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創作
」 iWIN二次元風波1/轉貼文章被告散播猥褻物 「iWIN」事件未落幕全網再沸騰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2024年初通知各大網路平台下架二次元涉及兒少性影像圖片,瞬間引發軒然大波,而此事件在立法院召集衛福部、法務部及日本動畫、漫畫、電子遊戲與小說(ACGN)代表協會討論後,確認將保護虛擬創作自由,大眾原認為此事件圓滿落幕,近日卻有網友因一年多前轉貼文章連結而被提告散播猥褻物,警方證實目前已通知文章作者及轉貼者等2人前來說明,且若再接獲通報還會繼續通知當事人到案。據了解,iWIN是在2013年8月由行政院依據《兒少法》46條召集各部會委託民間成立的機構,主要任務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工作內容則包括維護兒少網路安全環境、推動業者自律、宣導網路正確觀念、受理有害兒少內容之申訴等。而在iWIN成立的10年間,該單位舉辦多次兒少網路安全年會、夏日網安總動員等宣導活動,還多次受邀至等國外交流網路安全問題,長久以來深得家長信任,如今卻意外成為年輕族群的公敵。被提告「散播猥褻物」的文章有在網頁列出18禁分級警告、打上重度馬賽克,網友們質疑iWIN作法是在變相警告二次元界。(圖/翻攝自網路)2024年初,「iWIN」在網路平台發現疑似「二次元兒童色情」的內容,進而通報主管機關,由機關方通知網友及平台撤下相關內容,各大平台繪師們一時間風聲鶴唳,動漫產業人員及愛好者更質疑自己的創作與言論自由遭到侵害,並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瞬間獲得2萬人附議。群情激憤也引起立法院重視,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多名立委4月與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召開協調會,最終確認iWIN不再限制虛擬人物,僅針對兒少性影像、真人繪製和AI生成擬真色情圖畫等3種情況管理,正當ACGN愛好者們鬆一口氣,以為自己心中的二次元淨土不受侵犯時,風暴卻再次襲來。據了解,有網友因一年多前曾轉貼一篇聯合新聞網專欄「遊戲角落」文章而被提告「散布猥褻物」,被台北市婦幼隊通知到案說明,連該篇文章作者也難倖免於難,同樣成為被告。蔡易餘等多名立委4月曾與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召開協調會,主管機關看似尊重二次元界創作,實則仍在背後嚴打。(圖/翻攝自蔡易餘臉書)記者調查,該篇文章為2023年2月發表,內容為介紹台灣團隊新推出的機娘養成紳士遊戲續作《AI諾娃─機娘育成方程式2》,遊戲內容則圍繞在解開「異常仿生人」的記憶體謎團,而文章中擷取多張遊戲畫面,點進網頁便立刻有18禁年紀分級警告,露骨部分也打上重度馬賽克,網友們則紛紛表示不解,質疑二次元界仍遭變相警告。知情人士透露,此現象恐也非iWIN本意,因為iWIN是「處理機關」,必須在接獲檢舉或投訴後才會有下一步動作,恐是衛道團體不滿協調結果,又不敢大刀闊斧挑釁立委或衛福部等公家機關,因而不斷向iWIN檢舉,才讓二次元界再度陷入人人自危的兩難局面。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受訪表示,iWIN接獲舉報的2起案例為舊案,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衛福部未來會依照5月14日函釋的內容,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將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物品罪加以處理。而台北市婦幼隊也證實目前已通知該篇文章作者,及轉貼連結者等2人前來做筆錄,如再接獲通報,也會繼續通知其他當事人到案,但「散播猥褻物」為非告訴乃論罪,司法機關起訴與否則須由法院加以判定。
二次元風波2/「iWIN事件」風波未平 犯防學者:可借鑑日本成熟經驗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年初以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知網路平台下架虛擬創作內容,並報請警方立案通知相關人士,引發網友熱議。對此,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王伯頎表示,衛福部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樂見政府機關邀集產業團體、出版業者以及專家學者們共同討論、協商,期在創作自由及兒少權益之間取得一個平衡點。衛福部4月份與立委、法務部以及ACGN相關團體協調後,5月已發文函釋3點判斷原則,其中一點為「有關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相關爭議原讓外界認為已告一段落,如今卻有網友轉貼新聞而成為被告,再度引發軒然大波。銘傳大學王伯頎副教授認為,衛福部對虛擬兒少性影像處理原則的函釋內容不夠具體,應再深入討論法條細目或相關配套措施。(圖/王伯頎提供)王伯頎指出,「iWIN事件」大方向立意良善,而衛福部在5月函釋的3點判斷原則,內容仍嫌不夠具體,且主觀認定的成分頗高,主管的公家單位在相關議題上恐須擴大討論,並遵循「比例原則」才能夠服眾、共好。王伯頎說,對於平台、業者們須負管理責任的部分,我國公部門目前傾向於立法管制,但歐美各國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認定,主要在於是否有涉及真人受害,非真人的影像創作並未主動管制。