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
」 警方 違規 罰單 台中 駕駛![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75/396675/sm-a4d42ce9f6ee5e55a8c1d34a68bc5c59.jpg)
因應大罷免潮 民進黨不忍了!下周成立專案律師團
因應大罷免潮,民進黨中央針對被惡意攻擊及通過第一階段的立委,下週黨中央將更具體成立專案律師團,接受各界對國民黨惡罷違法亂紀行為之舉發及法律反制,不容民主受到危害。此外,何強調,除了反制惡罷外,對於國民黨惡刪總預算,導致民生經濟、國防外交、全民福祉、國家運作受到嚴重傷害。民進黨也不會坐視,將會訴諸民眾了解,讓民意檢驗國民黨為一黨之私,紊亂國家的逆行。民進黨周三中常會,也在藍營罷免名單內的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中為第一階段被罷的13名綠委請命,她在會中提出兩點,面對被藍營鎖定抹黑、攻擊的綠委,還有藍營造假的的連署資料,引發的法律面問題,黨中央要予以協助及攻防;黨內人士表示,黨中央會全力配合並執行。對於民進黨中何時啟動協防黨籍立委機制?民進黨副祕書長何博文表示,黨中央在國民黨主導惡罷的第一時間,就立刻動員組織部同仁,ㄧ一致電遭惡霸或遭嗆聲惡罷的黨籍同志。除表達黨主席賴清德誠摯的關心外,也具體詢問這些立委的想法。何博文說,大多數從政同志均表達,因國民黨發起的惡罷綠委行動與公民自主團體罷免藍委不同,層次高度落差太大,所以傾向冷處理,避免落入國民黨藍綠惡鬥的圈套,反削弱公民社會力量。何博文指出,藍營立委遭到罷免,全是因在立院強行通過毀憲亂政惡法,同時惡刪總預算導致民意激烈反彈,排山倒海般的公民力量自主發動罷免,現已如野火般擴散。這和綠委明顯是遭到國民黨黨公職主導運作,不問是非,只問藍綠政治立場的報復性惡罷不同,格局宛如天地之隔。他表示,黨中央針對從政同志遭報復性惡罷,會具體提供法律後援,同時若有地方壓力,也歡迎隨時來黨中央召開記者會發聲,黨一定做從政同志最強後盾。何博文指出,下週黨中央將更具體成立專案律師團,接受各界對國民黨惡罷違法亂紀行為之舉發及法律反制,不容民主受到危害。何博文指出,面對國民黨恣意妄為損害國家利益,民進黨身為一個穩健的執政黨,會沉穩、有次序、有節奏的因應藍營刻意製造的政治亂象,並成為公民社會最強有力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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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6000人二度連署要求放寬嚴重超速時速 交通部回應了
交通部2023年修法《道交條例》,將嚴重超速由超過最高時速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最高可處3.6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當年逾5千人連署要求恢復舊制,交通部考量用路安全不採納。時隔1年多,民眾組成自救會再次連署,逾6400人附議等待正式回應。但交通部初步表示,基於交通安全考量,目前沒看到可調整的相關考量。超速40速限扣牌自救會去年底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獲6451人附議。自救會主張,扣牌半年不能開車對百姓來說,生活影響大,不該一昧降低速限、提高罰款及吊銷牌照,訴求放寬新法條例,恢復舊制的60公里速限,並在道路速限合理前取消超速扣牌,應讓一般交通族群民眾共投,決定道路速限和相關交通議題等,要求全面檢討道路速限。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訴求恢復嚴重超速舊制60公里。(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警政署統計,2023年修法後,同年警察機關取締違反車速超過規定最高速度共5萬7056件,與2022年的1萬5300件相比,增加4萬1756件,增幅272.92%。另觀察當年國道交通違規數量第二名就是嚴重超速,有5萬4553件,占比35.6%。雖去年數據未出爐,不過檢視去年1至10月各警察機關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共1249萬8479件,其中以違規停車312萬7911件最多,「超出速限40公里以下」有234萬4078件次之。自前6月30日起,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速限40公里即屬嚴重超速,以危險駕車處罰,危險駕車則包含蛇行、嚴重超速、迫近驟然變換車道、驟然減速煞車及二輛以上競駛等,去年1至10月間,警方就舉發了7萬2981件。