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死
」 離婚 死刑 結婚 違憲 王信福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重判16年毒品通緝犯因闖紅燈被逮!逃亡1年落網 身藏毒品再加控
逃亡將近一年的毒品通緝犯,最終因一場意外違規落網,鹽埕警分局3日晚間成功攔查1名48歲任姓男子,該男子因販毒罪遭判刑16年,卻長期逃避刑責並持續涉毒,當天晚間7點多,任嫌騎機車行經高雄市七賢二路和河西路口時,因闖紅燈引起警方注意,員警上前盤查,發現任嫌不僅緊張不已,還拒絕提供身份證件,甚至說不出完整的身分證字號,經過警方使用人臉辨識系統,確定其為橋頭地檢署通緝的重刑犯。警方當場將任嫌帶回派出所,並在例行搜身時意外發現其身上持有毒品,包括1顆依託咪酯煙彈,以及少量海洛因和安非他命,這些物證進一步加重任嫌的刑責,並確認在逃亡期間仍持有違禁品,考量到任嫌的毒品前科及重刑背景,警方嚴格戒護,對其上銬腳鐐防止逃逸。據了解,任嫌由於被判16年重刑,擔心漫長的服刑期將使他老死獄中,因此選擇在去年開始展開逃亡,並採取各種手段掩人耳目,四處躲避警方追緝,最終卻因一次交通違規露出馬腳,被鹽埕警方攔查逮捕。警方表示,毒品案件不僅危害社會治安,更對涉毒者本人帶來無盡的負面影響,警方將持續強化道路巡邏與查緝機制,務求讓躲避法律制裁的罪犯無處可藏,全案訊後,任嫌已依毒品通緝犯身份和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歸案。
哥哥結婚父母要她當天顧家 竟是因為「這原因」…網友看傻:親生的嗎?
家人有喜事,理應一家都要參與其中。然而,有名網友分享,哥哥要結婚了,爸媽卻說她不能去參加婚禮,其原因竟是「因為小姑不能見新娘子,以後新娘子會『孤』寡」,此言論讓她十分不解,直言「跟嫂嫂老死不相往來,我哥就能長命百歲?」原PO於26日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她跟哥哥感情很好,最近哥哥要結婚了,她準備開心前往哥哥的大喜之日,豈料爸媽卻說她不能去參加婚禮,要她當天顧家。對此,她問原因是什麼,爸媽則說「因為小姑不能見新娘子,以後新娘子會『孤』寡」,此言論讓她十分不解,認為若新嫂子進門是不是自己就要搬出去,還是「跟嫂嫂老死不相往來,我哥就能長命百歲?」此文一出,便引起熱議,網友紛紛不敢置信,留言表示「你是你爸媽親生的嗎?」、「這啥謬論」、「這父母腦袋進水ㄇ」、「那是迷信,妳父母親腦筋有問題」、「真是無知,我結婚我小姑整場都在,我跟我老公還是恩愛如昔啊!有這種傳統陋習的老人才是造成離婚的罪魁禍首好嗎?」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 憲法法庭:有條件合憲
由「最老死刑犯」王信福為首的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生存權、平等權及比例原則,共同聲請「死刑釋憲」案,20日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大法官宣判,刑法相關條文規定之故意殺人罪已屬最嚴重,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並無違憲;但也針對其他條文提出違憲,應於2年內修正。大法官宣判,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226條之1「強制性交殺人罪」前段、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規定,皆屬侵害生命權之「最嚴重犯罪類型」,以死刑為最重本刑,並無違反憲法保證人民生命權之意旨。然而,大法官針對其他條文也提出違憲。大法官強調,法官應考量犯罪情節是否達最嚴重程度,不應以死刑為唯一刑責;人民涉上述案件接受訊問時,應有辯護人在場為其陳述意見,且於第三審審判時,應有「強制辯護制度」之適用,也應經「言詞辯論」才能諭知死刑或維持下級審諭知死刑的判決。