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
」 劉宗鑫 立百病毒 新北 毒駕 陳嘉瑩
鯉魚潭翻船9歲童喪命! 律師點名「惡意造浪」:恐無期徒刑
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19日發生溺水意外,天鵝船不明原因翻覆,共5人落水,其中9歲男童受困船艙底部而溺斃。外界質疑快艇造浪導致悲劇,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則正調閱監視器釐清。對此,律師鄧湘全表示,若真有其他快艇惡意造浪之情事,恐涉《刑法》「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死罪」。大年初三花蓮縣鯉魚潭發生天鵝腳踏船翻覆意外,造成一名小孩子逝世。據悉,被害男童和家人租了腳踏天鵝船遊湖,該天鵝船突然發生翻覆,其他大人被救起,但小孩子直到搜救人員壓住船隻單側傾斜,才在沒入水中的頂棚下被發現,經送醫仍宣告不治。檢察官偵查後,初步認為天鵝船租賃業者涉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5萬元交保。對此,鄧湘全表示,檢方目前似乎從「外部浪湧原因」與「水域管理機制」二方向調查,是否因其他快艇高速駛過產生的船尾浪造成翻覆、是否有水域管理不當的過失。鄧湘全分析,若是惡意造浪行為發生危險所造成的翻覆事件,有可能構成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2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鄧湘全呼籲檢方盡快調閱案發當時所有監視影像、公開詢問有無當時用手機拍下影像畫面等目擊者,以確認是否有人為惡意造浪,而涉嫌公共危險罪責。
鯉魚潭天鵝船翻覆!疑「惡意造浪」害死9歲童 網控:5年前就曾投訴
花蓮鯉魚潭風景區在大年初三(19日)發生天鵝船翻覆事故,9歲男童遭船罩住受困,被救出時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後家屬控訴是快艇通過時的湧浪所致。對此,就有民眾透露,自己5年前就遇過類似事件,向遊客中心投訴也未見改善,「5年後果然就鬧出人命!」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19日下午,鄭姓一家5人前往鯉魚潭遊玩,全家人穿好救生衣共乘無動力天鵝腳踏船遊湖,沒想到船隻在距離北端岸邊約20公尺處突然翻覆,父親、母親、祖父、姑姑4名大人被周圍船隻救起,業者潛入水中協助搜尋,發現9歲男童受困翻覆的船艙底部,儘管趕緊施行心肺復甦術並送醫搶救,仍無法救回男童性命。就有目擊者指出,男童約受困6至10分鐘,事發當時湖面上船隻很多,可能是有鄰近快艇經過產生波浪,導致天鵝船失去平衡。業者則回應,過去極少出現翻覆意外,不排除與春節期間因船隻密集產生的浪湧有關。檢方初步調查,認定林姓出租船隻業者有疏失,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5萬元交保針對此事件,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她為此悲劇感到相當氣憤,自己5年前也遇過類似狀況,當時還有在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表示湖上多了很多在飆船的快艇,像機車一樣在船隻中間鑽來鑽去,讓本來很平靜的湖掀起大浪,聽到很多踩船遊客都在尖叫,家人也暈船到想吐,原先預計玩1小時,最後只搭了10幾分鐘就折返。原PO指出,她下船後就向業者抗議,但並未獲得退費,接著她到遊客中心投訴,當時對方僅口頭警告業者,後續也沒有再聯絡她,「快艇業者那個嘴臉真的很可惡,我們去反應的時候,就是一臉皮皮的『要不然你要拿我怎樣』那個臉」、「當局完全沒有作為,事後也沒有聯絡,5年後果然就鬧出人命。」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以前搭過一次,也曾被快艇造得浪嚇到,希望有關單位速速改善」、「本人曾經也差點翻船,之後再也不敢遊湖踩船,寧願去旁邊租腳踏車玩」、「之前去過,但當時一個救生員也沒有,經營業者感覺也是參差不齊,只負責收錢,簡單講解而已」、「看到你的評論,才發現那些快艇這樣故意影響天鵝船,根本是串通好的吧?為了讓遊客提前還船」、「感覺好像蠻多人遇到過,但卻沒有政府單位去管制」、「曾經也有碰過,快艇經過的時候真的超可怕,浪全都打過來,船身瞬間超級晃」、「真的好多去過的人說有碰到,可見完全是常態,不是偶然意外」。
