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條例
」 車禍 行人 公車 違規 無照累計1~10月無照累犯2萬多件 交部研擬調升罰鍰上限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10月累積取締無照駕駛有2萬9494件,每件罰1萬2000元,其中屬5年內2次以上無照違規累犯高達2萬222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更重,須罰2萬4000元,占整體約7成5。進一步分析無照違規年齡層,未滿18歲約占12.5%,18至24歲約占23.7%,未滿25歲年輕族群占近4成。新北警強調,無照駕駛太危險,發生事故害人害己,所以特別將無照駕駛納入加強重點取締項目,同時也會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第6項溯源舉發車輛所有人,強化所有人管理責任,亦會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防止駕駛人再趁隙違規駕駛。此外,18歲以下無照駕駛行為,不單是交通安全課題而已,更是社會安全問題,須由學校深化與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另家庭教育的養成,培養正確的價值觀亦非常重要,所以只要取締18歲以下無照駕駛者,將通知其家長知悉其未成年孩子涉有無照駕駛外,亦會函請教育局及警察局少年隊進行後續關懷輔導及約制訪談,加強個案法治觀念及交通安全知識宣導,以減少未成年族群因為家庭及環境等因素,造成無照駕駛或危險駕駛行為發生。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交通部近期也研議修正無照駕駛罰則,除罰鍰上限從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外,並將當場移置保管違規車輛,如無照駕駛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面臨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罰,循立法程序來推動上述項目。
小貨車一路奔馳!驚見「外國男吊後方」搭順風車 道路奇觀網看傻
台北市中山區17日驚見驚險場面!一名外籍男子不知為何整個人懸掛在一輛小貨車後方,但貨車駕駛疑似並未發現異樣,仍持續高速行駛在道路上,怎料男子一時沒踩穩,竟直接摔落在地,差點遭後方來車輾過,畫面險象環生。近日YouTube頻道《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以「到底為啥會有一個外國人趴在發財車上?」為題PO出影片,從畫面中可見,一輛小貨車深夜行駛在台北市中山區濱江街,詭異的是車身後方竟還攀附著一名外國男子,且不停用手拍打著車頂,直至小貨車要開上建國高架前,男子疑似不小心踩空,整個人從貨車上跌落,在路面上滾了一圈,所幸後方車輛及時閃避,才未釀成傷亡憾事。外籍男子疑似不小心踩空,整個人從貨車上跌落,在路面上滾了一圈。(圖/擷取自YouTube/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熱議,「是成龍嗎?」、「這是失傳已久的『金蛇纏黏手』!」、「中國古拳法的最高奧義『鎖』,必須使用『貨車訓練大法』訓練」、「沒想到可以看到中國古拳法的訓練過程」、「在拍凸槌特派員?」、「地獄式死亡特訓。」對此,轄區中山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經檢視影片畫面,該行為人無故攀附在小貨車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可處500元罰鍰,後續將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案經了解,若有車廂以外載客情形,可處新台幣3000元至1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北市街頭奇景!他攀小貨車掛帆布架上狂晃 警調監視器揪人
北市中山區街頭奇景!社群平台上近日流傳一段影片,顯示出一名男子整個人掛在一輛小貨車的帆布架上,整個人還隨著小貨車的進行一路搖搖晃晃,畫面相當驚險。對此,轄區中山分局也說明表示,目前暫時未受理相關報案或檢舉紀錄,針對影片中行為人整個人掛在小貨車上的行為,後續釐清事實後也將依法開罰。網路上近日流傳一段影片,有一名男子因不明原因整個人直接掛在一輛小貨車的後方帆布架上,隨著小貨車的一路前行,男子也隨著車身的晃動搖搖擺擺,看起來相當驚悚。據了解,由於小貨車在行經前一個路口時,並未發現有人懸掛在小貨車上,初步研判可能為該名男子喝醉酒跳上去,或是因玩大冒險輸了才會做出類似舉動,但詳細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影片一PO出後也瞬間引起網友熱議,轄區中山分局也回應指出,後續將連繫車主到案說明,以進一步釐清駕駛與行為人是否認識。中山分局指出,目前該時段中,警方未受理相關報案或檢舉紀錄,不過影片中該行為人無故攀附在小貨車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處500元罰鍰。警方也將聯繫車主說明釐清,若其違規載客屬實,恐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汽車裝載時,有車廂以外載客,得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1.8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中山分局呼籲民眾,不應有危險行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台南國小棒球隊深夜路旁「鴨子走路」訓練 恐違交通規定遭罰款
