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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罩 醫院 疾管署 新冠肺炎 口罩令恐成行車地獄?「行人優先區」10/1正式上路 交通部曝「劃設區域」:不會在主要幹道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行人優先區」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車輛若進入「行人優先區」,車速不得逾20公里、禁鳴喇叭,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行人也得以穿越道路或行走,不須靠邊、可全寬通行。對此,交通部也強調,「行人優先區」可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修法,除了訂出「行人優先區」的起訖點標誌以利辨識外,也增訂汽機車或慢車行駛於該區時,應依速限20公里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指出,行人在行人優先區穿越道路或行走,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設限靠邊行走,汽機車須暫停禮讓,若按鳴喇叭驅趕可罰600元。另外,原規定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隨意穿越道路;修改後,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表示,「行人優先區」是由內政部規畫,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劃設,主要劃設區域則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進而影響車流。 交通部也強調,行人設施設置地點,會由道路主管機關譬如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在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班或照顧服務中心、教保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大眾運輸場站、商圈、市場等地點選定「行人友善區」範圍,再由地方政府等道路主管機關公告後,從「行人友善區」中選擇某個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不會在主幹道上,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關於不少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合法路霸集結區」、「行車地獄」,交通部則回應,這是從交通安全和人本交通考量,呼籲汽機車和行人相互尊重,要有利他觀念;若一般的道路有行人違規,交通部也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病患1次中3種病毒「雙流感+新冠」 醫前所未見嚇傻:夭壽恐怖
近來新冠疫情升溫,流感案例也變多。有一名病患到診所就醫,快篩檢測同時確診A型流感、B型流感及新冠病毒,這結果讓耳鼻喉科醫師驚訝不已,呼籲民眾做好1件事,以避免多重感染。黃昭勳醫生在臉書粉專發文,「各位觀眾!CANYOU BELIEVE THIS(你相信嗎)」,並曬出檢測照片,沒想到有病患不僅感染雙流感(A流+B流),而且新冠病毒檢測也呈陽性,相當罕見。有患者一次感染A型、B型流感,以及新冠肺炎。(圖/翻攝自黃昭勳醫生廚廚臉書)黃昭勳醫生,他以前也沒碰過這樣的情況,直言:「夭壽恐佈」,更開玩笑表示,若是自己中了就去買樂透,同時也提醒民眾把口罩戴回去,預防被傳染。據了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過去宣布強制佩戴口罩令,執行超過千日,最後一道於醫療院所、老人福利機構需強制佩戴的命令,在今年5月19日正式解除,但新冠疫情依舊存在,並沒有因此消失。對此,疾管署提出「6大戴口罩時機」,包含「本身疑似或已感染呼吸道傳染疾病」、「過去一周曾與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免疫力低下者或重大傷病患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或已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醫療照護機構依風險要求佩戴時」、「國家防疫政策重啟規定醫療院所應佩戴時」。
免疫負債發威!兒科醫曝「大人小孩全感冒」擠爆診所 看病恐掛不到號
新冠肺炎邁入後疫情時代,國內日前全面解除口罩禁令,進入醫療院所、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不再強制要求配戴口罩,不過隨著口罩解封、天氣進入春夏季節交替,不少民眾出現發燒、咳嗽等感冒症狀紛紛就醫。對此,小兒科醫師陳信宏表示,由於看診病患大量激增,如果民眾「掛不到號」還請見諒。醫師陳信宏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由於新冠疫情解封,無論是大人小孩全都深受「免疫負債」所擾,大小感冒持續找上門,不僅孩童陷入發燒、咳嗽、流鼻水及上吐下瀉等不適迴圈,就連免疫力較高的成人也出現久咳不癒、發燒、酸痛等痛苦症狀,促使求診病患迅速攀升。陳信宏指出,大量病患不停湧入,導致醫師、護理人員、藥師等診所人員忙碌不堪,超時加班已成常態,擔憂醫護體力吃不消,也為了顧及患者的醫療品質,診所決定「限制看診名額」,在此向大家說聲抱歉,「如果門診有滿號、掛不到,還請各位鄉親、支持者見諒。」陳信宏也提醒,如果是長期用藥的患者,記得提早使用手機或網路預約,以確保順利掛號,另外臨時生病的民眾,則可以提早在開診前到現場排隊掛號,或是開診後先來電掛號,以免看診人數額滿無法掛號。
