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罪
」 高虹安 背信罪 李天怡 張榮華 背信台綠光電弊案重開羈押庭「2人羈押」 前董座陳啟昱疑落跑「行蹤不明」
台南地院日前於1日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後續於晚間10點30分結果確定,其中台鹽實業公司前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因涉及多項重大罪嫌,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台綠前董座陳啟昱因未現身羈押庭,後續遭強制拘提仍找不到人,目前負責拘提的橋頭地檢署已向台南地院回報搜查結果,預計由台南地院發布通緝令。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南地院表示,蘇坤煌、蘇俊仁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且在鴻暉公司設立登記驗資一事上存有不實情況,再加上兩人對於公司資金來源的說詞前後不一,同時因為陳啟昱下落不明等因素,為避免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而同案的台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則獲准請回。法院認為,檢方在羈押聲請書中未能詳細說明兩人具體違法行為,也未明確指出台鹽公司或台鹽綠能公司的實際損害,因此無法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整起事件是在5月爆發,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揭發,指控台鹽綠能淪為酬庸綠營權貴的工具。台南地檢署隨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2日大規模搜索台綠等32處所,約談34人到案。檢方原本對5名被告聲請羈押禁見,但遭台南地院駁回。後經台南地檢署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於2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新審理。報導中也提到,在陳啟昱1日上午未現身台南地院參與羈押庭後,台南警方曾獨自前往陳啟昱的旗山住處執行拘捕,但當時就無功而返。後續在1日晚間約9點左右,橋頭地檢署接獲台南地院委託後,指揮旗山分局警方持拘票前往陳啟昱位於旗山六張犁的戶籍地及旗甲路住所進行搜查,但直到晚間11點30分左右,均為未發現陳啟昱行蹤。而有知情人士推測,陳啟昱可能已經潛逃,人不再台灣。
台中老牌百貨遭淘空18.9億元 日籍負責人涉轉移資產遭起訴
台中老牌百貨廣三SOGO的母公司廣三崇光公司爆遭掏空18.9億元,日籍負責人原島榮一為了投資「高鐵娛樂城」,曾增資發行特別股,卻反悔拒絕股東回購,甚至為規避3.58億元支付責任,涉嫌夥同陳姓前副總和謝姓財務副理轉移資產。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考量原島與股東達成和解且已填補損失,近日依背信罪緩起訴3人。檢方查出,廣三崇光公司為因應疫情及參與「高鐵娛樂城」投資案之需要,發行特別股增資,允諾股東可於發行後6個月請求收回特別股,但原島榮一卻反悔拒絕,遭4家公司股東一狀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廣三崇光公司應給付給4家公司3億5860萬元與利息。為了規避公司資產遭強制執行查封,原島榮一竟涉夥同陳姓前總經理、謝姓財務部副總經理共謀將資產轉移至其他公司。據調查,原島榮一3人2022年7月設立「第一崇光公司」,由陳出面與百貨金融與支付廠商洽談換約,以第一崇光公司名義重新簽約後,逐步替換百貨內行動支付、刷卡機,將營收轉移至新公司。檢方並發現,2022年9月廣三Sogo周年慶當月刷卡機金額僅159萬多元,與前兩年的5.69億、6.33億元差異極大。到了2023年12月,廣三Sogo刷卡機收入只有829萬多元,第一崇光的刷卡機收入就有39億多元。此外,原島榮一等人還將13億元的公司股份及房產以低價方式轉移至第一崇光相關企業,連同百貨5.64億元營收,共掏空廣三崇光18.9億元。台中地檢署將原島榮一等3人以背信罪起訴,但考量3人均認罪、具悔意,加上已與被害股東和解並繳回不法利益,予以緩起訴2年。另要求原島將股份、土地及經營權回歸廣三崇光,並支付公庫1100萬元。★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老牌藥商「和安行」二代長女爆掏空公司!涉夥同名醫尪海撈上千萬
台灣藥界前五大藥品代理商「和安行公司」由創辦人盛維恩自1974年開設,創立至今已有半世紀,怎料身為和安行總座的「盛維恩長女」盛寶嘉竟遭控,涉嫌夥同丈夫掏空公司,涉案金額高達上千萬,盛寶嘉及其甄姓丈夫也遭台北地檢署搜索約談,檢方今(24日)訊後依涉犯《刑法》背信罪,諭知盛寶嘉200萬元交保、甄姓丈夫無保請回。據了解,和安行創辦人盛維恩逝世後,由時任和安行總經理、女兒盛寶嘉接手公司經營,而盛寶嘉接掌和安行後,隨即又與國內神經內科權威醫師甄姓丈夫成立「亨俐貝爾公司」,並於2019年至2023年間,供貨帕金森氏症藥品給和安行。不過盛寶嘉夫妻卻疑似將進貨藥品「拉抬價格」後,高價出售給和安行,從中再賺一手,不僅如此,亨俐貝爾公司於2021年間還兜售「即期」藥品,導致和安行無法供貨藥局,損失數百萬元。後續因和安行股權變動,新團隊加入經營後才發現,盛寶嘉夫妻害公司損失上千萬,故提起告訴。台北地檢署昨(23日)指揮刑事局第一大隊,兵分5路前往盛女夫妻的住所及亨俐貝爾公司等地展開搜索,並約談盛寶嘉、甄姓丈夫及和安行許姓顧問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依涉犯《刑法》背信罪諭知盛寶嘉200萬元交保、許姓顧問50萬元交保,甄姓丈夫則是無保請回,全案持續偵辦中。
台鹽綠能弊案 前董座陳啟昱5人被聲押!今凌晨駁回
