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
」 家暴 扶養義務 颱風假 離婚 國會改革湖口營區爆槍響!菜鳥新兵藏子彈「躲廁所試槍」闖禍下場曝
新竹湖口營區昨(4日)驚傳槍響,一名轄屬陸軍109旅虎躍部隊的義務役新兵,不知為何突手持步槍在廁所內開槍,巨響嚇壞全營區,經軍方初步了解,該名新兵疑似偷藏子彈,因一時好玩才上膛擊發,所幸沒有釀成傷亡憾事。對此,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今(5日)發出聲明證實此消息,同時曝光「闖禍菜鳥兵」未來恐面臨的罰責。該起驚魂事件發生於昨天上午,新竹湖口營區內突然傳出一聲巨大槍響,軍方人員立即循聲查找,怎料竟發現是一名義務役新兵在廁所內開槍,幸好子彈並未射中該名新兵,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據了解,日前陸軍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時,闖禍的菜鳥兵疑似趁著打靶時私藏了1顆步槍子彈,事發當天菜鳥兵看見部隊在保養槍枝,便偷偷拿取一把步槍跑到廁所,接著將隨身攜帶的子彈裝進彈匣內,隨即上膛發射。事後,該名菜鳥兵聲稱,自己是在靶場上「撿到子彈」,因為覺得好玩才順手摸走步槍把玩。對此,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今天回應,涉事的是步兵109旅義務役李姓役男,李兵於昨(4日)上午操課領槍後,逕自攜帶槍枝至廁所擊發彈藥,單位幹部聞聲後隨即主動查察,無人員傷損,經初步了解,彈藥為空包彈,該員自述日前於靶場內撿拾取得,但並未依規定繳回,才會發生這次事件。第六軍團也說明,獲報後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將檢討當事人及相關管理幹部疏責,後續如有涉法,將依法送辦,並予以「撤職、降階、記過、申誡、降級、罰薪、罰款、悔過、檢束及罰勤」等行政處分;另持恆強化內部管理及軍品管理作為,維護部隊紀律。
得知妻懷第3胎「隔天離家出走」!消失30多年 3孩拒養他出招了
阿明控訴,父親在得知母親懷了第3胎後,居然直接離家出走,不管母親和3個孩子,根本沒有盡到父親的照顧扶養責任,因此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阿明的父親在阿明未成年以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令阿明負擔父親的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免除阿明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阿明主張,父親本無固定工作,經常離家未歸,偶有打零工之收入,但均係支應其自身生活及玩樂之開銷,未曾拿錢回家分擔家計,經常身無分文或是負債時才會返家索討金錢花用或還債,嗣後又會藉故離家未歸。阿明透露,不僅如此,父親與母親婚姻存續期間,都是母親工作賺錢支付家庭開銷及小孩的扶養費用,而父親卻在診間得知媽媽懷有第3胎後,隔天直接離家未歸,讓媽媽獨自扶養當時才10歲的他、8歲手足,最小的還沒出生。阿明指出,父親離家迄今已逾30餘年之久音訊全無,遑論對他負擔任何扶養費用,自己從小都是由母親照顧、扶養,以及舅舅、舅媽、外祖父母等人照顧,因此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針對阿明的決定,其父親在法庭上表示,沒有無意見。法官審理後認為,阿明的父親在阿明未成年以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令阿明負擔父親的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免除阿明扶養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陸軍義務新兵「持步槍廁所擊發」!槍響驚動全營區 第六軍團回應了
新竹湖口營區昨(4日)上午傳槍響!隸屬桃園陸軍109旅虎躍部隊的楊梅營區新兵義務役李姓役男,持步槍在廁所內擊發,驚動全營區,經軍方調查,該名新兵疑似偷藏子彈,因好奇才上膛擊發,所幸沒有釀成傷亡憾事,詳細事發情況及確切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然而,每次打靶訓練後,軍方一定會清點子彈數量,為何沒發現少1顆?該名新兵又是如何拿到槍枝?種種謎團引起外界質疑,國軍螺絲恐又鬆了。根據《中國時報》報導,該起驚魂事件發生於昨天上午,營區內突然傳出一聲巨大槍響,軍方人員立即循聲查找,怎料竟發現是一名義務役新兵在廁所內開槍,幸好子彈並未射中該名新兵,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據悉,日前陸軍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時,闖禍的菜鳥兵疑似趁著打靶時私藏了1顆步槍子彈,事發當天菜鳥兵看見部隊在保養槍枝,便偷偷拿取一把步槍跑到廁所,接著將隨身攜帶的子彈裝進彈匣內,隨即上膛發射。該名菜鳥兵聲稱,自己是在靶場上「撿到子彈」,因為覺得好玩才順手摸走步槍把玩,不過此說詞仍有待查證,目前軍方已展開調查。消息曝光後,外界紛紛質疑,「哪來的子彈?」、「打靶結束後,彈藥不用清點!?」、「槍那麼好弄嗎?」,認為國軍的槍枝械彈管制出了漏洞,軍紀渙散應重新上緊發條。對此,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也回應,涉事的是步兵109旅義務役李姓役男,李兵於昨(4日)上午操課領槍後,逕自攜帶槍枝至廁所擊發彈藥,單位幹部聞聲後隨即主動查察,無人員傷損,經初步了解,彈藥為空包彈,該員自述日前於靶場內撿拾取得,惟未依規定繳回,才會發生這次事件,獲報後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將檢討當事人及相關管理幹部疏責,後續如有涉法,將依法送辦;另持恆強化內部管理及軍品管理作為,維護部隊紀律。
