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逸
」數位身分證1月才喊暫緩 台權會轟:內政部悄悄闖關
行政院因資安問題未解,在1月宣布暫緩推動數位身分證,但台灣人權促進會今指控,內政部在去年底公告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卻仍將在本周五送入立法院進行「備查」,形同是讓數位身分證悄悄闖關,違背政院暫緩的決策,呼籲將該管理辦法撤回或直接廢除。對於質疑,內政部稍早發佈新聞稿解釋,該管理辦法是「行政院指示立專法之前」所發布,目前尚未訂定施行日期,修正條文也沒有生效,內政部將待專法完成立法後再配合檢討修正。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羅致政也強調,既然政院已暫緩,該辦法自然不會送備查。行政院長蘇貞昌在今年1月底,聽取內政部「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換發檢討評估」後,拍板暫緩換發數位身分證;背後原因,則包括駭客攻擊頻仍、憂心中國滲透」。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專法制定將由內政部擔任幕僚單位,並由政務委員羅秉成統籌,沒有時間表,專法完成前,紙本身分證繼續使用。儘管政院已暫緩實施數位身分證,但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指出,行政院明明已宣布暫緩,但內政部在去年12月公告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不僅尚未廢止,甚至將於明天立法院會進行備查、生效的程序。周冠汝進一步指出,內政部既然也表示將針對數位身分證制定專法,在此之前,相關的辦法、行政命令,都不應該提前通過;尤其,一旦通過的辦法,在未來與專法有所牴觸時,勢必將衍生更多問題。因此,台權會主張,內政部應主動廢止該項管理辦否;若做不到,立法院則有責任將「備查」改「審查」,送入內政委員會進行實質審查。開放文化基金會秘書李欣穎則表示,現行《戶籍法》並未授權數位身分證上路,而行政院也承諾要訂定專法,因此,內政部提前把「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送立院備查,明顯是不負責任也不想動腦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主任蕭逸民則向政院提出質疑,他表示,數位身分證政策到底是行政院說了算,還是內政部說了算?現在看來是政院的決議,無法約束內政部,這是上令無法下達,還是有何檯面下的角力?他也認為,送立院備查的管理辦法,至少應從備查轉審查,才能透過立法權監督行政權。蕭逸民提到,該管理辦法一旦通過備查,對於身分證相片建檔後,能不能用作虹膜辨識、人臉辨識其實都沒寫清楚,存有模糊空間,屆時民眾恐會陷入資料被人利用的狀況。
「心情不好吃點藥」…地下樂團前主唱餵搖頭丸害女暴斃!主唱盼緩刑
地下樂團「暴君」前主唱蕭逸,涉提供毒品給一名許姓女子服用後,許女竟當場暴斃,檢方依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致死罪,將蕭逸起訴。台北地院16日上午開庭,蕭逸已認罪,並當庭向許女母親致歉,但許母仍無法接受,認為女兒很乖,不可能碰毒,質疑蕭逸迄今都未說出真相!根據檢方起訴指出,蕭逸在2018年3月18日晚間邀請許女到住處聚會,並提供搖頭丸給許女,未料許女施用後發狂大叫、全身抽搐倒地,蕭逸見狀報警,並將搖頭丸沖進馬桶,許女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不過蕭逸稱,許女當時心情不好,他覺得吃點藥可以開心一點,沒想到會害命,覺得很抱歉,將盡力賠償500萬元和解金。地下樂團「暴君」前主唱蕭逸,涉提供毒品給一名許姓女子服用後竟當場暴斃,圖非當事人或團體。(圖/報系資料照)包括承辦警員也出庭作證稱,當天獲報有人「服藥自殺」,當趕抵現場時,只有蕭逸等3名男子,許女已送醫搶救,但他見蕭逸抽菸時手不停顫抖,加上神情不安和異常緊張的模樣,直覺案情不單純;警員把3人帶回派出所做筆錄時,蕭男起初謊稱許女是輕生,之後才私下承認有提供死者藥物,由於案發現場找不到藥物、藥粉或吸食器等任何證物,蕭逸認罪前,無法得知他的犯行。檢警相驗許女遺體時,發現她雙臂有多處瘀青和紅腫,加上體內驗出4種二級毒品;另外蕭逸的尿檢中也驗出和許女相同毒品,檢方認為蕭逸涉轉讓毒品致許女死亡,依違反《藥事法》起訴。蕭逸的律師表示,被告並無前科有穩定工作,也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賠償金500萬),被害家屬也願意給緩刑,且蕭逸算自首,希望法官給予減刑及緩刑機會。蕭逸也表示,他是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目前在私人機構當社工,沒有在兼職做音樂了,月薪3萬2000元,分期賠償金自己負擔2萬元,其餘先由家人幫忙,未來再慢慢償還。蕭逸並再次和死者家屬、自己的家人和朋友道歉,表示他真的學到非常慘烈的教訓,吸毒不只影響自己,也會害到他人,以後再也不會吸毒了。然而許母無法接受蕭逸的說法,認為女兒是被騙或是遭誘拐等,攸關女兒清白,包括許母的律師也指,蕭逸是許女生前唯一接觸最密切的人,但被告第一時間沒坦承犯行,還推稱藥物是許女自行取用,後因情勢所逼才認罪,不是自願或出於自身悔悟,不符合自首要件,另外,雖雙方達成和解,但家屬認為蕭逸沒有說出實情,難以原諒,合議庭庭末諭知5月28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