義務
」 立法院 大陸 民眾黨 柯文哲 霸凌借名登記「因非法定名義人無須繳稅?」 法界提醒多留心免遭國稅局罰款
根據律師執業個人觀察,許多客戶偏好使用借名登記規劃資產,所以借名登記相關的權益及稅負問題越發重要,借名登記依照我國現行法規定下,可能會涉及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及遺產稅問題。首先,依照國稅局認定,個人獲取借名登記土地之售地利益,應列為其他所得申報所得稅。該局舉例甲兄與乙弟各出資共同購買A農地,並約定借名登記在乙弟(出名人)名下,嗣後甲兄與乙弟同意出售A農地,並依二人協議,甲兄(借名人)獲取售地款。針對這筆售地款,國稅局認為,甲兄(借名人)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註1】或許有人會問:個人出售土地不是免稅嗎?但是須注意,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所規定,個人出售土地其交易之所得免稅,只限於土地登記簿上之所有權人。而借名人(甲兄)不是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依照現行多數實務上看法,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為借名人與出名人間之債權契約,因此,借名人(甲兄)僅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出名人,乙弟)終止契約返還土地的請求權。換言之,當出名人(乙弟)出售土地取得價金,屬於債權買賣行為,當出名人(乙弟)將價金返還給借名人(甲兄)時,借名人(甲兄)取得該筆借名登記財產的售地利益,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依法要課徵所得稅。更進一步說明,可以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1 年度 4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說明:出售土地之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係因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已受土地增值稅之核課,為免重複課稅 ,故不再就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而不動產借名行為是因為出售土地移轉登記移轉所有權的行為,故屬出售債權而非出售土地,所以沒有免課所得稅的適用。其次,借名登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的問題,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於移轉時因自然漲價所課徵的稅。借名登記原因關係終止後,而請求移轉借名土地給實際所有權人時,應向請求登記移轉之土地實際所有權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當借名人 (甲兄)終止借名關係時,出名人(乙弟)即負有返還所有權之義務,此時,甲兄要取回「借名登記」的土地要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最後,借名登記也可能涉及遺產稅的問題,假設借名人 (甲兄)過世,因甲兄生前將土地借名登記在出名人(乙弟)名下,死亡後經由法院判決,該土地屬於甲兄財產,甲兄的繼承人必須把該筆借名登記的土地以「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財產併入遺產, 自判決確定日起六個月內補報遺產稅。【註2】因此,借名登記因為不是法定名義人不用繳稅的說法是不正確的,或者千萬不要用投機方法,藉由借名登記來規避應承擔的義務或責任,若有需要仍應找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己的權益的方法。【註1】借名人所獲取之售地利益,是實現債權處分之利益,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註2】須特別注意的是,此時甲兄所遺留的是請求土地登記返還的債權,所以課稅標的為「土地登記返還請求權」並非「土地」,所以繼承人無法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稅的規定。
繼母爽拿2透天厝!甩鍋生病尪「全給前妻子女照顧」 律師曝1招自保
現代重組家庭多,財產如何分配,考驗智慧。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認為,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蘇家宏在《蘇家宏律師》分享一則案例,住在台北20歲出頭的小花,爸爸媽媽離婚後,就跟哥哥、爸爸一起生活,高中開始半工半讀,但日子過得也算不錯,可是自從爸爸跟繼母結婚之後,一切都變了。爸爸把2間透天的房子都放在繼母名下,還買車給繼母,甚至幫繼母與前夫生的小孩繳200多萬保費,而爸爸生病之後,都是小花跟哥哥在照顧爸爸,然而房產都沒有兄妹倆的份。蘇家宏直言,「以爸爸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再婚的話,繼母會想什麼?畢竟年紀也大了,女生也要有個保障,那男生也希望說,表達我的愛,所以願意把房子、車子給繼母,我覺得這情理範圍之內。」他提到,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儘量用爸爸的錢照顧他,真的爸爸完全沒有錢的時候,才是用自己的錢去照顧他,照顧爸爸還是有必要的。蘇家宏強調,爸爸還沒有把財產給別人之前,請跟爸爸講「爸爸我愛你,你要記得晚年的生活,要為自己留一把米」,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所以只要爸爸把財產留在他自己的名下,小花跟他的哥哥一定就會拿到應該有的一份。
