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豐清
」繼彈劾游迺文、蔡豐清 監察院糾正勞動部
監察院今(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前組長游廼文任該局國內投資組長達5年,與寶佳集團炒股合謀不法利益,監委蔡崇義、葉宜津、王美玉、林國明、賴振昌在去年12月8日已對游廼文及前勞金局長蔡豐清提案彈劾,經調查後認定,勞動部未對有風險的人員調整職務,也未依規定嚴格控管交易室使用,再提案糾正勞動部,促請檢討改進。監委指出,游廼文任職勞金局國內投資組組長,長達5年有餘,但其自2015年起就遭匿名檢舉多次,當時經勞動部政風處指揮勞金局政風室行政調查後,均以查無具體事證結案,但勞金局既知游多次遭檢舉,並於2016年將之列入廉政風險人員名單之中,卻仍未將其調整或調離職務,而且其主導該特定業務領域多年,得以培植並濫用其對投信業者之影響力,進而發生與寶佳集團合謀炒股,引發勞動基金信心危機,斲傷政府形象,勞金局實難辭監督怠失之責。監委調查,勞金局為確保勞動基金交易安全,訂有「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交易室管理注意事項」,就交易室門禁及行動通訊聯繫等進行管制規範,但竟未依規落實執行,遲至游案爆發,該局才強化內控機制,修訂注意事項,以作更嚴格之控管,勞金局相關作法,顯有怠失。此外,監委蔡崇義、葉宜津、王美玉、林國明、賴振昌也要求勞金局應積極檢討,在2020年4月間即已發現游廼文於上班時間購買興櫃股票,卻未深入究查此重大情資,未能採取因應措施,直至本案發生後,才在同年9月將游員調離主管職務,相關內部稽核、內部控制未能有效落實,有鑑於該局經管鉅額勞動基金,攸關廣大勞工權益,實應強化稽查作為,並對各項精進改善措施積極有效落實執行。監委指出,勞動部所轄之勞動基金規模最大,加上國保基金及農退基金,已逾5兆餘元,自2010年即發生過受委託的機構經理人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之違法案件,而在游廼文炒股案中,也發生機關委託經營勞動基金之投信經理人涉案,進而造成勞動基金損失計2,769萬餘元。雖金管會對於勞動基金委託經營之投信業者已規劃強化監督及內控機制作為,但為有效防弊,各項機制有賴確實落實執行,金管會也應強化受託投信機構監管機制,並強化公務員利益衝突相關防範及監管機制。
包庇游迺文「神秘公文」已銷毀 高嘉瑜:有什麼見不得光?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炒股案昨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長游迺文等12人,勞動部下午隨即將游員記2大過免職;立委高嘉瑜今(9)日爆料,前勞金局長蔡豐清原本要調動游迺文,已發出公文但又撤回,日前向勞金局調閱公文,卻得知相關文書均已註銷、銷毀,質疑被消失公文內有什麼見不得光內容?去年12月初,有媒體爆料,游迺文因與業者往來密切,早被列為高風險名單,勞金局於2017年早想將游調離現職,但最後莫名因素,而沒有下文。當時,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確有此事,但勞金局已撤回公文;蔡豐清則說,因自己不熟悉勞金局業務,最後想想主動撤回公文。高嘉瑜表示,近日去函勞金局要求提供當時調職後又撤回的簽呈公文,欲釐清撤回「真正原因」,想不到勞金局竟回覆稱「當時未有正式發文紀錄,相關文書均已註銷,紙本文書亦予以銷毀」,最後拒絕提供。她指出,勞金局如此迫切地將紙本相關文書銷毀,是否真符合正當行政程序?高嘉瑜表示,弊案發生至今,勞動部書面回覆她,指出游迺文多次遭匿名檢舉,包括接受證券商招待、退佣、海外參訪旅遊,與券商飲宴應酬,甚至連辦理尋找國外代操機構,都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的疑義,但最後都「查無實證而不了了之」。她說,勞動部雖然在2015年即將游迺文列入「高風險名單」,但實際上這名單根本沒有任何提列規則及強制效力。高嘉瑜說,為何游迺文調職公文撤回卻沒有紀錄,被消失公文內有什麼見不得光的內容?到底是誰包庇游迺文?她認為,該弊案仍有諸多疑點令人質疑,是否真如表面上那麼簡單,全憑「游迺文一個人」與投信內神通外鬼,即可如此輕易動搖規模高達4.4兆的勞動基金?勞動部必須得給全民一個交代!
勞退基金防弊2/勞退基金爆弊案 江永昌:錯的不光游迺文一人
勞退基金弊案爭議持續延燒,讓國內勞工對於自己的退休金都惴惴不安,據了解,勞動基金資產配置總共4.4兆元,「自行運用」跟「委託經營」各佔2.2兆元,這一次涉嫌弊案的游迺文,一人就管理權益證券科、固定資產科與委託經營科三科,獨佔了接近20%的基金資產額,一旦監理機制失控,鉅額的虧損就將由全民買單。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表示,勞工最擔心的勞退金額,其實有法定給付的最低額度,「我認為並不會到拿不到錢,依法律來說,現在最低還是有中華郵政兩年定存的金額可以拿。」但他指出,回過頭來看整件弊案,「這件事絕對是錯的,而且不光是游迺文一個人,透明度不夠才是問題的主因!有些錯是根本就不能犯的。」 江永昌指出,還有一個弔詭的疑問,「依勞金局蔡豐清局長的說法,一上任本來要調離游迺文,但後來因為業務不熟悉,所以撤回調職公文,但剛上任發現機要組長不適任,本就該盡快處理,怎麼還反倒撤回公文?明顯就是『內稽內控』出了問題,局長的說法,我們不能接受。」對於勞動基金弊案頻傳,江永昌認為,有些工作是不能允許有適應期的,「負責那麼大量的金額,若不能有效監管,遲早會出嚴重問題。」他也強調,最好的方法應加強透明度、查核交易軌跡,再加上適時輪調,「事關重大,即使現在已經進入檢調的階段,該負的責任還是要付,不是過了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