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32處所,帶回34人連夜偵訊,昨(23日)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不過,台南地院今(24日)凌晨4時許因罪證不足,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台南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人員,於22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某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32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台南地檢署指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即國營事業綠能公司陳姓前董事長、蘇姓前總經理、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均涉犯違反證劵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3款特別背信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提到,另戴姓被告交保30萬元,兩位張姓被告均交保20萬元,伍姓被告交保20萬元,陳姓被告交保10萬元,賴姓被告交保10萬元,其餘8名被告及15名證人訊後均請回,專案小組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積極偵辦相關不法案件。不過,台南地院昨(23日)晚間召開羈押庭,經過長達10小時審理,今(24日)凌晨4時許裁定駁回,5人均當庭釋放。
富士康鄭州廠4員工遭查 國台辦證實:涉嫌非公受賄、挪用資金罪
4名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富士康台籍幹部自今年1月起,陸續遭中國大陸鄭州公安以「非公收賄」罪名帶走,至今已逾9個月無法返台。對此,大陸國台辦昨晚(11日)最新證實,相關4名台幹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有記者像大陸國台辦提問:「根據台灣媒體報道,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籍幹部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非公收賄」罪進行調查,至今無法返台。請問是否了解有關情況?朱鳳蓮作上述回應。」對此,大陸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回答有關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籍幹部的問題時表示,據了解,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據悉,陸委會10日曾向路透社表示,富士康在鄭州有1家組裝蘋果公司iPhone手機的工廠,而工廠內有4名僱員已在鄭州被拘留,這4名員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陸委會表示,這與台灣的「背信罪」類似。
查京華城金流!朱亞虎認行賄 北檢五度提訊柯文哲
京華城案延燒,日前再聲押鼎越董事長朱亞虎及柯文哲競選財務長李文宗獲准,朱亞虎坦承行賄,北檢1日上午五度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查證金流與相關案情。朱亞虎經過三次傳喚後,成為京華城案首位坦承行賄的涉案人,使案情的調查有了重大進展,據傳檢方不排除將其轉為污點證人,若他在法院審理時能繼續坦承犯行,將依法請求減輕或從輕量刑。被稱為柯文哲「大帳房」,同時也是柯文哲的重要幕僚、京華城案期間擔任其辦公室主任的李文宗則否認犯行,不過法官不排除仍有與李文宗具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認為他有串供之虞羈押禁見。檢方1日五度提訊柯文哲,據傳除了確認朱亞虎行賄李文宗的金流流向,是否以政治獻金流向民眾黨供柯使用,以及是否與京華城案有關,也將針對他和李文宗共同涉犯違反職務收賄罪,和透過木可公司不當使用政治獻金的背信罪,進一步進行調查釐清。
京華城弊案繼續燒!朱亞虎坦承行賄 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遭收押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於27日展開大規模搜索行動,約談16人到案,其中包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親信李文宗、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經徹夜偵訊後,檢察官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兩人,台北地方法院於28日深夜裁定准許。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地院也於29日公布裁定理由,當中提到李文宗在偵訊中否認犯行,但法院認為有充分證據顯示他涉嫌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和背信罪。法院特別指出,李文宗所涉及的具體犯罪事實仍有諸多疑點待釐清,且不能排除仍有與其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基於這些考量,法院裁定李文宗羈押禁見。而朱亞虎在偵訊中坦承行賄,但法院考慮到朱亞虎的家庭背景,指出其大多數家人居住國外且在國外有置產,具有潛逃國外生活的能力。另外法院也認為,朱亞虎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等細節仍需進一步調查,因此法院同樣裁定羈押朱亞虎並禁見。報導中提到,本案件的核心問題在於京華城的容積率問題,先前檢方就查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如今,李文宗被懷疑扮演收賄的白手套角色,而朱亞虎則可能是關鍵的行賄者。而目前包括柯文哲在內,已有7人因這起案件被羈押,除李文宗和朱亞虎外,還包括沈慶京、應曉薇、柯文哲的助理吳順民和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台南農會高層疑涉背信案 總幹事與女員工疑串供滅證遭羈押調查
台南地檢署日前針對當地農會涉嫌背信案件展開調查,19日逮捕台南地區農會楊姓總幹事,及1名葉姓女員工,檢察官認為兩人罪嫌重大,存在串供和滅證的風險,因此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獲得批准。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楊姓總幹事及葉姓女員工,涉嫌與農會內部不當利潤問題有關,檢方在深入調查後,決定於19日發動搜索行動,將2人帶回進行偵訊,經過審問,檢察官指2人涉案情節相當複雜,若不加以羈押可能會干擾調查進行。檢方進一步表示,楊總幹事所涉嫌的背信罪與農會的金融信借貸問題無關,而是與內部經費運作相關,由於楊總幹事在當地擁有良好的社會關係,為避免案件調查受到影響,檢方特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站等專案小組進行案件偵辦,以展現調查的嚴謹性。目前,檢調單位正全力深入調查,試圖釐清案件的具體情況,檢方也呼籲,對於任何涉嫌違法的行為,都必須依法處理,維護社會公義和透明度,並呼籲相關單位加強對農會經費使用的監督,以維護農民的權益與信任。
