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院
」 李義祥 花蓮 出軌 太魯閣號 太魯閣不服管教!花防部二兵狂譙副排長「6字經」 犯軍法下場曝光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2023年8月間發生一起公然侮辱長官事件,1名張姓砲排二兵在服役時,疑因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竟在其他班兵面前怒譙「怎樣啦!打我啊」,甚至飆罵6字經等不當言論,最終被軍方移送法辦,經花蓮地院日前審理後,張男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為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2023年8月17日上午8時許,陳姓副排長早上在步兵營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他因不滿憤而在同仁面前狂嗆副排長,過程中還痛罵「幹X娘!臭X掰!」及「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等語,甚至持小帽丟擲,所幸未砸傷人員,張男公然侮辱長官等行為,最終被憲兵移送偵辦,並於11月1日退伍。檢方表示,張男行為已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因而被檢方提起公訴,事後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並辯稱因罹患憂鬱症才做出越矩行為,經調閱就診資料,雖有記載失眠、情緒緊張及鬱悶等情形,但未有衝動、具攻擊性或無法控制等描述,再加上副排長供稱他當時精神狀況正常且講話流利。法院說明,經花蓮地院審理,張男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的舉止,已危害軍紀、損及部隊團結及破壞領導威信,再加上他原先否認犯行,直到當庭要告訴人小心點他才改口認罪,最終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公然侮辱長官者」,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班兵面前怒嗆排副!二兵囂張喊「打我啊」還譙六字經 嘴秋下場慘了
張姓男子曾在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下稱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服役,期間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嗆聲「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臭X掰」等語,遭軍方移送法辦。花蓮地院認為,張男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張男前為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民國112年11月1日已退伍)、陳男為同單位砲排副排長。陳男於112年8月17日8時許,在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張男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長官之犯意,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稱「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X雞掰」等語,以此方式公然辱罵陳男。花蓮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破壞部隊長官之領導威信,所為殊值非難,且不應過於輕縱;並考量被告於偵訊時坦承犯行,於本院準備程序否認犯行並當庭要告訴人小心一點,以及被告前有違反洗錢防制法之前科,素行難謂良好。花蓮地院考量,被告本院自陳因憂鬱症發作無法控制情緒,當時有跟告訴人講快要發作了之犯罪動機及目的,及為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曾從事鐵工和水泥切割、目前在監無收入,無人須扶養、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租屋租到通緝犯!房東只收到「1個月租金」房客躲警搬離