全聯倉儲火災釀9死 2工程公司5人改列被告原因出爐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於19日驚傳大火,後續造成9死8傷的慘劇。而事發之後,為釐清事故真相,檢警約談超過百人。台中地檢署多名檢察官也通宵偵訊,目前初步認定火災與施工過程中未妥善執行防火措施相關,決定將新菱公司、下包商紋禕工程的5名人員列為被告,並裁定以5萬至60萬元交保。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警此次調查動用8組檢察官,檢察官分工偵訊24名核心證人,同時由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整理案情。主任檢察官蕭擁溱也兩度親自勘查現場,確認起火點及相關證據。調查發現,倉儲施工現場共有6種不同工程同時進行,包含空調配管、木工、水電等。而包商之間雖然是獨立作業,但多工種彼此間缺乏有效協調,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未能全面落實。根據調查顯示,空調承包商新菱公司在切割地板作業時,使用氧乙炔設備時並未在現場進行適當的防火防護,後續火星疑似引燃隔熱材穩熱板(PS板),導致火勢迅速擴大。地檢署認為,新菱公司的藍姓總負責人及其督導人員未盡監督義務,紋禕工程負責人及員工也未妥善執行作業,對火災發生負有責任。而在火災造成的9名死者中,其中包含2名未登記的逃逸移工,後續證實是由紋禕工程違法聘用。職安署在現場檢查後表示,施工場地的隔熱材質選擇不當,加上多項管理疏失,施工方和廠方明顯未善盡職責。也因為上述原因,新菱公司藍姓副理、陳姓工程師,紋禕工程的陳姓負責人與2名員工等人,目前已遭地檢署改列被告,並諭知5萬到60萬元交保。而其餘超過70名證人,目前則由警方進一步詢問,以釐清各單位在現場施工中的角色和責任。
憲訴法三讀提高釋憲門檻 司法院:將造成憲政運作困難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未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之宣告時,且同意違憲宣告至少需要9位大法官,門檻相對提高。對此,司法院表示,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並將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司法院表示,大法官基於憲法賦權,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依法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各類憲法訴訟案件,此係履行憲法忠誠義務,並承負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維護國家憲政秩序的重要功能。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各機關亦無法透過憲法訴訟解決憲政爭議,斲傷違憲審查制度功能。司法院指出,本次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內容觸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運作,嚴重響大法官職權行使:修正條文將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因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足缺額時,恐將因大法官不足10人,而無法進行評議並作成裁判。司法院說明,況且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必須有9人以上,在大法官人數未補齊之前,將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情形;縱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之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
少子化影響!綜所稅申報學前扣除額戶數「降至51萬」創新低