此外,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過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對於判決主文第7至第9項,針對上述案件,被告於行為時有刑法第19條第2項之情形,也就是「行為時辨識行為能力減低」時、審判時或執行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自我辯護能力或受刑能力明顯不足、有所欠缺者,不得科處死刑。大法官提到,若本案聲請人之確定終局判決犯罪情節非屬最嚴重,而仍判處死刑者,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確認是否有上述情形,決定提起非常上訴與否。判決主文提到,本次判決若有違憲之條文,相關機關應自判決宣示日起2年內,檢討修正相關規定。然而第三審應有「強制辯護制度」及「言詞辯論」等規定,則自宣判日起即應適用。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死刑釋憲今出爐! 前檢察官吳宗憲喊「死刑是為公平正義」:廢死讓生者無法好好活著
此次死刑釋憲案,是由現年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也將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曾任檢察官的現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19)日就在臉書發文,直言「死刑不能讓逝者重生;但廢除死刑,卻讓活著的人無法好好活著」。吳宗憲表示,只要還有兇殘至極的暴力殺人犯罪,死刑就必須保留,大法官應該做出符合正義的判決,「死刑合憲是我一貫的主張,其意義在於應報主義、犯罪預防、安撫人心」。吳宗憲接著說到,他同意死刑限於故意殺人類型,當殺人犯完全不尊重他人生命權時,法律就應該予以制裁。雖然廢死派主張可能有冤獄,那就表示要討論的是「司法訴訟程序」是否完善,而不是死刑存廢,況且,自從法院推動「社會量刑調查」,已經有4年多沒有死刑定讞的判決。吳宗憲認為,「殺人就是一種無視生命權的犯罪,強行剝奪他人的生命」,而國家面對殺人者被處死前,程序之嚴謹,已遠比他殺害的受害者死得有尊嚴,這就是支持「應報」主義者最大的讓步,「死刑有沒有威嚇作用?從那37名死刑犯提釋憲怕被執行,即可知答案」。吳宗憲提到,「我在上個會期就兩度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執行死刑,依法行政本是公務員天職,卻漠視死刑定讞判決於不顧,在此先呼籲,若憲法法庭判殺人者死刑合憲,就盡速依法執行,法務部不能再用自己訂的規則造成技術性廢死——被殺的人活不了,殺人的人卻死不了」。最後,吳宗憲也強調,死刑的存在,會讓殺人犯,罪有應得,永遠隔離於社會,人民就不用擔心害怕,「死刑並非為了殺人償命,更不是報仇論,而是為了填補『公平正義』而存在,若人民的安全沒有獲得充分保障,貿然廢除死刑,只會引發更多的不安全感。所以,我主張殺人致死的犯罪,死刑仍有存在必要」。
超巨大「30公斤金魚」離世…估享年20歲 釣客曬出「胡蘿蔔」合照悼念
你看過長達1.2公尺的金魚嗎?法國香檳省(Champagne)著名養殖魚場「藍水湖」(Bluewater Lakes),以棲息著許多巨大的金魚而聞名,吸引不少釣客前來挑戰。其中一條暱稱為「胡蘿蔔」(Carrot)的橘紅色金魚,重達67磅(約30 公斤)、長約1.2米,因「難以捉摸」而具有高人氣,遺憾的是,牠在上月底已經離世,專家推估牠約有20歲。根據《每日星報》(Daily Star)報導,藍水湖管理處8月21日在臉書粉專發文,宣布了「胡蘿蔔」逝世的消息,屍體被工作人員發現漂浮在湖面上,推測是自然老死,「這條鯉魚憑藉自己的力量贏得了追隨者和名聲,能讓她住在我們的湖裡,我們感到非常幸運和榮幸,知道她去世了,我們的靈魂都碎了」。藍水湖管理處也提到,「我們不希望任何飼養的魚死亡,特別是這條具有特殊意義的胡蘿蔔」,而「胡蘿蔔」生前有留下2條後代,其中1條已重達40磅(約18.1公斤)。後來,管理處也在湖邊豎立了一塊牌匾,用以紀念「胡蘿蔔」。據悉,「胡蘿蔔」大約在15年前被引入湖中。2022年11月,一名英國業餘釣客哈克特(Hackett)在與「胡蘿蔔」纏鬥25分鐘後,終於將牠從水中拉出,這個好消息更一度登上了各大新聞版面,而他也在與其合照後就將「胡蘿蔔」放回湖中。帕克(Lee Parker)是7月最後釣上「胡蘿蔔」的人之1,聽聞過世的噩耗,他便在網路上發文哀悼,「這絕對是令人沮喪的消息,幾周前才發現她,同時是一個悲慘的損失,很高興她的記憶將永遠存在」。釣客紛紛曬出合照紀念。(圖/翻攝自臉書/Bluewater Lakes)報導指出,其實「胡蘿蔔」並非真正的金魚,牠是一種由人工培育的無鱗鯉魚(leather carp)與錦鯉的的雜交品種,也由於「胡蘿蔔」沒被認定為金魚,因此金氏紀錄上「全世界最大的金魚」,是一條來自美國明尼蘇達州、重達14公斤的金魚。
