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國會
」 立法院 國會改革 民進黨 國會改革法案 國民黨農民憂康芮颱風致災 張啓楷籲農業部調漲公糧收購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31日表示,康芮颱風來襲,看天吃飯的稲農們此時想必心急如焚,對於中華民國農會三長發聲明呼籲依立法院決議提高公糧收購價格新台幣5元,農業部不能再「一皮天下無難事」,既不尊重國會,更對不起基層農民。中華民國農會理事長黃瑞吉、常務監事吳正仁、總幹事張永成28日共同呼籲,農業部應依照立法院決議,落實公糧收購價格調漲5元,正視基層稻農的聲音。今年7月代表立院民眾黨團領銜提案,要求政府公糧收購每公斤調漲5元的張啓楷指出,自從院會通過該決議後,農業部多次以無法讓所有稻農受益為由反對調漲公糧價格。張啓楷指出,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釋憲後,更讓政府部會有恃無恐,絲毫不覺得有所謂「藐視國會」問題。卓內閣為了對抗國會在野黨,甘冒背離民意的罵名,實在令人無法苟同。張啓楷表示,農業部一直以持續推動「1集、2轉、3加3」為由,漠視基層稲農心聲,殊不知,這個看似朗朗上口的政令宣導口號,一般農民和社會大眾若未仔細了解,根本聽得霧煞煞,有多少老百姓搞得懂呢?張啓楷指出,之前他在立法院提案說明和質詢時,多次提到公糧收購已經13年沒有調漲,維持在每公斤26元。張啓楷強調,中華民國農會也呼應了他在國會的大聲疾呼,這麼多年來,包括肥料、基本工資、秧苗、農藥等農業生產成本不斷提高,物價更是連連飆漲,只見政府多次為軍公教人員調薪,但不分寒暑在稻田辛勞的廣大農民又有誰來照顧呢?張啓楷說,農業部農糧署副署長黃昭興回應日前中華民國農會的呼籲時稱,公糧收購價格能否調漲5元仍須需由行政院與立委來進行協商,又把球踢回行政和立法兩院,看來大法官釋憲果真是民進黨政府的遮羞布。張啓楷說,中華民國農會呼籲農業部依立院決議,將公糧價調升至每公斤31元,帶領基層農會輔導農民技術,逐步提升公糧品質,改變公糧形象,創造政府、稻農與消費者三贏局面,他除了表達認同之外,也歡迎一起努力,以落實國會照顧基層農民的良法美意。
大法官「中立」聲量佔7成 在野質疑掀負面聲浪
針對國會改革修法爭議,憲法法庭上週做出判決,指「總統國情報告」、「行政首長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部分規定違憲,雖認定立法程序合憲,但在野黨強烈抨擊該裁決。國民黨立委更主張立院沒有遵守憲法法庭判決、釋憲案的義務,「不會屈服配合『綠色大法官』的要求修法」,但綠營反嗆,立委職權來自憲法,不打算遵守憲法的立委,憑什麼繼續擁有立委的權力?應立即辭職。隨著釋憲案結果出爐,國會改革議題再次成為焦點。根據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的QuickseeK快析輿情資料庫調查,今年5月立法院審查國會職權修法時青鳥在立院外集結抗議、場內朝野立委多次肢體衝突,長達近兩週平均聲量達到每日超過1.7萬則,累計聲量超過22.2萬則,反映出當時的高關注度。然而,此次釋憲案發布當日僅引發4800則討論,雖是近一個月內聲量高峰,但相較於半年前聲量遞減明顯、差距甚大,且只維持一天,隔日聲量就掉回2000餘則,目前看來即便國民黨團表態要「奮戰到底」、民眾黨也批立院淪為「總統府立法局」,但相關批評和行動能量仍不足以讓話題延續。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將現任15位大法官姓名與將「大法官」作為關鍵字進行輿情搜尋,進一步評估大法官的網路正負聲量及好感度表現,分析結果顯示,在最近一個月中,其「中性」聲量佔比最高約73%,顯示和大法官有關的輿情,網友的討論情緒並不強烈,但負面聲量佔比19%比正面聲量8%高出不少。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認為,在熱門負面話屜當中,由於在野黨不斷質疑大法官的公正性,讓大法官們累積了不少負面聲量,因此,即便相關討論正反意見兩極,仍對大法官長期以來的形象造成不小殺傷力,其影響力不可不慎。而根據近期媒體電話民調結果,針對大法官釋憲有高達40%民眾表示信任,但也有37%民眾表達不信任,態度相當分歧。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指出,回顧今年中以來,各憲政機關決定對國會改革修法聲請釋憲後,在野黨將批評矛頭轉向大法官,質疑其公正性,雖現階段信任大法官的民意仍佔多數,但經過在野黨拉長戰線、長時間的批評攻擊,使得大法官累積不少負面網路聲量。從數據面觀察,國會改革或國會職權修法議題並沒有繼續延燒,但焦點是否將轉向大法官信任度戰場,在野黨的策略是否湊效,值得進一步注意。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國會職權修法違憲引朝野爭峰 李彥秀:辨明真理是民主的本質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職權修法宣示判決,其中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均宣告違憲。事後,民進黨團呼籲藍白兩黨適可而止,勿藉機製造對立。對此,國民黨立委李彥秀27日表示,民進黨不能限制人民的言論只有,大法官依職權行使憲法解釋受各界公評,且辨明真理是民主自由的的本質。李彥秀表示,大法官依據職權行使憲法解釋,本來就應該接受各界的公評,辯明真理本來就是民主自由的本質,大法官不是民主獨裁者,民進黨更不能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李彥秀指出,3個機關人事案的審查,與釋憲根本沒有一點關係,民進黨黨團不急,民進黨召委更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不排審查案,現在堅持這3項人事案併審,根本就是意圖「夾帶過關」、「濫竽充數」。李彥秀說明,釋憲之後,調查權由院會行使,依然能夠成立調查委員會,在民進黨執政下,例如再生能源等弊案,立法院都會盡力調查真相,讓所有弊案都無所遁形,更能發揮「鯰魚效應」,激勵檢調的辦案效率。李彥秀提及,從實質廢死到護航行政獨裁,現在憲法法庭的運作方式,已經成為太上元老院,不僅失去原本應有的中立性,更讓憲法法庭的意見趨於單一,失去原本的功能與意義。開啟「憲法訴訟法」的修正討論,是要幫司法找回正當性及說服力,民進黨團卻急著跳出來喊違憲,更證明民進黨將大法官當成護航的急先鋒,鬥爭的馬前卒。