近年來台灣生育率連連下滑,而受到少子化影響,綜合所得稅中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實施約十年以來,近五年的申報戶數持續下降,根據財政部統計,111年(112年申報)申報戶數已降至51萬戶,創下新低。財政部指出,為減輕國人養育幼兒負擔、鼓勵生育,自101年起綜合所得稅增加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扶養5歲以下子女,每年可列報每名子女2.5萬元扣除額。政策施行後該項扣除額受益戶數年年攀升,從101年之57.4萬戶增至106年達61.6萬戶。然而近年受到少子女化與單身不婚族比例增加影響,申報戶數呈遞減趨勢,109年起已低於60萬戶,占總納稅戶數比重亦降至9%以下,依據本(113)年6月最新公布之綜所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111年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申報戶數降至51.0萬戶新低。財政部說明,納稅義務人性別差距逐年拉近,111年女性占3成6,兩性占比落差已縮小至28.6個百分點。整體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方面,實施第1年為187億元,106年升至203億元,為進一步減輕育兒家庭及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107年大幅提高幼兒扣除額為每名子女12萬元,致扣除額達935億元,之後隨申報件數而減少,111年降為762億元。財政部表示,觀察近10年納稅義務人之年齡級距占比,育有5歲以下子女者主要集中在30至39歲年齡層,在103年以前該年齡層占比達7成,之後逐年遞減,111年為58.3%,較101年減少12.1個百分點,占比次高之年齡層為40至49歲,隨晚婚趨勢,該級距占比由101年19.0%明顯遞升至111年32.6%,其餘年齡層近5年占比變化不大,20至29歲平均占7.1%,50至59歲1.5%。
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等三法 卓榮泰:依憲法保障提出救濟
立法院20日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院長卓榮泰院長21日表示,相關法案有窒礙難行之處,甚且沒有經過民主審議程序充分討論,行政院感到沉痛與遺憾。為維護人民憲法權利、五院憲政體制,以及中央財政能力,行政院將在收到法案後,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救濟權力捍衛憲政秩序。卓榮泰強調,罷免是直接民權的展現,然而本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增添繁複程序,加難人民罷免權利的行使,還扭曲了選民與本屆公職人員在選舉時所立下的委託關係,顯然違背憲法民主審議原則,對於選務機關未來在執行罷免的選務工作上,亦有窒礙難行之處。卓榮泰表示,憲法法庭是在憲政機關違法濫權時,唯一有權終局解決憲法爭議的憲政機關。根據司法院統計,在憲法訴訟法新制自2022年施行到去年年底為止,人民聲請案件已超過總案件的99.1%。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時間,憲法法庭都在為人民服務,是國人權利受侵害時,尋求終局救濟程序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本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正,勢必增高憲法法庭的運作難度,使得求助的民眾權利無法獲得充分救濟,並已侵犯司法院的權限,破壞五院體制的憲政運作。卓榮泰指出,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立法院在未與行政機關充分溝通下,除了法定義務支出之外,中央可運用的財源被大幅削減,導致許多政策無法完整執行,尤其許多跨年度的連續性預算無法繼續進行,影響至鉅,如果因本法施行而無法完成施政規劃時權責將難以釐清。而且在財政與事權沒有同步移轉到地方的情況下,也將造成憲法上垂直權力分立的事權分配難以界定,況且各縣市水平分配更形成「富者更富」的不公平狀況,顯有窒礙難行之處。卓榮泰強調,台灣是自由民主的憲政國家,法案的修正應該在憲政架構下,經過充分溝通與討論進行審議。行政院對於昨日立法院三讀法案再次感到遺憾。行政院會盡一切努力與人民一起,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守護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
母女公園散步遇4惡犬圍咬!狗飼主「驚人身分」遭起底
大陸江西省贛州市日前驚傳惡犬傷人案,一名陳姓女子帶著3歲女童前往公園遊玩時,竟被4隻大型犬圍攻,導致女童遭撕咬受傷,而媽媽為了保護女兒,奮不顧身與猛犬肉搏,傷口血肉模糊。對此,陳女的丈夫提出4點訴求,要求嚴懲涉案人,目前飼主與遛狗人已依刑法處置,而惡犬主人的身份也遭起底曝光。綜合陸媒報導,該起事件發生於11月17日上午10時許,陳姓女子帶著大女兒及年僅3歲的小女兒,母女3人一同前往位於贛州市的濱江公園散步,沒想到走著走著,突有4隻沒牽繩的大型犬從後方迅速衝來,直接撲向女童攻擊。從現場影片中可見,陳姓女子見狀立刻將孩子擁入懷中護在身下,任憑4條野性大發的瘋犬狂咬,而當時走在前方的大女兒本想上前救援,但只要一靠近,惡犬便會作勢咬人,她只能眼睜睜看著媽媽及妹妹淪為利牙下的獵物長達1分鐘,最終一名男子見狀立刻趕來救援,這才讓母女倆逃過一劫。事發後,母女倆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所幸3歲女童僅受輕傷,不過為了保護女兒的陳女,則全身布滿多達10處的大小傷口,大腿還被咬下一塊肉,歷經4個多小時的手術後,陳女住了半個月的醫院,至今仍無法下床行走。據了解,咬傷人的4條大型犬平時被飼養在濱江公園內的祠堂裡,狗主人則是當地經營工程業的老闆,身家背景相當雄厚,只是不知為何會放任性情兇猛的愛犬四處溜搭。