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
」 良民證 具俊曄 徐熙媛 大S 翁子涵美籍性侵犯來台…雙北遊走「3天前赴移民署辦簽證」 教育部啟動防堵機制清查
43歲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 (譯名李維)20年前曾猥褻未成年,上個月入境台灣,移民署接獲AIT通知他涉犯性侵前科,教育部及移民署立刻啟動防堵機制,要求各縣市完成清查是否有聘用,兒童美語尤其會列入重點。據傳李維目前在雙北市遊走,甚至前往移民署辦理延長居留,但是遭到拒絕。據了解,李維2001年曾涉犯美國俄勒岡州刑法對未成年人進行性猥褻,被判處有期徒刑90日,緩刑2年,還曾在2010年犯下公開猥褻罪。今年10月2日清晨搭機入境台灣,並在桃園機場附近的一家商旅登記入住。移民署在接獲美國政府通知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因涉外國政府情資及個資,所以用密件通知相關機關留意及協尋,防止該美籍人士在台取得工作及居留許可,如經查獲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強制驅逐其出國,並於其出境後管制其再入境,以保障民眾及社會安全。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李維在雙北趴趴走,本月4日還前往移民署辦理延長居留,但是因為他拿的是「B90簽證」,也就是我國給予美方的90天期簽證,他沒有勞動部核發工作證,因此遭到拒絕。移民署櫃台人員當下未發現李維被註記具有特殊身分,讓他從容離開,直到事件曝光,才緊急通報查緝,錯失了逮人的良機。對此,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梁學政指出,補習班若要聘用外籍人士,會要求提供類似「良民證」的資料,「機制上應該會擋掉,不能違法聘任」,承諾會再精進相關機制,在運動部成立前,相關法案會更加完善,讓兒少有更好的成長環境,也要求各縣市在明天下午完全清查,確保這名美籍人士沒有接觸台灣學生。《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毛畯珅「涉犯224罪」遭判刑28年 受害家長發聲:應判無期徒刑
北市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毛畯珅2年間對10餘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並持有600多部偷拍影片。日前台北地方法院也針對此案作出判決,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執行刑期為28年。對此,部分受害家長發聲,感謝法官的努力,但認為毛畯珅應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得減刑或假釋。據了解,毛畯珅在其母親經營的幼兒園擔任幼保員期間性侵多名年幼女童,案件爆發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台北地院審理後,於1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法官認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合併判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日前也表示,行政調查部分,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定毛畯珅涉性侵害、性騷擾行為屬實,已就行為人之行為及該園負責人違反通報義務責任,分別於2023年9月20日、8月15日處以罰鍰、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並自同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許可。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受害家長對於判決結果並不滿意,聯合發聲指出,雖然毛畯珅累積總刑期達1252年6個月,最終卻只被判28年,並沒有無期徒刑,呼籲二審法官應嚴正以待,希望毛畯珅被判處無期徒刑,且不應讓被告有減刑或假釋的機會。此外,家長們也在聲明中提到,案件中知情未報的共犯至今未被追究,他們認為幼兒園內的教職員應該知情但卻隱瞞不報,這種行為等同於包庇和隱匿,應受到法律制裁。家長們呼籲,希望在兒少案件中,能第一時間扣押相關證據,特別是行為人的手機與其他3C產品,以避免證據遭到破壞,並建議教職員入職前應提交良民證,若有案在身應即時註記,防止不肖之人進入幼兒教育場域,且教育部應重新檢視通報機制,確保教保服務人員若知情未報,將面臨應有的法律責任。《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頂大生吵架竟留下前科!他崩潰「能到科技業工作嗎」 大學長說話了
不少公司在錄取員工時,都會看這個人是否有前科。一名頂大生透露,年輕時跟別人吵架,豈料居然被認定是聚眾鬥毆,因此留下前科,不知道這樣是否還有科技業會收他當員工。對此,過來人分享,自己現在還是在科技業過得好好的。原PO在Dcard以「有前科可以到科技業工作嗎」為題表示,年輕時不懂事,跟別人吵架,結果吵一吵就被抓去派出所,沒想到最後竟然變成聚眾鬥毆,而這條前科一直跟著他,讓他很煩惱。原PO說,「最近快完成學歷,想問大家,你們公司會不收有前科的人嗎?如果是真的,能不能推薦有前科的人去哪裡工作呢?謝謝各位大哥,希望大哥平安喜樂。」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科技業不會看良民證吧」、「這就是為什麼不想跟8+9打架的原因,不是打不過,而是打了會有前科」、「有些公司會要求提供良民證,如果沒叫你提供的,你不講,大家也不會多問」、「沒要求提供證明直接說沒有前科就好」、「我滿好奇哪間科技業工程師會看有沒有前科欸」。另外有過來人分享,「本人因為18歲找打工被騙銀行帳號,一毛錢都沒有拿到,還被告幫助詐欺,之後甚至跟欠錢不還的人要債,還被告恐嚇、毀損,不過現在還是在科技業過得好好的」。
