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
」 行政救濟 蔡俊華國籍大小眼1/「鞭屍」卸職議員奏新兩國論序曲?內政部玩弄陸配參政挨批瀆職
近日內政部針對個案指名道姓已卸任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聲稱她因就職日一年內無法完成放棄對岸國籍,已於2日正式解職。學者批評這項行政處分形同「火車過站才吹哨」,更是對於卸任議員「鞭屍」,霸凌、歧視與剝奪特定國民的參政權。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10月底陸配在台人數已近40萬人口,為近20萬其他外國籍配偶的2倍。其中,依法取得我方身分證的陸配將近20萬人。然而,首位陸配的台灣民意代表史雪燕2021年遞補上任南投縣議員,2022年底卸任議員後,竟隔了兩年無預警遭內政部發文「解職」。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直指,這就是政治操作,畢竟史雪燕卸職近2年,若真該處理,內政部拖這麼久「不是自證瀆職嗎?」他說,中華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質上根本就不承認對岸政權,「不存在的東西如何放棄」,而陸配在台灣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時,就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至於中共內部要算「除戶籍」還是「除國籍」,「中華民國總統都管不著了,小老百姓奈他何」。賴清德總統近日與新住民對談,推崇出身馬來西亞的立委羅美玲(站立者)是民進黨推動多元族群權益的第一品牌,內政部卻對出身對岸的新住民設下重重參政關卡。(圖/翻攝自立委羅美玲臉書)廖元豪還舉例說,早些年有陸客在台因意外電死了,當時家屬依據《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法官便因著本國人民適用法判決,甚至載明「大陸地區人民就是國民」並裁定國家賠償,「所以這些現在都要提釋憲推翻嗎?」他說,內政部看準行政訴訟,就算解職者打官司贏了,民代任期早就結束,也無法以假處分處理,李貞秀根本來不及就職。文化大學行政管理系兼任副教授楊穎超則憂心,總統賴清德自國慶文告「新兩國論」喊得震天響,如今真的動了起來,拿陸配參政權開刀只是序曲,恐怕接下來會逐步棄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身分問題一律比照外國人,以《國籍法》處理之,即使真的窮盡一切行政救濟手段,甚至最後來到釋憲,大法官也是執政者「自己人」,「你根本玩不過他」。本刊調查,台灣近年以陸配、外配等名義角逐立委者眾,推薦的政黨也紛紛以身分為介紹,希望族群融合與政黨多元搏得民眾認同。執政的民進黨便於第10屆2020年首度提名馬來西亞新住民出身的羅美玲擔任不分區立委並連任至今,羅美玲更數度擔任主管國籍法規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也曾於2016年派出出身內蒙古的桃園新住民文化交流協會理事長牛春茹為候任不分區,然當屆並未遞補當選。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認為,中華民國根本不承認對岸政權,若要求放棄對岸國籍才能合法就任公職,形同明文入法支持兩國論。(圖/黃耀徵攝)至於新興的民眾黨,本屆則有出身越南的立委麥玉珍正任職中,而民眾黨原有意在不分區名單放入來自上海的徐春鶯,後因備受批評與對岸當局往來密切,臨陣改派來自湖南的李貞秀候任立委,原可望受惠民眾黨「兩年條款」,於2026年遞補就任立委,近日內政部卻發文「解職」陸配出身的史雪燕,外界憂心此例一開,相似背景的李貞秀就任立委「恐怕將落空」。李貞秀則於9日向本刊強調,來台第30年,年年合法納稅,還生了5個台灣之子,也老早就繳回對岸身分證與護照,事業與家庭都在台灣,跟對岸政治當局也無任何往來,民進黨拿她來祭旗,不甩《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領中華民國薪水的執政黨官員,反過來帶頭霸凌陸配新住民,剝奪人民的正當合法權益。 李貞秀強調,兩岸積累的歷史因素,中華民國的法律根本沒將「大陸地區人民」視為外國人,退萬步言自己一生都是本國人只是「晚點拿身分證」,她會窮盡一切救濟途徑,捍衛就任立委的合法權益,絕不會被摸頭忽悠。內政部強調,依《國籍法》規定,史雪燕本應於2022年8月前向南投縣議會提出完成喪失他國國籍證明文件,南投縣議會未依法確認史雪燕的辦理情形,內政部只好兩度去函縣議會,確認沒有資料,才在2024年12月2日依《國籍法》規定解除史雪燕議員公職,公文往返與經辦也需要時間,並無瀆職問題;至於李貞秀就職則尚未發生,內政部無從回應。