交通部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機制,須於2月26日前正式回應說明。不過,交通部初步表示,前年修正《道交條例》下修嚴重超速規定,有其道路交通安全考量,也是經過立院三讀通過的法令,用路人速度管理至關重要,各界都認為在高速行駛下,若發生事故,傷害程度會非常嚴重,且時下道安仍在逐步改善,對於自救會訴求「目前沒看到可以調整的相關考量」。此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月審查偽造車牌罰則加重修正草案時,藍綠多位立委皆提出,嚴重超速60下調至40公里後,與國內假車牌暴增時間點相近,籲研究修法後相關影響。立委魯明哲指出,為何去年度偽造車牌特別多,可能與嚴重超速下修至40公里而被吊扣牌照有關,且據統計,因超速40公里被查獲有6.5萬件,最終吊扣僅4.3萬件,另外2.2萬人成功「逃脫」的主要理由為何,交通部應說明,否則應整體檢討。立委林俊憲提到,注意到一個關聯性,使用假車牌大增的時間點,與嚴重超速下調至40公里為同一時間,對於速限合理性已討論多次,但有些道路速限實在不合理,若因此吊牌,恐致很多人去買假車牌。立委許智傑也說,嚴重超速40公里被吊扣牌照數量多,交通部是否應研究包括車速、吊扣及變造等影響,針對環環相扣的問題做統一的考量;立委陳素月建議,下調至40公里後,嚴重超速而被吊扣的數量增加,是否與假車牌有相關性,請交通部評估法律修正施行後影響,作為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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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批市府道路設計不良害「整車起飛」 貼影片反遭打臉:路口不減速?
減速丘的作用為了強制使行過的車輛減速,通常是黃色黑色的橡膠所製成,但你有看過跟道路一樣顏色的減速坡嗎?一名網友近日開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中福街時,一處路口有減速坡,但顏色與一般道路相同,讓駕駛沒有察覺,經過時車輛直接飛起來,氣罵這種道路設計「真的很白痴」。最常見的減速丘為黃黑色相間橡膠墊。(示意圖/詹江村臉書)一名網友昨(14)日在「爆料公社公開版」貼出一段行車記錄器影片,可見他開車行經一處路口時,車輛短暫飛起來,嚇得他氣罵:「哪有人人工減速坡跟路面一樣顏色,我時速32公里直接飛起來,如果是一般轎車下巴肯定爛掉!」怒批桃園市政府設想不夠周全。影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出事再國賠求償,反正現在馬路都亂做亂畫,一堆不合理的設置。啥年代了還用減速丘。」、「肯定會有機車雷殘」、「誰跟你說那是減速坡,那是人工陷阱」、「那個地方是通學巷,你太快了」、「就是故意用來陰那些道路口不減速的白痴用的啊。」也有人指出,地面上清楚寫著限速30,指責原PO超速在先,且畫面中轎車也未有減速意思,「我很好奇地上寫了『慢』字,你開這麼快飛起來剛好」、「行經路口減速拿到駕照腦就還給監理單位了是吧」、「該路段的地面有標示,時速限制30公里,開32公里,是在自我舉發超速嗎」、「是巷口,且有慢字,為何你能速度不減,直接過去」、「看到不減速的汽車吃鱉就是爽」、「沒有這個的話,是不是連停都沒打算停就直接轉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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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19歲無照男駕車連撞8車 辯稱貧血昏眩
新北市19歲董姓男子昨(11日)晚8時許無照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永和區保平路時,突然衝撞前車,再波及路邊停放的6輛機車、1輛汽車。永和警分局員警到場,董男向警聲稱因身體不適導致肇事,警方依法扣車舉發,並調查肇事原因。董姓男子無照駕駛,連續衝撞8輛汽機車。(圖/警方提供)董姓男子無照駕駛,連續衝撞8輛汽機車。(圖/警方提供)董姓男子無照駕駛,連續衝撞8輛汽機車。(圖/警方提供)據了解,董男昨晚駕駛自小客車沿保平路往中和方向行駛,突然追撞前方呂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再擦撞路旁停放的6輛機車、1輛汽車,現場一片狼藉。警方到場後,董男聲稱因突然貧血昏眩,無法控制車輛,導致追撞。警方對董男執行酒測,酒測值為0,無辜遭追撞的呂男因事出突然導致心悸,隨後自行前往就醫。警方經查董男為無照駕駛,當場依違反《道交條例》扣車舉發,另對事故現場依規定測繪、照相及調閱監視器,釐清肇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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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踢罰單!台北機車騎士違規紅燈奪單襲警 釀2名員警受傷被逮捕
