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監獄
」 易寶宏 外役監 監獄 易淑寬 鈕承澤鈕承澤硬上女助理判刑4年 2度申請假釋失敗…矯正署揭原因
導演「豆導」鈕承澤被指控2018年性侵女助理,遭判刑4年定讞,目前正在花蓮監獄服刑,因為刑期已過一半,於是申請假釋,但2月間遭花蓮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駁回申請。不過他仍然不放棄,日前再度申請假釋,但再度遭到駁回,原因也曝光了。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期間,被控2018年11月趁劇組女員工在他住處聚餐後,不顧對方反抗硬上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賠償200萬試圖和解,卻稱女方對他有好感,產生情愫才會發生關係,否認犯罪,一審法官認定他沒有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2021年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鈕承澤2度申請假釋遭駁回。(圖/報系資料照)北檢原本在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花檢也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入監,但由於他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直到去年12月,鈕承澤服刑過半,首度申請假釋,但假釋委員會討論後,今年2月駁回申請。日前鈕承澤再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鈕承澤雖經一定刑期,但未達「悛悔實據」程度,不符假釋要件,已二度駁回鈕假釋案。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
傅崐萁稱刑法100條害他 黃國昌3年前發文: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
立法院會28日三讀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三讀後登記發言時表示,自己身為全國唯一的9年五星級市長,卻被民進黨用刑法100條意圖犯來辦。此話一出就有網友挖出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3年前的發言,當時黃國昌批傅崑萁假釋來得如此神速、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傅崐萁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後發言,過去8年民進黨一黨獨大,他身為全國唯一的9年五星級市長,卻被民進黨用刑法100條意圖犯來辦我,但他沒有內線交易,卻用意圖影響行情把他打入大牢。原以為他會是最後一個,但看到楊文科、林姿妙、謝國樑跟柯文哲都成為司法迫害的受害者,讓他感到很難過。傅崐萁表示,感謝全國鄉親讓他有機會站在這裡救台灣,改變貪汙腐敗的民進黨!台灣不是民進黨、不是賴清德的,要成立民間特偵組,給2300萬人民一個全新的台灣。此話一出就有網友挖出與傅崐萁合作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3年前的發言。黃國昌2021年4月14日在臉書發文,權貴犯果然不一樣,傅崐萁數罪判刑確定,合併應執行3年10個月,2020年5月25日入花蓮監獄,同年12月21日移至自強外役監、2021年4月監獄提報假釋且初審通過,「這個假釋來得如此神速,除了讓大家再次見識『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也說明了『為何權貴想盡辦法都要到外役監』!」。
逃獄天堂2/惡犯逃亡5個月才全國通緝 外役監10年「掉」49個犯人
花蓮自強外役監受刑人康育豪(27歲)自2022年3月脫逃,逃亡期間又犯下殺人未遂案,有眼尖網友發現康男的查緝專刊竟遲至8月才公布,引發撻伐。據統計,10年來外役監脫逃的犯人多達49名,監察院2020年就已要求法務部及矯正署檢討改進,直至外役監逃犯砍死台南2名員警後,才終於在2023年修法限縮外役監遴選資格,至於效益如何仍有待檢驗。本刊調查,康男2022年間3月「返家探視」逾假未歸,花蓮地檢署於同年8月1日發布康男之脫逃通緝,而刑事局於8月25日發布的查緝專刊中,指出自強外役監2人脫逃,其中許男28日落網,而康男至今仍掛在專刊上,照片中的他五官深邃,特徵為「濃眉、招風耳」,還特別附註提醒員警查緝時要注意自身安全。獨立外役監環境清幽加上務農工作輕鬆,被稱為開心農場,但康育豪疑似預謀脫逃,2年來如同人間蒸發。