6旬無家者大年初三撿回收物 竟在嘉義火車站前遭4人「兩輪圍毆」身亡
嘉義火車站前19日發生命案,62歲張姓男子疑似因撿拾回收物,先後遭到兩波人馬輪番施暴,最終倒臥站前地下道出口身亡,警方現已逮捕動手的60歲吳姓男子、40歲邱姓男子、58歲陳姓男子和47歲林姓女子,確切案情則仍待進一步釐清。據了解,張男平時居無定所,他19日疑似因撿拾資源回收物,與其他無家者發生糾紛,凌晨2時許先是遭吳男踹倒在地、猛踢數下,邱、陳和林上午8時許又找上張男,3人對他施暴後離開。張男不堪暴行,被打倒在地下站出口,直到陳男和林女在2小時後折返,發現他仍維持原動作倒臥不起,上前查看才驚見其已無呼吸,嚇得趕緊報警,救護人員趕抵後則判定他已明顯死亡、並未就醫。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動手4人並將他們逮捕到案,犯嫌供稱,之所以會動手打人,是因為死者撿拾其回收物,雙方這才發生衝突,訊後被依殺害致死罪送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十大重案回顧2/三峽翁國小前爆衝釀3死 土城男當街狂砍妻和小姨子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四、2025年5月19日:三峽老翁北大國小前暴衝釀3死12傷2025年5月19日下午4時許,78歲的余文正駕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國光街與國成街口時,突因不明原因暴衝,當場撞上走在斑馬線上正在放學的學童。而余文正先是於該路口左轉時,擦撞分隔島隨後又倒車與後方車輛發生碰撞,但余文正並未下車查看,而是直接左轉駛入國成街中,再度擦撞路旁自行車騎士,隨後一路狂踩油門加速,直接撞上三峽國中放學經過正走在斑馬線上的學童、等紅燈騎士與其他用路人,釀成3死12傷慘案。而余姓老翁歷經12天搶救後,仍於5月31日清晨7時許宣告不治。 新北地檢署7月15日宣布偵結,經查確認余姓老翁於案發時車速一度高達時速104.6公里,就連在平面道路上行駛,平均時速都在80公里以上,全程無煞車動作,且老翁身體狀況正常、車輛也無異常,具有完整操控能力,被檢方認定余姓老翁有就算造成死傷也不以為意之心態,甚至對危險駕駛的行為結果也很清楚,認定其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嫌。但其因已身亡,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46歲的謝姓男子因家暴前科遭張姓妻子聲請保護令,2025年7月7日上午開車撞倒騎車的42歲的張姓妻子和33歲小姨,持刀對著2人猛砍。(圖/翻攝畫面)五、2025年7月7日:土城殺妻案46歲的謝姓男子因家暴前科遭張姓妻子聲請保護令,7月7日上午開完庭後,竟先是開車撞倒騎車的42歲的張姓妻子和33歲小姨,隨後持刀當場對著2人猛砍,造成2人當場死亡,而謝男則自行駕車逃往彰化後投案。謝男最終被依家庭暴力殺人罪嫌起訴,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據了解,謝男和妻子為朋友介紹認識,結縭11年、育有2女,謝男婚後住在女方家裡,但謝男平時工作就不穩定,更在2023年失業,家中經濟全靠妻子一人撐起,甚至還在網上到處找人約砲,夫妻多次爆發口角衝突,張女家人不斷勸她早點離開,讓謝男因此認為被妻子娘家看不起。 2025年5月17日,謝男與妻子在土城住處發生激烈爭吵,謝男直接出手痛毆妻子,造成妻子左眼角、左耳擦傷、瘀青,讓妻子報警聲請保護令,隨後分居。新北地方法院也在6月25日核發暫時保護令,不料謝男7月6日下午與妻子爆發嚴重衝突,讓妻子一氣之下直接報警,並將謝男依違反保護令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為當下雙方並無激烈爭吵,也未有暴力行為,將謝男請回。 7月7日上午,雙方就普通保護令核發一事前往新北地院家事庭開庭,張女的妹妹也陪同一起前往,過程中謝男開完庭後即先行離去,但其實際上卻先返回土城原住處,在張女習慣的路線上攔截張女,雙方再次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謝男一氣之下先是直接駕車撞倒2人,持主廚刀與短球棒下車朝張妹猛刺,接著對上前阻止的妻子頸部、左手與左胸狂刺7刀,再持棒球棒朝妻子頭部猛打,最終造成2人不幸不治。 