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性質
」嫩妹為愛北上同居慘遭男友家暴 民間團體介入送暖
北市一名26歲的趙姓男子,涉嫌虐殺貓咪,再以女友名義領養貓咪以供其虐殺,事件曝光後,更意外牽扯出,趙姓男子還疑似囚禁、虐待莊姓女友,其還多挑選與家裡關係不好、輟學、無業等年輕女子作為下手目標。明達人力工程行業者,在得知莊女情形,第一時間也聯繫台灣愛的萌芽福利協會,提供3萬元急難救助金,將莊女安置旅館住宿,也購買禦寒衣物、用品。工程行負責人林容世表示,此次也希望與協會合作,共同協助莊女就業支持,讓莊女能有獨立經濟能力,脫離家暴惡性循環的同時,也善盡社會責任。而台灣愛的萌芽協會理事長葉展安指出,針對類似案件,協會社工將優先提供法律、心理諮商等服務,供受暴少女基本生活所需,先以強化被害人保護自我與脫離暴力關係的能力,也感謝贊助業者將愛心化為行動。葉展安表示,儘管台灣目前臨時庇護所,甚至部分寺廟也能提供受暴婦女暫時住宿,但都屬臨時性質,終究非長遠之計,希望能呼籲政府多設立庇護中心,保護家暴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與提供基本生活所需,強化被害人保護自我與脫離暴力。針對此案,協會目前已確定莊女安全無虞,後續並將通報社會處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介入關懷。
教官家暴2/受家暴者無處可去 議員參選人籲規劃社宅為庇護所
許多受暴的婦女礙於經濟無法獨立,或是與施暴者的生活圈重疊,最後又回到施暴者的身邊,很容易再受到暴力對待,而且可能比之前更嚴重。長期從事婦幼關懷的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李柏瑟指出,王教官的前妻因為有護理專業,因此遭家暴離開後能迅速獨立,而受到家暴的兩姊妹所幸能投靠媽媽,但不是所有受暴者都這麼幸運,建議政府應提供長期庇護住宅及緊急救助金給家暴受害者,以免他們受經濟壓力回到施暴者身邊,再度受到更嚴重的傷害。關懷婦幼愛心聯盟召集人李柏瑟表示,受暴婦女匆促離家,身上常沒帶現金跟衣物,而且受家暴婦女有6到7成不曾工作過,通常無法在第一時間湊足租房子的租金與押金,同時又因為與施暴者生活圈重疊,也不便入住親友家。她說,受暴女性從離家到真正自立,大約需要4年左右的時間,離開家暴者後遇到第一個就是「住」的問題,但目前現行能收留家暴婦幼的庇護場所中,特約旅館僅提供短期7天內住宿、「緊急短期庇護所」的居住時間3個月以下、「中期庇護所」能暫住3到6個月、「長期庇護所」能住6個月以上,但都無法提供4年的庇護。王教官的大女兒回想遭到父親暴打的過程,不禁緊握著媽媽的手。(圖/甯其遠攝)李柏瑟的服務處樓上常充做「臨時庇護所」,提供過十多名有困難的民眾暫時住宿,除了街友之外,也包括3位受家暴婦女,她並曾跟朋友一起去探視被緊急安置在旅館的家暴受害婦女。她說,「緊急安置的房間只能容納一張雙人床,旅館隔音極差,也沒有開飲機能泡牛奶給小孩,半夜孩子哭鬧還會被投訴,十分心酸!」據了解,還有些庇護場所的住宿是採軍事管理,對正值身心脆弱的婦女來說非常不友善,更可能造成二度傷害。「提供良好、安全、長期的居住環境,是讓家暴婦女獨立的首要任務。」李柏瑟認為,要提供受暴婦女良好、安全、長期的居住環境,現階段以各縣市開辦的社會住宅最適合,大部分各縣市的社宅地點都不錯,距離大眾運輸系統近,社區的門禁管理也相對安全,非常適合作為家暴婦女的庇護所。她建議,各縣市應將社會住宅提撥一定比例保留戶,供受家暴的婦女免費居住,也方便社工提供各種資源如法律、心理諮商、或甚至社區托幼等服務。