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
」 死刑 警察專科學校 高雄 台中 出軌家寧怪樣掀議…白癡公主揭心靈課程恐怖內幕 繳百萬學費「集體關房哭吼」
百萬YouTuber「眾量級CROWD」的家寧在26日證實與搭檔也是伴侶的Andy分手,自創新頻道後被發現狀態詭異,網友懷疑與她去上心靈課程有關。其實YouTuber白癡公主先前早分享過類似心靈課程內幕,學員最多要繳上百萬元,課程中會讓學員們集體關房間裡吼叫到崩潰,宛如中邪了。家寧日前在個人YouTube新頻道「秘月期POPOO」上傳影片引發熱議,她看起來與過去在眾量級時差很大,怪異狀態也被網友懷疑與她參加心靈課程有關係。其實心靈課程近年來爭議不斷,白癡公主在2021年就曾揭露類似心靈課程內幕,有學員跟她分享參加「潛能開發課程」的恐怖情形。白癡公主敘述學員公開的上課狀況,起先他們會用話術邀請目標到新北市深坑一間飯店,集體進行潛能開發,每個人參加要先繳1萬元費用,一個團隊會有10幾個人,被帶到一間房間後,過程中大家會突然啜泣,或是歇斯底里的吼叫,而課程老師會說這是在「淨化身心」。YouTuber白癡公主過去曾揭露心靈課程內幕,有學員參加後像中邪。(圖/翻攝自白癡公主的無碼專區)最可怕的是,有多位學員上完課程後身體都很不舒服,甚至有失去自我意識,還得靠他人告訴自己發生什麼事情的狀況,就像是中邪的樣子。之後多位學員到私人宮廟處理,與鬼魂談條件後才成功請走,恢復正常的身體狀況。除此之外,白癡公主看完粉絲分享當學員的故事後,也特地去PTT(批踢踢實業坊)搜尋,有一些網友也對這類課程有不同看法或經驗,一名網友透露,上這種課程有分階級,每個階級都要繳費,要完成所有階級課程得耗費至少100萬元;不少人則表示,「有朋友去上完整個人怪怪的,還跟大家斷絕往來」、「參加者多是自我不太肯定和有強烈缺陷的人」,傳出加入前還會被要求簽訂保密條款。
再批賴清德雙十國慶演說 國台辦:更具危害性的「台獨自白」
台灣和美國等西方社會有些輿論認為,賴清德總統的雙十國慶講話涉及兩岸關係內容「降低調門、對大陸展現了善意」,也有輿論指出,賴的講話有很強的欺騙性、迷惑性、破壞性。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今天(15日)晚間發布「答記者問」痛批,賴清德不斷升級挑釁一個中國原則,可以說,賴清德的雙十講話是一篇更具危害性、破壞性的「台獨自白」。陳斌華表示,賴清德上台以來,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不斷堆疊、加碼並大肆宣揚其「台獨」分裂主張,無論是「5·20」拋出「新兩國論」,本月初編造「祖國論」,還是這次在「雙十」講話拋出「台獨」新謬論,都如出一轍,且不斷升級挑釁一個中國原則,將「新兩國論」更加系統化、具體化,主張更加激進,對抗思維更強,挑釁意味更濃,蓄意升高兩岸緊張局勢,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可以說,賴清德的「雙十」講話是一篇更具危害性、破壞性的「台獨自白」。陳斌華指出,賴清德在講話中聲稱「中華民國已經在台澎金馬落地生根」,是在蓄意割裂兩岸歷史聯結,掏空一個中國內涵,企圖把「中華民國台獨化」,借所謂「中華民國」之名行「台獨」之實,具有欺騙性、迷惑性;將「新兩國論」從抽象概念具體化、明晰化,涉及經濟、社會等多個層面,是在將其「台獨」主張灌輸民眾、付諸實踐,為謀求「台獨」分裂進行社會動員;聲稱「互不隸屬」,宣揚台灣所謂「主權獨立」,是在改變兩岸關係性質,公然挑戰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歷史和法理事實,企圖推動變相的「法理台獨」;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權代表台灣」、台灣要走向世界,是在挑戰國際社會堅持一中原則的基本格局和二戰後國際秩序,加大推動「台灣問題國際化」,乞求外部勢力為其「台獨」行徑背書,「倚外謀獨」禍心昭然若揭。陳斌華痛批,賴清德所言所語、所作所為,是在販賣「兩國論」、煽動「台獨」分裂!是在蓄意挑釁、破壞兩岸關係!哪裡有什麼「溫和」、「善意」?賴清德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台獨工作者」、「和平破壞者」。陳斌華強調,當前反對「台獨」分裂的鬥爭,本質上是一場反分裂和維護國家統一的鬥爭。大陸連日來採取的一系列堅決有力反制措施,是一個主權國家懲戒圖謀分裂國家行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正義之舉,也是對台海和平穩定和台灣同胞安全福祉的堅定守護。大陸正告賴清德當局,「台獨」分裂勢力每挑釁一次,大陸的懲戒反制就推進一步,直至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億元短影音時代3/傳授拍片爆紅秘訣客戶營收成長10倍 「希望各行各業都有我的影子」
「2年多前我們品牌在投放廣告跟電商這塊都不好做,我就想說要找突破口,當時發現短影音是個方式。」蔡涵任8年前瞄準夜貓族,以「微電商」模式推出K.C WIN-WIN「熬夜霜」爆紅,還成立「億元資本集團」,如今微電商模式早已氾濫,他決定在TikTok成立《任老闆開講》頻道,自己拍影片試水溫,沒想到意外翻紅,再創短影音拍攝新事業。「我一天拍20支大約1分半的影片,讓剪輯剪完就上架,前面幾支流量只有200、300次瀏覽,沒想到第6支影片流量就破萬。」「因為這支講很多過去經驗,像是我被關,沒有人講這些比較社會底層、比較隱晦的事情。」蔡涵任自白,「我覺得做自媒體最終勢必會被別人挖出來,那還不如自己先講。」推出短影音以後反應超乎預期,蔡涵任乘勝追擊,把相關內容講更深更廣,「像大家對我的形象,會覺得這個老闆以前是街頭出來的,還有販毒經驗,又是更生人,在過去傳統觀念來說是不好的,可是到自媒體的年代反而變成一種特色,當你願意去分享經驗給年輕人,反而是一種優勢。」「大家相信你,才會相信你賣的東西,還有你做的產業。」