谷姓女子於信義區擔任夜店女公關,結識擔任夜店安管的劉柏葳,劉不滿遭到分手,竟持刀朝谷女猛刺致死。(圖/合成圖/翻攝畫面)六、2025年7月30日:信義女公關遭前男友刺殺21歲男子劉柏葳因擔任夜店安管結識夜店女公關谷姓女子,但劉男因不滿遭谷姓女友分手,懷疑谷女不忠,一氣之下對谷女瘋狂掌摑,剪爛其私人用品與精品包包衣物,總價粗估150萬元以上,遭谷女報警提告傷害與毀損罪,同時聲請保護令。 2人分手後,劉柏葳多次於谷女住處與上班路線等圍堵,台北地方法院7月28日核發暫時保護令,29日將保護令寄至劉男住家。谷女29日也在社群貼出保護令與遭前男友剪爛的物品,痛罵劉男是恐怖情人,未料卻因此壓斷劉男的理智線。劉男30日晚間持彈簧刀於谷女上班必經之地下停車場堵人,一見谷女出現,劉男將谷女拖往樓梯間後,隨即持刀朝谷女頸部、腹部與背部狂砍至少30刀,導致谷女傷重不治。而劉男隨即開著租賃車離去,並換乘機車一路逃往宜蘭五結鄉的外公家,最終被警方逮獲。劉柏葳刺殺女友後遭移審,身形明顯胖了一圈。(圖/方萬民攝)
竹科高層魂斷豆子埔溪畔 吳旭智盯「綠燈早開」復活:優化交通保行安
新竹縣議員吳旭智今(16)日表示,近期竹北市豆子埔溪沿岸一場奪命車禍,反映出事發現場交通規畫問題叢生,已與相關單位現場會勘,改善刻不容緩,希望新的一年,不再有遺憾。2月初一場車禍奪走了一名60歲晨運竹科高管的生命。(圖/讀者提供)2月初一名60歲程姓竹科一家科技公司高階主管如常外出晨運時,竟在穿越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三路、勝利七街口時,不幸被左轉車輛撞擊魂斷斑馬線,儘管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肇事的55歲王姓肇事女子移送法辦,但地方直言根本有交通疏導問題而引發車禍奪命。地方人士透露,竹北市勝利七街原是雙向車道,但為了紓解東、西向交通壅塞,新竹縣從國道東側直到自強北路以西路段都改為與勝利八街配對單行道,不知怎地近日莊敬北路到自強北路這段交叉路口行穿線「行人早開綠燈」卻被取消,這斷了原本行人能比車子「早一點」綠燈先行的保護機制,讓路人行走斑馬線危險性陡增,程男冤魂恐拖不了關係。新竹縣議員吳旭智(圖)希望新的一年再無交通問題釀傷亡遺憾。(圖/翻攝自吳旭智臉書)身為竹北東區在地縣議員,吳旭智近日與竹縣警察局交通隊、交通處、竹北市公所及各級民代同框會勘研商後,立刻「行人早開綠燈」復活,目前已經完成設置,最基礎地確保車流與行人動線更安全。吳旭智進一步指出,像是黃軟管設置、行穿線後退、人行道轉角外推以及標線調整已交由竹北市公所研議,還有像是將號誌箱移至靠近河道側以避免屏蔽駕駛與行人視野等,都是著手優化的方向。他續指,雖然事故在白天發生,但豆子埔溪這段沿線晚間路口照明根本不足、視線也不佳,已請加強勝利七、八街沿線人行道路照明,希望能保護行人安全。吳旭智感性指出,感謝家屬將面對至親逝去的傷痛昇華為守護交通安全的一份心,持續守護在地交通安全,新的一年希望這樣的遺憾,「不要再發生在任何一個家庭身上。」
歐洲5國聯合聲明「普丁政敵納瓦尼死於毒殺」 俄羅斯否認
根據英國與多個歐洲盟國公布的調查結果,俄羅斯反對派領袖納瓦尼疑似遭一種源自箭毒蛙毒素的神經毒物殺害。事件距離納瓦尼於2024年2月16日在西伯利亞流放地監獄猝逝已滿兩年,英方指出,經對其遺體相關樣本進行分析後,發現名為Epibatidine的毒素。據《BBC》報導,英國外交大臣庫珀在慕尼黑安全會議上表示,「只有俄羅斯政府具備使用這種毒物的手段、動機與機會」。她指出,納瓦尼在俄羅斯服刑期間遭下毒,責任應由俄羅斯國家承擔。英國、瑞典、法國、德國與荷蘭隨後發布聯合聲明,強調這種致命毒素在納瓦尼服刑的西伯利亞監獄中被使用,並表示「沒有任何無辜解釋」能說明該毒素出現在其體內。聲明指出,Epibatidine天然存在於南美洲野外箭毒蛙體內,人工飼養的箭毒蛙並不會產生該毒素,且此物質並非俄羅斯本地自然存在。英國外交部已將此事通報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指控俄方涉嫌違反《化學武器公約》。英國首相施凱爾則讚揚納瓦尼「巨大的勇氣」,並表示將持續捍衛國家與價值觀,對抗來自俄羅斯與總統弗拉普丁的威脅。法國外交部長巴羅也向納瓦尼致敬,稱其因追求自由民主的俄羅斯而喪命。