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
」 張文 羈押 賴清德 新北 館長
職軍退伍誘騙表弟飛詐騙園區!再騙165萬贖金 廢棄軍營狂倒垃圾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接獲情資指出,前陸軍特戰指揮部武漢營區,26歲的陳姓班長,與其軍中同袍,利用剛年滿20歲表弟社會經驗不足,將人騙至柬埔寨園區進行電信詐騙,害表弟一落地就遭押送至園區,稍有不從就遭虐打;未料陳男事後竟還利用表弟父母擔心兒子安危的心情,與詐團合作誘騙表弟父母匯款165萬餘元,甚至還與地下仲介媒合,找來逃逸外勞,進行垃圾清運服務,利用其曾任軍中,熟悉廢棄營區位子,將垃圾隨意傾倒在廢棄園區內。據了解,前陸軍班長陳姓班長退伍後,竟將歪腦筋動到才剛成年的表弟上,其與軍中同袍初姓男子與吳姓男子共組詐團成員,去年6月3人一搭一唱,詢問表弟願不願意前往「泰國賺錢」?,強調「只要監管虛擬貨幣,就可以獲得交易金額10至20%的抽成」。儘管表弟曾質疑過當地治安情況,但在陳男等3人拍胸脯保「泰國治安很好啦」,搭上前往泰國的班機,未料表弟搭乘飛機前往泰國後,甫一落地就遭詐欺園區車手強押進入園區,過程中只要稍有不從就會遭到虐打。事後表弟父母得知兒子遭騙往詐騙園區虐打一事後,救兒心切,陳男利用2人心急心態,竟與詐團合作,誘騙表弟父母交出165萬元贖款,但實際上卻通通進入詐團口袋內,並以快遞與面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所幸去年8月,柬埔寨詐騙園區遭政府清掃,表弟也因此趁亂逃回台灣。然而陳男還額外斜槓做垃圾清運,其與小吃店等業者簽訂每年10萬元的垃圾清運合約,但實際上卻與地下仲介私雇非法逃逸外勞,聘用逃逸外勞進行垃圾清運,若所收支回收物仍可賺賣,便在進行變賣,其餘無法變賣的垃圾則利用自己曾擔任軍職,熟悉桃園地區廢棄軍營位子,指使外逃將垃圾傾倒於廢棄軍營中。全案經專案小組蒐證完成後,於去年9月對陳男等人及相關處所同步執行拘提、搜索,除拘提陳男等人到案及扣押相關贓證物外,同時亦查獲4名逃逸移工;主嫌陳男因涉案情節重大,經指揮檢察官向該管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依涉嫌刑法妨害自由、加重詐欺及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移請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起訴後審酌陳男並非無謀生能力之人,卻不思以正途賺取所需,竟貪圖輕鬆得手之不法利益,且所涉犯行惡性重大,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對其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2年在案。
弱弱相殘2/黑幫假互助真吸金!保險金流進私人帳戶 他全拿去還賭債
有竹聯幫背景的金安保網路平台有限公司負責人張仕霖、吳昱勲等人,於2020年間推出「安心33互助保障」專案,專門向俗稱「拒保族」之老弱殘疾人士行騙,粗估非法吸金1.1億餘元。警方也發現金安保不但未申請信託,安定基金更僅有4000元的餘額,明顯違法,而這些所謂保費最終竟全數流向張仕霖與吳昱勲的私人帳戶。刑事局偵二大隊第二隊偵破竹聯幫成員張仕霖、竹聯幫天龍堂新莊會會長吳昱勲等9人經營金安保公司,相關保費全數流進張、吳2人私人戶頭。(圖/翻攝畫面)據了解,金安保負責人張仕霖有竹聯幫背景,而監察人吳昱勲則為竹聯幫天龍堂新莊會會長,2人一手創辦保險互助吸金,專門鎖定高齡、殘疾、罹癌等弱勢族群下手,宣稱每月只要繳納3500元的費用,繳滿3年、6年,若不幸在期間身故,則可享有25萬元、33萬元的身故互助金,若未身故則可選擇在期滿後領回110%(約14萬餘元)的互助費金。警方發現,金安保公司鎖定在菜市場等人潮聚集場所,身穿「捍衛拒保族」背心,到處發放傳單,循線從該張傳單查起,赫然發現金安保公司粗估吸金1.1億餘元,並且招募1500餘名業務,每名業務只要招攬新進會員就可有100元酬勞,每半年若業績達標,則可晉升,業務主任可抽成40%、業務經理可抽成50%、總監則可抽成60%,以後金補前金之手法,吸引2800名遭到保險公司拒保的弱勢族群前往「投保」,並製造假財報,營造出會員眾多之假象。金安保對外宣稱,其所推出的安心33互助保障是「比終生保險更好的選擇」,補足現今商業保險的缺口,重病或殘疾人士等均可參與。(圖/翻攝畫面)然而實際上金安保公司不但未申請信託,安定基金會餘額更僅剩4千餘元,明顯違法,而當不少會員期滿試圖解約時,卻被告知還得需要「排隊」,每月還限額12位。當眾多憤怒的會員試圖前往追討時,起初還僅能向各縣市政府通報為「消費糾紛」,完全拿金安保公司沒轍。警方循線追查後再發現金安保公司的大筆資金,都被轉進張仕霖與吳昱勲的私人戶頭內,2人以2:1之比例進行拆帳,張仕霖將大部分的資金全數拿去償還其賭債,並又再將手上所有資金全數拿去賭博;而吳昱勲則將相關資金拿來做為一般日常生活開銷,用來買車、買股票,幾乎將金安保視為一般正職工作。而張仕霖為避免遭警方查緝,只要錢一入帳就火速提領現金,以此製造斷點。刑事局偵查第二大隊去年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去年10月、11月發動2波搜索,兵分多路搜索,查扣金安保公司各類書冊、契約、表單及文件76份(收支財報表、會員資料、統一發票暨會計憑證、金安保安心專案要助書、理賠申請書、客戶保險契約書、股東名冊、消費爭議會議資料等)、手機11支、電腦(含筆電、主機)4台、存摺17本、金融卡7張、隨身碟2個、匯款單、印章5顆、名錶2支(勞力士與假RM錶)、現金220萬餘元,並經新北地檢署凍結犯嫌及公司名下帳戶937萬餘元、美金33.62元、日幣85萬餘元。另聲請假扣押裁定獲准,共計扣押3處土地、有價證券242萬餘元、BMW汽車一輛,總價約2243萬餘元。同時也逮獲金安保負責人張仕霖、監察人吳昱勲、執行長丁慶安、負責教育訓練之總監69歲黃姓女子、公司會計與業務幹部等9人在內。其中張仕霖、丁慶安與總監黃女均遭收押,吳昱勲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其餘則分別以5萬至10萬元交保。