口罩令已全面解除! 醫建議1場所仍要配戴:是個大毒窟
5月19日開始,口罩令正式全面解除,醫療院所及老人福利機構改為建議佩戴。不過,小兒科醫師傑登醫師提醒,雖然進入醫療院所已不強制戴口罩,但因為醫院本身就是一個大毒窟,因此他還是建議民眾,前往醫院仍要將口罩戴好,預防病菌。小兒科醫師傑登醫師日前在自己的Facebook中發文,指出5月19日開始,醫療院所的口罩令解除,進醫院診所不強制戴口罩了。不過他還是建議大家,要是前往醫療院所時一定要把口罩戴好。傑登醫師透露,因為醫院基本上就是一個大毒窟「可能你只是去醫院探個病或借個廁所,有人經過你身邊咳個兩聲,回家就發現得了流感。」因此把口罩戴好可以預防病菌傳染。另外,新竹馬偕醫院急診外科主任白永嘉也指出,雖然現在進入醫療院所都不強制戴口罩,但醫護人員要照顧病人,仍會堅持戴口罩。他還分享了一個例子「有一位病人受傷掛急診,應該是覺得自己很帥,沒戴口罩一直吃東西開心交談,殊不知他旁邊的是肺炎的病人。」對此他也呼籲民眾「我建議口袋裡還是要準備一個口罩,病人一多或旁邊一直咳的,不要憑著血氣之勇被傳染,就戴上口罩吧。」
口罩禁令全面鬆綁 相關4大QA一次看
由於先前新冠疫情嚴重,指揮中心規定進入8大類場所必須要戴口罩。而在歷經1265天,疾管署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終於宣告解除口罩禁令,調整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相關4大QA一次看。指揮中心於2020年12月宣布口罩禁令開始,強制8大場所需要戴口罩,而後隨著疫情逐漸退燒、可控,各場所也陸續鬆綁,僅剩國內醫療照護院所機構是唯一沒有解除的場所。不過疾管署也在5月進行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決議於5月19日結束口罩禁令,調整新冠肺炎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的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Q1:口罩令鬆綁範圍?A1: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疾管署決議於5月19日結束口罩禁令。(圖/翻攝自衛福部疾管署)Q2:民眾佩戴口罩時機?A2:1.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2.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3.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4.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5.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6.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Q3:醫療照護機構工作人員佩戴口罩時機?A3:(一) 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Q4:無法戴口罩的族群要如何進行防護?A4: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疾管署也提醒民眾,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口罩令19日全面解除! 疾管署:醫療照護機構「6情境」仍建議佩戴
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口罩令,經多次放寬後,目前僅剩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8日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5月19日全面解除口罩令。今(17日)疾管署再發新聞稿提醒,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疾管署官網曾在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年(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官網今稍早又發布新聞稿提醒,鑑於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及醫療照護機構使用。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疾管署也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另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請大家共同維持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遵循及落實手部衛生的好習慣,透過簡單的預防措施,可以保護自己、親人和為您提供照護的醫療人員。
5月19日口罩令全解除 17種「高風險族群」小心:再確比首確更危險!