「家暴訴訟平均判離時間約莫半年,若再加上找到合適工作、存夠押金之時間,2年是推算合理的時間。」李柏瑟認為,地方政府應提供受暴婦女至少2年免費居住社會住宅,並可短期緊急救助金,才能讓受家暴者免除對居住成本及生活費用的壓力,在經濟獨立後再次投入社會。台南市婦幼協會理事長王麗情表示,該協會曾協助許多受暴、受虐婦女與兒童,面對施暴者最好先離開共同的住所。她指出,雖然台灣目前有一些臨時的庇護所,甚至部分寺廟也能提供受暴婦女暫時住宿,但都屬臨時性質,終究非長遠之計,政府應該多設立庇護中心,並且延長提供家暴受害者安置的時間。李柏瑟建議,政府可以規劃將部分社會住宅房舍作為家暴受害者庇護所。圖為位在桃園市八德區的社會住宅。(圖/報系資料照)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庇護所是家庭暴力防治資源網絡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庇護所除了保護家暴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與提供基本生活所需,更能提供許多支持,以強化被害人保護自我與脫離暴力關係的能力。洪申翰指出,他十分擔憂部分家暴受暴者根本無法享有這個最基本的保護措施,舉例來說,根據衛福部公告歷年統計數據,澎湖、金門、馬祖的家庭暴力通報案件統計,最近四年,每年分別在三百件左右。但離島三縣市的公立婦女中途之家和庇護中心的機構數量卻掛蛋,連私立或公辦民營的都沒有。他認為,相關機制及社會安全網的設計應該要更加完善,不能讓台灣的家暴庇護安置服務出現如此大落差的城鄉差距。洪申翰呼籲,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應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完善生活扶助費及安置資源,接下來是立法院的預算會期,他也會再督促衛福部必須編列相關經費,把縮短社福政策的城鄉不平等。
建後不理3/ 逾10立委提永久屋八大問題 要求政委跨部會協調
莫拉克颱風2009年重創台灣中南部地區,政府與民間單位合作提供房地所有權分離的永久屋給災民居住,全台共約約3736戶,建後至今永久屋衍生繼承及居問等問題。對此,立委鍾佳濱、伍麗華、郭國文、黃世杰、賴惠員、邱顯智等超過十位立委今(4)日出席「未承諾永遠的永久屋下一步」公聽會,要求行政院跨部會介入協調。莫拉克風災時,基於安全考量,政府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盤點有安全堪虞的土地,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同時,由政府提供國有土地給民間單位興建永久屋,並透過贈與契約,無償移轉房屋所有 權給符合資格的災民(稱核配戶),根據九二一重建基金會統計,永久屋主要在高雄、屏東、嘉義等7個縣市,主要住戶為原住民,約3736戶。莫拉克颱風當時任屏東縣副縣長的鍾佳濱指出,隨著時間推移,特別條例已廢除,永久屋成員增加或部落經濟生活圈形成,永久屋及其坐落土地所有權分屬不同人的狀況,衍生 8 大使用問題,例如:能否重建、能否回原居地、被法拍等,鍾佳濱除要求各機關 逐一給予明確答覆,同時表達將請行政院蘇貞昌責成一位政務委員邀跨部會協調。伍麗華強調,安居樂業建立在人與土地的關係,即便不能落葉歸根,也應當求個落地生根。政府應致力於解決問題,藉由永久屋公聽會的辦理,期待復原重建的工作得以延續,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風險,未來在災害防救的法制、政策,能夠更加完備。