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行使法
」 立法院 國會改革 釋憲 賴清德 憲法法庭吳思瑤質疑韓國瑜角色立場 批《選罷法》突襲列上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12)日上午於臉書發文表示,自從當幹事長9個月以來,每天眼睛一睜開就有炸彈,一早收到立法院長韓國瑜有關下午朝野協商會議通知,「昨天還沒被列入議程的《選罷法》,突然被偷襲列上。」吳思瑤指出,確實《選罷法》依程序需要由韓國瑜出面協商,才能進入院會進行最終表決,國民黨提出列案要求,院長是得處理。她直言,該來的還是會來,但不要小看藍白陣營與民意對幹的決心。今天協商程序完成後,最快週五《選罷法》藍白就可以強行推動了。「同時,昨天民進黨團緊急發函要求將3分鐘過《財劃法》的會議瑕疵,提交院長層級的協商,也一併列入今日協商議程。」吳思瑤接著說,昨天財委會再一次的失序事件,連官員都被國民黨立委限制行動、無法上台報告,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68條》解決議事爭議是院長職責,韓國瑜有權有責,不能再視而不見。吳思瑤質疑,韓國瑜對於沒收民權的《選罷法》,以及掏空國庫的《財劃法》,會有怎樣的議事處置?是為求朝野和諧再努力協調,化解可能引爆的社會衝突,緩解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誤解怨懟?還是甘為民主政變添柴火踩油門?「韓國瑜是全民國會議長?還是只想當大小藍的共主?」吳思瑤提到,即使答案昭然若揭,但每一次朝野協商,全社會還是不能輕放必要的驗證與檢視。「還想往上爬的人,都要過民意這關!」
藍營杯葛災害準備金 郭國文痛批:連救命錢都不審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1日)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等單位列席業務報告,但開會前,藍綠立委針對上周財委會將《財劃法》送出委員會的議事錄是否該確認吵成一團,立法委員郭國文痛批,面對藍營立委對官員動粗,阻止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等預算,藍營嘴巴上說要開會,卻用身體阻止會議進行,連人民的救命錢都在阻擋。財委會今日邀請行政院主計長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業務報告並備質詢。郭國文表示,今早處理議事錄時,民進黨立委的立場堅定,並提案指出,上週審查《財劃法》時,在未徵詢停止討論、未有停止討論動議下,就違法剝奪實質討論等,諸多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的缺失,故審查結果應該無效,議事錄也應不予確定。郭國文指出,根據財委會慣例,都是等會議尾聲才處理提案,因此召委賴惠員指示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先上台針對中央政府軍公教調薪、災害預備金與第二預備金等預算進行報告,一切皆符合法定程序與慣例。然而,國民黨立委不斷阻止官員上台,且藍委賴士葆一開始先阻擋保護官員的郭國文,後續更直接把目標放到李國興身上,對他動粗並拉離備詢台。郭國文質疑,明明朝野就有審預算的共識,為什麼國民黨連災害預備金都要阻擋?難道人民的救命錢對藍營如此不重要,審不審都沒關係嗎?郭國文更痛批,國民黨一手拿著「我要開會」的手牌,另一手竟然阻擋官員報告,不讓議事進行,同個時刻可以言行不一,實在格外諷刺。
財劃法「確認議事錄」朝野吵翻 賴惠員批:巨嬰行徑讓國家陷入混亂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因《財劃法》爭執不斷,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11)日在財委會提案,表示上周三會議因為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議事規則,不應確認議事錄,藍營立委氣得跳腳。民進黨籍召委賴惠員表示,國民黨鬧夠了沒?杯葛、暴力不開會,只會製造混亂。賴惠員指出,今(11)日財政委員會,原本應該是讓政府單位上台備詢,針對重要的預算案進行說明。但讓人震驚的是,國民黨委員卻再度以暴力方式杯葛會議,他們無視議事規則,突然湧上台前,搶奪麥克風,甚至對她拳腳相向,只為強逼她確認上週充滿瑕疵、完全不合程序的議事錄。賴惠員批評,國民黨委員的行為實在是走火入魔、精神分裂,上周財劃法審查已經亂審,這週不僅一邊喊開會一邊還惡意阻撓正常會議進行,吳秉叡已正式提出臨時提案,國民黨卻故意忽視會議規則,不知道臨時提案都是會議最後才處理的嗎?賴惠員說,不讓政府單位說明,會議要如何進行?國民黨這種不開會只會打架的行為,簡直讓國會變成鬧劇,讓民眾無法看到正常的議事進行。「陳玉珍上週掉牙,今天掉風度?」賴惠員直言,國民黨的巨嬰行徑只會讓國家陷入混亂,而不是解決問題。台灣需要的是理性討論,而不是拳腳相向、無章法的騷擾行為。
車內飄異味!男遭攔查拒下車po網嗆警合法嗎 北市保大回應了
北市保安大隊員警3日晚間於萬華區萬大路與富民路口執行酒測路檢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所駕車輛車內散發不明氣味,當即依法要求男子下車接受盤查,孰料卻被男子拒絕,堅持不下車。事後,男子更po網質疑警方,對此,北市保大也回應了。北市保大強調,攔查過程中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因交通工具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執勤員警請該名駕駛人停車熄火並下車接受盤查,該名男子表示願意接受查證身分及酒精檢測,惟不願意下車接受盤查。過程中,攔查員警也和向該名男子說明,基於安全理由請該男配合警方執法,最終男子也被說服,下車接受盤查。保安大隊呼籲,警方執行酒測路檢攔查是為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民眾配合警察執法,共同營造安心、安全的居住環境。
