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
」 脫產 假扣押 大直 都更 基泰大直尪出軌逼離婚!孩子長大回「你們的事」她心寒 律師列10點:別買不動產
不少夫妻沒有離婚,一部分人都會說是因為孩子。一名人妻淚訴,因為孩子不希望他們離婚,所以自己選擇隱忍,豈料孩子長大後,幾乎都在忙自己的事,讓她的人生頓時失去方向,開始思考離婚。對此,律師呂秋遠直言,多數時候,大人們不願意離婚,只是因為自己還沒準備好。人妻透露,今年56歲,兒子與女兒都將近30歲,幾年前先生外遇,開始挑剔家裡的所有大小事,然後發脾氣以後就離家,如果回家,就會把電視打開,鬧得她無法入睡,要她自己開口離婚,不過,當時因為孩子不希望他們離婚,會變成不完整的家,所以自己選擇忍住。人妻說,「但是這幾年我買了新房子以後,面對先生的外遇與冷淡,我開始思考要不要離婚的問題,孩子現在竟然說,離婚是我們的事,他們不想介入。面對每天女兒熱戀不在家、兒子忙工作,我覺得人生失去了方向。」對此,呂秋遠在臉書表示,離婚向來就是兩個人的事,不是孩子的事,你問孩子,希不希望爸媽離婚,是一件很沒有意義的事情,因為小孩如果未成年,答案一定是,不要你們離婚,要一個完整的家,小孩如果成年,他們就會翻白眼,忘記小時候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懇求你們不可以離婚的往事,不耐煩地說「吼!你們早該離婚了」。呂秋遠列出10個方向:1.培養一個有意思的興趣,讓自己工作以外的重心,慢慢挪移到這裡。2.不要再跟孩子詢問要不要離婚,這是你的事情,自己要下決心。3.對孩子訴苦,說自己以前不離婚,都是為了他們,這是很不道德的事情。孩子只會壓力很大,不會因此感恩圖報。4.要不要離婚,跟孩子無關,但是跟勇氣有關,請跟梁靜茹索取。5.如果配偶有外遇,請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重點是「毋縱」,你就這麼讓他外遇這麼多年,你不覺得很沒意義嗎?6.如果有離婚的打算,請不要買不動產,因為離婚或過世時,配偶都可以取得一半。7.孩子離巢是正常的,如果他們快到三十歲,還每天待在家,你可能也會有很多煩惱。更不要期待你家孩子會孟宗哭筍、臥冰求魚、彩衣娛親,生孩子不是為了有報酬,而是對新生命的期待。8.不要嘗試脫產,離婚前五年內無端過戶的財產,都可以納入財產分配。9.真的受不了,就先分居吧!如果對方不願意放棄財產分配而離婚,你就認真的對他的外遇蒐證又提告,過一陣子他就會找你談了。10.人生的方向,在於找到自己喜歡的事情,人生過了大半輩子,除了這個家,你還喜歡什麼?呂秋遠也說,孩子比你還看得出來這場婚姻已經完蛋,他們只是沒安全感,所以才會不希望你們離婚而已,而且,多數時候,大人們不願意離婚,只是因為自己還沒準備好,跟孩子其實一點關係也沒有。
15歲少年駕車釀3死「未扣財產」 警:家屬可提假處分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然而由於移送時僅建議調查少年的財產狀況,未正式聲請民事假扣押或假處分,引發外界討論,家屬也擔心肇事少年家庭可能會脫產,逃避賠償責任。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2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事故發生後,曾姓少年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稍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曾姓少年的父親是金融業從業者,也是新店某宮廟創辦人,得知事故後立即趕赴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兒子接受偵訊。針對移送程序問題,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18日收到案件後,表示程序問題將依法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內湖警方指出,移送書中未依《刑事訴訟法》相關保全程序提出民事聲請,呼籲被害家屬可向法院民事庭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以保障權益。警方隨即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少年偷開車撞死3人警方建請監管遭駁回 少事庭:非犯罪所得
15歲的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車,卻在會車時疑似因緊張與不熟機械操作,整輛車當場暴衝進一旁的臭豆腐攤內,造成3死2傷的慘案。對此,北市議員游淑慧也在第一時間表示,內湖分局向少事庭對少年父親財產建請監管,以防脫產維護被害人權益;惟少事庭審理後駁回,認為少年父親財產並非犯罪所得,不符刑訴法,應改採民事程序進行假扣押,後續也將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聲請假扣押。針對東湖市場嚴重車禍事故,北市議員游淑慧第一時間表示,為保全受害者家屬權益,內湖分局同步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財產做一定保護程序,以防脫產,不過法官卻未同意此建議,主因在少年的父親其財產並非犯罪所得,不符刑訴法規定,因而無法監管。少年法庭對此指出,內湖分局原建請事項未符刑事訴訟法規定之保全程序,為維護被害人權益,建議此部分可另向法院民事庭聲請假扣押、假處分。內湖分局也對此澄清,由於後續為民事賠償,後續基於同情心,協助被害人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將由向家屬說明相關民事聲請程序,並無所稱法官不予同意假扣押財產處分情事。
15歲少年撞死3人…保險不賠「估賠償金千萬起跳」 法院拒監管監護人財產
