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宏
」 蘇家宏 遺產 律師 財產 繼承繼母爽拿2透天厝!甩鍋生病尪「全給前妻子女照顧」 律師曝1招自保
現代重組家庭多,財產如何分配,考驗智慧。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認為,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蘇家宏在《蘇家宏律師》分享一則案例,住在台北20歲出頭的小花,爸爸媽媽離婚後,就跟哥哥、爸爸一起生活,高中開始半工半讀,但日子過得也算不錯,可是自從爸爸跟繼母結婚之後,一切都變了。爸爸把2間透天的房子都放在繼母名下,還買車給繼母,甚至幫繼母與前夫生的小孩繳200多萬保費,而爸爸生病之後,都是小花跟哥哥在照顧爸爸,然而房產都沒有兄妹倆的份。蘇家宏直言,「以爸爸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天是再婚的話,繼母會想什麼?畢竟年紀也大了,女生也要有個保障,那男生也希望說,表達我的愛,所以願意把房子、車子給繼母,我覺得這情理範圍之內。」他提到,保護自己第一個要先知道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儘量用爸爸的錢照顧他,真的爸爸完全沒有錢的時候,才是用自己的錢去照顧他,照顧爸爸還是有必要的。蘇家宏強調,爸爸還沒有把財產給別人之前,請跟爸爸講「爸爸我愛你,你要記得晚年的生活,要為自己留一把米」,先照顧自己,再照顧你愛的人,所以只要爸爸把財產留在他自己的名下,小花跟他的哥哥一定就會拿到應該有的一份。
孝兒照顧病母10年!4兄弟姐妹不聞不問 律師授3招避免權益受損
一名老母親有5名子女,不過只有一個兒子照顧她10多年,近年她跌倒受傷要花大筆醫藥、看護費,其他4名兄弟姐妹都不過問,兒子雖願意照顧,卻也心有不甘。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曝3招避免讓權益受損。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一位朋友十多年來跟媽媽兩人相依為命,其他4位兄弟姊妹都已離家打拼(拚)。兩年前母親跌倒受傷開刀,每個月開始要支付龐大的醫藥費用以及看護費用。但其他的兄弟姊妹卻對家裡的狀況不聞不問,送出去的訊息不讀不回。朋友想要一肩扛起,但覺得很不甘願?」蘇家宏表示,醫藥費先用長輩的錢,因為如果未來長輩留下大筆遺產,兄弟姊妹可主張有權繼承,如果自己代墊醫療費等,未來想從遺產中扣還要舉證,「如果母親名下還有財產,就要用母親名下的財產來支付醫藥費與生活費等,在法律上,才會有『公平』的結果。」蘇家宏說,如果長輩沒錢,可以向子女提出請求扶養費的訴訟,「法院會依照母親實際的扶養需求做為計算基礎,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當作每個月母親所需要的金額。之後也會考量及各子女的經濟能力,決定每個人應負擔的數額。」蘇家宏表示,或是長輩沒錢,也可以子女先墊,再跟其他兄弟姐妹要,「肩負起扶養責任的子女,算是替其他子女『代墊扶養父母的費用』,未來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給付代墊扶養費),依照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請求『返還』替其他兄弟姊妹代墊扶養母親的款項!數額方面,如果沒有實際單據,通常也可以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金額來計算。」蘇家宏指出,如果長輩有房有錢,不妨給孝順的子女,「母親對於孝順自己的孩子,可以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把主要的房產與財產指定由孝順的孩子繼承,才是真正的『公平』。」蘇家宏強調,「如果你有子女,看到你這麼用心照顧你的父母(他的祖父母),子女也會有樣學樣,未來子女也會照顧你的」,他強調,「有媽媽在的日子,是再多的錢也換不到的。」
兒子房產「私下過戶未婚妻」分手虧大?律師親曝解法:還拿的回來