剴剴案被告再加一!女社工涉偽造文書 北市府函送北檢
剴剴案二審於日前審結,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的重判。兒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為本案涉嫌過失致死遭到北檢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院今日(1月29日)開庭,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證實另名社工林心慈涉及違造訪視記錄,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今日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提到,先前作證的社工林心慈疑似偽造訪視紀錄,北市府也曾針對此案召開調查會議。林心慈當時曾說,訪視時未曾看到凱凱頭上有瘀青,與本案被告陳尚潔訪視紀錄稱頭上有瘀青不同,疑似涉及偽造文書,目前全案已經交由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針對此部分,北檢也證實林心慈為新增被告,目前已經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其是否涉犯偽造文書。原定今日開庭時,要訊問陳尚潔不過因為其委任律師主張偵訊時受到不正訊問等,因此聲請調取相關資料,在此前不能詢問被告,因此合議庭諭知於2月23日提示證據,並訊問陳尚潔。
HBL球星歐士綸成洗錢共犯! 供銀行帳戶給詐團使用被起訴
就讀國立體育大學球類運動技術學系2年級的歐士綸為奈及利亞、台灣混血,目前19歲,因為不慎點入詐團在社群上刊登的求職網站,受詐團指示申請虛擬貨幣帳戶,提供詐團洗錢。後被詐團所騙的民眾報案後,由檢方偵辦,全案於今日(1月29日)偵結,檢方依照幫助詐欺取財、洗錢罪起訴歐士綸。擁有195公分傲人身高的歐士綸過去就讀東泰高中,曾為高中籃球聯賽(HBL)的知名球員,擁有「東泰字母哥」、「混血王子」等稱號,他於2023年暑假期間,因為想找打工誤按了詐團刊登在社群媒體上的求職廣告,並被高額的獎金吸引,在網路上認識了暱稱為「AMIS人資專員」的詐團人員。歐士綸誤信其話術,申設了由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所經營的MAX交易所及MAICION交易所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帳號密碼,後再連同自己的銀行帳戶全部提供給「AMIS人資專員」。詐團用上述虛擬帳戶當作洗錢工具,並利用假投資的手法詐騙4位民眾共100萬元,將金額轉入歐士綸帳戶後,再轉匯至MAX交易所及MAICION購入乙太幣進行洗錢。歐士綸因發現職籃的零用金無法被匯入帳戶,才驚覺自己的帳戶已被凍結,後續在被詐騙的民眾報警後,檢警也介入調查,循線找到歐士綸。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後續依法扣押現代財富公司中歐士綸名下的乙太幣,並在經國歐士綸同意後,聲請將拍賣乙太幣所得的134萬元撥回給予被害人,倘若有多出的金額將會依法宣告沒收。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幫助詐欺取財、洗錢罪起訴歐士綸,檢方考量歐士綸年紀尚輕,原有穩定的就學和家庭環境,因為一時貪圖詐團所述的入職獎金,一時失慮導致犯下此案,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以啟自新。
蘆洲恐怖家暴!七旬翁不滿被聲請保護令 持鋸子榔頭追砍母女三人被逮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28日深夜發生家暴案,70歲的林姓老翁因曾有家暴行為且情緒不穩,遭家人聲請保護令,並與68歲葉姓前妻離婚,但2人仍與2女兒同住,林翁28日再次情緒失控、翻舊帳,憤而持鋸子及榔頭在住家內瘋狂追砍母女三人,3人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把林嫌壓制逮捕,並緊急將受傷的三人送醫搶救。根據警方調查,林姓老翁與葉姓婦人雖已離婚,一家四口仍同住,林嫌因平日酒後常與家人爆發衝突,且2014年到2024年間5度家暴,家屬因而在2024年間聲請保護令,禁止林嫌對家人進行肢體或言語騷擾,但並未規定要保持多少距離。28日深夜11時許,林嫌突然情緒失控,埋怨妻女仍以保護令約束他,竟拿起家中的鋸子與榔頭砍向3人,導致她們身上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而林嫌手段殘暴,除揮舞利器砍殺外,甚至還張口咬人,葉姓前妻受有右側前胸壁開放式咬傷、雙手多處撕裂傷;大女兒頭皮遭到重創,背部、臀部及手指均有嚴重撕裂傷與擦傷;45歲的小女兒則受有左側頭皮撕裂傷、左背擦傷及四肢鈍傷。警方到場後迅速將受傷三人分別送往三重醫院及新光醫院救治,所幸經醫護人員處理後,目前均無生命危險。◎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林姓老翁手段兇殘,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圖/翻攝畫面)