府中電梯事故 侯友宜承諾負責到底
新北市板橋捷運府中站旁的「遊龍陸橋」電梯上月27日下午鋼索突然斷裂,造成2人受傷。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4日痛批新北市政府只顧「作秀」,未解決家屬醫療問題;受害家屬孫先生哽咽的說,真心希望市府團隊放下姿態,負起該負的責任。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親口承諾,民眾在公共領域受傷,市府一定負責到底。10月27日下午,捷運府中站2號出口旁的景觀陸橋電梯墜落,55歲孫姓婦人和8歲孫小弟弟重傷送醫;孫婦被診斷多處骨折,住進加護病房,孫小弟弟則是脊椎粉碎性骨折。孫先生表示,事發後,新北市府及板橋區公所陸續到醫院探視,只是來拍照、送紅包,「感覺是來作秀」。市府是工安意外主要責任人,甚至可說是「加害人」,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不存在慰問、幫助及協助,應只有義務,「真心希望市長與市府團隊能放下姿態,用誠懇的態度面對受害者。」孫先生語帶哽咽的說,市府及公所沒有作為,未解決家屬醫療問題,要求別再作秀、卸責。未來復健的路還很漫長,全家承受巨大的痛苦,對市府的要求其實很簡單,希望能履行承諾,負責醫療照護。侯友宜進入新北市議會時,孫先生親自詢問市長。侯緊握孫的手說,民眾在公共領域受傷,政府一定負起責任,並要他放心,允諾用最好的醫療資源照顧傷者。已要求板橋區公所成立專責窗口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繫,責成衛生局及教育局,了解家屬與傷者的醫療需求、加強受傷孩子的課後輔導。限定1個月內完成事故鑑定,只要是廠商的責任,一定追究到底。議會民進黨團譴責市府掩蓋真相,冷血表面慰問,實則作秀,第一時間宣稱「輕傷」,試圖淡化事件的嚴重性,當家屬尋求協助時,卻將責任全推給電梯廠商和保險公司,完全敷衍卸責。板橋區公所昨再次對傷者和家屬表達歉意,承諾負起全責,以單一聯絡窗口與家屬對接,隨時了解家屬需求。
臺北分署鐵腕執行欠稅大戶!北海福座股東欠稅2314萬 2573個塔位將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欠稅大戶案件,以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穩固執行政策之基礎,特定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時在該分署4樓拍賣室,拍賣楊姓欠稅大戶名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歡迎民眾屆時到場應買。臺北分署表示,臺北市年近 80 歲的楊姓老翁(下稱義務人),因於94年間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189萬股,成交價格近1億8,000萬元,經稅捐機關查獲漏報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有價證劵交易所得,依法補徵稅額,惟義務人逾期未繳納,而遭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移送金額合計2,314萬餘元。該案件係臺北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公告之重大欠稅案件,臺北分署為強力執行該案件,爰定於113年11月11日再次拍賣該義務人所有之2,573個北海福座骨灰位使用權。本次拍賣標的分別為「00A富貴型(單人)骨灰位使用權」2,181個、「00B富貴型(單人)骨甕位使用權」78個及「00C吉祥型(雙人)骨灰位使用權」314個。臺北分署說明,本次拍賣定有底價,底價不公開,由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之應買人買受,另骨灰位使用權管理單位福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應買人取得臺北分署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後,應即向該公司辦理「權狀補發」等作業,並繳交權狀補發費用、過戶費及管理費,請有意參與競買的民眾查明注意。
電梯意外挨批放生傷者 侯友宜強調負責到底