新竹縣國中教師詐騙班費捲款20萬後潛逃 學校承諾賠償家長損失
新竹縣某中學新聘的國中部廖姓男導師,近日被學生家長指控收取班費、餐費、校外教學等約20萬元後疑似捲款潛逃,事件引發轟動,學校表示,這完全是老師個人的行為,但對於家長的損失,學校會負責到底,目前已向警方報案提告,案件正在調查中。據了解,廖男上月中剛獲聘任教,入職前也提供了良民證,廖男擔任導師後,開始透過通訊軟體私訊家長,要求繳交各項費用,並以現金繳費不便為由,提供個人帳戶供家長轉帳,多名家長信以為真,依指示將班費、餐費及校外教學費用等轉帳給廖男,學校發現異常後,立即通知家長停止匯款,並開始調查實際受害人數及金額。新湖警分局表示,廖男涉及多起借貸糾紛,外界積欠債務,這次以不實名義私自向家長收取費用,未交給校方,涉嫌詐欺及侵佔,警方目前已知有10多名家長受害,總金額約20萬元,將通知廖男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學生家長表示,廖姓導師收取每位學生班費500元、餐費13000元、校外教學費2000元後便消失,事件引發學生和家長恐慌,校方在8月2日開會討論後,承諾會處理家長的損失,但家長們仍擔心不已。校方表示,廖男上任僅一星期,發生此事令人震驚,校方強調,所有費用的收取應通過學校正式渠道,絕不會以老師個人名義轉帳收費,校方稱,該校午餐費是按月收取,註冊費等也有正式通知單,與一般學校流程一致。事發後,校方曾聯繫到廖男,對方答應會返校還錢,但後來失聯,學校已報警處理,並召開家長說明會,澄清事件屬於老師個人行為,與學校無關;同時,校方承諾將負責家長的損失,吸收已繳交的款項。校方藉此機會強調,學生應保持正直,遠離賭博和毒品等不良行為,並希望家長能與學校共同教育孩子,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企業不實徵才占勞工局68%申訴案 新北5年434件申訴
暑假是求職與打工的旺季,不少社會新鮮人因缺乏求職經驗,加上急欲有工作,往往易落入求職陷阱,新北市勞工局自2019年統計迄今,受理不實徵才等共630件相關申訴案件,裁罰金額達247萬元,其中企業不實徵才申訴434件、占比68%居冠,等於每年有近百件。雇主召募或雇用員工,常見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規定,包含不實徵才、違反就業隱私規定以及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新北市2019年統計迄今,共受理630件申訴案件,其中不實徵才受理件數434件,共裁罰11件,勞工局指出,徵才廣告揭示內容與現實情況不符即涉及不實徵才,違規常見樣態如以他公司名義刊登職缺、刊登之工作內容與實際不同、實際薪資與徵才廣告不符等。違反就業隱私規定受理104件、裁罰10件,勞工局說明,如要求求職人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就涉及違反就業隱私,常見的為面試時向求職人探詢家庭、婚姻狀況、懷孕計畫或要求提供良民證;而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共受理80件、裁罰13件。勞工局指出,迄今單件裁罰金額最高為30萬元,為某A公司於人力銀行刊登「包裝出貨員-短期兼職」職缺,有民眾應徵後發現實際用人單位為B公司,因此向勞工局提起申訴。雖A公司表示,與B公司為同一負責人,基於管理營運方便故用A公司刊登職缺,但因兩家公司分屬獨立法人,未詳實刊登用人單位造成求職者誤信,經勞工局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不實徵才規定,裁罰30萬元。為保障求職者權益,勞工局並自2022年起執行徵才廣告糾察隊計畫,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徵才廣告查核,查核重點為有無就業歧視,如限年齡、性別、限役畢等、薪資揭示4萬元以下及就業隱私等,透過網路社群、各大人力銀行網站找出有問題的徵才廣告,並以電話、私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即時要求事業單位修正或撤除,如未改善將依法處理,迄今已輔導改善1640件。
送上門!板橋男為求職領「良民證」 通緝身份曝下場神反轉
新北市板橋區26歲劉姓男子因經濟困頓欲準備求職,7日前往市警局申辦良民證,打算開始展開求職之路。沒想到,才剛開始走程序,警方卻發現劉男竟是不能安全駕駛的通緝犯,於是立馬上前狠逮劉男,不知自己早遭通緝的劉男當場傻爆眼,只好無奈就範。據了解,劉男平時無固定工作,因此經濟相當困頓,決心翻轉生活的劉男決定開始找工作,於是先至市警局申辦良民證,以利求職,沒想到警方在處理到一半時,卻意外發現劉男過去曾因不能安全駕駛而慘遭通緝,讓員警當場嚇傻。警方知悉後,連忙上前將其逮捕,不知自己早遭通緝的劉男更是滿頭問號,於是經警方解釋後,劉男也只能俯首就範,全案後續交由新北保安大隊移送新北地檢歸案及執行三個月的徒刑。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民眾如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的傳票,務必依指定日期到案或出庭,若有更改住居所,也務必告知相關單位以免遭到通緝,成為警方查緝的對象。
印度移工來台恐變性侵島? 勞動部長回應:需有「良民證」才行