(圖/本刊資料照/本刊繪圖組)該查緝專刊一公布就讓PTT網友炸鍋。「3/21現在才通緝」、「之前都沒公佈直接吃案」,網友們更質疑矯正署吃案,大酸「逃亡5個月,早就整形整完了,是要抓啥」、「台灣真的犯罪天堂」、「台灣真安全,路上隨時會遇到逃犯」。外役監脫逃引發抨擊,因為同個月22日才剛發生台南殺警案,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砍死2名員警。回顧案情,林男於2020年入監服刑,刑期為8年4月,2021年12月因表現良好調至明德外役監,結果他趁著返家探親,未在規定時間回監,失聯7天,在22日狠砍台南安平2名員警55刀致死,事後,林男逃亡期間繼續行搶超商,得手7千元,隔天警方在新竹抓到他;去年11月一審遭判死刑。殺警案發生後,明德外役監典獄長遭拔官調職,法務部亦針對外役監相關法規之修正「提高遴選門檻、強化在監考核、明確化遴選條件、排除重大暴力犯罪」等方向,所謂遴選門檻,包括暴力、強盜、人口販運、家暴等重大犯罪者不能申請,且服刑逾三分之一、累犯須服刑逾二分之一才准申請;另目前在外役監服刑違規者,將移回一般監獄服刑,也明確要求「人犯脫逃2小時內通報」。去年11月間《外役監條例》在立院三讀通過,包括貪污犯、重大經濟犯不得遴選。明德外役監山明水秀,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和父親兩人申請轉到此處服刑,去年4月假釋獲准。(圖/本刊資料照)本刊調查,目前法務部矯正署之下有三座獨立的「外役監獄」,包括桃園八德外役監、台南明德及花蓮自強外役監獄,其中明德外役監依山傍水、環境清幽有小橋流水造景,外加高爾夫球場、籃球場,環境堪比渡假村,「免戴手銬腳鐐、見紅就放」,平常服刑就是下田種菜、修剪花木、掃落葉,外役監也被受刑人戲稱為「開心農場」。因為外役監生活輕鬆像度假,許多受刑人紛紛運用關係搶破頭,據統計10年來外役監脫逃的犯人多達49名。外役監受矚案例包括2014年涉犯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的「星二代」、資深女星之子易寶宏,當時被判刑9年,去年改調外役監執行,矯正署查證後發現他違規在外飲酒聚會、以社群帳號標記為特種行業宣傳等,2023年7月依規定被移回花蓮監獄服刑。另外,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台開內線交易、不法利益達1億3千多萬,判刑3年10月定讞,2021年先發監台中監獄,隔年3月他和父親一起轉往台南明德外役監服刑, 2023年4月19日趙建銘假釋獲准,21日出監返家。巧的是他返家當天,明德外役監又發生人犯脫逃,38歲的強盜犯張天昊利用外役工作噴農藥時脫逃,事後警方成功將他逮回。根據矯正署統計,2019到去年為止全台9處外役監「返家探視未歸」案件,2020年有9件,2021則有1件,2022年有9件,去年則有3件;其中2022年花蓮自強外役監發生2件、台南明德3件、武陵跟屏東各1件以及台中外役分監2件,目前僅康育豪1人未逮回,仍持續通緝中。
假釋遭駁回!鈕承澤返家過年夢碎 4個月後可再申請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因2018年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他赴花蓮監獄服刑,去年12月因服刑過半,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討論,1月30日駁回鈕承澤的假釋申請,鈕仍須在獄中過年,依規定鈕可在4個月後再申請。鈕承澤2018年11月不顧劇組女員工反抗強壓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卻又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一、二審法官認定他並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北檢原於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也獲得花檢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人監。鈕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在籍受刑人爭投票選總統 憲法法庭不准且駁回假處分