台灣很多父母會為孩子買房,作為孩子結婚的禮物,減輕孩子的負擔,但一不小心變成別人的,父母恐怕會昏倒。律師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案例,兒子訂婚後,卻私下過戶房產給未婚妻,最後2人吵架分手,房產變成外人的,蘇家宏表示,「幸好沒有結婚前,都可以拿得回來。」蘇家宏昨(15)日在臉書上分享一則案例,一對父母替兒子買房繳房貸,兒子訂婚後卻私下把房產過戶給未婚妻,最後2人還因為籌備婚禮鬧到分手,房產就這樣成了別人的,父母親險些氣炸。蘇家宏列出3點教父母親冷靜面對,第一點趕緊諮詢專業的律師,「一五一十地告訴律師,讓律師來看看法律是不是有救?」幸運的是,兒子只是訂婚還沒結婚,蘇家宏表示「所以訂婚時贈與的房產,沒有結婚是可以拿回來的!」蘇家宏表示,藉此機會也能讓孩子有所成長,呼籲父母親別急著懲罰子女,冷靜下來才會發現「(事情)一定有你原來沒有發現的角度,轉個彎,一切都會不一樣!」貼文一出後,引起網友共鳴,紛紛表示,「蘇律師都以愛為出發點來安慰分享專業知識」、「父母確實會抓狂,還好有轉圜」、「好加在…訂婚時可看出女方的問題」、「如果女生這樣也敢拿,那真的是居心叵測,而且不娶也好。」
想給兒千萬頭期款!父用1招省贈與稅 律師示警「千萬別做」:國稅局能查到
近年來房價大漲,即使有祭出了新青安優惠房貸政策,仍有不少年輕人需要父母支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就分享一個案例,有位爸爸想協助兒子買房,但又不想支付贈與稅,因此選擇把保單的「要保人」改成兒子,這也讓蘇家宏忍不住直呼「千萬不要這樣做……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上傳影片提到,有位爸爸不想要繳贈與稅,又想要幫兒子買房,便想著把名下1000萬的保單「要保人」改成兒子,讓兒子去當頭期款,「他就覺得他冰雪聰明」。「他真的很聰明,但千萬不要這樣做」蘇家宏解釋,雙親把自己的保單更改「要保人」為孩子的行為,其實也等同於贈與,「因為保險本身就有價值,保險價值就是在『保單價值準備金』,且『要保人』是最重要的」。蘇家宏也強調,「要保人」一經更改,國稅局電腦馬上就查到。此外,蘇家宏建議,如果父母真的很想幫孩子買房,其實可以先看自己的贈與稅免額稅「是不是用到足夠」,假設爸爸可以給244萬,媽媽也可以給244萬,2個人加起來有488萬,現在又已經是12月,剛好跨了年度,等1月份又可以再給他一次,總共合計可贈與976萬,屆時再拿來支付頭期款,便不需要繳納贈與稅。
婆婆要媳婦賣台北蛋黃區房…改買中壢共同持有 律師這樣建議
近日一名人妻表示,因為婆婆要她勸娘家賣台北蛋黃區房子,夫妻一起買中壢新房,丈夫竟然也同意,讓她聽了氣炸。對此,律師蘇家宏曝解決方法。蘇家宏在臉書發文,「不必為了男生的無腦而生氣,要為無法控制全局而擔心,有位媳婦網友住在台北蛋黃區娘家房子裡,她未來也會繼承這棟房子,不過婆婆竟然要她說服自己的父母賣了這間房,再到中壢買新房,這樣才能離婆家近些,還會有多的錢可以做生活基金,同時最好跟先生共同持有以表夫妻同心,讓她難以理解的是,先生竟然還同意婆婆的想法,媳婦覺得離婚是最好的選擇,是這樣嗎?」蘇家宏說,人妻提離婚一定是很氣,覺得老公自私,所以長痛不如短痛,如果丈夫同意那一路好走,如果丈夫不同意,有表達自己失言或是道歉,她也不要真的離婚,「你提出離婚已經達到,讓丈夫清醒一點的效果了,如果丈夫或婆婆太自私,會斷送掉幸福的。」蘇家宏指出,問題出在婆婆希望夫妻搬到婆家旁邊,「媳婦娘家的財產變成這種單方面的思維已經不被接受了。」丈夫咀也沒有審慎評估,照媽媽要求跟太太開口,「求生意志上有所不足。」蘇家宏說,人妻也不用太難過,因為決定權在她,丈夫與婆婆只有建議,「法律是站在太太這邊的,只要你不答應,沒人可以強迫你做你不願意的事情。至少知道目前丈夫現在的狀況,未來要讓丈夫做相當的『法治教育』,讓他知道夫妻各自的財產各自所有,個人管理個人財產,夫妻不是共同財產制。並且未來少說無腦的話。」蘇家宏強調,「重點是,如果丈夫其他的行為與態度都不錯,只是這次『失言』,給他個機會來將功折罪,讓未來的婚姻生活更幸福吧。」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婆媳關係永遠難題,分開住最好解決、免變複雜」、「好會算計的婆婆」、「分析得真好,情理法兼顧,受教了」、「好一句不必為了男生的無腦而生氣,要為無法控制全局而擔心,佩服蘇律師的智慧,給予當事者情理法兼具的建議」。
見再婚尪快嚥氣…她領走「300萬存款」遭判刑 律師揭關鍵
