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表哥
」26歲色表哥強逼15歲表妹幫他打手槍 最後「嘉明」在她手上下場曝光
屏東一名表兄妹糾紛受到關注,一名屆時26歲的表哥趁只有15歲的表妹一人時,強逼對方幫他打手槍,甚至對表妹毛手毛腳摸她胸部,最後表妹將此事告訴媽媽,因此攤牌並提出告訴,最後屏東地方法院一二審都判處他強制猥褻罪,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還可上訴。表哥強迫表妹為他打手槍,直到分泌物到表妹手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表哥亂倫表妹的事件發生在2019年,根據表妹向法官的證詞,她指出當時她跟表哥在家,原本在2樓玩手機的她,發現表哥從1樓走上來到她的房間,接下來就把房門與窗戶都鎖起來開始對她伸出毒手,甚至對她說「我想要」,「接下來就躺在我身邊,掀起我的衣服,把手伸進我內衣、摸我胸部,他說一次就好,本來也要摸我的性器,我就很大聲說『不要碰我的身體』,他就用左手把我的嘴巴摀住,叫我不要叫外面有人」,最後更脫下褲子要表妹幫他打手槍,「一直打到他射精在我手上為止,整個時間約5分鐘。結束後叫我去洗手,還要我不要跟我媽媽說」。表哥雖然辯稱當時他外出送貨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法官查出表妹的母親得知後傳訊給對方,「你給我用滾的回來、出來面對、你對她做了什麼你很清楚、他對她毛手毛腳」,而表哥則回覆親阿姨,「抱歉,我很醉很糟糕,你們要怎麼樣我都接受,要我去關我也接受,我對不起你們,做這些亂七八糟的狀況」、「要打也不要在家裡打,拜託不要讓外婆、外公知道就好了,要讓他們知道的話,我現在去死也比較快」、「抱歉,我永遠酒醉都是那麼失態」。加上法官也查出表妹在事後精神狀況與情緒都不佳,多次就醫的紀錄,因此認定表哥的犯罪事實,為發洩一己性慾,以強暴手段對表妹做出強制猥褻的行為,導致未成年的表妹身心受創,更影響表妹日後在人際、感情與其他親密關係之建立,犯罪情節嚴重,衡量其智識與經濟程度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表哥有期徒刑1年4月,二審也維持原判,但全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騙小表妹「不會痛、滿舒服的!」 色表哥躲20年難逃法網
色表哥「阿雄」被控20年前以「不會痛、滿舒服的!」,連哄帶騙硬上當時只有16歲的表妹「小真」,害她身心受創逃家,後來結婚生子、帶小孩回家又遇到「阿雄」,憤而揭發此事,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阿雄」,並請法院加重其刑。檢方調查,2001年間,「阿雄」趁「小真」父母外出之際,在客廳內哄騙當時年僅16歲的「小真」,要她一起愛愛,「小真」害怕、連忙拒絕,「阿雄」騙說:「不會痛、滿舒服的,你要相信我,不會痛的」,隨即強行硬上得逞。「小真」事後向姨丈訴苦,卻被要求不要張揚,她因此輟學逃家,後來結婚懷孕生子又離婚,帶著小孩回娘家,不料遇到「阿雄」,過往傷痛浮上心頭,另一方面又擔心「阿雄」惡性不改,因此向父母、哥哥及醫師訴苦,決定報案處理,希望將「阿雄」繩之以法。檢方偵辦時,「阿雄」否認犯行,但「小真」父親指證:「女兒沒有誣陷動機」;其母亦說:「女兒回娘家時很怕遇到『阿雄』,她當時邊講邊哭,因為兩人本來沒有仇恨,不可能誣陷,我曾問女兒為何這麼久才說,她說心理有陰影,而且大姨丈要她不要說」。「小真」的哥哥也指證:「妹妹曾打電話訴苦,說她為了躲避『阿雄』而逃家」,而且她「非常悲憤,應無誣陷動機」;「小真」前夫則說,2人結婚不到1年時,「小真」就哭訴回娘家看到「阿雄」很害怕,會想辦法躲避,還會發抖,晚上還會做惡夢!替「小真」看診的醫師則指證,「小真」看診時曾提及此事,並說她離婚後帶著小孩回娘家住,又看到表哥,很害怕小孩跟她發生一樣的事,當時她情緒非常激動、一直哭又發抖,所以才通知社工處理;檢方綜合被害者及證人指證,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阿雄」,並請法院依《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請求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