最新三黨立委民調出爐 藍白滿意度回升
立法院朝野近期為總預算案激烈攻防,國會改革法案遭判決部分違憲,針對近期國會局勢變化,《鏡新聞》今(6)日公布三黨立委滿意度最新民調,民進黨第一46.2%;國民黨第二,突破4成達40.9%,民眾黨最後,不過回升3成以上,滿意度達30.4%。而對於藍白聯手退回總預算案,有47.2%民眾不贊同藍白立委的作法,31.7%民眾表示贊同,。《鏡新聞》今天公布「2024年10月政經民調(第22波)」調查結果,對於立法院三黨立委表現滿意度,民進黨立委整體表現,有46.2%民眾表示滿意、43.8%不滿意、10.0%未表態。對於國民黨立委整體表現,有40.9%認為滿意、不滿意47.6%、11.5%未表態。至於民眾黨立委整體表現滿意度為30.4%、不滿意為55.7%、13.8%未表態。與前次(10月9日)民調結果相比,民進黨立委滿意度持平;國民黨立委滿意度上升6.7個百分點,首度突破4成;民眾黨立委滿意度也上升3.5個百分點。不滿意度,民眾黨略減3.2個百分點,但仍為三黨中最高;國民黨也下降4.5個百分點;民進黨則是略上升0.5個百分點。而對於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立法院遭藍白立委第6次退回,有31.7%民眾表示贊同藍白立委的作法,47.2%民眾不贊同。經交叉分析,25歲以上的台灣民眾不贊同藍白聯手退回預算案的比例都大於贊同退回預算案。另外,對於憲法法庭10月25日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內容及《刑法》藐視國會罪是否違憲,20條修正條文中有18條被判決違憲的結果,40.4%的民眾表示認同憲法法庭此次違憲判決,34.5%的民眾不認同憲法法庭此次違憲判決,25.1%的民眾沒有表態。本調查由《鏡新聞》規劃,並委託大地民意研究公司協助問卷設計與執行調查。自2024年11月2日至11月4日,調查戶籍於台閩地區且年滿20歲以上的民眾。有效樣本:市話560人、手機563人,共1,123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正負2.92。調查抽樣方法採用市話及手機雙底冊訪問,市話採用縣市電話比例進行分層抽樣抽出號碼,手機使用後五碼隨機抽樣抽出號碼。加權方式依內政部最新人口資料,針對戶籍地行政區、性別、教育程度及年齡採用多重反覆加權(Raking)。母體資料來源為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台https://data.gov.tw/
被吳思瑤點名「違憲新三寶」 吳宗憲嚴肅回應
憲法法庭25日宣示判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日前直言,立院新三寶就是「違憲新三寶」,有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及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對此,吳宗憲今(28)日嚴肅地說「你覺得需要浪費時間去討論她嗎?」吳思瑤日前表示,她覺得吳宗憲沒有什麼好評論的,「他就是一個魁儡召委」,在國會擴權法案審查過程中,造成很多立法程序瑕疵,「吳宗憲就是一個跑龍套,就是一個魁儡的召委,傅崐萁叫他往左就往左、叫他往右就往右」。吳宗憲今天被問及此事時,神情凝重地說「你覺得需要浪費時間去討論她嗎?不需要浪費生命去討論她。」面對記者追問「這是高級酸還是冷暴力?」,他繼續保持嚴肅,並示意不願再花時間談論吳思瑤。針對釋憲結果,吳宗憲昨(27)日就於臉書發文表示,「經過大法官的努力不懈,終於打造出世界上最弱的民主國家國會」。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國民黨團:摧毀立法監督行政的工具
立法院今年5月在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聯合推動,成功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宣告判決。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遭宣判部分違憲。針對憲法法庭之判決,國民黨團回應表示,總統國情咨文部分,判決否決總統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並認總統可自行斟酌,是總統國情報告不願常態化,也不讓立委提問,賴總統繼續當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大法官的判決為賴清德競選承諾解套。國民黨指出,在調查與聽證權部分,大法官的判決重重地削弱國會立法委員對與職權相關之特定議案及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將使得立法院失去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助長執政者恣意獨斷與不受控制。