一位再婚的女子眼看丈夫已經走到人生最後一天,在對方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到銀行把配偶名下的300多萬元領出來,事後被繼子女提告,遭到法院判刑,目前仍有民事分割遺產訴訟進行中。律師提醒,妻子沒有經過合法授權,不能私自提領丈夫存款,倘若男方處於昏迷,無法授權,配偶擅自用他的印章就是偽造文書。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個案,該位再婚的女士眼看丈夫走到人生最後一天,在他嚥下最後一口氣前,去銀行把丈夫的300多萬元領出來,被繼子女提告,被法院判刑,目前仍有民事分割遺產訴訟。律師表示,丈夫過世後,配偶不能夠私自提領其名下的存款,因為人過世後,就不能用他的印章。蘇家宏說明,丈夫過世前,妻子如果沒有經過合法授權,也不能夠私自提領丈夫銀行的存款,因為丈夫個人的財產是由他自己管理,丈夫昏迷中,無法授權,妻子用丈夫印章也是偽造文書;就算銀行讓妻子領走,其他繼承人主張那些財產是丈夫的遺產,最後仍然要計入遺產,公平分配給其他繼承人。律師提到,在情感上夫妻財產應該是一體的,但是在法律的認定上卻不是如此,如果不了解法律誤觸法網,多走冤枉路,還要受到刑事程序的制裁,財產也沒多得,其實很划不來,「依照法律來辦理繼承領取財產,雖然還要跟繼子女協商,需要多一點時間,但畢竟這是法律的規定,在沒有事先規劃下,就必須要走的路。」蘇家宏建議,再婚族最好能夠事先安排好繼承相關事宜,尤其是讓彼此擔任遺囑執行人,因為夫妻感情再好,如果沒有法律的保障,就會耗費多一點時間跟繼子女溝通,或走法律程序。寫一份有效的遺囑,可以保障還活著的配偶,有法律權利可以全權處理遺產,無須鋌而走險。
她嫁豪門生2孩!尪死了被婆家「狂追遺產過戶」 律師出招反制
人死後,繼承人為了遺產而有紛爭的案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分享,一名豪門媳婦在先生過世後,頻被婆家人情緒勒索過戶遺產,但只要不理會,婆家人拿她也沒輒,「心中真知道法律可以保平安,面對情緒勒索就可以淡然以對。」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碰到情緒勒索,千萬別把財產送給人,一名媳婦嫁進「豪門」,生了2個小孩,先生過世後,大伯、小叔、大姑、小姑、兄嫂、姪子等,全家要求她配合辦理遺產繼承,只能把遺產過戶給小孩,媳婦是外姓,每天不同人來「關切」,膽戰心驚。蘇家宏說,「似乎只能照著『豪門』家人的意思辦理繼承?別怕!有幾個觀念必須要知道。」他提到,先生過世後,遺產是由媳婦與2個小孩共同共有,遺產繼承分配的權利是由3人共同決定。蘇家宏指出,婆家人給媳婦的情緒勒索,只要媳婦不理會,不把遺產交給他們,不授權給婆家人辦理,婆家人拿媳婦沒輒;婆家人如果持續用言語或行為,讓媳婦感到精神壓力與痛苦,媳婦可以聲請民事保護令,禁止婆家人騷擾。蘇家宏透露,如果先生留有遺囑,遺囑也明確指定專業遺囑執行人,相關繼承報稅、返還欠款、不動產過戶等程序,都由遺囑執行人處理,媳婦無須面對「豪門」家人,最後只要心中真知道法律可以保平安,面對情緒勒索就可以淡然以對。
婦人房子只想留給老么「3女兒保單遺產怎分」? 律師解釋了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分享,有婦人在遺產分配上遭遇困難,雖然她有3個女兒,但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各有家庭,於是考慮到她名下有1間房子、數十萬現金和幾張保單(保險受益人是3個女兒),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但不知可不可行?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說明,當然可以!只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並載明原因;另外也可以將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讓她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再支付2個姊姊特留分。蘇家宏律師近日在臉書粉專分享1個案例,最近有位媽媽很困擾,她有3個女兒,但大女兒和二女兒都已經嫁人,只有小女兒在照顧她,於是考慮到她名下一間房子和幾十萬現金,以及幾張受益人是3個女兒的保單,她想把房子留給小女兒,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可不可以說保險是三個女兒平分,就算給了特留分?」對此,蘇家宏解釋,房子當然可以只留給小女兒!首先,媽媽需要寫一份遺囑,把房子指定留給小女兒繼承。其他財產平均給三女兒繼承,「遺囑內容載明,因為小女兒一直在照顧媽媽,所以把房子給她繼承,希望兩個姐姐不要主張特留分,如果要主張特留分,則以現金找補。」