蔡涵任說,「我們品牌代理看到我拍起來也跟著拍,所以在這1到2年,短影音大概帶動營收成長5成。」眼見效果驚人,蔡涵任心想「一定要變成武器」,去年透過友人認識短影音製作公司「穿透行銷」的執行長威利王跟比利王兄弟檔,現在蔡涵任不僅自己經營頻道拍攝短影音,還幫其他人做影片。透過直播和短影音,都能為電商產品帶來更大的關注。(圖/記者黃耀徵攝)「每個老闆習性不一樣,而且還會有偶像包袱,要如何結合產業和短影音,會是一個問題。」「我們會幫客戶規劃,看他的商業模式,可以如何透過短影音來增加流量。」蔡涵任解釋,「我跟大家說,40歲最適合做單影音,因為年輕人(拍短影音)只能跳舞,而我可以從8歲開始講,這樣人生經驗跟故事就很多,但拍完後很多人會跟拍,那就要再想其他主題,不然重複性太高。」,目前,「穿透行銷」的短影音客戶包括中西醫、汽車產業、醫美診所、食品產業以及傳統語文產業。「他們年營收成長超過10倍。」蔡涵任開心地說,年底還要跨足房地產、手搖飲、汽機車結合短影音業務。此外,蔡涵任也將觸角延伸至醫美診所、音樂創作公司、經紀公司等,今年還投資娛樂格鬥賽《拳願》,「拳擊運動近幾年因為網紅的關係關注度變很高,因此也結合短影音的方式,就是從我這邊製造網紅,接著讓網紅們做格鬥競技,增加話題性,也是一種創新的模式。」蔡涵任又將事業版圖擴大,今年投資娛樂格鬥賽《拳願》。(圖/翻攝自拳願娛樂格鬥賽臉書)從「熬夜霜」起家,蔡涵任又從中找到短影音的行銷手法,對於未來K.C WIN-WIN的發展,他期許,「希望有200人在拍,其中有30個做到,1個月200萬以上的超強流量,以及培養直播主。」至於未來目標?蔡涵任想都沒想就說,「我跟一般企業主不一樣,很多企業主都說公司要做多大,我當然也會希望公司可以長大,但我更希望未來在各行各業,都有我的影子。」這位愛泡夜店的創業家說,「9月我就去日本拍房產、汽車行業,我的形象可能也會拍日本在地角頭文化,因為這不是一般人容易接觸到的東西,所以想說從我的角度帶來新的資源。」他看似不按牌理出牌,事業卻越玩越大。對於未來的目標,蔡涵任希望「未來在各行各業,都有我的影子」。(圖/記者黃耀徵攝)
一次1.2萬!上「包養網」找16歲少女性交易 年薪300萬牙醫下場慘
一名年薪300萬元林姓牙醫,為了滿足私慾,上「甜心包養網」找妹,跟一名16歲的少女談妥以1.2萬元性交易一次,被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3個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林男在交友軟體「甜心包養網」認識16歲的A女,明知她未滿18歲,仍為滿足一己私慾,以微信談好約定性交易價格為1.2萬元,在2022年12月5日於某汽車旅館與A女進行有對價性交行為1次。據悉,林男畢業於台大研究所,從事醫療業,年薪約300萬元,女友懷孕,預產期為12月,他在包養網認識一名陳姓男子,在介紹下才認識A女,而A女父親提告,讓案情曝光。法官表示,林男審理時均坦承不諱,微信ID及暱稱、微信對話紀錄、LINE對話紀錄等照片在卷可稽,是被告前揭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認定,應依法論科。法官認為,林男知道A女未滿18歲,還是跟她進行性交易,對她的身心發展及社會善良風俗均生危害,依家庭生活經濟狀況及辯護人所提出之被告捐款證明等,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判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死刑釋憲後首例…女師遭鐵鎚爆頭性侵慘死 兇手5度判死「逆轉逃死」定讞
男子劉志明在2014年尾隨陳姓退休女教師進入其車內後,持鐵鎚重擊她頭部13下,再加以性侵並咬掉她的乳頭,離開時更反鎖車門,造成陳女失血過多死亡,一審到更三審5度判死,但更四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犯罪且劉有更生改善可能,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後,首例逆轉逃死刑確定的案件。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嚴格秉諸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之自白補強證據規定,及同法第161條第1項之檢察官舉證責任規定,亦即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所揭示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意旨。更四審判決對於如何認定被告本案所為,乃偶發性犯罪,並非與被害人有隙,事先謀劃、針對被害人下手之理由,量刑時已審酌刑法第57條科刑有關的一切情狀,及參酌醫院之量刑前評估調查報告,及2位鑑定人之意見,以就醫療角度而言,尚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等旨。最高法院指出,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意旨仍以更四審認定劉男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等,經核係置原判決所為明白論斷於不顧,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劉男因與女友分手又被對方封鎖電話,2014年12月3日上午,他到高雄左營市場閒逛,當時59歲陳姓女老師買完菜正要上車回家,他竟想搶車代步去找女友,強行打開車門,持鐵鎚重擊陳女頭部。陳遭重擊後癱倒在副駕駛座,劉因無法發動車輛,竟再攻擊,並脫下被害人衣物性侵,甚至咬下右乳頭吐棄在車內,搜刮身上2000元後逃逸,陳女因失血過多死亡。劉涉強盜性侵部分,一審判刑10年,因未上訴確定。