王伯頎表示,他對於政府單位重視兒少性剝削的問題表示肯定,除了加強推動相關從業者「自律與防護」之外,建議公部門可以在此基礎上,借鑑二次元產業、法律規範成熟的日本作為範本,在保護國家幼苗的同時,還能夠保障創作者的權益,減少社會爭議以及官民糾紛。衛福部強調,未來仍將依函釋內容處理兒少性影像等相關問題,違反者將依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理。(圖/報系資料照)兒少權益主管機關、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則表示,衛福部5月14日就已函釋,未來「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的色情圖畫、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將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兒少不宜觀看者,將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等;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則將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物品罪加以處理。
「虛擬兒少性影像管理」持續炎上!衛福部與ACG協會協商 最終3共識曝
今年2月有民眾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檢舉日本成人遊戲含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爭議。立委蔡易餘、黃捷和沈伯洋今天召集衛福部、法務部及ACG相關代表協會討論,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表示,會中達成3項共識,將盡快以函釋方式告知中央、地方及相關團體。蔡易餘則在臉書上表示,2月延燒至今的「動漫圈炎上iWIN事件」,今日總算順利落幕。蔡易餘今天發文表示,他和黃捷、沈伯洋一同召集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相關代表協會討論,為了避免法令解釋模糊,使二次元創作受限,會議中達成3點共識,將請台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代為發函請衛福部,對這些共識為法令解釋,讓未來繪師們創作時,不需要再自我審查、處處受限,確保虛擬創作自由。李麗芬受訪說明,今天會中達成3項共識,大家都認為兒少保護非常重要,只要是對兒少產生傷害,都應該全力支持兒少保護的工作,因此第一項共識是針對真人的兒少性影像,或是真人被畫成色情圖畫,或是AI生成的擬真色情圖畫,都要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理。第二則是動漫部分,包含二次元創作在內,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未來衛福部若接獲申訴,將交由法務部,由檢察官依《刑法》第235條處理。第三,除了前兩項之外,不適宜兒少觀賞的內容,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規定,業者應進行分級防護措施。李麗芬說,希望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針對兒少性影像的管理,虛擬仍包括在內。」李麗芬說,如果是「硬蕊」內容,涉及《刑法》就會移請檢警處理。衛福部會盡快以函釋方式,讓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及相關公學會和民團,讓各界了解兒少虛擬性影像相關的規範。《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iWIN管制爭議 蔡易餘:應回歸法務部統一解釋
立法委員蔡易餘1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福部長薛瑞元時,就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管要求下架虛擬人物圖片有性相關行為表示,這項管制事件,該回歸到法務部作統一解釋,衛福部不要在這戰場打混戰。蔡易餘指出,Iwin的爭議應回歸《兒童兒童及少年權益保護法》的定義:「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裡面非常清楚定義管理的是「人」,因此,由《兒少法》延伸出去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要保護的,自然也會是「兒少」本身這個「人」,衛福部不該在此時此刻,去管理限制到虛擬創作的領域。蔡易餘說,衛福部保護司之前站在保護兒少的立場,期望多點作為,好好的保護兒少權益,文字上有些許擴大解釋,不過也該傾聽創作者的意見,否則這種作法會使創作者們需要自我審查,進而限縮創作自由的空間。他說,過去大法官解釋617號「硬蕊」和「軟蕊」的二分法,應該回歸管理層面,讓兒少不要接觸到非屬他們年齡該觸碰的內容,只要做好分級管理的工作,問題自然迎面而解。「我認同一切該回歸法務部,讓整體有統一解釋」,蔡易餘說,應視每一個案是否符合《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罪之要件、是否涉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此範疇該讓法務部處理,他認為,涉及虛擬兒少和真人的起訴案件比例會相當懸殊。至於目前的Iwin爭議以及部長認為的告發責任,都應該在法務部有統一解釋甚至修法後,衛福部再有行政作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