新北市長侯友宜4日表示,10月底板橋電梯斷裂意外後,已承諾用最好的醫療照顧2名傷者,也已請板橋區公所成立專責窗口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繫,畢竟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政府必須扛責。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捷運站旁的「遊龍陸橋」電梯,在10月27日下午鋼索突然斷裂,車廂從2樓急墜1樓,造成2位姑姪受傷,一位是55歲多處骨折進入加護病房的孫姓婦人,另一位是脊椎粉碎性骨折的8歲孫小弟弟,由於時值「萬聖節」活動派對,現場人潮不少,引發騷動。4日受傷家屬在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成員陪同下舉行記者會,痛批新北市府只顧「作秀」,根本沒有解決家屬醫療問題,受害家屬孫先生說,事發後,新北市府及板橋區公所人員根本沒先告知,便突發陸續到醫院探視,且只是來「擺拍」與送紅包,事後還公布慰問畫面和照片,「感覺是來作秀」。他說,工安意外主要承擔責任者是新北市府,說是「加害人」也不為過,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根本不存在慰問、幫助及協助,要問責的只有「義務」,希望市府團隊放下姿態,負起該負的責任。孫先生感嘆,目前姑姪所有醫療費用全是家人負擔,自己母親為此去板橋區公所辦理急難救助,卻挨公所打臉稱資格不符,只能說是自家人運氣不好,搭個電梯也可以出意外,未來復健的路還很漫長,全家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只盼市府能履行承諾,負責好醫療照護。侯友宜強調,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時自己便有去醫院探視及慰問受傷家屬,也限定1個月內完成事故鑑定,只要是廠商的責任,一定追究到底,也責成教育局,針對孩子請假落後的課後輔導必須加強。他重申,政府面對事故該負的責任一定逃不掉,而公所身為主要的責任機關,未來要更周全、更細膩養護公共設施。
阿嬤虛弱喊「救我,她捶我胸口」 衣服一掀!家人心碎了:瘀青超深
不少人都會聘請外籍看護,照顧家裡的老人家。一名網友指控,移工居然對阿嬤施暴,造成阿嬤多處瘀青,讓她相當心痛。原PO在Dcard以「我的阿嬤被外勞施暴」為題表示,家人對移工非常好,不過從10月開始,移工突然開始會視訊幾乎24小時都開著,講電話也變大聲,有時請她幫阿嬤翻身拍痰,還會給他們白眼;上月14日爸爸進去看阿嬤時,阿嬤用盡全身力氣喊「救我,外勞掐我」,結果拿掉毛巾一看,發現阿嬤的喉嚨部位超級腫,瘀青非常深,詢問移工,移工都說不知道。原PO透露,上月16日阿嬤又求救「她捶我胸口」,結果發現阿嬤的胸口有多處瘀青,緊接著肚子、四肢、背也開始有瘀青,家人除了找護理之家,也同步帶阿嬤去驗傷、身體健康檢查,確認阿嬤身體無內出血,且瘀青不是因為疾病所造成,而是外力所致。原PO提到,在阿嬤順利入住護理之家後,醫院及護理之家的社工因遇到施暴事件,有義務須通報,家人也隨即帶著照片、驗傷單到派出所報警,決定提告。貼文一出引起討論,大家憤怒留言「太誇張了吧,這是要打多狠才會這麼嚴重,拜託告死他」、「去仲介公司說一下吧,這樣可以換一個移工」、「別簽轉出,只會讓外勞去別的家庭禍害被照顧者」、「建議家裡有請移工的,最好要有監視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華南權證慘案2/遭華南證求償一億 前員工:領白菜錢擔賣白粉風險
華南永昌證券公司(華南永昌)因發行權證在2020年發生新台幣43億元的虧損,因而對時任總經理及負責操作的張姓資深協理、陳姓協理提告,日前一審判決華南永昌勝訴。遭求償新台幣1億元的張、陳兩人指出,權證這種金融衍生商品與股票、期貨不同,希望未來法官能引進相關的專家證人,才能釐清他們的責任。陳姓協理說,一般民眾、媒體甚至券商的高層其實都不了解權證這種衍生性商品,多數人把它看成股票、期貨這種直線型的商品,以為可以很明白地說「今天漲一塊就是賺一千、跌一塊就是賠一千」;他強調,權證這種衍生性商品的損益模式其實是二元的,沒有那麼直接,但之前媒體報導、甚至於律師在法庭上所指的內容都是出於「一般人」的想像,也因此跟實際發生的經過有很大的出入。張姓協理解釋,權證可分為「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是一種高槓桿的投資工具。所謂「認售權證」,簡單舉例來說,投資人看跌台積電股票這項標的物,花5元向證券商買入選擇權,約定6個月後以1000元的履約價結算台積電股票,到時如果台積電跌到950元,投資人就賺了50元;但只要台積電股價漲到1000以上,投資人就損失這5元,與證券商的交易歸零。反之,則為「認購權證」交易。陳姓協理說,華南永昌可能也清楚真正發生虧損時公司高層已介入,無法要基層人員扛下責任,因此控方律師轉而質疑,發生虧損的權證在3月2日已曾達到停損點,卻沒有提前「鎖住」虧損,以致後來損失擴大到數十億元;但陳反駁,2日發生的並不是真的賠錢,而是當時公司未列出價格的情況下,有一筆客戶報出交易價格,導致價格異常。陳姓協理形容說,上述的情況就有如帝寶一戶原本要價3億元,但有一天隔壁老王把一戶帝寶以3千萬的價格賣給自己的妻子,如果用這筆3千萬的交易價格為行情,指其他買帝寶的人賠了2億7千萬元,「大家覺得這樣子合理嗎?」陳姓協理拿出數據說,避險的部位最後賠了5、60憶元,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照高層的指示高價避險,最後反而會賺錢。(圖/記者黃威彬攝)張姓資深協理與陳姓協理從事權證交易超過15年,2人曾在前公司遇到2008年金融海嘯,在他們的操作下幾乎沒有損失,成功全身而退,後來分別被其他券商挖角,最後又一起到華南永昌共事。