老父離婚淪街友…討每月2萬元到老死 兒不給法官准了
近70歲的男子阿祥(化名)再婚後又離婚,他淪為街友,而他在去年12月告兒子,要每月給2萬元扶養費,直到他過世。但兒子反駁,爸爸從他出生到成年,都沒盡扶養義務,還要榨乾他的薪水,最後法院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阿祥現為街友,居無定所,難以再找到工作,阿祥無業無收入,也沒財產供維持生活,第一任妻子過世後再婚,又跟第二任配偶離婚,他希望兒子可以每個月給20745元扶養費,直到他死亡為止。兒子表示,他目前工作及收入均不穩定,每月賺2萬多,還要養家活口,沒能力給扶養費,而爸爸長年遊手好閒,在他年幼時也沒盡扶養義務,希望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認為,依111年度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記載,阿祥均無所得及財產資料,他確實不能維持生活,先認定兒子要負法定扶養義務。不過,話鋒一轉,法官說,阿祥請求兒子給付扶養費,對未盡扶養義務這事實不爭執,所以要兒子盡扶養義務不公平,最後免除兒子對聲請人阿祥的扶養義務,也駁回阿祥的聲請,全案可上訴。
遺棄女兒不聞不問!「這理由」要求扶養至死 無良母遭法官打臉
一位名叫小萱(化名)的婦人,因為久未聯繫的女兒歡歡(化名)有收入的關係,導致自己無法取得低收入補助。為此,小萱提出訴訟,向法院要求歡歡每個月支付1.5萬元來盡到扶養義務,而且要持續到自己老死為止。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小萱在歡歡出生後就將其遺棄不知所蹤,後續甚至於2006年離婚。在此之後也從未探視、扶養過女兒。但小萱因其原本領取的低收入補助,在歡歡成年有收入後遭到取消,於是小萱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歡歡負起扶養義務,每月支付1.5萬元直到他死亡為止。小萱也表示,他需要這筆費用來負擔醫療費用,同時還要扶養身心障礙的子女和患有肝硬化的前夫。但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歡歡的情況也並非寬裕,其從小就被母親拋棄,由叔叔和祖父母撫養長大。由於父母的缺席和父親多次入獄及吸毒的經歷,歡歡從小目睹許多不幸事件,導致其患上憂鬱症,無法正常工作,也沒有存款。法官調查小萱的經濟狀況後發現,其在2021年和2022年的收入極低,分別只有4250元和0元。雖然她名下有一些房產和汽車,但這些資產都是與他人共同擁有的,不足以支付她的生活所需和扶養其他家庭成員的費用。歡歡的叔叔也在法院作證,表示歡歡從小的所有費用都是由他和歡歡的祖父母共同承擔,歡歡的父母從未實際照顧過她。最後法官認定,小萱作為母親卻沒有對在歡歡盡到應有的負有扶養義務,雖然小萱的經濟狀況確實困難,但考量其過去對女兒的遺棄行為,以及歡歡自身的困境,因此最終駁回了小萱的訴求。
死刑有無違憲?結果攸關37死囚能否「逃死」 憲法法庭9/23前須宣判