謝宜容涉霸凌能否領年終獎金?人事總處:已非發放對象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遭到行政院長卓榮泰記2大過、免職處分,接受調查中。公務員年終獎金將於明年1月17日發放,外界好奇謝宜容能否領獎金?人事總處表示,除非謝宜容提起行政救濟且獲撤銷原處分,否則她已失去年終獎金發放資格。據民國113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是依據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到職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不過,若軍公教年終考績及另予考績遭列丙等以下,以及年度中受記過以上的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或平時考核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都不會拿到年終工作獎金。謝宜容因涉及對下屬霸凌,導致對方輕生,已遭記兩大過免職,但仍有公務員身份,外界關心她是否有資格能領年終獎金?人事總處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根據規範,公務員獎懲互抵後,記一大過,就無法拿到年終獎金,加以謝宜容已經是兩大過免職,12月並不在職,現階段非年終獎金發放的對象。人事總處強調,謝宜容若沒有走救濟管道,就是確定領不到年終獎金。
渣夫拋家老了被安置175萬還要兒子還 「3兒重病」執行署討錢改送慰問金
花蓮縣鄭姓女子照顧3個罹病兒子和87歲老母親,其前夫拋棄家庭多年,近年被新北市社會局緊急安置,衍生的175萬安置費卻要3個兒子償還,這筆款項遲遲未入帳,執行署花蓮分署前往訪查,發現此家庭困境後也心生不捨,分署長施淑琴特別在中秋節前登門,致贈生活物資外,還特別加贈慰問金,希望能協助家屬減輕負擔。據了解,該名前夫年輕時即拋妻棄子,未盡到扶養妻小責任,而他被緊急安置後,衍生的安置費175萬元卻要3個兒子負責,該款項因逾期未返還,被移送花蓮分署強制執行。花蓮分署受理後,為瞭解義務人實際生活情形,8月間赴玉里住處進行訪查,一進其家門,映入眼簾的是長子躺臥在床上正由鄭女照顧,仔細詢問才知道此家庭困境。鄭女透露,長子罹患癌症,2月間不幸再因中風,導致生活無法自理,長期臥病在床,次子亦罹患4期癌症,么子則自小身心障礙,還有癱瘓的老母親要照料。而一家人的生活重擔都壓在鄭女身上,她每天光是協助家人復健、就醫、三餐、如廁、沐浴就忙得不可開交,遑論協助清償鉅額安置費,全家人也只能依靠低收入補助款維生,生活拮据、相當清苦。施淑琴獲悉此情,10日率愛心社同仁前往探視關懷,以個人名義贈慰問金3000元,還準備尿布、奶粉、月餅及柚子等應景物資,表達分署的關懷與支持。盼協助家屬減輕負擔,傳遞溫情。為強化支援力道,施淑琴也指示同步將該個案轉介給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該基金會接獲轉介後,已表示會持續提供協助,施淑琴也要求執行同仁持續追蹤義務人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提起行政救濟之相關資訊,作為執行參考。施淑琴表示,行政執行分署雖為執法機關,除依法強制執行,維護國家債權外,對於弱勢民眾的關懷亦從不停歇,包含積極與民間團體跨域合作,結合更多資源與力量,為更多需要幫助的民眾提供支持與關懷,在執行法律責任的同時,也致力於社會責任的實踐。
澎湖跨海大橋高速燒胎濃煙瀰漫!警方緊盯飆車族 街拍IG爆料成關鍵
澎湖跨海大橋,本應是連接澎湖本島與白沙島的重要交通樞紐,卻因為飆車族的不檢舉而著名,最近一段時間,有民眾發現,在澎湖跨海大橋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飆車族,他們在橋上進行危險的燒胎炫技表演,不僅擾亂夜間的寧靜,還給當地居民帶來安全隱患。事情的起因是1名市民在社群媒體上分享一段影片,影片中可以看到1輛紅色跑車,在澎湖跨海大橋上高速行駛,並進行燒胎操作,當車輛加速時,後輪發出刺耳的摩擦聲,同時伴隨著濃濃的白煙,這一幕不僅吸引周圍的注意,甚至還有家長帶著孩子在夜間觀看。澎湖跨海大橋馬路上留下明顯的煞車痕跡。( 圖/翻攝畫面)這段影片迅速在社交平台上引起轟動,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達對飆車行為的不滿和關注,有市民將影片進行了檢舉,希望警方能夠介入處理這一違法行為,不過,有檢舉者反映,致電警方後卻遭到一定程度的拒絕,要求他們上網填寫相關表格進行正式舉報。對此,澎湖縣警局白沙分局對外澄清說明,警方並非完全不予受理,而是基於管理和效率考量,建議民眾通過網上平台提交影片檢舉,檢舉者需要提供影片拍攝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同時必須留下真實姓名,以便將來在行政救濟時提供必要證據。「飆車」行為並非僅限於一時興起的衝動,而是一種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根據警方介紹,飆車族常常在道路上進行高速行駛和特技表演,不僅容易引發交通事故,還可能對周圍居民的生活造成持續的困擾和危害。
新北康橋校車連2事故遭處分減招 校方:將提行政救濟