蘇家宏指出,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所取得的保險金,屬於保險給付,跟遺產分割是屬於兩件事情,「特留分是針對這位媽媽名下所有財產來處理,並不包括媽媽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如果保險金是由三個女兒平分,老大跟老二所拿的不是『遺產』,而是『保險給付』,並沒有產生支付特留分的效果。」蘇家宏續稱,接下來就是保險受益人都改為小女兒,小女兒依照保險契約領取保險金。然後,在依照民法特留分以及遺囑的安排,讓小女兒支付2個姐姐特留分,「遺囑也要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人未來可以持遺囑正本辦理過戶手續。」
肖想上億遺產…婆婆逼兒媳「拋棄繼承」 結局大反轉:得不到半毛錢
遺產繼承幾乎每個家庭都會遇到,也常讓人陷入難題。有婆婆為了得到公公的龐大遺產,要求兒媳放棄繼承,並開出500萬元的補償條件,沒想到被擺了一道,計畫整個泡湯失敗。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案例,公公因病過世,留下億萬遺產,婆婆覬覦這筆錢,要求2個兒子拋棄繼承,讓自己可以單獨享有全部遺產。2個兒子中,大兒子已婚無子、小兒子未婚,但意外往往比計畫快,公公過世不久後,大兒子也發生車禍離世。小兒子辦好拋棄繼承後,婆婆也要求大兒子的老婆照做,並給500萬元要求搬家,媳婦原本想爭取權利,這時發現自己懷孕2個月,於是同意辦理拋棄繼承,並具狀向法院呈報,拿了婆婆500萬離開。等到孩子生下後辦理戶籍,媳婦主張丈夫遺產應該「全部」由剛出世的孩子繼承,因為這個孩子才是第1順位繼承人,婆婆是第2順位繼承人,因此不能繼承財產,由媳婦「卡位成功」。蘇家宏感嘆,人算不如天算,凡事順其自然,不強求反而能維繫全家人得來不易的情感,如果每個人能夠在生前做好財產規劃,立好遺囑,告知家人們自己的心意,按著大家的需要做好妥當的分配,也許可以少了算計,多了溫暖。
土地全贈與2兒!他退休「生病求扶養」竟慘遭封鎖 2孩下場曝光
家長將財產過戶給孩子,結果孩子拿到財產後不照顧父母的事件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認為,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表示,一名爸爸將名下的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過了5、6年,由於生病狀況不佳、無法工作,生活也開始有些困難,於是求助於孩子,結果孩子竟然拒絕協助,還封鎖爸爸、斷絕聯絡,爸爸只好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爸爸的名下。蘇家宏說,「為什麼爸爸要把土地贈與兩個兒子?讓自己陷入沒有資產的狀況?是我比較關心的,如果爸爸愛孩子,只能給錢嗎?我鼓勵每一個人都要先愛自己,把自己照顧好,把自己照顧好就是愛孩子了。」至於退休要多少錢才夠,從遺產稅的角度來看,蘇家宏指出,單身至少要有1500萬元才夠(不動產也要以公告價計算),有配偶的人至少要有2000萬元才夠,因為遺產稅的免稅額是1333萬元,加上一些扣除額等等,就是這個數字,如果退休生活想要過好一點的人,至少要再多5000萬元,因為超過免稅額+扣除額+5000萬元內,遺產稅是10%計算的,若想要過得再富裕一點的人,至少要超過1億元以上。蘇家宏直言,當你的財富足夠支持你的老後生活水準時,超出的部分再贈與吧,愛孩子應該多跟他們相處,如果希望能藉由贈與讓孩子能夠照顧自己的晚年,「附負擔贈與」就是最好的方法,而接受贈與者的負擔條件越具體清楚越好,講清楚、說明白,白紙黑字寫下來,不只是讓大家有遵循的依據,更是一種愛的保障。
母憂兒子欠債房產遭扣押 擬直接過繼小兒子 律師急喊「千萬毋湯!」