隨新冠疫情漸漸降溫變得平穩可控,衛福部疾管署宣布將於2024年5月19日徹底解除「口罩令」,進出醫療機構也不再需要配戴口罩。不過新冠威脅仍然存在,有網路媒體建議,3種高風險族群仍應隨身攜帶口罩備用為佳,而對於部分高風險族群來說,「再次感染」後對身體的危害會比「初次感染」還更高!據《今健康》報導,5月19日起進出醫院免戴口罩,但以下3情況仍需注意防疫措施。一、疑似/感染者:避免入院or期間佩戴民眾若為疑似/感染呼吸道疾病患者,包括或出現發燒、流鼻水、咳嗽等相關症狀等,非必要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若有必要進入,在症狀期間、症狀緩解5日內進入時應佩戴口罩,並遵循衛生措施及禮節。二、高風險族群:最好仍佩戴口罩若為高風險族群,包含過去一周內曾與感染患者密切接觸、免疫低下、感染其他呼吸道疾病、探視或照護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時也應佩戴口罩,並遵循衛生措施及禮節。三:無法佩戴口罩者:落實衛生若為無法配戴口罩者,例如2歲以下嬰幼兒、因身體或心理因素無法配戴口罩,則應用衛生紙遮住口鼻,使用後將衛生紙妥善丟進垃圾桶,並落實手部清潔,降低傳播風險。此外,《今健康》還指出,口罩令雖解除,但新冠威脅仍存在,病毒對於部分高危險族群仍存在威脅,甚至「再次感染」後對身體的危害會比「初次感染」還更高!據台灣病友聯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乳癌病友協會、台灣年輕病友協會、HOPE癌症希望基金會及台灣癌症基金會等各界專家討論指出,包含65歲以上、孕婦、產婦、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慢性肝病、結核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BMI≧30、吸菸、已戒菸者、免疫功能疾病者等,皆屬於高危險族群,再次感染後對身體的危害會比初次感染風險更高。提醒口罩令雖解除,但上述的高危險民眾進出醫療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等,還是建議繼續佩戴口罩為佳,以利維護自身健康。
全面解除口罩令「選在520前1天」 薛瑞元:新總統上任前ending是不錯選擇
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口罩令,經多次放寬後,目前僅剩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不過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昨(8日)卻突然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5月19日全面解除口罩令。由於時間點落在新總統上任的520前一天,也引發外界熱議。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9日)回應,這是衛福部昨天在傳染病防治諮議會上做出的決定,笑稱:「新總統上任前把新冠相關防治、管制措施做一個ending也是不錯的選擇。」衛福部疾管署官網昨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年(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說明,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於本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疾管署也在文末強調,口罩規定鬆綁後,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對此,薛瑞元今出席立院衛環委員會審議「再生醫療法草案」,並在會前受訪時回應,全面解除口罩令是衛福部昨天在傳染病防治諮議會做出的決定,但他也笑稱「新總統上任前把新冠相關防治、管制措施做一個ending也是不錯的選擇。」另有媒體問及,口罩令解除是否會加劇近期的腸病毒流行,薛瑞元解釋,腸病毒是接觸傳染,並不是藉由空氣傳染,因此兩者不相衝突。
口罩禁令5/19全面鬆綁!黃立民呼籲:前往「醫院4區域」最好戴上
