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誤就醫
」徐小可劇中兒搭救護車又遇酒駕車禍 回憶罹癌母送醫煎熬
徐小可時隔3年回歸演員身分,在東森《生命捕手》中客串一名焦急的媽媽,劇中兒子在送醫途中,救護車遭遇對撞車禍而耽誤就醫,車禍肇事者竟還是一名酒駕逃犯,衍伸出醫療救護順序的議題。台藝大戲劇系畢業的徐小可,婚後為了專心照顧三個小孩幾乎很少接戲,這次得以抽空客串過過戲癮,她直呼:「戲癮超癢的!」劇中角色因兒子遭延誤就醫,竟在大馬路上及醫院裡失控地大吵大鬧,她笑稱這絕對不是本色演出,「這個媽媽角色跟我平常對待小孩的個性不太像,我基本上不太會在外面大聲罵小孩,所以演出的時候要放開非常多。」個性樂觀的徐小可坦言從以前就最怕演哭戲,「拿到完整劇本後才看到有哭戲,演出前非常緊張,感謝導演現場的調度以及劇組的拍攝安排,讓我的情緒可以一氣呵成。」預告中可以看見,她因為擔心兒子病況在車禍現場急得跳腳,徐小可回想起多年前遇過類似的經歷,「當時媽媽罹患癌症,癌細胞轉移至骨頭導致斷掉非常痛,我們叫了救護車送媽媽趕往醫院,沒想到中途遇上交通管制時間,內心十分煎熬,透過這次的表演重新把當年的情緒帶入角色裡。」 潘君侖(右)劇中怒揪王識賢衣領卻自曝「手超抖」。(圖/東森提供)劇中她跟王識賢有多場對手戲,徐小可對此難掩興奮地表示:「第一次跟識賢哥合作很緊張,第一眼看到他,覺得他怎麼保養得這麼好。有一場跑到樂樂診所找他理論的戲,要展現角色如潑婦罵街般咄咄逼人的罵功,好險身旁有一些飾演三姑六婆的演員群助陣,才讓我沒那麼緊張。」徐小可很期待播出,希望讓觀眾看到她除了綜藝節目外的另一面,「請大家不要忘記我是可以演戲的!」潘君侖劇中飾演外科醫師程俊堯,總以陽光暖男形象示人,但因劇情需要呈現「生人勿近」的狀態,「那段時間都不太想和別人說話,心裡一直很壓抑,負面情緒累積到隨時可以出拳發洩,當時連經紀人都不太敢靠近,說我的眼神總是充滿憤怒。」有一場與王識賢在醫院樓梯間的衝突戲,他要憤怒地揪住王識賢的衣領,拍攝前讓他緊張不已,「這是跟識賢哥的第一場戲,其實手都在抖,也擔心會不小心傷到他,但識賢哥相當貼心,叫我不用擔心照著情緒走,讓我放心地發揮。」潘君侖在王識賢及柯叔元兩位前輩身上學到不少演戲技巧,坦言非常受用,「識賢哥曾和我分享入戲的方法,像是拍攝前先在腦子裡想像畫面;叔元哥也有建議我憤怒的戲不要一直皺眉頭,可以試著用其他方式來表達情緒。」儘管戲裡衝突場面不斷,戲外演員們感情都超級好,拍攝結束後還會相約吃火鍋很歡樂。 《生命捕手》由映畫傳播製作,總製作人郭建宏攜手柯政銘導演及堅強主創團隊打造。卡司集結王識賢、Ella陳嘉樺、柯叔元、李維維、江祖平、邱偲琹、潘君侖、林玟誼、苗可麗、周群達、郭方儒、邱永騰、梁以辰、陳天仁、徐小可等人。於每周日晚間8點於東森戲劇台、公視+首播、每週六晚間8點在緯來戲劇台、靖天電視台上架。
2歲確診童重症全身抽搐失去意識 家屬控市府「不理3小時」耽誤就醫
新北市有確診者家屬指控,家中2歲孩子確診重症,撥打1922、衛生所等單位求援,卻要他們自行搭車就醫,直到孩子失去意識,才出動119協助送醫,男童入院後插管治療。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衛生局與男童母親聯繫確認男童狀況不佳,立即連絡醫院由119送醫,目前於ICU病房由醫院全力救治中。家屬向媒體投訴指出,一家四口住在新北,父親在竹科工作,曾經在10日返家與家人接觸,回新竹後13日確診,當天6歲女兒快篩陽性,不過2歲弟弟與母親篩檢都是陰性。14日2歲男童發高燒,媽媽帶著孩子到醫院PCR,但因報告還沒出爐,院方拿了退燒藥要他們回家等報告,但當天下午4點媽媽發現孩子叫不醒,向1922與衛生所求助,衛生所人員卻要他們自行搭計程車就醫,直到晚上7時救護車才到,但孩子已經全身抽搐,進醫院後氣切插管。