台北監獄在籍受刑人林祐良不滿總統及立委大選時無法投票,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假處分,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改聲請憲法審查及假處分,憲法法庭2023年12月15日裁定不受理,且一併駁回假處分聲請。憲法法庭指出,綜合判斷結果,本案無法形成林男勝訴可能性較高之心證;且衡酌公開、公平、公正及自由選舉等公益,以及與林男可能受到之損害,如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對權力分立、影響選舉過程及結果等公益可能造成之損害,遠甚於未准許其聲請、而其事後獲勝訴所生之個人損害。此外,憲法法庭支持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斷,認為不准假處分沒有牴觸憲法,林男請求監所為其設置投票,供其投票之權利,保障他的憲法選舉權,但他客觀上未提出具體論證,因此他的主張顯無理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統計,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林姓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除本案外,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也提告,同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一般認為也將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不過,除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林男主張,准予假處分,憲法法庭、最高行政法院、中選會皆不支持。
受刑人爭取在監投票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確定
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不滿無法在監所對總統和立委選舉投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北監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下午廢棄原裁定,駁回林姓受刑人的聲請,他想在監所投票的希望落空。由於監所內至今無法行使投票權,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林姓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獲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除本案外,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也提告,同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至於未來是否會獲最高行政法院裁准,一般認為不太樂觀。林姓受刑人主張自己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林男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受刑人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 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選委會委任律師表示,如果法院裁准假處分投票,就算未來本案判決敗訴,受刑人的目的也達到了,投出的選票能否剔除,存在很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支持選委會的見解,廢棄北高行原裁定。
受刑人能在監投票?最高行開庭審理 選委會:全國10個受刑人提告
總統及立委大選剩60天就要投票了,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不滿監所無法投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北監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桃園市選委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開庭,選委會委任律師在法庭上透露,目前全國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至少6人聲請假處分,選委會認為受刑人投票於法無據。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受刑人選舉權案開庭,林姓受刑人委任3名法扶律師出庭。(圖/趙世勳攝)除本案北監的林姓受刑人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在花蓮監獄的賴姓受刑人提告,一樣獲北高行裁准假處分投票。