台南市18日晚間發生一起引起社會關注的事件,數名學生在市區大馬路旁進行一項特殊的體能訓練「鴨子走路」,這一場景不僅讓民眾覺得非常危險,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討論,這些學生當時身穿深色衣物,並未配戴任何反光裝置或亮色衣物,從而大幅降低了夜間行駛車輛的可見度,網友迅速在社交平台上發布相關影片,並提醒大家要小心行車,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事後,有眼尖的網友發現,該事件的地點應為台南市北區的公園南路與富北街口交界處,並且發生的時間大約是傍晚6點多,經過進一步了解,這些學生並非隨意在路上進行訓練,而是來自外縣市某國小的棒球隊,當時正南下前往參加巨人盃少棒比賽,根據影片內容,這些學生在教練的指導下進行「鴨子走路」訓練,這項動作通常被用來增強腿部肌肉力量及體能。儘管這樣的訓練對學生的體能提升有一定幫助,但在繁忙的市區大馬路上進行卻顯得非常不妥。尤其是當學生們穿著深色衣物,並且沒有佩戴反光背心等防護設備,行駛中的車輛如果不加以注意,極有可能發生意外。台南市警六分局對此事件進行了後續調查,並認為,儘管學生和教練的活動並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為了提高夜間訓練的安全性,相關人員應該穿著亮色衣物或佩戴反光裝備,從而增加可見度,減少潛在的交通危險。交警大隊表示,經過檢視事件影片後,認為這樣的行為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中所述的規定:「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該條文規定,若發現此類行為,違規者將被處以500元的罰鍰。
桃園台15線驚見豬仔「降肉」!往屠宰場中摔落 嚇壞後車急閃避
桃園市大園區18日發生豬隻掉落事故,1名陶姓男子駕駛貨車載送豬隻過程中,疑未妥善固定,導致其中1隻大黑豬不慎摔落至車道上,造成後方往來車輛交通受阻,恰巧巡邏員警見狀,立馬上前指揮交通,同時循線通知駕駛陶男前來,經眾人協力才成功將牠搬運上車,所幸此次事故並未導致其他事故發生。據了解,竹圍派出所員警上午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台15線國際路二段與中央路口處,竟目擊1隻200台斤的大黑豬坐在內側車道上,導致路過車輛皆紛紛繞道閃避,再加上當時恰逢上班尖峰時段,整起場面相當驚險,員警隨即將巡邏車駛至該處掩護,並啟動警示燈示意後方車輛注意。警方表示,員警一邊在現場疏導車流,一邊調閱監視器循線聯繫車主陶男,陶男得知後趕緊返回現場,並供稱自己是是養豬場業主,當時正要運送豬隻至屠宰場,牠清點數目時發現少了1隻,隨即沿原路返回尋找,幸虧被員警及時發現才未造成其他意外,最終成功將大黑豬送上貨車,結束該起驚魂記。警方說明,駕駛行駛途中應將裝載物品嚴密覆蓋並捆紮牢固,若發生類似情形,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玩具車開上路要當心 最高可罰3600元
玩具車開上路,當心傷荷包!16日有人在社群平台上傳1段影片,內容為1名女子駕駛玩具車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街道上行進,警方表示,玩具車開上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除了法規允許的交通工具外,其餘運輸器具任意上路都可能挨罰,不可不慎。該影片是上周六被上傳到社群影音群組「社會事新聞影音」,內容僅有短短16秒,為1名女子駕駛1輛白色玩具車,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畫面還仿效電視新聞加上字幕圖卡,標註地點在新北、日期為11月16日,標題則為「玩具車開上路」。後來經查,影片拍攝地點疑似在三重的仁愛街,轄區警方接獲詢問後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可處行為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檢視影片後指出,雖然女子的行為明確違反道路相關法規,但因影片沒有確切拍攝時間,以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分不明確,因此相關違規行為未能舉發。警方強調,除了法定交通工具外,其他個人行動運輸器具,例如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都是不允許於道路上行駛的,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使用該類行動器具行駛於道路或人行道,避免造成自己與他人不必要的危險,同時也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荷包失血。