強盜殺人部分,歷審將他判死遭撤銷。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定,劉強盜殺人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而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經送凱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不能完全排除他有更生改善可能性,不能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併褫奪公權終身,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陸網紅遭爆「施暴慣犯」…小奶狗形象全塌 前女友淚控:抓我的頭去撞牆
大陸抖音網紅團體「四顆福星」的成員王爍,近日遭前女友們爆料是家暴慣犯,不僅逼迫女方在烈日下下跪道歉,甚至暴力抓頭撞牆,陽光男孩形象瞬間崩塌。對此,王爍也公開「自白書」道歉,但他卻數度強調,是前女友先動手「他才還手」,試圖營造出自己也是受害者的角色,一番自清說詞被網友嗆爆。綜合陸媒報導,網紅「雙姐」近日曬出多張全身瘀青照,發聲控訴自己遭到前男友王爍拿包狠砸,對方還一度搶走她的手機,阻止她錄影蒐證,不僅如此,男方的歷任女友還向她爆料,有次自己穿旗袍參加南京藝術學院的招考時,卻因此惹怒王爍遭到施暴,「他說我勾引考官,回到酒店開始砸我的東西,還抓我的頭撞牆。」網紅「雙姐」曬出多張全身瘀青照,控訴自己遭到前男友王爍施暴。(圖/擷取自微博)該名前女友更向雙姐透露,王爍之前的某任前女友,甚至被男方逼迫在大太陽底下「下跪道歉」求原諒,不僅家暴還情緒勒索,恐怖情人行徑令人髮指。對此,王爍發出聲明,指交往期間雙方時有發生「互相動手」的情況,且女方也曾多次對他言語攻擊,強調自己也是受害者,「每次爭執過程中,我從未先動手,我也受到了傷害,因為情緒激動下而犯下過錯,我也向雙姐真誠的道歉,作為一個男生,我無論如何都不該還手的。」施暴醜聞曝光後,網友顯然不買單,紛紛怒轟「哇都直接動手了好茶的發言啊」、「果然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確定是互毆不是毆打女方時女方的自衛行為?把道德敗壞說的冠冕堂皇」、「惡意曲解的自白書到底誰想看!」、「這男的不是之前出軌就被錘過一次了嗎?」、「句句都是道歉,句句都是甩鍋,把自己撇的一乾二淨」、「這個世道人性少獸性多,所以畜生比人多!」《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老公約砲被逮求償小三!妻子飽受壓力輕生 丈母娘獲賠30萬
台南市一名女性阿涵與丈夫小宇(化名)婚後育有一女,結婚2年半時,小宇背著妻子上網約砲,與張女發生婚外情。阿涵提告張女妨害家庭,但在打官司的過程中,阿涵飽受精神折磨輕生,小宇將侵權賠償債權讓給阿涵母親,台南地院判處張女需賠償3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宇在婚後2年半,上網用交友軟體認識張女,兩人發生性行為;之後兩人二度前往汽車旅館時,被阿涵及其母親攔車抓包,提告求償50萬元。阿涵母親表示,女兒在打官司的過程中,精神飽受折磨、心裡不堪負荷,輕生死亡。女婿小宇與孫子的繼承債權已轉讓給阿涵母親,她繼續向張女求償50萬元。張女在法庭上坦承,自己玩交友軟體是為了約砲,但她不知小宇有家庭,且辯稱兩人未發生性行為,是無預警被帶進汽車旅館,為確保自身安全敷衍陪同小宇進入,以腹痛為由躲在廁所,最後被小宇慌忙指示離開。經調查,小宇曾寫下兩份自白書,坦承在婚姻裡出軌,根據小宇與張女的煽情對話,證實兩人發生過2次性行為,因此張女說詞不被法官採信。因小宇與孩子在阿涵過世後,將侵權賠償債權讓給阿涵母親,台南地院判處張女需賠阿涵母親30萬元,全案定讞。
台積電尪偷吃女同事!公司停車場激戰10次 「1招保婚姻」小三慘了
1名人夫和台積電女同事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新竹廠、台中廠停車場等地激戰10多次。關係曝光後,男方為挽回婚姻,答應元配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出軌,否則就無條件放棄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然而小三仍糾纏不清,氣得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同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丈夫原與被告同為任職台積電新竹廠之同事,2人結婚時被告亦有參加婚宴,後男方調職至臺中廠,2人開始交往,期間除在臺中廠或新竹廠停車場之車內,以接吻、愛撫、指交等超過10次之性行為外,被告並多次傳送裸露照片,她發現丈夫怪異行徑,經質問後始得知上情。原告表示,丈夫並於112年9月6日書寫自白書,向她交代其與被告之交往過程,另2人於同年月11日簽立經公證之婚後協議書,並向被告提出分手。詎被告仍持續挽留男方,除多次傳送曖昧訊息,甚至不斷要求見面,令夫妻倆不堪其擾,破壞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因此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她跟人夫僅為一般好友,相關對話內容只是好友間互相開玩笑之言論,雖然自己曾以「老公」稱呼男方,也難認2人有何逾越分際之行為,即便雙方曾相約看電影並合照,然該合照照片並無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可見2人僅係基於好友關係而留影,並無男女情愛之關係。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人夫曾傳訊「我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了,星期一我的公司手機被拿去檢查」、「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等語;小三則回應「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等語,顯見2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處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王子曝早知道歐陽妮妮懷孕 因工作錯過好友性別趴