新店康橋高中今年2個月內連續發生2起交通車嚴重事故,造成多名學生受傷。針對學校交通車管理不善部分,新北市教育局依《私立學校法》召開私立學校諮詢會,20日處分出爐,該校114學年度減招1班;康橋高中對處分結果表達遺憾,並表示將在收到公文後,再依程序提出行政救濟。康橋高中今年3月11日及5月21日發生2起學生交通車事故,分別造成20名及3名學生輕傷,嚴重影響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局立即派員到校稽查,要求學校提出事故發生經過、後續改善說明及對策等檢討報告,同時應提出具體積極預防管理措施、全面檢視車輛安全性、加強監督業者營運及對駕駛強化管理等作為。教育局說明,首次稽查結果為事故車輛檢驗合格,車齡及駕駛人年齡均符合規定;但學校未依規定將交通車租賃契約報教育局備查,已發文糾正限期改善,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6000元。教育局表示,康橋於5月29日提出改善報告,改善措施包含強化行車速限管理、胎紋檢查、訂定安全駕駛規範及自主稽核等作為,如有違反則依契約罰款或解約。依私校法第55條規定,核定處分該校國中部114學年度減少1班招生學生數。針對教育局減班處置,康橋高中秀岡校區校長徐文淞表示,校方一直很重視交通車安全及管理,也向私校諮詢委員會報告精進作為。對於教育局的處分,「本校表達遺憾」,待收到公文後,再依行政程序提出適當的行政救濟。康橋高中家長會長李翊菲說,學校交通車不論是司機、輪胎及使用年限等皆符合規範,事故調查尚未有明確結果,反而是教育局處分先出爐,似乎不合乎邏輯,有未審先判感覺,對於學生及家長而言非常不公平。
捍衛新聞自由 藍白修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有效付委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陳玉珍、羅智強等人日前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明訂新聞自由入法、從嚴註銷換照條件,並且採「先司法後行政」,在司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仍有效,且溯及既往。該草案今日順利付委,立院交通委員會將擇期審查。11名藍委領銜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內容明訂,新聞台執照被註銷者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此外,條文明訂,修正案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該案連署立委除羅智強、陳玉珍、王鴻薇等50多人外,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林國成、麥玉珍也參與連署。修正草案說明特別指出,鑑於履行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以及健全衛星廣播電視發展與維護公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現行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規範未盡周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註銷執照、不予換照,衝擊新聞自由、民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以及將形成不可回復的損害。修正草案規定,參照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的執照,有效期間從6年延長為9年。為避免NCC以「營運不善之虞」註銷「新聞台」執照,草案也加嚴註銷執照條件,要求主管機關應先「窮盡一切手段」,協助營運不善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輔導後,讓申請人予以補正資料,若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且持續不改善時,才得駁回其申請。至於註銷、換照的審評鑑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並需每5年檢討一次,送立法院審查。立院院會會今天議程開始後,先處理報告事項,現場沒有立委對藍委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提出異議,草案順利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2020年12月12日,NCC以多次違規及內控機制失靈的理由,關掉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打官司已連17勝,包括換照申請訴訟,北高行也發回更審,在野黨認為,這些例證證明中天新聞台禁得起考驗,NCC為政治目的亂扣帽子「雙標」,NCC則堅持上訴,在野立委則痛批NCC已淪為執政黨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並提案修法,保障新聞自由。