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王婉諭籲朝野展開協商完善立法
憲法法庭25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宣示判決,其中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藐視國會罪等,均宣告違憲。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憲法法庭所作出的判決,宣告公民行動的勝利,呼籲朝野雙方針對國會職權修法,儘速儘速啟動第二輪的協商,建立更完善的條文。王婉諭表示,今年五月,藍、白聯手粗糙通過的國會職權法案,掀起了社會的巨大反彈。超過十萬名「青鳥」走上了青島東路,為的就是要反對這項法案在修法過程的傲慢與錯誤。經過大法官的裁決,包含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反質詢、藐視國會等條文,因為規範不清、可能侵害人民權利、違反憲法精神等緣故,大多遭宣告違憲。針對憲法法庭大法官所作出之判決,王婉諭表示,這是公民行動的一次勝利,同時,也是「國會改革」重新開始的契機。事實上,憲法法庭的裁決,與過去時代力量長期倡議的方向一致。而我國憲法確實有需要儘速調整的地方,尤其要「廢除考監兩院」的未竟工程,更是達到「權力制衡」的根本之道。國會應該儘速展開修憲工程,才能重塑「三權分立」的憲法格局。「我們並未反對國會改革的本質,我們反對的,一直都是以多數暴力的方式,粗暴地通過許多違反法理、過度擴權的條文。」王婉諭藉機呼籲國會,儘速啟動第二輪的國會職權修法,依照大法官的釋憲結果,在強化國會聽證調查的基礎上,再次展開協商,建立更完善的修法。 王婉諭說明,憲法法庭是法治的最後一道關卡,而憲法更是法治社會運作的根基。她並不樂見朝野之間,不斷地透過憲法法庭交鋒,甚至成為政治攻防的修羅場。然而,她更不樂見在野黨掌握國會多數後,就忽視法治基礎,提出與現行憲法精神相悖的相關條文。王婉諭強調,民主的精神,是制衡、審議與對話。請在野黨不要為了情緒對立與立場歧異,就濫用多數修法癱瘓憲法法庭,否則將淪為民主制度的一場災難。她誠心懇切的呼籲,朝野應該放下歧見與堅持,共同為更好的國會而努力。
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國民黨團:摧毀立法監督行政的工具
立法院今年5月在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聯合推動,成功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宣告判決。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遭宣判部分違憲。針對憲法法庭之判決,國民黨團回應表示,總統國情咨文部分,判決否決總統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並認總統可自行斟酌,是總統國情報告不願常態化,也不讓立委提問,賴總統繼續當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大法官的判決為賴清德競選承諾解套。國民黨指出,在調查與聽證權部分,大法官的判決重重地削弱國會立法委員對與職權相關之特定議案及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將使得立法院失去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助長執政者恣意獨斷與不受控制。「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指出,雖認反質詢不違憲,但對於反質詢的定義作出解釋,且認若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於此前提下,本項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另外,針對國會人事同意權部分,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的規定,交付審查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召開公聽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不違憲,但對於提名機關應於七日內提出被提名人提出學歷、經歷及其它審查所需之相關資料,在提供給立法院參考認無拘束力,立法委員提出書面問題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被提名人並得衡酌自行處理,另外被提名人對於其提出之書面資料是否虛偽具結部分認為不違憲,但列席答詢說明應當場具結卻認為違憲,被提名人拒絕答復或提出相關資料,或者於書面答復時,拒絕提出結文,也認為原則上不生違憲問題。國民黨團指出,對於做為國家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本應是憲法守護者,但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的判決,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聯手憲法法庭,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大法官自甘墮落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法」,甘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押著立法院逼迫在野黨就範,這是最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恥辱。