故事工廠邀請「王子」邱勝翊、温貞菱、梁正群、王樂妍加入賣座作品《男言之隱》的行列,今(19日)舉辦記者會,王子的好友張書豪及歐陽妮妮即將升格當爸媽,透露當時看到張書豪向歐陽妮妮求婚,就覺得可能會懷孕,並說小倆口先前就辦過性別趴,不過他因為在排練舞台劇無法前去參加。王子也感慨說看到歐陽妮妮懷孕,覺得心情有點微妙,「我認識她的時候,她才未成年,10年之後她就要當媽媽了,很特別的感覺。」並開玩笑說:「搞不好是意外。」至於是否已知道寶寶的性別?他大玩諧音梗,並順便宣傳舞台劇,說是「男言之癮」,但又怕破了歐陽妮妮的梗,立刻改口「女言之隱、男女言之隱」。王子早就知道好友歐陽妮妮懷孕。(圖/林士傑攝)温貞菱此次飾演能聽見男人心聲的女主角,詮釋經典角色讓她收獲滿滿,「這段期間在表演上無論是聲音、肢體還是即興創作,總覺得每天都有大量的訊息可以修正,非常需要時間來專注調整,目前正痛快地體驗著。」劇尾一段男女主角各自抒發心意的獨白,由她親自撰寫創作了自己的部分,她分享:「在跟編導一同討論宜蘋的心境之後,發現自己的生命經歷也跟宜蘋很像,是在反省、省思自己的生命經驗後寫下的。」温貞菱飾演能聽見男人心聲的女主角。(圖/林士傑攝)王子時隔11年重新挑戰舞台劇,認為最後的落淚獨白戲是最難的一場戲,「Ending那段演出時我照著情緒走,女主角的詞非常感人,我會被她的情緒感染並順著她的情緒講出耀霖(角色名)內心深處的自白。」這次還有許多唱歌的橋段,王子為此下足苦功,前期也另外找老師練習,「透過不斷的演練讓詞和曲的概念在心裡加深印象,最難的是要自彈自唱,需要花很多時間練習。」
「開妹妹、搶妹妹錢還打妹妹」 警專生坦承吸毒35秒自白片曝光
警察專科學校19歲林姓學生,17日到新北市永和區找外籍女子買春,事後竟想白嫖,把錢搶回來還對女子動粗,蔡姓雞頭等人獲報後立刻趕來制伏林男,並拍攝自白影片,林男自述「開妹妹、搶妹妹錢還打妹妹」,並坦承吸毒,此段影片被上傳到警專學生群組,警方已將蔡男等7人逮捕,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林男趁著中秋節放假,17日凌晨在網路上相約泰籍女子性交易,雙方最終約好4300元價格,但在完事後,林男自覺「不划算」,竟試圖將嫖資搶回來,更疑似對女子動粗。女子見狀立刻大聲喊叫,蔡男等人則一擁而上控制林男並將他強押上車,並在車上拍下自白影片,以他的帳號傳到警專學生的LINE群組,並立即「刪除」,讓他無法收回訊息。在影片中,林男先是自述名字、身分證字號和手機號碼,並坦承「開妹妹、搶妹妹錢還打妹妹」和吸毒,並唸出自己的警專學生編號,還遭一旁的黑幫嗆「你變態是不是」,並將其丟到桃園龜山一帶。永和警方獲報後立刻調查,調閱監視器鎖定犯嫌,兵分多路持拘票將涉案的蔡男等7人逮捕到案,全案依妨害自由與傷害等罪偵辦,林男也已被警專開除學籍。
19歲警專生買春卻想白嫖?慘遭黑衣人毆打 雙方說法不一
警專43期第二隊19歲林姓學生,17日凌晨與泰國籍女子,在永和區出租套房以4300元從事性交易,但林男完事後反悔,試圖偷回支付的現金,女方發現後大叫,門外闖入多位黑衣人痛毆他,並將他丟棄山區。林男事後稱自己一進門就被壓制,與黑衣人說法有出入,雙方各說各話。林男原定以4300元買春,傳出完事後卻想從小姐那拿回支付的現金,涉嫌白嫖,小姐發現大叫後,門外闖入多位黑衣人毆打他,之後黑衣人將他壓上車,載往桃園龜山一帶,林男一度掙脫,逃到附近加油站,但隨即被抓回,並威脅他錄下自白影片,聲稱嫖妓、打小姐及吸毒,再將影片上傳學校群組及家屬,索討7萬2千元遮羞費。林男母親看到影片後,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在凌晨4時34分於桃園龜山找到人。據悉,林男獲釋後,坦承意圖買春,但到場後即遭人控制、毆打並搶走現金,自白影片是被威脅而拍的。但落網的黑衣人指控,林男就是偷小姐錢還打小姐,才會被他們依江湖規矩圍毆帶走處理。目前警方已逮捕7名嫌犯到案,對於林男影片中自白的內容,已採驗林男的尿液送驗是否有毒品反應。至於詳情仍須等泰國籍女子到案還原事發經過,才能確定林男是否真偷錢白嫖。對此,警察專科學校表示,絕對會配合警方調查,但該名學生罔顧校規及團隊榮譽,將予以最嚴厲處分,17日深夜宣布將他開除學籍。
19歲警專生買春遭仙人跳!被毆打、威脅拍自白片 學校宣布開除學籍
警專43期第二隊19歲林姓學生,17日中秋節當天凌晨,因看了網路賣春廣告,攜帶4300元騎車到新北市永和某出租套房,準備進行性交易。一名女子開門後,一群黑衣人衝出來,認定林男白嫖,要求其自拍虛構情節,聲稱其嫖妓不付錢、偷竊女子財物,甚至吸食毒品。之後林男遭到黑衣人毆打,並丟棄山區。據悉,林男在網路上看到買春廣告,前往約定地點後,一進門就發現多位黑衣人,立即將他壓制並搜刮身上財物。黑衣人威脅林男拍下自白影片,影片中他自稱白嫖,且趁小姐洗澡時偷取錢包,還有吸毒拉K等情況,黑衣人要求林男家屬支付7萬2千元的遮羞費,否則公布影片,並對他施暴。之後黑衣人沒收到款項,並將其毆打後丟棄山區。警方表示,昨日凌晨5時許,新北市永和區警方接獲報案,一名19歲男子遭到毆打並丟棄於山區,警方立即協助傷者送醫。經調查,警方認定本案為仙人跳案件,調閱監視器後鎖定車牌,展開追緝。目前已逮捕7名涉案人,依傷害、妨害自由及恐嚇等罪嫌偵辦。對此,警察專科學校表示,絕對會配合警方調查,但該名學生罔顧校規及團隊榮譽,將予以最嚴厲處分,17日深夜宣布將他開除學籍。