金錢豹涉勾結酒商逃稅!總裁潛逃美國1105天遭逮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偵辦金錢豹酒店與國泰洋酒勾結逃漏稅案,已起訴47人。不過,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之子、現任總裁袁復邦自2023年初潛逃美國,近日透過律師表示願意投案,經2次轉機返台,昨天(27日)抵達台中機場後遭逮捕。台中地檢署今天(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結束袁復邦長達1105天的逃亡生活。台中地檢署於民國112年3月及6月間,分別就中部地區多家大型酒店,包含金錢豹集團、海派酒店集團等,涉嫌使用國泰洋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冠昌洋酒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榮祺、鵬馳有限公司負責人陳陞珒設立之連城洋酒有限公司等4間公司之刷卡機與發票,藉此規避營業收入申報,涉有重大逃漏稅捐情事,依法展開偵辦。經查,酒商被告劉榮祺、陳陞珒及金錢豹集團實際經營者即被告袁昶平等共47人,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2項之加重詐術逃漏稅捐及刑法第165條之湮滅證據等罪嫌,業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偵辦期間,袁復邦於112年1月18日搭機潛逃出境,逃亡在外長達3年餘,其於昨天返臺入境時,旋即為警緝獲到案。經解送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後,認袁復邦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詐術逃漏稅捐、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第5款之明知不實填載會計憑證並以不正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於今日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中檢強調,為強化打擊地下金融活動,並徹查重大逃漏稅捐之經濟犯罪案件,本署將持續秉持「有據必查、違法必辦」之原則,結合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全面清查本案所涉相關不法逃漏稅捐情事,積極查扣及追繳犯罪所得,以有效打擊不法地下經濟,維護租稅公平與全民利益。
社運網紅翻車1/名作家捲性騷案!記恨教授拒洩密 造謠抹黑被判刑
畢業於中山大學社會系的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在校時,因性騷和家暴案鬧上性平。當時她曾私下詢問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有關性平案的調查詳情,但對方拒絕透露,劉珮瑄因而記恨,並多次透過臉書等社群媒體向外界指控A學生對其性騷擾,更謊稱陳美華是性平加害者且被送性平等語。今年29歲的劉珮瑄原名為吳馨恩,其在2024年6月畢業於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畢業以後的她,選擇繼續攻讀碩士,成功考進國立清華大學社會所。在性平和社會學領域頗有研究的她,過去經常投書至各大媒體,無論是網路媒體《風傳媒》、《關鍵評論網》,或各大學術期刊《文化研究》、《婦研縱橫》都有她走過的足跡。性格剛烈的劉珮瑄,過去因為投身社會倡議,所以經常在各大媒體版面出現,也曾因此吃上官司,如2015年10月10日,劉珮瑄和6名同行友人持美工刀等器具,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破壞數面國旗並遭警移送法辦,此案於2025年10月29日由高院宣判拘役15日。2024年12月中山大學社會系發出聲明表示,劉珮瑄對外界散播系上同學有性騷行為以及指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為不實訊息。(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不過,令人意外的是,花費許多時間在鑽研、倡議性平議題的劉珮瑄,竟然也捲入了性騷案與家暴案件,甚至還因此不惜與培育她的中山大學社會系徹底決裂,其中連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都深受其害。2024年12月6日,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的一則聲明讓整件事情浮出水面,文中寫道,畢業於本系的劉姓女同學,對不特定人散播本系A同學對其有性騷擾的加害行為,並且本系陳美華老師和王宏仁老師也屢遭劉同學散播「協助性騷擾」、「被送性平」等嚴重扭曲事實的資訊。針對劉珮瑄的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選擇提告並於一審拿下勝訴。