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俊
」 律師 蘇文俊
仙塔律師捲靈骨塔詐騙案!同業揭「詐團包養內幕」 手法、價碼曝光
以幽默法律短影片走紅的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近日捲入靈骨塔詐騙案,上月30日以新台幣70萬元交保,並被限制出境、出海,全案引發熱議。對此,律師蘇文俊透露,對於詐騙集團來說,律師只是「可割可棄」的一環而已,因此不太可能花高價「包養」,通常每個月只給幾萬元,出事時再另外計酬。蘇文俊昨天(1日)在臉書粉專發文稱,詐騙集團不可能花高價包養律師,因為對他們來說,律師只是「可割可棄」的一環而已,「他們包養手法也很簡單,用一間空的公司跟你簽法律顧問約,每個月給你五萬或幾萬,啥事不用幹,以一般律師事務所來說這顧問費不能說不高」。蘇文俊指出,詐騙集團也不是傻子,通常會跟律師談好,出事時每個小弟的律師費價格,「你要幫忙找同業分擔處理,通常就是六萬、八萬這樣,他們也是有預算觀念的。」他感嘆,其實當律師真的賺不了大錢,但好好做還是可以有一定生活品質,「絕對不要為了每個月幾萬去出賣自己的職業道德啊。」針對捲入靈骨塔詐騙案,仙塔律師昨天也親自發聲,指「我是在友人律師晚上臨時請託下,接受了隔天早上的陪偵委任,我僅有處理當天的委任事宜,後續我就解除委任,讓原本的友人律師繼續承辦。而我與本案的詐騙集團,在事前完全不認識,也從未承辦過他們的案件,更非詐騙集團成員。但即便是臨時受委任,我在當天處理案件的過程,還是有所瑕疵,我會坦然面對。」
桌協理事長稱僅是「個人行為」 律師談桌協下午7點強硬聲明:第三點偷換概念!
近日,台灣17歲桌球小將葉伊恬遭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逕自取消WTT美國大滿貫賽參賽權,引發外界熱議。體育署署長鄭世忠更是連續2天親上火線,要求桌協「認錯道歉」。桌協今(3)日下午發出7點聲明,並反嗆,「主管機關體育署只聽莊智淵教練及選手的一面之詞,請勿用政治手段處理體育事項。」事後,雖然在傍晚傳出體育署長鄭世忠、桌協理事長趙重光在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從中牽線下,協商完成並公開向葉伊恬、莊智淵致歉,並強調桌協稍早發的7點聲明「屬於個人行為」、「與官方無關」,不過這份聲明仍然引起許多關注討論。有律師就抨擊,桌協的這份聲明根本是「偷換改念」。以下是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針對取消葉伊恬參加WTT美國大滿貫賽所列出的7大理由:(一)、依黃金計畫等相關規定,選手接受政府補助,本來就有代表國家出賽的義務。(二)、亞青和美國大滿貫賽日期撞期,只能選擇一項參加,亞青是代表國家的比賽,大滿貫是個人職業賽,雖有個人積分及獎金,但一位黃金計畫選手受國家栽培,理應以國家榮譽優先代表國家出賽亞青。(三)、同樣情形還有其他選手如郭冠宏、張佑安,他們接受打亞青、放棄美國大滿貫賽,只有葉伊恬不同意捨棄大滿貫賽,協會要有一致性的作法。(四)、大滿貫賽報名截止之前需向大會明確表示選手參加與否,如事後請假不被接受,可能發生像之前林昀儒與陳思羽遭世界桌球職業大聯盟(WTT)扣積分影響世界排名的嚴重情形,協會也是在保護選手避免受罰。(五)、即時通知大會不參加,可以遞補國內另一選手參加,保障選手參賽權。(六)、執行5月8日選訓委員會一致通過決議,不同意4名選手請假不參加亞青。(七)、政府的黃金計畫規定很清楚,選手接受計畫補助,有代表國家參賽的義務,協會只是依法行政,且即時取消參賽也是在保護選手避免受罰。文件最後,更附上桌協常務理事陳信諺個人看法,認為體育署只聽教練莊智淵及選手的一面之詞,就要求協會限期改善及道歉,實屬「主管單位的無理要求及霸凌」。對此,律師蘇文俊在其臉書粉專調侃「協會很嗆喔!」並對此進行解釋。他認為協會聲明中的第一、二點其實說的沒錯,「黃金計畫選手必須依照合約參賽,沒有含扣的餘地,這不止是合約精神,也是對於一個年輕選手的社會教育,跟什麼國家榮譽這種空話沒有屁關係。