張國煒不忍了!控告張國華等人「違反遺囑」背信
長榮集團遺囑之爭風波不斷,最高法院日前宣布長榮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有效,由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遺產及經營權。張國煒18日下午委任林文鵬等4位律師至北檢按鈴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背信,同時向北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逝世,遺囑指定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140億遺產,並接下長榮集團經營權,引起大房不滿,甚至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日前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律師林文鵬指控,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等4人違背身為遺囑執行人應忠實踐履遺囑的任務,還夥同張國華製作105年3月24日遺囑執行人會議記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之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導致張國華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至今。林文鵬接著控訴,張國華於105年3月24日同日之會議記錄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選任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總裁。稱兩者「私相授受、酬庸至此,完全將遺囑執行人之忠實義務拋諸腦後」。他強調,張國華等人之行為不僅是藐視張榮發遺囑,更構成刑法背信罪;4位遺囑執行人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遺囑、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18日下午向北檢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外,也向北院聲請解任4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請法院另行改定適合的執行人,盡快落實遺囑。
遺囑成空?從三國託孤 看長榮接班內幕風暴
《三國演義》可說是最經典的歷史小說,不斷透過電視劇、電影翻拍,甚至作成遊戲,當中無數英雄人物和事蹟,早已深植人心,而諸葛亮又是《三國演義》中極具代表性的人物,其「智」、「忠」形象之鮮明,更是深受眾人喜愛,例如為人熟知「劉備白帝城託孤」,劉備在臨終前對諸葛亮說「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邦定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則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為成都之主。」(你的才華遠超過曹丕,必定能夠穩定國家,最終成就統一大業。如果劉禪有才能可以輔佐,那就輔佐他;如果他沒有才能,你可以自己做蜀國的君主),就落實劉備遺言的角度來看,說諸葛亮是劉備遺囑的遺囑執行人,一點都不為過。企業帝國的接班,謹慎的程度,實與國家領導人的接班,並無二致,正是因為如此,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臨終前,找來曾經信任的下屬-劉孟芬代寫遺囑、柯麗卿、吳界源及戴錦銓等人擔任遺囑見證人,而遺囑上寫著:「柯麗卿次席副總裁、謝志堅次席副總裁及林榮華副總裁,要多多指導四子張國煒」、「百年之後的未來接班人為: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所有副總裁們要一起共同協助,讓四子張國煒能順利接任集團總裁,也多多指導孫輩們的經營能力,公司業務要正常運作,所有員工不因本人辭世而有所懈念」,並再指定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等4人為遺囑執行人。然而,對照大房長子張國華對外宣稱4位遺囑執行人早於2016年3月24日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一致同意並指定其擔任常任董事(Permanent Director)及常任總經理(Permanent President),以及日前長榮海運小股東主張長榮海運因與不具有合法代表權之巴拿馬長榮代表人簽署相關交易合約,對長榮海運全體董事提出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刑事告訴等事實來看,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等4人是否有依照已故張榮發的遺願,共同協助「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讓四子張國煒順利接任集團總裁」、有無忠實執行張榮發的遺囑?已無需贅述,其中恩怨情仇是非曲直,誠待法院釐清。有趣的是,當遺囑執行人未忠實執行遺囑任務時,誰可以主張權利受損?依照民法第1209條、第1211條,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另外也可以由親屬會議選定或由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指定,因此,遺囑人與遺囑執行人間存有委任關係,應無疑義,然而,當遺囑生效時,遺囑人早已不在世,如何能主張權利?至於,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我國民法並未有明文規定,不過,司法實務上曾有判決認為,遺囑執行人畢竟係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遺產係屬於繼承人,故繼承人實際上雖未授與委任,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間,實立於類似委任之關係,解釋上可類推適用關於委任之關係,因此依照司法判決之見解,遺囑執行人倘有違背受任之遺囑任務,繼承人應可基於民法委任關係對遺囑執行人主張債務不履行,並可對遺囑執行人提出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刑事告訴。上市櫃公司常因大股東繼承發生經營權變動,繼承過程中,公司當權派出現各種違反公司治理,甚至重大違法的情節,並非少見,但這已非單純大股東的家務事而已,影響所及的,更是公開發行公司數以萬計股東的權益,即便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找來四位信任的下屬擔任遺囑執行人,卻仍然衍生繼承風波以及各種違法,最後還是那句老話,「不是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執行制度的人。」