台北一名15歲曾姓少年,日前偷開外公的轎車出門,結果失控撞進東湖市場一間小吃攤,造成3死2傷的悲劇。針對賠償問題,產險業者分析金額初估千萬元起跳,警方建請法院監管父母財產,以利後續事宜,但法院並未同意,據了解,曾姓少年是家中獨子,17日趁外公出國不在家,偷開外公的車去找同學,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撞進東湖市場一間臭豆腐攤,造成路過的騎士、和店內2名用餐的客人死亡。3名死者家屬決定對曾姓少年提告過失致死,據《自由時報》報導,產險業者分析,曾姓少年無照駕駛,除了會向肇事者追償640萬元強制險理賠之外,任意責任險恐怕也無法理賠,加上身故理賠、醫藥費、業者損失等費用,初估千萬元起跳的賠償金都得由監護人(曾父)承擔。為了避免脫產問題,警方建請法院監管保全肇事者家中的財產,讓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能求償有門。然而,議員游淑慧指出,18日內湖分局移送少年駕車肇事卷宗時,曾主動協助死者家屬提出請求,希望法官清查監護人財產並予以保全,但台北地院並未同意市警局此項建議。游淑慧更透露,死者家屬得知此事後,感到無措、無奈及不安,擔心求償無門。目前內湖分局已代為聯繫法務部犯保協會,後續犯保協會將行文調查,藉以協助家屬後續求償事宜。
苗栗男師陳屍BMW駕駛座!死前「掏空」協會公款600萬 前妻剛買新房
苗栗通霄鎮12日發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被發現陳屍於其BMW駕駛座內。隨後警方調查,確認死者為楊姓男子是擔任某國小的總務主任及苗栗縣教師產業工會總幹事,詳細死因仍待釐清。此外,17日爆出楊男死前挪用公款600萬元,目前主辦單位已對他提告,並著手釐清經費流向。據了解,楊男在校擔任總務主任,性格陽光,熱愛戶外運動,並常參與三鐵活動。他也是苗栗縣慢跑協會的理事長。於10月11日,協會好友得知他疑似有輕生念頭,便四處尋找,但他的手機始終無法聯繫。12日早晨,一名里民在路邊發現一台開著大燈的車輛,看到楊男躺在駕駛座上,一動也不動,立即報警,警方到場後確認他已死亡,身上出現屍斑,明顯無生命跡象。校方指出,楊男在該偏鄉小學服務逾20年,工作認真,始終以校為家。他與同為教師的妻子一直住在學校宿舍,夫妻感情良好。然而,在暑假期間似乎發生了婚變,楊男的妻子搬出宿舍並在苑裡購置了新房。去年,學校開辦弱勢家庭學生的課後輔導班,楊男則一直陪伴到晚上9點,並協助準備晚餐和盥洗事宜。他待人有禮且熱心,早已融入社區,受到大家的愛戴。有老師表示,最近得知楊主任夫妻倆感情發生變化,情緒較不穩,常常整夜難以入眠,身體也因此暴瘦。大家都特別關心他,經常主動與他聊天開導。11日揚男請假未到校,大家以為他可能是在安排國慶連假,沒想到12日上午接獲楊男輕生的消息,大家都感到非常驚愕。通霄慢跑協會表示,在楊男去世後才發現,他於2月期間提領了協會上百萬元的存款,並在籌辦通霄濱海追風馬拉松期間,分批領走高達500萬元的報名費,導致協會陷入困境。有地方人士透露,楊男與前妻不久前離婚,而前妻已購置新房,讓人不禁懷疑這是否與楊男的脫產有關。對於慢跑協會款項被掏空的問題,協會在粉絲團上發表歉意,並表示已全力調整賽事及獎金,希望能讓賽事如期舉行。同時,協會也感謝所有贊助者及跑團的支持。至於經費流向問題,將在楊男家屬治喪結束後,再進行討論。◎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保時捷男酒駕撞到騎士癱瘓!疑脫產分文未賠 受害母欠300萬醫療費求公道
2020年8月15日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41歲林姓男子,飲酒後駕駛400多萬的保時捷Macan S豪車,撞上騎車的22歲蔡男,被撞飛的蔡男又撞擊對向柯姓女子的轎車,導致他終身癱瘓。法院一審雖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由於他名下沒財產,蔡母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兒子目前已積欠300萬醫療費,蔡母懇求林男發揮慈悲心,負起賠償之責,給兒子公道與生路。據 《自由時報》報導,林男當下酒測值0.16毫克,駕駛保時捷撞上22歲蔡男,卻懸掛已逾期「臨時牌」,沒有強制責任險,他又否認任何過失,「顯無接受裁判之意」,被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荒唐。檢方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現「簡易判決」違法,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用「通常程序」判決。合議庭上個月底宣判時,認定蔡男沒肇責,林男全責,三位法官認為林男推諉卸責,不過,合議庭仍判定林男符合自首條件,給林男減刑,改判10月,不能易科罰金,應入獄坐牢。雙方皆於本月上訴,蔡母的律師朱清奇在訴狀中聲明,林男犯後態度惡劣,住在1700萬元的豪宅、開名車,名下卻一毛錢都沒有,案發後連保時捷車主也變更他人,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最重之刑(2年3月至4年6月)。林男的律師盧永盛,13日被問到當事人是否脫產等細節,盧永盛答覆不方便,但他表示不知林的財產狀況,他曾勸林男應盡力談賠償和解,但因一審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金額太高而卡住,他說林男並非惡劣或不負責之人。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im.B詐騙71億贓款不知去向 李彥秀批賴清德打詐零容忍是騙3歲小孩
