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範圍
」面試官狂問1.5hr「全程沒提薪資」…她嘆沒機會了 過來人曝超嗨結局:比期望更高
應徵工作最關鍵的一環就是面試,有些公司除了會詢問未來目標外,也會想知道求職者的預期薪資範圍,不過就有一名女網友發文透露,她日前去一間科技公司面試了1.5小時,但面試官全程未提薪資部分,讓她緊張問「這樣是不是沒機會了?」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面試時沒談論到薪資」為題發文,指出她上禮拜前往一間科技公司面試,跟面試官對談了許久,但針對核心的薪資問題,對方卻始終隻字未提,「面試了足足1小時半,但是卻沒有提到薪酬部分,想請問這樣是不是沒機會了?」貼文曝光後,不少過來人要原PO放寬心,「依照我的經驗,如果主管跟你聊很久,很大機率會上」、「我也是完全沒有被問到期望薪資,以為不會上了,結果最後核薪出來比履歷中填得期望薪資更高」、「三面卻一次也沒認真談薪資,最後薪資比我寫的還高很多」、「我的經驗是面試時不談薪水,等錄取了再談。」另外,也有人建議原PO主動出擊,「幹嘛不主動問」、「下次可以委婉的問『想了解此職缺的薪資待遇』,主動談薪資很正常」、「我都開頭先問公司找這個職缺的薪資範圍,差太多就不用浪費彼此時間了。」
妹子面試2公司…到場才說「沒缺人」要求做這事 雇主最嚴重下場出爐
求職的過程中,幾乎都要經歷面試這一個關卡。1名女網友透露,自己的求職經驗不算多,最近開始找新工作,對方刊登的職缺明明是A店,前往面試後才被告知A店沒缺人,需要到B店上班,且連續2家公司都給出相同說法,讓她感覺根本浪費時間,不禁想詢問其他網友「有沒有遇過像這樣類似的情況?」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她的工作經驗不算長,最近開始在面試新工作,但是連續面試了2家給出的結果都是A店刊登徵才資訊,實際去面試給的回覆是A店不缺人,實際上是B店缺人,需要到B店去上班,「然而B店又離家裡較遠,交通上就需要半小時以上,就會讓我覺得簡直是浪費時間來面試欸!」貼文引發討論,不少過來人透露「很久以前去某連鎖壽司店面試,明明去面試A店,跟我說去B店做,這裡滿了,然後薪水也不是網上的薪資」、「有遇到去a店面試,詢問能不能去b店,好像是因為b店的職缺都沒人投。最近常遇到的一種情況,是去面試才跟你說刊登的薪水已含加班費,不是底薪」。事實上,《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違者可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中小企加薪抵稅 經濟部長王美花拋四大修法方向
中小企加薪租稅抵減5月中落日,經濟部長王美花5日拋出四大修法方向,為鼓勵更多企業加薪,最重要的是刪掉過度嚴苛的啟動門檻,變成常態性使用。另把營所稅薪資費用抵減率拉高至150%,並延長10年期限到2034年止,預計3月草案送新國會審查,趕5月銜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針對中小企業增聘員工、加薪抵減優惠,經濟部希望可以刪除啟動門檻、抵減率拉升至150%,同時延長10年。財政部官員表示,日前與經濟部討論時,曾經表達過希望不要「完全沒有啟動門檻」。對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官員表示,目前經濟部給予的修法意見大多是大的方向,並未給予稅式支出與具體建議,希望經濟部在送行政院修法前,可以凝聚共識。基層員工薪資漲不動,致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現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規定,企業如對月薪5萬以下員工調薪,可以享有薪資費用抵減率130%優惠,扣抵部分營所稅。