憲法法庭4月23日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其中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憲法法庭12日公告延長宣判時間。依《憲法訴訟法》規,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死刑是否違憲?9月23日憲法法庭須宣判。憲法法庭的辯論重點為死刑是否違憲,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權利、人性尊嚴?死刑制度所追求目的有哪些?是否都合憲?如死刑違憲,有什麼可取代的刑事制裁手段?如果認為死刑合憲,什麼犯罪類型可判死刑,37名死囚中,有人是因為1999年施行的「唯一死刑」被判決定讞,但有些人是因2006年7月1日修正的死刑或無期徒刑規定,這樣是否違憲?理由為何?另1個辯論重點是,近年最常被拿來當逃死抗辯的理由,為刑法第19條就「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的行為人,依其行為時辨識能力的程度,而有「不罰」或「得減輕其刑」區別,就死刑宣告而言,是否違憲?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判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公婆贊助百萬買房…遭小叔放生竟「轉頭討錢」媳氣炸 網一面倒:快還
1名人妻抱怨,公婆原本經營1家店,收入很不錯也有存款,但兩老比較疼小叔一家,20年前拿出積蓄幫對方買了1棟近2000萬的豪宅,所以等夫妻倆買房時,公婆表明沒錢了,只能幫出100萬,後來2人和小叔決裂,這些年都是老公在照顧父母,誰知公婆現在存款花到快見底,竟要求歸還當初買房的100萬元。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公婆原本開店,收入很不錯,兩老比較疼小叔一家,20年前拿出積蓄幫對方買了1棟近2000萬的豪宅,小叔沒出半毛錢,「等我們買房的時候公婆表明沒錢了,只能幫出一百萬,我們剛結婚有小孩正開始花費,但也需要房子,所以咬牙貸款,我非常埋怨公婆偏心至此。」人妻提到,兩老原本幻想跟小叔一起住豪宅,沒想到豪宅買完、裝潢完不到1年,因婆媳關係破裂,公婆只能回老家,從此小叔一家不見人影,10多年沒露面,「這些年來兩老看病、開刀、有任何事情,都是我這個不受疼的老公要出面解決。疫情之後公婆的店收起來,只能吃老本,兩老豪奢花錢的態度依舊,這幾年已經快把存款揮霍光了」。女網友表示,婆婆日前打電話問老公,希望把當年贊助買房的100萬還給2人,「這兩個老的平時沒事就來我家吃免錢的,現在直接要討錢。沒錯,當初是給我們一百萬買房,但是妳給了兩千萬那一家人現在對妳不聞不問。我昨晚跟老公翻桌,這兩個老的吃人夠夠,有錢就給小叔,沒錢來找我們。這是什麼鬼道理?」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你要撇清,也要還給公婆100萬!不然你收這一百萬就是要養育他們」、「勸你還,然後老死不相往來,這樣比較好」、「就還他們,這樣就誰也不欠誰」、「既然你們已經有好幾個一百萬了,那還他們。以後他們有啥問題,請他找欠他們2000w的小兒子」、「我是你的話,我會還,這樣以後說話才能大聲」。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拜30次月老都失敗 丁噹自揭情傷「哭到沒眼淚」
丁噹日前結束兩天的高流演唱會,並推出新專輯《日與夜,跟自己說晚安》,今(20日)舉辦記者會,事業順利的她被問到感情狀況,透露自己拜了約30次月老,可惜感情都無疾而終,認為可能是在拜拜時沒有把條件說清楚導致。目前單身的丁噹其實一直都有約會對象,但幾乎都是處於觀察階段,自嘲:「月老不想見我了,幾乎每一年都去拜,甚至有經過月老廟就會去。」她也公開交友條件,希望對方個性幽默活潑,長相要剛看得順眼,更不排斥跟粉絲談戀愛。丁噹曾被某任男友傳訊息分手,讓她相當痛苦。(圖/趙文彬攝)提到過往的感情,丁噹坦言曾被某任男友以訊息的方式提分手,讓她深陷悲傷情緒,表示「哭到沒眼淚」,但事隔6年,去年他選擇跟對方和解,「沒必要老死不相往來,現在說出來就是我能接受自己的黑暗面了。」記者會上新歌〈致遠道而來的我們〉作曲人蕭煌奇擔任嘉賓,除了祝丁噹專輯銷售再創佳績,也希望她能早日找到好對象,更送上紅色性感睡衣,丁噹看了搞笑說:「每次看都覺得滿冷的,現在知道單身的原因出在哪了吧!」丁噹推出專輯《日與夜,跟自己說晚安》,蕭煌奇到場祝賀。(圖/趙文彬攝)
透天厝火警釀3移工魂斷異鄉!1女燒成焦屍2送醫不治 印尼外配煮晚餐「插電就爆炸」2罪移送