im.B詐騙案主嫌曾耀鋒用假債權吸金、詐騙83億4000餘萬元,一審與女友張淑芬分別遭台北地院判16年6月及12年2月。全案至今仍有71億餘元贓款,沒交代款項流向。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批評,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及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甚至都還只在地檢署列他字案,偵查進度延宕,賴清德打詐零容忍只是騙3歲小孩,且東窗事發就輕縱官員交差了事,這不是共犯結構,什麼才是共犯結構?李彥秀表示,im.B詐騙案台北地院昨日宣判,主嫌不交代款項流向,協助洗錢與脫產的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最後輕判1年,緩刑4年;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及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都還只在地檢署列他字案,偵查進度延宕,這不但凸顯賴清德說「打詐零容忍」是騙三歲小孩,地院判決的結果,更是重創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李彥秀痛批,政商勾結臭不可聞,東窗事發就輕縱官員交差了事,這不是共犯結構,什麼才是共犯結構?這不是集體詐騙?什麼才是集體詐騙?受害者傾家蕩產生不如死,官商勾結杯觥交錯酒酣耳熱,對詐騙共犯結構寬容,就是對人民最大的殘忍。
聯結車翻覆揭露廢棄物黑幕 33人涉案不法利益高達1億6400萬
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處,2022年前發生的一起聯結車翻覆事故,竟揭開涉及非法處理廢棄物的大案,聯結車當時載運的廢塑膠混合物散落在車道上,引發南投環保局的調查,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發現該批廢棄物由不法業者以假承租真棄置的方式,將未經處理的廢料運送至嘉義縣鹿草鄉進行非法棄置或掩埋,經過長期調查,共有33名涉案人被依法移送法辦,預估不法利益高達1億6400萬元,非法棄置廢棄物達1萬公噸。依據起訴書內容,2022年6月9日凌晨3時52分,國道三號北上226.8公里處發生一起聯結車失控翻覆事故,該車上載運的廢塑膠混合物全數散落在車道上,南投環保局經查發現,這些廢料未持有合法處理許可,且涉嫌由線西鄉的一家回收再利用公司非法處理,這家公司假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名,實際上卻將廢棄物運送至其他縣市進行非法棄置。案件經報告後,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迅速啟動調查,並報請彰化地檢偵辦,檢方隨即啟動「檢警環」平台,檢察官林裕斌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會同彰化縣環境保護局進行長期監控及蒐證,調查顯示,該公司與某營造公司以及國際公司負責人勾結,非法處理大量廢棄物以牟取高額處理費用。調查指出,該公司僅為公告再利用事業廢棄物的公司,理應僅可處理可再利用的廢塑膠(廢塑膠R-0201),並出售給塑膠工廠,實際上卻收取D類事業廢棄物進行處理,某營造公司於2021年間,承攬烏日區明傳產業園區公共設施工程,與蕭、陳等人勾結,未依法申報,將大量廢棄物(數量達1萬公噸)非法掩埋或回填至土地中,從中牟利1億6400萬元。為防止被告脫產並追繳不法所得,檢察官已對所有涉案被告的財產進行全面清查,並向法院申請查扣價值4000萬元的動產及不動產,案件經偵查終結後,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提起公訴,並向法院申請沒收不法所得1億6400萬元,全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北市警「罰單呆帳」高達6000萬 欠繳大戶就有24人
警方透過開罰單執法維護治安,但卻有不少人想盡辦法規避,台北市警察局累計高達6009萬元的罰款未繳,其中包括交通違規、違法攤商以及3、4級毒品的罰款,形同呆帳;議員呼籲,除應追查欠款者是否惡意脫產,也可研擬祭出一定的公共服務、福利限制以求公平性。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統計,2022年歲入罰款轉入數約7468萬元,但執行結果經審計處審定實現數僅1459多萬元,佔轉入數19%,其中註銷數2766萬7773元,保留部分則有3242萬2823元。警察局指出,通常罰單催收5年及以上,可去行政執行處取得債權憑證,再報審計處將這筆錢從決算中註銷,而註銷以吸食3、4級毒品的罰款占最多,追繳不成改為債權,至於保留的部分,多為交通違規及攤販罰款,另外金額累積超過50萬元的欠繳大戶高達24人,其中以未依規定設攤居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表示,罰單催收5年及以上,可去行政執行處取得債權憑證,再報審計處,將這筆錢從預決算中註銷,否則收不到的錢會愈列愈多;不過楊植斗認為不該放在決算中,因為實際上沒收到錢,強調警察局雖然依法註銷合理,但註銷高達2766萬元並非小數目,最後若追討不到恐成呆帳,應追查欠款者是否惡意脫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表示,目前警察局負責裁罰催繳業務的同仁,每個外勤單位約僅1人且時常要兼辦其他業務,人力不足之下恐讓財產清查、罰款催繳業務無法落實,建議除成立統一單位並提升人力執行相關業務外,針對經催繳後遲未繳款的行為人,除了強制執行外,也可研議祭出一定的公共服務、福利限制以求公平性。
食安人球2/未對寶林茶室負責人聲請假扣押 北市府團體訴訟拖延挨批