近日一名母親憂心名下房產未來可能被大兒子的卡債拖累,擔心在她過世後僅有的老房子會遭債權人扣押,打算提前將房產過戶給小兒子。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指出,此舉能會造成小兒子面臨數十萬至百萬的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支出,建議母親提早寫好遺囑,將房子以繼承的方式給予小兒子可能會更好。蘇家宏日前在臉書發文,內容提到有位媽媽很憂愁,因為他的大兒子欠了卡債,只有小兒子結婚沒有欠款,她很擔心未來過世後,她名下唯一的房子恐怕被大兒子的債主扣押,所以想要把這間老房子過戶給小兒子,這樣就不用擔心未來房產被扣押。對於這位母親的想法,蘇家宏急喊「千萬毋湯!」蘇家宏表示,持有40年的老房產用贈與方式過戶給小兒子,不但要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也要用一般稅率(無法用自用住宅稅率),恐怕要數十萬或超過百萬,在稅賦上很不划算。另外,如果房產用出售的方式「賣」給小兒子,國稅局會審查小兒子是否有能力購買,未來房產過戶後,小兒子是否有給買賣價金,媽媽收到現金後有沒有把現金返還小兒子,如果沒有「真正支付買賣價金」的事實,將會被認定為贈與,國稅局會要求補交贈與稅並罰款。針對這個問題,蘇家宏建議這位母親不妨考慮提早寫好遺囑,指定由小兒子繼承房產,並附帶條件允許大兒子繼續居住於該房產,而大兒子需在媽媽過世3個月內拋棄繼承,就不用擔心大兒子的債權人來查封媽媽的遺產。這樣一來,母親在世時仍能安心擁有房屋所有權,同時也能避免大兒子的債務問題波及家產。而遺囑繼承的房地產價格是以公告價計算,因此通常無需繳納遺產稅,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繳納,讓遺產分配更為靈活。對於日後出售房產的部分,由於媽媽是在104年12月31日以前買的房子,未來如果小兒子繼承後要出售,出售房屋可以選擇舊制(不用房地合一稅),土地也因為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的起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蘇家宏也提醒,若提前將房產過戶至小兒子名下,房屋將完全歸屬小兒子所有,母親無法阻止小兒子將房產轉讓給他人或進行抵押借款,甚至可能因為小兒子或媳婦的態度變化,母親「寄人籬下」,很難不低頭,影響親子關係。文末,蘇家宏也強調,根本之道在於幫助大兒子解決債務問題。大兒子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以解決卡債問題,未來就不用到處躲藏,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媽媽也不用再擔心了。
土地「全給兒子」她1毛都沒有!爸喊:女兒仍要出錢出力照顧我 律師說話了
大部分人都會認為扶養父母天經地義,不過父母若是重男輕女,將財產都給兒子,做女兒的還要扶養父母嗎?對此,律師蘇家宏直言,常勸做父母的不要重男輕女、偏心,因為搞不好這個孩子會在未來成為你的依靠。網友發問,「爸爸重男輕女,把土地都送給哥哥們,爸爸又說,女兒跟兒子你們一定都要一起出錢出力照顧我的健康和醫療,這樣對嗎?我覺得不太公平欸。」對此,蘇家宏在臉書表示,若爸爸財產都給哥哥,都沒有給你的話,其實真的要看他有沒有錢,依照法律,爸爸沒有錢的時候,你是有扶養義務的,但爸爸沒有錢的時候,有一個有趣的地方,如果今天你沒有扶養,那哥哥會不會扶養,如果哥哥不扶養的話,爸爸會什麼狀況。蘇家宏提到,「或是也可以說,不管他財產給誰,我都願意扶養他,但是扶養的程度是說,也許我們總共有4個兄弟姊妹,那我就4分之一,我們以最低生活標準,以2萬元除以4,拿5000元給爸爸。」蘇家宏認為,爸爸財產給誰對孩子來說是重要的,但是今天你照顧爸爸的心意同樣的重要,要讓爸爸知道你是願意的,不過還有另一種情況是,爸爸真的重男輕女很誇張,從小就不照顧你,那又另當別論了,「我常常會勸我們做父母親的,不管你的孩子他是男生、女生或是有什麼特殊狀況,他搞不好是你的依靠,所以我們父母千萬不要重男輕女、偏心。」
單親媽將房產記在女兒名下「竟被送給渣男」 律師揭1解法
許多父母會為子女的未來做打算,然而日前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分享一個案例,一名單親媽媽為了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想到女兒卻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蘇家宏在臉書分享這起案例,表示該名單親媽媽15年前為保障女兒未來,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本意是為了保障女兒,沒料到女兒衝動行事,將房子過戶給一名渣男。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若單純贈與房產給男方,恐難以追回,但若雙方已論及婚嫁,並訂婚後將房子過戶,則可主張撤銷婚約,取回房產。