丟兒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 媽媽慘遭判刑賠「這金額」
父母和小孩難免有衝突,嘉義縣一名簡姓媽媽丟了20多歲兒子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遭兒提告,地方法院依損罪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判決書指出,媽媽基於毀棄損壞之故意,在今年2月初把兒子放在住處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書丟棄,兒子發現後氣到報警提告,而媽媽在警詢、偵訊都沒出現,被起訴時才自白,稱想跟兒子和解,不過兒子堅決提告。法官認為,簡女毀損漫畫,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暴力罪,審酌2人為母子關係,她應尊兒子的意思,不該恣意丟棄漫畫,考量她坦承犯行,有意願與兒子和解,然兒子因有其個人因素考量而不願和解,恣意本案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的價值非高,依損罪判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據了解,《進擊的巨人》為日本漫畫家諫山創的作品,2009年9月至2021年在講談社《別冊少年Magazine》上連載,故事敘述人類與巨人之間的衝突,人類對抗會吃人的巨人,藉此尋找關於巨人的謎題。截至2021年6月,巨人發行至第34卷,在日本累積發行量突破8600萬冊,海外則破1200萬冊,實體書和電子書在全球發行量破億,也被改編成多項作品,動畫也讓原作增添知名度,在亞洲和歐美都有高人氣。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鄭捷「國小立志幹大事」殺人早有徵兆 說好的「社會安全網」補到哪?
鄭捷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事前早已出現徵兆,除了自白從小學開始就立志殺人,還曾在臉書上寫著「要作大事」。儘管校方察覺異狀,還曾對鄭捷進行輔導,仍無法挽回悲劇發生。事隔10年,期間隨機傷人案件仍時有耳聞,2016年更發生4歲女童「小燈泡」遭斷頸的慘劇,讓外界不禁質疑政府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到底在哪?鄭捷犯下北捷攻擊案後,曾向警方吐露:「從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這起殺人案,對於砍人殺人的犯行一點也不後悔。」並供稱父母對他期望太高,「我從小學時就想自殺,不過沒有勇氣,只好透過殺人被判死刑,才能結束我這痛苦的一生。」而早在2014年5月9日、鄭捷行兇前12天,他當時就讀的東海大學接到示警,讓諮商中心教師會同軍訓教官約談鄭捷並進行心理輔導,可惜未見成效。鄭捷向警方供稱,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殺人案。(圖/報系資料照)鄭捷遇到眾多旅客集合以雨傘抵抗才停止砍殺。(圖/翻攝畫面)在鄭捷案後,立法院同年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是為亞洲首部針對「學校該如何協助兒少心理健康」的相關專法。行政院更於2016年2月26日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從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會救助、保護服務、兒少高風險家庭服務、社工制度、心理衛生、自殺防治、學校輔導、就業服務及社區治安維護等十項體系切入。衛福部並於今年5月修正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即社會安全網2.0),旨在串連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社區組織的力量,藉由增補公私部門各類專業人力,布建社區各項服務。然而,查閱教育部2024年1~6月最新校安通報數據,國小的暴力事件才半年就達4398件,已是2012年整年968件的4倍,國小兒童保護事件(身心虐待、遭遺棄、離家出走三日內、出入不正當場所、高風險家庭)也已有9277件!再看管教衝突通報案件,無論是國小、國高中皆翻倍成長。不願具名的新北市國小陳姓老師透露,家庭功能不彰是主要關鍵,現代父母較忙碌,沒時間陪伴孩子,所以常常用「3C育兒」,久而久之孩子漸漸喪失與人溝通的能力,情緒控管能力也愈來愈差,他直言「現在情緒障礙的孩子非常多!只要一生氣就會想動手或是罵髒話,有些甚至一激動就會拿剪刀想攻擊同學。」但是,當老師尋求家長協助時,家長卻認為「大驚小怪」,讓老師嘆「沒法管,也管不動!」當家庭關係相對薄弱時,社會自然會期待學校具有輔導功能,並提供法治教育以及情緒教育。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建議《學生輔導法》應儘速修法,目前第4條規定高中以下學校應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這只是任務編制,並非正式組織,所以各縣市的運作不太一樣。如果未來打算將輔導體系納入社會安全網,組織定位必須寫得更清楚一點,才能真正落實。但是,立委洪孟楷指出,監察院2022年的報告,便載明教育部該迅速修訂《學生輔導法》,2023總統競選期間,賴清德也說要把校安納入治安工作的重要一環,同時全面強化學生輔導,進一步推動社會安全網2.0,可是與學生權益息息相關的《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卻擱置在行政院內不見天日,理由究竟為何,政院和教育部部長鄭英耀都責無旁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建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透過罰鍰或強制參與親職教育講習等方式,落實家長職責。台灣照顧管理協會常務理事張淑慧曾提出批評,她認為目前政府的強制親職教育大多是舉辦講座,建議應直接輔導偏差行為的個案家庭,才能從根本解決。