誇張!新北女「坐電動玩具車」過馬路還發文 最高恐罰3600元
電動玩具車一般都只會在公園或遊樂場看到,但新北市三重區日前有民眾目擊1名女子開著玩具車從斑馬線上駛至對街,其友人甚至拍下過程並發布至網路上,據悉4月間也曾發生類似情形,林口區有一名男童開著卡丁車緊跟在騎機車的媽媽後方,把危險行為當作有趣,依法最高可罰3600元罰鍰。 據了解,1名身穿吊帶褲且頭紮髮髻的女子,蹲坐在電動玩具車裡,甚至行駛在仁愛路斑馬線欲橫越到對街,整起過程全被一旁友人從後方拍下,事後還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上傳至網路上,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另外因影片拍攝時間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份不明確,警方未能依法舉發。 林口區2024年4月22日時也發生類似的危險情事,1名媽媽騎機車行駛在忠孝路與忠孝路616巷時,沒想到男童竟開著兒童卡丁車在後方馬路上馳騁,當時甚至有機車從旁呼嘯而過,男童行為不僅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終警方將依法向媽媽將進行開罰。
沒注意要搭車!68歲翁肉身擋公車5分鐘 司機遭開罰扣款
高雄市七賢一路16日傍晚發生一起交通爭議事件,一名68歲拄拐杖的呂姓老翁因未能搭上205路公車,憤而站在路中攔截公車理論。後續經相關單位調查後,發現是司機誤判呂姓老翁要搭計程車,所以直接開車離去。最終,該名司機也被開罰扣款。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6日晚間6點45分左右,當時呂男在七賢路上的中山一路站欲搭乘港都客運205路公車。但由於站牌附近有計程車行駛,導致公車司機誤判呂男是要搭乘計程車,所以未依規定停靠讓乘客上車,直接轉向內側車道離開。呂男隨後在公車停等紅燈時,站到車前要求理論,時間長達5分鐘之久。後續高雄市交通局調查後表示,雖然該名公車司機在靠站時有將車速降至每小時30公里以下,但未按規定慢速依序進站,就提前轉向內車道,違反了相關規定。交通局表示將依補貼作業規定對業者開罰扣款,並將此事納入公車服務品質評鑑扣分項目,同時要求港都客運加強駕駛員的行車教育訓練。而新興分局則表示,根據港都客運提供的行車紀錄畫面,確認呂男有站立於公車前阻擋行駛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此外,由於公車司機可能對呂男提出刑法強制罪告訴,警方將通知呂男到案說明,除開立違規罰單外,也會將案件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汐止騎士騎標線型人行道挨罰:奇葩設計 警回應了
新北市汐止近日發生取締糾紛,一名女騎士騎車經過康寧街365號前,貪快騎上標線人行道,被檢舉罰600元,而她質疑「為什麼又畫了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原PO在臉書汐止集團發文批人行道設計不當,「一邊已經是人行紅磚道,為什麼又畫了這個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在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原PO說,綠色人行道不能騎她長知識了,花了600元,謝謝檢舉達人,該路段有紅磚人行道,馬路又畫標線型人行道,「還蠻奇葩的設計!」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該路段道路右側已設置有人行專用道,地方標線必要性與適法性有質疑空間」、「這種道應該是行人優先通行,如果在沒有行人的情況下可借道通過」,也有人酸「違規還一本正經想討拍!」原PO回,她只是想讓大記取教訓。對此,汐止警方說,警方接獲檢舉,車輛行經標線型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舉發,但有關該人行道設置疑義,屬交通局管轄,民眾車輛不能行駛人行道或騎樓等,維護行人安全。據《TVBS》報導,新北交通局交工科專員楊展昀也回應,有些騎樓被佔用,所以行人沒安全的通行空間,才會用水溝的範圍設標線型人行道,「在蓋的時候之前我們就已經會勘,當時是整個路段去考量的,並不是針對大樓去做特別的處理。」
6旬婦疑違規穿越馬路遭機車撞飛 全身傷急送馬偕治療