(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中山大學社會系聲明表示,陳美華教授向中山大學檢舉劉同學對本系A同學在網路平台的性騷擾案,全案啟動調查後認定劉同學的性騷擾案成立。其次,A同學也在同年5月提出保護令聲請,並於6月獲得法院核發保護令。最後,性平會也認定劉同學對陳美華、王宏仁2位老師的洩密指控不成立。針對劉珮瑄的栽贓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後續委由律師向檢方進行提告,新竹地院於去年的12月19日審結此案,判處劉珮瑄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社運網紅翻車2/劉珮瑄誣指性侵高喊:非常驕傲! 造謠黑歷史全曝光
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就讀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時涉性平案件及家暴案件,向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教授探聽調查詳情被拒。自此之後,劉珮瑄便在各大臉書指稱陳美華為性侵共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在校生誣指陳美華協助性侵,並稱「對陳性侵共犯美華做的事情,我至今都非常驕傲」。新竹地院於2025年12月19日宣判,處劉珮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指控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並在各個臉書社團上張貼此不實訊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學生抹黑陳美華。(圖/翻攝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向陳美華老師探聽失敗以後,劉珮瑄分別在自己的臉書以及澳洲國立大學臉書等各大社群,公開控訴對方「一邊義正嚴辭講MeToo,自己涉案就刪留言。」、「你先處理自己的性平案件再說吧」甚至還謊稱對方「協助性侵女學生一案目前暖暖協會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提起告訴,地檢署正在偵辦」。劉珮瑄指控A同學對其性侵,實際上她當時疑似因為感情糾紛,持刀闖進對方的住家,引起對方困擾及恐慌。(圖/翻攝DCARD)除此之外,劉珮瑄還會隨機寄送電子信件給中山大學的學生以及利用研討會報名系統可自由輸入文字處,指控陳美華為性侵共犯,前後共計輸入21次。在經過多次的騷擾以後,陳美華老師決定不再姑息,在中山大學、中山大學社會系的協助下,委由律師對劉珮瑄進行提告。劉珮瑄在偵查中稱「我的言論符合刑法第311條之免責條件,告訴人是一個知名學者,她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這種公共議題的倡議脈絡下,她的名譽本來就要有所退讓,我的這些手段只是不得不的手段」。此外,在新竹地院審理過程中,劉珮瑄則供稱,「我對本案所為非常驕傲,我做為性侵案犯罪的被害人,我當然會有情緒,會有報復的想法,我的動機是複雜,我有私怨成分也有公益成份」等語。當時劉珮瑄甚至在臉書上揚言要將對方電暈,並疑似說要毒害對方。(圖/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新竹地院認為,劉女所為已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審酌其學識甚高、智識成熟,僅因出於私怨而未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為之,接續散布貶抑告訴人陳美華名譽的文字,且始終否認犯行等,於2025年12月19日判處劉女拘役50日,可上訴。不過劉珮瑄的爭議並非只有這一樁,根據本刊調查,劉珮瑄在改名前曾指控一名吳男對其性侵,於2018年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強制性交,同時劉珮瑄也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準備讓對方吃「刑民全餐」不料暫以失敗收場。刑事部分,案經檢察官偵辦以後,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劉珮瑄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桃檢續查,但此案依然於2019年3月17日由檢方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雙方於2016年7月24日凌晨發生性行為以後,同日上、下午仍一同出遊,並參加演講活動,倘若被迫發生性行為,理應會有排斥、遠離或報警、驗傷反應,但劉珮瑄當下卻以無交通工具為由,請被告載其至講座現場,不符合被害人通常反應且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劉女的請求。劉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也遭駁回。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死刑犯-1!死囚歐陽榕獄中病逝 分屍女恩人仍喊冤聲請釋憲