寶林茶室食安疑案中,關鍵負責人黎仿軒在案發後多次向社會大眾道歉,其後便神隱推稱待候司法解決。本刊進一步追查目前市府仍處於蒐整「家屬意向書」階段,因此尚未提出假扣押聲請,多名重症被害人及家屬認為黎仿軒陸續進行脫產,團體訴訟日廢時,擔心在提起假扣押前黎早就「淨身出戶了」。一名台中地方人士告訴本刊,過去黎仿軒涉足餐飲、旅宿與觀光等多項產業,多與馬來西亞在台同鄉集資或交叉持股,但經營事業往往虎頭蛇尾,沒有幾年就收掉,目前在台產業中,黎仿軒僅剩台中高美濕地夜景餐廳「微醺小夕陽」的半數持股者,也擔任監察人,其餘如台中鬧區「博客創意旅店」等,近期已低調陸續出脫持股。回顧寶林案爆發,事發當下台北市長蔣萬安義正詞嚴,每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進度,自蔣萬安立委時期便密切合作的法務局長連堂凱,也正義凜然直言北市府會代表受害者向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提起「假扣押」維護受害者權益。寶林案爆發時,北市府近乎每日大陣仗開記者會,宣稱將扛起受害者醫藥費之責,然而重症患者卻驚爆,如今市府卻推稱待法院判決確定才願意處理償付,經濟弱勢患者只能向親友調頭寸,苦不堪言。(圖/記者周志龍攝)然而事發已2個月,受害者黃舒君等人卻向本刊驚爆假扣押「根本還沒提」,憂心負責人早已脫產完畢,甚至傳言已拍拍屁股離境回大馬,不僅賠償無望,更可能爽閃刑事責任,引爆受害者火氣;外界也質疑去年九月發生「基泰大直」鄰損案,北市府在兩三天內就向法院提出聲請假扣押基泰公司資產,寶林案假扣押進展則陷入牛步。對此,台北市法務局坦言,目前還在受害者意向書收件階段,未來將由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依《消費者保護法》提起訴訟。法務局長連堂凱說,因當時基泰大直損害物包含公共設施,當時市府便以公共設施所有人名義,搶先提出假扣押,寶林案則因市府名下無財產損失,所以無法比照辦理。鼎川法律事務所律師梁繼澤分析,由於團體訴訟案一般會綁定所有當事人,光喬定當事人索賠金額,便曠日廢時,以此案為例,幾乎可以視為30多件案子,須逐一與當事人或家屬接洽,蒐集單據後,再協調各自索賠金額,這段磋商漫長外界很難想像,畢竟有的人開口索要新台幣千萬,有的人認為賠付幾千元醫藥費即可,公部門又得要公文往來,團體訴訟效率差,扣押財產耗時不容樂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受北市府委託處理寶林案受害者團體訴訟,卻因北市府團體訴訟磋商牛步,短期內無法有進一步發展,險些替北市府背黑鍋。(圖/記者黃鵬杰攝)梁繼澤批評,一開始北市府稱要團體訴訟討公道,導致受害者誤以為「團結力量大」,紛紛放棄較有效率的「單獨提告」方式,受害者根本想不到公部門團體案件拖延之久,何況蔣萬安是律師出身,卻民粹式地一味藉著民意情緒性發言,根本內行人說外行話。事發賣場遠東百貨則向本刊表示,由於該案正進入檢調調查階段,偵查不公開無法評論。除了法律問題外,參與該起調查案的亞洲大學食品安全中心主任蔣育錚憂心,隨著風頭已過,官方恐怕續打模糊仗,不會出面證實原因。至於食用粿條該注意哪些安全問題,蔣育錚提出兩項建議:首先,民眾自家的粿條、米苔目等在來米製品,務必維持冰箱攝氏4~5度保存,只要確定15分鐘內不吃,無論食物冷了沒「就是先冰再說」。第二,居家適度調酸加入粿條保存,壓抑細菌生長以利延長保存期限。而至於重症需求代墊款,市府強調皆有墊付,但本刊也再次向受訪者確認,住院費目前仍需自己償付,目前僅收到保險公司新台幣1.2萬慰問金,遠不足住院費用,不解市府說法從何而來。至於寶林疑案當事人黎仿軒等,已由移民署3日確認,目前無出境紀錄,人應仍在國內。台北市政府社會局6日晚間更新進度表示,黃小姐相關住院費用已於近日撥款處理;衛生局6日晚間則強調,由於L君案例已經過世,會全力協助家屬治喪事宜,有關住院費用,無論法院判決責任歸屬,北市府都會全數承擔,也刻正處理中。台北市政府官員表示,寶林案發生至今,市府統合衛政、法務、社政提供協助,因案件狀況特殊、受害人可能面對龐大醫療費用負擔,市府已決議,針對重症個案醫療加護病房費用,直接由醫院將單據交衛生局墊付,經費由北市重大災害捐款支應,法務局也積極提供法律協助。衛生局官員說,針對重症個案醫療費用,市府已協助墊付新台幣740多萬元,市府尚未墊付的費用,也已由社會局接手處理中。法務局官員說,寶林案受害者選擇個人提告訴訟或加入消基會團體訴訟,二者其實是獨立程序,受害者及家屬若有意提出假扣押聲請,市府提會供律師諮詢、假扣押擔保品的聲請委任費用。13日待消基會將舉行團體訴訟說明會。社會局官員則說,寶林食物中毒案發生後,已針對寶林中毒受害人及其家屬,啟動「一案一社工」專案關懷訪視,並提供慰問情緒支持與轉介法律諮詢。其中也有協助外籍人士家庭成員,包含父母親從國外來台,而留滯期間相關食宿、機票費用,市府全額埋單。據了解,目前33案皆有社工持續提供服務,社會局也將持續關注受害人及家屬。
扣保單討債2/保單解約金僅千元 遭強制執行所有保障去了了
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債權人可以強制解約、執行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單,取回保價金償債,立委憂心保單遭到強制解約僅拿回少量的解約金抵債,卻使得保險受益人保障喪失,相關權益沒有其他手段可以救濟,因此呼籲賦予保險受益人「介入權」,也提醒民眾,若是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或是與保險公司協商,避免解約保單,改用縮小保額的方法釋出部分金額。許多債務人多年前因各種原因負債,欠錢的對象不只一家銀行,事隔多年,不見對方繼續追討,還以為債務已經解決,卻不知道銀行已將這些債權轉手給資產管理公司;直到最高院統一解釋,保單也可做為強制執行的標的,資產公司紛紛出手,導致近來債務人保單遭扣押的數量大增,各黨立委都接到不少陳情,民進黨、民眾黨與國民黨立委都針對此問題舉行記者會,討論因應之道。46歲的B先生在17年前欠下現金卡卡債,至今連本帶利積欠銀行新台幣12萬9千多元,資產管理公司扣押以他為要保人的終身壽險,包括自己的主約以及兩個小孩做為被保險人的附約,預估保單解約金43萬,雖然多於欠款,但解約後若要重新投保的條件大不相同,讓他感嘆銀行的資產管理公司為了催討小錢,硬是讓債務人損失更多。最後,在立委郭國文協調下,保險公司同意以縮小保額的方式,讓債權公司可領回債款,同時債務人也不會失去所有的保障。國民黨籍立委鄭正鈐、林思銘、羅廷瑋與羅智強開記者會,呼籲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保護保單相關人基本權益刻不容緩。