國會改革三讀案少「3字」 藐視國會罰款變3倍
立法院28日晚間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不過相關條文有疏漏。綠委郭國文說,「三讀通過的第25條,由於罰鍰前面沒有寫新台幣,只有寫20萬元,所以依照『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元的單位是銀元,是新台幣的3倍,所以最高可以罰60萬。」韓國瑜敲槌通過法案。郭國文在臉書發文批,「兩光院長通過兩光法案,沒有陽光進到國會,只有兩光進到國會!國會擴權最高罰20萬?錯!最高罰60萬!藍白說,要讓陽光進到國會,哪有陽光,他們只有兩光!」郭國文解釋,「三讀通過的第25條,由於罰鍰前面沒有寫新台幣,只有寫20萬元,所以依照『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元的單位是銀元,是新台幣的3倍,所以最高可以罰60萬!」郭國文表示,「更不用說,我就問這次修法內容當中,如果企業、民間團體不提供文件、資料、物件,就要處罰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那行政救濟管道在哪裡?立法院有訴願委員會嗎?」郭國文,「如果人民拒絕繳錢,請問這10萬不願意繳誰要去討?是傅崐萁要去討嗎?還是謝龍介?或是海軍陸戰隊退役的游顥?這部惡法是你們用暴力三讀的,難道執行還要用討債嗎?」
捍衛新聞自由!藍白將聯手修法 新聞台執照永久有效
國民黨繼提出修法,要調整NCC委員任命權後,藍委再出招,由羅智強、牛煦庭、王鴻薇等人共同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文要求為避免政治不當干預新聞自由,調整新聞台執照期限為永久;以及執照被註銷者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羅智強表示,中天關台對新聞自由傷害很深,是最黑暗的時刻,因此這個法案有高度民主意義,「是繼解除報禁後,最大的言論自由革命。」羅智強等人的提案說明寫道,現行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相關規範未盡周全,考量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註銷執照、不予換照,對我國新聞自由、民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之衝擊,因此提出相關修法,將「捍衛新聞自由」放入立法目的。羅智強表示,要平反的不只是中天,也要平反新聞自由,以前國民黨執政,開放黨禁、解除報禁,是民主進步的分界線,但現今的新聞自由卻遇到最大逆流,民進黨執政以關台箝制新聞自由,因此明天(16日)正式提案,有50多位立委連署,且是藍白共同連署。羅表示,修法內容包含,鑒於新聞台對我國新聞與言論自由至關重要,為避免政治不當干預,降低政府對新聞自由的管制密度,故調整執照期限為永久。其餘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之執照有效期間延長至9年。言下之意,新聞台未來將不用受到固定換照規定限制。另面對新聞台恐被NCC以「營運不善之虞」註銷執照,羅智強版本也加嚴註銷執照條件,其認為,主管機關應先窮盡一切手段,先行協助營運不善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輔導後,讓申請人予以補正資料,若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且持續不改善時,才得駁回其申請。而註銷、換照的審評鑑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並需每5年檢討,並送立法院審查。另外,鑑於NCC過去濫權關電視台,至今仍花費大量公帑與民間纏訟,羅智強也提出修法,為避免致使新聞台與新聞自由受到不可回復原狀之損害,主管機關對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處分後,救濟期間與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申請人之證照繼續有效。「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羅智強說,此次修法設下多道捍衛新聞自由的防線,包括新聞自由入法、新聞台執照永久制、從嚴註銷換照條件以及先司法後行政。羅智強也強調,政府對新聞台仍有管理權限,罰鍰部份條文都未更動,但關台是不可回復的,因此不可以透過註銷、換照方式來關新聞台,這個法案有高度民主意義,是繼解除報禁最大的言論自由革命。
陳時中、史哲任政務委員 黃世杰為法務部次長