曾是知名紙廠的加工處副處長歐陽榕1999年因失業、投資失敗,向建商女總經理盧金惠承租店面經營咖啡店,隔年關門之後,盧金惠多次用5、6位數的錢資助他。沒想到,歐陽榕卻在2003年因借鉅款被拒,將她殺害、肢解並分屍成10袋後棄屍,還向家屬勒贖1200萬元;他2011年六審仍判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在高雄看守所至今,而他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傳出25日病逝。歐陽榕曾是某知名紙業的加工處副處長,離職後炒股失利、被親戚倒債,甚至還欠地下錢莊數百萬元;盧金惠因為信任他、相信他只是時運不好,因此自2000年開始每個月都給他數萬至十幾萬元。2003年3月,歐陽榕向盧金惠借大筆資金遭拒,4月21日以邀她出遊的名義將她約出來、載往鳥松鄉住處後殺害,接著分屍再分裝成10大袋,並丟在不同地方。當天盧金惠家人找不到她而報警,怎料隔天歐陽榕打電話向其家屬勒索1200萬元;被警方逮捕後,他起初否認犯案,辯稱聽說盧金惠失蹤才想藉機騙錢。歐陽榕之後才坦承用FM2迷昏盧金惠,勒斃她後再用事先準備好的剪刀、鐵鎚、菜刀等工具分屍,除了警方從影片中看到的2袋屍體,是丟在女友住處的垃圾集中區外,還有4袋丟在垃圾桶,另外4袋隨便丟在山區。經多年審理後,歐陽榕2011年六度被判處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至今。他這過程曾多次透過司法管道提出救濟,喊冤當年法官硬是以「不詳方法殺人」對他量刑,近年也成為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而歐陽榕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於25日病逝。橋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後,表示歐陽榕本身有糖尿病病史但未按時服藥,有戒護外醫診斷證明,無可疑外傷,檢察官認定死因為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併急性腎衰竭。事實上,台灣已定讞但尚未被槍決的死刑犯原有36位,歐陽榕病逝後,目前待執行死囚剩35人。而台灣最近一次執行死刑記錄為2025年1月,執行對象是殘忍殺害前女友與其母親的黃麟凱。
國訓中心教練拿手「深喉嚨」!法官認行為惡劣 三審1年半定讞
黃明嵩為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自2019年起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其仍5度違反保護令。2022年間,黃明嵩同時劈腿劉姓女子以及李姓女子,東窗事發後2女皆要與他分手,沒想到黃明嵩在找劉女解釋時,竟情緒失控用手插進其喉嚨。一審日前依照傷害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加重刑期1年6月,全案上訴以後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全案於今(1月26日)定讞。回顧整起事件,2022年6月23日黃明嵩本要載劉女去上班,沒想到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時,因為提及李女的事情雙方發生口角,黃明嵩一時情緒激動,竟出言「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殺掉,再自殺」等語。隨後,黃明嵩駕車沿著國道1號往北方向急速行駛,並脅迫劉留在車內與他一起尋找李女下落。後來,將車開至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附近,因無法找到李女,故指示劉女用手機聯繫,但在接通以後對方表示不願多談,黃明嵩旋即要劉女掛斷電話,並伸手想要拿劉女的手機。劉女見狀隨即將手機丟出車窗,並試圖將腳伸出窗外跳車逃離,同時一邊大聲尖叫呼救,而黃明嵩見狀竟將其雙腳拉回車內,並用手指插入劉女的喉嚨,導致其軟顎及懸雍垂挫瘀傷、右小腿挫瘀傷等。而黃明嵩也將劉女載往他位在新北市林口區的租屋處,剝奪其行動,一直到當天的晚間10時46分黃明嵩接獲員警通知友人報案劉女失蹤,才放她離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黃明嵩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的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屬惡劣,實不宜予以輕縱,改重判1年6月,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黃明嵩的犯罪動機與目的、手段均屬惡劣,不宜輕縱,駁回上訴,全案於今日定讞。