(圖/周志龍攝)郭國文指出,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強制執行法》和最高法院雖然都有提到比例原則,但實務上大家都知道法院負擔很重,很難多花心思去兼顧個案正義。C小姐雖然已經成年,但她的保單也是當年父母出錢讓她投保。C小姐說,她在20年前與人打官司,那段期間不僅是身心煎熬,到了後期更花光了積蓄,有打過訴訟的人就知道,司法審判還曠日廢時,為了生活只好向銀行借錢,導致不斷重覆上演「借了還、還了又借」的戲碼,最後官司輸了,她身陷囹圄,也實在無力償還,才欠下這幾十萬元的債務;出獄後又被貼上曾入獄的標籤,導致工作不順,僅能溫飽三餐,並非刻意不還錢。今年4月中,C小姐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債權銀行透過某資產管理公司查扣她的人壽保險與醫療險,訴求用保單解約金來償還欠款,「但我的保險解約金僅僅只有一千多元。」她說,如果她有投資型或者是儲蓄型的保單卻不還錢,就真的是很過份,但她只有單純的壽險與醫療險,這還是家人擔心她未來會付不起醫療費用,因此用她的名義買的保險。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債務人的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恐影響就醫的基本權利。(圖/方萬民攝)「如果硬要解掉這類型的保險,無疑是要逼我走上絕路。」C小姐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她的工作已經非常不穩定,如果連人生最後的希望都剝奪,除了不能生存,連還錢的機會都被斷絕,還只是為了一千多元保險解約金,為了這一點錢就要斷人生路,想一想就覺得十分恐怖。郭國文說,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宜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先行還錢,或是保險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立委鍾佳濱指出,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保單本來立意良好,保障債權人、避免債務人脫產,但也可能出現道德風險,處理不良債權的資產管理業者要求解約健康型保單時,因為通常這些弱勢的保戶,正好是要用到保險的年齡,所以債權人提出解約要求時,保險公司反而成為潛在的受益者。他說,保單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時,同時也應該提供債務人主張異議的救濟的管道,但債務人可能連自己可以主張什麼也不清楚,此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就可以介入。雖然該中心原本的任務是處理保戶跟保險公司的消費爭議,但應向大眾宣導遇到類似事件應如何因應並提供諮詢。鍾佳濱也提議,金管會保險局在對壽險公司進行「普惠金融」評鑑時,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主動幫保戶做保單分析,在遭到強制執行債權的時候,怎麼樣讓保戶的損失降到最低,例如保戶的主約是儲蓄險,附約是醫療保障型的保單,雖主約被強制執行解約,保險公司可以把約附單獨分離出來,讓保戶繼續維持附約,保險局更應該將其列入對保險公司的稽核項目,這樣業者才會認真執行。
海歸科技公司老闆「欠稅9500萬」!躲10年被管收:一生毀了 母親節蛋糕吃不到
新北一名蔡姓男子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等,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該公司於蔡男擔任負責人期間「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經通知其於今年5月9日到場履行,並於當日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新北分署指出,蔡男1994年成立科技公司,經營液晶顯示器研發生產業,因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95年度營業稅及罰鍰等,自2009年10月起陸續移送執行,共徵起5萬餘元,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蔡男公司之銀行存款帳戶於2022至2007年間,單筆存入100萬元以上之款項累計高達13億餘元,單筆轉出500萬元以上之款項亦累計將近5億元,另於2007年2月間出售名下2處房產,但均未用以履行納稅義務。新北分署多次通知蔡男到場,說明相關資金流向及用途。蔡男表示,接任公司負責人時主要是接手技術部分,關於財務部分完全沒有過問,文件來了就蓋章。行政執行官於今年5月9日再通知蔡男到場履行,因無法提出具體可行之清償方案,當場予以留置,並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蔡男感嘆,自公司倒閉欠稅後10幾年期間,都在躲債中度過,雖具有外國知名學府資工碩士學歷,但連找份正常工作,都因欠稅而四處碰壁,想發揮所長,也因年歲漸長,科技日新月異,所擁有之技術已無法與年輕人競爭,現僅能靠打零工維生,收入微薄,人生中最美好時刻,都無法貢獻給社會,一生都毀了,如果再有一次機會,只希望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他為了慶祝母親節,已預訂蛋糕,因身上無手機,由書記官轉知其家人代為領取,並告知其今年無法共度母親節日。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於移送執行後應自動清繳 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
76歲翁遭詐3千萬!女兒斥「台灣詐騙天堂」…基層警嘆:有足夠的人手嗎?
