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佩鈺
」金融大老籲與司法界多交流 刑事局建議做好風險評估避免被駭被騙
中華民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糜以雍指出,這幾年和司法界互動及溝通結果,發現彼此對法令的解讀不同。他表示,「我們是大陸法系國家,但不少法令卻參考海洋法系」。糜以雍呼籲金融界和司法界應該多交流,也讓司法界了解金融界在做什麼。糜以雍也對主管機關推動洗錢工作表示肯定,他說以前主管機關推動洗錢工作,金融業覺得多一項工作負擔,現在則發現成果令人驚艷。糜以雍指出,地下金融業者猖獗,合法業者不斷檢舉,但情形似乎沒有改善,後來才知道,像密醫才判6個月,但違法的地下業者法定刑是1年到7年,但法官判不下去,常改用賭博罪來判,刑度實在太輕。他還語帶幽默表示,正常的業者想的是如何做才合法,但地下業者想的是,不這樣做會怎樣,在場人士聞言皆會心一笑。糜以雍今天是在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舉辦的「金融市場交易犯罪探討」研討會,表示上述意見。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李文章指出,現在網路駭客及詐騙橫行,警方接獲很多NGO組織客戶資料被駭走、售票系統被駭、銀行網站被冒名等各類型案件,加上最近臉書、Youtube常有投資界名人遭冒名發送炒股群組,相關案件層出不窮,至於虛擬貨幣洗錢及衍生強盜、搶奪等案件,也是警方一直關注的問題。他呼籲各行各業都應做好風險評估,不要等到公司客戶資料被侵害,到時候再報案就為時已晚。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蘇佩鈺表示,去年底公布國家洗錢資恐及資助武器擴散風險評估報告,這是繼2018年首度發布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後,時隔3年後,第2次進行國家層級評估。台灣受到洗錢高度威脅的犯罪有10大類型,包含毒品販運、詐欺、走私、稅務犯罪、組織犯罪、證券犯罪、地下匯兌、非法賭博(含網路博奕)、貪污賄賂、智慧財產犯罪等,高度威脅方面,則是第三方洗錢。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辦理一系列「金融犯罪防制相關議題研討會」,今天召開第一場議題「金融市場交易犯罪探討」研討會,參與人數超過650位,期盼讓相關人員更加了解虛擬貨幣發展趨勢、金融或網路市場可能衍生的犯罪等,以提升金融犯罪偵防並抑制相關犯罪案件的發生。研討會邀請的學者專家還包括輔仁大學法學院院長郭土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科長陳國進、高檢署檢察官黃珮瑜等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舉辦研討會,多位學者專家出席。左起為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科長陳國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李文章、輔仁大學法學院院長郭土木、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蘇佩鈺、高檢署檢察官黃珮瑜、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糜以雍。(圖/方萬民攝)
灰色博弈遊戲3/全球手遊大發疫情財 網路遊戲恐成洗錢管道
線上遊戲在新冠疫情期間是不少人宅在家中轉移焦慮與不安的寄託,徐乃麟等大咖藝人替線上遊戲代言,在電視和網路大打廣告,線上遊戲順勢成為全球少數逆風起飛的產業。根據市調機構App Annie統計,2020年全球手機遊戲下載量,與2019年相比大幅成長了21%,營收也增加18%,其中,博弈遊戲下載量僅占2%,但營收占全年比例卻高達11%,獲利驚人,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簡稱洗防辦)對此現象相當憂心,呼籲執法機關應予重視。行政院洗防辦執行秘書、高檢署檢察官蘇佩鈺在最新一期的高檢署2022年2月份電子報指出,網路博弈等非法賭博現象相當猖獗,「線上遊戲事業」和「虛擬資產業」已成為國際打擊洗錢及資恐弱點,因此洗防辦首度將「線上遊戲事業」和「虛擬資產業」納入風險評估範疇,反映國際趨勢及我國現況。蘇佩鈺認為,雖然線上遊戲業本身結構不複雜,但因遊戲點數是不記名商品,營運模式不採實名制、並非面對面交易,難以連結背後實際客戶身分,再加上線上遊戲業者整合金融機構、便利商店及其他通路,玩家下載遊戲軟體後,透過超商、網路刷卡或手機小額付款等方式,購買遊戲點數和其他周邊商品,使遊戲點數卡的流通性佳、具可移轉性,隱匿性高,導致線上遊戲已被犯罪集團利用作為詐騙和洗錢管道之一。國內某知名智庫學者就曾出面控訴,他的兒子2018年10月下旬到11月中,不到一個月時間,遭詐騙集團誆騙購買遊戲點數,騙走500多萬元,最後承受不住壓力,結束26歲生命。這名學者指出,兒子在一場飯局中,半醉半醒間加了不明女子「曉萌」的Line,曉萌以家境困難,不得已出來賣淫等說詞,騙取同情,詐騙集團另以Line帳號「豪」扮演黑道小弟,一邊與他兒子稱兄道弟,一邊說如果不繼續買點數,曉萌就會被黑道老大賣到酒店。兒子在超商和3C通路購買上百筆遊戲點數,金額從5千元到60萬元不等,店員沒有積極阻止,兒子不堪債務壓力,走上絕路。洗防辦蒐集資料顯示,犯罪集團通常透過色情應召、假網拍等手法騙取遊戲點數,再透過拍賣平台或寶物交易平台將詐騙來的遊戲點數低價代儲,轉換為合法交易現金。或是拿這些遊戲點數去購買遊戲公司的遊戲幣或虛擬寶物,再與玩家或幣商私下交易套現。此外,近年執法機關還發現犯罪集團利用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結合遊戲點數跨境洗錢。刑事警察局去年9月就查獲一起假刷卡、真詐財的洗錢案例,37歲林姓男子原是「天堂M」遊戲玩家,發現Apple Store與Google Play平台漏洞,退刷卡有2天時間差,林男遂夥同4名友人詐取遊戲點數後,再大量清洗點數轉賣得利。他們從2020年8月起,辦了上千個假帳號,在遊戲內購買虛擬貨幣,再馬上退刷,利用網路平台2個工作天,賺取時間差,接著以市價6折轉賣給不知情玩家銷贓,大做無本生意,造成遊戲橘子公司損失超過3千萬元。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蘇佩鈺指出,線上遊戲等產業已納入洗錢風險評估範圍。(圖/馬景平攝)