張姓資深協理說,對方的律師現在指控他們,沒有在3月2日以5億元設下停損,否則後面也不會發生更嚴重的43億虧損,但事實上,他們曾取得公司風險管理部門的同意,以特例跳過那次的停損點,因為在2日根本沒有人認為那是真的虧損,不可能平白認賠5億元;就像是有人說,如果在希特勒小時候就把他除掉,就可以避免二次世界大戰,一樣不合理。「根本是拿賣白菜的錢,承擔賣白粉的風險。」陳姓協理說,他遭華南永昌提告求償1億元,不動產與銀行帳戶也全部遭到凍結,職業生涯在四十多歲的年紀就被宣告結束,現在只能在家裡讓妻子養;但自己明明是依指示做事,卻被指控違規、失職,還對外宣稱他企圖脫產,牽連到自己的家人,讓他決定要站出來為自己發聲。華南永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告時任陳姓總經理、張姓資深協理及陳姓協理,指控3人未依照規定進行避險,法院8月判決陳、張2人沒有依照華南永昌風險管理的內規避險停損,總經理也沒有督促兩人依照內規辦理,因此認同華南永昌主張其違反風管政策及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有過失,判處3人應給付華南永昌1億元。由於商業法院屬二審制,被告3人在敗訴後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中。華南永昌證券表示,此案經商業法院判華南永昌證券一審勝訴,法院判決理由指出,張姓及陳姓前經理人進行權證交易與避險操作應絕對遵守公司之風險管理規範;渠等未依風險管理規範進行避險,甚至違反停損規定,大幅增加在外認售權證流通數目並減持避險部位,以致公司必須為此付出更高避險成本,該損失係因渠等違反風險管理規範所致,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本案尚未確定,華南永昌證券後續將依循司法程序辦理。
家法杖責皮開肉綻!竹聯幫設堂口招募少年「出任務」 警逮3涉案人
基隆地區近期揭露一宗震撼社會的竹聯幫招募案件,竹聯幫明仁會汐止分會為拓展勢力,涉嫌指揮20多歲幹部陳周子淳等人至基隆成立堂口,吸收少年成為「詐欺車手」及「打手」,透過微信群組規範「幫規」,以私刑方式懲罰違規成員,對不服從者施行「杖責」,甚至造成被打者皮開肉綻無法行走,基隆檢警於8月展開專案偵辦,已起訴陳周子淳等3人,並持續追查吳姓分會長等其餘涉案人員。據悉,竹聯幫明仁會汐止分會長吳男為擴展幫派勢力,指示其下幹部陳周子淳夥同高姓、闕姓等幫派成員,於基隆市成立分支堂口,自2023年6月起招攬少年成員,陳周子淳在微信上設立群組管理新入會的少年成員,並訂定一套嚴格「幫規」,要求成員聽從指揮、出門穿著得體、隨身攜帶小刀,並有義務保護「大哥」。對於違反規定的少年成員,陳周子淳以「家法」進行處罰,當眾對成員進行「杖責」,以棍棒重擊臀部十下,使得違規者多數皮開肉綻,部分少年事後多日無法行走,2023年10月,為強迫1名張姓少年加入幫派,陳周子淳指示手下成員於基隆市仁愛區一家超市外聚集,並藉由張少的同學將他誘至現場,再輪流逼問其是否願意「入會」,最終張少在眾人壓迫下不得不答應成為成員。更令人憂心的是,部分入會少年成員因幫派需求,被指派從事詐騙車手或暴力討債工作,成為犯罪行為中的工具人,甚至有成員因犯罪被警方逮捕,隨後收容,而在2023年底,另有簡姓與吳姓少年因不願繼續參與幫派活動,試圖脫離組織,陳周子淳得知後立刻指派幫眾將2人帶回堂口,準備執行「家法」予以懲戒,所幸當時警方在周邊巡邏,讓2人趁隙逃脫,才免於遭受私刑處罰。本案由基隆警察局第四分局與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聯手偵辦,專案小組掌握詳細情報後,於8月發動行動,將陳周子淳等3名主嫌逮捕歸案,基隆地檢署於近日對3人提起公訴,並針對吳姓分會長等其餘涉案成員持續擴大偵辦,力圖徹底瓦解該幫派分支組織,還基隆地區安寧。
男子家暴妻小孩精神凌虐「母忍14年離婚」 法院判決免除撫養義務
男子阿國(化名)遭2名子女提告指控,指稱其在自身幼年時,不僅時常怒罵、家暴家人,甚至還拿出菜刀揚言要殺他們,過程中也有逼迫妻小承認自己「沒用」。後續阿國的妻子在隱忍14年後,最終訴請離婚獲准,而法院也判決阿國的2名子女可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國的子女表示,阿國不僅經常對孩子們怒吼謾罵,還以粗木棍及橡皮水管等工具毆打,甚至曾持菜刀恐嚇,並強迫孩子貶低自我價值。這樣的虐待行為持續多年,造成孩子們心理嚴重創傷。後續阿國的前妻也出庭作證,他與阿國的婚姻維持了十四年,期間阿國除了對孩子施暴外,也未盡任何扶養照顧責任。即使在1992年離婚後,阿國仍未支付任何扶養費用,孩子們的照顧全仰賴母親一人。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調閱阿國的稅務財產資料。紀錄顯示,阿國在2021年及2022年的申報所得分別為26213元及14956元,名下僅有兩筆總額24260元的投資,每月另可領取國民年金保險給付5494元。雖然單看紀錄,阿國目前的經濟狀況符合需受扶養的條件,但法官認為,其過去的暴力行為及未盡扶養義務的情節均屬重大。最終法官考量阿國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子女的人格發展、心智成長、身體健康及學業表現,導致父子關係完全破裂,因此裁定准許兩名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男撞死人丟給妻賠!離家27年討撫養費 親哥也搖頭:從年輕就匪類