「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指出,雖認反質詢不違憲,但對於反質詢的定義作出解釋,且認若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於此前提下,本項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另外,針對國會人事同意權部分,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的規定,交付審查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召開公聽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不違憲,但對於提名機關應於七日內提出被提名人提出學歷、經歷及其它審查所需之相關資料,在提供給立法院參考認無拘束力,立法委員提出書面問題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被提名人並得衡酌自行處理,另外被提名人對於其提出之書面資料是否虛偽具結部分認為不違憲,但列席答詢說明應當場具結卻認為違憲,被提名人拒絕答復或提出相關資料,或者於書面答復時,拒絕提出結文,也認為原則上不生違憲問題。國民黨團指出,對於做為國家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本應是憲法守護者,但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的判決,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聯手憲法法庭,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大法官自甘墮落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法」,甘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押著立法院逼迫在野黨就範,這是最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恥辱。
官員反質詢免罰 翁曉玲批憲法法庭「保皇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5日表示,國會改革釋憲案出爐後,大法官宣告包含「邀請總統赴立院例行報告」、「藐視國會罪」都違憲,僅剩「備詢官員不得反質詢」合憲,但也沒有處罰,可見大法官活脫脫是「保皇派」。據了解,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等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大致可分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25日最新判決「部分違憲」。首先,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沒有權力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也無法就總統國情報告內容進一步詢問與要求總統答復,更無權要求總統聽取自己建言。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還有第15條之4規定,憲法法庭認為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當日起失其效力。第二,針對「調查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關於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還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資料及物件部分等規定,均與憲法要求不合,屬於違憲。憲法法庭甚至直言,在宣告違憲到修法完成的過渡期間,即使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事人也能在敘明理由後拒絕證言,不必經過會議主席裁示同意。最後,關於「聽政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明定委員會可以舉行公聽會與聽證會,所定程序與內容只要沒逾越立法院法定職權,原則上屬國會自律範疇,沒有牴觸憲法問題,但要求政府官員備詢違反者的裁罰規定,違憲。翁曉玲對此解釋,如此一來,立法院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但不得針對內容、詢問方式有所限制,等於是立法院邀請賴清德總統來,他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委員無能為力。翁曉玲怒批,這批大法官也護航行政官員,連國會改革法案中「藐視國會罪」也都被宣判違憲,未來行政官員隨便胡謅都不用負責,官員反質詢、無故缺席不到,也都免罰。翁曉玲感嘆,立法院想強化監督權推出國會改革法案,遭大法官一筆抹煞,憲法判決認為立法院不宜再有更堅強的監督力量。她強調,即使大法官判決如此,但自己監督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縱使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也將攜手國民黨團修法,繼續強化國會監督力量。
國會改革職權修法釋憲出爐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部分違憲。違憲部分包括,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國會改革法案中遭憲法法庭凍結的13條法律規定,總統須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可提問,立委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可質詢、對方不得反質詢,NCC及考試委員、大法官等被提名人,立委可進行實質人事審查,國會有調查權及可舉行聽證會。另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和解飯「破局」?柯建銘:只是開始交換意見並非朝野協商