官員反質詢免罰 翁曉玲批憲法法庭「保皇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5日表示,國會改革釋憲案出爐後,大法官宣告包含「邀請總統赴立院例行報告」、「藐視國會罪」都違憲,僅剩「備詢官員不得反質詢」合憲,但也沒有處罰,可見大法官活脫脫是「保皇派」。據了解,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等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大致可分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25日最新判決「部分違憲」。首先,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沒有權力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也無法就總統國情報告內容進一步詢問與要求總統答復,更無權要求總統聽取自己建言。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還有第15條之4規定,憲法法庭認為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當日起失其效力。第二,針對「調查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關於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還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資料及物件部分等規定,均與憲法要求不合,屬於違憲。憲法法庭甚至直言,在宣告違憲到修法完成的過渡期間,即使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事人也能在敘明理由後拒絕證言,不必經過會議主席裁示同意。最後,關於「聽政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明定委員會可以舉行公聽會與聽證會,所定程序與內容只要沒逾越立法院法定職權,原則上屬國會自律範疇,沒有牴觸憲法問題,但要求政府官員備詢違反者的裁罰規定,違憲。翁曉玲對此解釋,如此一來,立法院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但不得針對內容、詢問方式有所限制,等於是立法院邀請賴清德總統來,他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委員無能為力。翁曉玲怒批,這批大法官也護航行政官員,連國會改革法案中「藐視國會罪」也都被宣判違憲,未來行政官員隨便胡謅都不用負責,官員反質詢、無故缺席不到,也都免罰。翁曉玲感嘆,立法院想強化監督權推出國會改革法案,遭大法官一筆抹煞,憲法判決認為立法院不宜再有更堅強的監督力量。她強調,即使大法官判決如此,但自己監督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縱使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也將攜手國民黨團修法,繼續強化國會監督力量。
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國會改革釋憲出爐 藐視國會罪判決「違憲」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國會改革職權修法釋憲出爐 憲法法庭判決「部分違憲」
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今(25)日判決部分違憲。違憲部分包括,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國會改革法案中遭憲法法庭凍結的13條法律規定,總統須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可提問,立委對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可質詢、對方不得反質詢,NCC及考試委員、大法官等被提名人,立委可進行實質人事審查,國會有調查權及可舉行聽證會。另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違反比例原則!憲法法庭判決「藐視國會罪違憲」 法務部僅1句:尊重