新北市五股12日上午7時許發生人車相撞意外,65歲楊女於成泰路三段某路口欲到對向,便快步穿越馬路,遭到對向44歲吳男駕駛之電動機車撞飛,雙方皆擦挫傷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治療,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楊女於上述時、地欲穿越馬路到對向,不過她卻未依規定走在行穿線上,到中央分線時,對向吳男疑似因公車導致視線死角,面對楊女突然竄出,閃避不及迎面撞上,造成雙方全身擦挫傷。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調派成州所及交通分隊警力到場處理,於現場交通疏導管制交通並依規定測繪,吳男經酒測後數值為0,楊女恣意穿越馬路等行為恐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詳細肇事原因及相關肇責仍待判定結果出爐後才可確定。
狗仔跟拍李多慧嚇哭女神 壹蘋發聲:觀察過程均合法
啦啦隊女神李多慧9日晚間出席活動後,遭狗仔一路從台北跟拍到新北市三重區,李多慧為此嚇到不敢返家,10日前往新北市婦幼隊報案時更傷心落淚,而跟拍者是《壹蘋新聞網》員工,壹蘋,也發表聲明,強調觀察過程均合乎法規。李多慧9日晚間在臉書表示,她結束工作想要回家,有輛車卻緊跟在其身後,並一路跟到租屋處附近,為了確定是否遭到跟蹤,李多慧還在附近徘徊數圈,並到超商停留,見對方仍在附近,這才確定自己遭到跟蹤,嚇到一個半小時無法回家,並於10日下午到新北市婦幼隊報案。而跟拍者並分粉絲,而是壹蘋新聞網狗仔,壹蘋11日下午發出聲明,強調公司記者是在李多慧出席活動後,以遠距離方式觀察其行車狀況,期間僅一個半小時,並非她所說的跟拍多日,且觀察期間都在公開場所進行,過程均合於法規。聲明中提到,記者在李多慧駕駛機車期間,目睹她及其同行友人有多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之行為,而李多慧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行車是否違規已攸關企業形象,是屬可受公評之事。壹蘋也提到,李多慧所騎乘的機車外觀特徵明顯,而在觀察期間,李多慧全程微笑,不時還有粉絲認出,記者觀察過程均與她保持一段距離,未與她有任何接觸,也沒有做出讓她畏懼行為。壹蘋表示,將於收到通知後,委任律師並提出相關資料以協助釐清並還原真相,另就網友對記者的不理性之謾罵、攻擊行為,將採取可行之法律途徑以保障記者權利。
行人擅闖馬路溜之大吉! 騎士為閃他左切撞車 警方要罰了
新北市新莊區上月21日發生一起汽、機車追撞車禍,一名男性於建國一路某行穿線恣意穿越馬路,50歲周姓女騎士為閃避他,緊急向右切與後方45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依規定向行人開罰。周女沿建國一路往後港一路方向直行時,為閃避違規行人,將機車龍頭向右急切,與後方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導致周女重摔落地,四肢多處擦挫傷,警方到場後由救護人員協助,將周女送往輔大醫院治療。新莊警分局獲報後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進行現場調查、勘查、採證照相及測繪紀錄,警方到場後行人已自行離去,擅闖行穿線已違法,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穿越道路,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舉發,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新莊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人穿越馬路時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務必行走行人穿越道,並注意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
吸喪屍菸彈挑釁警車 小客車自撞人行道被捕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員警昨(10)日中午巡邏行經板橋萬板路、莊敬路口時,突見1輛藍色自小客車高速從後方接近,並急促按鳴喇叭,隨即切入內車道超車,全程未打方向燈及蛇行駕駛,挑釁意味十足。警方隨即鳴笛示意停車,但該車拒檢加速逃逸,故通報攔截圍捕警方查扣喪屍菸彈。(圖/警方提供)該輛自小客車沿途多次闖紅燈及驟然變換車道,警車尾隨至雙十路二段,該車迴轉時半徑不足,自行撞人行道後停下,員警立即下車將該車駕駛37歲江姓男子帶出車外。員警見江男精神恍惚且企圖反抗逃逸,故立即噴辣椒水將其制伏,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警方在車內查扣電子菸主機1支、菸彈17顆,初步檢測含依托咪酯成分,依公共危險、毒品罪嫌將江男帶回偵辦,多項交通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 江男自撞人行道,遭警方壓制逮捕。(圖/警方提供)
