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停車場
」停車場繳費機刷卡失敗車主先駛離 遭追償2.5萬!消保官介入協商
無人停車場經營模式已成趨勢,台中有民眾向消費者服務中心投訴,至東區某停車場停車,因出入口未設置升降柵欄,且使用繳費機刷卡失敗,誤認未開始營運即駛離,卻遭業者要求給付違約金2萬5000元。所幸經消保官介入協商後,雙方爭議獲圓滿解決。隨著電子科技進步,加上人力成本增加,現今很多民間停車場陸續以錄影監視、AI車牌辨識及自助繳費設備取代傳統人工收費。台中有民眾日前向法制局消費者服務中心投訴,至東區某停車場停車,因出入口未設置升降柵欄,且使用現場繳費機刷卡繳費無法成功,誤以為尚未開始營運,未繳費即離場,之後卻遭業者以消費者未如實繳費而依停放日數,按每日5000元計算,要求給付違約金高達2萬5000元。台中有民眾停無人停車場未繳費駛離,遭業者要求給付違約金2萬5000元。(圖/台中市府提供)經消保官介入協商,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消費者同意支付合理停車費,消保官則協調業者減收違約金,雙方爭議方獲圓滿解決。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車主自助繳費離場的無人停車場經營模式已成趨勢,有些停車場不設柵欄或升降檔板管制出入口,車主可自由進出,甚至有業者移除自助繳費設備,改由民眾自行下載APP或利用手機掃描QRCODE至業者官網線上繳費。李善植指出,這類可自由出入、現場無人管理的自助停車場,若停車民眾因故未能使用繳費機繳費或無法連線上網繳費,雖仍可駛離停車場,但事後若未聯繫業者補繳停車費,業者可能會透過停車場的錄影監視器及AI車牌辨識查詢車主車牌,向車主追償停車費及違約金;消費者若因故無法完成繳費,也要盡快聯繫業者處理,避免衍生糾紛。另外,消保官也呼籲業者,經營停車場應先依停車場法相關規定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停車的收費標準應於營業處公開揭露、標示清楚,對於未繳費者如有公告加收違約金或手續費,金額也須合理。且為建構友善消費環境,業者在推動自助停車場智慧管理的同時,也請考量增設現金繳費機或列印繳費單超商繳費等收款方式,兼顧年長者或不善使用電子支付方式的消費者使用權益。
「漏看8字」慘噴4倍停車費…他疑惑:這樣合法嗎? 消保官回應了
不只說明書要詳閱,停車場的告示也要看仔細。一名網友日前在自助停車場繳費時因為漏看「8個字」而多花了4倍停車錢,讓他欲哭無淚,也驚喊:「這樣合法嗎?」這篇勸世文一曝光,除立刻掀起網友熱議,消保官也對此作出回應。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當時他漏看瑞芳車站附近的停車場投幣機上「請勿多繳,無法找零」的8字,就直接塞百元鈔進去繳20元的停車費,等發現沒有找零時才驚覺「我眼殘」,換言之,原Po多繳了4倍的停車費給業者,認為就算打電話反映仍會得到「有清楚標示不找零」回答的原Po,也因此摸摸鼻子離開。網友抬頭後才發現繳費機上有寫「無法找零」。(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不過,原Po也透露告示在繳費機上方,要「抬頭」才能清楚看到,更懷疑就算有清楚標示,「這樣合法嗎」。這篇文章Po出後,網友們也分為兩派意見,「公車投幣不是也不找零嗎」、「都貼了大大的告示了」;但也有網友表示,「應該把上面不找零貼在投幣機前面」、「不找零就改用悠遊卡,這樣感覺有點像詐騙」。對此,消保官表示,民眾如遇到類似情形,可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請調解,並提出不找零是業者單方面宣稱條款,可依消保法顯失公平為由嘗試調解,若調解不成,就須向上到官司,由法官裁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