國會改革法案中《刑法》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在立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憲法法庭25日認定,不符合刑罰最後手段之要求,判決違憲。對此,《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僅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憲法法庭指出,本條規定之立法目的尚難謂屬追求憲法上重要公共利益,其所採手段亦非有助於立法目的之達成,且尚有其他更有效之手段可資運用,均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牴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對於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相當低調,僅一句話回應:「尊重憲法法庭判決結果」。
直言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 律師:只剩黃國昌扯政治口水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上半場已結束。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對擴權法案毫無憲法招架能力。他指出,憲法法庭今天辯論,上午場藍白已慘不忍睹,只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扯「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完全擋不住「擴權違憲」的普世價值方向,藍白敗象已明,他也點出三大重點。第一,黃帝穎指出,「法律專家意見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一面倒認定擴權違憲」,上午開庭,憲法法庭專家意見由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及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具意見書,對「擴權法案」的立法程序及實體內容均指出違憲,法庭之友意見書,也絕大部分指出擴權違憲。第二,黃帝穎續指,「藍白擋不住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3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此外,黃帝穎說,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超過400位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法界通說擴權違憲。最後,黃帝穎指出,「藍白擋不住美國歐洲對國會擴權的強烈質疑」,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表示,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更指出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他認為,憲法法庭上藍白阻擋違憲判定已如螳臂當車。
最新民調曝立委滿意度慘 國會改革暫時處分意見分歧
立法院第11屆第一會期甫結束,本會期最大重點「國會改革」相關修法則遭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反質詢、藐視國會罪等都暫時停止適用,媒體也公布近期民調,顯示民眾對相關處分意見分歧。《鏡新聞》24日公布民調顯示,對於憲法法庭7月19日裁定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有44.9%民眾認同,另外30.3%民眾不認同,但高達24.8%的民眾未表態。進一步探詢,未來若憲法法庭宣告國會改革法案違憲,有49.6%的民眾表示認同,30.7%則不認同,另有19.8%未表態。調查也顯示,對於第11屆立法院總體表現,民眾不滿意度逼近六成,滿意度僅26%;若細分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黨立委表現,全都是不滿意度高於滿意度,其中對國民黨立委不滿意度達55.8%最多、對民眾黨立委不滿意度53.6%居次、對民進黨立委不滿意度48%也逼近一半。進一步細究民調可知,對立院整體表現,非常不滿意者占33.1%、不太滿意者占26.1%,還有14.9%未表態。此外,僅有不到三成的民眾表示滿意,其中非常滿意者3.9%、還算滿意者22.1%。若拆分三黨審視,國民黨立委滿意度方面,高達55.8%民眾不滿意、34.9%滿意,另有9.4%未表態;民眾黨立委滿意度中,有過半53.6%民眾不滿意、32.8%滿意,另有13.5%未表態;至於執政黨民進黨立委滿意度部分,有48.0%不滿意、43.2%民眾表示滿意、另有8.9%未表態。整體排名來說,三黨的不滿意都大於滿意度,不滿意度以國民黨第一、民眾黨第二、民進黨第三;滿意度則為民進黨掄元、國民黨奪銀、民眾黨殿後,但都遠小於不滿意度。此次調查由媒體同業《鏡新聞》規劃,並委託大地民意研究公司協助問卷設計與執行調查。自2024年7月20日至7月22日,調查戶籍於台閩地區且年滿20歲以上的民眾。此調查有效樣本中,市話544人、手機541人,加起來共1,085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正負2.98%。調查抽樣方法採用市話及手機雙底冊訪問,市話採用縣市電話比例進行分層抽樣,手機使用後五碼隨機抽樣抽出號碼。至於加權方式,則是依內政部最新人口資料,針對戶籍地行政區、性別、教育程度及年齡採用多重反覆加權(Raking)。母體資料來源為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台。