媽媽嘴老闆逆風嘆「柯文哲遭押人取供」 怒批:這就是正義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於5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對此,2013年新北八里「媽媽嘴咖啡」命案的當事人呂炳宏也以自身經歷談及此案,對司法程序提出質疑,「不去修法明確要件、不去找除了自白外的證據、不去深入掌握證據、不去搜證鞏固證據,直接裁定『押人取供』,這種裁定才是破壞司法信任的罪魁禍首」。呂炳宏在臉書發文,回憶起十年前的經歷,當時檢警和媒體都質疑他涉及陳進福夫妻的命案。檢察官曾質疑他是否承認殺人,並且媒體也直接詢問他為何殺人,這讓他感到困惑。直至3月7日的羈押庭,主兇謝依涵當庭翻供,承認她的供述只是隨便編造的,這才讓呂炳宏順利以300萬元交保。呂炳宏表示,自己在交保後仍受到媒體和輿論的質疑,第二次羈押庭後,他再次成功維持交保。檢察官在受訪時表示「對不起死者」,這讓他感到憤怒,認為應該是「查不出真相」才是對不起死者。他透露,當時他向檢察官提供了三個證據,但最終因為監視器錄像已被清除而無法確認真相。呂炳宏指出,檢察官的處理方式如「督麥大道」般,忽略了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重要步驟,這種做法可能會對公眾造成錯誤的正義感。他提到,根據法務部統計,每年有360萬案件進入法院,其中只有少數案件會被起訴和定罪。他認為,未經充分調查和掌握證據的羈押措施會對司法正義造成損害。呂炳宏也反思柯文哲的案件,他指出,「逆風一下,我看柯案,先說京華城案的認定840%有沒有問題,看起來有問題。但程序上,有問題不代表就一定要羈押,羈押是最後的手段。先不提這幾天的偵查有多公開,我們談羈押」。他詳細解釋了羈押的四大要件,並強調應有充分證據支持才應羈押。呂炳宏批評,台灣司法體系過於依賴形式上的嫌疑,「反觀台灣,有『形式上』嫌疑就羈押,法官也不管要件內的有沒有好處、甚至連自白都不用。檢察官直接先羈押再說。這就是我們要的司法正義、程序正義嗎?」呂炳宏直言,「不去修法明確要件、不去找除了自白外的證據、不去深入掌握證據、不去搜證鞏固證據,直接裁定『押人取供』,這種裁定才是破壞司法信任的罪魁禍首」。
辦公室二度遭搜 四連霸立委鄭天財低調未回應
立法院長韓國瑜27日發布聲明表示,當日上午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鄭天財的中興大樓三樓研究室,在立院人員陪同下由檢調搜索,而基於偵查不公開,立院對搜索案詳情無所知悉。鄭天財辦公室27日上午驚傳遭檢調搜索,而韓國瑜辦公室午間也發布聲明證實,強調依法及立法院往例,先由檢方通知立法院後,立法院被動派員陪同搜索,而關於搜索內容,是否與鄭天財本人有關,立法院方一無所悉。67歲的鄭天財是花蓮瑞穗籍阿美族政治人物,台大法律系畢業後投身公門,是臺灣第一位升至簡任第十四職等的原住民族公務員,自2012年起選上第八屆平地原住民立委並連任至今,已邁入第4屆,在流動率甚快的立院委員中堪稱資深。特別地是,2020年第十屆立委任內,鄭天財在質詢時任退輔會主委馮世寬時,因發生口角衝突,怒而向馮世寬「砸咖啡」,殃及時任退輔會副主委呂嘉凱,也一度引起馮世寬脫下身上的西裝外套,意欲趨前與鄭天財理論,但被在場幕僚攔阻,未發生進一步衝突。據了解,鄭天財辦公室2023年便曾遭搜索,前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遭控疑似與廠商陳登來行賄時任國土管理署南區分署長吳瑞安。橋頭地檢署指控,陳登來曾透過張騰龍,以新台幣100萬現金、海鮮飲宴及保健食品等行賄吳瑞安,以利換取標案順利履約不受干擾。對此,吳瑞安向檢方認罪並繳回100萬元,而張騰龍和陳登來也自白,因而橋頭地檢起訴3人後,建請法院依法減刑。如今鄭天財辦公室遭搜索,再掀熱議,是否與原案有關?或是另有他案?是否燒到鄭天財本人?目前鄭天財本人公務手機關機,辦公室也於搜索後深鎖,未有進一步回應。※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時論廣場/關中天劊子手 廉價自白昧良知
7月31日任期屆滿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在卸任前發表公開信痛批「政媒集團化」,24日再狠批NCC嚴重腐化與腐敗。兩人義正詞嚴狂轟NCC失格,卻忘了自己正是戕害新聞自由的共犯、曾扮演關中天新聞台劊子手,只想以廉價的自白搏清譽,士大夫之無恥,莫此為甚!NCC在前主委陳耀祥任內,沒能促進通訊傳播業健全發展,反淪為執政黨掌控媒體的利器,導致監理失能、產業失衡,傳播通訊業亂象叢生。其中影響最大、嚴重戕害新聞自由的關中天新聞台事件,是政府第一個赤祼祼的干預媒體經營、箝制新聞自由的惡例,不只加劇台灣社會內部的矛盾與對立,更是中華民國新聞史最黑暗的一頁。學界出身的NCC委員王維菁與林麗雲,自我馴化為執政黨監管新聞的橡皮圖章,直到要卸下委員身分了才猛然覺醒雙手已玷汙了整個媒體監管體系。卸任前,兩人發表公開信「NCC傳播委員卸任建言」,抨擊NCC失職導致政媒集團化,致使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漸失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上述建言固然屬實,但兩人面對關中天新聞台的責任卻默不吭聲,令外界不禁質疑學者良知竟如此輕薄。