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服務標誌
」 環境部 循環杯喝手搖飲注意了!9/1起全台飲料店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預計年減7.9億個
台灣人相當喜歡喝手搖飲,據經濟部統計處8月15日指出,今年飲料店上半年營業額已達660億元。不過,在今年9月起,全台飲料店開始禁用一次性塑膠杯,環境部預估每年有望減少約7.9億個一次性塑膠杯,提醒民眾可改以其他材質、自備飲料杯或循環杯替代,廢棄紙杯也要投入資源回收設施,才能實踐永續環保行動。環境部公告指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已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除規定自備飲料杯可享5元優惠外,各縣市也陸續提報飲料店不得使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期程,並正式於113年9月起全台均不得使用。 環境部表示,塑膠的過度使用造成地球環境危機,全球各國都在施行各類減塑政策,聯合國全球塑膠公約第5次談判,也將在今(113)年11月底於韓國釜山登場。台灣呼應減塑國際趨勢,推動源頭減量限塑政策,限制飲料店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是其中的1個措施,而台北市率先於111年12月實施,其餘縣市也陸續推動。有關紙杯淋膜回收條件,環境部說明,紙杯生產時會在表面塗上1層聚乙烯(PE)或以浸臘處理,目的是達到防水及油漬,以提高使用便利性,在回收後送到專業的廢紙容器處理廠,將紙漿回收再製成其他紙製品外,塑膠膜也可再製成塑膠粒。因此,紙杯使用後應落實分類與資源回收,避免將資源物當垃圾處理。對此,環境部也提醒,若民眾忘記帶自備杯,可以借用循環杯,為確保循環杯衛生程度,環境部也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應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目前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
全國飲料店9月起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 環境部:每年減少7.9億杯用量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透過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業、連鎖便利商店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等措施,達到減少一次性飲料杯使用目的,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截至目前全台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並且於2024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據統計,2023年有7間連鎖便利商店及8間連鎖速食店業共15個品牌,門市數為1,763家,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2023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資源循環署指出,2023年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資源循環署表示,後續除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並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
環境部9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逐步養成循環杯風氣
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以來,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113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環境部公告,自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正式實施以來,藉由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連鎖便利商店循環杯免費借用服務等措施,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將減少7.9億個塑膠一次用杯。據統計,112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品牌業者(7家連鎖便利商店及8家連鎖速食店),提供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實際提供門市數為1,763家,占總門市數12%。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112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並指出,112年度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民眾可以安心借用。資源循環署表示,後續除了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且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再次呼籲民眾,在購買飲料時,儘量自備環保杯,如果忘了帶,可以借用循環杯,除了減少垃圾產生,還能享有折扣。
飲料店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 全台9月起實施…預計每年減少7.9億個
隨著民眾的環保意識抬頭,許多店家使用環保包裝替代一次性拋棄式塑膠。環境部在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如今為了擴大減少使用量,宣布今年9月起飲料店不提供一次用塑膠杯,預計每年可減少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境部指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截至目前全台已有21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並將於今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根據環境部統計,去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品牌業者(7家連鎖便利商店及8家連鎖速食店),實際提供門市數為1763家,占總門市數12%,提供約19.8萬杯循環杯借用。按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2023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另外,資源循環署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
零元循環杯4/全台833家門市循環杯提前開跑 環保署:年估省5.8億個杯子