花蓮黃姓女房東控訴,她在112年將名下1棟房屋租予陳姓女子,未料對方付完押金及1個月租金後,就因通緝而失聯,導致積欠租金達4萬2000元,而且就連廁所洗手台也有破損,因此黃女提出告訴,請求陳女賠償5萬3800元。對此,花蓮地院法官審酌後,判處陳女應賠償4萬2000元租金及1個月的違約金6000元,共4萬8000元。可上訴。黃女於判決書指出,她在112年11月將花蓮某處房屋租給陳女,雙方約定租期為1年、每月租金6000元,未料陳女付完首月租金、以及押金1萬2000元後,就從此人間蒸發,導致後續租金積欠了7個月、共4萬2000元。此外,黃女還控訴房內廁所洗手台破損,已不堪使用,重新安裝費需5800元,因此一併提告,向陳女求償5萬3800元。對此,陳女則辯稱,她當時遭到通緝,因此搬進該屋沒多久就為了躲避警方查緝,於112年12月搬離。而且當時也沒有房東電話,所以無法與對方聯繫,並非故意違約,再加上她現在身上也沒錢,所以希望房東能等她出獄後再協商;另針對浴室洗手台部分,陳女則聲稱並非是她所損壞的,「我不知道洗手台是怎麼破的。」法官審酌後認為,欠租7個月、共4萬2000元為雙方不爭之事實,黃女此部分求償自屬有理;另根據租賃契約,承租人若提前搬遷,應賠償1個月租金,對此陳女也承認112年12月即因通緝而搬離,自當依約賠償一個月之違約金6000元。至於洗手台部分,法官認為黃女並未舉證洗手台係陳女毀壞,而且陳女只住了1個月就搬離,再加上花蓮今年發生多起地震,研判有可能是地震震落物品導致洗手台破損,抑或年久失修造成自然損壞,因此認為此部分求償無理,判陳女應賠償4萬8000元。全案可上訴。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國小女童反映「上廁所時被拍」 代理老師「拿手機詭異進出」遭羈押
花蓮縣某國小驚傳偷拍案,有學童反應自己上廁所時被偷拍,校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到職約12天的林姓代理教師詭異進出女廁,檢警調查後,認為林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花蓮地院則於26日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有學童向家長反映,表示自己9月中旬在校上廁所時遭偷拍,校方立刻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曾詭異進出廁所,立刻約談他並報警,林男則立刻請辭。花蓮地檢署獲報後深入調查,將林男拘提到案,發現其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無故以照相、錄影攝錄其性影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兒童意願使其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男嫌疑重大,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滅證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26日獲准,確切被害人數則仍須釐清。而林男在大學時就曾因違反性騷反被開罰,校方聘用前查詢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未發現其不良紀錄,開學後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時才發現此事,教育處則表示,事發後已經通知所有學校,之後除了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進一步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
花蓮地院民事庭驚傳墜樓案!錄事2樓墜落 緊急送醫撿回一命
花蓮地院民事庭18日上午傳出有一名男性錄事墜樓事故。工作人員在聽聞巨響後緊急外出查看,並將錄事緊急送醫,所幸其送醫後生命跡象穩定,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該名錄事18日上午於花蓮地院的民事庭2樓墜下,所幸第一時間就被服務台的志工與法警發現,緊急將人送醫治療,其送醫後脊椎受傷,緊急開刀後生命徵象穩定。對此,花蓮地院表示對於事故的發生深感遺憾,該名錄事平時工作認真,並無異狀,詳細墜樓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並積極提供錄事家屬與同事所需的協助。
陸軍士官憂體測沒過竟「小畫家P圖」竄改文件 被抓包後慘了
阿國(化名)是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的中士班長,他2022年5月到高雄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時,因為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結訓,竟向同期學員借用相關文件後,到網咖用「小畫家」竄改文件,再列印出來交給鑑測官。事後鑑測官察覺有異,經憲兵隊詢問後將阿國依法送辦。近日花蓮地院審理,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盼阿國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付6萬元。可上訴。