納瓦尼為反貪腐運動人士,長期批評克里姆林宮政策,被視為俄羅斯最具影響力的反對派人物。2020年他曾遭諾維喬克神經毒劑毒害,赴德國治療後返俄即被拘捕。2024年2月16日,47歲的納瓦尼在西伯利亞監獄內散步後突感不適,隨即昏倒,未再恢復意識。納瓦尼遺孀尤莉亞長期主張丈夫死於下毒。她表示,過去兩年歐洲實驗室對走私出境的生物樣本進行分析,證實其夫遭謀殺,並感謝歐洲國家揭露真相。對此,俄羅斯官方透過國營通訊社塔斯社回應,克里姆林宮發言人扎哈羅娃稱相關說法為「資訊戰」,意在轉移西方自身問題焦點。毒理學專家指出,Epibatidine效力約為嗎啡的200倍,透過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受體,可引發肌肉抽搐、癱瘓、癲癇發作、心跳減緩、呼吸衰竭,最終導致死亡。該神經毒素極為罕見,僅存在於特定野生蛙類體內,且須在特定飲食條件下才會生成,被形容為「極為罕見的下毒方式」。
老婦殺癱瘓兒獲特赦 律師提「2舊案」最終都入獄:唏噓啊
台北市一名80歲林劉老婦長年獨自照顧癱瘓在床、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2023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今年農曆年前核准特赦,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王至德提及過往2件類似的案例,並分享自身看法,直呼「唏噓啊」。林劉老婦的兒子在嬰兒時期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從此癱瘓在床,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法官在判決書上記錄:「長年臥床的被害人身形竟能與一般成年男子無異,衣著乾淨整潔,皮膚亦無褥瘡,可得見被告長年費心照料兒子」。然而,老婦在2023年4月確診新冠肺炎,自認身體不佳、年事已高,兒子病況也無起色,且她心臟裝有數根支架,又曾跌倒骨折,深感心力交瘁;5月12日就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時,將裝有1萬元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隨後摀住兒子口鼻致死。法官在判決書裡建請總統特赦,而賴總統目前也已頒布特赦案。針對此事,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老婦獲得特赦沒什麼爭議,但同時感嘆2020年時,一名79歲陳姓老翁同樣照顧患有先天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年,最終因不忍女兒受苦而結束其生命,雖然法院同樣判處2年6個月徒刑,但該案未獲得特赦機會。對於不同的結果,他直呼:「唏噓啊」。另外,王至德也提到1993年發生的「鄧如雯殺夫案」,他認為鄧女長期遭受丈夫家暴與性侵,甚至為了保護弟妹、小孩才選擇動手,是最應該得到特赦的人,但最後仍入獄服刑。他表示,鄧如雯的案子光是輕描淡寫列出其過往,都讓人覺得很窒息般可憐,但他至今仍不解這樣的案子,最後還是沒有得到特赦。
19歲女疑捲三角戀!情敵約見面「被當街開槍射臉」 子彈卡頭骨慘死
印度孟買近日驚傳一起情殺命案,一名19歲女子謝赫(Shifa Shaikh)被情敵約見面,兩人在大街上爆發爭執,情敵竟突然拿出手槍朝她臉上開槍,即使目擊者立刻將謝赫送醫,子彈卡在頭骨傷勢過重不治。警方表示,案件疑涉及複雜感情糾紛,短短12小時內便逮捕兩名涉案嫌犯,全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外媒《NDTV》報導,警方指出,死者為19歲少女謝赫,案發於當地時間10日下午,地點在孟買希瓦吉納加爾(Shivaji Nagar)福爾卡尼亞清真寺(FurqaniaMasjid)一帶。警方初步研判,事件起因於「三角戀情」引發的衝突。調查顯示,謝赫當日下午接到一名女子來電,相約見面後離開住處,雙方隨後在案發地點碰面。不料兩人談話過程中爆發激烈爭執,目擊者指出,一名女子直接拿出手槍朝謝赫臉部近距離開槍,周遭民眾都被嚇了一大跳,開槍女子逃跑後,他們迅速將中彈的謝赫送醫。不過,院方表示,傷者遭極近距離射擊,傷勢十分嚴重;初步消息指出,謝赫在送醫途中已無生命跡象,最終宣告不治。