以下為陳女丈夫提出的4點訴求:第一、事發後,派出所沒有扣押作案烈犬,我多次反覆要求對作案犬隻進行收監,留存作案證據,並鑒定清楚是否屬於禁養烈犬,派出所對我方意見及要求並未落實反饋,到目前為止作案犬不知行蹤,是否會再次危害群眾生命安全也未可知,懇請政府單位責成公安部門落實,並正式回復。 第二、狗主人鍾某春長期在人員密集的公園飼養烈犬,每天不拴繩遛狗。我多次反覆要求派出所查明留存狗主人鍾某春長期在公園飼養烈犬及散放烈犬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實,到目前為止派出所未對我們的要求做出反應及正式反饋,懇請政府單位責成派出所查明狗主人鍾某春長期在公園散放烈犬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實,留存證據。第三、市中心的濱江公園裡居然長期養狗,還是用於鬥犬、狩獵等性質的烈犬,數量多不拴繩,卻沒有一個有關部門來監管,各管理部門是不是存在失職行為,才有今天的慘劇!狗主人鍾某春常年在濱江公園飼養如此眾多的烈性犬,是否有飼養證,管理部門是否縱容狗主人的飼養行為。在公園內出了全國也罕見的烈犬傷人事件,附近居民都人心惶惶,懇請政府單位責成有關部門積極整治,嚴肅處理不法行為,處分縱容非法飼養烈犬人員。第四、本人妻兒被烈犬嚴重咬傷,到目前為止還有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7萬元)醫藥費,有關部門仍無法協助落實,狗主人鍾某春推卸責任,一拖再拖。後期我老婆小孩運動康復,疤痕處理,以及涉及到的賠償不是一筆小數目,如果此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終不了了之,那將是一個天大的冤屈!懇請政府單位責成相關部門儘快落實前期賠付,並依法追究狗主人鍾某春的相關責任。對此,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發現,王姓民眾在遛狗過程中未善盡安全管理義務,導致2路人遭咬傷,目前傷人犬隻已被管束,而鍾姓飼主及遛狗王男等2名涉案人,均已依刑法處置。
藍營駐守4天無用!綠委夜間「突襲闖議場」佔領主席台
立法院會20日排審《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修法,國民黨力拼3大法案三讀,預防民進黨阻攔,17日起就在立法院門外搭帳篷。昨(19)日大批綠委突襲進入,甚至拆掉窗戶進到議場集結,並占據主席台,讓留守的國民黨立委措手不及,反應過來時,綠委已全數進入議場。為拚三大爭議修法,國民黨立委自17日下午就開始在議場前搭起2頂帳篷,輪班守住議場。昨日晚間,綠委突襲從側門闖進立法院議場,綠委鍾佳濱、陳俊宇更把窗戶拆下殺進議場,以兵分三路用各種方式成功突圍,藍委反應不及,雙方發生衝突。綠委王義川、郭國文、陳培瑜、邱議瑩等人,輪流在議場內拍照打卡,稱「守護民主,51戰隊進來議場了。」綠委摸黑進入議場。(圖/民進黨Threads)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凌晨也在臉書上發文喊話台灣人民,「島嶼再天光,台灣人民站出來,最後一個月,救台灣,救全球民主!」柯建銘指稱藍白的如意算盤,週二先行排隊守住立院前門,待今天早上7點議場開門,搶先佔領主席台;週二程序委員會排案,今(20)天院會前3案為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在立法院長韓國瑜配合下,不做任何發言,用極短時間強行通過以上3法。民進黨團不得不在昨晚9時以迅不掩耳,破窗進入議場後門進入立院,先行佔領主席台,讓在前門的國民黨立委不及反應,白排3天。柯建銘指出,從今日到1月21日的未來一個月,在立院休會前,是守護民主、守護台灣最關鍵時刻。若選罷法通過,就是沒有罷免,如此藍白與中國唱和下,未來3年可恣意妄為提出毀憲亂台的各種法案,徹底破壞台灣民主,憲政體制。至於憲訴法修法,柯建銘痛批徹底破壞憲政體制釋憲制度,讓大法官無法釋憲,以後藍白恣意訂定任何違憲法案,皆為合憲性,「有如一把利刃,插在憲法心臟。」財劃法部分,柯建銘表示破壞財政紀律,從中央搶6612億給地方,搶錢不負義務,「老人年金、健保、捷運、軌道建設等公共建設要負責嗎?」如此必違憲,但國民黨若強推憲訴法通過後就都合憲,中央缺錢無法執政,所有社會福利、長照等皆無法做。民進黨深夜用突襲方式闖入議場,有綠營支持者對此感到憂心,向綠委們喊話:「你們被反操作是破壞議場進去的,請不要用『衝』這個字眼,外面已經有人造謠你們用『衝』的進去,網路組闢謠得很辛苦!」綠委黃捷留言回應:「國家都要毀滅了,用走的還是用衝的,有差嗎?革命還怕踩到草皮嗎?」
南港貪警挪用贓款還債遭起訴 開庭求緩刑因「1原因」法官准了
南港警分局施姓員警,因欠債務挪用查扣的贓款,雖然事後趕緊回補繳入贓物庫,但因千元、百元鈔票數量錯誤,遭檢察官起訴貪汙罪,士林地院19日宣判,考量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給予減刑,判決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法制教育8小時,可上訴。47歲施偵查佐2021年8月12日,偵辦一起詐欺案,逮捕蔡姓車手等3人,起獲54萬餘元的不法所得,施負責將贓款送至地檢署贓物庫保管。但施男平時染有賭博惡習,數天後,施拿著這些贓款投注、打麻將,贏了繼續賭,輸了就再挪用,3個月內將錢全部輸光。2022年3月,南港分局發現54萬餘元不法所得,始終沒有繳入贓物庫,追問承辦業務的施,欠積累累的施無力償還,只好向自己相熟的李姓車廠老闆借錢。讓施繳入贓物庫,但南港分局已通報督察室調查,施的補救動作最後還是被拆穿。施男上次開庭最後陳述,請法官給予減刑,希望不用入監服刑,在外工作償還300萬債務,法官告誡「不要再賭!」19日宣判,給予緩刑5年,依施男請求,讓他不用入監服刑,全案可上訴。