明文規定「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不得反質詢」 憲法法庭認定有重大違憲疑義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委員對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質詢權之行使,明文規定不得反質詢;且被質詢人除有第2項所列事由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等,憲法法庭認為有重大違憲疑義。憲法法庭認為,課予被質詢人不得拒絕提供資料之義務,立法委員於質詢時,即得對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當場或以書面要求提供資料,被質詢人非經主席同意,不得拒絕,有違憲疑義。憲法法庭指出,這樣的規定存有重大違憲疑義,若遽予適用,勢將引發立法院與行政院間之憲政衝突,甚至形成憲政僵局,不利民主憲政之有效運作,從而對憲法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原則等極重要公益造成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反之,如本條規定暫停適用,立委仍有向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且可對相關機關行使參考資料獲取權及文件調閱權,立法院相關憲法職權之行使,並不因本條規定暫停適用而受到阻礙。憲法法庭表示,為避免因本條規定之適用,致各種重大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有暫停其適用之急迫必要性與手段上之無可替代性,經權衡本條規定暫停適用之利弊關係,顯然利大於弊,是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應暫停適用,於本條規定暫停適用期間,其修正前之原條文得暫予適用。
國會擴權釋憲案「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案」 總統暫時免去立院國情報告
立法院已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決議案,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暫時處分」案10日開庭後,憲法法庭今(19)日裁准總統、行政院及監察院、柯建銘等51名立委聲請的暫時處分案,賴清德總統「暫時」不用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裁准部分包括,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之 4(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職權行使法第 25 條(聽取報告與質詢部分)及人事同意權之行使部分、調查權之行使部分及聽證會之舉行部分及藐視國會罪部分。憲法法庭裁定,本件暫時處分裁定,有憲法訴訟法第 43 條第 4 項規定之情形時(聲請案件業經裁判、裁定後已逾六個月,或因情事變更或其他特殊原因,經憲法法庭評決裁定撤銷),失其效力。
民進黨團聲請釋憲提七大理由 柯建銘:憲法已進入ICU
總統賴清德24日簽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法案公布3天後,也就是26日即生效。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及司法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提出七大理由,宣布聲請釋憲。民進黨團表示,藍白毀憲亂政,企圖讓立法權一權獨大,透過修法偷渡修憲,製造憲政怪獸,這已經侵犯到行政權、司法權與監察權。柯建銘表示,今天絕對不是捍衛憲政而己,而是搶救憲政及民主城堡,憲政已經失血,憲法已經進入ICU病房,即將要裝上葉克膜,這是關鍵時刻,我們要搶救憲法。他強調,這一定要暫時處分,因為毀憲亂政的效果已實質衝擊國家憲政體制,而且涉及國家安全。吳思瑤也說明釋憲七大理由,一、 權力分立為憲法秩序基礎,憲法並未建構國會優位之憲政體制,立法權行使時有其界限,二、 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應屬無效,三、 國情報告之規定,牴觸國家權力分立原則,四、 藐視國會罪相關規定,牴觸權力分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五、 人事同意權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侵害被提名人之隱私權,六、 調查權行使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七、 聽證程序相關規定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侵害人民訴訟權,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有違。莊瑞雄說,進步國會跟開放國會是國人期待,相信也是立院該有的基本素養,從這次國會擴權法案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五十五個條文中,沒有一個條文進入逐條實質討論,違背立法程序的正當性原則,任何國人看到、不用到大法官,大家都認為程序有重大瑕疵,當然無效。相信該法令通過後無法通過憲法法庭大法官檢驗。
卓榮泰力挺覆議案 林濁水怒批:當陳水扁、謝長廷是憲法白癡?
