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防治法
」 女警 警大 退學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委調查認定「警大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人檢舉竊取同學帳戶財物,因此被勒令退學,事後自戕證明自己清白。對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警大並促請內政部督導該校儘速推動學生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監委表示,該校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本案未組成調查小組,係由學生總隊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訪談過程未錄音錄影;在梁女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該校訓育委員會即依據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女竊盜,並於3日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13條第7款「竊取他人財物」勒令梁女退學,惟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該校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其立即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女返回原服務單位後,因身心受創於113年3月31日留下遺書舉槍自戕,3位監委遺憾痛失一位優秀的員警。調查報告指出,警大受理檢舉後訪談王生及梁女,立即於22日(周五)簽報召開訓委會,於25日(周一)即決議勒令退學,全部程序扣除例假日僅有3天,且未適時釐清檢舉人動機,難以排除梁女是否因特考警員身分、性別傾向或與王生相處模式受到歧視,遭人挾嫌陷構的可能性;經查,A生檢舉時,向隊職幹部表示王生不願追究是「類似幼兒透過哭鬧引人注意」的弱者行為,不要聽信王生是借錢的說詞;更強硬表示不久後將全校皆知,學校所為將受公評,若不將梁女退學,其將向司法機關告發等語;然A生既然不瞭解梁、王兩人交往及金錢使用關係,如何由「擅自轉帳」推論「竊取財物」,已不無疑義,且檢舉人向隊職幹部語帶威脅,似欲藉機擴大事端施壓,其檢舉動機顯難以單純的「正義感」解釋。另訓委會審議時,強調僅能從有無竊盜的客觀事實認定,不討論梁女行為動機及與梁、王二人的交往關係,本院審酌認為,從教育理念而言,學校教育之目的在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涉及學生品行的懲戒處分,非針對學生過去不當行為的懲罰或報復手段,而應瞭解學生的行為動機,重視其教育性並由適當人員輔導與協助。警大於取得梁女坦承「擅自轉帳」自白後,未調查相關事證,即依檢舉內容及檢舉人提供之轉帳截圖,認定梁女「竊取他人財物」,而未考量梁女身心狀況,協助其提出完整事證,實違反正當程序及教育輔導的基本原則,確有違失。3位監委呼籲,警大應續行追究釐明學生總隊調查取證是否踐行行政程序,以及檢舉人動機之合理性。監察委員表示,警大明知梁女有焦慮、壓力及失眠等危險因子,且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該校心理師亦曾提醒校方注意梁女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且校方已預見梁女可能因救濟落空而尋短,卻仍倉促將梁女退學,勒令其立即離校,中斷輔導關係,又未連繫原服務單位及家人、親友等支持網絡,提供因應壓力及心理支持,違反《自殺防治法》及《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監委另指出,警大110至112學年入學新生有高度情緒困擾者分別多達43人、37人、67人,輔導過程中發現有自殺企圖者2位、有自殺意念者5位,且近年來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案例漸增;警大學生除了學習、職涯發展、價值觀、人際關係等議題外,與一般大學生同樣面臨性別平等、性別認同、網路、校園霸凌等造成的心理壓力及身心健康的問題,但《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自84年警大改制以來,迄未配合《學生輔導法》、《自殺防治法》、《心理衛生法》、《心理師法》施行而修正相關規定,致該校心理衛生中心迄今仍採任務編組,及以勞務採購方式約聘臨床心理師到校服務,亦未研議委外預約諮商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故要求內政部督促警大儘速推動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灣小學生自殺通報數 5年來竟暴增10倍