台北市大安區6日發生一起激烈的襲警事件,1名40歲的江姓男子因為違規紅燈迴轉被警方攔停並開單舉發,然而其卻在不滿的情緒下強行奪走罰單,並撕毀罰單後動手襲警,導致2名員警受傷,最終在現場被當場逮捕,該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並再次提醒民眾不應以身試法,妨礙警方執法。根據台北市警方的報告,事件發生在6日晚上7點多,當時敦化南路派出所的員警在忠孝東路4段一帶執行巡邏勤務,並見江姓男子違規在紅燈時迴轉,於是上前將其攔停並依法開單處罰,未曾料到,江男在員警向其說明罰單內容時,竟然情緒失控,強行奪走罰單並將其撕毀,還出手攻擊員警,造成2名員警手部受傷。江男的行為不僅損害警員的身體,還損壞警方執行公務所需的藍牙印表機,警方當場以《妨害公務》和《傷害罪》名將江男逮捕,並將此案件移交台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強烈譴責江男的暴力行為,並重申警方執行公務時的合法權利,絕不容許任何人藉著暴力或不當行為來干擾執法過程,大安分局呼籲民眾,無論情況如何,應冷靜配合警方的執法工作,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一時情緒衝動而做出錯誤行為,造成不必要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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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停遭罰2.4萬元 基隆警用錯法條函請撤單
基隆市1名張姓男子去年12月在中正區正義路臨時停車讓家人下車遭檢舉,基市警二分局員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2.4萬元,張男向議員陳情指警方引用錯誤法條,警方11日承認援用法條違誤,函請監理單位撤銷罰單。張男表示,他去年12月22日中午時在正義路臨停讓家人下車,遭到民眾檢舉,讓他收到1張紅單,原想自認違規乖乖繳罰單就好,到仔細一看發現警方竟依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開罰他2.4萬元。張男不滿指出,他當天臨時停車地點就在自家隔壁,因為家人要下車,當然會臨時停車,但他當時人在車上且踩著煞車,卻遭人檢舉實在很無奈。他強調,因為是違規停車,當然接受被告發開罰,但警方一口氣開罰2.4萬元,實在不符合「比例原則」,質疑警方引用錯誤法條。他並指出,勞保局基隆辦事處也在正義路上,許多人都會臨停或上、下車洽公,罰這麼重不合情理。無黨籍基隆市議員呂美玲表示,因基隆市開發較早,不少道路的路幅不寬,加上正義路沿線有許多「老人社區」,違停確實較常見,只是一口氣開罰2.4萬元還要吊扣駕照,明顯是輕罪重罰,不符合常理。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第五組組長劉逸群表示,經重新檢視民眾提供的影像,承辦員警確實有違誤之處,違規事實應屬道交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後續會函請監理機關撤銷原舉發單,並加強員警交通違規舉發要件及審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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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禮讓行人挨罰6千 駕駛喊冤「迴轉到一半綠燈」
一名駕駛小智(化名)去年1月間行經台北市金山南路2段一處路口,迴轉時遇到紅燈轉成綠燈,見行人開始通行,他選擇繼續完成迴轉,卻因未禮讓行人,遭警方開罰6000元。小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定他確實違規,裁定駁回,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智去年1月間開車經過台北市金山南路2段一處路口,當時迴轉到一半紅綠燈轉為綠燈,路口已經有行人開始過馬路,但小智仍繼續迴轉,沒有停車禮讓,遭警方當場舉發,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小智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他表示,當時他的車子已經在行人穿越道上,如果停下禮讓,會影響到後方的車輛行駛,而且他不想妨礙行人通行,不得已才繼續完成迴轉。