新冠肺炎邁入後疫情時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拍板,自5月19日起全面解除口罩禁令,未來進入「醫療院所、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不再強制要求配戴口罩。不過,台大兒童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黃立民建議,遇上「4種情況」最好乖乖戴口罩。疾管署昨(8日)表示,考量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經召開專家會議決議,自5月19日起解除口罩禁令,調整「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改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針對口罩令全面鬆綁,醫師黃立民提醒,雖然未來不再強制要求配戴口罩,但下列4種情況仍建議配戴口罩,第一、前往像是癌症病患、新生兒或產婦等免疫力較差的族群病房;第二、前往感染科、胸腔科、家醫科等呼吸道科別就醫候診;第三、進入醫院電梯等密閉式空間;第四、前往人潮眾多的醫院美食街。另外,胸腔外科醫師杜承哲也在臉書發文表示,口罩令鬆綁的意思是「你還是可以戴」,「像我戴了帥三倍,感染機率也小好幾成,一定是繼續戴的。真是悲哀,這種事情你還得先說明,因為一定會有假裝看不懂的人找麻煩。」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還是會繼續戴口罩,「繼續戴+1,今天上班還有遇到確診跟疑似流感的呢!保護自己阿」、「口罩又不是因應covid肺炎而做的,空污過敏防感冒傳染都很有需要呀」、「出入公共場所還是戴好戴滿」、「口罩戴習慣了~真的不戴也怪怪的!」、「我還有一堆口罩,就算只是為了消耗庫存,也是會繼續戴。」
全面鬆綁!5/19起醫療院所不強制戴口罩 有疑似症狀者除外
疾病管制署今(8)日表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說明,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於本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一、民眾(一)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二)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三)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二、醫療照護機構(一)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三)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口罩禁令5月19日起全面解除 民眾赴醫院可免戴
疾病管制署今(8)日將召開專家會議,決議從5月19日起解除口罩禁令,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皆改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也就是說,強制戴口罩規範全面解除。國內因應新冠疫情實施的口罩令超過千日,目前僅剩下醫療院所等醫事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目前新冠疫情雖然脫離高原期,處於低點但上下波動,因此口罩令是否再鬆綁才會受到關注。據疾管署表示,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在今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一般民眾(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二)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三)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醫療照護機構(一) 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三) 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醫院口罩令有望解除? 薛瑞元這樣回
疫情口罩令實施超過千日,現在剩醫療院所等要戴口罩,而疾病管制署8日也開會討論,衛福部長薛瑞元說,他們希望往鬆綁的方向走,但細節還要討論。據悉,國內新冠疫情脫離高原期,現在處於低點,但還是上下波動,鄰近的日本和韓國,已經解除醫院的口罩令,新加坡3月起進出醫院也不用戴口罩。薛瑞元表示,口罩令是否鬆綁,還是要由專家決定,「醫院裡面口罩令鬆綁,方向是我們希望往這邊去走」,其中的細節待討論。疾管署去年8月14日表示,考量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下降,經評估整體情趨勢、病毒變異株情形、機構篩檢陽性率及整體防疫量能,自112年8月15日起,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其餘醫療機構調整為民眾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日表示,國內COVID-19疫情上週(4/30-5/6)新增229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一週(4/23-4/29)新增185例上升,累積併發症個案中65歲以上長者占79%;另上週新增31例死亡病例,較前一週新增15例上升,累積死亡個案中65歲以上長者占90%,疫情仍有傳播風險,鑑於施打新冠疫苗能有效預防重症及死亡,又本週適逢母親節,疾管署呼籲,在獻上感謝與敬意的同時,也要陪媽媽去接種新冠疫苗,替媽媽撐起一把保護傘,保護媽媽也保護家人的健康。