男子阿源(化名)拋下妻兒離家27年,期間未曾盡扶養義務,亦從無探視聯繫,還到處在外惹事生非,甚至開車撞死人也不管,直接讓妻子代為償還,荒唐行徑就連親哥哥也看不下去,當庭證稱弟弟從年輕時就很「匪類」。阿源的子女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對父親的扶養義務聲請,獲得法官裁定准許。阿源子女主張,相對人為聲請人之父親,惟相對人於民國86年即出走,不知去向,未曾盡扶養義務,亦從無探視聯繫,聲請人係由母親、祖母扶養照顧長大。相對人離家前,在外亦到處惹事生非,對方尋找上門,皆由聲請人母親代為賠償還債。故相對人顯無正當理由未對聲請人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請求免除或減輕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阿源妻子表示,丈夫喜歡賭博,「從84年開始就直接沒有回家到現在,相對人在86年有開車撞死人,人家直接找到家裡來,都是我幫他處理賠償的事情,我也是找他好久才確認這件事情。84年以前都是我做工養聲請人,那時候我婆婆也住一起,她會幫我照顧小孩,相對人在這期間我不知道他在做什麼工作,我也常常找不到他的人」。阿源親哥證稱,弟弟在外面到處惹事,例如開車撞死人或借錢,都是弟妹在還,前半段還有回家,「我媽媽大約90年過世之後,我就沒有再跟相對人聯絡,我媽媽過世的時候,也找他找了好久,後來是我的小孩在電視上看到他去參加歌唱比賽才找到,他才回來送我媽媽,後來跟我借錢之後人又不見了。相對人從年輕的時候就很匪類。」台中地院審酌,相對人既為聲請人之父親,在聲請人成年前,依法對其負有扶養之義務,然縱相對人曾與聲請人同住,卻忽視當時年幼之聲請人亟需父親提供生活扶助及照料,幾未負擔聲請人之扶養照顧問題或關懷聲請人所需,如強令聲請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顯有失事理之衡平。從而,聲請人聲請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於法即無不合,應予免除。
房價漲太快?預售屋遇建商「自願毀約賠款」不交屋 專家:要求賠償總價15%
房價居高不下,不少民眾選擇早早購買預售屋,以此縮小資金壓力。然而近日有不止一名網友發文抱怨,此前下訂了預售屋,鄰近交屋時卻遇到建商拒絕驗屋入住,不是要求解約甚至主動賠償數十萬違約金,就是要求重新簽約,還一口氣加價數百萬,讓網友不知如何是好。專家指出,若是不幸遇到這種狀況,千萬不要急著解約,記得先找消保單位尋求調解,爭取在「原合約」條件下交屋。萬一協商破局,則可以要求建商賠償房屋總價15%的違約金。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粉絲頁「靠北建商2.0」發文求助,表示自己3年前在某處建案預售屋開賣初期就下訂,預計在2023年11月交屋。但建商2023年8月完工後,竟然拒絕他驗屋入住,並給了網友「2個選擇」:其一是解約並退款,二是重簽購屋合約,但價格比當初簽的原價多880萬元。這名網友還表示,根據住戶社群上的交流,這種「拒絕驗屋」的狀況只發生在3年前下訂的那批購屋者,去年7月之後簽約的購屋者都已經陸續入住。他如今面對建商「獅子大開口」,不知如何是好。 另一名網友也在相近的時間發文表示,2023年5月在台中下訂了預售屋,預定2024年9月交屋,但他6月底接到建商電話要求與他溝通,訴求也是:一、退還訂金88萬並且加賠60萬違約金。二、重新簽約,在原價上加價360萬元。這名網友自稱去年下訂時房價為1280萬,如今要加價360萬「離譜到極點」,於是求教如何能維持原狀。 對於這兩名投稿PO文者的遭遇,許多網友認為,建商如此舉措的動機是因為近期房價大漲,比起3年前、去年的房價,那怕是故意違約賠違約金,也比乖乖交屋以低價賣出划算。但也有網友認為,兩則發文的時間相近,狀況相似,懷疑是有人故意「帶風向」。《記者爆料網》則根據第2則貼文提供的資訊,過濾台中第四季交屋的新成屋、且有88萬元訂金到交屋的方案,推測如果該發文狀況為真,僅有南屯嶺東個案符合。面對上述消費者糾紛狀況,《ETtoday房產雲》訪問到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周律師表示,依照買賣契約,建商本來就有配合交屋的義務,如果不配合就屬於「違約」,一般契約條款都有違約金的規定,此外若建商在應交屋期間而不交屋時,消費者也可以主張建商持續違約,按日要求處罰。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長陳祖祥則補充,消費者可以主張建商履行契約,但走到法律訴訟環節,通常單戶消費者力量不足,建商就是看準這點,才敢這樣耍無賴;陳祖祥建議住戶們要聯合起來提告,建商房屋有可能被假扣押,消費者在法律上的贏面大。此外,房仲沈政興也表示,上述情況「近年偶有發生」,因為房價上漲過快,加上通膨及原物料漲幅,讓少數賣方「甘冒風險」違約,但建議消費者「千萬不能答應解約」,可先找當地消保單位尋求調解,尋求在原合約情況下交屋,萬一協商破局才能根據合約進行索賠。若之後雙方破局,除了解除契約外,可要求建商全額退回已繳交款項加上延遲利息,尚須賠付房屋總價15%的違約金,且不能低於房地總價15%。以第2位上網投訴的網友為例,如果預售屋總價為1280萬元,賣方違約後需賠付192萬元的違約金給買方,或是雙方議定可接受之價金和解。