根據教育部統計,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的校園自殺通報件數,在近5年成長5至10倍,讓人怵目驚心。教育部15日指出,學生會萌生自殺想法,多因憂鬱症、家庭衝突、親師溝通、課業壓力及感情不順等因素,教育部將推動輔導教師增補作業,以協助有需求的學生。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5日召開《學生輔導法》修法公聽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何俊彥說,依教育部的校園自殺通報件數,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在106學年分別是114件、470件、626件、378件,至111學年則是1183件、4204件、2996、3280件,5年提高了5至10倍。尤其國小生通報件數達10倍,可謂怵目驚心。教育部學務司長吳林輝指出,2019年《自殺防治法》實施後,學生只要有自殺的意念或行為,老師都要通報,造成通報件數大幅增加。同時,學生因為患有憂鬱症、家庭衝突、親師溝通出問題、課業壓力及感情不順等因素,也會萌生自殺想法。何俊彥認為,現在學生長時間使用網路,若接觸到各種社群媒體的不當資訊,在遇到網路詐騙或性剝削,又不知如何解決時,就會想不開,產生自殺傾向。教育部次長林明裕表示,將增補高中以下學校輔導教師人力,國中部分於114學年完成,國小自原定120學年提前至116學年完成。高中以下學校專業輔導人力計算,未來將不以班級數、而以總學生數為核算基準的方向修正。至於大專校院,將改為900人設置1位輔導教師。世新大學社會心理系副教授詹昭能說,學生想自殺與心理健康有密切關係,當他們覺得未來沒有希望或徬徨無助,找不到別人幫忙,就會有自殺的想法。他提到,現在學生花非常多的時間使用網路及3C產品,與同儕卻沒有良好的互動,如果人格又不夠成熟,在現實及網路上受挫,就會想不開。家扶基金會社工處主任蔡雯瑾指出,根據他們調查,曾在一周內感到疲倦、心煩的7到18歲兒童及少年約2成感到想死,進一步調查孩子使用專業管道疏解心情的意願,近4成願尋求學校老師幫助、近2成願找學校輔導室,顯見兒童及青少年較願意親近學校輔導資源。◎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獨/女警遭檢舉含冤自轟!關鍵第三人身分曝 疑為前警大校長家屬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3月31日傳出在私車內舉槍自戕的憾事,而壓垮梁女的最後一根稻草,疑似就是因梁女在就讀警大國境學系研究所時,於畢業前夕遭第三人檢舉涉及竊盜案件,遭校方火速退學;梁女在自戕前更留有遺書,認為隊職官處理方式過於離譜,而關鍵檢舉人的身分卻始終隱匿。本報也接獲相關消息,有知情人士指出,檢舉人疑似為前警大校長家屬,其疑因不滿梁女雖為特考班出身,卻成績優異,才會眼紅檢舉。由於該名檢舉人的身分始終隱匿,本報也接獲消息指出,該名檢舉人的「後台很硬」,其身分疑似為前警大校長的家屬,疑似因眼紅梁女雖然為特考班出身,但成績卻相當優異,才會憤而檢舉。據了解,31歲的梁姓女警為家中獨女,其老家為善化大地主,104年特考班畢業。梁女從警8年,其3年前自永康分局調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在職期間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人緣相當不錯,更曾安撫民眾打消輕生念頭。而梁女在考上特考班正式成為警察前,更是中字輩法律學系畢業的高材生,在系上也常擔任幹部,是同學眼中的開心果。梁女2022年9月考上警大國境學系研究所,希望能成為基層幹部,只因「往上爬才能保護想保護的人」,但卻因和同學開玩笑,以其手機轉帳1870元(你八七逆)與947元(就生氣)給自己,和同學大玩諧音梗,在和同學解釋過程,遭第三人錄音與誘導式問話,隨後拿著相關證據檢舉梁女涉嫌竊盜,因此觸犯警大「天條」,遭到校方火速退學。儘管當事人不願意追究,更不願意指控梁女偷竊,但梁女仍遭警大火速退學。