近日「印度移工將來台10萬人」的消息傳得沸沸揚揚,有網友甚至擔心未來若是引進印度移工,恐會造成許多社會問題,台灣將變成「性侵島」。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6)日再度說明表示,相關程序都還在進行中,連移工合作備忘錄(MOU)都還沒簽,懷疑是有人刻意操作;她並表示印度移工要來台一定會有「良民證」,勞動部會為國人把關。許銘春今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及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會前接受聯訪,做出上述表示。台灣勞動力缺口愈來愈大,許銘春13日證實將引進印度移工,最快年底前就會與印度簽署MOU,以新增來源國。人數是否超過10萬名還未確定,但仲介業者對此表示樂觀其成。而此消息一出,就有許多年輕網友炸鍋表示,認為未來若是引進印度移工,恐會造成許多社會問題,甚至擔憂台灣將就此變成「性侵島」。許銘春今日表示,「即將引進10萬名印度移工」,這是假訊息,懷疑是有人刻意操作人數問題,散布不實訊息,引起民眾恐慌,呼籲民眾不要掉入認知作戰陷阱。許銘春說,因應我國人口結構改變,少子化、人口老化,造成產業缺工,目前因為我國移工來源國只有4個,一直在積極尋找新的來源國,避免過度倚賴特定來源國的風險。新增來源國是衛環委員會的共識,大多委員認為這要積極推動;這些移工來我國工作,不論是工廠夜班,或是在家裡照顧失能家人,我們都要平等對待他們,不要對特定國家或種族存有偏見或歧視,這樣對外交和國家形象並沒有幫助。許銘春說,移工不管是引進前或引進後都有管理機制,保障社會安定與安全,社會大眾有部分有疑慮。她要跟大家說明,第一,MOU還沒簽署,條件也都還在談,請國人放心,勞動部一定嚴格把關,會跟有意見的民眾加強溝通。至於行業別,許銘春說目前都還沒有規劃,一般流程是MOU簽署後才會有工作層級的會議,行業別、數額、移工條件,相關雙方法規的調適,程序才會展開。此外,現在所有移工引進,都一定會有來源國出具的行為良好的證明,也就是一般說的「良民證」,沒有犯罪紀錄, 勞動部會嚴格把關移工素質。許銘春說,這幾年我們都一直在尋找新的來源國,目前比較順利就是印度,疫情兩三年,雙方好不容易把備忘錄內容、行政程序確定下來,但是數額都沒有確定,原則是循序定額、穩健引進,不會說一下子就多少人,歷來的引進也都是這樣,先了解產業缺工情況。會牽涉各部會,他們會有他們的條件,這才是之後談判的重點。之後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詢答時,立委賴惠員指出該假訊息似乎是「較小的政黨」散布,立委蘇巧慧則說「這就跟農業部引進蛋卻被汙名化一樣」,立委吳玉琴更表示該假訊息是否與中共有關,「這會不會是中國不高興,台灣跟印度有這樣的合作?」許銘春則表示引進移工一開始都會經過外交單位的國安評估,且引進印度移工已經討論2、3年,MOU也經過行政院核可。剛開始大家對於引進印度勞工也樂觀其成,不知為何一夕之間風向變成如此,勞動部臉書被灌爆,有點像是AI做的,都是相同留言。
兒少案隱藏資訊「什麼都不能講」 兒團批:保護加害者
近年兒少法不斷修正草案,只要涉嫌性侵或兒少案件,都會隱藏當事人姓名、學校等相關資訊,兒權團體批,這是幫助加害人。對此,律師也有話要說。近日北市某家私立幼兒園發生性侵案,陸續有小孩受害,網紅小商人直接公開園長兒子個資,更嗆,「我倒要看看要罰我多少錢。」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兒權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很多資訊都不能報導,而他們在協助兒少案,「什麼都不能講,到底是保護了誰?」據悉,像2001年的大貓偷拍案,被害人年紀最小只有3歲,主嫌遭判10年,出獄後還是沒有悔改。王薇君批,你以為這些慣犯可教化,但很高機率又再犯,當你給加害者機會,誰給無辜孩子平安長大的機會。兒少團體指出,現在的法律,保護太多加害人資訊,對一般民眾來說不能起警告作用。對此,律師劉韋廷說,補教業或保母受兒少法規範,要提供良民證給主管機關,但實際上,這些出事保母不是政府立案,算私人保母,這狀況仍要修法。此外,北市一名30多歲男子在媽媽開的幼兒園當老師,他性侵多名女童遭家長指控,不過因為驗傷沒過,也沒有監視器獲不起訴。而因為兒少法,媒體不能揭露詳細資訊,所以又有家長送小孩過去,又有多名女童遭侵害。小商人在臉書發文說,「這種事情不讓講,講了要罰錢是吧。有沒有誰知道是哪個幼稚園跟這位狼師的名字的。我除了要講,我最近剛好準備看板我也順便掛台北,我倒要看看要罰我多少錢。」小商人強調,如果看板被搬走,他還有很多地方能放,他會派人放案發幼稚園門口,也提醒網友不要觸法。《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持大麻還是可能拿到良民證 知情幹員曝Joeman、蕾菈夫妻洗白法
百萬網紅Joeman和蕾菈夫妻昨日分別在新莊和中和住家持毒遭逮,此案引發軒然大波,更嚴重影響3人形象,其後續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但有知情人士透露,指3人目前僅「持有」,吸食與否仍待驗尿釐清,「最好的結果」則有可能被緩起訴處分,一定時間後還是可以去申請良民證。新北市刑昨日上午兵分9,先後逮捕10人,當中包括本名翁雋明的Joeman和蕾菈夫妻,並於Joeman的新莊住家查獲3公克左右的大麻和吸食器,蕾菈夫妻也遭查獲1公克多的大麻。而3人被帶回刑警大隊留尿採驗,經新北地檢署複訊後裁定無保請回,知情人士透露3人目前僅「持有」,吸食與否仍待驗尿釐清,「最好的結果」則有可能被緩起訴處分。知情人士提到,「持有」大麻並非重罪,即使驗尿呈現陽性反應,只要同意勒戒、勞動服務或罰款等條件,檢察官或許會考慮到3人皆無前科而緩起訴,在一定時間後等同沒有犯罪紀錄,照常可以去申請良民證,即使持毒被發現還是可能成功洗白。《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被控虐死女嬰…保母含冤2年要「托嬰中心仁武站長」道歉 本人無奈說話了