但因啟動條件為失業率連續6個月高於一定數值(3.78%),導致財政部統計每年申請企業僅千家,成效不彰。此讓立委不滿,去年紛提案要求鬆綁啟動門檻、提高抵減率。王美花昨主持可能是任內最後一次年終記者會,針對新國會朝小野大,核二、三延役呼聲再起。她表示確實有新的民意,經濟部與台電一定對此做好相關準備。但除法規怎麼修外,另有核能安全審查與乾貯設施要蓋兩件事得做。此外她拋出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王美花表示,初步修法有四大方向,首先是「刪掉啟動門檻」,因為連續6個月要超過門檻,會有不確定性,企業申請就會有限,所以要刪掉。其次是「延長施行期間」,希望能夠爭取延長到10年。第三是「提高減除率」,擬拉高到150%。以及「調高適用薪資範圍」,她表示,會按照目前國內的薪資水準,把5萬元以下加薪適用,提升到6萬2000元以下。抵減率若增至150%,企業在申報營所稅時,加薪薪資費用可多報5成,舉例1位員工一年加薪1.2萬元,實際可抵減到1.8萬元稅負。對於財政部表示未收到稅式支出,經濟部說雙方溝通數次,財政部了解初步計算結果,會補上完整書面。預計年後政院協調拍板後,3、4月把草案送入新國會,趕5月中銜接。
特力集團公告「取消1200元中秋禮金」理由曝光 員工怒轟:有夠瞎
中秋節即將到來,許多人除了期待放假,也迫不及待想領三節禮金。然而,特力集團一名員工指控,公司宣布今年不會發中秋禮金,引發軒然大波,質疑連1200元的公司禮券都發不出來,實在太離譜。一名網友在《Dcard》論壇指出,特力集團福委公告今年不會發中秋禮金,讓他覺得傻眼,因為金額才1200元,竟然發不出來,砲轟:「那之前大裁員裁假的嗎?這公司真的有夠瞎」。特力集團員工爆料今年中秋節沒有禮金。(圖/翻攝自Dcard)福委公告提到,因為今年提報動支比率較大於法定40%,勞動局為維護職工福利權益事業永續發展,因此沒有同意本次提報動支福利金之申請。對此,原PO不解提報動支比率為什麼會大於40%,錢花去哪了?而特力集團的特力Pay是禮券,根本不算現金,兩者為什麼有關,讓他一頭霧水。據《記者爆料網》報導,福委會主委解釋「福利金來源是員工自提30%+公司營收提撥70%」,由於去年公司業績差,連帶影響福利金分母的「公司營收提撥 70%」收入,所以福利金收入變少,支出不變情況下,也就是三節禮金3600元加上員工旅遊4000元,導致福利金虧損,才會發不出中秋禮金。董娘李麗秋以個人名義發放600元禮金。(圖/翻攝自Dcard)不過,這樣的說明反而讓員工更加不滿,為了平息眾怒,董娘李麗秋立刻以個人名義發放600元中秋禮金,但原PO認為是因為他發文後,公司才想緩和不利言論,「如果我沒有PO這篇文章,李媽媽會突然心血來潮想體恤員工的辛勞嗎?」他也強調文章不會因為某些勢力而消失,畢竟員工心聲才是最真實的。到底取消三節禮金是否合法?根據《勞基法》規定,公司分紅、年終獎金、三節禮金、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婚喪喜慶賀禮、慰問金等,都不在保障的薪資範圍內,除非雇主曾在勞工契約中約定三節禮金列入保障年薪計算,才算是約定薪資,否則不違法。
Google薪水到底有多狂?新進工程師年薪588萬起跳 最高薪資「超過2千萬」