對此,梁也向校方提出申訴,卻遭到駁回,只能提起訴願,不過相關程序仍在進行中,梁疑似無法承受壓力,因而舉槍自戕,讓親友同事相當震驚。據悉,梁女自戕後也被發現留有遺書,遺書中埋怨隊職官處理過程太過離譜,更無法理解為何第三人堅持要檢舉她。對此,警大也回應表示深表遺憾與哀悼,後續也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並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事後,梁女的告別式也在4月12日進行,梁父母強忍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含淚送女兒最後一程,梁母更是從事發至今都無法闔眼睡覺,只要眼睛一閉上,就能看見女兒冤死的一面,顫抖的希望警大能對此給出合理交代,不要讓女兒含冤而死。
女警自轟1/遭第三人檢舉涉嫌竊盜 警大未審先退學 她自戕證清白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3月31日在私車內使用警槍自戕,她在2022年考上警察大學國境學系研究所,孰料卻在畢業前夕、去年12月被第三人檢舉涉及竊盜案件,校方在未完整調查下即火速將她退學,梁女申訴未果後也提起訴願,但訴願結果還未出爐,就先傳出憾事。警大內部人士爆料指出,梁女在申訴書中表明,她是以嬉鬧心態使用好友A男手機轉帳給自己,之後也有將錢轉回對方帳戶,但卻遭不相干的「第三人」誘導問話、錄音、檢舉,且在校方舉行督訓會議時,有人強勢主導,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即強行通過退學處分。有人爆料指出,梁女遭警大未審先判,涉及竊盜遭到退學,成為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導致她自戕證清白。(圖/資料照)對梁女自戕被指為與遭警大退學有關時,警大先是回應遺憾與哀悼,表示後續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且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據了解,31歲的梁姓女警為104年特考班畢業,從警8年,其3年前自永康分局調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在職期間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融洽,人緣相當不錯,更曾安撫民眾打消輕生念頭;未料,梁女近期因身體不適請假休息,3月31日原排定補休,卻在晚間8時許向所內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隨後在晚間8時30分許領用械彈與無線電,並簽出擔服備勤勤務,隨後駕駛個人車輛外出。梁姓女警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和A男為摯友,彼此金錢界線較為模糊,常會互相轉帳或將現金放在其桌上。(圖/翻攝畫面)直到晚間10時許交接班時,由於遲遲未見梁女身影,加上梁女曾撥打電話給同事,同事第一時間沒接到電話,隨後回撥30多通電話均無法接聽,所內驚覺有異隨即派人外出尋找,最終在晚間11時50分許於官田體育公園發現梁女的私車,但梁女被發現時已陳屍在車上,其左胸中彈明顯死亡,身旁有一把警槍。事後,有知情人士爆出,梁女走上絕路的主因並非身體不適,而是其在學期間因涉及竊盜案件,遭學校火速退學,梁疑似申訴未果,才會憤而自戕以此自證清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女警自轟3/警大天條是這兩條 知情者曝:有人偷喝牛奶被退學
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派出所一名梁姓女警日前以警槍自戕,原因直指被警察大學「未審先判」認定竊盜而迅速退學,才自轟證清白。有網友質疑,警大審理程序如此快速顯見未經過完整調查,也有知情人士透露,警大校風一直都相當封閉保守,且有2項「天條」,只要任何人觸犯,絕對會火速被退學。相較於竊盜和作弊的警大天條,有網友整理出警大近年來學生涉及的風紀案件,發現有警官在校期間已被抓包是偷拍慣犯,卻在記過後仍可繼續留校就讀,直到其畢業任職後再次因偷拍被抓包,才遭被記2大過免職,令外界難以置信。實際翻開警大學生獎懲紀錄,學生獎懲紀錄第13條中洋洋灑灑列了總共17項可予以勒令退學或退訓、開除學籍的「罪行」,除了竊盜與作弊之外,時至今日仍舊可以看見「惡意毀謗國家元首」,或含糊不清的「不當行為,有損校譽,情節重大」者的規定。有網友指出,花蓮港警總隊一名許姓員警在就讀警大期間就曾偷拍女生被抓,卻僅被記過懲處,質疑校方懲處比例原則何在。