更一審打臉NCC!小韓粉哭訴新聞遭罰60萬 今宣判撤銷「中天勝訴了」
NCC認定中天新聞台涉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抗罰,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應調查該新聞如何妨害身心健康,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19)日宣判,認定原處分適用衛廣法有違誤,應予撤銷,判中天勝訴。可上訴。NCC於2019年7月間表示,針對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罵邊哭為什麼要罵韓國瑜」新聞,經民眾反映利用兒童突顯特定人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決議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NCC並未傳訊女童或其家人,查明女童是否願意被拍攝、女童在影片的呈現是否感到不適、有無大人操縱等,因此NCC自行認定影響女童身心健康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0年間以NCC作成原處分前的相關程序符合規定,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中天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指出,原判決認為該新聞播送侵害或不良影響影像中的兒童,而非指其播送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如果是這樣認定,中天就沒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且新聞如果被認定有侵害影像中兒童的違法行為,NCC也非裁罰的主管機關。二審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時,應依職權調查此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如果新聞應為馬賽克及變聲處理是如何認定,NCC裁罰依據有無違誤。更一審今表示,原處分既是以中天所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的禁止義務而予以裁罰,則於涵攝條文構成要件時,應遵守處罰法定原則。但NCC於審酌中天是否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之構成要件時,均以「被拍攝兒童法益受侵害之角度」而為涵攝,而非以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角度予以適用,就相關規定意旨有涵攝錯誤情形,原處分顯有適用法規不當。更一審指出,NCC認定該新聞播放由成年人拍攝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影片,且全程未打馬賽克及變聲處理,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但原處分理由是針對「被拍攝兒童之身心健康受損」為由,而非就該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其適用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即有違誤,原處分自應予以撤銷。
台大法律女「連考3年律師落榜」!崩潰看身心科 過來人這樣建議
許多法律系學生畢業之後都會選擇考國考裡最硬的律師執照,不過1名台大法律系女畢業生最近就感嘆,自己已經連續3年落榜,而且分數最多就只差5分,有一年甚至僅差1分,讓她崩潰到看了好幾次身心科,「真的好累,誰能給我一點建議?真的好難受」,貼文曝光後也引發法律系過來人的共鳴。1名台大法律系的女網友昨(18日)在Dcard以「還要繼續考嗎?」為題發文感嘆,大家看她是台大法律的,就會覺得她應該很厲害,「我也曾經覺得自己應該要厲害 ,但這個包袱讓我壓力好大」。原PO透露,自己已經連續國考3次都落榜,「這樣的台大法,是不是讓你們嚇到了?」她也細數這3次結果,都差一點點就考上律師,「第1次差5分、第2次差1分、這次差4.5分。」這讓她難過坦言,「我覺得自己已經很努力了,中間甚至看過好幾次身心科」,但每次都差這麼一點點,「我該如何坦然放棄呢?真的好累,誰能給我一點建議?真的好難受!」貼文曝光後,許多過來人也安慰原PO,「我今年是第3年才上,去年差2分,這個校系畢業的真的有包袱,完全能懂,今年在考場都看不到同學了」、「妳是台大法律,但這不代表妳應該要很厲害,千萬不要把這個莫名的光環轉成義務,妳能支撐到現在已經很棒很棒了」、「我也第四次了,好想放棄過自己的人生 」、「我完全可以懂這種挫敗的心情,今年是我的第五年,依然落榜,周圍的朋友跟學弟妹們也都上榜了」、「我的情況也差不多, 第一次差兩分,第二次差六分,到現在也還在看身心科」、「學妹,我考了八年,今年終於上榜」。還有人直言,「我曾想過這次沒上就算了,但我知道我不可能『真的算了』,他像一個魔咒一樣一直跟著我。」許多人也建議,「如果妳已經壓力大到無力承受的話,強烈建議先去工作,不是家教或補習班那種偏向兼職類的工作」、「我希望妳好好的先對自己好,可以去玩遊戲、去工作,都會讓妳越來越好」、「我也是墮落完才能出發,花一兩個月放飛自我吧」、「我也是考第二次還是沒上,而且今年朋友都上了,不想再讓自己的人生空轉,決定先去當書記官了」、「去做一些實務工作對考試會有幫助喔!一直浸溺在準備考試的環境,人的活力會被磨光的」、「『先顧好心理,不崩潰的人就會考上,崩潰的人一定考不上』,有一個台大的學長是這樣跟我說的,所以從準備考試開始我都努力正常生活,先處理好身心問題你一定可以的,加油。」