候任行政院長卓榮泰10日公布新內閣各部會政務次長、副主委人事名單,政務委員包括陳時中、史哲等人入列,駐法代表吳志中將擔任外交部政務次長。卓榮泰表示,除了留任表現優異的人員之外,也從各界延攬優秀的人員入列,期待未來的內閣能團結合作,延續過去溫暖堅毅的內閣精神,持續朝向民主和平、創新繁榮與公義永續的台灣前進。行政院政務委員將由陳時中、史哲、楊珍妮、林明昕出任。陳時中曾任衛生福利部部長、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在新冠肺炎期間擔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史哲為現任文化部部長,曾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總經理、高雄市副市長,在擔任勞保局總經理期間首創開辦勞退新制。楊珍妮為現任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曾擔任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是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首位女性局長。2020年,出任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推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等協議。林明昕曾任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及政治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現任臺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行政法以及行政救濟法。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將由蕭宗煌留任,蕭宗煌曾任高雄市立美術館館長、國立臺灣博物館館長、文化部次長、主任秘書,以及國立臺灣美術館館長。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將由顏慧欣出任,顏慧欣為現任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資深副執行長、中華經濟研究院經濟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台北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行政院政務副秘書長將由現任立法院民進黨團辦公室主任王貴蓮出任。王貴蓮曾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協調聯絡組組長,是資深國會幕僚,熟悉國會議事規則與院會溝通。國防部副部長由現任副部長徐衍璞、柏鴻輝留任。外交部政務次長由現任政務次長田中光留任,現任駐法代表吳志中出任。法務部政務次長由前立委黃世杰、現任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出任。卓榮泰表示,黃世杰過去擔任立委期間,曾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歷練,也曾擔任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在各類修法上都有積極表現。徐錫祥曾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金門、彰化、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高檢主任檢察官等職,在緝毒、經濟犯罪、貪瀆、婦幼保護、金融犯罪、選舉查察等均有良好表現。經濟部政務次長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署長何晉滄出任。何晉滄過去曾任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副局長、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任秘書等職,未來將持續積極扶植中小企業接軌國際、低碳轉型,解決中小企業的各項問題。國發會政務副主委將由現任常務副主委高仙桂出任。高仙桂曾任職經建會副處長、主任秘書、經濟研究處處長,以及亞洲.矽谷計畫執行中心執行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秘書。大陸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政務副主委梁文傑留任。梁文傑過去曾任三屆市議員、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諮詢委員、民主進步黨中國事務部副主任等職,長年擔任民進黨重要政策幕僚、主要鑽研兩岸關係政策。