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上湖美學
」 聯上建設 聯立建設 高雄 澄清湖 聯上湖美學1期【極惡賤商1】首購族信賴知名建商 買到「旅館」無法住人
「聯上建設」關係企業「聯立建設」2015年於高雄市澄清湖旁推出「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但民眾購屋後,才發現買到的房子是旅館用地,無法作為住宅,住戶除向公平會檢舉外,也組成自救會對建商提出告訴,並於去年獲得勝訴,但建商卻向法院上訴,害這些買到「旅館住宅」的住戶,未來還要面對大約6年的漫長司法訴訟,以及隨時被開罰甚至拆除的風險。1月15日上午十一點,高雄博愛路與裕誠路口排了長長人潮,為的就是要搶得新開幕的「聯上大飯店」試營運的優惠餐券。聯上飯店前身為大八飯店,後來由聯上餐旅集團買下,總經理蘇聖峯花了近億元改裝接手,而幕後老闆聯上集團董事長蘇永義也低調現身,為他的長子蘇聖峯加油打氣。法官認為「聯上湖美學1期」雖稱是旅店宅,但格局設計呈現出一般居家裝潢及設施等,會讓消費者誤認為可供住宅使用。(攝影/宋岱融)聯上集團近幾年從建築業跨足餐飲、文教,採多元化經營,展現強烈擴展企圖心,但聯上所建造的「聯上湖美學1期」卻在銷售時,刻意隱瞞住宅是旅館用地,造成購買房子的民眾不能合法居住,大罵建商「毫無天良。」本刊調查,「聯上湖美學1期」為獨棟7層樓,廣告宣傳主打「溫馨旅店宅、時尚輕豪宅」。除了1樓是2戶之外,其他樓層各5戶,每坪13萬元,總戶數32戶,許多人都是第1次購屋,卻因為買到不能當住宅使用的房子,每天提心吊膽。聯上餐旅集團買下大八大飯店,斥資近億元改造重新開幕,展現多元化經營的企圖心。(攝影/宋岱融)因為旅館用地較一般住宅便宜,但所建的住宅只能當旅館使用,若做為住家,則違反了《都市計畫法》,且將面臨罰鍰、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等行政懲處的風險。本刊致電聯上集團,發言人辦公室陳姓秘書表示,公司有發言人機制,將轉告記者提問,但至截稿為止,本刊未收到任何回應。本刊另外致電聯上集團董事長特助呂信杰,電話也無人接聽。
【極惡賤商2】檢舉建商才知買到假住宅 苦主受訪氣到哭
消費者買到聯上湖美學這棟建案,之前完全不曉得花了畢生積蓄,買到的卻是不能住人的「假住宅」,其中住戶透露,要不是有住戶因為不滿建商,把大樓一樓當成第二期建案的接待中心,向主管機關檢舉後,才發現,原來住戶買到的是違規使用地。住戶相當不滿,想要向建商提告,但冗長的官司讓他們卻步,不過仍有8戶住戶為了捍衛自身權益而組成自救會,集資請律師,經過法院一審判決後住戶勝訴,但即便訴訟贏了,建商卻還要再上訴,住戶面對毫無止盡的官司,心力交瘁。陳先生說房子買到現在4年多,但父母擔心被罰款,根本不敢住進去。(攝影/宋岱融)從事服務業的伍小姐一談到這間問題屋,難過的流下眼淚,「怎麼會這麼倒楣?我省吃儉用為了買房,結果遇到這種違規旅館宅,真的會暈倒。」伍小姐說,她出社會後一直都是無殼蝸牛,好不容易存了一點現金,再用30年的分期貸款,才買到人生第一棟房子,原本歡喜入住,卻陸續接到工務局和都發局來函,說她的房子違規使用,若不改善將會連續開罰6到30萬元的罰款,讓她覺得實在莫名其妙。另一位住戶陳先生則氣憤的說:「當初看到大樓牆上五個V的聯上LOGO,心想聯上建設是上市上櫃公司,品質應該有保障,加上父母年紀大了,住透天厝行動較不方便,想買大樓來孝敬老人家,但自己沒有這麼多現金,還用父親的退休金和向親友借貸才付了這房子的頭期款,沒想到卻遇到沒良心的建商。」住戶陳先生氣憤的拿著合約書表示,聯上建設竟賣不能住人的「假住宅」給他,痛罵實在是沒有良心建商。(攝影/宋岱融)陳先生說:「房子買到現在4年多,但父母因為看到市府開的警告單,根本不敢住進去,直說這房子是違法的,不能住人。」陳先生說,他去查了後發現,就算房子要變成旅館經營,觀光局最多也只能核發3張執照,換句話說,剩下的29戶還是面臨違規無解的窘境。本刊致電聯上集團,發言人辦公室陳姓秘書表示,公司有發言人機制,將轉告記者提問,但至截稿為止,本刊未收到任何回應。本刊另外致電聯上集團董事長特助呂信杰,電話也無人接聽。
【極惡賤商4】主管機關不管用途 冷看民眾遭騙血汗錢
一般庶民老百姓一生的夢想就是買棟屬於自己的房屋,安身立命,但很多人是首購族,在沒有經驗的情況下,不小心就可能買到「工業住宅」或是「旅館宅」等違規房子,造成後續一連串的麻煩,甚至面臨無法轉售的困境。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局長林裕益表示,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的用地屬於旅館用地,旅館區建築物不得做為住家使用,若購屋者購買時未注意建築物使用執照,日後恐會面臨遭稽查、檢舉取締受罰等責任。市府工務局承辦人員則透露,主管機關對於建案只會書面審照,並不會管建案的用途,因此才會衍生以旅館用地當成住宅賣給民眾的情況。資深地政士曾明仁表示,消費者簽約前應注意該屋的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加上旅館區作為住宅使用的價格,都會比鄰近區域一般住宅便宜。而地方政府對這些違法使用的建案,多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很多民眾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賣糾紛就會產生。一位民事法官強調,聯立公司所蓋的「聯上湖美學1期」雖稱是旅店宅,但格局設計有客廳、廚房、臥室等,呈現出一般居家裝潢及設施等內容,建商又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加上與民眾簽立買賣契約時,並未註明「僅供旅館使用」、「不得使供住宅使用」,當然會讓消費者誤以為可作為一般住宅。這位法官強調,該建商及代銷公司於2017年初就曾因該建案,遭公平交易委員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裁處罰鍰100萬元,即代表住戶不可能甘冒隨時遭開罰的風險而購買,因此法院判決聯立公司應解除契約,返回買賣價金及利息,而這也成為旅館用地違規使用首例敗訴案件。無奈建商卻再上訴,因此提告住戶恐還得面對6年的冗長司法訴訟。 本刊致電聯上集團,發言人辦公室陳姓秘書表示,公司有發言人機制,將轉告記者提問,但至截稿為止,本刊未收到任何回應。本刊另外致電聯上集團董事長特助呂信杰,電話也無人接聽。
CTWANT 調查實錄》買房不能住!無良建商遭罰判賠竟再上訴
「聯上建設」關係企業「聯立建設」,在2016年於高雄市澄清湖旁,推出「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但民眾購屋後,才發現買到的房子是旅館用地,無法作為住宅,住戶除向公平會檢舉外,也組成自救會對建商提出告訴,並於去年獲得勝訴,但建商卻向法院上訴,害這些買到「旅館住宅」的住戶,未來還要面對漫長的司法訴訟,以及隨時被開罰甚至拆除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