騎電動自行車注意!交通隊提醒7事項 「30日前未領牌」最高罰3600元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所有新購車輛需強制掛牌,已購車輛則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因此於今年11月30日起,未依規定領牌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醒,微電車應儘速於今年11月30日前領牌,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此外,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皆禁止微電車行駛。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黃建盛指出,騎乘微電車須注意7大重點,包含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緩,車輛移置保管;騎乘需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處300元罰鍰;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不得載人及限速時速25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黃建盛說,還須注意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土城毒蟲飆車拒檢再掀驚魂!猛踩油門欲撞警 最終遭強勢圍捕
新北市土城區驚傳毒蟲拒檢襲警,繼9月清水派出所劉姓所長因毒蟲拒檢殉職後,土城9日深夜再現相似驚險場面,1名陳姓男子駕車不僅違規,且拒絕配合員警臨檢,瘋狂踩油門企圖衝撞2名警員,所幸警員即時閃避,無人受傷,並於數小時後成功圍捕,陳男現已被依法送辦。根據警方說明,土城金城派出所的巡佐徐漢雄及警員王博逸,於9日晚間9時許巡邏至明德路一段附近時,發現27歲的陳姓男子駕駛1輛三菱轎車,車上明顯違規,未繫安全帶還邊開車邊講手機,警方隨即攔查,要求陳男下車接受檢查,不料陳男拒絕配合並猛踩油門加速逃逸,2名員警見狀立即避開,避免受傷,並立刻通報周邊警力協助追緝。在全區警力協助下,警方持續追蹤陳男行蹤,終於在10日凌晨於永豐路一處巷弄內發現該車,為防止其再次逃逸,警方當場封鎖車頭,命令陳男下車,陳男仍不願意合作,並一度猛踩油門企圖逃脫,眼看情況危急,員警決定強勢破窗,將其制服,並當場逮捕歸案。警方初步依據《妨害公務罪》將陳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針對陳男的違規行為,包括危險駕駛、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未繫安全帶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分別處以6000至36000元、3000元及2000元的罰款。土城警分局強調,駕駛人應遵守交通法規,面對臨檢應合作配合,任何挑戰公權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將受到嚴懲,絕不姑息。
男突煞車遭檢舉挨罰1.8萬元 「憑1事」法官還清白撤罰單
1名郭姓男子開車行經基隆市某路段突然停車,後車駕駛認為郭男違規,透過行車記錄器檢舉,警方根據錄影認為違規屬實,開出「惡意逼車」1.8萬罰單,但郭男不服,指發現與後車擦撞才停下查看,法官認為,郭男車輛的確和檢舉人車輛有小碰撞,路中停下雖不當,但並非惡意逼車,最後撤銷罰單。判決書表示,郭男在去年5月27日晚間9時許,駕駛小客車行經基隆市一處路段時突然停車,後方駕駛以行車記錄器影片向警方檢舉,指郭男車輛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的違規情形。警方查看錄影後以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監理單位裁處罰款1.8萬元、記違規點數3點、應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郭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郭男表示,當時開車發現右方後視鏡疑似擦撞到檢舉人車輛,因他在汽車服務廠工作,了解輕微擦傷處理方式,且判斷車速不快不會追撞才停車。郭男因對方不打算追究遂準備駛離,但又遭後方檢舉人或其他車輛按喇叭,才再減速停車。郭男主張,他未持續留在現場及報警處理,雖有不當,但不能據此反推二車之間未發生擦撞,還認定他是在未遇到突發狀況下突然煞車,裁罰不符比例原則。法官認為,郭男煞車時,離檢舉人車輛尚有相當距離,不至於過分逼近郭男車輛;郭男車輛後視鏡確實有擦痕,因此認定郭男當下停車有理由,與「惡意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情形有別,最後撤銷郭男罰單。
彰化4個月交通檢舉2.7萬件 3大熱門路段駕駛愛注意
