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屋
」 囤房稅 財政部 囤房稅2.0 房屋稅 立法院![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5/389995/sm-4f906885db17a5dcbe33c882ea4a4065.jpg)
他賣繼承老公寓被課66萬房地稅! 代書「1招」教你免付稅
房屋買賣只要有獲利就需課徵房地合一稅,該稅制自2016年上路以來,最常出現的爭議就是贈與及繼承取得的案件,由於認定採早期取得的低成本,一旦出售往往出現高額稅金。地政士便分享客戶轉手賣掉喪父的房產,市價400萬元的老公寓竟因未設籍而無法享用自住免稅額,導致須繳納約66.8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加上繼承時繳納的遺產稅,等於慘遭扒了兩層皮。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醒,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不動產受贈與取得及繼承取得的案件,取得成本的認定是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因為取得成本偏低,大約只有市價的10%~20%,繼承人未來出售時,可能會有一筆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必須繳納,如何節稅成了繼承人應該注意的事項。他舉客戶為例,父親去年11月往生,遺產中的自住房屋是2017年購買,完成戶籍登記並居住該屋連續滿6年以上,符合自住條件,因為母親已經往生,所以繼承權落在兒子身上。兒子去年12月辦妥父親後事,繼承房屋之後,覺得老舊公寓居住環境不符合生活品質,決定賣掉該公寓,委託鄭文在概算房地合一稅,該房屋及土地核定價額約50萬元,委託房重估價市值約400萬元,申報房地合一稅的獲利為350萬元,扣除仲介服務費16萬元,所有權持有期間為7年,以稅率20%計算,房地合一稅約66.8萬元(即:400萬元-50萬元-16萬元=334萬元×20%=66.8萬元)。因為未事先設籍,繼承房產後轉賣,不適用房地合一稅的自住優惠稅率。(示意圖/pixabay)該名客戶一聽到要繳如此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相當咋舌,詢問該如何節稅。鄭文在說明,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之5規定:(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二)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三)個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就可以適用400萬元的免稅額及10%的優惠稅率。然而該名客戶的狀況是,父親去年11月往生,兒子12月繼承該房屋,由於事先未遷入戶籍,還要等設籍6年後才能適用400萬元的自住免稅額,根本緩不濟急。另外,鄭文在補充,2023年11月2日〈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函〉規定:.....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也就是說,只要該名兒子能夠主張適用400萬元免稅額,出售這繼承的老公寓就能免納房地合一稅,這一差就是0元與66.8萬元的距離。鄭文在從這案例思索,如果兒子在爸爸重病期間,順著照顧父親的時間,就能把戶籍登記遷入爸爸老公寓,如此一來爸爸設籍的7年和兒子遷入的戶籍,在爸爸往生後就符合「連續滿6年」的規定,繼承後的兒子也不用再等6年,就能享受這400萬元的免稅額,達到免納房地合一稅的條件。因此鄭文在提醒,如果父母親遺產中的房屋不是想要保留的資產,甚至會繼承後短期賣掉,建議應未雨綢繆,先將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的戶籍遷入,取得戶籍登記及居住事實,將可以取得40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免稅額及10%的優惠稅率,避免繳納遺產稅後,還要繳納高額房地合一稅的窘境,一頭牛被剝二層皮,也有利於房屋的銷售。 房價十大鬆動區出爐!打房後普跌1成 「這裡」晚1個月買省百萬 「小寒」將至!食衣住行育樂 開運養生禁忌一次看 年前交屋潮!12月房市交易回溫 六都移轉棟數創11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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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萬自住戶注意!「房屋稅2.0」開跑 忘做1事稅金恐翻倍
房屋稅2.0自去(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開徵!財政部提醒民眾,過去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卻未設籍的128萬戶民眾要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否則房屋稅恐怕大幅增加,甚至倍數成長。財政部指出,房屋稅2.0新制透過調整稅率,除加重多屋族空(閒)置房屋持有稅負,促使住家用房屋釋出作有效利用外,並參據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定義,就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房屋符合(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為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今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3月24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下稱稽徵機關)申報按自住房屋稅率(1.2%或全國單一自住1%)課徵房屋稅。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配合上開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為確保民眾權益並兼顧簡政便民,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持有房屋,且房屋稅稅籍資料記載為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已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者,納稅義務人無須申報,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至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各稽徵機關已訂定輔導措施,並陸續寄發輔導通知書,輔導於今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其經輔導並於今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者,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亦無須申報;屆期仍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將自114年期起改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法定稅率1.5%至4.8%)課徵房屋稅,嗣後倘符合自住房屋要件者,仍應依法向稽徵機關申報,始可適用。財政部最後再次提醒, 2024年6月30日以前非屬自住房屋或2024年7月1日以後才取得之房屋,如符合上述自住房屋要件,應於今年3月24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准後,今年5月開徵之房屋稅始得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 房價十大鬆動區出爐!打房後普跌1成 「這裡」晚1個月買省百萬 「小寒」將至!食衣住行育樂 開運養生禁忌一次看 年前交屋潮!12月房市交易回溫 六都移轉棟數創11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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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影響!128萬戶未設籍 小心房屋稅倍數成長