海洋委員會政務副主委將由現任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黃向文、現任海洋委員會常務副主委吳美紅出任。黃向文曾任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所長、農委會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科長以及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委員。吳美紅曾任總統府第一局局長、大陸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將借重她擔任政務副主委。僑務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前台北市議員阮昭雄出任,阮昭雄曾任三屆台北市議員。2023年初,阮昭雄出任陳建仁內閣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對於僑委會事務並不陌生,未來也將持續發揮專業,協調相關業務。退輔會政務副主委由陸軍退役中將傅正誠出任,傅正誠曾任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指揮官等職務,現為中華民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對於相關業務熟稔,具備退除役官兵輔導及安置事宜專業。原住民族委員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政務副主委谷縱•喀勒芳安留任,以及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杜張梅莊出任。谷縱•喀勒芳安是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碩士,長年在高雄原民會擔任相關職務,杜張梅莊從基層科員、課長,再進入原民會擔任處長,兩位副主委的資歷及實務經驗極為豐富。行政院主計總處政務副主計長由蔡鴻坤留任,蔡鴻坤過去曾擔任行政院主計總處常務副主計長、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官兼綜合統計處處長、行政院主計處主計官兼第三局局長等職務,具備政治經濟相關專業。行政院人事總處政務副人事長由李秉洲留任,李秉洲自2022年起擔任該職務,過去也曾任財政部人事處處長、教育部人事處處長、勞動部人事處處長等職,具備人事相關專業經歷。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由黃永泰留任,黃永泰為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博士,過去曾任臺南市政府副秘書長、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及常務副院長,熟稔故宮博物院事務,未來也將繼續發揮專業,續留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一職。
京華城容積暴增案狂燒柯P 綠民代再曝柯文哲親蓋章交辦
威京集團的京華城商場重建案,取得罕見的超高840%容積獎勵,遭外界質疑有圖利財團之嫌,由於柯文哲強調市長任內「透明、清廉」,引發爭議。京華城容積暴增至840%,簡舒培曝柯文哲親自蓋章交辦,但民眾黨反駁簡舒培完全誤解北市公文處理程序。(圖/簡舒培臉書)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天再度於臉書上爆料,指柯文哲市長任內受理威京對京華城案的陳情,並透過2份專簽交辦都發局,都發局才會膽大妄為,對財團「要5毛給10塊」,聽命行事乖乖替柯完成「選民服務」。不過,民眾黨方面火速進行危機處理,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澄清,指柯文哲的「決行章」屬於市府依法辦理的程序,她想問「簡議員是真不懂,還是被意識形態蒙蔽雙眼、變笨了呢?」,雙方隔空較勁,火藥味十足。簡舒培今天再臉書上以「柯文哲的專簽又來了!」為題發文,強調兩個京華城專簽說明一切!柯文哲「親自蓋章」交辦,助京華城取得史上最高容積。他批評,京華城容積暴增爭議,威京竟然好意思出來喊冤說被霸凌37年,前副市長黃珊珊更跳出來說依法行政,雙方卻都避而不談「到底為什麼容積率會暴增到840%」。她還嗆聲柯文哲,在直播時說沒有指示京華城容積,更把核定責任都推給都委會委員及市府的公務人員,連續幾日面對媒體詢問時,連半句話都不敢吭。但根據他掌握,京華城2020年3月17日向台北市政府市長室陳情,提出市府應保障「三項權利」,盼重新提請都委會研議,最後竟是由柯文哲蓋章決行,她強調鐵證如山,就是柯文哲親自蓋章交辦,幫京華城變更容積。簡舒培並表示,根據辦公室針對京華城容積變更案追查得到的系列公文,發現京華城2020年3月17日直接向台北市政府市長室陳情,針對1991年都市計畫書保障的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及「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三項權利,盼重新提請都委會研議。