為了推廣循環杯讓更多民眾知道、也增加民眾使用的安心程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日前舉辦「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投票活動,民眾只要參與投票就有機會得大獎,並於明(2023)年元旦起開始使用,符合指引規範的店家,經過申請就可獲得標誌。環保署訂定的「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而「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由「齊心協力」獲得最高票,並於明年元旦起開始使用。環保署主任秘書葉俊宏也表示,目前全台已16個縣市有業者設置常態型循環杯租借點位,近833家門市提前開跑,其中統一超商、摩斯漢堡、麥當勞及肯德基已於12月通過審核獲得「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難道沒有「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就代表不乾淨嗎?環保署執行秘書王嶽斌告訴記者,「『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只是讓使用者更安心,知道這間店是完全符合環保署規定。而其他尚未擁有標誌的店家,可能只是尚未申請,或是審核比較慢而已。」葉俊宏強調,「日前我們有抽樣5家共20件的樣品,每一間都符合衛福部標準。」由於明(2023)年元旦起,速食店業者和超商業者須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服務,葉俊宏告訴記者,「希望透過這樣的計畫可使每間門市減少15%的一次性容器」,若加上自備環保杯的使用量,預估1年可減少5.8億個杯子,並以113年10%、114年30%逐步提高門市比率。除了連鎖、大型企業以外,未來也可能在小型企業推動循環杯設置嗎?葉俊宏回應,目前環保署也在研擬如何輔助或補助中小型企業,「當使用量變大的時候,其實機台成本、清洗成本也會降低,所以還是要持續推廣。」至於民眾使用率低的問題,葉俊宏也說,「現在才剛起步,難免對於衛生和清潔問題會有疑慮,所以才要使用『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傳遞杯子的安全性」,這是對生活的轉型也是無悔的措施,「如果今天我們不做,永遠都只是零;開始踏出第一步,未來就可以看到使用率的成長,所以一定要走出這一步。」
全台16縣市設循環杯租借點 4大連鎖業者提前獲「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
環保署日前推出的「循環杯良好服務標誌」票選結果出爐,搭配「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規範、標誌識別,民眾可以輕鬆辨識,不用再擔心清洗疑慮。11月透過網路方式舉辦標誌票選活動,票選結果由「齊心協力」獲得最高票。(圖/環保署提供)明(112)年1月1日起,環保署規定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店須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於今(111)年11月透過網路方式舉辦標誌票選活動,由「齊心協力」獲得最高票,將自元旦起開始使用,符合指引規範的店家,經申請就可獲得標誌。環保署表示,除了已有20個地方環保機關提前試辦循環杯的服務外,雖然法規明年才實施,目前全台已16個縣市有業者設置常態型的循環杯租借點位,將近833家門市開始提前開跑,其中統一超商、摩斯漢堡、麥當勞及肯德基更在今(111)年12月就通過審核獲得標誌。環保署說明,限塑、減廢是全球共同目標及趨勢,為減少一次性塑膠產品,除了德國已於法令明定西元2023年起提供外帶的餐飲場所應提供循環容器供借用,其他國家民間也有推出循環杯借用服務。台灣自112年1月1日起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亦規範至少要有5%的門市開始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以113年10%、114年30%分年逐步提高門市比率。
北市12/1禁一次用塑料杯「9成店家備貨完成」 循環杯新制元旦上路
臺北市因應國際趨勢,落實減塑,將自今年12月1日起,北市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臺北市環保局今(23)日表示,該局多次與店家溝通並進行宣導後,轄內9成以上店家都已備貨完成,屆時可順利配合上路。環保局呼籲大眾,源頭減少一次用塑膠,共同落實《全球塑膠公約》。環保局表示,我國自91年起即要求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之餐飲業等8大類業者,限制使用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餐飲業者即改採紙餐具替代,迄今已逾20年。100年推動「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政策,即希望透過給予1至3元優惠的方式,獎勵消費者自備飲料杯來達到減量效果。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四大連鎖業者應提供民眾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享5元以上價差優惠後,讓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有更大的誘因,引領民眾將環保意識化為環保行動,選購環保杯的熱度也因此上升,自備杯比率更從過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連鎖超級市場自主提高至8元的優惠,進一步吸引消費者自備杯具消費,都有助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環保局說明,為使「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順利執行,該局於6月份及8月份即派員至轄內列管飲料店業者進行兩輪宣導,包括法令公告事項、相關宣導單張等,確保業者瞭解政策內容,11月中旬再進行第三輪逐店宣導工作,經訪查結果,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業者均已備貨完成,皆可於12月1日依法配合實施,期能藉由此政策上路,有效減緩塑料污染對環境的危害。此外,為提倡環保永續的觀念,循環杯新制也將於112年元旦上路,規範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業者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使循環杯的借用服務達到一致的水準,民眾更能安心借用。透過減少使用及循環再用,同步落實源頭減廢的政策,邁向城市永續新生活。
循環杯良好服務指引出爐 環保署要求連鎖門市明年「借用服務要有5%」
民眾自備飲料杯逐漸成為環保趨勢,然而循環杯政策下仍有清潔與衛生的疑慮,環保署今日公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使循環杯的借用服務達到一致的水準;另也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明年起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表示,循環杯其實就像餐廳內用餐具一樣,民眾外借杯子享用完飲料後再歸還,可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環保署因此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供業者參考依循,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其中也包含押金需提供多元支付方式、提供3日歸還期限,品保品管以及清洗規範、宣傳等,除了能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透過「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的識別,民眾認明標誌就可以放心借用。此外,環保署今年4月公告的「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7月起推行的自備飲料杯優惠5元措施,飲料杯自備率由過去的6%提升至16%,有效減少了一次用飲料杯的用量。環保署指出,2023年起環保署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民眾借用循環杯時,不須支付或只須支付少許的押金,即可免費借用;業者於營業場所也須標示「免費借用循環杯」,每字邊長至少5公分。環保署表示,店家提供的循環杯服務如符合服務指引,可張貼「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於明顯處民眾識別參考,環保署預計在11月舉辦標誌票選活動,屆時歡迎民眾踴躍參與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