蘇家宏提醒,父母不宜過早將房產贈與給子女,因為孩子的想法與父母可能不同。他建議,單親媽媽可將房產保留在自己名下,或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但同時設定30年信託,並由母親擔任信託管理人,以保障資產安全。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感慨,「現在的子女不孝的很多,做父母的不學聰明一點,老了沒錢,子女不孝,吃虧的是自己。先寫遺囑,到律師那公證,生前就把財產給子女,稅金很重,一旦財產給了子女,子女馬上就不認父母。老了身體要健康,身邊要有錢,不要靠子女。沒事幹的話去當志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和動物們,全台灣都有慈善團體。」、「我客戶的女兒就是如此,讓她的媽媽操碎了心啊」、「不是自己血汗賺的,通常不會珍惜。不要沒事做就給房產,或者很貴的物件,那是害了孩子」。
漏水樓上死不理!「房客怒退租」房東急瘋 律師出招…惡鄰要負5大責任
買房、租屋最怕遇到房子漏水,律師蘇家宏直言,樓上的屋主,如果沒有積極配合,也許會對自己不利,曾經手的案例中,樓上的屋主最後被法院判要負起5大責任。律師蘇家宏在粉專表示,這棟位在3樓的出租公寓,浴室天花板漏水,連同浴室裝潢一起遭殃,完全無法使用,不過當房東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查看,4樓的屋主卻表示4樓不可能漏水,3樓的問題3樓自己處理,也拒絕讓他進入查看。蘇家宏指出,房客無法居住要解約,房東把漏水的情形拍照、錄影記錄下來,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也請社區管理人員協助協調,但是4樓屋主仍然不理,而且漏水狀況越來越嚴重。蘇家宏直言,「該怎麼辦呢?向法院提告。」蘇家宏提到,經過1年多的訴訟,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最後法院判決樓上屋主必須負責包括一必須讓樓下人員進入修理漏水、二負責賠償修理費用、三負責賠償3樓損壞的裝潢及物品費用、四3樓無法使用的租金損失、五負責鑑定費用(10多萬元)和法院裁判費等。蘇家宏進一步說明,因為3樓原來是出租,樓上漏水導致房客解約、樓上漏水無法出租等原因導致的「租金」損失,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房屋漏水,樓上鄰居又不處理的心情是很複雜、煎熬、讓人心煩的,但只要沉著應對、依照正確法律步驟處理,總會雲開見日的,樓上的屋主,如果沒有積極配合,也許會對自己不利。
丈夫過世妻子想用「200萬換2400萬房產」!律師解答:先拿出1600萬
遺產分配必須要全體繼承人共同決定,並不是配偶一人說了算!一名妻子嫁給二婚的丈夫,婚後育有一名孩子,一家三口住在丈夫名下的房子,市價估計2400萬元,由於丈夫年事已高,不過他與前妻育有一名孩子,但多年不見,太太想著若丈夫離世,能否給這孩子200萬,就可以換得房子繼承權,律師蘇家宏解答:「不行!」蘇家宏律師在臉書上分享案例,說明「遺產分配要共同決定,不是太太說了算」,妻子、妻子跟丈夫生的孩子、丈夫跟前妻所生的孩子,這3人都是丈夫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而丈夫過世之後,他的遺產就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的,未來要協議遺產分配時,必須3個人「共同協議」出遺產分配的方案,無法以一人說了算數。若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協議,就需要進行訴訟,法官「有權」公平分割遺產。在訴訟中,每位繼承人都可以提出分割遺產方案,但是法官不因此而受拘束,判決只要符合「公平分割遺產」,結論是由法官拍版定案。案例中,房子公告地價現值大約是1200萬、市價2400萬元,而遺產分割的法律原則是用「市價」來認定,若妻子要單獨繼承這棟房子,數學計算上要補償其他繼承人各800萬元,所以這位太太想以200萬元換得房產,與法律的「公平價格」有所差距。蘇家宏律師表示,若丈夫離世後,想要保障太太和孩子的生活,可以在遺囑中寫「門牌號碼:……房屋及其坐落的土地要留給我最愛的太太來居住並且由她繼承,至於特留分的部分,再用現金找補或是給其他等值的東西。」法律的規則就會改變。
丈夫過世…媳日夜顧婆婆只因「繼承遺產」 律師揭4關鍵:不一定有義務