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則認為,小智的行為是為了搶快闖紅燈迴轉,即便他強調並非故意違規,也難以認定沒有過失,因此警方依法開罰並無不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閱採證光碟影片發現,小智車輛迴轉時,已經有2名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車輛與行人距離不到3公尺,依法應停下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但小智還是選擇繼續迴轉。法官表示,此舉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行經斑馬線時,應有「行人優先」的觀念,確保行人能安全穿越馬路,最終裁定駁回小智的訴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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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文字D入戲太深!高雄轎車凌晨「甩尾」擾民 駕駛辯:外出試胎
高雄市前鎮民4日凌晨2時許驚傳噪音擾民事件,1名42歲王男在社區開車繞圈,甚至在路中央甩尾數次,導致發出的煞車聲響擾人清夢,甚至長達10多分鐘,氣得附近住戶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迅速尋獲肇事車輛,王男遭逮後竟辯稱是在「外出試胎」,後續仍被警方依法移送偵辦。據了解,王男大半夜不睡覺,竟駕駛白色轎車在民裕街與鄭和南路口甩尾試胎,導致住宅區的民眾因巨大聲響從睡夢中驚醒,且煞車聲響前後維持10多分鐘,王男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危把馬路當自家的,此舉不僅危險又擾民,住戶不堪其擾,憤而通報警方前來處理。民眾指出,王男凌晨開車甩尾的行為已不是第1次,且他都固定犯行在半夜2至3點左右,由於該社區屬於寧靜住宅區域,他的危險行徑若有人恰巧外出碰上,恐將被挨撞造成傷亡,當地里長也表示,聽說王男情緒不佳才三不五時擾民發洩,幸好未波及無辜人車,否則就不是簡單1句道歉能解決。警方表示,前鎮分局4日凌晨2時許獲報,民裕街與鄭和南路口有轎車發出噪音擾民,警方受立後迅速調閱監視器釐清過程,竟發現王男駕車跨越雙黃線後,不僅繞行社區,甚至還甩尾並迅速轉2圈駛入來車車道,柏油路上好幾處也都留下清晰的胎痕,且過程中發出的刺耳聲響也妨害當地住戶安寧。警方說明,事後警方在沱江街尋獲肇事車輛,目前已通知王男到案說明,他雖然坦承犯行,但卻辯稱是在外出試胎,事後警方依涉犯《公共危險罪》法移送偵辦,同時將製單舉發,所幸事發時無人經過,否則恐不堪設想,後續他也將承擔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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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老爸修手機!他驚見「海量兒童色情片」崩潰了:最小只有5歲
意外得知父母的犯罪惡行,你會勇敢揭發還是佯裝不知情?美國佛州一名30歲男子傑瑞德(Jared)某天在幫老爸修手機時,竟發現手機裡收藏大量「未成年不雅片」,最小受害者甚至只有5歲,讓他無法接受,最終決定讓父親接受法律的制裁。綜合《紐約郵報》、《每日郵報》等外媒報導,傑瑞德的63歲父親福林(Gene Follin)因Gmail帳戶出現異常,於去年9月間將手機交給兒子檢查,怎料傑瑞德卻驚見,父親持有近千個兒童色情照片及影像。儘管傑瑞德得知真相後備感震驚,內心也煎熬不已,但他最終仍決定大義滅親,舉發父親的非法犯罪,經警方獲報展開調查,發現福林不僅留存多達952個未成年性影像內容,令人髮指的是,受害女童的年齡僅介於5至8歲。警方日前完成蒐證後,火速將福林逮捕歸案,並以涉犯20項重罪將他起訴,且每項罪名最重可判處15年的徒刑,意味著福林恐面臨最高300年的監禁,在支付完10萬美元(約台幣328萬元)的保釋金後,他近日已成功交保,目前該案仍在持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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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忙掃街宣傳小巴竟違停路中央 服務處致歉:主動舉發並繳罰款
