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強
」新莊大漢溪浮屍身分未知 腹傷無外力痕跡今相驗研判生前落水
新北市新莊區大漢溪18日下午4時許,有民眾在重新堤外道10公里處,發現一具男性浮屍,警消獲報後將遺體打撈起,身上未帶任何證件,面部浮腫難以辨識,指紋比對失蹤人口無果,19日進行相驗,初步研判是生前落水,確切死因仍待下周二解剖後才能得知。警消18日獲報後立刻派員到場處理,見遺體距離岸邊約2米,以吊掛方式在堤外道10k+000將遺體拉上岸,臉部因浮腫嚴重已無法辨識,死者身高約170公分、年齡約介於40到50歲,左右手臂、雙腿皆有刺青,著短袖綠色毛衣、黑色長褲、白色愛迪達鞋子。警方通知鑑識人員胡永強到場採證,根據遺體情況排除腹部外傷有外力介入,昨日通知新北市立殯儀館公托禮儀人員協助暫置板殯,並報請刑事相驗。今初驗結果出爐,研判是生前落水,在尚未確認死者身分前暫以無名屍做處理。警方提醒民眾若家中有失蹤人口,且特徵與死者相符,可致電新北市新莊警分局(02-29924034)或電洽新莊派出所(02 -29924018)詢問指認。
奇案/每天都想要!「星探之狼」半月就犯案 警曝「逞慾後討100」神秘儀式
22歲女子黃姿蓉2004年在台北市南西商圈失蹤,刑事局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查出她曾在中山捷運站附近和一名中年男子攀談,隨即請家屬前來指認。不過,黃女親友根本不認識對方,案情再度陷入膠著;就在此時,一名女子向警方報案,指自己遭假星探下藥性侵,而犯嫌正是和姿蓉一起出現在監視器中的男子。比對通聯記錄及被害人說詞後,專案小組發現,這名「星探之狼」的犯案手法如出一轍,都是偽裝成星探搭訕年輕女性,伺機讓對方喝下加料飲品,再把被害人帶到三芝淺水灣的別墅性侵,逞慾後丟包在偏僻地區。與此同時,承辦刑警接獲線報,有多起性侵前科的胡永強假釋後在台北到處犯案,認定他涉有重嫌。警方查出,胡永強15歲就讀軍校時犯下第一件性侵案,服刑8年後仍惡性不改,1986年到1988年期間,幾乎每2週就犯案,早期專挑西門鬧區大樓暗巷或山區,持刀威脅被害人就範,之後改選人潮多的商圈,用迷姦方式將女性帶到租屋處性侵,再載到路邊或偏僻山區丟包,就連11歲的小女孩都不放過。胡永強將被害人帶回住處性侵。誇張的是,胡永強接連犯下性侵案,多次進出監獄,卻都獲得假釋,甚至獲得檢察官裁定交保。員警透露,胡永強每次犯案後,都會向被害人索取100元,就像是作案儀式,似乎深信只要這樣做,就不會被逮到。不僅如此,胡永強曾和警方說,他性慾超強,幾乎「每天都想要」,實在按捺不住,只好一直作案。胡永強落網後,坦承犯下2起性侵案;至於姿蓉失蹤一事,他也承認當天確實有搭訕女方,藉口要介紹姿蓉拍攝廣告,再把新買的飲料倒入摻有FM2的杯子中,待對方喝下將其帶走。不過,胡男僅承認下藥迷姦被害人,得逞後把她丟包在新店捷運站,自己就離開現場,並不清楚姿蓉之後去了哪裡。胡永強住處外觀。
奇案/惡狼入獄遭牙刷酷刑!「拘留所內褲輕生」下面怪怪的 她失蹤17年下落成謎
22歲女子黃姿容2004年間在台北市中山捷運站附近失蹤,警方循線逮捕前科累累的「星探之狼」胡永強,然而對方僅坦承性侵被害人,始終不肯鬆口交代女方下落。見胡男不願開口,專案小組只好先把他關進刑事局拘留所,誰知就在當天晚上,胡永強竟然用內褲在所內上吊輕生死亡,讓姿蓉的去向從此石沉大海。據了解,胡永強當時供稱,自己性侵姿蓉得逞後,就把她載到新店捷運站丟包,自己隨即離開。警方發現,被害人手機最後發出的訊號,是在新店中安大橋附近,距離捷運站還有段距離,並不相信犯嫌說法,無奈胡男始終不願老實交代案情,最後只好把他關進拘留所,打算隔天再好好進行訊問。沒想到,胡永強當天凌晨竟把內褲撕成布條,連結在一起後綁在欄杆上,跪地上吊自殺;當天負責值班的警員為了考警大,日以繼夜地認真K書,當晚不敵疲勞在值班台打瞌睡,後來發現胡男在拘留室輕生,嚇得趕緊將其送醫。不幸的是,胡男送往國泰醫院搶救後,仍不治身亡,姿蓉的線索也跟著石沉大海。被害人家屬求助民俗儀式,希望得到親人的消息。曾參與辦案的員警透露,監獄裡的受刑人非常不齒性侵犯,所以都會特別「照顧」,胡永強也不例外,服刑時曾被獄友剃光毛髮,下體也被用牙刷、菜瓜布伺候,讓他痛苦萬分,可能因此畏罪自殺;資深員警回憶,胡男的下體陰毛處有2撮白毛,就像白鬍子一樣,不知是否和獄中經歷有關,他當時還特地拍下來當作證據。胡永強死後,警方仍未放棄尋找姿蓉,動用了搜救犬、上百名人力等資源,在新店山區及最後的基地台範圍展開大規模搜索,最後仍沒有結果,只好中止搜索行動。雖然警方已放棄找人,但家屬仍抱有一絲希望,多年來到處張貼海報、發傳單,只希望「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無奈時隔17年,還是等不到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