現代人的生活,基本上是難以脫離Google的各項服務,從最基礎的搜尋引擎、到信箱,甚至是閒暇娛樂的YouTube,Google幾乎涵蓋了現代人的日常。但你是否好奇,在Google上班到底收入如何呢?目前有外媒報導指出,如果是大學剛畢業的新進工程師,基礎年薪是1.4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588萬元),而Google工程師的最高薪資為驚人的71.8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295萬元)。根據《Blind》一篇曝光各大科技公司的薪資報告中指出,以新進工程師而言,Google的菜鳥工程師平均年薪為18.4萬美元,而Meta則是17.9萬美元,亞馬遜則是15.9萬美元,蘋果則是14.2萬美元,而微軟則以14.1萬美元位居最末位。科技大廠新進工程師薪資。(圖/翻攝自Blind)報導中也指出,亞馬遜每個職等的工程師薪資範圍很寬,所以總薪酬的差異十分的大。而蘋果的總薪酬雖然沒有優於同行,但公司內平均薪資十分接近。而Google則是大型科技公司中薪資水平最為平衡的公司,這也代表著在Google收入就等同於職務等級。而根據《Business Insider》報導,他們取得一份超過1.2萬名Google員工在2022年的薪資收入表格,裡面包含了軟體工程師、業務分析師、銷售人員等職務。從這份表格中可以看到,Google工程師的平均年薪(不包含股權、獎金)約在1萬至37.5萬美元,而資料中年薪最高的工程師,年收入竟然有71.8萬美元,以下是表格中各職位的最高年薪:Google內各職務最高年薪排行。(圖/翻攝自Business Insider)軟體工程師: 71.8 萬美元軟體工程經理: 40 萬美元B2B銷售: 37.7 萬美元法律顧問: 32 萬美元銷售策略師: 32 萬美元UI/UX設計師: 31.5 萬美元政府事務和公共政策專家: 31.2 萬美元研究學者: 30.9 萬美元雲端服務業務: 30.2 萬美元項目經理: 30 萬美元Google內各職務最高股權分配排行。(圖/翻攝自Business Insider)Google內各職務最高獎金排行。(圖/翻攝自Business Insider)
難怪美國廠找無人! 台積電年薪差「這公司」一大截
台積電在美國的亞利桑納州廠將於2024年量產4奈米先進製程晶片,並預計於2026年開始生產3奈米製程技術,但日前卻傳出有前任及現任的美國台積電員工在網上大吐苦水,聲稱他們無法忍受服從文化,還抱怨周末輪班、每天12小時的工作時數。若實際查找薪資網站後更會發現,像美國人工智慧研究公司OpenAI的年薪中位數就高達92.5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880萬元),相比之下,台積電美國工程師的平均年薪卻只有13.8萬美元(約合新台幣429萬元),明顯有不小落差。據美國《財星雜誌》(Fortune)的報導,1名台積電工程師於去年8月在美國人力資源網站Glassdoor上留言,「在辦公室睡了1個月,每天工作12小時是基本的,週末輪班更是家常便飯。這裡的工作與生活是多麼的殘酷。」另1名台積電工程師則在今年1月寫道,「台積電的體質是服從文化,所以還沒為美國做好準備。」對此,劉德音6月6日出席台積電股東會,並在會後受訪時也針對《財星雜誌》的報導做出回應,表示員工的聲音一定要聽,「我們也會看看管理的方法是不是有一些疏失,那如果是不願意值班的人,就不要來參加這個產業,因為這個產業並不是靠有高薪,而是你要對這個產業有興趣。」但台積電不只工作內容和時數無法吸引美國人,連薪資都差人工智慧產業一大截。根據國外薪資網站Levels.fyi的資料顯示,OpenAI工程師的薪資範圍,大概從32.5萬美元(約合新台幣1012萬元)到137萬美元(約合新台幣4266萬元)不等,其中年薪中位數更是落在92.5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880萬元),當中包括30萬美元的基本工資,加上大約62.5萬美元的OpenAI股票獎勵。至於台積電的薪資狀況,根據美國就業資訊網站Glassdoor上的數據,台積電美國工程師平均年薪約落在新台幣429萬元,雖然高出台灣去年員工平均年薪317.5萬元新台幣,以及碩士畢業新進工程師的年起薪200萬元新台幣,但明顯與OpenAI的年薪存在不小落差。
加州《薪資透明法》正式上路 矽谷高管年薪曝光!