1名女子在老公過世後日夜不休照顧婆婆,只因大姑與小姑說男方繼承了公公的遺產,去世後又傳給妻兒,所以她有義務照顧婆婆,即使心裡感到委屈,媳婦仍盡心侍奉婆婆3個年頭,忍不住感嘆「大把年紀了,還不能為自己而活」。針對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律師分析4個關鍵。「老公人生畢業了,媳婦一定要扶養婆婆嗎?」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臉書發文,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在法律上需考量4點:1.、和公婆(岳父母)是否同居?有同居才會去確認是否有扶養的義務,現在許多夫妻結婚後都自己搬出來住,越來越少會與公婆(岳父母)同居,所以沒有這個問題。但案例中的太太日夜不休照顧,代表是和婆婆同居在一起,所以就要來確認接下來的情形。2、公婆(岳父母)是否有被扶養的必要?如果確實有同居,那就會看公婆(岳父母)的財產是否能夠維持生活?有無謀生能力?如果有謀生能力,或名下財產可以維持生活,那就不需要扶養,反之則需要扶養。3、自己(媳婦)有無扶養能力?若連自己都快養不活了,就更不用說再多養一個人。如果因為扶養公婆(岳父母)導致生活艱難,那法律就會考量不讓當事人扶養,交由其他義務人。4、即使媳婦有扶養義務,扶養義務順位輪得到媳婦嗎?在民法的第1115條有列出扶養義務順序,其中首要的扶養義務人是直系血親(子女),而媳婦的扶養義務順序是第6順位,所以故事中的大小姑們比太太更有義務要扶養媽媽,除非她們都沒有扶養的能力,才會跳過2人輪到下一個義務人。蘇家宏強調,法律上,扶養義務是沒有「繼承的」,所以媳婦除非符合法律要件,否則無須扶養公婆;扶養的權利義務是「互相的」,小時候被父母照顧,子女長大後也應該照顧父母,就算父母沒有任何財產供繼承,如果父母曾經辛苦扶養孩子長大,雙親年老後需要扶養,法律也不會因此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不肖里長勾結員警詐取獨居老人1.4億遺產 專業律師建議這樣做
雖然華人普遍避談死亡,但對於一些獨居的民眾而言,遺囑是個相當重要的事情。近日就傳出有不肖里長勾結員警假冒過世獨居老人的遺囑,進而取得老人的生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發文提醒,建議獨居者要養成寫遺囑的習慣,同時也要妥善保存。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FB上發文表示,案件中,詐騙集團成員包括里長、警察和書記官等人,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獨居老人的個人資料。在老人過世後,這些不法分子潛入死者家中,搜尋相關文件以模仿死者簽名,進而偽造遺囑,將財產轉移給集團成員,成功騙取超過1.4億元的遺產。蘇家宏律師解釋,受害者多為單身獨居老人,有些沒有法定繼承人,有些則因家人在國外不願回國處理遺產。這些情況使得遺產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為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蘇家宏律師也在文章中提醒,詐騙集團就是看到現在獨居的普遍現象,也發現大部分人不寫遺囑的現象,而且法律上,遺產可以遺贈給沒有血緣的任何人,就動腦筋偽造「假遺囑」將老人的遺產過戶,而也因為沒有「真遺囑」,所以就讓不法份子得逞。蘇家宏律師表示,如果每個獨居的人都有寫遺囑的習慣,並且將遺囑妥善保管,未來包括身後事都由遺囑執行人來辦理遺產過戶給所愛的人,讓「真遺囑」來保護你一生奮鬥的成果,溫暖你的家人。
單身女遺囑「這句話」!死後房產恐全充公 乾姊一毛拿不到原因曝光
一名單身女性遺囑中提到「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全部贈與給乾姊姊」,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因此判乾姊姊敗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直言,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蘇家宏在臉書指出,一名單身女性遺囑寫下「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蘇家宏點出,「明天」或「外出意外」哪一個先到,依照文字表面意義,都沒有到。