桃園大園區中山北路10日發生住宅火警,事故造成身分不明移工3死,初步調查是住2樓的印尼籍邱姓外配不當使用電器釀災,其中一名在樓梯間發現的女性焦屍,確認是失聯多月的44歲移工,確切起火原因有待調查。而釀災的邱姓外配預計也將在今日下午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移送桃園地檢署。 桃園市大園區一棟3樓透天厝火警3死,釀災的邱姓外籍配偶今(11日)下午移送桃檢。(圖/翻攝畫面) 這棟位在大園區的3樓透天厝昨(10日)下午發生火警,桃園市消防局當天下午4點左右接獲通報後,派出消防人員55名,消防車18輛、救護車6輛前往搶救,該房屋1樓為夾娃娃機店,起火點於2樓,同時造成3名移工葬身火場。邱女疑似電器使用不當,造成火警事故。(圖/翻攝照片)警消入室搜救後,發現其中1名女性在3樓樓梯旁,明顯死亡未送醫。另1男1女於3樓後方房間救出,兩人均為OHCA,男子由草漯分隊救護車送長庚醫院,女性傷者由青埔分隊救護車送敏盛醫院,經搶救後2人仍因傷重不治。據了解,起火原因初判為2樓的邱姓印尼籍外配準備晚餐時不慎發生爆炸釀災,邱女第一時間自行逃出,消防人員救災時於3樓樓梯旁發現一具焦屍,另外也在樓梯後方的房間發現兩名男女,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根據《三立新聞網》引述女房東說法,邱姓外配和林姓丈夫在這租屋20年,邱女因行動不便,之前都在牆壁拉延長線使用,去年就曾因為24小時使用高功率的電器用品造成火警,當時請夫妻搬離,沒想到邱女還反嗆「要老死在此」,趕不走他們只能協助更換電線管路,還叮嚀不要再拉小電線,沒想到當天邱女煮晚餐時,將電線插到延長線上就發生爆炸,釀成3死悲劇,訊後將在今日下午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移送桃園地檢署。
女婚前「酒店出軌片」被抓包 新郎大婚現場播視頻…娘家臉丟光
愛情中,最應該做的就是保持忠誠,這一點不應該成為伴侶要求的規定,更多的要從自己內心出發,做到真正的潔身自好。大陸廣東一名網友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則視頻,原本應該喜慶的大婚之際,卻因為女子婚前做的糊塗事,導致整個娘家人的臉面全都丟盡,從此以後在親友面前恐怕無法抬頭做人。綜合陸媒報導,從視頻中不難看出,所在地應該是一家酒店的典禮大堂,當時每桌都坐滿了人,熙熙攘攘地好不熱鬧,只是正當大家以為這場婚禮依舊平淡無奇,按部就班吃完酒席就能結束的時候,一個與當天氣氛並不合時宜的視頻,赫然出現在了大屏幕上。在屏幕上,新娘正和一位陌生男子在酒店親熱,2人都有些急不可耐的態度,讓全場所有人頓時鴉雀無聲,全都盯著大屏幕觀看事態的發展;而在短暫的反應之後,新娘赫然明白了,這一切都不過是自己準備要嫁的男人,為了報復自己罷了。無奈的是,此時再多的憤怒,也掩蓋不了自己全家丟臉的事實,無法再繼續進行下去的婚禮,注定會成為所有人的笑話,而新娘和全體娘家人,也似乎在這件事情中,將臉面全都丟盡,最後的結果,定然就是兩家人老死不相往來。影片曝光後,有網友直言「首先,這位所謂播放視頻的新郎涉嫌侮辱新娘人格會被治罪的;其次,新娘即使再不雅的視頻,人家也是婚前呢,你現在才舉行結婚儀式的新郎有啥資格播放人家的隱私視頻?最後,如果新郎不想維持這個婚姻,不妨直接提出來解除婚約就得了,如此騷操作是何居心」,引發討論。
越南女友喊「席開50桌+黃金首飾」:娶不起玩玩就好 他悲嘆:窮還是單身到死
沒錢娶不起老婆?一名男網友感嘆,家境不好,好不容易交了一個女友,對方是越南人,要求婚禮要50桌,還要黃金首飾,讓他忍不住直呼「人窮連越南妹都娶不起」。原PO在PTT以「人窮連越南妹都娶不起」為題表示,家裡是低收入戶,從小領補助款、助學金,目前收入中位數,無房無車,最近跟認識的的越南妹妹在一起,但對方家人不希望她遠嫁,而2人都奔三了,結婚這件事迫在眉睫,尤其是女方,因為越南人通常19歲就結婚,家裡很著急。原PO透露,女方跟她提過,娘家說婚禮要辦50桌,讓他很震驚,「一桌1萬也要50萬,還不含其他租舞台啥的,她就翻白眼『你怕錢喔,都會賺好嗎?大家都會包很多』,她說娶她的話,她一年至少要回越南一次,大概要花十幾萬,然後拿一堆黃金首飾之類的照片給我看,說娶她差不多這樣,因為越南人愛黃金,結婚尤其重要。」