台灣醫院口罩令逾千日「全面解除」? 疾管署:月底討論是否全面鬆綁
新冠疫情爆發4年了,民眾在公共場合已可以免戴口罩,但對不少人而言口罩已成為日常必需品,不過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至今已逾千天。對此,衛福部疾管署19日表示,醫療院所鬆綁口罩令與否,本月底會送專家會議討論評估。新冠疫情仍嚴峻時,台灣於2020年12月1日起規定,出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而近期一次口罩令調整則為2023年8月15日,如今僅剩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須佩戴口罩。對此,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明,3月14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會中也針對「廢除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進行討論。會中決議將研議廢除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口罩令後,如何建立民眾進入醫療(事)與老人福利等機構的佩戴口罩新常態,並檢視現行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的佩戴口罩規範,在未來適當時機再行討論廢除此公告之提案。曾淑慧表示,疾管署於4月底預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口罩令是否廢除,而檢視醫院佩戴口罩現行感管查核及指引說明主要有以下3項:1、2024年醫院感染管制查核基準:醫院之急診、門診就醫病人分流機制及就診動線規劃適當,且張貼明顯告示,提醒就醫民眾與陪病者,出入醫療院所應佩戴口罩,並有協助未佩戴口罩就診病人佩戴口罩之措施。2、標準防護措施:涵蓋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而當健康照護人員於檢查或照護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狀之病人時,建議需遵行飛沫傳染防護措施(如戴口罩)和手部衛生;本身受呼吸道感染之健康照護人員應避免直接接觸病人,特別是高危險群的病人,若無法避免時則需佩戴口罩。3、飛沫傳染防護措施:健康照護人員密切接觸採取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的病人時,應在進入病房時即戴上口罩。採取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的病人轉出病房時,如病人的狀況允許,應戴上口罩並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鞭炮亂放hen危險「最高罰15萬」! 消防署曝「4個一定要」注意事項
春節即將到來,許多人為了讓佳節氣氛更加熱鬧,都會購買鞭炮或煙火施放。對此,消防署發文表示,施放時一定要遵守4大原則「4個爆竹一定要,施放安全剛剛好」,才能避免危險發生,此外也建議民眾可以改用爆竹音效MP3來替代爆竹、煙火,不僅省錢環保又無害 。消防署於1日在臉書專頁以「新春系列宣導,一個不注意,施放爆竹煙火會變hen危險唷」為題,提醒民眾施放時,一定要遵守下列原則,才不會發生危險。1一定要,依外盒包裝上產品使用說明施放。2一定要,注意點火卻未燃放的爆竹煙火,不要探頭去看。3一定要,選擇符合地方自治法規公告可施放的地點施放。4一定要,有專業爆竹煙火之施放人員資格,才可以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此外,消防署也建議民眾可以改用爆竹音效MP3來替代爆竹、煙火,不僅省錢環保又無害 。需注意的是,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空曠又安全的地區,像是人潮少及風向佳之地點。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不可於漁船加油站、儲油設備之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燃性氣體儲槽及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處理(販賣)、高速公路、大眾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古蹟、醫院、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其基地內施放。若違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所定自治法規中有關爆竹煙火施放地區、時間、種類、施放方式或施放人員資格之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嬰哭泣遭濕口罩悶死! 疾管署澄清「已無口罩令」:不建議2歲以下幼兒配戴