阿國自2013年起,服役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擔任中士班長職務。2022年5月7日起,到高雄市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但他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完訓,向同期劉姓學員借用「國軍人員執行基本體能替代項目鑑測主官(管)同意書」、「國軍基本體能測驗替代項目勾選表」公文書,想以替代項目來完成體能鑑測。同年10月29日,阿國拿著劉員的相關文件,先到超商掃描後,再到網咖使用「小畫家」變造文件上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個資,並列印出來。11月3日阿國持變造公文書至訓練單位鑑測中心,交給盧姓鑑測官執行體能鑑測,但鑑測官在檢錄過程中察覺有異,阿國才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阿國身為職業軍人,竟僅為規避體測訓練,就變造公文書,損害國防部對於軍人體能管理之正確性,所為應予非難。法官審酌阿國的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加上先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可。法官認,阿國犯本案應是一時失慮,經此法律程序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可上訴。
花蓮夜店常客家中藏非法槍彈 警方車內查獲9把刀械與K他命
花蓮縣林姓男子因頻繁光顧夜店而引起警方注意,林男不僅擁有槍械,還有毒品使用的惡習,行事高調並經常與他人發生糾紛,對當地治安造成嚴重影響,經過數週的調查與蒐證,警方於7月中旬對其租屋處展開搜查,當場查獲多件違法物品,包括克拉克手槍、子彈、K他命及大量刀械。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調查發現,林男在花蓮市與吉安地區的夜店出入頻繁,且日常行為張揚,常與他人發生衝突,對當地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影響,警方獲知他擁有槍械並有吸毒習慣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深入調查。專案小組經過多日的埋伏和跟監,掌握到林姓男子的租屋處及行蹤,並於上月中旬申請花蓮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對其住所進行搜查,在執行搜索時,警方在林男的居所查獲1支克拉克手槍和6顆子彈,還在林男的賓士車上發現9把各式刀械,以及5包K他命。這些刀械的種類繁多,包括長刀、短刀等,警方隨即對林姓男子進行詢問,並將其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至花蓮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偵辦。花蓮縣警察局長王旭昌強調,警方將繼續強力掃黑、肅槍和打擊詐騙,致力於清除不法槍枝和毒品,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人物或行為,應勇於舉報,協助警方維護社會治安,共同創造安全的生活環境。◎《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李孟諺陷桃色疑雲閃辭交長 賴政府望藉此立爭議SOP
交通部長李孟諺19日遭PTT網友爆出疑涉婚外情,並刊出與一名女子多張合照狀似親暱,貼文更直指李孟諺520榮升部長後有意疏遠。李孟諺對此迅速致歉並向總統賴清德及行政院長卓榮泰口頭請辭,卓榮泰已同意。李孟諺19日下午表示,針對自己過去行為造成太太與家人莫大困擾,也導致社會大眾觀感不佳,由衷表達最深歉意。他說,已於當日下午向總統賴清德及院長卓榮泰口頭請辭,希望不要因為自己過往個人行為,影響社會大眾對於交通部同仁及行政團隊的信心。據了解,蔡英文政府時期,曾擔任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執行長的王必勝,在2021年10月遭媒體刊出涉入「婚外情」產子,儘管王必勝出面道歉,但並未因為此事辭職,而後來還升官擔任衛福部次長一職,引發議論。然而,前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谷拉斯)2023年06月遭爆在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時,疑與已婚李姓隨扈發展不倫戀,便於事件爆發當周火速離職,迄今沒有擔任公職。谷拉斯也被李元配狀告求償新台幣百萬元,一審花蓮地院民事庭宣判谷拉斯應賠李妻75萬元,然谷拉斯持續上訴中,目前未定讞。黨政人士分析,過去蔡英文時期,縱使也處理了谷拉斯涉入緋聞離職,另有陳宗彥涉入桃色糾紛、丁允恭涉入私德問題等,但對王必勝案護航太過明顯,導致蔡政府的歷史評價便是「護短」。他說,賴清德上任不滿3個月,即使閣員因緋聞案倉促下台,仍有望藉此立威,未來涉入糾紛閣員「自己要知所進退」。