過去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卻未設籍的128萬戶民眾要注意了!財政部8日表示,自去年8月起針對2024年6月30日前持有房屋、稅籍是自住房屋,卻未設籍的民眾發出輔導函,提醒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否則房屋稅恐怕大幅增加,甚至倍數成長。房屋稅2.0於2024年7月1日實施,財政部表示,符合自住房屋定義有3要件,包含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登記完成戶籍,以及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在全國限3戶。納稅義務人必須在房屋稅開徵前的40天(今年是3月24日前),向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自住,房屋稅率才可以按自住稅率課徵,一般自住稅率為1.2%、全國單一自住為1%。自住房屋一項重要新規定就是,本人、配偶與直系親屬也就是子女或父母要完成「戶籍」登記。財政部擔心民眾錯過時間,被課較高的稅率,採2階段輔導民眾,第1階段是自去年8月開始針對2024年6月以前已經持有的房屋、稅籍自住卻未登記戶籍者,共計128萬戶發出輔導函,提醒民眾要記得去登記。第2階段將從今年2月10日開始,針對首階段未登記戶籍的民眾再予以提醒,輔導期到今年3月24日,逾期若仍未完成戶籍登記,就要按非自住的稅率課徵。財政部官員表示,收到輔導函的民眾若已登記完戶籍,稽徵機關就可依戶政資料,核定自住稅率,不用再向稽徵機關申報。值得注意的是,如原本是非自住房屋,想要變更為自住,或者是在2024年7月以後購入的房子,都要自己向稽徵機關申報為自住,經稽徵機關核准,5月房屋稅就可按自住稅率課徵。囤房稅2.0上路後,官員提醒,自住與非自住的稅率差距頗大,自住房屋稅率1.2%;六都以外地區的非自住屋稅率就要2.6%以上、六都更是從3.2%起跳,所以民眾要記得及時遷入戶籍與申報自住,不要與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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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者福音!有屋族也可報租金扣除額 5特殊情況適用
租屋者福音!財政部3日發布解釋,5種特殊情況即使是名下有屋,在外租屋也可以申報租金扣除,如持有1屋,但因為需要到異地工作、就學或者就醫者,便可適用,例如父母有房子,子女在異地念書,仍可申報租金扣除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2024年度起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2025年報稅適用。不過,租金扣除額限制不只有排富條款,且須境內無房屋。但有許多狀況即使是有屋,還是「必須」要有租金支出,因此財政部發布解釋鬆綁,有5種狀況即使是有屋,仍可申報租金扣除,首先須是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的房屋,也就是俗稱的紅黃單房屋;其次是毀損面積超過整棟的5成,經縣巿等地方政府認定須修復才能夠使用房屋。繼承取得房屋且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合計不能擁有整間房屋,即持分共有也適用。最後是納稅義務人、配偶與直系親屬持有1屋之外,因就業、就學、就醫等異地租屋,像是父母在北部有房子,子女在南部念書租屋,就可申報扣除。但如父母有3個小孩是否都可以申報?財政部表示,全年不超過18萬元即可。前4項是財政部參考內政部租金補貼情況而來;最後一項則是財政部考量綜合所得申報時常會遇到情況,像是分居等配偶結算申報,例如家暴、經法院認定的分居,雙方各自辦理結算申報,但為合併計稅,其中配偶有屋的話,財政部仍給另一方在外租屋,列報租金扣除。租金特別扣除額的排富條款包含適用20%以上的稅率、股利按28%分開計稅以及基本所的額超過免稅額門檻750萬元。針對房東限制房客申報租金扣除的對策,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現行的稅制是「蘿蔔棒子一起使用」,棒子就是加強查核、補稅處罰;蘿蔔的部分,讓誠實報稅房東享有1.5到2.4%較低稅率的房屋稅率,不會被課非自住房屋2到4.8%,雙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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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屋新增設戶籍規定 新北稅處寄發輔導通知書
房屋稅2.0新制新增自住房屋自今年7月起必須「設有戶籍」才能享有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之規定。因此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已針對今(113)年6月30日以前已適用自住用稅率房屋,但尚未設立戶籍登記者,分別於8月30日及9月25日寄出輔導通知書,收到通知的民眾,只要在114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不用提出申請,就可以繼續享有自住優惠稅率1.2%。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還可降到1%。新北稅處說明,自住房屋除了無出租或營業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全國3戶以外,還必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設有戶籍。如果未設戶籍就會被認定為非自住的房屋,必須依全國歸戶的總戶數,按非自住住家用差別稅率課徵,若按財政部公告之參考基準,直轄市為3.2%〜4.8%。新北稅處進一步提醒,民眾如為節省房屋稅而辦理戶籍遷移,建議先一併評估是否會影響其他租稅優惠或請領補助。另外,今年7月以後新取得的房屋,如為自住使用,除了要遷入戶籍以外,記得要在114年3月24日以前向稅捐處申報適用自住稅率,否則114年期房屋稅單將會按較高的非自住稅率課徵,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疑問,歡迎就近向房屋所屬稅捐分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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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36萬自住戶減稅859元