先前一名李姓女網友在網路發文,表示自己76歲老父親誤信詐騙集團的投資陷阱,導致3000萬元房產被騙走過戶,怒斥「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掀起外界關注。雖然有網友質疑發文者造假,但蘆竹警分局也於10日通知李姓被害人出面說明,並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對此,也有基層警方感嘆詐騙宣導很重要,「但我們有足夠的人手嗎?」一名在英國讀書的網友發文抱怨,指稱自己76歲的爸爸被詐騙集團騙走了價值3000萬元的98坪房產,並敘述詐騙集團的手法,表示爸爸先是加入了一個股票操盤的80人群組,裡面有各種不同身份的人,包括阿姨、哥哥、男性、女性、教授、操盤老師等等。這些詐騙集團成員利用爸爸的孤獨感、好說話的性格,並使用各種洗腦手法,一直向他灌輸他們的孩子都因此賺了大錢,並建議爸爸也應該讓自己的女兒過得更好,不要再辛苦賺錢。原PO指控詐騙集團不斷洗腦爸爸,聲稱他已經賺了好幾千萬,要求爸爸支付1600萬服務費,才能贖回他所贏得的4000多萬。由於爸爸沒有現金,詐騙集團讓他將房產過戶給一位吳先生,並簽署一份合約,承諾在一年內支付1600萬給吳先生,然後可以重新買回房子。詐騙集團還製作了許多假證明文件、偽造身份證和其他假文件來欺騙爸爸。最終,房產被過戶給了吳先生,吳先生甚至將房產抵押給銀行貸款1600萬。其中800萬現金被詐騙集團拿走,吳先生則收取了300萬服務費。原PO報案後,警方也表示要準備好這筆錢可能無法追回,這也讓原PO相當不滿,認為員警都以冷淡的態度對待。對於警方的反應,怒斥「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掀起外界熱議,蘆竹警分局也於10日已通知該名女網友,同時成立了專案小組進行調查,並根據被害人的描述,1名犯嫌以及3輛涉案車輛,後續將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對此,一名基層警方也在臉書「靠北police」發文感嘆,「在新聞媒體充斥著打詐專法通過,還有我們那個友軍單位又阻擋了多少詐騙案時,還是一直有人遭受詐騙」,並表示真實的案件數和受騙金額問問看外勤受理的同仁就知道了,他認為宣導很重要,有個很重的刑度也很重要,「但…我們有足夠的人手嗎?光受理一件詐騙案,傳真來傳真去就需要花多久時間,更遑論後續的偵辦人手,打詐國家隊?所有事情都交到警察的手上…真的適合嗎?」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感嘆,「全國的詐欺,只有警察在處理,那個政府機關幫忙了?」、「打詐口號人人都會喊,特別是上級長官,怎麼作都是你看我我看你人人都不會,民眾還相信的死去活來,不要貪心才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法」、「偵查能量早已被擊垮,第一線的武器又越來越少,請個拘票還老不准,跟你說通知就好」、「問那些立法委員啊,詐欺刑責輕微還不修,抓到人又怎樣,關沒多久就假釋出獄,大玩脫產戲碼錢也追不回來,然後繼續用騙來的錢過上高端生活」。
快訊/國三生割頸案!涉案「乾兄妹」依殺人罪起訴 死者父親發聲盼處重刑
新北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國三生割頸案,一名15歲楊姓男學生遭到郭姓男同學持刀攻擊,導致楊男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而這起震驚全台的校園血案,郭嫌的行兇動機竟是為了替林姓「乾妹」討公道,檢方昨(9日)也依《殺人罪》嫌,雙雙起訴這對「乾兄妹」。對此,死者國三生父親也發聲了。國三生父親今(10日)發布聲明稿,悲痛指出4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能睡得安穩,得知2名兇嫌被依殺人罪起訴後,讓他看到司法的初步正義,「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兇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並提出6大修法訴求。以下為聲明稿全文:我是土城國中生的爸爸。謝謝大家對我們全家的支持與關心,這四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可以一覺到天亮,總想著我兒子能否到夢中來和我説説話!每天晚上總是莫名奇妙的醒來,然後又在失望中入睡,周而復始完全陷入痛苦的無限輪迴之中。感謝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調查三個月後新聞報導指出地檢署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郭、林二名加害者,讓我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義,在此感謝檢察官公正的起訴,感謝一線法警、法醫提供足夠証據證明此二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凶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別把所有過錯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學校生活之中!石一佑顧問表示剝奪他人生命之人理應有處以重刑來悍衛死者的生命權。感謝一路辛苦陪伴的石一佑小姐和默默關心此案件的家人朋友們和無數社會大眾,感謝媒體各界這段時間詳實報導,望修法的路上能夠集結更多的力量,讓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人民的聲音所以再次提出沉重呼籲守護千萬孩子:請政府相關單位能盡速促成以下修法:1.