花蓮鬼母!護理師媽性侵12歲親生兒 手伸進褲摸生殖器、摳肛門還逼他聞
花蓮一名護理師與丈夫婚後育有2子,但她竟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闖入12歲的小兒子房間,並伸手進入其褲子撫摸生殖器和肛門,甚至逼兒子聞自己屁股的味道,男童遭性侵後飽受打擊,向學校老師哭訴才讓犯行曝光,花蓮地院則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小花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據了解,該名護理師育有2子,分別就讀高一和小學六年級,2孩子則住在同一個房間,而她某日竟在晚間闖入兒子臥房,躺在小兒子身邊,並伸手進入兒子的內褲裡。該名護理師觸碰兒子的生殖器和肛門,小兒子被驚醒後,她竟要求兒子聞「小屁股的肛門味」,小兒子試圖反抗,大兒子也試圖制止,護理師卻仍沒停手,還反問「你是我生的小孩,為什麼不能這樣子」。而此事讓男童身心飽受傷害,隔日上學時依然心情低落,學校老師驚覺有異詢問,他才透露母親觸碰其私密部位,老師發覺事態嚴重,立刻通報學校,犯行這才曝光。該名護理師到案後否認犯行,表示自己只是進房間跟兒子說晚安,僅親親抱抱後就離開,但大兒子出庭證明母親有觸碰弟弟的生殖器和屁股,弟弟要求停止,自己也出聲制止,母親卻執意為之,觸碰完才離開房間。花蓮地院審理後,認為該名護理師與受害者為兒子關係,竟為自己的私慾,對兒子強制性交,破壞兒子對親人的信任,更戕害其人格發展,而考量男童在警詢稱不願追究母親責任,僅希望她去進行治療,以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Kolas涉偷吃已婚隨扈!綠黨立委指他「拉K中毒太深」挨告 結果曝光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於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被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宣判Kolas Yotaka應賠償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Kolas Yotaka則回應,沒做的事不能吞,還不滿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曾傳訊息給李母,說李男「拉K中毒太深」等語,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求償100萬元。經花蓮地院審理,判Kolas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對話中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對話被李妻發現後,李妻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判Kolas Yotaka應賠償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並控法官不聽證詞也不看證據,Kolas Yotaka則回應「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外Kolas表示她和李姓隨扈之間並無不倫情事,但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卻曾傳訊息給李男的母親說「我了解(李男),也了解某人的手段!他可能要知道那很糟糕的人如何的腳踏多條船,為了仕途,如何拿掉小生命的真面目才會覺悟吧!」、「(李男)太單純,有再多的不是,我還是疼愛他的,想幫助他,讓他覺悟,但他似乎拉K中毒太深,怕也聽不進我的話」等,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提告,求償100萬元。而後陳瑩在審理時表示,當時媒體大幅報導2人踰矩行為的事情,她因擔心李母等家人一時承受太多壓力,出於關心才傳訊息,且相關報導中大量引用Kolas與李男對話,2人行為絕對並非空穴來風。法官則認為,李母在陳瑩發訊息前,已經能從報導中得知Kolas和李男的情況,陳瑩並不能侵害Kolas名譽,且從內容看起來,陳瑩為善意關懷,並無故意侵害Kolas名譽權,判Kolas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院長不適任2/法官、書記官網內互打 許宗力避風頭漁翁得利