台新金4點聲明100%「合意併購」 真誠和諧回應股東期待
台新金(2887)13日發布4點聲明,強調與新光金的100%換股的合併案,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符合金金分離,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以下為台新金融控股聲明稿全文:1. 本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係採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的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之期待,合併完成後之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2. 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之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之期待。然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亦不利台灣金融之永續發展。3. 金金分離,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負責人之資格業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另本公司經營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控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之情事。至於合併案之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本公司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4. 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之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然查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之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之決策過程合法性,俾利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精明貪財才是真的柯文哲!」 前幕僚吳靜怡曝8特質:好險不是總統!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3日北檢提抗告,4日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昨(5日)傍晚又遭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柯文哲前幕僚吳靜怡今(6日)在臉書發文狠酸「真正的柯文哲」有8點特質,更直言民眾黨應該要跟全體人民道歉,「因為你們集體遮掩事實,透過政黨不斷聲援柯文哲更企圖影響司法辦案」、「好險柯文哲不是我們的總統!」吳靜怡今(6日)早在臉書,以「《信用詐欺師KP》媽寶假面具背後,精明幹練貪財才是真正的柯文哲!」為題發文稱,柯文哲就是「完美扮演自己偉大角色的演員,假扮自己是清廉政治家,事實是一個演技高超的騙子」。她也列出柯文哲整齣戲碼有以下8個特質:自信與魅力:柯文哲吸引一般支持者並贏得他們的信任,但柯文哲私下有不同窗口,安排固定與各種企業家於高檔飯店餐敘,經營各種財團社交,恐怕車子、房子、金子都是綿密關係鏈獲得之。說服力強:柯文哲用精湛的演講技巧和影音文宣說服支持者相信自己,一方面了解年輕人的心理弱點和需求,另一方面,了解金主和夥伴的需求,大膽乞討。觀察力敏銳:柯文哲透過每天晨會,掌握市府資訊以制定自己的策略,積極介入各個弊案的環節,所以「京華城弊案」可能只是其中一個,狼爪從市府延伸基金會到競總。靈活應變:北市府各局處多次提醒柯文哲可能違法、圖利的意見,透過靈活調整委員會成為直到通過為止,就算京華城案一邊有法律訴訟官司,卻一邊執行更高容積獎勵的擬辦企劃書,不斷想出新的辦法來達到目的。道德感薄弱:柯文哲掌握了相關帳戶並掌控支配,將不明來源財產匯入配偶及子女帳戶,彼此金流環環相扣,為了金錢不惜違法,讓家人成為共犯!善於羅織關係鏈:柯文哲圖利京華城之外,是不是有可能接受「期約」收受賄賂?透過財團或其子公司要求高額回報,將選舉與私人公司綁入了整個金流鏈。精於偽裝:柯文哲利用在野黨主席身份在媒體前偽裝成政治迫害者,但卻在各種時間間隙中,企圖湮滅證據,手機對話紀錄還有遭刪除的痕跡。耐心與計劃性:柯文哲拒絕藍白合之後,換來更多支持者的政治獻金,龐大政治獻金讓有實質掌握支配能力的柯文哲,有可能讓私人公司透過各種名目挪用「掏空黨產」疑似涉背信罪。吳靜怡接著痛批,民眾黨應該要跟全體人民道歉,「因為你們集體遮掩事實,透過政黨不斷聲援柯文哲更企圖影響司法辦案,民眾黨難道不是從『政治獻金假帳』到『京華城弊案』一路包庇的共犯!」吳靜怡還聲稱,祝柯文哲八月生日快樂開始的每一天,「他就天天說謊,利用網軍進行各種網路假消息散佈與大量抹黑說實話的人,進行大規模的認知作戰」。她更表示,「總之,好險,柯文哲不是我們的總統!被騙過也會難過,但彩虹,總是出現在這個時候。」吳靜怡文末也感嘆,其實,政治包含了政論,「在這圈子罵著柯文哲的偽君子也不少,柯文哲這樣的人不會不見,他們只是變成另外一種樣子!短暫興奮,對我而言,其實真的也沒什麼好慶祝的,剩下疲勞。」
高院判刑8年8月!何壽川強調公司無損害 上訴捍衛清白