塗銷記錄: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非行少年最終也會長大,年輕時就要開始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反而是給少年錯誤的價值觀念,因為有法律可以幫我隱瞞事實,作反向教育,另一方面作惡者如狼披上羊皮混入羊群,在現今社會安全網失衡的教育體制下,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呢?請給我們千萬孩子一個自保生命安全的機會。2.調查官人員審慎評估: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3.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回歸刑法: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法法其責,否則【年少就可殺人】,置社會安全何處,再者更保護少年,防止被不法者誘導造成一生的不幸。4.家長刑責:養不教、父之過,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權力擴張,學校沒有管教權,管教權最終落在家長身上,板橋區政顧問石一佑表示調查過程中家長沒有教導孩子認錯反而在外面顛倒是非黑白講不實言論,試問這樣的家長怎麼可把孩子教好呢?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當孩子還沒有犯大錯前,父母應該隨時伸出愛的雙手拉住自己的孩子別放任不管,所以我們強力主張未滿十八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是家庭教育所需擔負教養刑責,不是只負民事賠償責任了事,且如果家長蓄意脫產就全無責罰了,最後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5.追蹤行為偏差的少年: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而是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而非僅僅要求抄經文。6.中介學校: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在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這個學生入學。
「終極」男星投資遭詐騙 女企業家霸氣開條件「包養」
41歲陳德修當年因演出《終極》系列等劇打開知名度,入行19年的他近日推出首張個人專輯《適者生存》,今(2日)舉辦發片記者會,陳德修透露曾遇過30多歲女企業家的曖昧對象,對方更表明希望以結婚為前提交往,還霸氣說:「我不希望你做這種拋頭露臉的工作,我可以養你。」陳德修笑說如果對方是有錢大家族,婚後也會很有壓力,宛如韓劇《淚之女王》翻版。他透露最後直接拒絕女方邀約,並表示做音樂跟金錢並無直接關係,還是希望感情能「純愛」一點。多年在大陸發展演藝事業,陳德修坦言疫情期間幾乎斷了收入,長達8個月時間只能靠吃老本生活,總共燒了約20、30萬,更一度想要申請政府補助。私下與汪東城交情不錯的他,也開玩笑說不時會到對方的餐廳「蹭飯」。陳德修坦言疫情期間幾乎斷了收入,長達8個月時間只能靠吃老本生活。(圖/焦正德攝)被問到是否也想投資副業?陳德修則說曾投資服飾副業被騙錢,投了10萬人民幣(約45萬台幣),沒想到對方就跑了,讓陳德修直言當時真的蠻焦慮的,雖然事後有提告,但無奈對方已經脫產。此外,陳德修與謝和弦因歌曲〈夠愛〉版權鬧上法院,去年二審判決出爐,他獲得勝訴,被問到官司進度?陳德修低調表示目前已經進入最後階段,透露官司「差不多了」。
桃園4欠稅大戶欠3.1億餘元追嘸稅 最大咖是華映
桃園去年公告4名欠稅大戶共積欠3.1億餘元,民代認為地稅局執行效率差像在姑息,不追只會越來越多,地稅局解釋都有移送桃園執行分署,坦言最大筆是已宣告破產的華映2億餘元,但2廠房已3、4度流標,另3位自然人1人已死、1人已還款500萬並辦理分期,會加大力道續追。議員黃婉如、陳雅倫、張肇良都說,政府不要對小老百姓幾千元欠稅斤斤計較,動輒發公文恐嚇要強制執行,對欠稅大戶卻都束手無策,應超前部署及早因應,不要放任累積變成欠稅大戶,未來欠稅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追,尤其許多欠稅大戶多是人頭戶或早已脫產,市府應建立機制,以免追稅無門。詹江村也認為,地稅局雖然有在追討欠稅,但效率差強人意。地稅局長姚世昌說,市府每年都會將個人累計欠稅逾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的案件,於7月1日公告。桃園去年公告重大欠稅案件共4件,最大筆是中華映管累積房屋和地價稅欠稅約2億餘元,華映過去都沒有欠稅紀錄,是2022年宣告破產才欠下的,所有資產被凍結法拍,但因廠房標的太大拍賣不出去而卡關,像是龍潭已4拍、楊梅已3拍,只要成功法拍,地稅局有優先債權可追回欠稅。另外3件都是自然人,1人已死亡,1人名下無財產,另1人已向桃園執行分署清償500萬,剩下1000多萬分26期償還。姚世昌說,會持續查察可供執行財產,加強清理,也會協助分署評估拘提管收,積極維護租稅債權,另外也成立「追追追專案」針對欠稅超過100萬元且已移送桃園分署執行者共33件積極查處,扣除公告欠稅大戶4件,追追追專案欠稅總額為8683萬元。