警方指出,子彈自謝赫臉頰射入並卡在顱骨內,造成致命傷勢。而警方根據案發後蒐集到的監視器畫面與相關線索展開追查,並在12小時內成功逮捕兩名嫌犯,包括一名25歲女子,警方認定她為主要嫌疑人,以及一名23歲男子,兩人皆被控涉入這起槍擊致死案件。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調查階段,正持續釐清三人之間的關係與犯案動機,同時追查槍枝來源及詳細犯案過程,同時強調會全力釐清案情,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台64線丟包案偵結!目睹「學霸倒地仍開走」 司機遺棄致死遭訴最重判無期
政治大學25歲温姓畢業生1月25日透過Bolt叫車平台,搭乘4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返家,卻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上被丟包,導致温男被4車輾過致死,新北地檢署13日偵結,依遺棄致死罪起訴林男,全案將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檢警調查,温男1月25日凌晨2時7分,搭乘林男駕駛的車輛,由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巷口,要返回新北市板橋區長江路住處,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台64線往板橋匝道時,温突然倒臥後座。檢方認為,林男對温有保護義務,明知他無力自救,仍基於遺棄之意,於凌晨2時19分,在台64線西向27.5公里處(往板橋方向)道路線與隔音處停下,打開駕駛座後座車門要求温男下車。而林男見温下車後倒臥車尾道路上,竟旋即駕車離去,導致温被行駛而來的4輛車輾過,因腦部碎裂傷、大量出血而死亡,全案於13日偵結,檢方依遺棄致死起訴林姓駕駛,將移審新北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林男最重則可處無期徒刑。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印度立百病毒現死亡案例! 女護理師染疫數週病逝
印度東部西孟加拉省(West Bengal)一名感染立百病毒(Nipah virus)的25歲女性醫護人員於近日不治身亡。當地衛生高層官員於12日證實,該名護理師因心臟驟停死亡。而這是印度這波立百病毒疫情中,第一個死亡病例。根據《路透社》報導,這名女子於2025年12月感染立百病毒,是該省兩名確診病例之一,先前在當地醫院接受治療,病況一度危急。西孟加拉省衛生秘書納拉揚斯瓦魯普尼甘(Narayan Swaroop Nigam)表示,該名情況危殆的女患者最終因心臟驟停離世。《印度新聞信託社》報導透露,該名護理師的病情1月底有好轉跡象,一度不需要倚賴呼吸器;但最終因多種併發症導致身體狀況惡化,於12日下午過世。印度不時通報零星立百病毒感染病例,其中南部喀拉拉省(Kerala)更被視為全球立百病毒高風險地區之一。上月印度證實相關感染案例後,泰國、新加坡及巴基斯坦等亞洲國家已加強機場篩檢措施。不過,世界衛生組織(WHO)當時表示,病毒進一步擴散的風險仍屬偏低。此外,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孟加拉今年1月亦有一名女性感染立百病毒後死亡。根據我國疾管署資料,立百病毒感染症為人畜共通傳染病,其自然宿主為果蝠(狐蝠屬),並可感染豬隻等中間宿主,再傳染給人類。傳播途徑主要分為動物傳人、食物傳播以及有限的人傳人三類,包含直接接觸病豬、食用受果蝠(狐蝠屬)尿液或唾液污染的食品等,或經由密切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呼吸道分泌物造成感染。臨床症狀表現廣泛,包括無症狀感染、急性呼吸道症狀到致命性腦炎均可能發生。疾管署說明,目前尚無核准之治療藥物或疫苗,WHO資料顯示致死率約40%至75%,並WHO評估孟加拉、印度及鄰近地區仍有持續發生風險,不過全球風險仍屬低度。疾管署指出,現行已將立百病毒感染症列為法定傳染病之國家包含日本、新加坡、南韓、泰國及印度等國,我國踐行預告程序後,預計於3月中正式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醫師如發現符合通報定義之疑似個案,應於24小時內於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通報與採檢送驗,並將病人留置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醫療機構人員照護疑似或感染立百病毒的病人時,建議依醫療照護處置項目,採取標準防護措施、接觸傳染、飛沫傳染及空氣傳染防護措施。