所以當下拒絕時,協會如果依照合約強制要求參加,絕對合情合理,就像當年張育成一樣,風向絕對不會這樣倒。」但他話鋒一轉,指出:「但現在已經公開的訊息,看起來是協會一開始是同意她不參加亞青,但你也別想參加大滿貫,這就是故意搞鬼了吧。」蘇文俊還表示,協會在聲明第三點中「偷換概念」,因為「一致性作法」的前提,在於那是「屬於協會權限」,才有所謂一致性作法可言。比如2人違約只追究1人,那就有一致或不一致的問題。然而,協會在聲明中列出的其他選手,是「放棄」大滿貫賽,而非協會有權「禁止」他們參賽,代表是否參加大滿貫賽僅是選手的「權利」,而非協會的「權限」,自然輪不到協會來談一致不一致的問題。並在最後直呼:「後面就是屁話不想看了。」
車禍人越慌越慘 律師教「保命3招」:絕不能當下和解
近日三峽三死案車禍,還有一名北市78歲老翁無照駕駛撞傷8人,其中一名特斯拉車主將提告。對此,律師表示,車禍發生時如果太慌張恐對自己不利,務必落實「保命三招」,才不會被對方卸責。律師蘇文俊在短片中指出,車禍時人越慌,後果會越慘,很多人賠了好幾萬,卻不知道自己錯在哪,他要教大家保命三步驟,「其實當下你只要做對了,後面根本不用怕。」第一,要「馬上報警」,因為有警方筆錄事後才有求償依據,重點是保險公司才會賠錢,絕對不能當下和解,不然會各說各話。第二是「拍照蒐證」,從痕的角度、現場燈號等,也要同時注意有無監視器可向警方調閱,這是合理要求,別以為警方都會幫忙拍,因為無法確定對方拍得好壞、能不能派上用場。第三是「保留現場位置」,在警方來之前,先不要移動車子和車禍現場,否則容易被推卸肇事,「原本是沒有錯的,又被對方唬爛說是你的錯」,蘇文俊說,官司的輸贏都是從現場蒐證開始。影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所以說社會就是教人如何在錯誤中辯解 並不是教人做人公正」、「可是被送醫無法起身說話怎辦呢」、「高速公路出事,不移動,死的更快」、「幾年前,一場車禍,我當場失去知覺」。
律師曝Andy反擊家寧「2重點」:終於等到血流成河啦
網紅Andy和家寧分手後撕破臉,雙方也隔空交火,Andy也嗆家寧跟男閨密友親密互動。對此,律師蘇文俊也談到Andy老師的2重點,「大家終於等到血流成河啦~」。網友說「看誰不講武德」、「所以就說要拿出證據」。家寧跟Andy要錢。蘇文俊在臉書發文,「大家終於等到血流成河啦~重點筆記1.我念舊情都不講私人感情的事情,你竟然先破壞默契。2.大家都有偷吃(或認識異性?)。如果不像李靚蕾一樣的文字渲染能力,就是要這樣簡明扼要附證據。話說家寧還會有下集嗎?」Andy拍片反控家寧,影片長度為4分14秒,被網友猜想有別的意思。Andy也貼出他和家寧的私人對話截圖,家寧多次要錢,在Andy奶奶過世當天,還問「我這次如果要出國,大約會花費20至25萬元,北鼻你身上有多少錢?」Andy坦言,這是他心中永遠的痛。至於家寧指控出軌部分,Andy指出,張家人所作所為對公眾來說是犯法,對於私人感情,也不是誰偷吃就能變成一家子公然藐視法律的藉口,而家寧也跟男閨蜜有親密互動,他才想去認識其他異性,2人對此有共識,沒想到她到現在還要講這個。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看誰不講武德」、「所以就說要拿出證據」、「現在賺流量博眼球….都下這麼重本啊」、「好老套哦...下集大概也差不多劇本,因為張家拿不出帳本」。
NONO侵犯6女「僅1案判有罪」…小紅老師說話了 律師曝最慘結局:全部無罪
藝人NONO(陳宣裕)2023年被6名女子指控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等,經法院7度開庭審理,士林地院今(13日)宣判,依1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渠於起訴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對此,吹哨者「小紅老師」發聲了,而律師也推測上訴後改判全部無罪的機率不小。