總預算案在立法院卡關,立法院長韓國瑜與行政院長卓榮泰11日邀請朝野立院黨團幹部吃「和解飯」。國民黨與民眾黨餐後表示「破局」,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今天院長請朝野黨團幹部吃飯,只是協商前的溝通,而不是朝野協商,席間氣氛融洽,沒有「破局」的問題,也期待韓國瑜接下來能儘速召開政黨協商,解決預算問題。柯建銘在飯局結束後受訪表示,今天韓國瑜與卓榮泰請立院黨團幹部一起吃飯,是30年來第一次,雖然吃這頓飯是要解決問題,但飯局不是朝野協商,而是協商前先溝通,正式協商是要直播,不能密室協商。因此,對於藍白指出對飯局的結果「遺憾」,柯建銘表示,「對他們的遺憾表示高度的遺憾與不解。」柯建銘說,在這場飯局中,各方人士都是在氣氛融下講好話,今天的飯局是為了下次朝野協商,打開能夠解決問題的開始,以到最後能解決問題為考量。但柯認為,雖然要解決總預算的僵局,但一定要在憲政體制下,合法、合憲解決問題,基於權力分立原則,預算應由行政院編定,《財政紀律法》也有規定,預算增加不能有定額或比例,該法第七條也明訂,增加預算要徵求行政院意見。柯建銘說,目標是讓總預算能如期處理,根據立委職權行使法,民進黨立院黨團已函請韓國瑜院長召開黨團協商;他強調,並不是苛求韓國瑜,因為韓為了國慶籌備等事忙碌,但希望接下來能儘速召開朝野協商,讓總預算案能快點付委處理。「預算審商是非常冗長的過程,總共會有五、六千案,國民黨若要卡預算,還有很多機會。」柯建銘說,希望在野黨能讓總預算案先付委,付委後要再審查,各黨也會提出很多提案,在審查過程中有很多時間能夠溝通、討論預算內容,因為總預算案是施政的重要基礎,希望藍、白兩黨能早日讓預算案進入審查程序。他說,朝野政黨應該要良性競爭,而不是把總預算卡死,民進黨團很珍惜這個機會,期待總預算能過關,也願意跟各黨良性溝通。
考試院鬧空城有解?民眾黨提11月1日表決考委人事案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4日提案表示,要求16日起召開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卡關多時的考試院人事案,並擬定於11月1日行使同意權表決,現場藍綠無異議通過,全案將逕付二讀協商,有望依此時程辦理。第13屆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考試委員任期已於8月31日屆滿,而為了近期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提到,「人事同意權案交付全院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審查,自交付審查之日起,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公聽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審查,並應於院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還有同法第30條第2項提到,若被提名人有超過一人者,需要分別向立法院說明與備詢,此兩項均未被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導致已經送入立法院,亟欲處理的考委人事案進退兩難。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4日在立法院會討論事項時提案,具體要求16日起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院人事案,並進一步於11月1日行使同意權投票表決,在場藍綠都無異議,全案逕付二讀協商。據了解,14日將舉行的考試院第14屆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公聽會中,將依照政黨比例,由國民黨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各推薦3人、民眾黨團推薦1人參加公聽會,詳細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員名單,有望在8日送交立法院議事處彙整。民眾黨團進一步指出,10月16、17、21日召開的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中,16日上午會審查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同意權案,當日下午審查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同意權案,至於17日、21日將分別單獨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邱文彥、鄧家基等7人同意權案,並暫定於11月1日統一表決。