(圖/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有網友指出,花蓮港務警察總隊許姓員警,被北檢查出其在某校泳池偷拍女學生沐浴畫面,上網牟利,進而被查出他早在2018年就讀警大期間,就因在高中女廁裝密錄器被逮,警政署考量其初犯且年紀尚輕,予以改過機會,卻在分發至花蓮任職後持續偷拍長達5年,情節如此重大卻未被退學,讓外界質疑校方懲處的比例原則。有知情人士透露,警大校風封閉保守,若不是專校或正期體系出身,一般人入校就讀後除了有學業壓力外,通常都需要適應期,才能接受警大類軍事化的管理風格,且學生只要涉及「竊盜」和「作弊」,學校行政體系絕對會火速勒令退學,其中最有名的例子為,曾有學生因在校期間偷喝同學牛奶被抓到,即遭到退學處分。而梁姓女警因涉嫌竊盜遭退學後,也曾撰寫訴願狀,表達自己是否構成竊盜罪嫌,應由權責機關依正當程序調查,或經法院判決後方得認定,但她卻在未接受任何司法調查的情況下被退學,主張校方應遵從無罪推定原則,且校方只進行內部行政調查程序就認定她有竊盜之事實,「實屬速斷」。梁姓女警遭勒令退學後即附上Line Pay收款紀錄,證明自己絕無竊盜犯意。(圖/翻攝畫面)對梁女自戕一事,警大回應表示深表遺憾與哀悼,後續也將立即啟動心理輔導措施,輔導梁女在校同學之身心狀況,並承認梁女在校期間因違反校規,於去年12月25日遭到勒令退學。梁女後續也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中,其相關學籍仍有保留,而本案因涉及個資與自殺防治法等限制,不便對外提供。但對於遭控「未審先退學」及有人強勢主導督訓會議一事,警大則表示,督訓會議一切均符合相關程序,有讓梁女做完整答辯,而督訓會議成員為教授與學生代表組成,並無強勢主導一事,但對於細節仍不願加以說明。◎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4個月5起員警輕生!彰化員警上班離奇失蹤4日 陳屍新北住家旁溪中
國內警界再傳憾事!彰化縣和美伸港分駐所26歲鐘姓警員,上班時無故失蹤4天,被發現已墜河身亡多日。事實上,這已是台灣警界2024年發生的第5起輕生憾事,讓人想問,台灣警界到底怎麼了?2024年1月10日,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27歲李姓員警自戕身亡。同月1月18日,國道公路警察局木柵分隊30歲林姓警員,被發現在寢室廁所舉槍自戕,頭部中彈已無生命跡象。2月3日,台中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52歲裘姓所長,因取締酒駕挨告,初步和解不成,情緒低落,自戕前曾傳訊息予妻子「太太,對不起」,最後被發現已於寢室自戕身亡。3月31日,台南麻豆警分局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因遭控偷竊千元而被警大勒令退學,行政救濟處理中卻因身心崩潰,最終被發現渾身是血,倒臥車內明顯死亡。4月10日,彰化和美警分局26歲鐘姓警員,11日未按時交班,警方調閱其住處附近的監視畫面,竟發現他在前一天晚間墜入河中,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監察院在2024年1月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我國近10年共計52名警察自殺,近4年自殺警察則有22名,平均每年就有5名以上員警發生輕生事故。而除了自殺死亡案件外,近3年來有35件警察自殺防治通報,包括員警自殺企圖14件及自殺意念21件。此外,目前全國警察機關112年清查列冊,經醫師診斷罹患憂鬱症、思覺失調症、躁鬱症、情緒障礙、身心性失眠症、重鬱症等之「罹患精神疾病員警」有94名;「心理適應困難而有異常徵候員警」計53名。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在這份報告中指出,警察是身心危勞的高風險族群,基層員警因輪值特性,日夜顛倒,作息不定,加以專案勤務及績效壓力大、停止休息的突發狀況多,不可忽視警察人員因工作環境不佳,長期累積所形成的自殺危險因子。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更在調查報告中進一步指出,員警不斷傳出輕生的同時,期間卻僅有5例曾列冊輔導或提供諮商資源,且事發前均未察覺員警異常或採取防止措施,足矣顯現警察心輔機制對於高風險對象,識別能力的不足。另據《警察人員自殺防治手冊》推估,全國約1萬名警察受到情緒困擾,其中6千人產生自殺傾向,但防治經費及服務覆蓋率卻嚴重不足,每年接受心理諮商者僅300到600人。監察委員強調,警政署並未重視警察人員心理健康的需求,已違精神衛生法及自殺防治法規定,須檢討績效評比及勤務制度的合理性,注意工作壓力、長期失眠等風險因子對警察人員健康的影攀,督導各警察機關改善內部管理及勤務編排不周之處,以落實員警心理健康的保障。◎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南31歲女警開槍自轟…被爆「竊盜遭退學」 警大證實了