高雄刺青師彫博前年指控11月大女兒遭蔡姓保母虐待致死,事情透過網紅鳳梨披露,結果保母遭到眾人撻伐,甚至不少人衝到保母家抗議,然而案件大逆轉,檢方發現女嬰體內有K他命的反應,懷疑是彫博吸毒導致的副作用影響。而保母這2年來飽受委屈,批評社會局及托育中心仁武站站長媒合沒盡到把關責任。鳳梨為好友彫博女兒死亡一案發生,造成保母一家人受影響,他昨(7月31日)晚開直播,為影響到蔡姓保母一家感到相當抱歉,並起身鞠躬道歉,但話鋒一轉,「全案還沒有定讞,女童的家屬也還在上訴當中,要申請再議」,他希望大家抱持客觀理性來面對。蔡姓保母一家人生計大受影響。(圖/翻攝自彫博臉書)對此,蔡姓保母向《三立新聞》淚訴,這件事把整個家都毀了,自己的體重從51公斤掉到接近3字頭,住處不時有人騷擾,也常被鄰居指指點點,最後不堪其擾只好搬家。就連丈夫也受到波及,任職的學校被肉搜出來,網站和電話都被灌爆。蔡姓保母認為,她不要網紅的道歉,因為傷害已經造成,反而是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仁武站的站長,應該要道歉,因為社會局要做好把關的人認,否則誰還敢當保母。不僅保母要提供良民證,家長也需要。高市社會局表示,該案是由站長熱心介紹,並非義務也沒有強迫,而是由家屬及保母雙方就環境、托育需求及孩子的健康狀況充分溝通,彼此合意簽定托育契約。蔡姓保母提出質疑後,同樣身為保母的仁武站站長相當無奈,因為沒有收費幫忙牽線,卻是這樣的結果,讓她直呼不願意再當站長了。
女學生控遭彰化狼師「性侵7年」淪性玩具 縣府說話了
彰化縣某縣立國中數學老師,10多年前在家開補習班涉性侵女學生,受害人數至少10人,而2017年因摸女學生胸部被判刑2年,出獄後又當家教,多年前的受害女學生Y小姐,近日再對他提告。對此,彰化縣府說,學校已解聘該名老師,縣府也會協助學校後續處理。32歲的Y小姐在論壇《Dcard》發文說,當時她只有14歲,去數學老師家補習,「老師說我壓力太大要幫我按摩肩頸,便開始觸碰我的身體,之後便要我到沙發躺下,開始做出令我感到不舒服的行為,過程之中我不斷以口頭和肢體行為拒絕他,但他卻和我說我壓力太大需要放鬆,並且執意進行,而在之後的時間,不止一次發生這類的事情。」Y小姐表示,她被性侵整整7年,大二才離了那個環境,「到了今年,有學弟告訴我,這個老師的補習班又重開了,聽到這消息時,以前的感覺又浮出來了,我的身體是壞掉的,我是被養在那房間的玩具,我要接受那些醜陋的東西。這是我花了好久的時間才掩蓋起來的傷疤,但是這人,這老師,這狼師,甚麼事都沒事了。」彰化縣補習教育暨品保協會表示,該名數學老師在10多年前案發時已被解聘,現在沒在學校教書,用家教方式上課,沒有立案開補習班,縣內的立案補習班從業人員,要提供個人資料,也要給「良民證」。彰化縣政府也回應,老師已被先前的學校解聘,縣府教育處會提供資源,協助校方處理。至於老師有無開設補習班,縣府也會進行稽查。據了解,Y小姐11日已到警局對該名狼師提告,「目前已經進入司法階段了,正待警方傳喚戴禎佐到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子找工作辦良民證 她意外發現自己「竟有坐牢記錄」
大陸江蘇連雲港一名女子反映,說她在應聘工作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在她檔案裡隱藏了十幾年的大問題,差點導致她無法正常就業。這怎麼回事?連雲港一名女子反映,說她在應聘工作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在她檔案裡隱藏了十幾年的大問題,差點導致她無法正常就業。根據《江蘇衛視》報導,這名姬姓女士表示,今年3月因為應聘工作需要,她到連雲港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安機關的答覆讓她非常震驚,「當地派出所都拒絕給我開,就說我有案底,2009年因為詐騙案在江西女子監獄服刑,實際上2009年我在昆山上班」。連雲港當地公安民警在查詢後告訴她,她的戶籍系統裡有一個叫史某某的別名,牽涉到在江西省的一起刑事案件,系統顯示她2009年前後在江西當地監獄服刑,為了弄清到底怎麼回事,她聯繫了江西遂川警方,「他們值班隊長就告訴我說星期一要開會討論這個事情,星期一下午再打電話的時候,他們就說在更正這個事情,說當時犯罪的不是我,可能人家當時用了我的身份證」。連雲港一名女子反映,說她在應聘工作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在她檔案裡隱藏了十幾年的大問題,差點導致她無法正常就業。經過多番聯繫溝通,3月底,江西遂川警方向姬女士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發了一個證明,說2009年4月他們抓捕了一名詐騙案嫌疑人,嫌疑人自報了姬女士的名字和相關資訊,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資訊錄入了辦案系統。後來經過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真名為史某某,在該案中姬女士沒有犯罪嫌疑。拿到這個證明材料後,連雲港當地派出所才給姬女士開了無犯罪記錄證明,姬女士才入職,可對於姬女士來說,這個證明遠遠打消不了自己的各種疑慮,「我希望江西遂川公安局趕緊給我這個案底刪除了,因為對我有各種影響,我心裡天天有這個壓力。但是對方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處理時間,就告訴我這個事情在處理了」。