小紅老師在社群平台坦言,聽到判決結果難以相信也非常痛心,對於法院的判決,實在是很難接受,非常意外在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裡,僅有7項犯罪中的1項強制性交未遂罪被判有罪,並處以2年6個月刑期,「這真的太離譜了!」小紅老師表示,等到收到判決書,針對無罪的部份,會再跟律師討論,請求檢察官依法上訴,這也是他們堅持努力到最後的決心,強調社會不能沈默,「沈默只會讓受害者繼續受害,讓施暴者無止盡的增添受害者」,同時也感謝大眾一直以來的支持,會堅持到底永不放棄,因為性侵不能合理化,「把垃圾關進去」。對此,蘇文俊律師在臉書提到,NONO被判2年6個月大家一定覺得很輕,但他必須說更讓人悲觀的事,「這個案子二審全部無罪機率並不小,因為看起來都只有被害人證述」,唯一有罪的應該是能夠證明有去過他家,猜測用這理由判有罪。不過,蘇文俊指出,二審應該會猛攻這個證人證詞,「去過不等於有發生」,他相信其他無罪的判決,一定也是根本無法證明時間地點2人有碰過面,所以高等法院會不會維持判決真的還很難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Andy被張家人用法律玩死了? 律師曝「一開始1步就出錯」:想救也很難
網紅眾量級Andy、家寧去年10月宣布分手,Andy近日對家寧一家提出8大指控,表示頻道被家寧一家人拿走,過去10年每月只領3至5萬5000元月薪,不僅如此,事後董事職位被解除,還被要求簽署股權轉讓書等,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律師蘇文俊直言,一開始股權設計就出錯,後面想救也很難了。Andy被張家人用法律玩死了嗎?律師蘇文俊在臉書分析,老實說,根據目前已知的操作,不認為他們有什麼厲害的法律操作,與其說他們懂法,不如說他們很懂Andy,這種案例其實不少,一開始股權設計就出錯,後面想救也很難了,除非還有什麼他們不知道的。蘇文俊直言,看到有人說「Andy當時才20多歲,不懂這些很正常」,但自己想說的是「社會的毒打,不分年紀」。蘇文俊也分析,Andy想透過法律手段取得應有權利,很可惜應該是沒有辦法,「第一,這樣一個股權分配結構,到底有沒有辦法變動,答案是不行的。就現有的證據,其實沒有辦法證明,當初在設立公司時,股權結構怎麼分配,法官自然也不會因為說,你們這樣的分配方式好像不合理,而去變動股權結構,畢竟Andy當初是全部授權給『張媽媽』去做股權設計。」蘇文俊提到,第二,利用查帳方式主張權利應該也非常困難,查帳不是單純看看報表這麼簡單,還必須要看銀行帳戶的明細,還有每一個憑證都要去對,其實可能要花的律師費和會計費用,就足以拖垮Andy了,所以實務上非常非常困難,即便查到對方有把公司資產據為己有的狀況,了不起也是資產必須返還給公司,也不是返還給股東個人。蘇文俊指出,其實最麻煩的點是,公司法並沒有明文規定股東有所謂的紅利分配請求權,必須要章程或股東決議要分配紅利,否則股東是沒有權利要求公司一定要派發配息,張家人在75%股權情況下,Andy要取得股息,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陳沂被打!律師看嫌犯1行為「是預謀」 警揭3關鍵:恐有高人指點
網紅陳沂昨(5日)遭21歲黃姓男子當街暴打,掀起各界譁然。儘管黃男偵訊時辯稱「認錯人」,但犯案過程充滿黑幫叫小弟「給人教訓」意味,不僅有律師跳出來質疑預謀犯案,就連北檢檢察官也罕見指揮偵辦此案。陳沂昨天下午4點多在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9號(中崙消防分隊)前人行道上,遭渾身酒氣的黃男徒手襲擊。黃男見警方到現場依然持續咆哮,甚至企圖衝進中崙消防分隊,遭員警控制管束。檢察官晚間複訊後,依涉犯傷害罪諭令黃男5萬元交保。網紅陳沂5日下午被黃姓男子無故暴打。(圖/翻攝畫面)酒測值達0.21的黃男,雖告知檢警誤認陳沂是過去認識且傷害過他的網婆,一時氣不過才動手打人。但警方人士分析,黃男家住景美,平時混跡文山區,其跨區酒醉打人背後恐有特殊動機,另他毆人後停留現場等待警方、刻意製造酗酒泥醉,無法自主身心狀態,卻能配合警方帶回管束、開口即供稱認錯人,每個行為都符合「無主觀犯意」、「非計畫預謀犯案」、「顯無身心自主能力」等減刑要件。