爭取民進黨內高雄市長初選提名的立委林岱樺,1日在高雄市苓雅區武廟拜廟掃街,遭民眾向媒體爆料她的團隊一部賓士小巴在路中央違規停車,從車中拿出競選文宣去發放。影片曝光後引起熱議,林岱樺服務處回應,該車是支持者的車輛,服務處將主動舉發違停,並繳交罰款,對民眾帶來不便表示歉意及檢討改善掃街拜票的流程。媒體接獲民眾爆料指出,1日中午林岱樺的宣傳物資車開到武廟前路口違停,林岱樺團隊人員從車上拿出競選文宣等工具,在武廟廟埕及周圍市場發放給民眾。爆料指出,林岱樺團隊的賓士小巴違停處有許多家長帶著小孩出沒,有安全顧慮,現場有民眾直言「停在路中央,太狂了」,因現場人潮太多,交通警察趕緊協助指揮交通並趕車及疏導行人,林岱樺團隊才把車子開走。林岱樺服務處回應,在掃街的過程中,對感謝民眾熱情的回應,對於過程中帶給攤商及民眾的不便,表達歉意,「我們會檢討活動流程,立刻改善,負責到底,絕對沒有任何藉口」。林岱樺為爭取民進黨內高雄市長初選提名,拜廟掃街動作不斷,大量發放文宣品。(圖/林岱樺服務處提供)對違規停車的賓士小巴,林岱樺服務處表示,這是支持者提供的車輛,「關於支持者違規停車一事,岱樺服務處將主動舉發、依規定自繳罰款。這是對自我要求的態度:有錯就改、勇敢承擔、絕不推諉」。服務處也對拜年掃街的規劃不周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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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攤商曬一整排「吉伊卡哇」周邊 全未授權慘遭送辦
人氣角色「吉伊卡哇」現身高雄港灣,每天吸引大批民眾朝聖,各界搶攻萌商機,卻有非法廠商在路旁違規擺攤販售未授權的吉伊卡哇周邊商品,遭高雄鹽埕分局專案小組查處,最高可處2400元罰鍰,另針對違反著作權法,攤商69歲林姓男子也被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有廠商違規擺攤販售未授權的吉伊卡哇周邊商品,遭警方專案小組查處。(圖/高雄鹽埕分局提供)高雄鹽埕分局表示,「吉伊卡哇」代理商向警方舉報疑似有攤商,涉嫌違規設攤且陳列販售未授權「吉伊卡哇」周邊商品。因此組成專案小組,配合高雄市政府觀光局、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管理人員及「吉伊卡哇」代理商進行查處。專案小組1月27日下午4時49分許,巡經英雄路、海邊路口時,發現69歲林男於海邊路旁違規擺攤,經上前盤查,確認林男陳列販售「吉伊卡哇」周邊商品無官方合法授權。警方指出,針對林男違規擺攤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得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現場製單舉發。另林男未取得授權陳列販售周邊商品行為,違反著作權法,經「吉伊卡哇」代理商指認後,林男詢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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鷗翼門沒關緊!大貨車左彎「五金零件灑滿地」 駕駛慘吞罰單
苗栗市20日上午11時許驚見五金零件散落滿地,1名42歲賴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行駛途中,因側面的鷗翼門未妥善關閉,導致轉彎時車上裝載的零件遍佈車道,造成交通一度受阻,賴男見狀趕緊下車撿拾,耗費2小時才將現場清理完畢,後續也被警方依法製單舉發。據了解,賴男駕駛載運機械五金零件的大貨車,沿台72線東西向快速道路進入市區後,在經過經國路與玉清路的十字路口時,因車身側邊的鷗翼門門鎖未栓緊,導致該車在左轉南下經國路時,有大量的五金零件順著慣性往右偏移,緊接著當場噴出散落滿地,幸虧未波及無辜人車。警方表示,苗栗警分局20日上午11時許獲報,經國路與玉清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大貨車停在外線車道,駕駛賴男及助手正徒手撿拾散落車道的零件,警方隨即協助擺設交通錐並管制往來車流,直到下午1時許才恢復正常通車。警方說明,後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呼籲民眾載運貨物時務必捆綁牢固,並注意是否有緊閉門鎖,藉此防止物品掉落阻礙交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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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醉男酒駕狂揮刀!他蹲路邊修機車衰遭砍 下場出爐