因應「囤房稅2.0」上路改為全國歸戶,桃園市也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單一戶自住房稅率降為1%,預估桃園市約有36萬戶受惠、每戶減稅約859元;另外,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適用較低之差別稅率1.5%至2.4%,1年以內待銷房屋稅降為2%,囤房者則調高到3.2%至4.8%,預估全市稅損至少9003萬元,將請中央補足,修正案將提案至議會審議。桃園市政會議4日審議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地稅局說明,本次修法以「單一自住房屋輕稅」、「未作有效使用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重稅」為修正方向,蒐集其他五都研擬內容及財政部頒訂相關子法規,審慎評估擬具修正草案,近期將提案至桃園市議會審議。地稅局表示,首先在「單一自住房屋輕稅」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供自住、有戶籍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將由1.2%調降為1%,預估桃園市約有36萬戶受惠,每戶減稅約859元。再者,為鼓勵多屋族釋出閒置房屋,促使空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並考量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較難有效使用,修正草案明定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共有房屋,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適用較低的差別稅率1.5%至2.4%,較桃園修正前稅率2.4%或3.6%還低,預估桃園市約有1萬多戶受惠。地稅局統計桃園市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超過2年尚未售出,占全部未出售比率僅3.64%,為鼓勵建商儘速將新建房屋銷售完畢,給予市民更多居住選擇,將1年以內待銷售房屋稅率由2.4%調降為2%。地稅局指出,考量桃園市並無嚴重囤房情形,因此其餘持有多戶且未有效使用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參考財政部基準修訂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適用較高的差別稅率3.2%至4.8%,期許透過適度提高閒置房屋持有者稅負,鼓勵將房屋出租供市民使用,讓房屋發揮最大使用價值。地稅局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目前預估稅收損失約9003萬元,但自住房屋若未於明年3月24日前設立戶籍,將被改按較高的囤房稅課稅,目前還無法準確評估實際稅收影響,因本市徵收率是比照財政部基準修訂,若稅收實有損失,將請中央補足該部分的稅損。地稅局強調,將持續做好溝通,希望社會各界支持修正草案,並獲得市議會審議順利通過,於明年開徵順利適用,相關修法內容可至稅務局官網「房屋稅差別稅率2.0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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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制懶人包! 「交通8微罪」不開放檢舉、「囤房稅2.0」單一自住調降至1%
7月起政府有多項新措施上路,且都攸關民眾權益。包括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北北桃YouBike違規記點制度、振興花東觀光「農粉幣」、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囤房稅2.0等。1 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立院於5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法案,其中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騎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4.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5.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6.併排臨時停車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但是在5項涉及到人員安全的項目還是有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2.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3.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4.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5.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2 北北桃YouBike違規記點制度自7月起,台北、新北、桃園共同推出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與違規記點制度,屆時未投保保免費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者,將無法租借YouBike。如騎乘時,有騎樓騎乘、闖紅燈、車道逆向行駛、人行道未禮讓行人、行駛過程中手持使用手機、附載人員等違規行為記1點,1年內累計7點停權1年,若經警方舉發酒駕、毒駕等則停權2年。3 振興花東觀光「農粉幣」0403強震衝擊花蓮,為振興花蓮農村、農產業並帶動消費,農業部自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推出「從心出花2.0-花蓮振興農粉幣方案」發送70萬張(每張250元)。農粉幣可到花蓮轄內合作業者實體場域消費農特產品、農業體驗活動、門票或伴手好物等項目,民眾出示農粉幣條碼給業者掃描後便能直接折抵消費,限一次抵用完畢且不得找零。4 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5 囤房稅2.0財政部「囤房稅2.0(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於7月上線,主要是針對非自住房屋由原本「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1.5%至3.6%,調升為2%至4.8%;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則由1.2%調降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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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新制懶人包!4項民生改革「交通微罪、囤房稅2.0」一次看