(圖/翻攝自Facebook/陳沂)警界人士更指,黃男有毒品、傷害前科,是遭列管毒蟲,卻穿戴數百萬元名錶及名牌服飾,懷疑背後有黑幫教唆及高人指點。蘇文俊律師也在臉書發文直指,「我是不信誤認而施暴云云」,表示警方應會在第一時間要黃男證明網婆存在。但問題來了,如果黃男無法證明,為何還要用如此荒謬說法?他指出,其中關鍵在於「故事編的越合邏輯,負責說故事的就容易出錯,不如用爛理由死撐到底,避免被追問下去。加上喝酒當作第二道保險,硬說是酒醉誤事,讓警方辦不下去」。然而,警方也不是好唬弄的,只要調閱附近監視器、查通訊通聯記錄就會有所收穫,「我自己看了監視器畫面判斷,應該是預謀,動手前一直在陳沂身邊徘徊,非常像在認定目標,認對了才動手」。
炎亞綸、宥勝遭起訴 律師分析「公關操作堪稱災難」:他坐牢機會大
藝人炎亞綸與宥勝日前皆捲入MeToo風波,8日雙雙以不同罪名遭檢方起訴。律師蘇文俊今(10日)直言,「炎亞倫相較於宥勝,坐牢機會更大了,就讓大家看下去吧。」蘇文俊在粉專《蘇文俊律師》指出,炎亞倫對於強制性交部分不起訴大放厥詞,對於被起訴的部分閉口不談,好像沒發生過一樣,相較宥勝極為低調,炎亞倫這波公關操作堪稱災難,已經沒有好壞之分,直接朝著火車去撞。蘇文俊分析,炎亞倫被起訴的部分是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條例,先前自己就曾預言炎亞綸應該會被起訴,因為檢察官只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的確信犯罪就會起訴,而兩個罪名都是最低刑度6個月,而且很容易被判超過6個月,基本上是沒有易科罰金的空間,唯一能拚的就是緩刑。蘇文俊提到,但炎亞倫的律師不知道是沒跟炎亞綸分析過,還是很有信心無罪,竟然這樣去嗆對方「為錢還是為名」,還說這段時間都有聯繫突然提告動機不單純,「啊人家可能就最近才知道被你外流,當然才告你,都沒想過只要不和解,實務上幾乎沒有緩刑的可能,所以現在只能背水一戰拚無罪了。」蘇文俊指出,宥勝部分比較值得玩味,被害人均稱沒有要提告,因為強制猥褻其為公訴罪,縱使不提告檢察官仍可依法提出公訴,不過值得討論的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的自白不能當作唯一的證據,必須有其他佐證才可以判刑,被害人有到庭卻均不願提告的狀況下,可能是有作證還原過程,也有可能完全不說。蘇文俊說,倘若是完全不願說明的狀況下,宥勝很可能是被判無罪的,但從被害人已有到庭的狀況看來,應該是有還原過程的,自白加上證述基本上成立機會很大,「然而,由於被害人都沒有提告意願,我認為本案發展很可能最後雙方會和解,緩刑收場。所以,炎亞倫相較於宥勝,坐牢機會更大了,就讓大家看下去吧。」
蕾菈道歉影片被炎上!律師曝「犯網友厭惡1大忌」:仿效Joeman卻翻車
百萬YouTuber「Joeman」、網紅蕾菈與老公湯宇周一(6日)遭爆染毒,警方分批持拘票前往各自住處搜索,果然均起獲大麻及吸食器,事後兩方也坦承涉毒,並公開發布道歉影片。對此,律師蘇文俊直言,蕾菈夫妻想效仿Joeman拍片道歉,但他們卻誤踩「道歉1大忌」,因此不意外又翻車。Joeman與蕾菈夫妻捲涉毒醜聞,兩方道歉影片效果超兩極。(圖/翻攝自Joeman、蕾菈臉書)蕾菈夫妻7日上傳道歉影片後,沒想到網友一面倒不買單,「哭好像沒辦法解決事情欸」、「拿家人出來賣慘,拜託放過我」、「先說謊被看穿然後才在螢幕前哭,只會讓人覺得你們就是想賣慘而已,根本不是真的想悔過」、「從頭到尾我們都只針對妳的行為評論沒有攻擊家人,所以影片不要避重就輕拿家人來當擋箭牌,只會讓人更生氣。」為何Joeman的道歉影片讓觀眾買單,反觀蕾菈夫妻檔卻令人反感?對此,律師蘇文俊表示,純粹的道歉才是止損的唯一方法,但蕾菈犯錯後不僅在鏡頭前哭泣,甚至將說謊理由推給家人,一直不停辯解才引起更多反彈,「蕾拉第一時間選擇關掉留言,在Joeman拍片道歉獲得不錯迴響後,才拍影片想要仿效,卻又使用了已經翻車無數次的情緒勒索道歉加家人擋槍法,結果不意外的又翻車」,這也讓他忍不住吐槽,「奢華道歉對決廉價道歉。」