北市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去年7月接獲一起報案,有民眾指出大度路三段一帶有人持刀砍人。警方獲報到場後,也立即將39歲的黃姓男子壓制在地,並將受傷的21歲曾姓男子緊急送醫。法院一審審理後,士林地院也判其有期徒刑5月。據了解,21歲的曾姓男子去年7月於路邊和友人在路旁修理機車時,卻突然遭到39歲騎車經過的黃姓男子莫名破口大罵,隨後黃男更拿著水果刀返回現場,朝曾男身上拼命揮舞,造成曾男身上有多處撕裂傷,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警方到場後也火速將持刀的黃姓男子制伏在地,並發現其身上有濃濃酒味,酒測值0.20mg/l,當場依法製單舉發酒駕並予以扣車;另全案詢後依傷害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北投分局呼籲,對於不法暴力犯罪,警方絕不寬容,必將強勢執法、查緝送辦,以維護轄區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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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聚眾擾鄰!飆車蛇行樣樣來 新莊警依法開罰
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五工二路以及五工三路20日凌晨4時許發生聚眾飆車案件,警方獲報後調派多名警力到場處理,於現場發現20多輛機車聚集,不只危險駕駛甚至還有車輛未懸掛車牌,警方也加強執法力道,全部依法開罰。警方獲報後調派五工、頭前所、昌平所及中港所等快打警力共9名,於現場發現3至4輛普重機車遮蔽車牌,部分車輛則來回在五工三路來回騎乘,警方對現場包括圍觀群眾共16名進行盤查,並針對併排停車開罰。待人潮散去後警方於現場守望,另外有3至4輛車未依規定掛牌、遮牌,沒戴安全帽,且出現蛇行等情事,警方積極釐清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身分,違規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未懸掛車牌)、13條(遮蔽車牌)、31條6項(未戴安全帽)、43條(危險駕駛)舉發,另如涉及刑法公共危險部分將依法偵辦移送。新莊分局呼籲,汽、機車於行駛時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並勿改裝車體及進行危險駕駛行為,如有不法,警方絕對嚴正執法,強力打擊違法行為,以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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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時捷女國道拋錨拒拖吊!堅持等送油僵持1小時 冒名簽罰單遭判刑
羅姓女子於2024年5月12日晚間9時47分,駕駛保時捷行經國道1號湖口段時,因油料耗盡拋錨在中線車道,造成後方車流嚴重回堵,國道警方趕赴現場,要求羅女配合拖吊,避免危險及擴大塞車狀況,羅女以擔心拖吊會損壞愛車為由拒絕配合,堅持等待親友送油,雙方僵持長達1小時12分,現場交通幾乎癱瘓。期間,警方依法開單舉發,但羅女竟冒用胞妹的身分簽收罰單,以規避責任,直至親友送油到場後,羅女加油離去,警方事後調查發現其冒用他人名義,依《偽造文書罪》將其移送新竹地檢署。羅女辯稱,當時警方允許其等候親友送油,並指控拖吊業者起價,聲稱一時緊張才冒用胞妹身分,但檢方調查認為,羅女自身疏失導致車輛拋錨,卻不積極處理,將個人利益置於公眾安全之上,造成其他用路人重大不便,且冒用胞妹身分簽罰單,意圖逃避行政處罰,顯示其法紀觀念薄弱,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羅女未擺放警示標誌,拒絕配合拖吊,對公眾交通安全造成高度風險,另冒用胞妹身分,更加重其違法行為,法官依《公共危險罪》 及《偽造文書罪》判處羅女有期徒刑6個月,凸顯拋錨事故的嚴重性及其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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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婦過行穿線突爆衝闖紅燈 遭騎士擊落骨折送醫