由於監所內至今無法行使投票權,本案裁定結果成為全國首件法院是否准許受刑人在監投票的假處分案例,各界都相當矚目。對此,桃園市選委會和中選會委任律師開庭時指出,本案林姓受刑人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因為《選罷法》未規定監所可設置投票所,值勤中的軍人和醫院的病人所在地也沒有投票所,如對受刑人特別設投票所,對其他人不公平。投票所的設置應該秉持公開、平等和秘密原則,要讓不特定人民能監督選舉過程和結果,但監所出入受到管制,全民無法監督投票,就算有錄影,鏡頭也只能瞄準特定角度,無法發揮監督功能。選委會委任律師表示,監所並不適合設置投票所,如果法院裁准假處分投票,就算未來本案判決敗訴,受刑人的目的也達到了,投出的選票能否剔除,存在很大爭議。法官問到,目前全國有多少受刑人提告,選委會委任律師指出,全國共有10個受刑人提告,其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轄區有7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有3人,至於聲請假處分的受刑人,目前資料顯示有6人。林姓受刑人委任的法扶律師指出,林男有投票權,但入獄4年來無法投票,且18年來全國監所都沒設置投票所,讓受刑人無法投票,根據兩公約第3次審查意見,以及司法院長許宗力的釋憲意見,受刑人仍是穿囚服的國民,應享有投票權,就算無法外出投票,也應在監所設置投票所。本案林姓受刑人並非只有1人在籍,如北監設投票所,目前北監在籍的123個受刑人都能投票,不會有單獨剔除林姓受刑人選票的問題。 北高行認為,桃委會雖辯稱受刑人可依外出規定申請出來投票,但依《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無法以投票為由申請外出,且獄中管理人力吃緊,還得面臨人犯脫逃危險,因此國家仍應設置投票所等方式,保障其投票權。北高行指出,若由桃市選委會在北監內設置投票所,更能降低行政成本與意外風險。由於明年1月選舉即將到來,北高行認為來不及等待最後勝訴結果,因此參考歐洲法制,裁定桃市選委會應於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先於北監內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還可抗告。林姓收容人在台北監獄服刑,他的戶籍設於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也就是台北監獄;他主張自己有投票權,因此提出本件聲請。
星二代殺警爽服外役監「審查爆造假」 法務部查出有鬼:有吸毒卻沒勾
資深藝人易淑寬獨子易寶宏因夜店殺警案被判刑9年定讞,上月爆出爽服外役監,返家探視期間還在社群替特種行業宣傳,甚至違反規定飲酒,事後遭解送回花蓮監獄執行,假釋案也被駁回。法務部深入調查後,發現易男明明有毒品前科,審查基準表上卻沒勾,目前已將承辦科員移送廉政署調查,不排除更高層涉案。矯正署表示,媒體報導易員於外役監執行一案後,法務部長蔡清祥立即指示法務部政風小組會同本署政風室主動調查易員之遴選程序,爰本署於7月8日責請臺北監獄提供書面資料,11日由本署副署長率員至該監為實地調查,再於18、19日由政風人員至該監續行訪談及調查。經查,易員雖符合報名外役監受刑人之法定門檻,惟臺北監獄於填寫審查基準表時,於「曾有施用、持有、轉讓、製造、運輸或販賣毒品紀錄」之項目勾選錯誤。針對上開疏誤,臺北監獄已於7月28日召開考績會議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惟懲處結果經報送矯正署審議後,矯正署認為對於相關人員違失情節及懲處結果,未臻周延,另要一併檢討主管監督不週之責任,為求審慎已退回該監再議,並責成該監儘速召開考績會核議。刑事責任部分,矯正署已就疑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完成初步調查,於8月14日主動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分案偵處,廉政署並將就有無涉及貪瀆部分一併查明,後續亦將本於勿枉勿縱原則,持續主動依法調查,並全力配合司法偵辦。矯正署強調,外役監遴選係由各領域專家學者組成之遴選小組,參酌在監行狀、家庭支持、健康狀況等各項因素為全面考量,並非全然依據初核分數而決定。又毒品前科紀錄為審查項目之一,爾後將嚴加審查,按照受刑人接受戒癮治療之成效,作為遴選參考。另有關臺東戒治所職員涉及風紀事件部分,臺東地檢署7月25日傳訊臺東戒治所所長、數名職員及受刑人後,諭知臺東戒治所所長及戒護科長具保新臺幣10萬元,蔡清祥立即指示矯正署展開調查。政風人員7月26日、27日會同轄區視察至該所實地進行行政調查,並於8日將該所所長調離現職,靜候調查。
獨子易寶宏假釋案遭駁回 易淑寬「搬花蓮」贖罪:把握看孩子機會