港籍詐欺車手潛台北飯店 大安警突襲逮3人扣50張金融卡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14日下午3時許,執行防制詐欺相關專案勤務時,成功查獲1組香港籍跨境詐欺車手集團,當場拘捕3名現行犯,並查扣多項疑似犯罪工具,行動迅速有效,展現警方強力打擊詐欺犯罪的決心。警方指出,專案人員循線掌握可疑動向後,先在忠孝東路四段一處飯店內查獲2名香港籍陳姓男子,年齡分別為34歲及30歲,隨後再逮捕1名到場交付金融卡的本國籍汪姓男子(44歲),現場共查扣金融卡約50張、手機2具,以及疑似毒品依托咪酯等證物,初步研判3人均為詐騙集團成員。經警方調查,34歲陳姓男子於10日入境台灣,供稱因在香港積欠約5至60萬元港幣債務,透過臉書應徵工作,被招募來台擔任所謂「公司取款人員」,雇主以每日新台幣2,000元為報酬,要求其僅需至ATM提領現金並轉交幹部即可。另名30歲陳姓男子原任職廚師,於1月8日來台,同樣以日薪2,000元為條件,負責收取存摺及金融卡。警方進一步查出,汪姓男子當日專程前往旅館交付金融卡,疑似負責向被害人收簿、轉交車手使用,角色明確,警方表示,3人到案後供詞避重就輕,對於贓款流向均未清楚交代,顯示背後仍有更高層的詐欺組織操控。全案警詢後,警方依涉犯《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詐欺罪嫌,將3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港籍犯嫌並獲准,後續將持續向上溯源,全面瓦解詐騙集團。
名建築師被告1/業主稱「和議員很熟」踢鐵板 台科大名師遭求償200萬好無奈
名建築師方志宏擁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在業界執業30年,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同時是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的畢業專題指導老師。沒想到實務和理論具佳的他卻因其最擅長的「長照機構規劃與設計」捲入官司,被業主黃慶玉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所幸在歷經3年的風波以後,最終勝訴落幕。方志宏具有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建築碩士學位,並擁有30年的執業經驗,曾參與高鐵桃園站的工程。(圖/翻攝維基百科) 依據現行法規,長照機構的開業需要先通過地方政府衛生局籌設許可的申請,審核內容除了需要硬體規劃外,還應包含醫療資源以及長照人員等相關規劃以及營運方針等。通過以後,再向建管處申請室內裝修申請,該程序須送交設計圖至建築師公會審查以及消防審查,最後才會由建管處核發「室內裝修許可證」。 本案原告黃慶玉為了要在台北市設立長照中心,因此找來58歲的資深建築師方志宏擔任設計總監的麒成益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繪製長照中心裝修設計圖,及代辦室內裝修許可,包括使用執照變更之申請。不過,因為本案長照中心遲遲無法順利開業,黃慶玉最終才以「返還設計服務費」為由向麒成益公司提出民事訴訟。 黃慶玉主張,與麒成益公司簽立委託契約,以142萬元為約定服務費,目前已經給付120萬元的約定服務費以及3萬2000元的代辦規費,但對方卻遲遲未能達成委託內容,害他花費86萬另委建築師事務所設計。黃慶玉要求,麒成益公司須返還120萬元約定服務費、賠償86萬元委託費、並給付30萬元的延期營運損害賠償,共計236萬元。 方志宏則認為,當時和黃慶玉所簽立的契約並非「承攬合約」,麒成益公司只負責「室內裝修許可證」,工作已完成到「細部設計及施工圖」階段,且黃慶玉也確認過才付錢,後續因衛生局有意見,要求改圖屬於「變更需求」須額外支付金額,麒成益公司並無義務無償改圖。方志宏最擅長的領域是長照機構的規劃案,不料竟在此領域吃上官司。(示意圖/非當事人機構,黃耀徵攝) 方志宏提出,當時麒成益公司其實也有根據專業提醒黃慶玉,正常流程是先取得衛生局籌設許可再進行「室內裝修申請」,是黃慶玉為了節省長照機構設址地段的租金,又稱自己和議員很好,可以同時處理,麒成益公司才會根據其要求同時送件至衛生局和建管處,且設計圖也已經通過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查,代表設計圖本身無瑕疵。 台北地方法院於2024年5月10日宣判,合議庭認為黃慶玉明知有程序風險卻堅持先行送審,才會衍生出設計變更風險,因此這部份應由黃慶玉自行承擔。另外,本案設計圖已通過臺北市建築師公會審核,設計圖應無瑕疵,且麒成益公司已取得建築師公會圖說審核,因此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不服,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於2025年9月3日宣判,契約性質非承攬合約,黃慶玉依「承攬」法律關係請求賠償在法律適用上有誤,且設計圖麒成益公司設計圖並無瑕疵,其餘理由與一審法官判斷相同,駁回黃慶玉的聲請。黃慶玉上訴三審但未繳訴訟費,全案敗訴確定。 對此,原告黃慶玉表示,當初委託對方是基於專業信賴,希望設計能完全合法。對於判決結果,他提出以下幾點關鍵聲明:首先,他強調建築師公會並非最終主管機關。雖然該案於 2020年經公會圖說審核通過,但衛生局專家審查會議早已明確指出,該設計圖說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 99之1 條。他指出,甚至在初審階段,衛生局就已提醒要注意該條文,顯示設計本身存在違法瑕疵,但法院卻僅採信公會 2022年的函文,忽略了最終主管機關建管處「本案必須變更使用執照」的正式回覆。其次,關於「免變更使用執照」的決策,他表示是在不懂法規的情況下,聽取對方建議「可以省流程時間」才接受。他認為,身為非建築專業人員,即便希望縮短流程,前提也必須是「合法設計」。法院認為業主曾表達想省時間便認定是「依業主指示」,是將專業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稱誤導業主的行為,轉嫁由消費者承擔風險。最後,他對法院將此案認定為「委任契約」深表不滿。他主張,建築設計應保證結果合法,而非如委任契約般「有處理就好」。如果設計師只需證明「有畫圖、有送件」,而不管圖紙是否因違法而淪為廢紙,這將造成未來設計師只要誘導業主同意簡化流程,失敗後即可免除所有修補責任,對社會大眾的室內裝修契約保障將是巨大的災難。