曾獲總統接見!「技能奧運」國手車禍亡 雙胞胎兄弟一死一重傷
台中市烏日區11日發生死亡車禍,一起驚悚奪命車禍,就讀勤益科技大學的23歲蘇姓雙胞胎兄弟,雙載行經溪南橋時遭預拌混凝土車輾壓,哥哥當場身亡,弟弟則重傷仍在搶救中,而死者曾代表台灣到法國里昂參加有「技能界奧運」之稱的「國際技能競賽」,並在「CNC銑床」奪獎,更因此得到賴清德總統接見,沒想到如今命喪輪下,確切車禍原因則仍須釐清。11日下午1時許,蘇家三兄弟分騎2台機車行經溪南橋,雙胞胎雙載,大哥則是在後方跟隨,而40歲蔡姓男子駕駛預拌混凝土車經過,疑似右轉未打方向燈而撞上雙載兄弟,2人被捲入車底,死者頭顱破裂、當場身亡,弟弟則是下半身嚴重受創,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救治中。而死者與弟弟都是勤益科大學生,2人是機械工廠二代,在父親的培養下表現優異,平時會在父親的工廠實習,假日則返校精進學業,死者還曾代表台灣遠赴法國,參加被譽為「技能界奧運」的國際技能競賽,在強手環伺的「CNC銑床」職類中,憑藉精湛技術與過人毅力奪下獎項。載譽歸國後,死者更受到賴清德親自接見,當時他笑容滿面、興奮不已,還拿起手機跟總統自拍,俏皮畫面更登上賴清德的粉絲專頁,沒想到如今命喪輪下,讓家屬悲慟不已,駕駛則已被逮捕,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
女毒蟲撞死所長一審判死 土城警法庭外聲援:正義終獲彰顯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土城警分局則沉痛發聲,強調正義終獲彰顯,對判決結果深表支持。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11日被新北地院判處死刑。土城警分局表示,司法宣判結果出爐代表正義終獲彰顯、正義不負使命,對於判決結果深表支持,也對長期配合調查、勇敢面對司法程序的所長家屬表達最高敬意,對於警察未來的執法獲得保障,公權力不容挑戰。土城警分局強調,法律是守護社會的最後防線。本案自偵辦以來,新北警始終秉持「執法不退縮、關懷無間斷的精神,不僅在調查上全力以赴,更在後續程序中全程陪伴家屬,提供必要的心靈支持。我們深知,警察的職責不僅在於破案,更在於守護民眾的安全感,成為家屬在黑暗中最堅實的後盾。土城警分局表示,這份判決是對專業執法的肯定,也是對社會公義的交代,警方將持續貫徹執法使命,守護轄區安定,確保正義不因時空流逝而缺席。我們承諾,將永遠站與被害人身邊,共同守護這片土地的溫暖與平安。
女毒蟲撞死所長遭判死刑 時任分局長法庭外哽咽:他是一輩子的家人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時任土城警分局前分局長、現新店分局長陳建龍在法庭外哽咽表示,劉宗鑫是他一輩子要守護的家人,將義無反顧扛起照顧其家人的責任。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劉家人在庭審時強烈要求兇手死刑,更當庭向法官下跪,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判處陳嘉瑩死刑,劉父聽完判決後帶著家人3鞠躬致謝,稱「正義不會遲到」,並強調「殺了人就是要償命」。陳建龍在庭外受訪時表示,對判決結果尊重司法,還是會持續陪伴家屬,面對未來的日子與審理程序,會「一起走過、一起度過」,這也是不變的責任和義務,並強調劉宗鑫是他一輩子要守護的家人,警察團隊會永遠都在,會義無反顧扛起照顧劉宗鑫家人的責任。陳建龍也提到,在此案發生後,政府與警政署更新警政裝備永不停歇,對於未來科技犯罪和突發狀況,也會配合常訓,強化反應能力並應對任何狀況,以確保安全。