人身、失能保險詐騙嚴重 金融、檢調應成立平台打擊犯罪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等單位,昨、今兩天舉辦第20屆防制保險犯罪研討會,今天是研討會第二天,也是最後一天,與會官員和專家學者指出,詐欺犯罪人數近年來節節高升,105年有3萬多人,今年1至8月間已有6萬多人,其中保險詐欺以人身保險和失能保險最為嚴重,建議金融機關和檢調單位應成立平台、交換資訊,才能遏止歪風。高檢署檢察官林宗志表示,保險詐欺以人身保險和失能保險最為嚴重,不實的醫療證明多來自不肖醫師,有些醫師因入不敷出就鋌而走險,建議保險公司整合相關資訊提供檢調參考。產物保險公會祕書長沙克興、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總經理邱瑞利也持同樣見解,認為現在人身保險的詐欺案較多,醫院的失能保險問題也日益嚴重,產險和汽車事故詐保的較少。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董事長邵之雋建議,金融機關應和檢調單位成立平台、打擊詐欺犯罪。(圖/馬景平攝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蘇佩鈺指出,國家風險評估報告今年底將會出來,目前人壽保險的保險詐欺佔大多數,建議保險業多加注意。壽險公會副秘書長金憶惠透露,保險資料庫有4億多筆資料,明年會推出保險存摺,這是業務行銷的利器,但要避免資料流到詐騙集團。金融法制暨犯罪防治中心董事長邵之雋認為,金融犯罪日新月異,擔心台灣的法制跟不上,金管會能做的也有限,建議金融機關和檢調單位成立平台、交換資訊。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金融犯罪被害人的高風險年齡層級為40隧到65歲,愛情詐欺名列前茅,通常是要求購買虛擬貨幣;邵之雋也指出,利用line進行投資詐欺排名第一,有關機關應多加注意。今天出席研討會的還有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總經理簡仲明、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林彥均等人。
檢察首長遴選徵求名單計47人 檢審會本周討論出線人選
針對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等檢察首長人事案,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將於14日開會討論新派檢察首長人選;為讓遴選過程透明且避免優秀人才遺漏,民選檢審委員公開徵求有意願的人士,至昨(10)日徵求截止,共有法務部檢察司長王俊力等47人,司法官期別由21期橫跨至37期。檢審委員並開放今、明2天,公開對各方蒐集意見,歡迎各界以電子郵件或LINE等方式,具體推薦或提供意見。9名民選檢審委員將於13日會前會討論最後8名入圍名單。檢審會公告47人名單如下:一、檢察署外(9位)1.法務部參事林豐文(30期)2.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曾昭愷(34期)3.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王全成(32期)4.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林(吉吉吉)慧(32期)5.司法官學院教務組組長柯宜汾(36期)6.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長謝道明(28期)7.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長林弘政(33期)8.法務部檢察司司長王俊力(29期)9.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汪南均(33期)二、檢察署內(38位)1.臺高檢主任檢察官涂達人(21期)2.臺高檢主任檢察官呂丁旺(22期)3.臺高檢主任檢察官黃全祿(22期)4.臺高檢主任檢察官宋國業(23期)5.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24期)6.臺高檢主任檢察官陳文琪(25期)7.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張宏謀(26期) 8.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張金塗(26期)9.臺高檢檢察官何明楨(21期)10.臺高檢檢察官張秋雲(22期)11.臺高檢檢察官羅建勛(23期)12.智財分署檢察官鍾鳳玲(23期)13.臺高檢檢察官侯千姬(24期)14.高雄高分檢檢察官蔡國禎(24期)15.臺高檢檢察官侯名皇(25期)16.臺高檢檢察官洪培根(27期)17.臺中高分檢檢察官郭棋湧(29期)18.臺高檢檢察官賴正聲(30期)19.臺中高分檢檢察官陳德芳(32期)20.臺中高分檢檢察官陳松吉(32期)21.臺高檢檢察官李嘉明(33期) 22.臺高檢檢察官吳慧蘭(33期) 23.臺高檢檢察官李海龍(33期) 24.臺中高分檢檢察官吳祚延(33期) 25.臺高檢檢察官黃建麒(34期) 26.臺中高分檢檢察官謝名冠(34期) 27.臺高檢檢察官張云綺(35期) 28.臺高檢檢察官楊四猛(35期) 29.臺高檢檢察官曾文鐘(35期) 30.臺高檢檢察官黃錦秋(35期) 31.臺高檢檢察官張春暉(36期) 32.臺高檢檢察官戴文亮(36期) 33.臺高檢檢察官蘇佩鈺(36期) 34.臺高檢檢察官張介欽(36期) 35.臺中高分檢檢察官郭景東(36期) 36.臺高檢檢察官孫治遠(37期) 37.臺高檢檢察官江林達(37期) 38.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周懷廉(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