資深藝人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因台北市夜店殺警案被判刑9年定讞,上月被爆爽服外役監,返家探視期間在社群替特種行業宣傳還違反規定飲酒,引發然大波,將其解送回花蓮監獄執行,假釋案也被駁回。對此,易淑寬透過經紀人表示,她一切尊重司法。據悉,為了彌補過去的身為人母的失職,易淑寬已默默搬到花蓮,希望能就近把握與兒子相見的每一個機會。易淑寬上個月針對兒子違紀事件曾表示,易寶宏已感到懊惱後悔,對於造成司法單位及各界困擾也感到抱歉。她則自責是一個失職的母親,認為母兼父職的自己,過去為了生計錯過陪兒子成長的關鍵教養期,沒有好好教育與陪伴兒子正向發展,導致令人遺憾的事件發生。不僅愧對社會大眾也愧對家人、孩子!為了盡力彌補,她除了已暫時放下遊覽車業務,甚至已在花蓮租屋。友人表示,易淑寬這次是抱著贖罪心情,直接在花蓮租屋半年,只要能探監,她就會去探視,要掌握孩子的狀況與想法,「因為她發現過去為了生計忙於工作,雖然讓孩子沒有缺衣少食,卻忽略了最重要的陪伴,她想讓孩子知道,媽媽也自我檢討、也在改變,也想彌補。所以她想要在離孩子最近的地方,和他在同一塊土地上。」
花監「最強監所管理員」涉性侵少女 醜聞爆發秒辦提前退休
花蓮監獄一名在武術界頗有名氣的姜姓前主任管理員,去年暑假趁在外教導學生武術時,涉嫌性侵一名少女,今年警方接獲被害人報案展開調查,6月將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檢方查知被告任教職,案情有必要深入查辦,7月10日執行搜索後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獲准,不過,姜男以照顧母親為由申請提前退休,且已於今年5月1日退休,對此,檢警強調未延誤,一切依法偵辦。曾任職監獄、花蓮武術教官姜姓被告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已收押禁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倪凰今天呼籲若有其被害人請與檢方聯繫。(圖/報系資料照)62歲的姜姓前主任管理員,身材雖不高大,卻是跆拳道及八極拳高手,長年在花蓮地區教拳,曾被稱為「最強監所管理員」;不過他在今年3月被指控,去年暑假在外指導學生武術,趁休息時間性侵學生,受害女學生年齡不到14歲;因非現行犯,警方獲報隨即蒐證、傳喚姜男到案說明,6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未料姜男疑因醜聞爆發提早生請退休,且已於5月1日退休,引發外界質疑,姜男利用辦案空窗期,提前退休保住退休金,對此,花蓮監獄副典獄長吳必成表示,姜男在花蓮監獄服務逾27年,雖未達屆退年齡,日前以母親年老多病為由申請退休,已於5月1日退休,對於姜男涉性侵案件,獄方並不知情。另外,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倪凰也指出,10日到姜男住處執行搜索,認為姜男犯罪嫌疑重大,當天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了解有一名受害者。因姜男長期教拳學生眾多,檢方擔心另有其他受害者,呼籲相關被害人如有類似情形,可與花檢聯繫提告,檢方會嚴格保護被害人身分,避免洩漏,請被害人無須擔心。
兒殺警還爽入外役監被轟翻 易淑寬探監「他哭著說對不起」…自責訴心聲
國內資深女星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2014年間因犯下夜店殺警案,遭判入獄服刑9年,後來他被爆出,進了自由度較高的外役監服刑,引發警界憤怒與社會輿論批評。後來易寶宏被矯正署查出,他服外役監期間,有諸多不當行為,已將他解送一般監獄執行。而身為母親的易淑寬,對媒體透露有去探監,兒子易寶宏見到她的第一眼,就哭著對她說:「媽媽對不起,又讓妳操心了!」她則是要求孩子,必須「勇敢承擔面對」。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易寶宏被爆出爽服外役監,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後來他被矯正署查出,在服外役監服刑期間,居然曾返家探視,還以臉書標記特種行業,並違規與友人在外飲酒作樂,矯正署認為他不適合於外役監服刑,已在本月11日,決定將他解送回一般監獄執行刑期。而易淑寬昨天(12日)本來趕赴台東探視兒子卻撲空,被通知兒子已被解送至花蓮監獄,讓她又急著轉往花蓮,花了一天的時間,才在傍晚時分見到兒子。她坦言兒子一看到她,就哭著對她說:「媽媽對不起,又讓妳操心了!」面對兒子犯下重大錯誤,易淑寬自責是個失職的母親,「對於兒子所犯的過錯,我責無旁貸,也深懷愧疚與懊悔。」不過她也強調,易寶宏對自己的違紀行為所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感到懊悔跟抱歉,「孩子與我尊重司法紀律懲處,也會深深自省、認錯悔改!希望這段期間造成社會所有紛紛擾擾能盡快落幕,還原社會生活寧靜!」。而易淑寬也為兒子向大眾懇求,希望外界能給年輕更生人有反省、更正、悔過的機會!「待9年刑期滿後,我們母子祈盼能以善行回饋於社會,彌補過去所犯之罪過!」