不料兩人24日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邀請線上座談,以「NCC卸任委員的真實心聲:台灣媒體發展的回顧與展望」為主題侃侃而談卸任心情,自誇在委員會是絕對少數與稀有動物,但面對網友提問「不應關掉中天,應讓不同聲音在社會並存。」卻再次噤聲不語。按2020年5月外洩的「鬥賴關中天」總統府密件中,點名NCC人事安排兩位媒改學者,立場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姑且不論王、林是否為欽點的「處理中天學者」,中天不斷被冠上莫須有的「不實報導」罪名,關台過程完全照密件劇本走。依目前中天被濫罰的行政訴訟已取得16連勝,凸顯兩人確已「稱職」扮演了新聞自由劊子手。這回兩人狂放馬後炮,抨擊「NCC嚴重腐化與腐敗、運作淪首長制,讓他們無法伸展抱負與理想。」還竊竊自喜陳耀祥很生氣兩人發表的公開信,唯獨觸及中天關台議題同樣噤聲不回應,這種只想洗白、心虛不敢勇於認錯的學者,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其言論比陳耀祥及其他4位委員更低級與失格!兩人大概忘了擔任委員前,曾以學者身分公開反對旺中併購中嘉案,也曾檢舉過中天電視台。接任NCC委員後,毫不避嫌擔任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聽證會主持人,兩人偏頗言論歷歷在目,導致聽證會淪為對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公審大會,顯見兩人在政府名器與高薪誘惑下,甘為執政黨鷹犬、無視新聞自由對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性。更令人嗤之以鼻的是睜眼說瞎話,兩人強調委員會永遠是「2:5」(NCC共7位委員),卻忘了中天關台案是「7:0」通過的。顯見兩人想在回學界前,極力挽回清新學者的形象。只是面對中天關台這題考題,她們宛如只會放空包彈的「政治蜉蝣」,沒勇氣、也答不出來。而未來這題未完成的考卷將如影隨形地跟著她們,因為這是學術殿堂上最核心的學者良知!(作者為大學教師)
卸任委員稱內部瀰漫失敗主義 林麗雲、王維菁再批NCC嚴重腐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任委員林麗雲、王維菁於7月卸任前,一同發表公開信,直言台灣「政媒集團化」成形,媒體已成政治部門的宣傳工具。而兩人24日再度表示,NCC如今不僅嚴重腐化與腐敗,運作淪首長制,內部更瀰漫失敗主義,委員不具決定權,讓他們無法伸展抱負與理想。論及當初未讓中天新聞台換照過關,兩人則「已讀不回」,沒有回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卸任委員林麗雲、王維菁(見圖),24日再批NCC嚴重腐化與腐敗,運作淪首長制,委員不具決定權。(圖/報系資料照)兩人7月底公開信 陳耀祥不滿林麗雲與王維菁於卸任之際,先是在任期最後一天發表「NCC傳播委員卸任建言」,昨日則接受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邀請,以「NCC卸任委員的真實心聲:台灣媒體發展的回顧與展望」為主題,舉行線上座談會。這也是1個月來兩人二度對外發表卸下官職的心情。回首過去4年,王維菁說,兩人擔任委員的立場很中立,「在委員會是絕對少數與稀有動物,永遠都是2比5」(NCC委員會成員為7人),然而部分委員總是可以完成業者與業界交辦的任務,且主委握有委員沒有的行政、人事、排案與主持會議等資源,導致整個內部運作傾向於首長制,讓她們難以施展抱負與理想。直言現有委員延任 無正當性王維菁也特別提到,兩人於卸任前發表公開聲明,「主委(指陳耀祥)很生氣」,認為兩人無從置喙NCC人事,強調此為行政院長權責,此言讓她們無法接受。林麗雲則說,NCC文官素質都很優秀,無奈的是內部瀰漫失敗主義,總是聽到科長反映,修法不容易。而在外部,挑戰則在於干預力量太大,導致NCC根本是空有獨立機關之名。至於NCC在8月1日後只剩3名委員,原本的副主委翁柏宗被行政院提名為下屆新任主委,然目前新任委員任命案還在立法院卡關。對此,林麗雲直言,「現有的人延任就沒有正當性可說」,認為政府的作法無法對民意負責。座談會到最後,開放參與者提問,兩度有網友拋出問題,如何看待當初撤照中天新聞台,現在回過頭來看,是否認為不應關掉中天,應讓不同聲音在社會並存?另外也有網友提問如何看待側翼網軍的亂象,針對這些問題,兩人均「已讀不回」,沒有提及也沒有回應。任內打壓新聞自由 挨轟想洗白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直言,王、林一定是心虛,因為未來還要回學校教書,合理懷疑就是想洗白,多少想保持一點公平的樣子。但兩人的可信度已經因為過去擔任委員時的不作為,甚至偏頗而大幅扣分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批評,兩人所謂的自白,看來格外諷刺且沒意義,還是在體制內當了劊子手,包含關中天等其他打壓新聞自由的行徑,同時也讓NCC獨立及客觀的角色顯得更為諷刺,等於坐實外界對NCC不是獨立單位,而只是執政黨用來箝制媒體的工具觀感。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指出,兩人有一整個任期,4年的時間阻止侵害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事情發生,卻選擇沉默,當扼殺新聞自由的幫凶,後來任期到了才給自白書,這樣的做法太過廉價。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賴祥蔚表示,兩人之所以在卸任之後挺身而出,對外大力批評NCC,想必是看不下去NCC的問題,而對於中天新聞台撤照案等問題,沒有提出說法,可見也是適時躲開,不願再面對這起事件。
拿30萬委託友人賄選 屏東縣議員張振亮判刑8月