闖紅燈撞死清大物理奇才!胡家瑞「提再審」庭上裝瘋賣傻 遭法官痛罵還監
清大物理所博士生林仲桓於2016年遭胡家瑞闖紅燈撞擊並拖行致死,胡家瑞事後被判刑18年定讞,沒想到如今他聲請再審,並在庭上裝病、指控他人駕車並擾亂秩序,最終遭法官痛斥「你根本沒病」並當庭還監。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仲桓於2016年6月間橫越馬路時,遭男子胡家瑞駕車闖紅燈撞擊。胡男不僅未停車救援,還將林拖行至少70公尺,最終造成林仲桓傷重不治。案發後胡家瑞肇事逃逸,經法院審理,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全案定讞。然而,胡男近期卻以罹患疾病、並主張案發時並非由他駕車為由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昨(22日)為再審聲請召開庭訊,胡家瑞出庭時卻故弄玄虛,刻意拖延訴訟程序,堅稱肇事駕駛另有其人。接著又在庭上裝瘋賣傻,假裝精神狀況不佳,稱自己「什麼都忘了」。但稍後卻指控案發當時車內另有「陳則維」與「王雅鈴」2人,自己只是替人扛罪,並要求法院傳喚「王雅鈴」出庭作證。對此,法官認為胡家瑞明顯刻意擾亂法庭秩序、拖延開庭時間,但胡男不僅毫無收斂,還嘻笑裝傻詢問法官「為什麼要回去關?」讓法官當場怒斥:「難道要放你出去嗎?」胡家瑞甚至還質疑法官「你知道我車禍前、車禍後在哪裡嗎?」認為法院未仔細調查案情。最終,在胡家瑞持續擾亂法庭秩序的情況下,法官當庭宣告退庭、還監。據悉,林仲桓生前被譽為「物理界奇才」,投身物理研究長達16年,尤其專精於「鍺烯」相關研究,生前研究成果顯示,「鍺烯」有潛力取代石墨烯,堪稱半導體薄膜材料領域的重要突破,原預計於2018年完成博士論文,卻因這起車禍英年早逝,令學界同儕至今仍深感惋惜。
不滿母親管教!桃園高職男「持刀猛刺20刀」弒母 外祖父母提告追回愛女遺產
桃園市八德區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前夕,因不滿母親管教沒收手機,竟持水果刀刺殺母親超過20刀致死。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個月;民事部分,法院認定陳男喪失繼承權,其母親遺產改由外祖父母繼承。根據檢警調查,陳男來自單親家庭,與母親同住桃園市八德區,2024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陳男因不滿母親管教,先到廚房拿水果刀,再走進母親房間,朝熟睡中的母親猛刺20多刀,刀刀刺中致命要害。陳男行兇後,於11時30分撥打119報案,警消到場急救並送醫,但陳母仍在當天下午宣告不治。據了解,陳男患有自閉、過動症等疾病,需要定期服藥、回診觀察,之後又被診斷出有反社會人格與情緒控管障礙。案發前,陳母原本還要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卻在畢業前2天遭到殺害,留下無法挽回的悲劇。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認為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一時情緒失控持刀殺害母親。今年6月,桃園地院認為陳男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弒母手段激烈,一審判處19年10月。經上訴,高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陳母留下約167萬元現金與多張股票遺產,依法陳男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不過陳男的外祖父母向法院聲請確認陳男繼承權不存在。桃園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陳男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事實明確,符合民法喪失繼承權要件,判准外祖父母請求,遺產由外祖父母繼承。
逆子廖聰賢狠砍父母69刀殺害雙親 蔥油餅夫妻今解剖死因曝光
新北市蘆洲區36歲廖聰賢17日晚間亂刀砍死67歲父親和75歲許姓母親,在逃亡45小時後於19日晚間落網,並於20日下午被移送新北地檢署,遭檢方聲押獲准,2名死者於22日下午解剖,確認廖姓死者身中26刀,許姓死者則是43刀,2人死因初判為出血性休克致死,家屬則對此沒有疑義。據了解,廖嫌父母個性古意、生活單純,平時賣蔥油餅維生,省吃儉用將他養大,廖嫌卻自小不務正業,高中沒有畢業便開始遊手好閒,退伍後便沒有固定工作,偶爾打點零工,主要是靠父母接濟。廖嫌是個不折不扣的宅男,日常總是把自己關在家內,每天頂多外出購買食物後又返家,他平時沉迷遊戲,其手機和電腦內有多筆遊戲搜尋紀錄,父母的血汗錢也幾乎被他花在遊戲上,親友認為他「活在自己的世界」,對父母的生意也不願幫忙,讓父親對他頗有怨言。17日晚間,廖嫌再次向母親索討零用錢,許姓死者起初不願給,廖嫌拿出刀後才掏錢,而廖姓死者晚間9時返家,見狀便開始對兒子唸唸有詞,廖嫌竟揮刀砍向父母,將父親砍到失去行為能力後,再亂刀砍死母親,並於逃亡45小時後在19日晚間落網,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而2名死者在相驗時,檢警初判廖姓死者身中24刀,許姓死者則是13刀,全案於22日解剖,發現廖姓死者身中26刀,許姓死者則是身中43刀,廖嫌共砍出69刀弒親,手段極其殘忍,法醫初判2人死因為出血性休克,家屬則對此沒有異議。
