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筆錄
」惡警遭控「自製筆錄」 竟在急診室逼簽名!連醫生都看不下去
桃園市大園分局大園派出所員警林則均(28歲)遭民眾控訴,2年前在新北市蘆洲區處理車禍案件時,因壓制一名男子小克(化名、42歲),不慎將他的左膝蓋壓碎,甚至在小克送醫急救時,前來處理的員警還拿出「憑空冒出」的筆錄要他與女友美美(化名、40歲)簽名,若不從就要將他們帶回警局,讓當時醫師都看不下去,出面制止。本刊調查,小克遭林則均壓制在地後,造成他左膝近乎粉碎、左腳骨折,從此不良於行,無法從事粗重工作,更無法久站。但更誇張的是,小克控訴,女友陪他到醫院急救,2人都還沒踏進警局,卻有員警憑空生出筆錄,到醫院要脅美美簽名,否則就要將2人帶回警局,直到醫師出面制止,他們才就此作罷,「那個筆錄根本與事實相反。」美美氣憤的說。本刊致電林則均,他表示此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談,「當初這件事讓我身心俱疲,我沒有要攻擊他們的意思,一切都是依法行政,現在只想安靜過生活,賠償、責任一切交由司法處理。」對遭控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逼民眾簽名一事,他喊冤表示,「我當時也在醫院,不清楚是誰拿筆錄給他(當事人)。」蘆洲分局針對此案表示,林則均當時到場處理車禍案件所衍生的妨礙公務案件,是因民眾與林則均發生口角衝突,導致身體有所碰撞,林則均才依《妨礙公務》將當事民眾上銬,壓制過程中,造成當事人左腳膝蓋骨折送醫治療,事後該民眾也被依《妨礙公務》移送。小克指控,當時他人還躺在急診室,林則均竟然就拿著已經完成的筆錄要求他簽名。(圖/讀者提供)而林男《業務過失傷害罪》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當事人另外指控當初處理案件的員警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要他簽名,分局表示,正在清查有無此事,「但應該不可能。」蘆洲分局強調,此案已盡力疏導處理,但該民眾仍認為警員事後對他不聞不問,因而心生不滿,將會持續盡力協調,盼能早日平息兩人心中的仇恨。
放話「一條腿20萬」 惡警踹碎膝蓋不認帳!還反告被害人
桃園市大園派出所員警林則均(林男、28歲)曾在新北市、桃園地區抓逮過多名嫌犯但也因為執法爭議,進而躍上新聞版面。本刊接獲投訴,林男在2018年於蘆洲處理一起車禍時,因情緒失控,將當事民眾小克(化名、42歲)的左膝、腿壓斷,事後與民眾和解未果,林男家屬甚至撂下狠話「1條腿只值20萬」。而當時蘆洲分局多名幹部出面協調和解金雙方也沒共識,最後雙方為此對簿公堂。本刊調查,壓斷腿事件發生後,林則均疑似擔心事發過程密錄器畫面外流,一度還謊稱「密錄畫面損毀。」直到小克揚言對他提告《毀損證物罪》,密錄器畫面才又出現。林則均的態度讓當時蘆洲分局長陳杏結等幹部相當憤怒,但仍出面幫忙協調,前後募款近50萬元,希望能與小克和解。起初,小克要求300萬元賠償金,分局幹部覺得金額太高,和解未果,雙方接連多次交鋒,和解金都是以50萬為單位「驟減」,最後林男家屬竟丟下一句 「我問過律師了,一條腿值20萬,看你要不要。」讓小克相當氣憤,「難道我的人生就只值20萬?」林男的長官透露,林則均工作態度散漫,常把案件放在櫃子裡不動,被發現後,還要三催四請才願意動作,且喜歡用自己的方式逮捕嫌犯,過程違反規定也容易讓人受傷。「他把人腳踢斷的事,分局長官都在想辦法處理,但他一副擺爛的樣子,讓人看了討厭。」大園派出所黃姓所長對於他的評價及工作表現不願意多談,僅說「他(林男)目前還沒被投訴」。斷腿事件發生已經將近2年,小克仍沒有收到林則均的1句「對不起」,雙方也沒達成和解,跛腳的小克只能看著林則均繼續當「人民保母」,心中滿滿的不甘,目前已對林則均提起《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強制》等告訴,盼望司法能還給他公道,也希望林則均的長官能協助處理。本刊致電林則均,他表示此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談,「當初這件事讓我身心俱疲,我沒有要攻擊他們的意思,一切都是依法行政,現在只想安靜過生活,賠償、責任一切交由司法處理。」對遭控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逼民眾簽名一事,他喊冤表示,「我當時也在醫院,不清楚是誰拿筆錄給他(當事人)。」蘆洲分局針對此案表示,林則均當時到場處理車禍案件所衍生的妨礙公務案件,是因民眾與林則均發生口角衝突,導致身體有所碰撞,林則均才依《妨礙公務》將當事民眾上銬,壓制過程中,造成當事人左腳膝蓋骨折送醫治療,事後該民眾也被依《妨礙公務》移送。而林男《業務過失傷害罪》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當事人另外指控當初處理案件的員警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要他簽名,分局表示,正在清查有無此事,「但應該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