新北市新莊區14日晚間8時30分發生碰撞車禍,65歲黃姓婦人行經思源路、頭前路行穿線時,見燈號轉紅竟爆衝搶快通過,後方60歲胡姓女騎士閃避不及直接撞上,造成黃女腿部骨折,胡女則全身擦挫傷送醫,警方也針對黃女違規行為依法開罰。黃女原本慢步走在行穿線上,到中間分隔島時疑似見到交通號誌轉為紅燈,竟搶快加速通過斑馬線,遭行駛思源路慢車道直行往五股方的胡女攔腰撞上,整個人噴飛到路旁。新莊警分局獲報後調派交通分隊及頭前所警力到場處理,現場調查、勘驗並進行測繪紀錄,胡女經酒測後數值為0,四肢擦挫傷自行就醫,黃女腳骨折送台北榮總醫院,係犯行為已違法,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款舉發,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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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牌猖獗!立法院初審通過 偽造車牌擬重罰7.2萬
假車牌猖獗,警政署統計去年舉發高達1327件,較前年增逾4倍,為此立法院15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初審通過提高偽造車牌罰鍰上限並加倍處罰,最高重罰7.2萬元,增訂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併罰3.6萬元,另偽變造他車車牌、致人傷亡或偽造累犯更將沒入車輛銷毀或拍賣,有望今年上路。交通部去年預告修法偽變造車牌罰則,昨審查會中多位立委提案應再拉高罰鍰,提案上限自3.6萬至10萬元不等,有立委認為應提高下限加強嚇阻,並研議沒入車輛適法性與比例原則。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指出,提高罰鍰有共識,應沒入車輛實際遏止,但對移置保管或沒入車輛皆應明確討論;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車輛是否沒入建議考慮法規中比例原則,若租或借用,恐錯殺無辜。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道交條例》第12條涵蓋汽機車、大型車與拼裝車等,若調下限恐牽涉其他樣態,建議調上限並明訂最高罰,現行就有沒入處罰,適法性沒問題,且租賃或出借都很好舉證。經協調,初審修正部分條文通過,未領牌照行駛、吊扣牌照時行駛、未掛車牌、牌照遺失未補發仍行駛、報廢車上路等皆罰最高3.6萬元,使用偽變造或矇領車牌依最高額加倍處罰7.2萬元,另偽變造他人車牌、致人傷亡或10年內累犯將沒入車輛銷毀或拍賣,並增訂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併罰3.6萬元,此案後續送院會討論,估下個會期通過,可望今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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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車牌趴趴走!年揪1327件 修法初審「加倍重罰7.2萬」估今年上路
假車牌猖獗,警政署統計去年舉發偽造車牌高達1327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修正草案,經協商初審通過偽變造車牌提高罰鍰上限並加倍處罰,最高重罰7.2萬元,並增訂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併罰3.6萬元。另偽變造車牌、肇事致人傷亡及10年內累犯3樣態將沒入車輛拍賣或銷毀。後續送院會討論,估今年上路。全台偽造車牌數量增加,據統計,2021年95件、2022年169件、2023年251件,近年平均每年171件、每月14件,去年暴增至1271件。交通部去年預告修正道交條例中針對偽造車牌相關條文,原規畫修法內容包括「違反號牌使用規定,現行最高罰鍰1萬800元,比照危險駕駛修正提高至3.6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增訂「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者直接沒入車輛」,沒入後將銷毀,另增訂「併罰非汽車所有人的汽車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處以相同處罰」。今在交委會中多位立委皆提案再提高罰鍰,提案罰鍰上限自3.6萬至10萬元不等,有立委也認為應提高罰鍰下限,可提高嚇阻作用,不少立委也提及,應研議沒入車輛適法性及比例原則等。立委黃健豪表示,原版罰鍰無嚇阻能力,對提高罰鍰已有共識,應沒入車輛才有實際嚇阻力,但針對移置保管或沒入車輛,都應明確討論;立委羅廷瑋說,這次修正案中,沒入車輛是重點,若不能沒入,還能再讓當事人駕駛,提高罰鍰也沒用,交通部有無窒礙難行處,以利訂定更嚴格法案。立委林俊憲提到,依目前處罰條例,對於車輛是否要沒入,建議考慮在法規中的比例原則,若是租賃或借用的車輛,是否可能有錯殺無辜可能,且假車牌大增時間點與超速60公里降至40公里差不多,可能導致許多仰賴車輛維生的人去買假車牌,提高罰鍰沒問題,但沒入車輛則建議考量可有些空間。