長年好賭回家只為偷錢 兒不想養生病老父…法院准了
桃園一名男子(阿豪)近日收到爸爸阿國(皆化名)住院的消息。但男子控訴,爸爸長年賭博,也經常不回家,從他出生以來也沒給過生活費,都靠媽媽賺錢養家,爸爸還會偷家中財物,所以他要申請免除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阿豪表示,近日他接獲社會局通知,表示爸爸因病住院,需人協助處理,但爸爸過去長年沈迷簽賭,經常徹夜不歸,從他出生後不曾支付生活費,都靠媽媽外出工作維持家計,爸爸不時竊取家中財物,多次與媽媽發生暴力衝突,後來爸媽離婚,爸爸更是以探視子女為由,到家中偷財物,再婚後也沒給扶養費。阿豪說,2005年,爸爸音訊全無、不知去向,長期對家庭生活不聞不問,所以他無正當理由盡扶養義務,聲請免除。阿國辯稱,不同意兒子免除扶養義務之請求。法院調查後發現,阿國因病健康不佳,無任何所得收入,2020、2021、2022年年度之所得給付總額均為0元,名下也無其他財產,確實無謀生能力。阿國前妻說,前夫在小孩3歲時,就沒有照顧,之前她賣檳榔賺錢,前夫好高騖遠,做生意失敗,去工廠半年就不做了,後來遊手好閒去賭博,靠她工作及娘家的親人接濟,後來就離婚,他都沒關心小孩或照顧,都是靠她養大小孩。法官認為,阿國是爸爸,在阿豪成年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然阿國自小孩年幼時起,未盡扶養義務,均賴妻子獨力扶養照顧阿豪,可認阿國過往無論於主觀及客觀上,均有疏於照顧、扶養阿豪的情事,且情節重大,請求免除其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電梯2樓直衝24樓!他慘遭拋飛「全身骨折」 憶恐怖經過:就幾秒鐘
大陸浙江省金華市一名劉姓男子今年10月在社區搭乘電梯時,轎廂突然從2樓高速往上衝,一口氣升到24樓才停止,導致他全身多處骨折,至今還在休養。劉男回憶,「那個電梯就失控了,從2樓一下子到24樓,就是幾秒鐘。整個人被扔上去,我這個頭上,燈全部敲下來以後,應急反應一樣去擋了一下,失去平衡了,整個腿全部摔斷了」。綜合陸媒報導,劉男在金華東陽紅椿新苑社區租屋居住,事情發生在10月20日傍晚6時許,他當時從14樓準備坐電梯下到1樓,卻突然停在2樓。他說,「我就看1樓(按鈕)燈滅了,那我按1樓,1樓那盞燈又滅了。我想想不對,是不是電梯壞了,因為那個電梯去年的時候就老是出小問題」。劉男表示,自己隨後按了警鈴,大概過了20幾分鐘,電梯維護工人到場,「結果(電梯)一下子到24樓,把你扔到頂上又『啪』地扔回來了」。據悉,電梯急速往上衝的幾秒鐘,因暫時斷電沒有監控畫面;當維修工撬開電梯門時,發現劉男側躺在地,一動也不動,趕緊將其送醫。目前劉男因全身多處骨折,還在醫院休養。針對這起事故,迅達(中國)電梯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回應,「人被困是因為門刀被撞斷了,因為是從其它樓層門縫裏面,或者他們裝修的時候異物掉進去了,掉進去之後把門刀卡斷掉了。」不過,社區物業表示,他們平常都有清理雜物,且電梯平常都是由原廠進行保養。劉男認為,「這個事情我肯定是沒有責任的,然後私底下(物業)叫維保單位的人來墊的,錢是那個人在墊的,那個人也吃不消了。等於七萬塊錢墊掉了,後續每個月還要兩三萬,我要到過年才可以出去。他們兩個實際上商量好就行了,不是你墊就是我墊就行了」社區物業表示,電梯都有保險,傷者的醫療費用應由保險承擔。迅達金華分公司則說,「這種電梯責任險,它是沒有墊付這個義務的,所以說都是後面一次性找報銷的。到後面數字多少也不知道,而且這個周期又長,我們肯定也是墊付不起的」。目前多方正在進一步協調。
WINNER宋旻浩當爽兵狂請假 YG娛樂回應:按規定來
WINNER成員宋旻浩正以社會服務要員的身份履行當兵義務,今年3月起調至麻浦居民便利設施中心服務,但韓媒《Dispatch》(D社)報導指出,他並未按規定出勤,一天到晚請假,D社到現場探訪逾10 次,從未見過宋旻浩的身影。宋旻浩在10月30日前往夏威夷度假6天5夜,返國後並沒有回到崗位,D社在11月11日至15日前往麻浦居民便利設施中心,都沒有看到他。D社多次收到宋旻浩不認真服役的投訴,內容包括他自3月起就沒有好好上班、偶爾出現簽名就消失,且他之所以更換服務單位,是因為上司L在2月調來麻浦居民便利設施中心,1個月後便把宋旻浩也調了過來。D社在11月和12月前往麻浦居民便利設施中心逾10次都撲空,他們從早上9點守到晚上7點,詢問其他職員都得到「沒見過(宋旻浩)」的回答,而L則以個人隱私為由拒絕提供宋旻浩的出勤狀況,稱他不在日子是因為請了「年假」、「病假」和「住院假」,但從對話中D社發現宋旻浩的上下班紀錄方式,是在日期旁簽名,可以一次簽完,很容易造假。對此,YG娛樂回應:「由於涉及藝人服役的詳細情況無法確認」,但強調「病假是延續服役前的治療,其他休假等均按規定使用」,否認違規。距離宋旻浩服役結束僅剩6天,兵務廳相關入士表示,已開始對此事進行調查,如果屬實,將根據社會服務要員相關法律處罰。