簡舒培說,柯文哲隨後在2020年3月19日蓋章決行,交由都發局辦理,都發局受理後,再於4月6日專簽呈給柯,請求核示是否送都委會研議,柯也在4月15日蓋章通過。換句話說,財團陳情的對象是柯文哲,柯也接受陳情、同意幫京華城變更容積,因此要求都發局提交都委會研議。簡舒培指出,京華城變更案在柯文哲交辦下進到都委會研議,都委會就像京華城的阿拉丁神燈,京華城要什麼給什麼,甚至還增訂「給予獎勵之合計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20%」、「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毫無相關法令給的20%「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讓京華城容積率一口氣衝到史無前例的840%。她還說,都發局在2020年10月27日將都委會研議結果專簽呈給柯文哲,柯文哲蓋上「臺北市市長 柯文哲」的章,代表柯文哲親自核定再贈送京華城20%容積獎勵,將這份「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公告公開展覽。根據公文顯示,整個案子就是柯文哲受理陳情、並交辦都發局。但吳怡萱反嗆簡舒培,問簡是不懂還是變笨?她強調,決行章是市政府非常合理合法、依法辦理的程序,收到相關陳情、行政救濟,當然要將案子交由獨立機關都委會審議,若簡舒培僅靠決行章,認定是柯文哲下令,按照簡的邏輯,柯文哲當時就應直接命令要讓容積獎勵提升,而非交給都委會。她還說,現在有議員見獵心喜,用片段訊息、不對稱資訊落差,欺騙大眾,意圖操作風向,還自以為是檢察官辦案,她呼籲全案交給司法,由真檢察官說讓真相水落石出。
警察身心亮紅燈!4月沒過完6警自殺「最年輕僅25歲」 警政署說話了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25日午間傳出員警自戕,局下忠孝西路派出所一名37歲徐姓員警,在巡邏期間返回分局,獨自前往地下4樓停車場開槍朝頭部自轟,送醫急救40分鐘宣告不治。而這已是4個月來第6起警察自戕案。警政署25日下午發布公告,表示近期已拜會衛生福利部及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並召開專家會議。而警政署長責請各級幹部多關懷同仁,發現異狀應積極介入處理,有諮商需求者協助轉介合作諮商機構,並要求關老師落實巡廻走訪各單位,加強宣導各項諮商管道及諮詢專線。2024年1月10日,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27歲李姓員警在臉書痛斥6名同事,後於租屋處自戕身亡。同月1月18日,國道公路警察局木柵分隊30歲林姓警員,被發現在寢室廁所舉槍自戕,頭部中彈已無生命跡象。2月3日,台中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52歲裘姓所長,因取締酒駕挨告,初步和解不成,情緒低落,自戕前曾傳訊息予妻子「太太,對不起」,最後被發現已於寢室自戕身亡。3月31日,台南麻豆警分局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因遭控偷竊千元而被警大勒令退學,行政救濟處理中卻因身心崩潰,最終被發現渾身是血,倒臥車內明顯死亡。彰化和美警分局26歲鍾姓警員,因4月11日未到班,警方連續多日調閱其住處附近的監視畫面,在4月14日發現,鍾員於4月10日前晚間,疑似從其胞兄住處附近11公尺高的橋墜入河中,警方出動人員搜尋,果然在河床發現鍾警員,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4月25日中午,台北市忠孝西路派出所37歲徐姓員警在巡邏期間返回分局,獨自前往地下4樓停車場開槍朝頭部自轟,送醫急救40分鐘宣告不治。警界憾事層出不窮,反映近年警察超長工時、工作量暴增、動輒遭放大鏡檢視等常態性高壓,造成基層員警身心健康出現嚴重問題。警政署25日發布公告,表示已要求各級幹部多關懷同仁,提升辨識高關懷人員之敏感度,發現異狀應積極介入處理,有諮商需求者協助轉介合作諮商機構,並要求關老師落實巡廻走訪各單位,加強宣導各項諮商管道及諮詢專線,也鼓勵同仁善加運用。警政署在公告中提到,為了強化員警身心健康照護及自殺防治作為,近期已拜會衛生福利部及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建立多元諮商管道。期使同仁在遭遇挫折或壓力時,能夠自我覺察並尋求資源協助,以更健康的方式來面對及解決問題。警政署說明,為了讓員警能在不受標籤疑慮下求助專業人員,紓解其心理壓力及情緒困擾,近年各警察機關均已遴聘心理師或身心科醫師提供「身心健康諮詢」及「委外預約諮商」服務,還有「委外預約諮商服務」,不用再透過關老師轉介,可以自行向各機關合作的諮商機構預約。另外,為落實保密機制,個案姓名係以代號取代, 晤談資料由心理師或諮商機構留存(不提供機關),相關服務流程及內容亦均予保密作法,希望能提升同仁信賴感及使用意願。◎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自殺女警遭警大「未審先退學」另有隱情? 警大內部爆料「督訓會議」粗暴退學內部