警幫詐團查車手通緝資料遭收押 三重分局:毋枉毋縱、絕不寬貸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許姓員警,涉嫌以M-Police系統,替詐騙集團查詢車手通緝資料,並截圖傳給詐騙集團,檢警深入調查後鎖定許員涉案,將他改調警備隊接受調查,並報警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依《刑法》偽造文書、洩密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三重警分局則強調,全案毋枉毋縱,決不寬貸。據了解,許員於2011年結業後被派到在三重警分局大同派出所服務,期間一度調回高雄,並於2023年再次調回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在光明所任內,他涉嫌偽造文書案而被調到警備隊,後又遭查獲他替詐騙集團查詢通緝資料。案經專案小組數月蒐證,於本月15日清晨由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及分局督察組,同步對許員的辦公處所及租住處執行搜索,檢方複訊後,認定許員涉犯《刑法》偽造文書、洩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於15日深夜11時裁定,許姓員警遭收押禁見。三重分局表示,許員疑涉洩密、偽造文書案,是三重分局及警察局督察室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月15日執行搜索許員辦公桌及待寢室等處所,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以涉嫌偽造文書罪聲請羈押,並於同日23時由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三重分局強調,初步了解為許員疑有不當查詢個資及於查詢系統內登載不實之查詢事由,疑有洩密情事,相關涉案情節將持續調查釐清,因許員經裁定收押禁見,警方已依規定報請停職處分,將全力配合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行為,本分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毋枉毋縱,絕不寬貸。
37刀砍死蔥油餅伯夫妻 蘆洲逆子遭火速聲押
新北市蘆洲區36歲廖聰賢17日晚間亂刀砍死雙親,在逃亡45小時後於19日晚間落網,並於20日下午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有逃亡、滅證之事實,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廖嫌父母賣蔥油餅維生,擺攤養大他,廖嫌正值壯年卻不務正業,每月還向父母領5000元零用錢,疑似不滿零用錢太少,竟上網買開山刀,17日晚間朝父母共砍37刀將2人殺害,並於犯案後展開逃亡,在逃逸45小時後落網。而廖嫌於20日下午2時許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廖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第272條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之重罪,且已有逃亡、滅證之事實,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
主播林宸佑遭羈押禁見 中天發聲:對案情毫無所悉,盼司法公正審理
橋頭地檢署昨天(16日)北上行動,將中天新聞知名主播兼記者林宸佑帶回調查,疑似指其涉嫌違反《國安法》。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橋頭地檢署僅表示案件仍在偵辦中,相關細節暫不便對外說明。另一方面,中天新聞稍早嚴正澄清,公司對案情毫無所悉,希望司法公正審理。中天今天(17日)發表聲明稱,針對中天記者林宸佑遭羈押禁見,公司對案情毫無所悉,無可回應,希望司法公正審理,勿枉勿縱,天佑台灣。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大姑當職員 雙雙遭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據了解,陳素芬2019年4月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卻在2021年9月,明知與廖姓大姑為三等親內之姻親關係,卻仍違法聘用廖女擔任海科館臨時人員,涉嫌圖利。基隆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前往陳素芬與大姑住處進行搜索,同時帶回陳、廖2人在內與相關8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陳素芬與廖姓大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14日凌晨向基隆地院聲押禁見。而基隆地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