台灣高等法院27日對於涉及三寶集團的案件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將何壽川判處有期徒刑8年8月,罪名依《證交法加重特別背信罪》,判決引發廣泛關注,何壽川的委任律師余明賢對此判決表示深切遺憾,並宣佈將繼續上訴以維護其清白。余明賢律師指出,高院的判決雖然確認何壽川未曾收受不當利益,也未挪用永豐金租賃的貸款資金給三寶集團,或將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的資金據為己有,卻依然判決其有罪,顯示出判決的矛盾和不公。根據判決,高院認定永豐金租賃對三寶集團的貸款是以收取高額利息的方式進行,且貸款利率遠高於一般銀行,還要求充分的擔保品,結果獲得超過20億元的新台幣利潤,高院卻認為,該筆資金所投資的1788大樓的收益中3.56%的部分,應當再分配給永豐金租賃,這一點在商業實務及一般認知中顯得不切實際,矛盾重重。余律師進一步闡述,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對1788大樓的投資,是以當時市價的60%從破產中的美林證券處購買股權,這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經過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何壽川本人並未參與或影響任何公司決策。余律師表示事實上,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經完全收回本金並獲得每人389萬美元的投資收益,顯示投資並未造成任何損失因此,高院的判決忽略客觀證據,錯誤地認定何壽川挪用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的資金缺口,這一點完全不符合實際情況,判決對於何壽川不公正指控已經造成其公司的極大困擾,何壽川將不惜一切代價繼續上訴,捍衛自身的清白和聲譽,誓言不放棄。
「三寶案」高院判背信罪8年8月 何壽川:將上訴到底捍衛清白聲譽
臺灣高等法院27日就三寶案宣判,撤銷一審案決,改依證交法加重特別背信罪判處何壽川有期徒刑8年8月。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何壽川對此深表遺憾,將繼續上訴到底,以捍衛自身的清白及聲譽。余明賢律師表示,高院判決已經肯認何壽川並未收受所謂「不當利益」,亦未將永豐金租賃貸款予三寶之資金,以及永豐餘投控、元太科技之投資據為己有,沒有掏空公司的事實。另外,高院判決也認定,永豐金租賃係以放款收受利息之方式承作三寶之貸款,且永豐金租賃承作之利率遠高於銀行,並有要求一定程度之擔保品,因此獲利逾新台幣20億元。然而竟又認為貸得資金去投資1788大樓所創造收益之3.56%,應該再分配給永豐金租賃,顯然前後矛盾,也與租賃實務及一般認知相去甚遠。余明賢律師表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針對1788大樓案之投資,是以當時市價之6折向破產之美林證券購買釋出的股權,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且經過各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程序,何壽川並未參與,也未曾以任何形式影響各公司之決策。況且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全數收回本金,並獲配各389萬美金之投資收益,沒有任何損害。高等法院忽略客觀的事證,認定何壽川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之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收購1788大樓股權之資金缺口,實屬錯誤。
集團創辦人何壽川涉三寶案放貸 高院判刑期至8年8月
永豐集團創辦人何壽川因涉及挪用旗下公司資金及非法放貸,遭控加重特別背信罪,一審被判刑8年6月,案件進入上訴程序後,台灣高等法院於27日作出二審判決,何壽川被加重刑期至8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本案起源於檢方指控何壽川與李俊傑共同投資「1788大樓」案,何壽川明知Giant Crystal公司只是李俊傑設立的境外紙上公司,卻仍指示永豐金控與永豐銀行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共計6000萬美元,檢方調查發現,何壽川與李俊傑事先密謀,將其中1200萬美元,也就是新台幣約3億元,作為1788大樓的個人投資款。除了這筆放貸,檢方還發現,何壽川另行指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以預付上海辦公室租金為由,分別挪用850萬美元給李俊傑,並以購買Giant Crystal的可交換公司債作為掩飾,更為嚴重的是,何壽川還指示永豐金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給三寶集團旗下無實質營運的J&R公司,總額達到1億7700萬美元,最終使永豐集團陷入風險。台北地方法院在2020年11月20日一審宣判,何壽川因犯下重大金融罪行,被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該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6人被判刑入獄,3人則得以易科罰金,另有2人獲緩刑,9人被宣判無罪。其中,何壽川作為永豐集團的最高負責人,被認為在整個案件中扮演主導角色,且對集團各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法院認為其肩負更重的忠誠義務,因此在本案中判處最重刑期,與他同案被判刑的其他人包括時任永豐餘董事長邱秀瑩,被判刑4年8個月;前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被判4年6個月;時任法務主管詹舜翔則被判4年有期徒刑;時任元太科技董事長劉思誠被判刑3年5個月;三寶集團財務經理王玉玲則被判刑3年7個月。在得知判決後,此案當事人何壽川的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高院判決已經肯認何壽川先生並未收受所謂「不當利益」,亦未將永豐金租賃貸款予三寶之資金,以及永豐餘投控、元太科技之投資據為己有,沒有掏空公司的事實。何壽川先生對此判決深表遺憾,將繼續上訴,以捍衛自身的清白。余明賢律師表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針對1788大樓案之投資,是以當時市價之6折向破產之美林證券購買釋出的股權,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且經過各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程序,何壽川先生並未參與,也未曾以任何形式影響各公司之決策。余明賢律師指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全數收回本金,並獲配各389萬美金之投資收益,沒有任何損害。高等法院忽略客觀的事證,認定何壽川先生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之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收購1788大樓股權之資金缺口,實屬錯誤。
奧運轉播爭議延燒!中華電信5點聲明強硬回擊楊植斗:蹭聲量不可取!