寶林「資不抵貸」假扣押沒在怕? 會計師籲防自然人董監事脫產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28日傍晚表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疑案中,案主寶林資產負債表淨值為負「根本沒有償債能力」,外界關注的受害者賠償問題,恐怕只能仰賴所屬大時代美食街、遠東百貨的保險理賠。據了解,截至28日衛福部統計,個案已累計達18例,其中甚至有2人死亡,衛福部官員也強調,目前僅是滾動式更新,最後結果還是要經由檢察官的綜合判斷為準。接連爆出的傷亡個案,更讓外界對賠償後續感到憂心。不具名會計師29日上午向CTWANT說明,即使寶林公司資產負債表淨值為負「資不抵貸」,受害者仍可向負責人與所有股東自然人提出連帶求償,不以股東出資範圍為限。會計師坦言,寶林案是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調查單位應會認真盤點公司帳上的固定資產,包含工具、設備等,「不排除還有不動產」。會計師提醒,目前最重要的是由北市府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寶林公司甚至所有自然人董監事資產,但自己能理解北市府還在補強「請求與原因事實」。會計師憂心,此案不像是過去建商挖新案地基導致鄰損,財損肉眼可見也很好估值,而寶林案涉及民眾健康權,要估價實務上很困難,目前只能密切關注所有持股董監事的財產處分行為,慎防脫產。會計師強調,寶林公司帳上應該還有一些資產,外傳新台幣約千萬左右債務,「也可能只是應付費用、股東往來」,如此便有望償清債務。連堂凱轉述,寶林稱漏繳第三人稱責任險、公共意外險費用的理由並非故意,而是當時因投資失敗,公司動盪未關注而漏繳。連堂凱強調,保單失效部分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主責衛生局最高可罰300萬,但問題回到公司股東資產負債表淨值為負,股東自然人狀況也未明朗,究竟能否收到罰鍰與賠償金「還是未知數」。
蔣萬安為「寶林」再赴行政院會 將先助家屬假扣押
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疑食品中毒案已2人死亡,由於案發地點位於信義區百貨公司地下街,導致人心惶惶,檢調也開始介入偵辦,並已完成死者初步相驗,今天將解剖鑑定,三地檢署一旦確定初步死因,就會朝各種可能性進一步偵辦,儘速釐清真相。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也為了寶林案再度出席行政院會,他在與會前表示,北市府法務局即刻全力協助家屬,只要家屬同意就針對寶林負責人進行財產假扣押,避免後續脫產問題。法務局也即刻給予家屬法律諮詢與各方面協助,法務局今天也會完成針對大時代、遠東等相關保險保單全面檢視,在這一次發生寶林事件的保險理賠範圍是不是都包圍在內。他還說,此案凸顯北市為維持市民食安,亟需要中央協助建置包括實驗室的量能,希望中央能加速檢驗,讓結果盡快出爐,釐清事件真相,讓市民安心。蔣萬安今天在出席政院院會前,詳細說明北市各局處目前的處理方式,他也希望中央能跨機關跨部會來統籌調查,台北市政府一定全力配合,盡快向民眾說明。他說,在北市衛生局部分,除了第一時間要求寶林相關分店停業,溯源食材,要廠商立即停止供貨外,衛生局也聯合北市醫已成立治療個案平台,針對這次比較罕見的症狀與病歷交流相關治療做法,並清查敗血性休克、肝衰竭等類似案例。對於外界質疑醫療院所太慢通報,蔣萬安強調,這時候不是苛責醫療院所的時候,所有醫療人員第一時間都是急於救治相關病人,再加上這次的症狀罕見,當下也很難跟普通食物中毒做連結。後來經過交叉分析比對後,陸續有個案通報進來,此刻最重要的是支持醫護人員,即刻積極持續給予相關病患救助。蔣萬安還說,警政部分警察局在第一時間已經介入,並查扣監視器主機,也就個案畫面調查。也對員工及相關人員訪問製作筆錄,對於家屬部分也進行訪問,相關調查的卷資即刻移送檢察官。並針對進出貨相關資料、員工相關人員的健保資料進行搜集、發票記錄、進出貨、員工對話紀錄等,做分析比對,包括是不是有長期沒進貨居然能供貨的問題,警察局都在全面調查。關於社政部分,社會局已即刻完成所有受影響就醫民眾、受害者的訪視,今天會再次全面給予協助包括心理諮商、急難救助需求等,這部分是全面給予各方面能夠對這件事情相關受害者及家屬的協助。
最貪理專A客戶3.5億「住豪宅買保時捷」 他和親妹下場慘了
前理財專員周男為了彌補自己投資金融商品虧損,從2008年至2020年來侵吞11名客戶存款計高達3.5億多元,周男住豪宅買保時捷生活豪奢,最高法院依《特別背信罪》判刑11年6月定讞,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同案被告周男胞妹、黃男等人均因幫助犯,獲判緩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男等人應連帶賠償銀行1億6509萬餘元、美元121萬1000元(折合台幣約3754萬餘元),可上訴。檢方調查,周男因投資期貨失利,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客戶的存款,周男從2009年1月開始,藉推銷金融商品或宣稱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的出款表單上用印或簽名,再將客戶存款轉匯至胞妹及好友帳戶,製造資金斷點後,最後匯進自己的帳戶私用。經查,周男10多年來侵吞6名VIP客戶存款,其中1人被挪用2億9585萬4975元,損失最慘重。直到去年11月,銀行接獲客戶通報,鎖定周男查帳,他聽到風聲後急忙脫產,不但變賣市值尚有200多萬元的保時捷跑車,還找房仲想脫手新北三峽一戶3000多萬元豪宅。台北地院認定周男侵占客戶高達3.1億多元,金額龐大,嚴重傷害客戶對銀行信賴,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將周男判刑10年6月;高院二審指全案再有5名被害人提告、總計11人,且周男案發後僅返還被害人1500萬多元,加重改判至12年4月,創下理專盜領客戶存款最重判決紀錄。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認為,周男濫用客戶信賴誆騙款項,又未賠償銀行損失(各客戶所受損失由銀行先行賠償),漠視法紀且不尊重他人財產權,另考量他無前科、坦承主要犯行、返還陳姓被害人部分款項等犯後態度,改判刑11年6月,至於犯罪所得扣除應發還被害人的金額後,其餘沒收。最高法院本月18日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