前屏東縣九如鄉長的民進黨員張振亮,因前年縣議員吳亮慶判當選無效定讞,遞補選上議員,但張振亮因在2022年參選時,被查出拿30萬元委由江姓友人企圖賄選,一審判決無罪,二審依預備犯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檢方調查,張振亮是2022年11月26日屏東縣議員候選人,他為求能順利當選,在選前10月20日交付預備賄賂使用之現金30萬元給友人江志鵬,藉由江志鵬曾擔任高樹鄉鄉民代表等職務,在當地人脈較廣,由江自行決定以每票相當金額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人賄選。江志鵬收受30萬元後即藏在其位在高樹鄉田庄段之農地工寮內伺機發放,然因檢警查緝賄選森嚴,於未及轉交予投票權人前,檢方監聽後前往江的住處搜索,江向檢方說明張振亮交付該30萬元之經過及用途,並引領檢察官及調查員前往工寮內查扣其藏放之30萬元。一審屏東地院指, 江志鵬就該30萬元之用途,前後有「給樁腳」、「讓江志鵬自行處理」或「辦說明會」等版本,但此3種說法均難認其有供承打算向選民行賄之意,縱認是自白,亦因其歷次證述前後不一、已有瑕疵,又無其他補強證據可佐,而判決張及江無罪。二審高雄高分院指,本件是檢方在查察賄選時,經監聽發現張振亮涉嫌賄選,再參酌民眾檢舉等資料,合理懷疑張交付金錢給江供賄選使用,且江的供詞及檢調人員在江引領下前往工寮內查扣30萬元現金,綜合各項證據互參剖析,2人確有共同預備賄選之犯行,各判刑8月及可易科罰金之刑4月,分別褫奪公權3年及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盧正臨刑喊冤! 伏法至今24年…調查報告「3發現」恐遭冤屈
退休警察盧正於1997年12月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2000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三審定讞,同年9月7日執行槍決。盧正家屬及冤獄平反協會認有冤情,向監察院陳情。調查結果顯示,盧正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遭判處死刑確定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顯有錯誤,盧正恐遭受冤屈,並非真正犯罪行為人。調查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說明調查發現如下:一、 被告盧正臨刑喊冤,恐遭受冤屈調閱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執行死刑卷宗發現,盧正於執行槍決前,執行檢察官訊問時,仍堅稱係遭冤枉。二、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係遭盧正殺害棄屍,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已於2024年6月20日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一)死亡時間的疑義:原確定判決認定盧正係於1997年12月18日18時許殺害詹姓被害人,於同日20時許棄屍,惟經蕭旭峰教授以法醫昆蟲學依本案相同條件進行死後間隔模擬實驗結果,研判死者應係1997年12月19日接近屍體尋獲時方遭殺害並棄屍,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的死亡及棄屍時間,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經查盧正於1997年12月19日已遭警方跟蹤監控,有明確不在場證明,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遭盧正殺害棄屍,顯與事實不符,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二)鞋帶是凶器嗎?原確定判決認定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惟查本案審理時對於犯罪手法本存有疑義,擬邀請法醫師再行鑑定,因未實際囑託,致仍有疑點未明,經藍錦龍股長進行鞋帶緊拉勒痕型態實驗及依本案詹姓被害人頸部勒痕形態鑑識結果,認極可排除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之可能性;又盧正供稱係手套襪子徒手撕斷膠帶綑綁被害人,經藍錦龍股長模擬重建實驗結果,膠帶斷口應呈扭曲情狀且沾有織物纖維,惟檢視卷內現場勘查人員自被害人身上取下之膠帶,切口平整且無沾黏織物纖維。顯示盧正之自白欠缺真實性,原確定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有誤。(三)盧正雖曾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初期自白,惟經趙儀珊副教授以有完整逐字稿之盧正偵訊筆錄內容與盧正致家屬親筆書信等資料進行司法心理鑑定分析,提出「供述鑑定報告」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三、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死刑執行之規定,須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然現行實務僅以法務部「函」復高等法院檢察署之方式為之,且無須蓋用法務部機關印信,除與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文字不相符合外,並違反立法原意,且與其他執行命令相較,顯然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