時序即將邁入7月,政府有多項新措施將上路,與交通有關的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外,還包括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以及囤房稅2.0新制等。「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為此,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花蓮農業部發放70萬張「農粉幣」為了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1日至10月31日,發放70萬張「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到花蓮遊玩者及在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千者都可以領取,可以用於花蓮店家實體消費。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囤房稅2.0為了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於113年1月3日公布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第一項改革是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因此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全國歸戶」及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4.8%,且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例如2戶以內3.2%、3-4戶3.8%、5-6戶4.2%、7戶以上4.8%,小財如有5戶房屋,則這5戶都會按4.2%課稅〕)。為了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第二項改革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而為了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第三項改革是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此外,將房屋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稅負更輕。財政部也提到,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因此第四項改革為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排除適用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2%-4.8%,改按較低的1.5%-2.4%(最高稅率也比修法前少1/3);而為了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第五項改革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建商興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2%-3.6%,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建商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可望增加房屋市場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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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大新制準備上路! 250元農粉幣與免費快篩即將登場
時序已經來到6月底,在7月時,有10大新制準備上路,其中包含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以及全台2千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另外還有囤房稅2.0與部分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交通8項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自30日零點起,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騎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4.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5.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6.併排臨時停車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騎YouBike要投保自7月起,台北、新北、桃園共同推出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與違規記點制度,屆時未投保保免費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者,將無法租借YouBike。如騎乘時,有騎樓騎乘、闖紅燈、車道逆向行駛、人行道未禮讓行人、行駛過程中手持使用手機、附載人員等違規行為記1點,1年內累計7點停權1年,若經警方舉發酒駕、毒駕等則停權2年。Taiwan PASS台鐵版開賣觀光屬推出Taiwan PASS台鐵版,限量3500套,有2人同行1人免費的優惠,劃座須包含宜蘭、花蓮或台東,內容包含台鐵5日周遊券、捷運4選1及台灣好行4選1。台灣好行及台灣觀巴優惠台灣好行及台灣觀巴優惠自7月起擴至宜蘭地區,其中包含4條台灣好行路線使用電子票證(含行動支付)享客運票價免費,以及12條台灣觀巴套裝旅遊行程路線票價2折。250元農粉幣為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起發送70萬張「從心出花2.0-花蓮振興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可用於指定店面。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1000元也可獲得。團體旅遊補助為振興花東地區觀光,7月至9月30日投宿台東合法呂素之旅行團,最高可輔助15000元,每家業者以申請2團為限。囤房稅2.0財政部「囤房稅2.0(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於7月上線,主要是針對非自住房屋由原本「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1.5%至3.6%,調升為2%至4.8%;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則由1.2%調降為1%。保險改革為利保險市場之健全發展及落實消費者權益之維護,金管會參酌相關經驗統計分析資料,並與保險業者、產、壽險公會、精算學會,及相關周邊單位進行研商,完成旅行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和「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之檢討,本次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之10%,並適用自113年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本次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後,該類保險商品之保費預期可適度降低,以個人規劃國外旅遊5日為例,如欲投保意外死亡及失能保障新臺幣 (下同) 1,000萬元,並附加意外醫療保障100萬元,則現行投保之保費上限為779元,自113年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其保費上限則為719元,調降金額為60元。新冠快篩由於近期新冠肺炎有死灰復燃的跡象,再次進入疫情的流行期,因此全台2000家診所將於7月起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試劑。化妝品全面登錄食藥署表示過去化粧品管理除了一般化粧品,還有特定用途化粧品,在產品區分上,消費者多不易辨識,或是誤解特定用途化粧品具有特定療效,自7月起將不再區分化粧品類別。除此之外,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時程推行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並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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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修正草案送審 有望近60萬戶受惠