近日某托嬰中心為防範疾病傳播,幫1歲大的孩子戴口罩,卻導致他因為鼻涕、眼淚沾濕口罩,最終窒息死亡。對此,兒童重症加護科醫師直言,不應該勉強太小的幼兒配戴口罩,照顧者也該時刻有警覺;而疾病管制署也在今(24)日表示,托嬰中心的室內口罩令已於去年解除,只有特定醫院、診所、老人福利機構等需依規定配戴口罩,由於口罩尺寸不合適,亦不建議2歲以下嬰幼兒使用口罩。華視主播林彥汝昨(23)日轉發了友人文章,表示因為近期呼吸道疾病再次流行,托嬰中心實施了口罩令,強行幫小朋友戴上口罩,而朋友姐姐的兒子抗拒配戴開始哭鬧,隨後因眼淚、鼻涕沾濕口罩,導致其黏住口鼻,孩子活活遭到悶死,而托嬰中心也疏於照護,老師以為幼兒只是「哭累了睡著」,直到20多分鐘後才驚覺孩子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指出,托嬰中心的口罩令已於去年3月6日隨著校園室內口罩令同時解除,之後也從未再次恢復規定,目前僅有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間、老人福利機構等持續實施,「幼兒很難戴口罩,所以基本上不會強制,要考量其身心健康、有必要時才配戴」,而該托嬰中心的口罩令是為機構自行規定。針對這起事件,新北市社會局說明,「由於近期氣候轉涼,幼兒各式呼吸道疾病增加,進入高峰流行期,中心告知家長讓幼兒戴上口罩,以避免交叉感染,保護幼兒健康。」並已開始介入調查。另外,林口長庚醫院兒童加護科主任夏紹軒提到,「不要勉強太小的小孩戴口罩,如果孩子突然安靜,照顧者應該要即時警覺發生了什麼事情」,而這種口罩導致窒息的事情相當罕見,比較類似於「嬰兒猝死症」,發生在於棉被蒙住口鼻以致無法呼吸、趴睡時嘔吐產生呼吸不順或窒息等等,口罩沾濕確實會影響呼吸狀況,但因為無實際影像,難以直接判斷原因。
最強寒流來襲台中2無家者失溫 7旬老翁倒公廁無法動彈緊急送醫
寒流持續發威,中央氣象署也發布低溫特報,而台中市非常寒冷的橙色燈號地區,台中市社會局從22日開始展開連續3天的低溫關懷,更發現有2名無家者疑似失溫,70歲李姓老翁更躺在公廁內無法起身,所幸被緊急發現,現已送醫治療中。社會局表示,這2名無家者都是遊民小組定期訪視關懷對象,李翁被發現時臉上有瘀青,疑似因失溫而倒臥公廁無法起身,所幸被遊民小組緊急發現,迅速通報消防局就醫。而52歲洪姓街友則在公園被社會局人員發現,他患有慢性疾病,疑似因酒後失溫又跌倒,當下以冷到不停喘氣、難以清楚表達,只能不停喊冷,也緊急被送醫救治。社會局表示,一旦氣溫預報低於12度,社會局立即啟動低溫關懷,發送一呼百應簡訊,通知各民間網絡單位,掌握全市各區街友、獨居長者和老人福利機構狀況,目前已有3名街友接受避寒安置服務,訪視80人、提供356人次禦寒物資和發放83份熱食,提醒街友天氣寒冷,務必做好保暖措施。社會局提醒,若民眾發現街頭有受寒街友,可撥打110請警方協助緊急安置。若有善心人士或團體想發放物資,可聯繫接洽社會局(電話04-22221527)妥善分配,避免浪費資源及製造環境髒亂。
寒流猝死!台南11人因無生命徵象不治 桃園男上夜班途中猝逝「機車還在發動」
2016年霸王級寒流來襲,讓不少人記憶猶新,邁入2024年,寒流也讓不少山區降雪,吸引不少民眾上山賞雪,然而寒流來襲,造成猝死案例也升高,原以為天氣較溫暖的台南,據當地消防局統計,從22日上午8點至23日上午8點,共有11人因疾病失去生命跡象,全數宣告死亡,另外,桃園市有一名男子22日晚間騎車上夜班途中,行經大園區大觀路時突然倒臥路旁,路旁住戶察覺路旁有人路倒,但機車仍發動中,立即打電話報警求助,經檢視男子已明顯死亡。根據大園警方調查,這名43歲的王姓男子在22日晚間10點36分騎車行經大園區大觀路段,疑似身體不適,當下將機車停靠路邊民宅旁隨即倒地昏迷,有住戶起床喝水時發現屋外有機車未熄火但車燈仍亮著,這才發現王男倒臥在路旁,趕緊向119通報,不過救護人員到現場時,王男已明顯死亡,身上無明顯外傷並未送醫。據王男家屬透露,死者在觀音工業區上夜班,1月18日曾因心贜不適曾就醫拿藥,不清楚死因是否與心臟方面疾病有關,警方已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進行相驗釐清死因。同樣在大園區,57歲的陳姓男子23日凌晨在民生南路協助道路救援拖吊作業時,疑似氣溫驟降,導致陳男突然倒地昏迷不醒,一旁警方見狀察覺已無呼吸心跳,立即施予CPR救援並通報119協助送醫,警消合作下順利讓陳男恢復心跳,送醫治療後幸運挽回一命,救護人員初步研判陳男可能因氣溫驟降導致心肌梗塞;經送醫急救後順利挽回一命,警方通知陳男家屬到院陪同,家屬對於警方及時救援救回一命感謝再三。