黃瀞瑩吳怡萱等人遭傳喚 民眾黨:噤聲發言體系是想製造寒蟬效應?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17)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約談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與丈夫民眾黨副祕書長許甫、新聞輿情部主任吳怡萱證人,訊後移送北檢複訊。對此,民眾黨表示,北檢一手放任名嘴操弄輿論、一手約談民眾黨發言體系,難道是想製造寒蟬效應讓人噤聲,全民都看在眼裡。台灣民眾黨表示,相關黨公職人員會善盡公民義務,配合約談。並指出,柯文哲被羈押至今,已超過100天,近4個月以來,特定周刊的「每周連載」,甚至近期約談政論節目來賓等一連串行動,形塑未審先判氛圍。如今羈押期限將至,還要特意在偵查尾聲之際,對民眾黨發言體系及黨公職人員大規模約談,動機令人費解。民眾黨直言,北檢一手放任名嘴操弄輿論、一手約談民眾黨發言體系,難道是想製造寒蟬效應讓人噤聲嗎?全民都看在眼裡。
台北男偷吃女同事「還養私生子」 正宮1理由只提告老公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和翁姓女子婚後育有一子,然而洪男卻和同事曖昧,甚至多次出軌對方,翁姓女子發現後憤而提告,要求洪男賠償精神損害。判決書指出,翁女指控丈夫與第三者有曖昧關係並導致對方懷孕,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翁女表示,她與洪男於2019年結婚並育有一子。婚後丈夫因工作認識了一名女同事,兩人互動頻繁,且自2022年10月起展開曖昧關係,甚至互稱「寶寶」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導致女同事懷孕。丈夫與女同事還計劃共同撫養孩子,此事使得自己身心受創,並認為丈夫嚴重違反夫妻互信,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遂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翁女最初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丈夫及女同事共同賠償50萬元,然而翁女後來與女同事達成調解,女同事支付了25萬元賠償金。法院認定,這筆金額相當於女同事應分擔的責任,已完成清償。翁女遂將訴求變更為,要求丈夫支付剩餘的25萬元,而洪男在法院通知下,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任何書狀進行抗辯。法院依法視同洪男對翁女的指控事實承認。法院認為,洪男與女同事的親密行為已超出一般正常社交範圍,且對妻子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構成對婚姻權益的重大侵害。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因婚姻契約互負忠誠義務,丈夫的行為已違反該義務,應對妻子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法院考量夫妻婚後育有一名患有特殊疾病的孩子,妻子需要丈夫協力扶持家庭,但丈夫的外遇行為更加深了對妻子的傷害。結合雙方的經濟狀況及其他情節,法院認為,翁女請求的25萬元賠償金屬合理範圍,該案可上訴。
養孩子2年才知非親生!綠帽尪怒告妻「連聘金一起討」 法院這樣判
大陸海南省瓊海市法院近日公布一起離婚案件,男方發現孩子非親生,於是起訴妻子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女方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過錯程度、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判定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男方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判決指出,2022年初,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後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同年5月舉行婚禮,原告為此支付彩禮及婚禮費用10餘萬元,同年10月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婚後1週,被告產下一子,由公婆實際撫養。而後女方2次懷孕,但均終止妊娠。因2人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導致婚後矛盾不斷,夫妻感情最終破裂。原告今年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委托鑑定,排除他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男方要求法院判令妻子返還全部彩禮10萬元、同時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返還其實際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並承擔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與原告同居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懷孕,而後隱瞞此重要事實與對方結婚,致使男方誤將該受孕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破壞了原告對婚姻關係的合理期待,影響了文明和諧家庭關係的建立,給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並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其過錯程度、2人共同生活、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等情節,判定女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原告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去烏克蘭前先服役!孫安佐曝已收兵單將入伍 入伍前先辦「剃頭」直播秀