他提議金飾用租的,對方卻回「所以我們玩玩就好,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分了」。原PO嘆,「人窮如我還是單身到老死就好,好羨慕那些靠家裡就不愁吃穿用度的正常台灣人,昨天想了整晚,還是我現在就斷捨離好了,然後加入母豬教,痛批女生只看錢、奔三還敢要求、我有錢就娶18歲的,但是我沒錢,連30歲的都娶不起。」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就多線經營吧,等到想婚了再確定要哪個」、「有些人一輩子連女生的手都沒碰過」、「只要不自欺欺人,你知道答案的」、「自知條件差就安分躺平,一個人過也很好」、「窮就別結,婚後開銷更大」。
前婆婆「我兒酒駕被關了」逼給錢:每月轉1萬給我 她怒噴:等妳進棺材燒給妳
當夫妻感情破裂,往往只能走上離婚一途,而大部分人都會希望最好老死不相往來。一名女網友抱怨,前夫不讓她看小孩,最近因酒駕沒錢繳罰金被關,怎料到前婆婆竟打電話來要她每月付1萬,讓她氣得大罵「X你X」。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上月初突接到前夫來電,接起來是前婆婆的聲音。前婆婆說,「我兒子酒駕沒錢繳罰金,所以被關了,我幫你們顧小孩,他之前有說幫他顧小孩,每個月會給我一萬,現在他被關了,所以這筆錢換妳每個月要給我。」時隔多天,前婆婆再次來電,「妳怎麼沒有匯錢來?我幫你們顧小孩欸。」原PO聽完超火大怒回,「要1萬?等妳以後踏入棺材裡我再每個月燒給妳,別再來煩我,X你X。」原PO解釋,當初前夫堅持要小孩,還不讓她看小孩,導致她罹患憂鬱症,而且承諾要給錢的明明是前夫,為何要由她來負擔這筆錢,「可能會有人覺得我不愛孩子,我不是不愛,不知道我承受什麼痛苦的,麻煩不要指責我。」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探視權是基本,不能剝奪」、「他們就是活該,前面做的事都忘記,後面出事只記得要錢」、「皮真的有夠厚耶」、「先把自己照顧好」、「酒駕王八蛋」。
示警賴台獨信仰恐讓全民付殘酷代價 趙少康再提願邀柯P組聯合內閣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今天指出,他擔心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信仰」,恐讓台灣2300萬人付出殘酷代價,生命及財產安全及子孫未來,都將一起跟著陪葬,儘管中華民國憲法今天看來有些不符現實,「中華民國還能保由中國大陸」?但他認為,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台灣的保命符,雖然有點荒謬,但就能不給大陸打台灣的藉口,難道大家真的要看「草蜢弄雞公」嗎?副總統候選人辯論會下午舉行,趙少康在結論時,拿出親自手寫的講稿邊看邊詮釋,從講稿上密密麻麻字跡以及更改過的標點符號,不難看出他對於結論時觸及的兩岸關係,相當慎重,而且字斟句酌。趙少康指出,我國憲法是看起來不符現實,甚至有點荒謬,這他也承認,否則怎麼還包括中國大陸呢?但這就是荒謬的護身符,雖然看起來有點不符現實,但這就是我方的保命符,不給大陸打台灣的藉口。為什麼後來要加上憲法增修條文,就是憲法本文在台灣可能難實施,但增修條文就是用在台灣運作,這凸顯歷年修憲者也是很有智慧的。趙少康表示,中華民國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得早,在世界上存活得久,當我們還是用中華民國時,就告訴全世界也告訴大陸,我們沒有跑掉,我們比你成立還早,我們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還在,這部憲法從大陸帶到台灣,至少承認我們沒有放棄大陸,沒有切斷兩岸的關係,我們不是外國。趙少康問,賴清德真要把這種內部矛盾,變成敵我矛盾嗎?賴承受得了兩岸的敵我矛盾嗎?剛剛問了半天,什麼國防預算多少,什麼2.5%,3%GDP,10%,20%又怎樣,大陸每年都是台灣17倍,大陸就在旁邊。蔣中正總統當時,我方軍力還比對岸強時,蔣中正都說是七分政治,三分軍事,更何況是今天。趙少康指出,這次選舉真的是戰爭與和平的選擇,賴清德本來還說不是,其實就是。他問大家,選擇賴清德,兩岸關係會比現在好,還是比現在糟?