立委許智傑也說,假車牌新興行業可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應自環環相扣的相關交通法規開始檢討,尤其是處罰的比例原則要設定到何種程度;立委蔡其昌認為,加嚴法規為基本方向,但修法只是給執法者工具,未來修法後有無認真執行才是關鍵。警政署交通組長陳明志指出,去年偽造車牌案件較前年暴增472%,達1327件,違反刑法部分也暴增856%,其中,偽造他人車牌有733件、偽造自身車牌有453件。警政署已建置車輛資料與智慧警勤系統,人手一機就能比對,還有AI巡邏警車透過攝影機自動辨識,未來將持續擴充系統,國內數件重大刑案皆與偽造號牌有關,支持交通部修法版本。對於車輛沒入,法務部參事廖江憲表示,目前法規得直接沒入車輛的樣態僅拼裝車與報廢車上路,另危險駕駛、毒駕、酒駕、無照駕駛皆是有肇事致人受傷死亡或再次違反等附加條件才得以沒入,這些樣態危害程度都不亞於偽造號牌,故建議仍要考量比例原則。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因《道交條例》第十二條涵蓋機車、汽車、大型車與拼裝車輛等,若調整下限恐牽涉其他樣態,建議調整上限,並明訂偽造號牌以最高罰即可,另依條例,現在就有相關沒入處罰,適法性沒問題,交通違規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得以沒入車輛,但像租賃或出借使用都很好舉證,即不會沒入。此案經交委會召委魯明哲協調委員與交通部討論,於初審再修正《道交條例》部分條文,包括第十二條處罰部分,第一及六至十款汽車所有人未領牌照行駛、吊扣牌照期間行駛、未懸掛車牌、報廢車輛仍行駛等皆依最高罰3.6萬元處罰。另外,第三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依最高額加倍7.2萬元處罰。至於偽變造他人車牌、肇事致人傷亡或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等3樣態,將直接沒入車輛後銷毀。這次也增訂,過去偽變造車牌都是對汽車所有人開罰,這次也加入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人,也併同以最高3.6萬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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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女開車撞蝦皮店到店 沒酒駕卻無照駕駛
高雄岡山區協德街一家蝦皮店到店,14晚間大門被一名洪姓女子開車撞壞,而警方到場發現,雖然洪女沒酒駕,但卻是無照駕駛。警方到場後,發現40歲洪女開車經過協德街,撞到路旁的蝦皮店到店,把店家玻璃門撞毀,所幸無人受傷,初步研判洪女疑似車輛操作不當也沒注意車前狀況釀禍,洪女無酒駕,但她無照駕駛,警方也依規定製單舉發。岡山分局指出,民眾開車不要心存僥倖無照駕駛,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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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狠變耍寶!89開BMW攔車「持棍理論」 忘拉手煞下秒險滑走
台中市大里區5日下午3時許發生行車糾紛,1名35歲男子駕駛已回收車牌的BMW轎車上路,過程中疑與另輛車發生爭執,豈料黑衣男竟持棍棒下車理論,沒想到他忘拉手煞車,導致該車瞬間倒退嚕滑行,嚇得他趕緊衝回車內拉起,事後畫面也在網路上曝光引發熱議,警方也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偵辦。據了解,1名黑衣男子駕駛BMW行經中投公路匝道口時,疑與前車發生糾紛,進而從左後方超車至前方急煞攔車,隨後他便怒氣忡忡持球棒下車作勢理論,豈料剛耍狠下秒就變成搞笑鬧劇,他忘記拉手煞車導致該車向後滑動,因而趕緊跑回車上拉起,不久後他又返回欲起爭執,無辜駕駛嚇壞只好倒車閃避。所幸雙方並未實際發生衝突,事後整起過程被上傳至爆料公社臉書社群平台,結果該起行車糾紛引發不少網友紛紛調侃,並留言稱「社會在走手煞記得拉」,讓原先耍狠的情境瞬間變成搞笑動作片。警方表示,霧峰警分局深入調查後,竟意外發現黑衣男子的車牌已報廢,起早已登記為「環保回收」狀態,證實是不可上路,事後警方已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舉發,若駕駛再有上路行為,該車恐將攔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