藝人孫鵬與狄鶯獨子,24歲的網紅孫安佐向來不掩飾他對軍事方面的興趣愛好,此前更曾透露已透過網路向烏克蘭送交參軍資格申請。不過在他去烏克蘭從軍之前,先傳出他已經在台灣收到兵單,即將入伍的消息。孫安佐自己也在網路上證實此事,並表示將在15日直播上演「剃頭秀」。孫安佐經紀人則向媒體透露,孫安佐17日將以陸軍身份入伍4個月,會在嘉義受訓。今年7月中,孫安佐就曾開IG直播透露,將與經紀人討論開設網站募款購買裝備,並稱達到70萬後就會啟程飛往烏克蘭,與已經在當地待命的台灣朋友會合後共同參戰。9月時,孫安佐在出席《拳進未來》記者會時,也曾透露,自己已在網路上申請前往烏克蘭參軍的資格,並預估2個月內會收到相關回覆。不過據《中天新聞網》報導,孫安佐還未收到烏克蘭方面確認信件前,先收到了來自台灣國防部的入伍通知單,通知他將於本月入伍服役。孫安佐的經紀人透露,他將於17日正式入伍,以陸軍身份服義務役4個月,並在嘉義接受基礎訓練。為此,孫安佐也特地安排於15日在17LIVE舉行最後一場直播,並計劃公開「剃頭秀」。此前在提及軍事話題時,曾有網友問孫安佐為何不在台灣從軍,當時他回應稱因為覺得國軍訓練「不科學」,表示自己願意自費請軍隊人員進行訓練。他在宣布想前往烏克蘭參戰時,曾表示自己已在台灣接受過嚴格的實彈訓練,且在泰國也經歷過多次生死關頭,因此對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
婆婆送媳婦的金飾比女兒多 她聽完理由嘆:已進入圈套
剛辦婚禮的女網友分享,結束後婆婆私底下告訴她,給她自己以前的結婚金飾比2個女兒還要多,原因是女兒嫁出去很少回娘家,媳婦在身邊照顧機會多。聽完這番話,她不知道該高興還是難過,坦言「我真覺得我是否已經進入我婆婆設好的圈套,拿了金飾以後不做事,我看我未來可能會成為她口中千古罪人」。該名網友於Dcard以「婆婆給我結婚金飾竟然有原因的」為題發文指,她剛辦婚禮結束,婆婆私底下告訴她,給她自己以前的結婚金飾比2個女兒還要多,原因是以後她年老身體出問題媳婦在身邊照顧機會多,而女兒嫁出去很少回娘家能照顧父母親,所以不用給太多。聽完這番話,她不知道該高興還是難過,「為什麼給我金飾就是這個天大難堪的原因?為什麼不是開開心心給予我即可?」且她試想怎麼可能給女兒的金飾很少,因為婆婆每次跟女兒有什麼話就關起房門講悄悄話,懷疑「我真覺得我是否已經進入我婆婆設好的圈套,拿了金飾以後不做事,我看我未來可能會成為她口中千古罪人」。此文一出,網友嘆「哇很會情勒的婆婆」、「怎麼就不是她的兒子去照顧她」,建議「金飾還她 說有問題請找她兒子」、「拿人手短,金飾還給婆婆」,但也有人認為「住婆家的話的確有扶養義務」、「不想照顧又想拿好處,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
聯合國壓倒性通過決議:加薩立刻無條件永久停火 以美2國又投反對票
聯合國大會(UNGA)在美東時間11日以壓倒性多數投票要求加薩走廊展開「立即、無條件和永久的停火」,並透過第2項決議,支持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UNRWA)的工作,但美國和以色列拒絕了上述的象徵性政治表態。聯合國大會(UNGA)11日以壓倒性多數投票敦促加薩走廊展開「立即、無條件和永久的停火」,以及無條件釋放所有人質,該決議以158票贊成、9票反對及13票棄權獲得通過,不過該決議不具約束力。對此,華盛頓按照慣例,利用其在安理會的否決權來保護其盟友以色列,美國駐聯合國特別政治事務副代表伍德(Robert A. Wood)11日重申了這一立場,並稱該決議採用的文本是「可恥和錯誤的。」據悉,以色列及美國在聯合國大部分的發言和投票決議中都與世界多數國家唱反調。投票贊成決議的斯洛維尼亞駐聯合國大使也在UNGA上主張,「加薩已不復存在,它被摧毀了。平民正面臨飢餓、絕望和死亡。這場戰爭沒有理由繼續下去,我們現在需要停火。」阿爾及利亞駐聯合國副大使也表示:「面對巴勒斯坦的悲劇,沉默和失敗的代價是非常沉重的,而且明天只會更沉重。」11日通過的第2項決議,則要求以色列尊重UNRWA在加薩的人道主義工作,並呼籲以色列政府「遵守其國際義務,尊重UNRWA的特權和豁免,以及履行其責任,包括允許一切形式且迅速、安全和不受阻礙的人道援助,並增加其便利性,從而使UNRWA的任務得以遍及整個加薩地區。」該決議雖然最終以159票贊成、9票反對、11票棄權獲得通過,不過以色列從今年1月28日起就禁止UNRWA在加薩的救援活動。報導補充,自哈瑪斯2023年10月7日與以色列爆發衝突後,以色列的種族滅絕行動已在加薩地區造成44805人死亡、106257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婦女和兒童。如今特拉維夫也開始在加薩走廊北部展開新一波殖民活動,並趁著阿薩德政權的垮台入侵敘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