正當司法界為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李昭然墜樓身亡、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兩度在辦公室昏倒、一度失去心跳等事震驚不已,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2024年4月20日深夜在臉書社團「靠北書記官」傳訊,指稱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因工作壓力大過勞死,讓司法界憾事再添一樁。不過蕭一弘還附上「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表單開放投票,引起正反兩極不同意見,有法官指出,本案重點應該是司法院如何改善工作環境,現在竟要評比法官仇恨值,似已模糊焦點。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質疑,認為蕭一弘的問卷調查很怪,容易讓人做文章認為書記官過勞死是因為法官太討厭!還有法官表示,法官群體對抗外界汙衊與司法高層壓榨時很遜,但網內互打卻很強,不如票選「最喜歡/最討厭的司法高層作為」,還有法官指出,蕭一弘應該建議法官學院開溝通課程,增加司法人員交流,而不是列出有仇恨值的命題進行民調。也有人感謝她重視書記官的工作環境,但也擔心問卷會加深司法人員的心結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在臉書社團調查「書記官最喜歡/最討厭合作的法官」,引發爭議。(圖/翻攝靠北書記官)蕭一弘在社群媒體回應指出:有人說原本要求司法院高層要謝罪負責的行政責任,可以藉由(此事)推給個別法官來開脫。她表示「這點我不清楚,因為我本意就"沒有要誰負起責任"」,也無法預料「是不是因為這樣,助長誰"推卸、轉嫁"了行政責任給誰?」她說非常感謝一點,就是每個人都不同,所以我們可以組成一個多元社會。至於當初為何願意公開自己的全名,她表示要邀請書記官同仁填表單,「我不可能讓大家糊里糊塗填單,我願意對我的調查負責」,她強調她的價值觀很清楚,主管在週末假日下班後,交派工作給部屬就是一件不正確的事情,應該盡量避免,或者快要下班了,卻突然交辦緊急事項,也是很不貼心,但很諷刺的是,因為我這樣的個人行為,導致我配偶在假日接到主管的電話,吃不下午餐。對書記官提出上述民調的台中地院法官蕭一弘,是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和台中教育大學碩士,專長研究法官工作壓力和滿意度,還出了書。媒體曾報導她在花蓮地院服務期間曾因懷孕小產,2006年底請了5個月假到美國娘家安胎,2007年2月底在美國生產,請假到同年5月。至於她手上的案子,都交由庭長和其他法官代理,蕭一弘擔任檢察官的先生也請假到美國陪產。當時花蓮地院決議讓蕭一弘停分案半個月,她主張一個月,還提出再申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在法官李昭然墜樓後,前往士林地院慰問。(圖/報系資料照)有司法界人士透露,當時也在花蓮地院服務的法官張嘉芬同樣懷孕了,想在2007年3月6日請假待產前多結一些案子,不眠不休加班,避免增加同事負擔、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已懷孕9個月的張嘉芬,竟在同年3月5日開完庭後,腹痛如絞,送醫急救、不幸胎死腹中,同事都為她感到不忍,張嘉芬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7期結業,目前為高等法院法官,她的父親是前高階警官張世平。對此,司法院長許宗力僅對法官之死發表公開信,還要法官多戶外運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至於書記官疑似過勞死,以及法官蕭一弘對書記官民調等情形則未表示意見,不少法官懷疑他是選擇緘默避風頭,因此都在冷眼旁觀後續發展。
豬頭戰爭1/鎮長甜蜜復仇藏變數 傷殘「天蓬元帥」價值讓法官頭痛
花東縱谷中段的花蓮縣玉里鎮,是台灣東部頗負盛名的良米蔬果之鄉,193縣道兩側的綠蔭,在鳳凰花開時節的藍天紅花,伴隨路旁南風輕拂的農田景色,是玉里鎮的秘境之旅,不過這一片的歲月靜好,似乎被2022年鎮長選舉引發的「豬頭戰爭」,吹皺了一池春水。經營種豬場的前鎮長龔文俊是養豬達人,兩度獲得「神農獎」,上屆鎮長選舉連任失敗,這次捲土重來、重新當選鎮長,但卻因選舉期間贈送豬頭和傷殘豬隻事件,遭檢方起訴當選無效和賄選罪,讓龔文俊不但無法坐穩鎮長寶座,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花蓮縣玉里鎮好山好水、未受汙染,被稱為台灣的良米蔬果之鄉,鎮長選舉卻引起風波。(圖/報系資料照)62歲龔文俊當過花蓮縣議員、玉里鎮長、農會總幹事,商而優則仕的他,看似一帆風順,不料2018年競選鎮長連任失利,因此在2022年的九合一選舉捲土重來,希望奪回鎮長寶座,雖然順利當選,卻因2022年5、6月競選期間,透過前里長林誠觀致贈部落耆老2顆豬頭、一隻60至70公斤的腳受傷豬隻,遭花蓮地檢署認定賄選,不但一審遭花蓮地院刑事庭重判5年徒刑,還被花蓮地院民事庭判決當選無效,得來不易的鎮長寶座慘遭停職。龔文俊曾競選玉里鎮長連任失利,捲土重來順利當選,卻捲入賄選疑雲。(圖/報系資料照) 對此,龔文俊高聲喊冤,他表示養豬養了40年,為避免浪費,16年來都會把腳受傷、體重不足等無出售經濟價值的傷殘豬隻送給有需要的人,不是選舉期間才送,現在卻成了賄選買票物品。