奧運轉播權話題持續延燒,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楊植斗20日到台北地檢署對中華電信提告背信,稱中華電信「金援」愛爾達,指愛爾達是「空手套白狼」;中華電信23日罕見發表反擊聲明,稱「對於這些惡意曲解、蹭聲量的言論,本公司認為實不可取」,並發表五點聲明反擊。2024年巴黎奧運期間,愛爾達斥資5億買下轉播權,雖然一直為台灣觀眾提供賽事轉播,但過程中有民眾抱怨「無線電視台看不到轉播」。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楊植斗19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接獲中華電信員工爆料,指愛爾達宣稱斥資5億元轉播奧運,卻獲得中華電信資助4.3億,加上體育署補助及收取授權金,愛爾達在奧運還沒開播前「淨賺1900萬」,指責愛爾達「空手套白狼」,還罵中華電信是「冤大頭」。並且於20日到台北地檢署告發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特別背信罪」。對此,中華電信23日發表公開回應「蹭聲量不可取,讓體育活動凝聚你我」,公告中表示近日外界人士以「冤大頭」或「空手套白狼」、「金援」等不實用語,對奧運轉播傳遞不正確的資訊,造成社會大眾混淆誤解,除阻礙了體育運動傳播業務,更可能戕害了台灣未來體育活動的發展。中華電信5項聲明:一、本公司為電信服務科技業,經營影音平臺係為創新電信事業發展的商業策略;隨著科技的演進,2004年以IPTV技術推出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MOD),2017年依串流影音技術成立網際網路影音平台(Hami Video),走過二十年的篳路藍縷,歷經了披荊斬棘,而為強化平台競爭力,創造服務差異化,採購優質體育賽事內容,致力成為消費者優先收視的運動賽事影視平台,擴大電信業務之客戶價值及忠誠度,以達到整體電信服務營收之提升,係為本公司長期經營的商業策略,先予說明。二、中華電信向愛爾達採購奧運內容,係在符合國際奧委會授權規範下,本於合乎各自經營策略之商業行為;對於有民意代表以「冤大頭」或「空手套白狼」等不實用語所為之指控,卻無視企業承擔商業投資的不確定風險,並致力服務廣大收視用戶所為之努力,本公司深感遺憾。三、愛爾達與本公司皆是上市公司,須恪守上市公司相關公司治理規範,並遵行公司治理程序,以維護股東權益;有關取得奧運轉播之相關合作約定,尚涉第三方之商業行為及營業秘密,均應負有保密及法律遵循之義務,亦請各界諒解。四、有關大型國際賽事之轉播權,被授權方非僅承擔轉播授權費用,尚須面臨賽事恐無法如期舉辦、收視熱度不如預期,甚至成本無法回收之高度風險,民間企業依循運動傳播產業之商業規則,致力於推廣國內付費收視運動賽事風氣,不吝投資提供國內用戶優質內容觀賞體驗,實屬不易,呼籲各界對於勇於承擔風險及提供精采國際賽事之平臺及內容業者應給予支持及肯定。五、本公司於奧運轉播期間,積極運用科技力實現數位平權,不僅以MOD、Hami Video獨家創新科技轉播精彩賽事,更深入偏鄉地區與在地居民共賞精彩國際賽事,凝聚台灣全民對運動賽事的熱情,中華電信做為台灣電信領導品牌的自我期許與使命,將持續秉持初衷,對推展體育運動賽事傳播深耕努力。
批愛爾達「空手套白狼」臉書被灌爆 楊植斗反嗆「是中華電信的小三嗎?」
2024年巴黎奧運,愛爾達花了5億買下轉播權,雖然一直為台灣觀眾提供精采賽事,但過程中一直有民眾抱怨「無線電視台看不到轉播」。而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則直指愛爾達「空手套白狼」,甚至痛批中華電信當「冤大頭」,表示自己準備去北檢提告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特別背信罪。也由於楊植斗惹怒不少網友,其臉書遭到大量網友湧入後留言攻訐,而楊植斗後續再次發文表示「今天狀告中華電信,卻是愛爾達跳出來痛批楊植斗,原以為奧運話題已過,結果昨天我的臉書上依然熱鬧,看來有人急了。」台北市國民黨議員楊植斗近日指控愛爾達公司在奧運轉播權的交易中從中華電信處獲得大筆資助,而實際上並未花費任何資金購買轉播權,並在轉播前就淨賺1900萬元。