姬女士再次來到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時,工作人員在查詢後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記錄並未被刪除。5月9日,姬女士再次來到連雲港市灌南縣堆溝派出所時,工作人員在查詢後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記錄並未被刪除。遂川警方雖然說給她發了一紙有人冒充她的名義犯罪的證明,但是直到6月中旬,她的違法犯罪記錄仍然在警務平臺上沒有被刪除掉。為了弄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誰冒充了她犯罪、當時是怎麼被判決的,姬女士跟委託的律師一起來到了江西吉安的遂川縣,找到遂川縣人民法院調取原始的案件卷宗。在遂川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在1998年至今的案件資料裡查找了3遍,他們都沒有查詢到跟姬女士相關的資料,「我們主任說找了從1998年一直到現在的檔案,都沒有索引到姬女士的。除非她當年是未成年人,才有可能是因為犯罪記錄封存了。如果沒有這個可能,那就是沒有」。律師認為,既然姬女士沒有犯過罪,江西遂川警方就應該加快速度,把姬女士的犯罪紀律清除,並考慮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隨後經過多番聯繫,律師找到了遂川縣公安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在查詢後證實,姬女士名下的違法犯罪記錄確實還沒有刪除。民警表示,在2009年的這起案件抓捕時,犯罪嫌疑人確實是以姬女士的身份錄入公安系統的,但後續偵查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冒用了姬女士的身份,其真實身份是安徽渦陽籍的史某某。因為他本人並非當時的辦案民警,其他情況無法透露。對於這起烏龍事件,律師表示,「公安部門應當是在辦理案件時就已經知道這個資訊搞錯了,也就是十幾年前就應當知道資訊已經搞錯了。但是長達十幾年的時間,都沒有主動將這個犯罪記錄去申請消除,直到當事人自己今年發現為止」。律師認為,既然姬女士沒有犯過罪,江西遂川警方就應該加快速度,把姬女士的犯罪紀律清除,並考慮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5億高三生墜樓亡…母被揪出黑歷史 昔偷竊香蕉還辯:要賣錢養家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才過2小時,就離奇墜樓身亡,由於全案疑點重重,引發外界關注。而除了命案很複雜,賴男錯綜複雜的家庭關係也跟著曝光。包括賴男中國大陸籍的母親,跟公公通姦生下賴男;想申請台灣身分證,卻因曾犯偷竊罪無法如願;而根據判決書發現,賴男生母2021年曾偷割香蕉被抓,而她偷竊的理由,居然是「我還有小孩跟公公要養,所以要拿去賣錢養家」。在賴男死亡後,依據現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國人繼承台灣人的遺產,不得超過200萬元,而賴母是中國人,沒有取得台灣身分,依法只能分配200萬元遺產,其餘則由配偶夏男取得。另外根據賴家的四兄弟姐妹所發表的聲明書,就曾公開質疑,賴母與阿公亂倫產子後,曾兩度被內政部撤銷身分證,但賴母台灣身分被撤銷,卻又不申請把中國大陸的戶籍恢復,讓賴家懷疑,賴母此舉是想規避遺產領取的200萬元限制。聲明書還提到,賴母是用照護台灣未成年子女等理由,持續滯留台灣,賴生去年底年滿18歲之後,賴母面臨遣返,本來要再申請身分證,但卻因有竊盜前科,拿不到良民證,遲遲無法取得身分證。其實依照法院判決書可查到,賴母曾在2021年5月,徒手竊取香蕉樹上的香蕉1弓,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找到賴母,讓她有了案底。
5億高中生墜亡…賴家4子女千字曝「多年深沉的痛」 揭她真面目怒:公道在哪
台中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不過卻也意外扯出賴男家中複雜的關係,原來賴男是賴阿公與陳姓母親亂倫生下的孩子,且賴阿嬤還親眼目睹亂倫現場,氣得提告通姦。另外,賴母無國籍滯台12年也被揪出。而今(26日)賴家子女發出千字聲明,揭開家族多年來最深沉的痛苦。《賴家聲明全文》我們是賴姓阿公的四位子女事件發生至今,我們雖感震驚,但因我們賴家阿嬤這邊與賴姓高中生母子本無往來,所以一直未做任何聲明與回應。但當我們全家人於5月21日在新聞中看到賴姓高中生的律師團聲稱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的身份是人球,已經積極幫她申請身份證時,賴家阿嬤情緒再生波瀾,這已再度挑起我們家多年來最深沉的痛苦,所以決定以投書的方式為我們的母親(賴家阿嬤)說幾句公道話。賴姓高中生母親身份何來人球之說,賴姓高中生母親在台二十幾年,曾取得台灣身份證兩次,但兩次都被註銷。至今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及身份證的原因如下:第一次:賴姓高中生母親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以其臺灣地區之配偶即賴家二兒子於97年2月間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即賴姓高中生為由,依兩岸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民國97年8月第一次拿到身份證,但因賴姓高中生非賴姓高中生母親與配偶所生,即與賴家二兒子確認無親子關係後,於民國97年10月依行政法117條規定,註銷其戶籍及中華民國護照。