毛嘉慶不滿被驅離喊怒告強制罪 警依「警執法」舉牌告知權宜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今早抵北院。而媒體人毛嘉慶舉牌現身北檢鬧事,警方依警執法27條將其驅離。媒體人毛嘉慶稍早出現在北檢北院門外,舉牌抗議,他指出北檢北院有支黨部,高喊黨委書記出來面對。不過由於毛嘉慶舉牌抗議的位子為集會遊行禁制區,警方因此也上前勸說毛離開管制區,沒想到他竟拒絕離開管制區,還放話要對警方提告強制罪。警方舉出執法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警察行使職權時,為排除危害,得將妨礙之人、車暫時驅離或禁止進入。」,依法將其驅離,並無違法情事。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新考委9月開天窗 翁曉玲喊綠杯葛國會改革釀惡果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9日晚間表示,考試院新屆期人事案無法審查,就是因為賴政府為了杯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而提起釋憲,結果法案凍結,根本無「法」源審查考試院人事案,不是立法院的問題。第13屆考試院任期將於8月31日屆滿,而第14屆已確定無法於9月1日如期就職,自此考試院將進入看守狀態。29日考試院例行院會中便決議啟動權宜措施,通過《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案,新增在原團隊看守期間,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仍可以召開院會處理緊急必要事項。此外,院會也同時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載明在看守期間,公文書簽署可以以機關全銜代替院長個人署名,不過且相關決議未來仍須經第14屆考試院追認。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直言,這些看守規則是迫於無奈而訂,考試院實在是受害者,也希望保障憲法所保護的應考試等國民基本權益,不要受到政治僵局影響。翁曉玲則批評,考試院「受害者」一說是「得了便宜又賣乖」,考試院自行召開會議做出爭議決定,讓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擴權,在過渡期間攬下「考試委員」權力,過過當考試委員的乾癮。她直言,考試院解決過渡期不便的合法方法非常多,比方可在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前,授權所屬機關處室依其業務職掌辦理國家考試等例行或緊急業務,並於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後之院會予以追認,根本不需要僭越母法修改規則,亂改召開院會的條件,這種違反程序規定組成的會議,將導致會議的每項結論,「法律上都站不住腳」,她憂心。翁曉玲強調,考試院2025年3月前的各項國考試務早就安排妥當,根本不會影響考生權益,承辦機關也可依照權責處理臨時狀況,未來一旦有國家考試考生質疑甚至興訟,考試院所辦考試的公正性與合法性將飽受質疑。
潘孟安代表總統釋憲辯論 民眾黨團:當政論節目胡言亂語
憲法法庭6日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第一位代表賴清德總統發言的,就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潘秘書長與賴總統身為前立委,曾多次參與國會改革修法,但今日在憲法法庭上,卻變了一張臉,用各種悖離事實、曲解法條的方式,欺騙自己、欺騙國人。民眾黨團指出,潘孟安說「賴清德總統對整個立法過程缺乏討論,不公開、不透明感到焦慮」,這是直接把上個會期數次在委員會、公聽會的公開討論,埋葬在他們成串的謊言裡。潘孟安說,立法院當然得聽取總統的國情報告,但不等於可以修法,要求總統去盡憲法裡沒有的義務。民眾黨團批評,這番話也是詭辯,憲法既然要求總統有國情報告的義務,立法院修法使總統來報告的方式更明文化、法制化,豈有違憲之理?民眾黨團指出,潘孟安還說「立法院可以行使人事同意權,但不代表可以透過『擺爛』的方式,不予審查 ,這會造成未來憲政機關運作困難」,但潘孟安說的剛好相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法,是要求人事審查權要有一定的時間,以避免太過急促,讓立法院只能趕鴨子上架,成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民眾黨團指出,修法過程依照國會議事自治原則:國會要如何安排議程,透過何種方式表決、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本就是由國會自行決定、其他機關沒有置喙的餘地,總統與其秘書長,公然挑戰《憲法》,要收回《憲法》賦予立法院的調查權、完整的人事同意權,總統府祕書長代表總統,卻「把莊嚴的憲法法庭當政論節目在擺爛、胡言亂語,毀憲亂政,莫此為甚!」
西裝男大鬧麥當勞…罵店員又砸東西 慘遭顧客壓制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一家麥當勞,28日出現一名西裝男大鬧,還對店員叫囂又砸東西,一旁顧客見狀壓制他並報警,後續男子被上銬實施管束,被警察帶回警局,再通知家屬帶回。顧客壓制男子。原PO在臉書社團「基隆大小事」發影片,從影片中可見,西裝男先用手拍櫃檯桌面,還辱罵店員,之後開始狂砸東西,而一旁民眾全目睹男子的脫序行為,一名壯男壓制西裝哥,等警方到場。網友紛紛留言「人家是男生耶」、「麥當勞員工真倒霉」、「買不到麥當勞嗎」,更有人說,「他剛剛還在署立醫院急診大吼大叫,吃著檳榔說警察無能把他送到醫院,浪費醫療資源。後來被綁起來,躺在病床上。」據悉,西裝男年紀36歲,疑似不爽店員態度不佳才會失控,警方到場後,男子還是沒平靜下來,為了男子跟在場民眾的安全,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實施管束,將他上銬帶回派出所,通知家屬帶回。
批大法官不公白營邀請辯論 許宗力回嗆「世上哪有這種事」