新北市配合中央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參照財政部今年4月1日公告基準擬具《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26日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提送新北市議會審議。財政局指出,若修正通過,明年將有約59.4萬戶受惠,另13.9萬房產大戶賦稅將增加,預估將增加賦稅共4億餘元。財政局稅捐處說,本次修正配合房屋稅條例修法,規定非自住家用房屋應按全國歸戶採差別稅率課徵,並調高未作有效使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將採自住減稅、多屋重稅的方向修訂新北市自治條例。修正後,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有1戶的自住房屋者,稅率將由1.2%調降為1%,預估將有59.4萬戶受惠,平均每戶少繳約700元的房屋稅。另房產大戶部分,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新北市一般租金標準者,或繼承共有房屋者,因已配合政策做有效使用或有效使用困難,可適用較低差別稅率,4戶以內稅率為1.5%、5戶至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其餘非自住一般持有者房屋,將課以較高稅率,例如扣除3戶自住還有持有2戶者,課以3.2%重稅。另外建商待銷售房屋部分,稅捐處說,新北77%的待銷屋會於1年內銷售完畢、86%於2年內銷售完畢,持有2年以上待銷售房屋僅約100餘戶,為鼓勵建商加速釋出,參照中央基準,以待銷房屋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徵,起課1年內每戶2%、超過1年但在2年以內每戶2.4%、超過2年但在4年以內每戶3.6%、超過4年但5年以內每戶4.2%、超過5年每戶4.8%。財政局長陳榮貴說,新北市擬定稅率、修正部分條文時,皆有參照中央公告基準,並與其他縣市討論,目前已送交議會,期盼能趕在明年2月前通過,就可於明年賦稅前適用新法,指出未來在不同縣市持有不動產的民眾,在房屋稅收取部分會更平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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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4年漲齊確定! 北市新房屋主年繳房屋稅恐暴增近5,000元
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上路,絕大多數單一自用住宅房屋稅將調降為1%。然而,台北市單一自用住宅20萬戶屋主反因0.6%優稅取消,將淪漲稅受災戶,以8年內新房屋主為例,平均每戶每年恐將增加新台幣近5,000元房屋稅,引爆外界抨擊。對此,台北市政府財政局11日宣布妥協方案,將逐步分4年恢復稅基,平均每年不分屋齡綜合每戶平均調漲房屋稅395元,並將於2028年切齊全國1%房屋稅。針對財政局漲稅方案,北市議員許淑華聞訊向CTWAN搖頭表示,《 房屋稅條例》核心精神是降稅,或許北市府想搭本次修法便車修正錯誤,但只有北市單一自用住宅遭漲稅「屋主情何以堪」。許淑華呼籲,台北市居大不易,若真要逐步漲稅,那每年有望多收的8,000萬房屋稅收,應補貼青年租屋市場,或是加速蓋社宅,否則這麼多讓青年痛苦的政策「成立青年局變成笑話」。據了解,《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自7月1日起施行,原意鼓勵多於將優待單一自用住宅住戶,然本刊日前批露,北市府為了安撫路段率調高而房屋稅爆增的單一自用住宅稅戶,2020年增列多項扣抵細項,將符合規定的自住房屋稅基砍成實質0.6%優稅。而自優稅案實施後,財政部賦稅署多次發文北市府,強調此舉已違反《房屋稅條例 》。呼籲北市府修正,並改以「補貼」方式,減輕單一自用住宅屋主賦稅負擔,卻屢遭北市府「已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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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踅桌1/柯文哲主政撇房屋稅爛攤 市府校正回歸挨批面子裡子全要了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以房屋稅稅基審議委員會背書方式,不甩中央房屋稅最低1.2%限制,砍半20萬戶單一自用住宅房屋稅率至實質0.6%,一年市庫短收新台幣3億元房屋稅。財政部多次直批市府違反《房屋稅條例》,卻屢被已讀不回。如今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於7月1日上路,市府卻趁勢搭便車取消實質優稅,甩鍋漲稅責任,遭財政部狠批市府「贏筊還要贏話」。立法院2023年底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全國單一自用住宅稅率從1.2%降至1%,今年7月1日上路在即,然而當年柯文哲主政的北市府,大幅調整房屋稅地段率引發民怨,後來市府以低於全國基準的0.6%實質房屋稅贏得德政美名,卻頻頻遭到中央責難其違法,如今這項全國「最優惠」措施也將成絕響。台北市自用住宅房屋優稅確定於今年取消,未來20萬自用住宅屋主房屋稅動輒雙倍起跳,繳交房屋稅時將會很有感。(圖/報系資料庫)根據本刊掌握, 7月1日北市財政局將跟進全國,取消實質房屋優稅漲回1%,以8年內新房權狀30坪的單一自用住宅房屋稅為例,每年房屋稅將暴增超過5千元。。長期關心住屋政策的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北市不符合單一自住要件的房屋約62萬戶,符合的則有20餘萬戶,約占全市總戶數近25%左右,試算這25%戶的6%房屋稅一年稅收約新台幣5億元;若7月1日北市回調提高到1%,可望替市庫每年再攢新台幣3億元,對於台北市地方稅稅收實徵淨額 768.22 億元增幅只有一點點,然而卻加重住戶和年輕人的生活負擔。 她憂心地表示,這些符合優稅的住戶多世居老房,居住安全堪憂,每月房屋修繕成本高,短期內又難進入都更,若還得加重稅賦,等於是要把人趕走;有些不少年輕人好不容易攢到頭期款買房,每月得繳貸款、管理費與水電費等,如果還要加碼房屋稅,年輕人恐怕持續往外流。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受訪說明北市房屋優稅來龍去脈,怒批時任柯文哲市長便宜行事,呼籲現任蔣萬安市長挺住壓力,能讓20萬自用住宅屋主續享房屋優稅。(圖/劉耿豪 攝) 許淑華回顧說,時任市長柯文哲自認聰明,主導地價評議委員會狂漲地段率,搞得房屋稅暴增,結果挺不住輿論批評壓力,再走偏門列出多項扣減額獨創實質0.6%稅率,現在落得財部點名狠批,基層事務官兩邊不是人,實在很差勁。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直言,北市府當年以《房屋稅條例》1.2%為基準,拉高可抵減稅額,讓實質稅率降到0.6%,就是違法的措施。