星二代殺警犯爽入外役監要回籠 易寶宏放假太囂張搞砸年底假釋
資深女藝人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2014年間因夜店殺警案,判刑9年入獄服刑,被遴選入外役監服刑,引發警界憤怒與社會質疑,不料易男利用外役監返家探親期間,上網幫八大行業貼文廣告,還與友人飲酒聚會,並拍照上傳社群網站,將解送花蓮監獄執行。矯正署簡任視察郭慶康下午在法務部表示,易男如表現良好,本來可能今年底假釋。言下之意,易男年底假釋已成高難度。郭慶康說,受刑人如果表現良好,就有機會假釋,但是如果違反規定,就會影響假釋,以外役監受刑人來說,如果放假在外,只要違反規定,一經獲知後,都會按相關規定來辦理,因為外役監受刑人放假期間也視同在監,刑期一樣計算在內,所以外役監受刑人放假時、違反在外應遵守事項,也都會核實辦理。郭慶康指出,外役監對於受刑人放假在外的行為,進行不定時查核,但無法24小時都在查核,媒體披露易寶宏在外不當行為,再由武陵分監查出相關事證,易坦承確實有這些行為,所以依相關規則辦理。矯正署表示,易寶宏於台東戒治所附設台東監獄武陵外役分監執行,因獲准返家探視期間, 於去年8月15日,利用個人社群網站帳號標記特種行業聯絡方式而加以宣傳;又於去年12月10日,違反嚴禁飲酒之應遵守事項,在外與友人飲酒聚會,並拍照上傳社群網站。台東監獄監務委員會議決議認定易男行為放縱不羈,為嚴重違反返家探視規定之重大事由,違反《外役監條例》第18條規定,不適合在外役監繼續執行,矯正署於7月11日據報依法審核後,准予解送花蓮監獄執行。
獨子殺警卻在外役監「黑白搞」 資深女星怒:必要時會提告捍衛清白
資深女星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2014年涉信義區夜店殺警案遭判刑9年,並於2019年入監,去年改調外役監執行,去年8月返家探親期間在網路上幫八大行業貼文廣告、同年12月在外飲酒聚會等違規行徑,引起社會議論,今日上午被移回花蓮監獄服刑,他的母親易淑寬也對此做出回應。易寶宏去年改調外役監執行,外役監因免戴手銬腳鐐,常被外界貼上「爽牢」標籤,近日引發爭議,更讓基層員警悲喊「學長白死了!」矯正署表示,易寶宏去年有飲酒聚會、以社群帳號標記為特種行業宣傳等重大違規,經查證屬實,核定將他解送一般監獄,今日上午9時許已到花蓮監獄依程序入監服刑。易寶宏2014年涉夜店殺警案遭判9年,近期因外役監執行期間屢違規引起大眾議論,不少名嘴也拿他做文章。(圖/報系資料照)根據《三立新聞》報導,易淑寬對兒子被解送到一般監獄一事表達尊重,一切服從司法,強調兒子是「到朋友的汽車鍍膜店打卡」,幫忙宣傳而已,並說兒子已經改變很多了。她也提到,最近許多名嘴拿易寶宏的事做文章,她都有進行蒐證,並強調:「必要時我會出手」。經紀人表示,易淑寬近日為了兒子的事擔心得吃不下、睡不著,聲音都啞了,就像無頭蒼蠅又像熱鍋上的螞蟻,很擔心她的身體呈受不了。另外,易寶宏的IG也從公開轉為私人帳號,已經看不到他先前上傳違規行為的相關照片與貼文。
易淑寬兒「外役監違規」送回監獄 她不捨名嘴黑白講嗆「必要時會出手」
女星易淑寬過去是歌仔戲演員出身,並演出過許多戲劇,單親養大小孩的她,卻在2014年小孩捲入了夜店殺警案,被判9年徒刑,近期受刑人易寶宏被爆料申請到了外役監,可以回家居住等規定,引發一陣討論後,被發現他違規外出等事項,今日被送回花蓮監獄,而易淑寬對於近日政治人物與名嘴拿小孩當話題,也發聲表示在蒐證,必要時會出手提告。易淑寬心疼兒子遭受攻擊,表示必要時會蒐證出手提告。(圖/林淑娟攝)據《三立新聞》報導,易淑寬對於小孩要從外役監被送回監獄一事,表達尊重司法並透露小孩已經改變很多了,過去易淑寬曾在鏡頭前感嘆,因單親與工作忙碌緣故,沒有好好照顧小孩,讓小孩走上歪路,如今愛子心切的她,仍相信自己小孩,並感受到小孩受到教化後有所改變。易淑寬近日看到政治人物與名嘴拿小孩當話題,在政論節目上黑白講討論,她也表示有在進行蒐證,若必要時會出手提告,捍衛自己與小孩的清白。據了解,易寶宏今(12)日移送花蓮監獄,並將在此繼續服刑。
星二代殺警爽服外役監「連續重大違規」 上午已移回花蓮監獄服刑