另外,台南市消防局統計,至23日上午8點,24小時內有受理11件內科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其中4件送醫但仍宣告不治;另外7件家屬則拒絕送醫,11人分別為3女8男,年齡介於45歲至92歲。台南市長黃偉哲稍早表示,為嚴防寒流低溫造成寒害,已要求市府農業、民政、社會、衛生、消防等相關局處及37區公所落實整備應變機制,持續宣導農林漁畜業做好相關防寒措施,適時啟動街友、遊民及老人等弱勢族群低溫關懷措施等,以減少農漁災損與低溫衝擊。以下為氣象局自22日發布低溫特報以來,全台疑與低溫相關的緊急救護內科OHCA(到院前心肺停止)統計:●雙北、基隆地區根據台北市消防局統計,從昨(22)日到今(23)早已接獲6人無呼吸心跳通報送醫;新北市22至23日清晨共有5人OHCA送醫,經急救後,有2人搶救無效不治身亡;基隆則是發生5起OHCA的通報,分別是2男3女,年齡介於52歲至97歲之間,而5人送醫後均宣告不治。●桃園市桃市消防局119勤務指揮中心22日晚間10點36分接獲報案,消息指出大園區一處路旁發現1名男子倒地,待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該名男子已明顯死亡。另外警方也在蘆竹區某巷內發現1名李姓男子坐臥在地,上前瞭解後發現李男因為舊疾及個人身體因素無法工作,且身無分文,而且已經7天沒有進食,僅靠宮廟糖果及喝水果腹度日,警方將他帶回並提供熱食及礦泉水暫時溫飽,接著聯絡桃園市社會局安置。●台中市台中市消防局統計,昨(22)日共有11人因疾病無呼吸心跳送醫,其中最低年齡為30歲,最高年齡則為79歲。 氣溫低於12度台中市社會局就會啟動低溫關懷,昨日也發送一呼百應簡訊,通知各民間網絡單位,掌握全市各區街友、獨居長者和老人福利機構狀況。●彰化縣根據彰化縣消防局統計,1月22日早上8點至23日早上8點,短短24小時內,全縣就有57人疑似因急性心肌梗塞或身體不適狀況送醫急救,其中有2人心跳驟停、到院前OHCA,分別為93歲高齡老婦及76歲老翁,皆屬高齡。●南投縣根據南投縣消防局統計,自昨(22)天晚上8時至今(23)天早上8時,急病送醫案件總計13件,其中3位病患在到院前失去呼吸心跳。●雲林縣雲林縣消防局統計,23日凌晨12點到上午8點119疾病緊急救護案件12件中有3件非創傷OHCA送醫,3人都是65歲以上長者,分別為斗六78歲老翁、林內鄉86歲婦人及元長鄉67歲婦人,3人皆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病史。●台南市據當地消防局統計,從22日上午8點至23日上午8點,共有11人因疾病失去生命跡象,分別為3女8男,年齡介於45歲至92歲,全數宣告死亡●高雄市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22日10時至23日10時,就有7人「無呼吸心跳」送醫,最年輕僅47歲。●屏東縣3人OHCA送醫。●東部地區宜蘭、花蓮各1人OHCA送醫,台東也有2人OHCA送醫。
最強寒流發威!2天「超過百人」心臟驟停 最年輕才30歲
這2天為入冬以來最強寒流,中央氣象署已對全台20縣市發布低溫警報,天冷造成全台各地猝死事故頻傳,務必多加留意家中幼兒及長者。全台累計共有106人因氣溫驟降身體負荷不了送醫急救,其中有18人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經送院搶救後共7人不治身亡,其中桃園市有一名男子則是直接倒地,待警方上前查看時已明顯死亡。●雙北、基隆地區根據台北市消防局統計,從昨(22)日到今(23)早已接獲6人無呼吸心跳通報送醫;新北市22至23日清晨共有5人OHCA送醫,經急救後,有2人搶救無效不治身亡;基隆則是發生5起OHCA的通報,分別是2男3女,年齡介於52歲至97歲之間,而5人送醫後均宣告不治。●桃園市桃市消防局119勤務指揮中心22日晚間10點36分接獲報案,消息指出大園區一處路旁發現1名男子倒地,待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該名男子已明顯死亡。另外警方也在蘆竹區某巷內發現1名李姓男子坐臥在地,上前瞭解後發現李男因為舊疾及個人身體因素無法工作,且身無分文,而且已經7天沒有進食,僅靠宮廟糖果及喝水果腹度日,警方將他帶回並提供熱食及礦泉水暫時溫飽,接著聯絡桃園市社會局安置。●台中市台中市消防局統計,昨(22)日共有11人因疾病無呼吸心跳送醫,其中最低年齡為30歲,最高年齡則為79歲。 氣溫低於12度台中市社會局就會啟動低溫關懷,昨日也發送一呼百應簡訊,通知各民間網絡單位,掌握全市各區街友、獨居長者和老人福利機構狀況。●彰化縣根據彰化縣消防局統計,1月22日早上8點至23日早上8點,短短24小時內,全縣就有57人疑似因急性心肌梗塞或身體不適狀況送醫急救,其中有2人心跳驟停、到院前OHCA,分別為93歲高齡老婦及76歲老翁,皆屬高齡。●南投縣根據南投縣消防局統計,自昨(22)天晚上8時至今(23)天早上8時,急病送醫案件總計13件,其中3位病患在到院前失去呼吸心跳。●雲林縣雲林縣消防局統計,23日凌晨12點到上午8點119疾病緊急救護案件12件中有3件非創傷OHCA送醫,3人都是65歲以上長者,分別為斗六78歲老翁、林內鄉86歲婦人及元長鄉67歲婦人,3人皆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病史。●高雄市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22日10時至23日10時,就有7人「無呼吸心跳」送醫,最年輕僅47歲。