第二次:當第一次身份證被註銷後,賴姓阿公辦理認養賴姓高中生,而賴姓高中生母親同樣以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以需在台灣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為由,申請定居,進而再次申請到身份證。賴家阿嬤不服,申請復查,因此賴姓高中生母親被內政部以同樣理由,於民國100年3月再次被撤銷戶籍登記。 之後就一直只能以撫養幼兒的名義居留在臺灣。再後來,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了想再次取得台灣身份證 ,於104年間由賴姓阿公對賴家阿嬤提起離婚訴訟 ,要替賴姓高中生母親騰出配偶位置以好辦理身份證。但因賴姓阿公自己出軌在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阿公敗訴,以至於此次亦未成功取得辦理身份證的資格。直到最近,賴姓高中生年滿18歲,賴姓高中生母親已無居留台灣的理由即將被驅逐出境,賴姓阿公再次想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結果因賴姓高中生母親有多項竊盜前科(有立案案號 )拿不到良民證,因此申請失敗。賴姓阿公一氣之下,於兩個多月前打電話來辱罵、恐嚇賴家阿嬤 ,都是因為賴家阿嬤阻擾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還揚言要拿槍打死賴家阿嬤,令賴家阿嬤心生惶恐 ,再為此申請保護令。賴姓高中生母親前後兩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臺灣地區之身份證,經主管機關查明後,撤銷其取得臺灣身份之處分,該撤銷之處分亦經最高行政法院肯認,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何至今在兩岸皆無身份,其主因在於在兩次被撤銷台灣身份證時,其故意不申請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究竟心態為何?我們不得而知,但變人球確實是她自己故意造成的。如果說賴姓高中生母親的處境叫做「可憐」,那麼請問,賴家阿嬤的處境又該用什麼來形容?賴姓阿公當初不顧全家人的反對,先後兩次自印尼及中國替賴家二兒子(領有中度智障手冊)娶回外籍新娘。結果第二任外籍新娘(即賴姓高中生母親)與賴姓阿公亂倫通姦,還把全家人趕出去。 當賴家阿嬤發現通姦實情後,賴家阿嬤為了家庭和諧 ,同家人曾與賴姓高中生母親商量,給她一筆錢請她回中國,但賴姓高中生母親開口要兩千萬!試問,二十幾年前,賴家除了阿公 ,賴家子女都是領薪水的上班族,誰拿得出來兩千萬?說到底,是賴姓高中生母親自己不願意取得中國的戶籍,其留在臺灣地區無非是覬覦當初從賴家二兒子不當取得大批不動產之所有權。賴家財產是賴家阿嬤陪著賴姓阿公辛苦三十幾年,一點一滴打拼出來的,理應一半財產屬於賴家阿嬤的!那為何數十筆賴家二兒子名下不動產,賴家阿嬤沒得到任何一筆?而全數到了賴姓高中生身上? 因賴姓高中生的五億財產均為不當贈與!賴家財產在很早以前賴姓阿公就多數登記在賴家二兒子名下,因為二兒子是中度智障,無處理財產之能力,所以都由身為監護人的賴姓阿公管理。當時,賴家一家人被趕出去後,因賴家二兒子的監護權在賴姓阿公身上,所以無法帶走。後因賴家阿嬤發現賴姓阿公把二兒子的財產贈與給賴姓高中生後,以賴姓阿公身為二兒子的監護人,卻做出損壞受監護人利益為由,上法院告爭取監護人官司,結果成功爭取到二兒子的監護權,把賴家二兒子接過來同住。 但因二兒子不久即肝癌逝世,賴家阿嬤即以二兒子女兒監護人的身份,打官司要討回賴家阿公不當贈與給賴姓高中生的財產。誰知賴姓阿公找到二兒子的前妻(即二兒子女兒之生母)出來主張孫女不該告阿公為由,撤銷訴訟,以至於要不回那些不當贈與。日前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主張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是無國籍者、是人球,所以不適用「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只能繼承200萬的限制!按該律師團邏輯來講,如果一個中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在未取得身份證時,台灣配偶過世,那中國配偶是不是主動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就不受兩岸條例最高200萬繼承的限制?合理嗎? 當初設此條款的用意何在?今後,會有多少中國配偶效倣,鑽法律漏洞?現今,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在媒體公開提出要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爭台灣身份證,無非是想利用媒體與輿論同情賴姓高中生母親喪子可憐的人設,訴諸悲情,濫用輿論及媒體對政府施壓,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 。試問,賴姓高中生母親來臺灣二十年期間,除與公公通姦生子,奪取賴家二兒子名下之數億元財產,多起竊盜案件等傷風敗俗之行為外,其有對賴家或臺灣這片土地做出任何善意之行為嗎?其二十年來不斷傷害賴家阿嬤,媳婦將婆婆逐出家門,與公公通姦生子及同居,這對賴家阿嬤豈是厚道?是非公道在哪? 一個亂倫小三,搞到我們家妻離子散,還生個兒子來拿走賴家多數財產,現在兒子過世,想要繼承取得全部遺產,還想拿身份證,留在台灣逍遙度日,享用這數億元不動產,這對賴家阿嬤而言,情何以堪!賴家四位子女在此作以上聲明後,將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賴家阿嬤年事已高,經不起折騰,煩請媒體記者們諒解!