現在已經很糟了,兩岸已經八年老死不相往來,選擇賴清德就是危險的開始,給台灣帶來非常不確定的危險。趙少康還說,民進黨打選戰常用奧步,蕭美琴抹黑他把副總統當成總統在選,他坦承自己確實很努力的為侯友宜及國民黨助選,她也要問蕭美琴,難道沒在努力為賴清德及民進黨助選嗎?難道她每天都在家裡睡覺嗎?趙少康指出,蕭美琴批評趙少康把副總統當總統在選,會造成憲政危機,但其實,賴清德指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這才是造成憲政危機,如果當選,他就是備位副元首,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才是老大。趙少康並順著蕭美琴的話說,如果要指他在挑戰憲政也不能說全錯,因為他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都盼能推動內閣制,這是很大的憲政改革,畢竟內閣制在歐洲、日本都展現制度穩定的那一面,因此她也代表侯康配,再度誠摯邀請柯文哲協商組聯合內閣,包括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都能請柯共同商量。
趙少康批民進黨不放棄台獨黨綱 選舉到卻宣稱「最守護中華民國」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今天(22日)表示,他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擁護中華民國,國民黨絕非親中政黨,是永遠反共,主張兩岸建立軍事溝通機制,國民黨也長期備戰,但備戰還是要嘗試和平的可能,若侯康配當選,他有信心兩岸一定不會對撞。趙少康還說,民進黨執政8年,除抗中、仇中外,也常說清廉勤政愛鄉土,但他我真的認為,民進黨現在是貪腐、專政、愛粉味,例如國安人員跑去萬里保衛「工寮」,大家想想看,難道不覺得很羞辱嗎?趙少康今天並「大手筆」的宣布,凡是民進黨承諾過繼續執政要作的社會福利措施,只要「侯康配」當選,全部照樣保留,而且還要加碼,絕對不會刪減。他也反擊,賴蕭配自我感覺良好,舉很多數字自詡政績良好,她問賴蕭配難道忘記民進黨如何消遣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舉數字證實政績好,民進黨反批馬「那都是冷冰冰數字」的往事了嗎?如果真有人認為民進黨執政很棒,那就請繼續支持執政黨,覺得執政差的請支持政黨輪替。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今天在公辦政見會中二輪時發言表示,他很贊同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在同一場政見會中的政見發言「經濟最重要」,而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也宣布當選後會組「經濟內閣」,畢竟其他候選人扯一大堆都沒用,只有改善民眾生活,讓台灣經濟更好,才是「侯康配」的最主要目標。他同時也說,很認同吳欣盈的質疑「民進黨為何堅持不推不在籍投票,嘉惠兩百萬人不好嗎?」,趙少康認為,民進黨就是對台灣選民沒信心。此外,他也認為民進黨要在2050年排碳淨零根本作不到。對於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質疑趙少康曾經表示「民進黨執政國家會滅亡」,他也正色表示,這不是開玩笑,但當時也是對國民黨時任主席李登輝說,因為李登輝曾說他不是台獨,結果李後來組織比民進黨還獨的政黨,大家都看得到,而民進黨後來執政許多地方,也不升中華民國國旗,現在都是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升旗升得比較多,國慶大典請帖也不見國旗標幟。他還反問蕭美琴,民進黨黨綱不就是台獨黨綱嗎,難道台獨不是要消滅中華民國嗎?趙少康說,其實民進黨與共產黨是一樣的,都想消滅中華民國,只是民進黨現在被逼急了就改口稱呼「中華民國台灣」,就是不肯講中華民國,他懷疑是想要借殼上市,假借中華民國去遂行台獨主張,不然為何美國三位重要學者呼籲民進黨凍結台獨黨綱呢?為何賴清德全然沒有回應呢?如果不是中國國民黨出面大聲疾呼、阻止台獨,台獨真成功了,中華民國不就完蛋了嗎?