楊植斗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愛爾達不僅收取了中華電信4億3千萬元和體育署8000萬元的補助,還從公視及華視各取得900萬元授權金。此外,愛爾達還通過付費會員和各運動酒吧的授權金進行賺取,他認為這是在剝奪民眾的收視權和傷害媒體公平競爭的基礎上獲得的不當利益。由於不滿於愛爾達的做法,並質疑交通部作為中華電信的最大股東為何默許這種行為,楊植斗更表示自己會進一步告發中華電信的郭水義董事長和前交通部長李孟諺對此,愛爾達回應稱,公司在體育轉播產業耕耘超過20年,並非只在奧運時才活躍。愛爾達強調,除了奧運,公司常年都在進行各類大小賽事的轉播,涉及龐大的支出,包括國際訊號訂閱費用、傳輸費用、節目製作及行銷宣傳等費用。公司認為楊植斗的指控是對運動傳播產業的污辱,並提醒他在發言時應更加謹慎。而由於楊植斗的言論引發大量網友不滿,其臉書貼文被許多網友進入留言批評,後續楊植斗又於20日上午以「愛爾達是中華電信的小三嗎?」為題發文,認為「愛爾達的回擊聲明還滿好笑的」。楊植斗表示,體育跟媒體本來就要花時間跟資源來培養,每個人都認同,但為什麼是「慷他人之慨」,用中華電信以及政府的錢來養大自己?面對愛爾達在費用上的解釋,楊植斗質疑「那你靠獨占奧運轉播權收了多少付費會員?賺到的錢怎麼不講?愛爾達這一波賺翻了,不但買下奧運轉播的費用是別人出的,大家付費看奧運全都收在自己口袋,扯成本幹嘛?」楊植斗也提到,中華電信曾經持有愛爾達的股份,如果以投資興利的角度,砸大錢幫愛爾達還說得過去 ,但如今已經沒有任何股份,中華電信和愛爾達充其量只是「合作夥伴」卻拿出4.3億當冤大頭。楊植斗甚至舉例「這就像李孟諺花錢陪小三吃喝玩樂,法律及道德上都值得非議,這樣懂了嗎?」楊植斗也提到,今天狀告中華電信,卻是愛爾達跳出來痛批楊植斗「原以為奧運話題已過,結果昨天我的臉書上依然熱鬧,看來有人急了。」
市議員直指奧運轉播「空手套白狼」 愛爾達怒嗆「最大汙辱」
2024年巴黎奧運,愛爾達花了5億買下轉播權,雖然一直為台灣觀眾提供精采賽事,但過程中一直有民眾抱怨「無線電視台看不到轉播」。而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則直指愛爾達「空手套白狼」,甚至痛批中華電信當「冤大頭」,表示自己準備去北檢提告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特別背信罪。而愛爾達聞訊後,也在深夜發出聲明,表示楊植斗的說法是對運動產業的「最大汙辱」,更表示會在20日上午對楊植斗提出告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於19日晚間以「愛爾達空手套白狼,中華電信甘願當冤大頭」為題發文,內容中表示,前陣子在吵奧運轉播時,葉元之委員曾開記者會希望政府出資買下轉播權,讓全民都能觀看體育賽事,而花了5億買下轉播權的愛爾達急著貼出五點聲明反駁,說此舉是「集權丶非民主國家」作法。就成本考量而言,愛爾達花了那麼多錢,當然不願意給民眾看免費的。但楊植斗表示,愛爾達不但沒花錢,還賺了一大票。楊植斗解釋,有中華電信內部員工爆料,稱中華電信直接資助愛爾達4億3千萬,加上體育署8000萬補助,以及愛爾達向公視、華視各收取900萬(共1800萬)的授權金,等於愛爾達在奧運還沒開播前,就淨賺1900萬,空手套白狼。再加上付費會員以及各運動酒吧的授權金,真是筆好生意。而這麼龐大的利益,是建立在剝奪民眾的收視權與其他媒體公平競爭而來,楊植斗認為,中華電信是用什麼名目金援愛爾達,應該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而交通部作為中華電信的最大股東,為何放任中華電信巧立名目,灑出4億3千萬資助愛爾達,楊植斗質疑「李孟諺是嫌錢太多嗎?這筆帳該不該查?」楊植斗也提到,自己將前往北檢告發中華電信郭水義董事長特別背信罪,並搜集資料,告發前交通部長李孟諺瀆職。(圖/翻攝自FB)在楊植斗發文不久後,愛爾達也在FB粉絲專業發出聲明,表示「體育轉播,不是四年一次。再次重申,不是四年才一次。」愛爾達自述,自己深耕體育轉播產業20多年,歷經多年努力,在全體同仁、平台夥伴的打拼,以及志同道合朋友、用戶們的支持下,終於走向資本市場的正向循環之路。