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行
」攝狼兩度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 法院判5個月徒刑、沒收手機
王姓男子在去年8月二度到嘉義縣某菸酒行消費,涉持手機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還觸碰碰其大腿及臀部,經女店員報警送辦,後續依犯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王男應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未扣案手機,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院指出,2023年8月24日晚間,王男到嘉義某菸酒行,見女店員轉身拿貨時,持手機由下而上偷拍底褲,還碰觸女店員的大腿、臀部;8月25日晚間,王男再度到該菸酒行,趁女店員站在椅子上拿商品之際,拿手機竊錄其身體隱私部位,女店員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向警方通報提告。判決書顯示,王男雖坦承犯行,並與女店員達成和解,卻未依照和解條件賠償,衡量其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認為王男犯下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等2罪,應執行5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法官認為,未扣案押王男作案的手機,無證據可證明已滅失,王男稱已刪除偷拍照片,但照片電子訊號仍可輕易傳播、存檔於電子產品上,刪除後有方法還原,法院依法與保護被害人立場,宣告沒收,可上訴。
警方破詐團水房鄰房查出大量毒品咖啡包 一石二鳥再破擁毒集團
刑事局與高雄市警方8月間在楠梓區查獲詐騙集團的2處據點,上門攻堅時,意外在其中一處據點隔壁的菸酒行頂樓,發現製毒工廠,還起出5000多包分裝毒品,但內部空無一人,而落網的詐騙集團成員則矢口否認與毒品有關係,警方根據留下的跡證,循線追查數月後,終於逮到蕭姓男子等4人涉嫌擁毒,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刑事局偵四隊、高雄市刑大偵七隊、楠梓警分局、台南警六分局偵辦詐騙案件,在高雄地區鎖定詐騙集團的2處據點,發現蔣男為首的14人,以每月5000元的代價承租餐廳包廂當成詐騙水房,8個月下來就經手3億元,也租了附近的一幢透天厝,讓集團成員休息。警方8月底出動攻堅,在透天厝抓到蔣男等人,也搜出467萬現金,但從旁包抄的員警發現隔壁菸酒行出現動靜,懷疑有人竄逃,進入搜查後沒找到人,卻赫然發現菸酒行樓頂竟是毒品分裝工廠,起出5504毒品咖啡包,還有原料及機具等,粗估市價在300到500萬元間,如果流入市面,危害社會不堪設想。詐騙集團成員落網後,面對警方偵訊始終否認與毒品有關,警方擴大偵查,根據扣留的毒品及機具上採證,發現到多人指紋,循線追查,在高雄市左營、楠梓、橋頭等地,抓到蕭姓(29歲)、郭姓(30歲)、林姓(35歲)、馬姓(37歲)等4名男子,訊後他們承認犯案,且與隔壁詐團成員認識,但否認與水房有關,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強制罪嫌送辦,移送橋頭地檢署,最後4人都被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