立法院會一連2天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就行政院提出的國會改革覆議案進行審查,國會改革覆議案21日在立法院表決。前立委林濁水直言,「太震撼了」卓榮泰和民進黨團在覆議案詢答口出震言,難道1993年提釋憲案的台大律師陳水扁、京都大法學碩士謝長廷等人,「一個個都是憲法白痴?」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日前表示,民進黨在國會多數時提出的國會改革主張,有些有違憲之虞,沒有人可以站在憲法的對立面,所以當時並沒有強行表決。卓榮泰日前赴立院說明覆議案時也曾說,任何藐視人或國會「都不應該」,可以想辦法遏制,但不能以超越司法、監察權的方式來做,並針對當年民進黨也曾提相關改革內容一事回應,就因當時覺得不適當才沒通過,也認為有違憲之虞。對於這些說法,林濁水20日在臉書指出,卓榮泰和民進黨團在覆議案詢答時口出震撼言,竟說過去民進黨許多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的提案,民進黨掌握國會多數8年沒有讓他們通過是因為有違憲之虞!林濁水表示,這意思是說1993年提釋憲案的台大大律師陳水扁、京都大法學碩士謝長廷、分別領銜提案修法的耶魯政治學博士林佳龍、紐約大學法學碩士顧立雄等人,一個個都是憲法白痴,直到現在才被卓大院長和黨團發現!他直呼「太震撼了!」
國會改革覆議案今日表決 結果預計中午出爐
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而行政院認為相關法條窒礙難行,有違憲之虞,特別是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相關的新訂或修正條文提出覆議案。21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投票前,藍白陣營已表態將否決覆議案、綠營則是支持覆議案,表決結果將於中午左右出爐。立法院會於上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部分條文,其中就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採即時回答、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新台幣20萬元、得舉行聽證會且關係人虛偽陳述最重罰20萬元,以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等。行政院認為條文窒礙難行,在6月6日提出覆議案後,並在6月11日獲得總統賴清德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針對國會改革覆議案進行表決,國民黨書記長洪孟楷稍早受訪時表示,不用預設有跑票的可能性,「我也相信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行政院覆議案理由荒腔走板,「民眾黨團所有成員一致支持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將予以否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這是第14次立法院處理覆議案,民進黨會遵循議事規則,呼籲各黨有責任平和進行,民進黨團已經準備好,會在必要時機中提出釋憲。依照立法院會議程9點是進行國是論壇,10點開始處理議程報告事項,處理完後議場將開始佈置投票所,約於5分鐘後開始表決,最終結果將於12點半以前出爐。
反國會改革提2法覆議 卓揆喊若遭否決就釋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五法」,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甚至可能違憲,進一步提出覆議案後,21日上午立法院會針對覆議案舉行記名投票,立委先各自上台表述,目前進入休息階段。外界預料,由於在野國民黨與民眾黨人數相加過半,立法院將否決覆議案。回顧在野陣營所提的「國會改革五法」,內容主要為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新增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規定、增訂《刑法》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以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牽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和《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5法的修法。由於各界意見分歧,甚至引發立法院周邊多日陳情抗議的「青鳥運動」。