聊遺囑看人生/姐逝遺產欲給相依為命妹妹 離家改嫁母親卻說她要全拿
小瑛上個月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詢,她的故事有點坎坷,也令人感傷。她父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當年她母親外遇,所以母親不要小孩,不要財產,毅然的選擇跟了另一個男人,而母親離開家庭後,就再也沒有和小瑛一家人聯繫過,母親這個概念對她來說,是陌生的,遙遠的。也因此,小瑛和姊姊二人從小是跟著父親長大的,她父親在一家工廠上班,錢賺得雖不多,但是個好爸爸,只可惜爸爸也在她國中時就因意外過世了,所以小瑛的姐姐從高中起就開始讀夜間部,白天打工,晚上上課,一人身兼父職母職,照顧小瑛長大。小瑛知道姊姊對自己的付出,因此對姐姐也是非常尊敬,因為在小瑛心中,這位姊姊就等於是自己的爸爸和媽媽一樣,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小瑛出社會之後,兩人的感情都還是很好。小瑛的姊姊為了照顧小瑛,犧牲很多,一直未婚,但命運弄人,小瑛姊姊一年多前就檢出第四期肺腺癌,醫生告訴她們姊妹,時間最多僅有半年,七個月之後,小瑛姐姐就過世了。小瑛姐姐過世前,有和小瑛談到遺產的問題,不過小瑛姐姐那時候認為,她在世上只有小瑛一個親人,她或許已經忘記自己還有一個母親,又或是不確定自己的母親還活在世上,所以也沒想太多,也沒有立遺囑,姐姐很單純的認為她將來的遺產應該都是小瑛的,所以最後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離世了。小瑛沒想到不久之後,她這位從小就拋棄她們的母親,不知從何處知道這個消息,居然出現了,而且母親表明是小瑛姐姐的合法繼承人,要求將姐姐的遺產全部交給她。小瑛完全不能接受眼前這位陌生人,是從小就拋棄她們姊妹的母親,這個從來沒有盡過一天扶養義務的母親,居然可以繼承姐姐的遺產,而且繼承順位還優先在她之前。聽了小瑛的故事之後,我很為她難過,但若依據台灣現行的法律,恐怕難以為小瑛找到正義,但透過她的案例,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遇到類似狀況的處理方法。首先,她的母親是否為繼承人呢?這點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在血親繼承人的順位部分,父母的繼承順位是優先於兄弟姊妹。也就是說,因小瑛姊姊無子女,所以當小瑛的母親還在世時,小瑛姊姊遺產的繼承人就是母親,小瑛和姐姐兩人當時未確認母親是否仍在世,這一點可以說是錯誤的第一步。那麼小瑛的母親沒有盡到母親的照顧責任,是否會影響她的繼承權呢?這是個值得深思討論的話題。首先,台灣法令並未明文規定,未盡扶養義務的父母或是子女是否會影響其繼承權,因此他們的繼承權原則上並不會受影響。但這一點,在中國大陸的繼承法卻有一條規定,就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如果小瑛的事情是發生在中國大陸,那麼小瑛只要證明母親並未盡扶養義務,那母親就不可以要求繼承。從合理性來看,不論是父母對子女或是子女對父母,既然生前不盡扶養義務,等對方過世之後卻可以跳出來主張繼承,的確是不合理,因此中國大陸的立法可以當作我們修法的參考。但在修法之前,如果有類似情形的人,要如何破解這種狀況呢?答案是預立遺囑,並用遺囑剝奪對方的繼承權。雖然剝奪繼承,法律上未規定一定要用遺囑,但因為遺囑的做成有嚴格規定,容易舉證,所以建議有小瑛姐姐這種狀況的人,可以利用遺囑方式,並在遺囑中敘明事實,以對方未盡扶養義務,已屬「重大虐待」為由,剝奪其繼承權,這在台灣法院是允許的(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1870號民判)。不過,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也並非由被繼承人說了算,或許當年小瑛的母親離家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此最終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常須由法院判決確認,為了預防日後剝奪繼承權訴訟失敗風險,因此建議最好在遺囑中另預先記載,如無法剝奪時,則僅給予最低特留分,然後將其餘財產保留給自己想要照顧的人,這種遺囑記載方式,才是最保險的作法。以本案為例,若小瑛的姐姐當時有預立遺囑,且有像上面所說的記載,萬一法院認定母親的繼承權還在,那麼最壞的結果,也只是僅需要給母親特留分而已,而不是遺產的全部。望著失望難過的小瑛,我也愛莫能助,如果她和姊姊能早一點來協會尋求幫助,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祝福小瑛,希望她早日振作重新出發,在天堂的姐姐一定也是這樣期待著。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113年11月份課程報名時間:11月1日中午12點開放報名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颱風天給「雙倍薪」會上班? 2派人這樣說