具俊曄台北買房微博瘋傳 陸網友狂酸真相曝光好傻眼
具俊曄和大S(徐熙媛)去年3月結婚,然而風波至今依舊不斷,先前假消息,未料陸媒20 日又爆料「具俊曄台北買房」而真相曝光卻讓人意外傻眼!陸網瘋傳的「新房位置」是惡意添加並非事實。(圖/翻攝自微博)微博上瘋傳一則關於「具俊曄台北買房」的消息,內容是男方透露新房位置在忠孝東路附近,疑於先前曾傳出兩人離婚、男方拿不出良民證甚至捲款2.2億,導致大S癲癇發作等假消息,這次具俊曄置產的消息一曝光,立刻又引發網友一陣抨擊。網友紛紛留言開酸,「汪間接出的吧」、「吃吃喝喝都是汪的錢」、「軟飯男可以坐實了」、「還不是汪小菲出水電費」、「是汪小菲的錢吧」,言論是一面倒向「汪小菲出錢,而具俊曄是軟男」的說法。由於大S和汪小菲離婚後,因生活費等問題鬧得不愉快,甚至告上法院,風波至今仍持續延燒,戰火也因此會波及現任丈夫具俊曄身上,不過經證實,具俊曄「買房報導」其實是被移花接木,原來,具俊曄去年出席台北時裝周「Fashion's Night Out」時被問到最喜歡台北哪個地方,他回答「忠孝東路」,而並非所傳買房位置。
林志玲接班人甩黑歷史 翁子涵消失螢光幕2年靠花藝東山再起
JKF女郎翁子涵擁有火辣身材,被稱為「林志玲接班人」,遭捲入連千毅小三疑雲而爆紅,後又陸續爆出有假千金、吸毒、賣淫、整形、謊報學歷等風波,即使澄清後,名聲依舊慘淡,2021年雖復出,但也減少在螢光幕前露面,轉而進修花藝,不過最近她模樣與以往不同,可能是改變了妝容,變得比以為自然許多。翁子涵因合體連千毅引來罵名,而後逐漸減少出現在螢光幕前的次數,轉而進修藝術,培養內在美,近期更開設花藝品牌自己成為老闆,即使過程曾面臨困難,仍堅持不懈的克服。近來,她IG貼文也幾乎都是替自家品牌宣傳的優雅照片,和以往火辣性感的形象截然不同。翁子涵先前PO出慶生影片,影片中的她和過去模樣差別頗大,多年前剛爆紅時常以濃妝示人,走的是性感路線。如今她大多畫上清新妝容,臉蛋比以往消瘦,整個人顯得氣質優雅許多。2019年時,翁子涵捲入連千毅小三風波而廣為人知,事後她澄清與連千毅只見過幾次面,只是朋友關係,之後又遭接連爆出假千金、吸毒、賣淫、整形、謊報學歷等黑歷史,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負面新聞讓她大受打擊,除了曬出良民證,證明在台並無犯罪紀錄,也澄清從沒說過自己是富家千金。
博士生酒駕…出國當交換生泡湯 法官「1理由」宣告緩刑
陳姓男子就讀南部某國立大學半導體及光通訊科系博士班6年級,去年6月酒駕遭警查獲,一審遭判2月,害他原訂今年初要去美國當交換生、國科會補助均泡湯。二審高雄地院審酌陳男在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有研究貢獻,已知悔悟,讓他緩刑2年。陳男去年6月4日晚間9時許和友人聚餐,在鹽埕區大勇路國際會議中心對面小吃部飲用啤酒,10點說聚餐結束,他竟直接騎機車回家,路上被員警臨檢逮獲。當時,陳男對員警強調,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員警竟測得陳男酒測值高達0.7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一審認定陳男坦承犯行,判他2月、併科罰金1萬5000元,得易科罰金。陳男原本預計今年1月出國至美國加州大學當交換學生1年,但卻因酒駕刑案,導致無法申請良民證,也無法申請國科會補助,原定出國交換、研究計畫全數泡湯。若依照一審判決,陳男留下的刑事紀錄,將導致他無法申請良民證,5年內無法再申請。另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第12點第2款規定,補助也會遭取消,已領取補助公費者應返還公費。為了縮短無法出國研究的時間,陳男力拼上訴,爭取緩刑機會,還拿出去年11月到加拿大溫哥華,參與2022年IEEE Photonics Conference (IPC)會議的相關證明,另提出2016年至2022年、25篇參與國外學術研討會及發表於國際學術期刊的論文,向法官證明他出國進一步從事相關領域學術研究之能力與意願。二審法官認為,陳男在半導體及光通訊領域相關學術研究確實具有一定的貢獻及能力,考量他已深受教訓、懊悔不已,應可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維持原本刑度但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
大S、具俊曄遭傳「明天就離婚」 一張照直指她被騙走2.2億癲癇發作
大S徐熙媛日前和具俊曄再婚,甩開前夫汪小菲過著幸福生活,沒想到今(22)日卻傳出大S遭具俊曄騙走2.2億,因此癲癇發作甚至明天就要離婚的消息,這樣的消息在微博瘋傳,但仔細一看照片根本不是大S,是徐若瑄懷孕臥床在洗頭的照片。大S被指癲癇發作躺床,但根本就是徐若瑄在洗頭。(圖/翻攝自微博、大S IG)微博一名為「全娛樂獨家」的博主爆料,指稱大S婚姻再度亮紅燈,甚至被具俊曄騙走2.2億元,對方已經離開台灣回到韓國,甚至永遠不會回來,也讓大S氣到癲癇發作,更圖文並茂放上照片,指稱是大S癲癇躺病床的照片。另一個「Astar娛樂」更爆出,「具俊曄必須回韓國重新辦手續,是因為拿不出無犯罪證明」,也就是所謂的「良民證」,因此被處置永遠不能回台。微博亂傳假消息已不是第一次,過去也曾炒過具俊曄的良民證問題。(圖/翻攝自微博)但眼尖網有一看就發現,病床上的人根本就是當時懷孕臥床的徐若瑄,而「良民證」一事,大S的經紀人早在去年4月就表示,具俊曄已拿到良民證,透過家人在韓國代辦後,並非陸媒報導所言「被處置永遠不能回台」,今日大S也再度曬出具俊曄的良民證,並表示再有造謠者將法律維權。
修法轉焦點2/排黑參選違憲? 趙正宇:乾脆要求須良民證