他說過去豬頭下顎會拿去做齒模,也是試驗後的殘料,腳受傷的豬因體重不足,有細菌感染疑慮須淘汰銷毀,皆屬無價料,這些廢棄豬隻若沒人要,根據《食安法》等規定,視同事業廢棄物須付費處理,因此長年來都會詢問各界民眾需求,他願意免費提供。 龔文俊強調,對接收豬頭和傷殘豬隻的人來說,並非無償取得。因為願意接收的人要自行開車到養豬場去載,而且一隻幾十公斤的傷殘豬,一個人也搬不動,需要親友協助。對養豬場來說,有人願意運走反而減輕業主負擔,因為不用額外花錢處理,而且多位證人都出庭做證他多年來一直這樣做,檢察官監聽結果也可證明他沒有賄選的意思。 不過檢察官和一審法院則認為,豬頭和傷殘豬隻在市場上仍有價值,實際上豬頭「正常做批發以重量秤重計價」,傷殘豬隻仍可食用,一樣可在市場上販售。雖然豬頭和傷殘豬隻對龔文俊來說可能毫無用處,但綜合社會價值觀念,如果有候選人贈送可食用的豬頭、豬隻,比沒贈送任何物品的候選人相較,確實可能影響民眾的投票傾向。 一審法官也指出,龔文俊交付賄賂對象是部落耆老,對部落選民有一定影響力,這是利用原鄉部落選民心性純樸,容易生湧泉感恩之心,行贈送豬頭、腳受傷豬隻等專飾賄選之術,龔文俊更因而當選玉里鎮鎮長,若不嚴懲將無法禁絕賄選之風。 不過案子上訴二審後,民事的當選無效之訴卻判決逆轉,花蓮高分院改判龔文俊當選有效確定。法官採信龔文俊的主張,認為他從事養豬業多年,此次送的豬隻、豬頭是自己飼養且多為傷殘,對一般市場及民眾來說沒有價值,與賄選要有一定價值的要件不符,加上他過去時常送類似豬肉給部落族人與弱勢,認為該行為不算是買票。 由於二審花蓮高分院民事庭的見解,與一審民、刑庭相反,眼看著二審刑庭言詞辯論,即將在2024年4月16日進行,檢辯雙方莫不卯足全勁、努力準備,希望在「豬頭戰爭」的決戰關鍵時刻,能說服法官採信己方意見,最後「豬死誰手」,實在勝負難料!
法院認證! Kolas Yotaka明知隨扈已婚還想同居懷孕 不倫戀判賠75萬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案件,而李妻則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19日下午宣判,根據Kolas與李的對話,確認2人計畫同居和懷孕,已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考輛雙方經濟能力和社會地位等,判賠李妻75萬元。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從對話內容來看,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法院認為,2人的互動已超過工作關係或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顯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且足以破壞李妻與丈夫成立婚姻關係所應協力保持之信任、共同生活圓滿及安全幸福,自屬不法侵害李妻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花蓮地院審酌雙方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及Kolas與李姓隨扈之親密交往行為及期間,暨對李妻婚姻家庭生活之破壞程度等一切情狀,認李妻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尚屬過高,判賠李妻75萬元。
不滿跟女友走得太近…花蓮爆國中生糾眾毆人 打到棍棒全斷
花蓮發生少年聚眾鬥毆案件,吳、張姓少年疑不滿各自女友和古姓國中生走得太近,夥同一名邱姓高中生聯手毆打古,甚至打到棍棒斷掉,過程中還嗆幫派堂口名號。打人影像被人PO在臉書社團,警方依穿著的校服找到學生,3人被依妨害秩序及傷害罪嫌函送花蓮地院少年法庭,縣府教育處也隨即啟動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小組調查及釐清。約40秒施暴影片27日被貼上臉書社團,即被警方網路巡邏截獲,畫面中一名穿著黑色上衣的少年,遭到一群人毆打,其中還有一名身穿國中校服的男子,手拿棍棒朝黑衣少年猛打,受害者用雙手緊緊抱頭保護,還求饒「對不起」,但施暴者沒鬆手,打到棍棒都斷了,旁邊還有3人圍觀,甚至脫口嗆幫派堂口名稱。轄區員警獲報火速調查,鎖定涉案動手及影片入鏡人員,並聯絡該校生教組長與教官,前晚6時當事少年就由家長陪同到派出所說明案情,釐清案情。警方初步調查,持棍棒毆人的張姓國中生僅念國一,和被打的古姓國中生就讀同一所學校,張和另一名吳姓高中生,因為覺得各自女友和古走得太近、有曖昧,27日下午4時許將古約出來,在校外公園談判、理論後動手打人。雖然有6人在場,實際動手的只張、吳和邱姓高中生3人,有關少年報幫派堂口嗆聲,但警方調查少年均無黑幫背景。事發後,教育處隨即啟動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小組調查及釐清,除督導學校盡速完成調查和報告,並且對兩造學生做相關輔導措施,還給校園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也將與警方加強校園安全宣導。