在全美各地陸續推行的《薪資透明法》(Wage Transparency Law)已在1月1日起於美國加州、華盛頓州與羅德島州上路,該法要求雇主在招聘資訊上公開薪資範圍,以此為勞工提供更多縮小工資差距的談判籌碼。據CNBC的報導,近年來,許多旨在招聘過程中保護求職者的新法律已陸續通過,例如禁止雇主詢問勞工的薪資歷史。2021年科羅拉多州更通過一項新法律,要求雇主在招聘廣告中主動公開他們的薪資範圍。從那之後,更多的州和城市通過了類似的立法,例如加州、康乃狄克州、馬里蘭州、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紐約州伊薩卡等。其中1月1日起已跟進實施《薪資透明法》的加州,有超過1900萬名受薪勞工,超過20%是「《財星》雜誌評選美國前500強」的企業落腳,尤其是蘋果(Apple)、谷歌(Google)與Meta等科技巨頭開出的薪資範圍特別引人注目。Comprehensive.io也公布了700多家頂尖企業與新創公司招聘數據,以下CNBC整理出了美國科技巨頭高管的年薪範疇:1.亞馬遜(Amazon):工程總監,22萬美元至29.8萬美元(約新台幣627萬至911萬元)2.Meta:副法律總顧問,19萬至25.6萬美元(約新台幣581萬至782萬元)3.蘋果(Apple): iOS工程經理,22.9萬美元至37.8萬美元(約新台幣700萬至1155萬元)4.谷歌(Google):工程副總經理,55萬美元(約新台幣1682萬元)5.微軟(Microsoft):內容設計總監,25.9萬至27.7萬美元(約新台幣792萬至847萬元)6.思科(Cisco):用戶體驗研究總監,31.4萬美元(約新台幣960萬元)7.推特(Twitter):薪資和股權主管,16.2萬美元至 22.6萬美元(約新台幣495萬至691萬元)8.特斯拉(Tesla):高級軟體工程師,8.3萬美元至41.8萬美元(約新台幣253萬至1278萬元)對此,Meta發言人回應CNBC的置評請求:「為了確保公平並消除薪酬體系中常見的偏見,我們定期進行薪酬平等分析,未來也將繼續在全球範圍內致力於種族上的薪酬平等。」而蘋果和谷歌則沒有立即回應媒體的置評請求。
徵才薪水未達4萬「禁寫面議」 違者最高可罰30萬
雇主注意了!由於不少民眾陳情,徵才訊息常出現薪資不透明的現象,對此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雇主刊登的徵才薪資未達4萬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北市勞動局表示,107年《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過後,就明文規定如果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企業必須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民眾薪資範圍,否則可罰6萬至30萬元罰鍰。徵才訊息上常見的薪資不透明現象,像是沒有填寫薪資待遇、刊登面議但實際面試時發現薪資未達4萬不符、薪資範圍過大(3萬至7萬)或者面試時才說是底薪加獎金才有4萬以上,這些狀況都很容易造成民眾誤解而衍生不必要的爭議。(圖/北市勞動局)陳信瑜指出,為避免出現爭議,企業在徵才資訊薪資進行揭露方式採用定額(例如月薪3萬元)、區間(例如月薪32,000-35,000元)、或最低數額(例如月薪38,000元以上)等方式表達,但使用區間的薪資揭露時不宜超過5000元,以免因區間過大失去公開揭示之用意。另外,因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而「經常性薪資」是指受僱員工每月可得的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例如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等),但不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及差旅費等。對此北市勞動局強調,雇主在招募時應清楚說明薪資4萬元以上是否包含本薪與獎金,以免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勞動局也將不定時查察事業單位薪資揭露狀況,以維護求職者資訊對稱之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