永久屋的規範是以安置為目的,賴惠員認為,若生活空間狹小又欠缺部落該有機能,一個部落需要大的土地面積才能夠從事產業的發展及永續經營,空間配置也必須考慮族群文化特色,如教會和集會所的興建,這些都是目前迫切需要改進的地方,而重建特別條例已於2014 年廢止,針對永久屋及其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不同人所衍生的使用課題,如重建、擴建、繼承或買賣等,原民會應該積極參與、跨部會溝通並 設法立法解決。黃世杰則指出,永久屋居民獲安置後回歸《災害防救法》規定,旨在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及 國土保全等目的提供人民疏散收容安置措施。然而,法規尚未敘明安置收容後處理原則。不論安置收容屬永久或臨時性質,政府確保民眾 生命安全、重建生活後,是否必要長期輔導民眾生活,,立法及行政機關 應與時俱進,讓未來災後重建作為及配套措施能夠更加周全及完善。「孩子會長大,永久屋卻無法長大,」邱顯智表示,這是特別條例廢止後,三千多戶永久屋留下的永久問題,不論是增、改建,或是轉作其他用途,居民都受限於土地產權與使用分區的限制,無法發展住居與社區。應該要透過修正《災害防救法》打開「以地換地」或是價購的空間,讓永久屋成為真正的永久。
男星試鏡遭退貨60次 2年零通告打工度日
艾迪昇旗下演員洪義入行已屆滿兩年,簽下經紀約後不斷試鏡、嘗試各種演繹方式超過60場戲,卻時時碰壁讓他大失信心,為生計著想到處打工掙錢時薪只有200元,洪義直言:「好多次想放棄。」慶幸近期在台灣本土知名食品廣告中獲演出機會且有不少戲份,廣告一拍就是6篇故事共計30個小時但他享受其中,該廣告在網路及電視播出後洪義的阿姨竟感動得落淚,讓他百感交集直呼:「還好我撐住了!」洪義(右2)為符合角色特地重塑造型重回17歲。(圖/迪昇傳播提供)洪義為廣告拍攝興奮得做足準備,連「緊張和等待」的情緒也練習N百次,洪義笑說:「大熱天還吃一碗很燙的麵,就想練習被燙到嘴舌的感覺。」問起拍攝時最深刻的事情,莫過於導演貼心解說每場分鏡的視覺感受,其中一幕要讓觀眾有「懂事恍然大悟」的感覺,洪義瞬間想起自己辛苦的母親常透過吃飯和他相處,溝通後一開拍立刻達到導演訴求,讓他感到先前做足功課是值得的,經過22小時拍攝後他說:「回到家在房間地上妝沒卸就秒睡了!」不過醒來後仍感到很開心充實。25歲洪義就讀台藝大戲劇系時簽進經紀公司曾演出幾部戲劇,他畢業後即當兵向經紀公司表明想一心朝戲劇圈努力,但演出作品不是太多導致戲劇廣告圈知名度不高,儘管被「退貨」60幾次洪義仍沒放棄演藝夢想,總算在今年底接到知名食品廣告邀約拍攝,他開心說道:「好像中獎的感覺!」。洪義(右1)近日被台灣食品相中連拍6篇廣告。(圖/迪昇傳播提供)肌膚白皙的洪義為符合廣告17歲棒球高中生的人設,做了很多準備,「我就是要當高中生,想盡辦法曬黑讓自己更像運動員!」同時將留許久的髮型剪短、買很多帽T還和朋友借衣服揣摩角色,提起欣賞崇拜的演員「瓦昆菲尼克斯」所以他特別喜歡用眼神和五官來演繹內心戲。談起剛起步的演藝事業生計該如何維持?他提起自己有加入「打工社團」通常臨時性質打工時薪只有200元,曾經在深夜餐廳端盤子、假日戶外活動大舞台,還在38度高溫下和其他人一同組裝LED電視廣告車,殊不知組裝完畢後電視中播放的是之前試鏡過的廣告,他語帶感慨說道:「我自己應該在裡面才是啊。」後來他寬心釋懷表示:「有經紀公司安排工作已經很幸運了,試鏡本就是可遇不可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