疫情升溫…選前之夜染病毒風險增 疾管署籲5症狀戴口罩
近來多重呼吸道疾病流行,加上流感和新冠病毒衝擊,不少民眾都感冒生病,而總統大選將至,各候選人頻頻舉行造勢活動,引來眾多人潮聚集,感染病毒的風險也增加。對此,疾管署便重申戴口罩的5個狀況。疾管署提醒,國際呼吸道感染及新冠疫情持續升溫,美國4州及西班牙部份地區恢復醫療照護機構口罩令,台灣口罩規定建議和去年8月14日以來均維持不變,「規定戴口罩場域」為醫院、診所及一般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疾管署建議5狀況仍應戴口罩。(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至於「建議戴口罩」有5個特殊情境: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4、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5、出入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及精神護理之家)及其他醫療機構(捐血中心、病理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指出,投開票所不像交通工具,屬於人潮擁擠、通風不良情形,所以不會針對選舉、投票活動有專門建議,仍以通則,人潮擁擠通風不良,或本身有免疫力不佳、年長等情況,建議自主戴口罩。其他像是選前之夜等活動,符合第3項狀況,建議應戴口罩。
新冠疫情再升溫!週增515例併發症「創5個月新高」 JN.1占比出爐
疾病管制署今(9日)表示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上升且處流行期,上週新增515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一週新增360例上升;另上週新增48例死亡病例,較前一週新增38例上升。根據近4週變異株監測總計,本土檢出病毒株以EG.5(63%)為多,其次為JN.1(24%)及BA.2.86(6%)等。疾管署指出,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上升且處流行期,上週新增515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一週新增360例上升,再創近5個月新高,併發症中65歲以上長者占78%;另上週新增48例死亡病例,較前一週新增38例上升,死亡個案中65歲以上長者占90%。疾管署表示,去年9月26日新冠XBB疫苗開打以來,本土通報確診併發症及死亡病例中未曾接種新冠XBB疫苗者皆占99%,全球COVID-19陽性率處高點,須密切監測疫情變化。近4週變異株監測總計,本土檢出病毒株以EG.5(63%)為多,其次為JN.1(24%)及BA.2.86(6%)等;境外檢出病毒株以JN.1(63%)為多,其次為EG.5(26%)及BA.2.86(5%)等。疾管署強調,根據丹麥、荷蘭、美國等國新冠XBB疫苗最新研究,一致顯示接種XBB疫苗能有效預防新冠疾病,保護力高達6至7成;此外,近期國內外疫情升溫,又適逢選舉及農曆春節等聚會活動頻繁,病毒傳播風險上升,尤其此波疫情,過去確診或「舊版」新冠疫苗保護力已嚴重不足,呼籲尚未接種新冠XBB疫苗之民眾在莫德納和Novavax兩種廠牌選擇一種接種,共同防護加一,提升免疫保護力,以免在此波疫情因保護力不足而造成個人健康威脅和醫療負擔。疾管署說明,新冠Novavax XBB.1.5疫苗於今年1月9日起開放12歲以上民眾接種,接種建議如下:一、未曾接種COVID-19疫苗者:接種2劑(0.5mL),兩劑間隔4週(28天)以上。二、曾接種COVID-19疫苗者(不含已接種莫德納XBB.1.5疫苗者):接種1劑(0.5 mL),與前1劑間隔3個月(84天)以上。疾管署提醒,國際呼吸道感染及新冠疫情持續升溫,美國4州及西班牙部份地區恢復醫療照護機構口罩令,目前國內口罩規定和建議自去年8月14日以來均維持不變,「規定戴口罩場域」為醫院、診所及一般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請民眾於上述場域室內空間除例外情形外應全程戴口罩,「建議戴口罩」則有以下5種特殊情境,符合之民眾或場域仍建議戴口罩: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五、出入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及精神護理之家)及其他醫療機構(捐血中心、病理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