家屬不滿包括119、衛生所、衛生局及1922都沒人第一時間給予協助,認為延誤就醫是政府的責任,家人都難以接受。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該名2歲男童與母親及姐姐居住新北,父親居住在新竹,4月13日男童父親因同事確診匡列採檢,晚間PCR陽性,為4月14日公布新竹案。衛生局說,13日晚間出現發燒症狀,14日上午母親帶著兩個小孩前往醫院採檢,返家等候報告,下午報告出爐PCR陽性。衛生局說,當天17時許系統顯示,男童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衛生局18時30與男童母親聯繫,確認男童狀況不佳,立即連絡醫院由119送醫,醫院18時37通報男童為確診個案,目前於ICU病房由醫院全力救治中。
4歲女童無核酸報告…耽誤就醫亡 吉林省宣布開通「就醫綠色通道」
3月11日,吉林一名4歲女童因為急性喉炎,赴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人民醫院就醫,女童因無核酸報告,到院後2小時都無法接受治療,醫生也未及時對病人開綠色通道,導致女童在等待核酸檢測結果時死亡。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張力17日表示,吉林省將為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急危重症患者開通綠色通道,堅決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間群眾正常的就醫需求。張力說,目前吉林省疫情防控形勢異常嚴峻,突發的聚集性疫情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也帶來了不便,在一手抓疫情防控的同時,也一手抓群眾正常看病就醫的需求,統籌兼顧疫情防控和正常的醫療服務保障工作,要求各地各醫療機構切不可因疫情防控影響就醫,延誤急危重症的搶救和診治。張力稱,吉林省還將為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急危重症患者開通綠色通道,堅決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間群眾正常的就醫需求。進一步細化疫情防控期間正常醫療服務保障工作的方案,區分急危重症患者、透析患者、腫瘤患者、孕產婦和新生兒、慢病患者等重點人群來實施精細化的分類管理,絕不能以疫情防控為藉口,以核酸檢測結果作為先決條件,影響患者的就醫,省衛生健康委也要加強督導檢查,對醫療機構責任意識淡薄,未能履行救死扶傷職責,未落實首診負責推諉患者,急危重症搶救和診治醫療機構的個人,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
和同學玩耍撞到腰...7歲男童「隔天痛爆」 醫檢查傻了:腎斷兩截
中國湖北黃岡一名7歲男童日前和同學在學校玩耍時,不慎摔倒,當下沒有什麼感覺,但隔天卻突然劇痛,送醫檢查才發現他的左側腎臟竟斷成兩截,且還出現血腫的情況,最後只能進行手術切除半個腎臟。根據《極目新聞》報導,7歲男童龍龍2週前在學校和同學玩耍,結果遭同學從後方撞倒,當下他沒有疼痛感覺,而是到了隔天才劇烈疼痛,被緊急送往醫院檢查,結果竟發現他的腎斷成兩截,後來至武漢大學中南醫院婦兒醫院就醫。小兒外科主任張文立即幫男童進行治療,但1週後左側腎臟裂口明顯擴大且出現血腫,由於保守治療沒有效果,醫生決定進行手術,將5公分的破碎腎臟摘除,所幸龍龍經手術已於14日康復出院。醫生表示,由於腎臟有2個,代償作用較強,即使切除半個左腎,但有健康的右腎還是可以撐起身體代謝,不過腎臟其實是脆弱器官,容易因為外力導致破裂,近一個月以來,醫院就已經收治了3名類似案例的兒童患者,他也提醒孩子若是意外受傷,一定要及時告知家長,以免耽誤就醫。