他認為,該名女子立遺囑的心態可能是她覺得會「出事意外」離開人世時,這份遺囑就會發生功用,但沒想到出事意外和明天都沒來,安安靜靜的在家離開人世,結果因為遺囑這樣寫,遺產可能充公。蘇家宏表示,一般人對於死亡有所忌諱,所以在表達上,會有一些情境或描述,像是「外出意外」、「壽終正寢」、「在醫院病逝」等,實際上是指他死亡之後,並非表達「法律上的條件」,本件遺囑文字,如果立遺囑人有區分,自然死亡給OOO,意外死亡給XXX的話,就比較像是條件,如果只是寫「如果我外出發生意外」,似乎判給乾姊姊是符合立遺囑人真意。蘇家宏說,「尊重判決,上訴,是符合程序的做法!這判決告訴我們,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遺囑每個字的威力就是那麼強,溫暖與愛才能真正透過遺囑傳下去,此刻,就是立遺囑最好的時刻。」
房貸繳10年變外人的!兒子自願贈與女友 律師一看還有救:幸好沒結婚
房貸繳10年,登記在兒子名下的房子就這樣被外人拿走,父母豈能甘心?律師蘇家宏日前在臉書上分享,一對老夫妻為了兒子人生過得更美好順遂,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連房貸都是夫妻倆在繳。沒想到,兒子跟女友私訂婚約,就將房子贈與女友,最後還分手,房子卻成為外人的。律師直言「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房子還有機會要回來。律師蘇家宏分享自己碰上的案例,一對老夫妻10年前為了讓兒子生活順遂沒壓力,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甚至不惜投入自己的養老金,房貸也不讓兒子揹。沒想到10年過去,兒子跟女友私訂婚約,就將房子贈與給女友,最後婚沒結成,兩人分手,夫妻倆辛苦買的房子就這樣變成外人的。蘇家宏分析解決之道,直呼「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因為兒子是與女友訂婚約,所以送女友房子,兒子就可以向女友請求返還贈與物(房子),如果女友不還就可以提告,民法第979條之1規定:「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反之,如果兒子已經跟女友結婚,婚後才離婚,就沒有辦法請求返還!蘇家宏也分享兩種方式,確保父母自身資產不受影響,同時保有給兒子美好人生的初心。「以太太名義買房並登記在太太名下,撰寫遺囑,在人生畢業後讓兒子繼承。」、「 買房時登記在兒子名下,但房子買進來後,『自益信託』給媽媽,寫好信託合約並設定信託監察人,房子在信託期間就無法移轉給別人了。」
爭爸遺產打官司5年…他噴百萬「看不到終點」累了 律師給父母1忠告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就算是朝夕相處的血肉至親,也可能因為金錢發生糾紛。一名男子在爸爸過世後,就開始為了遺產跟兄弟姊妹打官司,過了5年、前前後後打了不少官司,花了超過百萬,卻還看不見終點,讓他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身心俱疲。律師建議,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遺囑,法律規定是平均繼承,容易產生糾紛。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案例,該名男子自從爸爸過世後,就開始為了遺產跟兄弟姊妹打官司,然而案子纏訟超過5年、前前後後打了不少官司,花了超過百萬元,卻始終看不見終點,害他每天吃不好、睡不好,感到身心俱疲,因此想換個律師試試看。蘇家宏提到,當事人不解地問說「明明爸爸在病床上就這樣交代,為什麼大家不照著做?換個律師看會不會早一點結束?」律師直言,遺產分割的訴訟之所以都要打很久,其實關鍵大多在於人性!蘇家宏說明,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法律的規定是平均繼承,而每一個子女的權利一樣大,不論男女老少,當然要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但如果有一份「妥善規劃的」遺囑,爸媽已經分配好,又有正直的執行人,大家就不需爭破頭,可以維繫家族溫暖,換得和樂的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