全是累犯!花蓮3山老鼠被逮企圖滅證 沿途狂丟「近千克牛樟芝」
花蓮縣卓溪山區國有林班地內再度傳出有山老鼠出沒,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會同保七總隊前往埋伏查緝,並於 12月14日時成功逮到3名犯案男子,並在現場查獲牛樟芝1112公克、金線蓮12公克及相關工具1批;經查3人均是累犯,且在查緝過程中還試圖丟棄贓物滅證,目前全案依涉犯《森林法》送辦。據悉,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係接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通報,發現有3名形跡可疑的男子進入卓溪鄉國有林班地,疑似欲從事盜採牛樟芝、金線蓮等非法行為,遂立即於12月10日時會同保七總隊前往現場埋伏查緝,共出動森林護管員20名、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員警16名。花蓮分署表示,本次查緝行動派出大批查緝人員,在10時先行前往山區埋伏並監控犯嫌行蹤;並於12月14日犯嫌下山時伺機上前逮人。不料3名山老鼠在警方攔查過程中,竟往樹叢四處逃竄甚至沿路棄置贓物意圖滅證,但3人仍逃不出查緝大隊縝密的佈線,不久後就被埋伏警力逮獲,當場共查獲森林副產物牛樟芝1112公克、金線蓮12公克及相關工具1批,全案依涉犯《森林法》送辦。經查,涉案的3名男子全是累犯,其中1人才剛在在5月時於同一地點犯案被逮,該案至今仍在花蓮地院審理中,其竟時隔不到半年又再度觸法,顯然目無法紀。花蓮分署則藉此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竊取貴重木及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貴重木贓物者,依情節加重處罰其刑至2分之1,最高為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
AI變臉公安詐騙中國人 詐騙集團32成員全數起訴…犯罪所得高達1.16億元
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不法所得總額高達1億164多萬元。(花蓮地檢署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以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不法所得總額高達1億164多萬,且該集團還會依成員表現畫分等級比例分紅,案經檢警8月破獲、逮捕32人及蒐證完成,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一口氣起訴32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不法所得。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為降低受害者起疑,除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還特別布置公安辦公廳舍場景、穿上假公安制服及偽造公安局背板。(花蓮地檢署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林、蔡、鄭等3人為首的電話詐騙集團,去年8月起利用花蓮多處民宿及農舍作為機房,詐取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錢財,為降低受害者起疑,除透過「AI變臉程式」偽裝大陸公安,還特別布置公安辦公廳舍場景、穿上假公安制服及偽造公安局背板。(花蓮地檢署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該電話詐騙集主要由林、蔡及鄭男等3人主持、指揮及教育訓練成員,同時將集團成員區分為一線(行銷)、二線(客服)、三線電話詐欺成員,再依照每人的依詐欺表現,從一線成員逐級升任一線組長、二線成員、三線成員,其中一線成員負責假扮「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公職人員,二線及三線則假扮大陸北京公安及與檢察官,一同對香港及大陸民眾電話詐欺。檢方說明其詐騙過程,先由一線人員假冒中聯辦公職人員撥打電話,對香港地區受害民眾謊稱個資外流,並協助向北京公安局報案,接著透過工作手機轉接二線成員,由他們使用網路通訊軟體,以視訊方式向受害者謊稱帳戶涉及洗錢並製作假筆錄。特別的是,該集團為不讓受害者起疑及逃避檢警查緝,除利用AI變臉技術製作假影像,還特別布置公安辦公廳舍場景、穿上假公安制服及偽造公安局背板,並傳送偽造文件取信民眾,藉此要求進行「資金公證」,待受害者上鉤後,再由三線成員接手詐騙取財,並將最終所得款項分別依各線7%、8%、8%的比例分紅「獎金」。檢警今年8月17日在破獲該集團後,逮獲林男等30人及郭、潘等2名廚工,查扣各式犯案工具,其中29人已遭羈押,1人交保10萬元,且依扣案筆記型電腦內獎金分配表核算,該集團自去年8月間起至今年查獲日止,詐騙獲取的不法金額高達1億164萬8137元,全案經檢察詳盡調查蒐證,11日宣布偵查終結,一口氣起訴林等32人,並在今天移審花蓮地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勝浩表示,該集團成員年齡平均約20多歲,大多是透過網路招募及朋友介紹加入,雖然有些人供稱自己做不久,也有人辯稱發現從事非法工作時想離開但主管不肯,不過目前看起來未有成員遭毆打、凌虐等狀況,應不至於像是柬埔寨案。