24人死後才確診「快樂缺氧」一點也不喘…來不及求救 2方法自測是否異常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8日)資料指出,目前我國因新冠肺炎死亡共78人,已經比2003年的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的73人還多,且疫情還在持續中。這78人中有24人是死後才被檢驗出感染新冠病毒,胸腔內科醫師蘇一峰指出,許多感染者居家死亡,恐怕是因為「快樂低血氧症」,也就是沒有出現呼吸困難的感覺,卻可能突然猝死。(圖/蘇一峰臉書)蘇一峰表示,確診病患常常會出現身體已經有低血氧的情形,但是患者卻沒有出現呼吸困難的感覺,也因此容易耽誤就醫延誤病情,甚至導致突然猝死。這種情況稱為「快樂的缺氧」(Happy Hypoxia),所以必須特別注意呼吸與血氧濃度。目前市面上血氧機銷量突然大增,許多民眾已將血氧機列為居家必備品,蘇一峰也提醒如果確診病患無法就醫住院,只能居家隔離時,一定要仔細小心觀察血氧的狀況,才能在第一時間就醫接受治療。他舉例一名60歲女性確診已經多日,但病人直到進檢疫所才發現血氧飽和度只有80,結果插管進加護病房。(圖/蘇一峰臉書)據《ETtoday》報導,如果手上沒有血氧機的民眾,可利用2種方法DIY測試自己的血氧濃度,第一種是「6分鐘步行測試」(Six minutes walk test),也就是只需要以平時步行的速度走路即可,連續走6分鐘不可停下,若臉色發黑就需立刻就醫;如果有血氧機的民眾,在走6分鐘後若血氧降低,也需就醫。第二種方法是利用呼吸次數來做計算,正常人每分鐘的呼吸次數約會12至20次,如果血氧過低的人,通常會呼吸到30次,也需要盡快就醫。
女童遭虐腿骨外露3週亡 惡男稱「非故意」二審逃死
新北市26歲男子莊嘉億,因邱姓女友入獄,將4歲大的女兒託付給莊男照顧,但莊男卻多次使用鐵棍毆打女童,導致女童腿骨穿刺外露長達3個星期,活活被虐死。法院一審判莊男死刑,經上訴,23日高院改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本案發生於2017年11月,32歲邱姓女子從事援交工作,在案發一個月前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將4歲大的女兒託付給26歲莊姓男友及55歲莊母照顧。但莊男多次凌虐女童,持鐵棍毆打女童屁股,甚至拳腳相向、用毛巾甩臉等,女童營養不良且長期遭虐,被打到大腿骨穿刺皮膚,外露3星期。社工單位早已注意到女童身處高風險家庭中,多次對莊家關心,但莊母擔心通緝中的兒子惡行暴露被逮回,隱瞞不報,社工訪視也時常佯裝不在家、放鳥,導致女童病情惡化,耽誤就醫,當年11月底因敗血性休克死亡。莊男母子二人搭計程車將女童送醫,趁著沒人注意落跑,經醫護人員救治才揭發這起虐童案,警方也依循線索將莊姓母子兩人逮捕,並依「成年人殺害兒童罪」對2人提起公訴。一審判決莊男死刑、莊母無期徒刑。至高院二審時,莊男否認殺人,稱女童被毆打到不能走時,自己曾協助擦藥,因此沒有故意致人於死,請求輕判。至於莊母則強調是因擔心通緝的兒子被抓走,才選擇隱瞞,也沒有致女童於死的意圖,請求法官輕判。24日二審宣判,高院認定莊男「不確定故意」殺害女童,且在行為上屬於具有義務但卻不做應為行為的「不作為犯」,仍成立「成年人殺害兒童罪」。經臺大醫院鑑定莊男再犯率不高,且可教化,因此高院改判無期徒刑。莊母因與兒子並無犯意聯絡,高院改以「成年人違背義務遺棄兒童致死罪」,判刑9年。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