他進一步表示,《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評定現值指標涵蓋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和地段率,因此同一大樓內房屋的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均相同,假設面積相同,其評定現值本來就該相同,地方政府不可再以「自用」等名義,巧立名目增列折扣項目。 財政部官員感嘆,其實2023年適逢北市每三年稅基重評時機,當時北市若重新檢討房屋標準價格,並搭配調回單一自用住宅稅率到1.2%,問題就能悄然解決。 對此,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1日表示,北市當年施行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政策,是因為2023年《房屋稅法》修正案(囤房税2.0)通過之前,並没有「單一自住稅不可打折」的規範。市府當時考量北市房屋價高,持有全國單一自住1戶跟3户,「納稅力」差很多,卻適用相同公式有失公平,北市是補強當初中央法令不足。至於外傳7月1日起將取消單一自用住宅房屋實質優稅0.6%,胡曉嵐則低調未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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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2組課徵基準」出爐 六都「非自住」稅率3.2%起跳
囤房稅2.0於去年(2024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並將於明年(2025年)5月正式開徵,另授權由各縣市政府自訂囤房稅率。對此,財政部昨(16日)公布課徵基準草案,主要分為直轄市、非直轄市2組課徵,針對不屬於繼承共有、也沒有出租做有效利用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六都適用稅率3.2%起跳、非六都2.6%起跳。若按照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所謂的「囤房稅」就是自用與非自用2種住家用房屋,自用房屋稅率1.2%,其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有3戶限制。而非自用房屋稅率為1.5%至3.6%,由各縣市制定差別稅率。「囤房稅2.0」則將自用住宅稅率維持在1.2%,一定金額以下的單一自住稅率將調整至1%;非自用住宅的稅率則從1.5%至3.6%調升至2%至4.8%之間,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而本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自住房屋稅一樣以3戶為限,另授權由各縣市政府自訂囤房稅率。最終在財政部與地方研商後,昨公布相關課徵參考基準草案,預告期至3月18日。根據草案,針對不屬於繼承共有、也沒有出租做有效利用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全台22縣市分為2組課徵基準,六都直轄市為第1組,其餘縣市為第2組。在六都若有2戶以內,適用稅率3.2%;持有3至4戶,稅率3.8%;擁有5至6戶,稅率4.2%;持有7戶以上,稅率將達4.8%。若在非直轄市,持有1戶適用稅率2.6%;2至4戶稅率3.2%;5至6戶稅率3.8%;7戶以上稅率4.8%。另針對出租或繼承共有房屋,全台22縣市適用同一種課徵基準,4戶以內適用稅率1.5%;5至6戶稅率2%;7戶以上稅率2.4%。至於建商餘屋,一共有5大級距,全台各地一體適用,其中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內,可適用較低稅率。根據草案,1年內餘屋適用稅率2%;超過1年、未滿2年餘屋適用稅率2.4%;超過2年、4年以內餘屋適用稅率3.6%;超過4年、未滿5年適用稅率4.2%;超過5年餘屋則將被課徵上限稅率4.8%。由於房屋稅屬於地方稅,各縣市稅率如何設計,最終由地方因地制宜訂定,為避免地方過於消極,財政部考量城鄉差距與稽徵實務,提出上述課徵基準給地方參考,如果地方政府訂得比財政部基準更寬鬆而有稅損,中央將不予補貼。財政部也補充,若各地方政府均參考基準,訂定轄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差別稅率,預估稅收將增加約新台幣40.9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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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爽房屋稅率只撐4年? 北市稅捐處:未定
立法院於去(2023)年底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從1.2%降至1%,今年7月1日上路。原有意鼓勵多屋族釋出房屋,增加供給以平抑房價,然而近期坊間盛傳,因北市原享全國最優惠單一自住房屋0.6%稅率,未來恐將跟進全國,一併漲回1%。以北市權狀30坪的單一自用住宅房屋稅率為例,每年房屋所有人料將暴增千元房屋稅,引發熱議。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官員23日表示,現行北市符合單一自住稅率要件的房屋稅0.6%自2020年7月1日上路,當時因為市內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調漲多處市內房屋稅路段率,引爆民怨,為安撫反彈,市府將市內單一自住稅率從跟進全國一致1.2%降為北市獨有0.6%,延續至今近4年。官員補充,過去北市符合0.6%自用住宅稅率者,本就較全國規定嚴格,僅大約20萬戶符合資格。比方過去全國以「縣市歸戶」,各縣市獨立計算自用住宅數,但是北市早已規定此0.6%計算基準為「全國歸戶」,亦即「名下全國只有一戶」才適用,本次立院修法從「縣市歸戶」擴大為「全國歸戶」,反倒是中央跟進北市腳步。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則樂觀評估,如果北市較全國維持折減比例不變,仍以降稅目標調整起課稅現值折減比率,那麼不只將不會增加房屋稅負擔,甚至有望再降房屋稅,可持續觀察地方政府對折減比率的態度。稅捐處官員重申,配合《房屋稅條例》修正案7月1日上路,目前北市刻正研擬新版市內房屋稅計算公式,去年已針對新落成房屋標準單價提高,繼而影響新房房屋稅,如再一次漲回比照全國房屋稅,恐對都更進行造成負面衝擊。目前暫無確定方向,請房屋所有人不須提前過度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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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最快明年7月上路 要多繳多少?專業會計師幫你算