隨著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違規案件逐年增加,但也造成民怨甚至增加警力的負擔,不過交通新制今年6月30日上路後,有8項違規項目不開放民眾檢舉,像是彰化縣從今年7月1日到10月31日,民眾檢舉案件有2萬7194件,比起去年的3萬2725件,減少5500多件,而彰化縣前3大檢舉路段分別為溪湖鎮員鹿路、員林市中山路和大村鄉中山路。彰化警方表示,統計6月30日至10月31日止,民眾檢舉舉發案件2萬7194件,較112年同期的3萬2725件,減少5531件,減少17%,其中違規項目前3名,分別為「未打方向燈」,1萬6895件;「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1萬73件;「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8918件。至於檢舉達人最常出沒的前三名路段,分別為溪湖鎮員鹿路,810件;員林市中山路,747件;大村鄉中山路,516件,3個路段在4個月內檢舉件數達2073件;警方也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並應遵守交通號誌、標線指示。先前由於交通檢舉飆升,不只引發民怨也造成警方工作負擔,據彰化縣警局統計,2021年受理檢舉案件數達8萬件、舉發件數5.4萬多件;2022年受理件數8.6萬件、舉發件數6.5萬多件;2023年受理件數飆升至14.3萬件、舉發件數約8萬件。為了改善檢舉亂象,交通部於6月30日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8項交通違規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手機使用、手持、吸食、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併排臨時停車和在公共設施、場所違規停車。
網傳「肇事逃逸詐騙」照片音檔引恐慌! 警方澄清:真實案件非詐騙
近期網路上流傳1段音檔及1張照片,引起民眾熱議,音檔內容宣稱,若在路上遇到有人騎車或開車時發生事故,無論對方是否停留在現場,車主都必須報警處理,否則將可能被告肇事逃逸,並且指出這是1種新型的「馬路詐騙集團手法」,也流傳1張交通事故初判表,圖片中寫著「遇到馬路詐騙集團告肇事逃逸」,這些信息讓不少民眾感到困惑和擔憂,紛紛轉發討論。經過警方證實,這些流傳的信息並非所謂的「新型詐騙」,而是1宗肇事逃逸案件的真實情況,警方指出,這起案件發生於9月3日上午8時,地點位於高雄市前鎮區前鎮街與鎮東路口,1名76歲的李姓男子在騎乘機車時,與1輛不明重型機車發生碰撞,當時,重機騎士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離開現場,並未停留處理。李男因碰撞摔倒,手臂擦傷,幸無大礙。警方接到報案後,通過監視器畫面追蹤嫌疑人,並成功找到該重機的車主46歲賴女,賴女對事故發生後的逃逸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在碰撞後未能停下來處理,隨即離開現場,其行為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公共危險罪,警方將依法送辦。雖然這起事件的真相被揭露,但網路上仍繼續流傳著音檔及照片,有人誤以為這是某種新型的詐騙手法,進一步引發誤解,警方指出,這段音檔的提醒並非基於這起案件,也與該事件的車主無關,音檔中男子語氣充滿警告,提醒駕駛人若遇到類似情況,需立即報警,但實際上這樣的情況應該根據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具體情形來判定,並非所有類似情況都會構成「肇事逃逸」。警方呼籲市民在面對交通事故時,應依照法律規定處理,若不幸遇到車禍,無論是輕微碰撞或嚴重事故,都應停留在現場,並儘速報警處理,避免發生肇事逃逸的法律後果,警方強烈建議民眾在轉發或傳播信息時,要保持警覺,核實資訊真偽,避免成為錯誤信息的傳播者。
金門高粱貨車後斗掉落!10萬元高粱灑滿路 業主欲哭無淚恐遭重罰
金門地區2024年雨量豐沛,高粱作物迎來大豐收,然而在這個收割季節,卻發生一起令人遺憾的事故,7日下午金城分局接獲報案,稱金寧鄉后沙鎮的路段發生高粱掉落事件,原因是貨車的「後斗」鐵浪板脫落,導致整車的高粱灑落一地,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事故不僅讓業主損失超過10萬元,還因為影響交通,面臨可能的1萬8000元罰款。警方指出,下午4時10分許,蔡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在金寧鄉瓊安路行駛時,由於路面上下坡的跳動,貨車後斗的鐵浪板未牢固,脫落導致已收割好的高粱撒落滿地,所幸並未造成交通事故或人員傷亡,事發後,金寧分駐所的員警迅速趕往現場協助指揮交通,並協同金寧鄉公所清潔隊清理高粱,駕駛也折返現場協助處理。根據金城分局的說法,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若車輛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或掉落,最重可處以1萬8000元罰款,而若掉落物造成他人受傷,則可能吊扣駕駛1年的駕照;若造成他人死亡,駕照將會被吊銷。警方呼籲車主,在運輸貨物時必須確保貨物牢固綁緊,切勿因便宜行事而忽視安全規定,避免發生不可挽回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