台北地院歡送黃國忠卸任 北院、高院、最高法院成女力天下
被稱為天下第一院的台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即將卸任,轉調懲戒法院法官,北院2023年12月15日舉辦別開生面的歡送會,現場氣氛溫馨感人,黃國忠表示他是北院出身,一直把同仁當家人,感謝同仁6年來協助,這是他的福報,歡迎未來到懲戒法院看他。黃國忠卸任北院院長後,將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接任,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則將接掌新北地院,加上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及士林地院院長彭幸鳴,大台北地區的一、二、三審法院成為「女力連線」,創下司法史紀錄。王梅英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9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王的夫婿為知名法律學者林鈺雄。高院預定2023年12月18日上午舉辦台北、新北、及花蓮等地院院長卸任及新任院長交接典禮。北院院長黃國忠(右)因健康因素提前卸任,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左)繼任。(圖/項程鎮攝)黃國忠是司法官訓練所第24期結業,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司法院人事處長、司法行政廳廳長、最高法院法官兼書記官長等要職,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黃是非分明、改革色彩相當濃厚,且行政執行能力強,司法院當時希望借重他的行政能力,推動北院遷建案、改善北院工作環境,並積極提升法官裁判品質及司法公信力,都取得重大成果。黃國忠接掌北院5年多來,對於北院的華山遷建案著力甚多,目前已拿到建照,現在正進行文資審議中。此外,黃國忠任內推動北院司法外交及司法互助成果斐然,北院於2023年11月間派出訪問團前往德國參訪,訪問柏林、漢堡、法蘭克福等地法院,法蘭克福地院也與北院表達締結姊妹院的意願。
台北、新北地院內定王梅英、許仕楓接掌 花蓮地院院長鎖定蕭胤瑮
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因健康因素提前卸任院長職務,引發3所法院院長人事案連動,司法院擬由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接任台北地院院長,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接掌新北地院,至於花蓮地院院長職缺,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蕭胤瑮接任,全案將由14日召開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表決,一般認為將可順利過關。王梅英是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碩士、司法官訓練所29期結業,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上訴審法官、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她的夫婿是知名刑事訴訟法學者、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許仕楓曾任法官協會理事長,中興大學(現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7期結業,曾任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及新北地院庭長。由於許曾在新北地院擔任法官多年,一般認為她接掌新北地院的意願比台北地院來得高。蕭胤瑮是司法官訓練所32期結業,曾任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調辦事法官。北院院長黃國忠因健康因素,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9月間通過他調為懲戒法院法官,引發一連串人事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