趙少康也對蕭美琴強調「我才是守護中華民國」,真的有「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覺」。趙少康還批評,賴清德日前在總統電視政見發表會上主張,侯友宜、柯文哲與他參選總統都是「台獨」,這種說法完全是賴皮。他要鄭重聲明,像賴清德不認同中華民國的才是「台獨」,賴清德擔任國大代表期間曾高舉「台獨萬歲」標誌,蕭美琴也曾說「不再認同自己是中華民國」,現在卻都說自己才是中華民國的守護者,讓人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趙少康強調,國民黨侯康配真正擁護中華民國,有名有實,民進黨則是掏空中華民國,有名無實。國民黨也絕非親中政黨,國民黨永遠反共,從兩蔣時代就反共,永遠是捍衛中華民國的政黨。這幾年因為美中衝突,共軍戰機天天越過海峽中線,民進黨卻完全不了解共產黨,這就是他覺得,民進黨對不起台灣民眾的地方。趙少康說,美中衝突到最強烈的時刻,仍會尋求溝通,美國總統拜登一直希望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見面,甚至希望軍事上有溝通,這也是國民黨的主張,兩岸之間不能不談,甚至要建立兩岸軍事溝通機制,以免誤判,他主張,中共要允許我方派軍事觀察員,彼此要建立互信機制,戰機、戰艦不要再繞台、越過中線。趙少康強調,國民黨不管在朝或在野,從來沒有放棄過軍事準備,面對共軍軍事威脅,當然要有長期的備戰,但備戰時不能忘記嘗試各種和平的可能或管道,像民進黨「與共產黨老死不相往來,遇到事件只會罵」解決不了問題,蔡英文總統主政時期就是這樣。大家不妨想想看,若賴清德當選總統,兩岸會更和平還是更緊張、會不會更有戰爭的可能?圖說:
孫淑媚太遲鈍錯過桃花 驚吐想「未婚生子」
金曲歌后孫淑媚暌違6年,推出新專輯《我要閃爍爍我要當米蟲》,並邀請歌王乱彈阿翔擔任製作人,孫淑媚提到第一次見到乱彈阿翔,覺得對方是個不太好惹的人,相處後才發現他個性其實很好,不同性格的兩人也激盪出不一樣的火花;而一直以來給大家乖乖女印象的孫淑媚,被問到新的一年想挑戰的事情,竟語出驚人回答想「未婚生子」。孫淑媚推出新專輯,由乱彈阿翔擔任製作人。(圖/焦正德攝)近幾年孫淑媚將重心放在演戲,便先放下歌手身分,透露有不少歌曲想找她演唱,但都跳脫不了苦情的框架,「我不是不想做保守的東西,但如果我一直做到老死,不會知道我有其他可能性。」直到她拍完《天橋上的魔術師》後,導演楊雅喆給她聽了〈曾經我也想過一了百了〉,再度激起她想唱歌的念頭,「想跟這首歌一樣用生命唱歌,希望有生之年能探索不同的音樂。」除了音樂上有大突破,真實人生中孫淑媚也有大膽的想法,就是想要到國外「借精生子」,她表示:「以前想要有個完整的過程,談戀愛結婚生小孩,後來發現自己中間跳過一段,時間久了就不覺得自己特別需要。」不過身邊的朋友及姊姊弟弟都各自有家庭,讓她覺得自己沒有往前的感覺,便萌生了想當媽媽的想法,但因為怕爸媽反對而沒有付諸行動。戀愛經驗不多的孫淑媚透露只在高中時交過男友,以及8年前與長輩介紹的男性短暫交往一個月,但她也說在拍戲時有滿多桃花,例如對方會說「妳這樣的女生很適合結婚」,不過反應遲鈍的她只認為自己的形象就是這樣,錯失了不少機會,幸好家裡不會催婚,媽媽也說她不用結婚生小孩,讓她笑說:「媽媽可能自己走過這條路,覺得很苦吧。」先前孫淑媚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長期遭到酸民攻擊,更氣到痛罵:「你得到快感,我得到憂鬱症!」問到此事,孫淑媚透露約4年前有位歌迷私訊她聊天,並告訴她有人會在YouTube罵她,讓很少看YouTube留言的她特地去看,後來該位歌迷坦承自己就是那位酸民,讓孫淑媚大傻眼,之後這位「黑粉」把帳號註銷,並消失一段時間。孫淑媚遭到酸民攻擊,讓她相當無奈。(圖/焦正德攝)直到這次推出新作品,又有個帳號在YouTube連續罵了兩天,讓孫淑媚懷疑是否又是之前那位黑粉,問及是否因此事有憂鬱傾向?她坦言情緒當然會受到影響,至於文章中提到的憂鬱症,她解釋:「當下太生氣了,本來要打『你開心我憂鬱』,手機自己選字多了一個症,之後就出去了,所以隔天把它刪掉。」目前孫淑媚已經備案,希望此事能盡快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