司法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今天受訪時說,憲法法庭的裁判都是可受公評的,但是沒有什麼「當事人不滿法庭的裁判,就要與法官來一場辯論」這種事,「並沒有這種事情」,因此,即使民眾黨團邀請大法官辯論大法官是否公平正義「那也絕對不可能(出席)」,因為「世界上沒有當事人不滿意法官判決,就要求與法官辯論的這種事」。憲法法庭19日(週五)傍晚判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等部分國會改革法案的條文「暫時處分」,凍結半年,也讓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在當天一大早公布週五傍晚大法官可能會有裁決的「神預測」引發議論。民眾黨團嚴詞抨擊,為配合民進黨政府「四箭齊發」,憲法法庭不惜從一開始就自我踐踏正當法律程序,到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精準預告憲法法庭的裁定,直接不演了,真是令人膛目結舌,黨團總召黃國昌也向大法官下戰帖、要求舉辦「司法公正大辯論」。司法院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今天出席活動時受訪表示,對於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為何會先知道憲法法庭何時宣布國會改革法案判決的時間,「這個我們也不清楚」。他說,大法官通常都是週五下午公布,這是正常的慣例。對於有網友不滿憲法法庭的判決,並在司法院社群媒體上留下恐嚇大法官的言論,許宗力說,那些網友的恐嚇言論都已經(被司法院)「隱藏」起來,司法院也已經報警偵辦。司法院也正在研議如何加強保護大法官的人身安全。
憲法法庭暫時處分 卓榮泰敬佩:保障人民權利
憲法法庭19日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暫時停止若干修正條文的適用,並為相關配套措施,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表示敬佩。陳世凱指出,立法院在5月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條文,引發社會各界批評聲浪不斷,尤其法律學者也連署表達違憲疑慮。由於新法相關規定嚴重破壞我國五權分立體制,且侵害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因此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以及相關的暫時處分。陳世凱表示,過去的司法院大法官機制與現在的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的案例非常少。本次暫時處分裁定的作成,證實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法,的確讓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與公益遭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並且具有作成暫時處分的急迫必要性;因此,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的裁定,也為我國憲政秩序之維護再爭取了一些時間。陳世凱強調,行政院從來沒有迴避監督,各界當然也都支持國會改革;但國會改革一定要符合憲法規定,一定要符合憲政體制,並且不能侵害人民權利。卓榮泰感謝許多民眾、學者專家為此次因應立法院修法所付出的努力;接下來的本案訴訟階段,行政院會繼續堅持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主張,爭取憲法法庭的認同。
國會改革法案 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民進黨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分別就其行使職權或因行使職權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部分,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同時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9日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收受上開聲請案後,為調查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等規定,於7月10日下午公開行準備程序,通知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到庭陳述意見並為必要之調查。經斟酌聲請意旨及指定相關機關之言詞及書面陳述內容。憲法法庭於19日就本件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作成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並依法對外公告。裁定內容為,「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此外,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45條及第47條規定得暫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