立法院今(19日)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正式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囤房稅2.0),其中關鍵條文第5條法定稅率經三讀通過,將囤房稅法定稅率由現行1.5%至3.6%調升至2%至4.8%。這次修法也擬定「全國總歸戶」和「全數累進稅率」,預計最快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114年5月正式開徵。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歐陽泓說明舊制與新制的主要差別,首先新制提高持有非自住用的住家房屋稅稅率,以及採用全國總歸戶方式計算持有戶數,以決定多屋族適用的稅率。修法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介於1.5%至3.6%之間,且以所有權人在各縣市房屋戶數決定適用稅率。修法後,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提高到2%至4.8%,且以所有權人在全國的房屋總戶數決定適用稅率。歐陽泓表示,新制同時將自住房屋的稅率從1.2%降低為1%。另針對特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例如繼承取得,可排除高稅率。以台北市為例,假設個人持有5戶評定現值均為20萬的房屋,以往多屋族最高稅率為20萬 x 5戶 x 3.6%(3戶以上最高稅率)=36,000。按照修法通過後,假設個人持有的房屋全國一共這5戶,則稅率將可能提高到最高20萬 x 5戶 x 4.8%(修法後最高稅率)= 48,000。歐陽泓觀察,本次修法目的主要是抑制囤房,提高多屋囤房族的持有成本,期望持有住宅用房地回歸自住需求,有助於房市健全。不過,由於目前房地產市場景氣並不熱絡,建商興建完成後餘屋銷售期拉長,雖然新法有兩年緩衝期,但若建商過了兩年仍有餘屋,對建商的持有成本將造成蠻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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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三讀通過囤房稅2.0修法 採全國歸戶、最高稅率調高至4.8%
立法院19日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正式通過與囤房稅2.0相關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其中關鍵條文第5條法定稅率經三讀通過,將囤房稅法定稅率由現行1.5%至3.6%調升至2%至4.8%。此修法也擬定「全國總歸戶」和「全數累進稅率」,預計最快於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114年5月正式開徵。18日在立法院黨團協商中,與囤房稅相關的第5條法定稅率未達成共識。雖然藍綠白三大黨都同意將最高稅率調升至4.8%,但時代力量黨卻批評,國民黨和民眾黨在協商時改變立場,支持民進黨提出的「打假球」版本,即對於擁有7戶以上房產者,最高囤房稅率僅為4.8%。民眾黨團於政黨協商前召開記者會,立委張其祿直說,「就算更寬鬆的院版能通過,我們也會支持,因為至少都應該讓居住正義進步一點」。他認為某些黨團堅持應課予更高的稅率,實際上是在假借這樣的名義,而不想讓法案通過,搞到最後協商都破局,這才是真正的在「打假球」。按照現行《房屋稅條例》的稅率,自住房屋稅為1.2%,非自住房屋稅則介於1.5%至3.6%,但分散各地的房屋無法完整納入「囤房稅」,因此,擬修法將非自住房屋調整為全國歸戶。最後,立法院19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修正內容包括酌降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將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原本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各地方政府均應參考財政部公告基準,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民眾黨立委邱臣遠指出,房屋稅屬於地方稅,稅率高低由各地方決定,他表示民眾黨長期關注居住正義議題,全國歸戶囤房稅僅是實現居住正義的第一步,未來將繼續努力推動中央特別囤房稅以及解決稅基過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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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今表決 預料稅率最高4.8%!最快明年7月上路
房屋稅條例修正重點立法院朝野黨團18日協商《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俗稱「囤房稅2.0」,房屋稅率最高調升至4.8%,且採全數累進課稅,因時力主張稅率還要再高,朝野無共識,將保留至今日立法院會表決,預料最終將照政院版通過,最快明年7月上路,採全國歸戶,稅率最高4.8%。第10屆立法院已來到最後一會期,國會大選在即,立法院20日起休會,今日是休會前最後一天,《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均可望三讀。由於法案屆期不續審,朝野政黨均有心多拚幾項財經民生法案,令民眾有感,否則協商多時的法案將全數歸零。《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宅分為「自住」與「非自住」,自住限3戶,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取差別稅率,意即囤房稅。囤房稅2.0方案要求地方政府訂出差別稅率,未來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房屋稅率1.2%降至1%的優惠。條文也將房屋稅從「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總歸戶」,以全國為單位計算房屋總數,多數非自住持有者稅率調高為2%至4.8%;建商部分,待銷售住家房屋持有2年以內,稅率由1.5%至3.6%,調整到2%至3.6%,若餘屋持有逾2年,稅率將落在2%至4.8%。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於協商時喊話,當前關鍵在於第5條囤房最高稅率,藍綠皆認同調高至4.8%,其他條文都配合保留。國民黨團支持行政院版本。時力黨團則認為,行政院版僅最高稅率僅4.8%,囤房稅率仍舊太低,若說此舉能有效逼出餘屋,是自欺欺人,對囤房者來說,每年僅增加幾千元,根本不痛不癢,毫無意義。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指出,黨團原先主張10%,但願意支持行政院版,採漸進修法,盼未來繼續努力。立法院朝野昨日並協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為照顧弱勢無屋族群,各黨達成共識,將房屋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度上限由12萬元調升為18萬元。另外,草案也擴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適用年齡,由5歲以下修正至6歲以下,並提高扣除額度,每一申報戶6歲以下的第1名子女,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及以上子女各為22萬5000元,條文刪除「排富條款」,明年元旦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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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稅法力拚19日三讀 3稅額還得看最終協商