對此,行政院針對其中2法提起覆議案,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刑法》第5章之1章名(藐視國會罪),連動第141條之1與罰則有關條文,行政院都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因而陳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表決覆議。閣揆卓榮泰說明難行之處有六大塊:首先,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但這次國會改革法律案已經明顯違反憲法,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加上此次修正條文主要規範行政院與所屬機關,還給了民眾許多協力義務及裁罰壓力,與行政院當然息息相關。第二,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不僅沒有實質審議及討論,還限制委員發表不同聲音的時間,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少數的原則,《憲法》第63條法律案必須先討論再決行,這次卻把「議決」拋諸腦後。第三,此次修法將總統國情報告改為「改期」或「不定期」,嚴重妨礙總統行使日常政務,加上國情報告時程及內容,也有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了可預見權限爭議外,也會造成政務執行重重阻礙。第四,國會改革主打立委能增加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已經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讓立委權力無限擴張,侵害人民基本權利。卓榮泰強調,《憲法》中的調查權,若是為了清查政府弊案,屬於監察院、司法機關職責;若是針對人民,更會引發社會不安。第五,人事同意權違反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若貿然行使,恐導致憲法、法定機關職權行使不下去。卓榮泰說,若修法上路,人事同意權自交付審查之日起,必須經過至少1個月審查,且未規定最長審查期間,若審查期過長或遭刻意擱置,將影響憲法、法定機關的組成,重要職位懸缺過久,無異癱瘓機關。最後,官員或民眾一旦妨礙立法委員行使質詢權、調查權及舉行聽證會,將面臨非常嚴重處罰,加上各界對這些權責定義還在爭論,貿然上路將明顯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回顧憲政歷史,此次提出覆議是第14次,而前13次覆議成果近半有成,多因執政黨即屬於立院多數黨,表決便可輕騎過關;僅3次覆議遭到否決,其餘則不了了之。值得一提的是,包含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核四停建覆議案、鳥籠公投法、勞基法等,都有覆議案的身影。卓榮泰強調,即使21日覆議案遭到立法院投票否決,行政院仍會於賴清德總統公布後,進一步聲請大法官釋憲,窮盡一切救濟管道,表達政院立場。
新台灣國策智庫民調 賴總統就職滿月滿意度56.8%
總統賴清德就職滿月,凱達格蘭基金會「新台灣國策智庫」20日公布民調顯示,賴總統上任一個月獲得56.8%民眾滿意、24.5%不滿意;行政院長卓榮泰上獲得53.6%滿意、22.7%不滿意。對國會改革法案的爭議有48.1%支持綠營主張;在政黨傾向的民調結果顯示,有超過四成民眾認同民進黨、國民黨有一成八、民眾黨近一成五。「新台灣國策智庫」發布《賴總統、卓內閣就職滿月執政滿意度及重要國事議題》民調結果,對於賴清德上任一個月滿意度:56.8%滿意、24.5%不滿意、18.7%無明確意見;滿意者以高屏澎、男性、 40歲以上、教育程度為小學及以下、政黨傾向為民進黨、時代力量、台灣基進的比例較高。 不滿意者則以宜花東、女性、以 20-39歲、教育程度為專科、 政黨傾向為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的比例較高。凱達格蘭基金會「新台灣國策智庫」20日公布民調顯示,賴清德總統上任一個月獲得56.8%民眾滿意。(圖/凱達格蘭基金會提供)民調顯示,對卓榮泰上任一個月滿意度: 53.6%滿意、22.7%不滿意、23.7%無明確意見,其中,滿意者以北北基、男性、20-39歲、教育程度為初中、國中、政黨傾向為民進黨、時代力量、台灣基進的比例較高;不滿意者,以桃竹苗、男性、40歲以上、教育程度為專科、 政黨傾向為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的比例較高。對於國會改革修正草案的爭議,民調詢問「根據新聞報導,國會改革案藍白主兩項修正草案,其一為『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新增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面對立委提問須即問即答以及新增國會調查權及舉行聽證會,其二為『新增藐視國會罪』,綠營主張藍白提出之兩項相關法條修正案違憲及國會擴權,請問您支持藍白陣營還是綠營?」