台南驚傳有女警駕車前往舉槍自盡,被發現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由於死者去年12月自行退學,並返回分局工作,近日疑受血尿所苦,身體不適。有網友爆料,該女警曾遭警大訓育委員會判定「竊盜」成立,被勒令退學,質疑就是原因。對此,中央警察大學也做出回應了。31歲梁姓女警3月31日原排定補休,但向副所長表示欲銷假上班,並在晚間8時30分返所領用械彈及無線電、簽出擔服備勤,駕駛個人車輛外出,因晚間10時交接班時未發現其行蹤,副所長察覺異狀立即向分局通報並動員所內同仁尋找,最後於晚間11時50分在官田區運動公園發現車輛,但人已經在駕駛座內自戕。梁女爸媽認屍崩潰,透露女兒近來腸胃經常不適,先前也驗出有血尿問題,才到醫院就醫,但因年紀還年輕,不應有久病輕生之虞,原本今(1日)要回診,沒想到發生憾事。據悉,梁女未婚、沒有感情問題,平日個性勤奮努力,對待勤務也認真積極。不過,梁女2022年9月攻讀警察大學的碩士學位,卻年隔年突然退學,有網友就在臉書「靠北police」爆料,梁女因訓育委員會判定成立竊盜退學,再加上情緒不佳,才會走絕路,死因疑似與被退學有關。對此,中央警察大學表示遺憾,並發表聲明,提到因梁女在校期間違反校規,於2023年12月25日依規定勒令退學,後續梁女依救濟程序提出訴願,目前仍在審議當中,「而案件因事涉及個人資料保護與自殺防治法等法令限制,不便對外提供」。◎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炒作「高雄浮屍」有違法之嫌 雙律師湯詠瑜批國民黨「非常殘忍」
針對國民黨近日為了替國民黨籍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輔選,在各種選舉場合不斷用錯誤的數據批評高雄的進步。前新苓市議員候選人湯詠瑜說,柯身為教授卻近期頻繁對「高雄浮屍事件」大做文章,這樣的舉動令人遺憾,認為柯志恩不該消費亡者、更不應該渲染浮屍案件,如此作法顯不利於相關防治,且這些說法已涉嫌觸犯自殺防治法,更不用說講出這種話「非常殘忍」。湯詠瑜表示,柯志恩及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本就不應該「帶頭」拿亡者做文章,基於自殺防治的立場,也不應該公布地點、渲染相關案件,柯志恩等人如此的輕率言論十分不利於政府一再宣導的「自殺防治法」。湯詠瑜更以律師的角度分析,列舉自殺防治法第16條明文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下列事項:第一項即為教導自殺方法或教唆、唆使、煽惑民眾自殺之訊息;第二項則是詳細描述自殺個案之自殺方法及原因;第三項為誘導自殺文字、聲音、圖片或影像資料;第四項規定是毒品物質或其他致命性自殺工具之銷售情報;第五項規定則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助長自殺之情形。」及自殺防治法第17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違反前條規定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第二項更指出「前項以外之宣傳品、出版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違反前條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負責人及相關行為人新臺幣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前條規定之物品、令其限期移除內容、下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湯詠瑜律師說,柯志恩等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怎能為了選舉帶頭拿「浮屍悲劇」當引子,渲染相關案件已涉違反自殺防治法,又拿錯誤或不完整的數據扭曲、攻擊高雄的治安狀況、經濟發展、教育品質和幸福感,這樣的言論無疑是為了攻擊而攻擊,讓人看了十分遺憾更覺得殘忍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