「星二代」易寶宏因夜店殺警案遭判9年,去年改調外役監執行,返家探親期間竟上網幫八大行業貼文廣告,甚至還在飲酒聚會中自拍上傳社群,引發爭議,更讓基層員警嘆「學長白死了!」法務部矯正署為滅火,昨決議將他解送花蓮監獄執行。花監指出,易男今上午9時許已依程序在監獄服刑,住在三人房,把剩下刑期執行完畢。有名基層員警日前在網路上留言稱,2014年夜店殺警案中主謀之一、藝人易淑寬的兒子易寶宏,竟在外役監服刑,悲喊「我那學長白死了!」消息曝光後,不僅引起警界基層炸鍋,更讓社會各界質疑台灣的司法品質。矯正署得知此事後立即啟動調查,查出易寶宏在台東戒治所附設台東監獄武陵外役分監執行,去年8月15日獲准返家探視期間,利用個人社群網站帳號標記特種行業聯絡方式加以宣傳,同年12月10日,違反嚴禁飲酒等應遵守事項,在外與友人飲酒聚會,並拍照上傳社群網站。調查期間易寶宏坦認不諱,矯正署因查證屬實,認為其行為已違反《外役監條例》第18條規定,不適合在外役監繼續執行,昨據報依法審核後,准予解送花蓮監獄執行。花蓮監獄表示,易寶宏已在今天上午9時許已到花監,按照一般程序辦理,與其他受刑人一樣,住在3人房,由於疫情解封,犯人已無需隔離,直接入監服刑。
殺警案受刑人外役監引發爭議 放假還幫貼八大行業廣告
夜店殺警案受刑人「星二代」易寶宏,因入獄後改調外役監「坐爽監」引發爭議,結果易男因去年外役監返家探親期間,上網幫八大行業貼文廣告,另在外與友人飲酒聚會,並拍照上傳社群網站,法務部矯正署調查屬實,認定易男違反規定情節重大,不適合繼續在外役監服刑,依法將易男解送花蓮監獄執行。矯正署表示,易寶宏於台東戒治所附設台東監獄武陵外役分監執行,因獲准返家探視期間, 於去年8月15日,利用個人社群網站帳號標記特種行業聯絡方式而加以宣傳;又於去年12月10日,違反嚴禁飲酒之應遵守事項,在外與友人飲酒聚會,並拍照上傳社群網站。矯正署調查時,經易寶宏坦認不諱,矯正署因 查證屬實,認為其行為已違反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不得從事與返家探視無關之活動及飲宴規定。矯正署表示,准許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之目的,是在於與家人深化感情連結,藉由加強家庭支持功能,以使其順利復歸社會,武陵外役分監於受刑人返家探視前皆有辦理行前宣導,並發給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但易寶宏竟未恪守規範,於返家探視期間,從事與返家探視目的顯然無關之行為,有違外役監中間性處遇措施之精神,經台東監獄監務委員會議決議認定易男行為放縱不羈,為嚴重違反返家探視規定之重大事由,違反《外役監條例》第18條規定,不適合在外役監繼續執行,矯正署於7月11日據報依法審核後,准予解送花蓮監獄執行。
花蓮監獄女管理員愛上男囚 私下違規偷帶物品給他GG了
花蓮監獄1名陳姓女約僱管理員因簡姓受刑人熱烈追求而與其交往,期間多次私下違規夾帶保健營養品、內褲、佛珠等共約1萬多塊的物品交給他,其中保健營養品總金額高達9000多元,近日判決出爐,花蓮地院法官考量她素行良好,坦承犯行,依《圖利罪》判刑1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4年,但需向公庫支付25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女在2018年至2021年間在花蓮監獄戒護科擔任約僱管理員,並在獄中結識簡姓受刑人,因簡男不斷追求,2人在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間交往,期間兩人除發生親密關係,簡還違規使用行動電話與陳女通訊。不過陳女明知受刑人飲食、必須物品都需實施檢查,且有次數、種類及數量限制,卻利用職務之便,依照簡男委託,多次夾帶保健食品、痘痘貼、蘆薈露、佛珠、內褲、薄荷巧克力、藍莓及記憶卡等物,總約1萬647元,規避檢查程序親自或委託轉交給簡,2021年4月經花蓮監獄函送廉政署偵辦,花蓮地檢署提起公訴,陳女事發後離職。陳女審理時坦承犯行,其辯護人則向法官指出,陳女因一時意亂情迷誤觸法網,請求酌減刑期;花蓮地院法官認為,陳女多次接續違反相關規定,私自交付物品給簡姓受刑人,損及公務機關聲譽、影響監所管理及秩序,實為不可取,陳女犯《貪污治罪條例》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依法定最低刑度為1年3月,已大幅降低,沒有情輕法重。最後,法官審酌陳女過去沒有前科紀錄,調查期間亦坦承犯行,且交付物品並非毒品、香菸等違禁品,無從中獲得利益,犯對非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有期徒刑1年6月,褫奪公權2年,且為使陳女深切反省,預防再犯,認為應課一定條件的緩刑負擔,諭知緩刑4年,應於判決確定日2年內,向公庫支付25萬元,全案可上訴。至於簡姓受刑人因販賣第一級、第二級毒品,犯《毒品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4年10月,2011年發監執行。
李宗瑞、鈕承澤、童仲彥新年牢裡蹲 無法回家團圓…除夕爽嗑佛跳牆、魚翅煲超奢華