三大稅法包含囤房稅2.0、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至6歲適用、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等預計本周闖關,立法院預計18日進行黨團協商、力拚19日三讀。目前尚有囤房稅率、幼扣額、租金扣除額3項增減,院版跟立委版還有出入,看最終協商而定。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屋稅條例是為落實居住正義,希望能以行政院版本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俗稱囤房稅2.0,除行政院版本之外,各黨團、委員會提案就高達25案,委員會審查最具爭議是第5條修正,以行政院版本為例,非自住住宅稅率從現行的1.5到3.6%,提高到2到4.8%、全國單一自住的話,稅率可從現行的1.2%調降為1%。以及房東租賃並且申報的話,稅率可為1.5到2.4%,以即建商餘屋2年內稅率在2到3.6%。不過,各黨團與立委對於非自住住宅稅率看法不一,最高稅率可達8到10%;自住房屋立委所提稅率在0.6到1%,以及建商餘屋立有立委提出1年內未銷售稅率1.5%等。另外,《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有關幼兒扣除額適用範圍擴及6歲,行政院並無版本,是以立委費鴻泰與各黨團、立委版本進行協商,財政部同意接受從現行的5歲以下調整為6歲。至於幼兒學前扣除額是否從現行12萬提高,費鴻泰認為,應採累進增加,從第2名子女起累進增加50%才符合鼓勵生育目的。據財政部推估,如果將幼兒扣除額擴大到6歲,且維持排富,受益戶數約25萬戶,若第1名子女扣除額為12萬、第2名子女扣除額增加一半到18萬,稅損大約3.3億元,平均每戶享受的減稅利益大約1320元。《所得稅法第17條》另一改革重點,即是租金支出將從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額,不過現行12萬租金扣除額元是否提高,國民黨團希望到30萬元,財政部只能接受到18萬元。根據財政部評估,如果將租金扣除額改列為特別扣除額,並且排富的話將有46到102萬戶不等受惠,扣除額若提高到18萬,稅損在32到71億元;但是提高到30萬元,稅損恐怕升高至54到1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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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條文意見分歧…稅率等朝野協商 囤房稅2.0拚12月三讀
囤房稅2.0非自住住宅房屋稅收影響數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6日審查有「囤房稅2.0」之稱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順利送出委員會,不過關於稅率等的關鍵條文,各黨團、立委意見分歧,最後保留朝野協商,財政部希望能在12月18日三讀通過。財委會審查行政院、立委與黨團《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版本多達25案。其中保留協商有4案,最為關鍵為第5條,非自住住宅稅率從1.5到3.6%調高為2到4.8%、出租並申報所得者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為1.5到2%、建商餘屋2年內稅率2到3.6%;以及第6條,財政部要提供差別稅率基準給地方政府參考,若地方政府沒有落實差別稅率或過於寬鬆導致的稅損,中央不會補足財源,強制要求地方政府採行囤房稅2.0。財政部承諾,近期會提供立委、黨團差別稅率參考基準,初步規畫22縣市將劃分3大模組,六大直轄市為一群組,非六都為一群組,屏東、台東與離島則為另一群組。至於外界所關心的建商餘屋部分,財政部也聽取外界意見,1年內的餘屋擬採單一稅率2%,超過1年未達2年的餘屋,採差別稅率2到3.6%。財政部官員表示,影響民眾購屋決策因素很多,建商要在1年內完成房屋銷售確實過短,所以只課徵基準稅率;超過1年未達2年擬按該建商全國的建案、餘屋比率規畫差別稅率。另外保留協商的2案分別是第9條地方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民意代表不能進入,且專家、各種性別要達一定比率,財政部同意朝此方向修正,惟立委希望條文修正可更為細緻;與11條民眾黨、時代力量提案,房屋標準單價從現行3年重新評定,調整為2年,財政部表達將造成地方政府作業上的困難,因而保留。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因投資客較喜歡炒作的「新屋」適用新房屋標準單價,故六都新屋、採囤房稅2.0後,非自住房屋稅負平均增加78%,平均每戶增加2.64萬元,對投資客財務槓桿是一大挑戰。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抨擊,建築業產品是存貨,且對當年GDP、房屋供給具有貢獻,不應被課囤房稅。且新屋稅基已高,再提高稅率,對建築業生產房屋形同刨根,只能藉由轉嫁生存,對房價下降沒有幫助。對於差別稅率未達標,中央將不再補貼地方政府租稅損失,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房屋稅是地方稅,許多財稅學者認為中央如此會干涉到地方財政自主,但她認為財政部做法也確實給了地方政府要議會讓步的底氣。台灣房屋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若新制上路,多屋族會有一波汰弱留強,出現「捨新屋,留中古」、「捨小戶,換大房」、「以買房,代租屋」三大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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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各方角力 最高稅率達10%
囤房稅2.0立委、黨團提案重點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周三(18日)審議,行政院、黨團與立委所提案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共計21案,可說是囤房稅2.0大鬥法,部分黨團、立委提案最高稅率達到10%,其中又以立委吳怡玎6戶以上就要課徵10%最嚴格。行政院院會9月底通過財政部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俗稱囤房稅2.0,修法重點包含非自住房屋採全國總歸戶,稅率從1.5到3.6%提高為2到4.8%;地方政府要依據標準訂立差別稅率;課稅所屬期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到當年度的6月30日;以及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稅,排除法人,自然人則以全國3戶為限等。除行政院版本,黨團、立委針對《房屋稅條例》修法提案就高達20個。針對第5條住宅使用的房屋,立委江永昌提案應該要課加徵空置(屋)稅,另立委與各黨團多同意多屋族群應該要提高現行稅率,甚至達到10%。像是民眾黨提案,第10戶房屋以上就應該課徵10%;時代力量黨團第7戶以上者,最低不得低於6%、最高則以10%為限;吳怡玎則是6戶以上就要課徵10%。建商的餘屋,行政院版本規定2年之內稅率為2到3.6%,超過2年則回歸一般囤房稅課徵;民眾黨版本為起造人1年內未出售者,按1.5%課徵;賴士葆則認為建商興建房屋主要目的是銷售,興建後的待售尚難認定是囤房動機,因此待銷售的房屋課房屋稅,2年內未出售者,稅率減半課徵。此外,對於房屋標準單價,現行是每3年評定一次,不過民眾黨、時代力量黨團、賴士葆認為應要縮短至2年重新評定,才能遏止囤房、抑制不當炒作房價行為。對於部分住屋者刻意將房屋分割小坪數,使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規避房屋稅,行政院版本已經排除法人,自然人全國限3戶。立委蔡易餘認為應該直轄市限制3戶、立委賴品妤版本較接近行政院版,賴士葆則認為刻意分割房屋來爭取規避稅負,對於未分割者不利,因此提修法應將自住房屋低於30萬元,就符合免稅的標準。其他修法還有賴品妤提案,應該將多戶卻未能有效利用的房屋稅收撥入住宅基金;時代力量、立委高嘉瑜則提地方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運作辦法、規程,應該由財政部訂定;以及時代力量也提,滯納金若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歸責納稅義務人,原因消滅後的10日內向稽徵機關提出具體證明,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並免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