Melody前夫告離婚無效 律師曝「2點主張」難舉證
女星Melody(殷悅)本月7日無預警宣布離婚,昨(19日)傳出富商前夫吳育奇提出離婚無效訴訟,認為被誘導簽下不平等協議,導致3間上億房產都歸入Melody名下。對此,律師蘇文俊直言,要主張被詐欺或脅迫在實務上非常困難。離婚為何會無效?蘇文俊在粉專《蘇文俊律師》說明,實務上要提離婚無效之訴,一般會有兩種狀況,第一種就是沒有離婚真意,也就是說夫妻其實為了某種特殊原因假裝離婚,如躲避債務,但實際上還是像夫妻一樣生活,不過顯然Melody他們應該不是這種類型。第二種是形式要件不符合,最常見的就是證人其實沒有跟當事人確認離婚真意,只是人家叫他簽就簽,這在實務上並非罕見,但也不算是太常發生,以雙方身份地位很難想像離婚協議不找律師處理,這種低級錯誤判斷應該不會發生。既然上面兩種類型都不是,那怎麼會是離婚無效呢?蘇文俊指出,除了離婚無效,還有可以撤銷離婚,一般情況是離婚協議簽立是被詐欺或者脅迫,6個月內都可以提出撤銷離婚之訴,以報載所描寫的狀況,比較像是男方因為太突然或女方太過強勢,而認為被詐欺或脅迫而簽立,進而提出撤銷離婚之訴,至於為何寫成離婚無效之訴,可能是筆誤或者書寫錯誤吧。蘇文俊表示,不過,其實要主張被詐欺或脅迫在實務上非常困難,因為一般協議都是在私密空間進行,除了單方說詞,大多時候沒有其他證人;而且雙方並非地位、資歷懸殊之人,且都是有相當社會經驗之人,要在一份契約上認定被詐欺或脅迫更是難上加難,條件談得很爛不能當撤銷的理由。至於如果真的離婚被撤銷,那Melody還能離婚嗎?蘇文俊說,一般來說,雙方會走到這一步大多已經感情破裂,所以如果對方提出離婚無效或撤銷之訴時,除了可以重新談離婚協議外,建議可以直接同時於該訴訟提出反訴離婚作為反制方式,以確保雙方可以結束婚姻,但還是要符合離婚要件跟其他法律規定。
炎亞綸被限制出境、出海恐被關? 律師分析認為:檢方恐掌握巨大證據
藝人炎亞綸遭前男友控訴拍攝未成年性愛影片甚至外流,3日他的住所遭到檢警搜索,電腦與文件資料都遭到帶回,晚間士林地檢署複訊後認定他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諭令50萬元交保,更限制出境、出海。就有律師分析此案,認為檢方大動作搜索,一定是有更多證據出現,且如今限制出境出海,解釋他可能被判有罪的機率。律師蘇文俊認為,檢方恐掌握更多對炎亞綸判刑的更多證據。(圖/翻攝自炎亞綸、耀樂臉書)執業律師蘇文俊在臉書粉專分析炎亞綸被檢調搜索,他認為對於搜索刑事訴訟法並沒有限制什麼罪名才能發動,而是有無必要性,可以簡單理解為有無需要扣押作為證據的物品(當然小罪比較不會搜索)。其次,會需要搜索扣押的物品,一般認為是證據可能有外洩、湮滅等可能性,才會突然發動搜索,讓被告無法提前防範。他認為本案件是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應該是為了防止外洩或滅證,所以突然發動搜索。初步判斷耀樂應該提供了一定的證據,證明炎P手上持有這些影片。炎亞綸如今代言廠商全切割,甚至大動作遭警方進屋搜索帶走電腦,還限制出境出海,從感情糾紛上升到刑事案件。(圖/報系資料照)至於高額交保又限制出境,他也認為案件的被告如果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重罪或湮滅證據的可能時,就會符合收押的要件,但是檢察官或法院還是會依據有無必要性,來決定是否交保或聲請羈押(羈押)。必要性的判斷在於,就算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滅證的可能,但是不是沒有收押就不能進行後面程序。簡單說,就是沒有收押後面法律程序就走不下去了,例如證據被消滅或人直接溜走。初步判定應該是有一定證據證明偷拍,但因為已經扣押相關證據,不會有湮滅的問題,且炎P為知名人物,逃亡機率相對不大,但不能排除此種,因此命五十萬交保,並且限制出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