撞死所長一審遭判死刑 「不認罪」女毒蟲聽判決腿軟嚇癱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陳女在庭審時拒絕認罪,稱劉宗鑫「硬要找她麻煩」,而她原本站著聽判決時,聽到死刑時腿軟跌坐在椅子上,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陳嘉瑩出庭時拒絕認罪,還曾向家屬稱「因為他(劉宗鑫)硬要找我麻煩,不想被冤枉」,劉宗鑫父親在庭審期間表示自己一分錢都不要,只希望兇手死刑,11日上午還帶著一家人在庭上下跪,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則在11日判處陳嘉瑩死刑。陳嘉瑩原本是站著聆聽判決,聽聞死刑2字時渾身無力,癱軟跌坐回椅子上,現已被發還看守所,全案仍可上訴。
全家下跪求女毒蟲死刑如願 殉職所長父三鞠躬感謝:正義不會遲到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新北地院11日作出判決,一審判陳嘉瑩死刑,劉父聽完判決後帶著家人3鞠躬致謝,稱「正義不會遲到」,並強調「殺了人就是要償命」。檢警調查,陳嘉瑩當日違停新北地檢署附近遭劉宗鑫盤查,陳女因持有毒品心虛,害怕身上的喪屍菸彈露餡而衝撞劉員,將其拖行300公尺,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陳嘉瑩則被依殺人等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審,6日起連續多日開庭,並於11日判處陳嘉瑩死刑。而劉宗鑫父親、母親和妻子11日上午在法庭上下跪,懇請國民法官合議庭判出兇手極刑如願,劉父在法庭外受訪時連連致謝,感謝大眾對此案的關心與關懷,讓他感到非常溫暖,並表示「台灣司法是有正義的,是站在被害家屬這一方的,正義不會遲到,非常感謝今天的判決能如我所願,你今天做出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殺了人當然就是要償命」。陪同家屬聆聽判決的生命權平等協會理事長林志豪,也感謝國民法官合議庭和審判場,傾聽社會大眾和警察同仁心聲,立下判決典範,並感謝新北地檢署公訴團隊,讓被害人得到遲來的正義與公道,同時感謝警政署副署長廖訓誠等長官支持。
快訊/所長全家人下跪求極刑 女毒蟲拖行害命一審判死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遭女毒蟲陳嘉瑩拖行致死,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劉父、劉母和劉妻11日在法庭下跪,祈求陳女死刑,新北地院稍早做出一審判決,判處陳嘉瑩死刑。
知名鹽酥鴨老闆開賓士酒駕撞死23歲女清潔隊員 酒測值高達0.95遭起訴
台南知名鹽酥鴨店48歲鄭姓老闆,2025年12月16日酒後開車,駕駛賓士車撞上(16)日酒駕高速撞上正執行作業的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導致陳女當場死亡,而鄭男酒測值高達0.95毫克,台南地檢署11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據了解,鄭男在案發前一天晚上與朋友聚餐後又到酒吧續攤,直到天亮才返家,他上午8時許駕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追撞正在執行收運作業的垃圾車,陳女被夾在2車間遭受重擊,導致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及多重性外傷而當場死亡。鄭男則因車禍而受困車內、僅受輕傷,警方到場後對他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將他依公共危險和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台南地檢署11日偵結,認定被告涉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嫌,依法向台南地院提起公訴,檢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瞬間奪走他人性命,對家庭與社會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對於酒駕致死案件,檢察機關將秉持從嚴、從速原則依法究責,絕不寬貸,以維護公共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