明天是華人社會中,象徵團圓的除夕夜,也是所有異鄉遊子要返家享用豐盛年夜飯的日子。但在明晚的團圓夜,過去因為性侵入獄的名導鈕承澤、淫魔富少李宗瑞,還有詐領五萬助理費的北市前議員童仲彥等名人,必須獨自蹲在牢裡過年。不過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過年各監所在過年期間,多為受刑人加菜,且為了安撫受刑人無法和家人吃團圓的心,當天多推出像是佛跳牆、雞湯,甚至還有海鮮魚翅煲、紅燒蹄膀等菜色,比起平常豐富許多。「豆導」鈕承澤於2018年底,被人指控在拍攝電影期間,性侵一名劇組女性工作人員。儘管鈕承澤辯稱雙方有情愫,沒有違反女子意願,但法官並不採信,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定讞,他後來也在2021年11月底至花蓮地檢署報到,目前仍入監服刑。而人在牢裡的鈕承澤,爭議依舊不斷。他在服刑快滿1年時,被爆出「享特權」,他遭投訴不必下工場工作,每天生活無憂無慮,「 好像花蓮監獄他開的一樣」,引來花蓮監獄出面解釋, 對知名人士便於管理執行「舍房作業」,規矩行之有年。而今年算是鈕承澤第2年在獄中吃年夜飯,攤開花蓮監獄公布過年的菜色, 鈕承澤在除夕夜當晚,預計可吃到包括蒜苗炒臘肉、糖醋台灣鯛、錦繡白菜滷、西芹炒花枝和長年菜雞湯等年夜飯常見的應景菜色,算是吃得很豐盛。而在2012年鬧出,下藥性侵偷拍30多名包含女藝人、女模等女子的「富少淫魔」李宗瑞,當時被重判29年10月定讞。他2012年8月到案後,就一直被羈押,今年他仍繼續被關在台北監獄吃年夜飯。根據台北監獄所公布今年的年夜飯菜色,李宗瑞在除夕當天中午,可以吃到當歸鴨、炒三鮮、枸杞排骨湯和福州米糕,除夕夜當晚還可吃到佛跳牆、鮮蝦捲、劍筍炒豬腳和長年菜、虱目魚湯,初一還有羊肉爐可吃,初二還有海鮮魚翅煲、紅燒蹄膀和人參雞湯等,北監過年加菜的菜色也算是非常豐盛。至於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結果被最高法院認定他詐領5萬多元,去年3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他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定讞。童仲彥後來在去年3月到宜蘭監獄服刑,今年也預計要獨自在牢中吃年夜飯,無法和妻子團圓。不過宜蘭監獄除夕夜菜色也相當豐富,獄方為受刑人當天準備了富貴元蹄、桂竹筍滷肉、香菇長年菜;初一晚上也有猴頭麻油雞、黑胡椒豬排;初二中午則有橙汁排骨、佛跳牆、枸杞菠菜、人參雞煲湯,晚餐則有烤蔥油雞腿及魚翅羹,也是利用農曆春節,為受刑人加菜。
現世報!曾煽動女友蔡京京弒母 退伍少校全身是病痛死在獄中
退伍少校曾智忠10年前因女友母親反對他與時任女友、現任妻子蔡京京交往,他竟煽動蔡女殺害母親,還將蔡母遺體裝帶至花蓮豐濱鄉棄屍,2人先後逃死並在獄中完婚,但曾智忠入監後身體虛弱,近日更「全身是病」,時常喊著渾身疼痛,20日送醫治療後身亡,初步判定是腹膜炎引發多重器官衰竭,確切死因仍須釐清。據了解,曾智忠2000年在紐西蘭與蔡京京相識並交往,2人在2010年回台工作,但他們長期沒有穩定工作,蔡母認為曾好吃懶做而反對他們交往,曾因而煽動女友「殺母改運」。蔡京京聽信男友建議,2012年趁母親在家午睡時,用童軍繩將母親勒斃,並夥同男友將遺體裝袋,載至花蓮豐濱鄉丟入海中棄屍,2人犯行曝光後還不知悔改,蔡女甚至誣陷父親才是兇手,最終雙雙入獄但先後逃死,被判無期徒刑,2人甚至於2014年在獄中結婚。曾智忠進入花蓮監獄後長期身體虛弱,但他不願看西醫,多年來疾病纏身,情緒也因此十分低落,他19日又表示渾身疼痛,獄方立刻將其送醫,看完醫生後回到舍房又昏厥,再度被送往醫院,20日便因多重器官衰竭而宣告不治,獄方取得蔡女同意後,將擇日解剖以釐清死因。
鈕承澤準時報到入獄 花蓮監獄:第1餐吃個精光
導演鈕承澤因3年前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他昨準時向花蓮地檢署報到執行,面對媒體詢問,僅說「謝謝大家的關心,祝福大家」,花蓮監獄則表示,鈕承澤入監後心情平靜,也把入監後的第1餐吃個精光。鈕承澤2018年11月不顧劇組女員工反抗強壓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卻又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一、二審法官認定他並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鈕承澤原應在11月2日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也獲得花檢同意延至昨日執行。鈕承澤昨搭乘友人轎車到花檢報到,他雙手合十、面帶微笑,隨即帶著2大包個人物品步入臨時偵查庭,經確認身分後發交花監執行。花監表示,鈕承澤入監後依規定先隔離14天,確認陰性後即照一般受刑人配業考核程序執行。另鈕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恐無法申請到自強外役監、且需服刑2年才能報請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