結果顯示有48.1%支持綠營、36.9%藍白陣營、15.0%無明確意見。民調詢問,「目前國內有幾個常聽到的政黨,例如民進黨、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以及台灣基進,請問哪一個政黨的理念和主張與您較接近?」結果顯示,有44.5%民眾認同民進黨、18.9%國民黨、14.9%民眾黨、2.7%時代力量、2.9%台灣基進。此民調由新台灣國策智庫調查,調查對象為戶籍在台灣22縣市,年滿20歲的一般民眾,以市話調查方法,母體清冊為中華電信市內號碼簿,抽出的號碼再尾數兩位數隨機撥出,以分層比例隨機抽樣法進行調查。調查時間為6月15日到16日晚上18:00-22:00 進行,完成1,089份有效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7個百分點,依內政部最新人口資料,對戶籍地、性別、年齡、教育程度進行多重反覆加權,經費來源為財團法人凱達格蘭基金會。
卓揆認藐視國會不OK但不能違憲 遭綠委在野時言行打臉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在立院質詢閣揆卓榮泰時,引用立院昔日議事錄,舉出包括外交部長林佳龍、監院秘書長李俊俋,以及柯建銘、邱議瑩等多位綠委,在民進黨還是在野黨時,於立院振臂疾呼、爭取調查聽證權,以及提案譴責馬前總統時期的內閣首長、各部會「藐視國會」的例子,對民進黨如今執政、卻強力阻撓國會改革,表達「感慨萬千」。陳昭姿說,她曾為了挺民進黨出錢出力,以為民進黨完全執政就會好好做事,但對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初衷,民進黨卻是越走越遠,他現在已經轉變,認為只有監督制衡的力量,才能讓政府好好做事。陳昭姿舉以昔日往事,印證民進黨全力阻止國會改革的「昨是今非」,讓卓榮泰有些尷尬。他強調「我任何人藐視國會都不應該」,「立院要想辦法遏止藐視國會是可以的」,但堅持立院不能以超越司法權、監察權的方式進行。卓榮泰答詢時說,對國會不尊重、不據實回答、不提供真正的文件,都可以被認為「藐視」國會,但是藐視國會的認定「不能有主觀的認定」。陳昭姿聽到卓榮泰這樣說,向卓表達感謝「你起碼還說出了藐視國會的樣態」,但是她話鋒一轉指出,什麼叫「藐視國會」,其實民進黨昔日還是在野黨時,已經提出非常多的案例,「我們就請過去的民進黨立委告訴現在的行政院,什麼是藐視國會」。陳昭姿舉例,2016年4月15日時任立委顧立雄、周春米、段宜康,在立院司法委員會提案譴責馬政府的法務部長羅瑩雪,詢答時向立委嗆聲,是藐視國會,嚴厲譴責。2015年3月26日,時任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邱議瑩、鄭麗君等綠委提案,譴責台電發包作業與預算法牴觸,藐視國會監督,按照當時民進黨立委標準,只要行政機關發包不如綠委的意,也是藐視國會。2013年12月2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司法委員會提案,譴責時任檢察總長黃世明拒絕到司法委員會備詢,「顯然藐視國會」,若按照民進黨過去標準,官員缺席備詢就是藐視國會。2012年,時任綠委許智傑、鄭麗君等人,因為經建會未能提出完整政策報告,派非主管業務的副主委出席委員會,顯然藐視委員會,按照民進黨過去標準,不滿意行政單位送到立院的報告,或者派出的官員非立委想問的對象,就是藐視國會。陳昭姿說,按照民進黨立委過去標準,針對NCC等獨立機關人事審查時,只要提供立委的資料,不讓立委滿意,就是藐視國會。昔日痛批官員「藐視國會」的綠委,如今已經進入行政團隊或仍是立委,他因此問卓榮泰「你有沒有滿滿的既視感、似曾相識」?陳昭姿(圖右)認為行政院、民進黨現在反對國會改革,是「昨是今非」,身為民進黨曾經的長期支持者,讓她感慨萬千。(圖/翻攝自中天電視)卓揆則露出有點尷尬的微笑說,「我認為任何人藐視國會都不應該」,卓榮泰說,立院要想辦法遏止藐視國會是可以的,但不能用立院超越司法、監察權的方式作,要循正常的軌道。他認為,修法要考慮政治生態,立院應該要有更好的條文,要審慎因應。陳昭姿則不以為然的反問,按照民進黨標準,台電在立院休會期間漲電價就是藐視國會,11年前民進黨立委也是在立院透過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譴責馬政府,為何在野黨如今提案凍漲電價,就要被已經執政的民進黨痛罵?她說,國民黨執政時期,最愛提案痛批政院藐視國會的就是民進黨,但當時民進黨立委是少數,沒有實際約束力,對當時態度傲慢的官員也沒輒,所以民進黨後來才高呼要國會改革,包括立院有調查聽證權,就是別讓國會淪為「無齒之虎」。陳昭姿並現場播放外交部長、前立委林佳龍等人,昔日力挺調查、聽證權的錄影影片,林佳龍在畫面中,振臂高呼力挺立院有聽證、調查權,雖然卓榮泰不以為然的搶話「因此才有大法官會議後來的解釋」,但陳昭姿請主持議事的副院長江啟臣,制止卓搶話。陳昭姿接著說,「我長期是民進黨的支持者,為民進黨出錢出力,站台輔選,就是為了民主普世價值、堅持台灣主權,但民進黨如今反對國會改革,離清廉、勤政、愛鄉土初衷越離越遠,我感慨萬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