行政院提出院版《公職人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擴大排黑參選」修法草案,排除有黑、金、槍、毒前科者參選公職。然而,不僅朝野立委認為修正草案有侵害人權之虞,就連法學學者都表示,透過立法限制人民眾參政權有違憲疑慮。「辛苦跑車的Uber司機都被要求需有良民證,難道對政治人物的標準比辛苦過日子的司機還低嗎?」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則認為,政治人物作為有權力者,本來就該面對更高的道德檢視,對於《選罷法》修法排黑,他認為「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是一個很好的立法基準,也是更為明確的標準,若真的有心要擴大排黑,不如修法要求有「良民證」才能登記參選。趙正宇也建議,各政黨為了凸顯自己的政治理念,可以自行在黨章中加入排黑條款,嚴苛的程度可以自己取捨,現在的選民自主性很高,會自行判斷哪個政黨真正反黑金,決定他們支持的對象。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所特聘教授羅承宗指出,對這次排黑修法是否恰當,有正反兩派的說法,但他認為台灣是民主國家,一個人能否擔任公職,是由民主程序決定,若用法律限制人民的參政權,是對民主的不信賴,「台灣從90年代一路走來,我們自詡民主不斷在進步,當你立法限縮人民的參政權時,就是一種民主的退步。」立委江永昌反對黑道參政,認為應把所有排黑條款都納入《選罷法》,前提是相關法律爭議必須先釐清。(圖/周志龍攝)羅承宗說,排黑條款的立法是基於「我覺得這樣的人當選公職不好,所以我事先幫人民把關」這種保姆心態,可是對一般庶民來說,或許認為這些前科都是過去的事,有權選擇不排斥;另從宗教的觀點來看,更生人服完刑之後,就是一個「新造的人」,已經付過他的帳。執政者不應一方面鼓勵更生人回歸社會,一方面卻又說「犯過錯的人一輩子都是壞蛋」。從民主的精神來看,這種限制更生人的社會發展是令人遺憾的。羅承宗說,現在很多人會拿性侵犯不得從事計程車駕駛工作舉例,但目前大法官解釋的是法律可限制人民工作權,而工作權與參政權性質不同,在民主國家中的位階更不能混為一談。「我要問贊成的人,從民主的角度來看,你真的認為這樣修法是好的方向嗎?」羅承宗說,不涉政治立場、單就憲法與行政法學者角度,他個人反對這次修法,法律不該限制人民參政權。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曾對「排黑法案」提出質疑指出,修法會造成大規模的終身褫奪公權,對於憲法保障基本人權是相當大的挑戰,在《選罷法》中概括性限制人民參選,可能引發大量提起違憲審查的案件。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說,他反對黑道參政,但認為相關單位應該釐清修法後的相關法律效果。他說,國家剝奪人民的權利有「司法剝奪」與「立法剝奪」,法院判處被告褫奪公權是「司法剝奪」,還有1到10年的期限;另一種「立法剝奪」則是透過立法,在法令中直接限制人民擔任某些職務的權利,如果新修定的法條規定人民一旦涉案即永遠不得再參選公職,權利的剝奪比司法判決還嚴重,需要通盤考量法律體系。「但立法剝奪參政權並不表示就違憲。」江永昌舉例說,《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就有規定,曾犯性侵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能在教保服務機構中任職,這就是「立法剝奪」;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人依法不能參選也一樣。他認為,目前已有相關法條,禁止觸犯特定法條的人參選、任公職、或是在幼兒教保機構任職,不能說修法禁止涉犯黑金槍毒的人參選,就是違憲,但法務部在回應民意修法前,應該要匯集相關法條,以及國外立法例,詳加研究,以免產生爭議。台北市長當選人蔣萬安的競辦發言人李德維與市議員徐巧芯在選前舉行「解密民進黨的黑道治國」記者會,批評蔡英文總統高舉終結黑金大旗,卻私下搞「英系黑白共治」。(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花蓮縣議長排黑 張峻遭取消資格
國民黨議員席次在花蓮穩定過半,花蓮縣議長之爭,縣黨部於昨(10)日完成資格審查作業,並以「排黑條款」取消議長張峻資格,勾選有意參選議長的包含吳東昇、吳建志、張正治,有意參選副議長的則有黃馨、吳建志、林正福皆通過資格審查。張峻對結果表示,自己不意外,早知道縣黨部執意弄掉他,但仍會參選到底,相信老天有眼,天公疼好人。縣黨部昨天指出,下屆新科議員,徵召、報准和提名共18席,報備的則有2席,日前都有統一函送意見徵詢表,昨天下午五點調查截止時間一到便立即召開資格審查暨提名委員會議。其中,謝國榮、鄭寶秀、周駿宥和張峻都未繳回調查表,但張峻有透過祕書表示參選。而昨天資格審查結果出爐,張峻除了未如期繳交意願徵詢表外,還涉貪一審被判有罪,已違反黨的正副議長選舉提名作業規定第7條「本黨黨員有違反黨章第 36 條第 2 項、第4項規定者(亦即通稱的排黑條款)不得被提名」,所以全體出席審查委員一致決議張峻因「程序與資格要件不符」取消資格。其餘議員當選人皆通過資格審查。本月13日將邀下屆國民黨籍議員全體座談並達成共識後,再提報縣黨部委員會,呈報中央提名小組。只要黨有提名人選,跑票、違紀參選都將黨紀處分。對於外界質疑吳東昇曾因殺人未遂入獄服刑但沒被「排黑」,但張峻的案子未定讞就遭取消資格,審查是否「雙標」的質疑,縣黨部指出,吳東昇是20多年前的案子,此後無刑案紀錄,目前也有良民證,而張峻則是在2016年涉貪汙治罪條例一審被判刑,因此符合黨章「排黑」規定。張峻表示,對審查結果不意外,早就知道黨部一定會想方設法排除自己,因此才不交調查表,且黨中央曾規定正副議長人選須由議會黨團決議,縣黨部委員會卻擅作決定,根本違反黨章規定也不尊重黨團自主。但會參選到底,相信老天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