愛爾達解釋,有關奧運轉播,不會只有表面上的「權利金」議題,更多被看不見的是,相關支出的費用。從國際訊號訂閱費用、國際訊號傳輸費用、節目製作的相關費用、相關人力的培訓費用、硬體設備的維運費用、平台串流的維運費用、到行銷宣傳的費用。「奧運,是其中之一的轉播專案,每四年一次」。但愛爾達提到,更被容易忽略的是,平常任何大大小小的轉播,從零到有,皆會面臨上述的環節,而不斷的循環執行,目的是帶給國內觀眾,優質的轉播服務。面對楊植斗的說法,愛爾達認為其對運動傳播產業的一知半解,用最廉價的方式指控「套白狼」的江湖說辭,無疑是對產業最大的汙辱;也是對平時支持關心運動轉播的民眾,最大的嘲諷。愛爾達同時也諷刺回應「敬告楊植斗先生,在關心頭部安全的同時,記得話不能亂講」。(圖/翻攝自FB)
遭影射疑介入「蒔間」活動經費 陳智菡嗆若涉入便請辭黨職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6日表示,日前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公開影射自己針對蒔間行銷公司新台幣1,000萬元行銷案「若有分到錢,就可能要關」,實在是造謠。她說,若其中有一塊錢是由自己或家人經手,便會請辭負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控2024年競選總統帳務申報問題持續延燒,不少周邊幹部也紛紛遭輿論批評。近日吳子嘉直指,陳智菡疑似捲入蒔間公司行銷案,而這間公司便是由曾任柯文哲市長任內台北市政府周邊事業悠遊卡公司董事長的戴季全主導,吳子嘉甚至直言陳智菡恐涉背信罪「若有分到錢,就可能要關」。吳子嘉說,只要陳智菡只要被查出來,若有利用職務之便分得利潤,就可能會被抓去關。他推測,若之後民眾黨主席改由黃國昌接任,便會將陳智菡移送法辦。對此,陳智菡回應,無論是戴季全或蒔間公司,製作宣傳內容都與自己無關,而2024柯文哲競選總部曾與蒔間公司有購買影片相關的企劃、提案、報支互動也與自己無涉,自己只負責排程上架影片,如此而已。陳智菡重申,只要跟蒔間或戴季全相關經費,有一塊錢由自己經手或流入家人口袋,「我就請辭負責,並負法律責任」。她怒批吳子嘉「張口就造謠,你要不要給我五百萬?真是台灣司法的悲哀」。
可米小子竟成華碩內鬼 收千萬回扣遭判刑確定入獄
台灣偶像男團「可米小子」創始團員張耀文,離開演藝圈後進入華碩電腦工作,並任職採購部副理,其2016年採購SIM卡簽約時,與廠商合作哄抬價格並從中收取千萬元回饋,華碩2020年發覺此事而提告,一審判處他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14日作出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定讞,張耀文也即將入獄。據了解,張耀文在2001年憑藉陽光外表和優秀雙語能力,成為「可米小子」的創始11名成員,但他最終遭淘汰,並未成為正式團員,此後便無緣星途、離開演藝圈。張耀文2013年進入華碩,一路晉升至採購部副理,他2016年得知公司有意採購G&D公司的SIM卡,卻遲遲未簽訂採購合約,反而透過中間人向大將公司傳話,稱能介紹G&D公司,讓大將公司接單,但必須抬高報價,將差額將給他當作回報。大將公司答應與張合作,成為G&D公司代理商後與華碩簽訂採購合約,並提高產品報價,張在其中收取40多萬元美金回扣,換算台幣超過千萬元,大將則將這筆錢換成台幣,陸續在捷運站和住處交付給張,全案直到2020年才曝光,華碩則提告背信罪。應訊時,張否認犯行,稱議價單符合公司流程,40多萬元美金的款項則是幫忙代操股票的傭金,此說法不被士林法院採信,一審依背信罪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張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依照大將公司負責人證詞、張男的帳戶資料,認定證據清楚,張犯行明確,14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2年6月徒刑確定,張男則即將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