康芮颱風襲台,31日下午1時40分在台東登陸,預測晚間出海,而31日全台停班停課,讓不少人希望明天能再放一天。有網友問,「颱風天雙倍薪水請你來上班會去嗎?」有人回,「當然是放假,多那1萬人生不會改變什麼。」也有人表示,「如果捷運有開我會考慮。」原PO在PTT以,「颱風天雙倍薪水請你來上班會去嗎?」為題發文,「颱風假是許多勞工夢寐以求的假期,好像大家寧願在家放假也不願意拿雙倍薪水,還是大家是看風雨決定的?如果風雨不強,雙倍薪水也加減拿。」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不會,因為多這個就變有錢啦,在家躺比較實在」、「當然是放假,多那1萬人生不會改變什麼」、「上次那颱風鐵皮屋吹落砸死汽車後座,何必拿命去賭」、「當然不要啊,10倍再來說」、「台灣老闆都給你補休也不給你兩倍啦」。不過也有人說,「我現在就在上班」、「看缺不缺錢啊很好選啊,不缺懶得去,缺勉強」、「去啊,雙倍一天快1萬,社畜小確幸」、「大不了叫計程車」、「你就知道服務業命多賤」、「如果捷運有開我會考慮」。勞動部提醒,康芮颱風逼近,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已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事業單位可依產業特性,與勞工事先妥為約定相關事宜。又因月底將近,可能適逢許多公司的發薪日,勞動部也提醒雇主提早薪資作業,預為因應。
尪比婆婆早逝!大姑們逼簽協議書「繼承房產者奉養我媽」 她傻了
一名人妻抱怨,老公死後,自己繼承了房子,豈料,老公的姊姊們竟要求,要繼承房子可以,但必須簽下協議書,裡面的內容包括要負擔起婆婆的各種費用等,讓她相當傻眼。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公公往生前,3名大姑帶著公公把可收租的房產過戶到自已名下,每月租金5萬元,公公遺屬交待要給婆婆收到百年,在公公往生後,遺囑交代透天房要留給她的老公繼承,不料老公比婆婆早離世,唯一繼承的透天房子,便由她和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人妻透露,沒想到,3名大姑竟要她簽下協議書,並要把內容到法院公證。內容包括,繼承老公房產義務,就是每月要給婆婆孝養費,日後婆婆生活費、醫療費、長照費、喪葬費用,要由繼承房產者出資奉養,只要是男方的家人,大家都可以一起住在家裡。除此之外,凡繼承房產者需繳納房屋稅、地價稅、房屋修繕費等諸費用。人妻傻眼直呼,「請問大家看到這樣的協議書內容,心裡會有何感想。」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不用簽」、「這律師費是一定要花的」、「理她們幹嘛,繼承辦一辦吧!又沒她們的事」、「千萬不要簽」、「他們要告妳也沒辦法告妳」、「不用理她們,上法院解決」。
康芮颱風來襲! 綜所稅第2批退稅今照常入帳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預定於今(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估9萬人可領錢,入帳時程不受颱風假影響。財政部指出,綜所稅退稅時間點分別在7月31日、10月31日、隔年1月20日;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今(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未指定帳戶者,該所將寄發退稅憑單,兌領期限為113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止,民眾若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期限內向指定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財政部表示,為節省民眾寶貴的時間,請多利用直撥退稅,既方便又安全,納稅義務人只要在申報時於「存款帳戶退稅」欄位或於國稅局寄發「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時,詳填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退稅款就可自動撥入指定帳戶,除可免除退稅憑單被冒領、遺失或因遷址無法收取之困擾,又可節省前往銀行辦理提兌的時間。財政部提醒,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財政部提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轄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婚半年驚見尪包藏「1藥物」!人妻怒提離婚 法院准了
大陸一名女子婚後半年得知丈夫婚前確診愛滋病,要求撤銷這場婚姻。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該起撤銷婚姻糾紛案,依法支持了女子的訴求,判決撤銷原、被告雙方的婚姻關係。《海報新聞》報導,小月(以下皆為化名)和小傑2020年8月經長輩介紹相識,不久便確定了戀愛關係。2023年2月14日,兩人登記結婚,攜手步入了婚姻殿堂。因當時兩人正處恩愛之際,小月自認為雙方「知根知底」,所以二人均未進行婚前檢查。同年11月,小月意外翻找出小傑隨身攜帶的包中放有疑似抗愛滋病的藥品。在小月的再三追問下,小傑終於承認自己在2021年8月確診愛滋病,因當時兩人感情穩定,且自己一直積極治療、長期服藥,應該不具有傳染性,便將此事隱瞞下來,直至兩人締結婚姻。後經緊急檢查,小月雖未感染愛滋病,但小傑隱瞞病情的行為讓她無法接受。隨後,小月以小傑惡意隱瞞自身重大疾病使自己作出錯誤的結婚意思表示、婚姻無法繼續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二人的婚姻。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愛滋病不屬於直接導致婚姻無效的疾病,但民法典明確規定,婚姻關係一方對於患有可能對婚姻生活有重大影響的重大疾病,負有婚前告知義務,不被告知的無過錯方可要求撤銷婚姻。庭審中,小傑也承認了自己隱瞞患病的事實。因此,法院認定小傑未履行婚前如實告知重大疾病的義務,故支持小月的訴請,判決撤銷小月與小傑的婚姻。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康芮颱風逼近!月底發薪日恐放颱風假 勞動部:雇主應提早作業
康芮颱風逼近,勞動部強調,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出勤,重點在於防災與避險,應以勞工之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動部表示,已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之出勤管理、工資給付及有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事業單位可依產業特性,與勞工事先妥為約定相關事宜,又因月底將近,可能適逢許多公司的發薪日,提醒雇主提早薪資作業,預為因應。勞動部說明,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宜不扣發當日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之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勞動部提醒,雇主倘未參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環境部赴泰交流空污及噪音管制 泰方擬複製成功經驗
環境部為進一步深化與東南亞國家環保交流,昨(29)日由大氣司副司長張根穆率團赴泰國,與泰國自然資源及環境部污染防制局(簡稱泰國污染防制局)局長與相關主管,深度交流空污與噪音管制議題。泰方對我國管制成效印象深刻,期望能擴大交流與學習,複製我國成功經驗。環境部表示,延續今(113)年9月與美國環保署合作辦理南亞暨東南亞區域空氣改善計畫(SSEA-AIR),針對泰國反映遭遇的空氣污染及噪音管制問題,由大氣司盤點我國近年改善成功之經驗,派員赴泰進行深度分享與討論,提供泰國研擬相關對策時參考。環境部指出,泰國污染防制局對於我國推動多年的空氣污染防制費制度、空氣污染預報預警通報制度、空氣污染惡化時中央地方聯防機制、運用AI科技執行逸散污染源管制、以及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創新技術等議題,表達極大興趣,希望能進行後續學習與交流,並將本次我國訪問訊息放置於該部官網新聞區,顯見其重視程度。環境部說明,透過本次與泰國污染防制局深度交流的情形,未來可持續深化與亞洲國家的國際合作,在亞洲區域的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上提供協助,善盡地球公民的責任與義務,共同創造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加速改善區域空氣品質。
總預算審查牛步 鍾東錦籲「大人」賴清德解行政立法院際糾紛
苗栗縣長鍾東錦29日表示,面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卡關爭議,「大人」應該站出來解決,總統賴清德要挺身而出,調解立法院與行政院的院際之爭。苗栗縣議會第20屆第4次定期會29日開議,除了由縣政府主計處說明2025年度苗栗縣總預算編列情形外,鍾東錦與局處一級主管也出席備質詢。縣議員陳光軒喊話,鍾東錦應該要請託縣籍2名國民黨團立委邱鎮軍、陳超明,儘快協調國民黨團讓預算案通過。陳光軒直言,苗栗縣財政狀況十分仰賴中央,近期行政院長卓榮泰與不少中央官員紛紛到苗栗視察,地方積極向中央爭取各項建設,行政院也願意支持,結果202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立法院遭多次阻擋,這樣縱使行政院支持,接下來地方重大建設,比方先期規劃費用或是已經核定案件,期程也實在難以樂觀。鍾東錦對此指出,立法院的問題自己不便多談,畢竟每個黨派都有政治考量及智慧,民眾也都在看,相信賴清德有智慧化解,至於立法院與行政院的院際爭議,總統本就該有權力及義務調解。鍾東錦直言,中央總預算案即便不過,國家不至於停擺,因為台灣的制度設計有常軌底線,苗栗縣政運作也一樣可以照常進行,只不過為了2025新年度大約新台幣20多億元新增預算,老僵持不下也不好,呼籲政治應該在和解的氛圍下,和諧共好。鍾東錦強調,自己沒有這麼大的本事指揮立委,倒是對前總統陳水扁一席「政治就是衝突、妥協、妥協、衝突」頗感認同,如今既然衝突難免,大人應該要站出來,由總統調解院際之爭,儘速為僵局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