台南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2023年在警大就讀研究所期間,因涉及偷竊遭到勒令退學,3月31日舉槍自戕,引起社會譁然。不過她始終否認偷竊一事,並為捍衛清白,自費聘請律師與警大進行訴訟,未料在行政救濟期間傳出憾事;媒體日前接獲警大內部人士爆料,在舉行督訓會議時有人強勢主導,並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的前提下,即強行對梁女執行退學處分。台南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梁姓女警,3月31日深夜被發現在官田區運動公園舉槍自戕身亡,事後傳出她因被警大勒令退學而耿耿於懷。警察大學4月1日證實,梁女因在校期間違法校規,2023年12月25日遭校方依規定勒令退學,但梁女依救濟程序向警大提出訴願,目前仍在依法審議中。據了解,梁姓女警2023年12月25日遭校方勒令退學後,於2024年1月2日提起申訴,申訴結果同月8日遭退回。2月5日梁員再提請行政訴願,2月22日訴願書及答辯書函報內政部審議中。而這段時間內,梁員仍堅持完成警大該學期的所有報告,參加期末考試並獲得高分通過。梁姓女警自戕的消息傳開後,申訴書也遭到曝光,內容提及她與一名男同學屬於交心摯友,當時以嬉鬧心態,於凌晨使用對方的手機轉帳1870元(「你八七膩」台語諧音)到自己的戶頭,再刪除轉帳紀錄;不過梁員事後也分別兩次,將錢轉回對方帳戶,而她也曾表示,自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遭「第三者」錄音,期間不斷被誘導問話,最後再遭檢舉,未料仍遭退學處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中時新聞日前接獲警大內部人士爆料,在舉行督訓會議時有人強勢主導,並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的前提下,即強行執行退學處分。知情人士透露,處理本案的隊職人員為研究生中隊隊職官;梁姓女警於事發後,坦承確實有將他人財物轉到自身帳戶,而其舉也因此遭認定為竊盜,警大則依校規第13條《竊取他人財物》,予以勒令退學。該名人士同時指出,針對懲處梁姓女警的退學處分,警大確實依程序召開訓育委員會,並由副校長召集相關委員及教師、學生代表開會。但參加該會議的委員指出,當時會議召開,在場多數委員一致考量在雙方借貸及墊付的情形下,另審酌當事人並未主張提告,也同意不追究,符合警大校規第13條「情節顯可憫恕者,得減輕處分」,不至於嚴重到須承受退學處分。「會議過程卻有人強勢主導!」知情人士強調,有人在會議上並未讓在場代表充分發言,即強行執行退學處分,包括梁女事發後雖曾提出申訴,卻遭警大火速駁回,導致梁員陷入完全無可救濟的困境。警界人士表示,基層警員能考上中央警察大學是莫大榮耀,卻因涉犯小錯而遭退學,依照警大規定被退學就再也無法以其他方式入學,代表梁姓女警未來在警界永無升官之路,還必須背負著偷竊罪名,承受外界異樣眼光,因此讓梁女身心崩潰。警界人士感慨,警大作為治安幹部搖籃,處理攸關學生的重大權益剝奪,過程卻粗暴又不依照程序。在案件發生後,梁姓女警的研究生同學們議論紛紛,隊部甚至多次下達封口令,校方對外也三緘其口,至今仍未對外說明案件始末,顯然有所隱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4個月5起員警輕生!彰化員警上班離奇失蹤4日 陳屍新北住家旁溪中
國內警界再傳憾事!彰化縣和美伸港分駐所26歲鐘姓警員,上班時無故失蹤4天,被發現已墜河身亡多日。事實上,這已是台灣警界2024年發生的第5起輕生憾事,讓人想問,台灣警界到底怎麼了?2024年1月10日,新北市三重區厚德派出所27歲李姓員警自戕身亡。同月1月18日,國道公路警察局木柵分隊30歲林姓警員,被發現在寢室廁所舉槍自戕,頭部中彈已無生命跡象。2月3日,台中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52歲裘姓所長,因取締酒駕挨告,初步和解不成,情緒低落,自戕前曾傳訊息予妻子「太太,對不起」,最後被發現已於寢室自戕身亡。3月31日,台南麻豆警分局田分駐所31歲梁姓女警,因遭控偷竊千元而被警大勒令退學,行政救濟處理中卻因身心崩潰,最終被發現渾身是血,倒臥車內明顯死亡。4月10日,彰化和美警分局26歲鐘姓警員,11日未按時交班,警方調閱其住處附近的監視畫面,竟發現他在前一天晚間墜入河中,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監察院在2024年1月發布調查報告指出,我國近10年共計52名警察自殺,近4年自殺警察則有22名,平均每年就有5名以上員警發生輕生事故。而除了自殺死亡案件外,近3年來有35件警察自殺防治通報,包括員警自殺企圖14件及自殺意念21件。此外,目前全國警察機關112年清查列冊,經醫師診斷罹患憂鬱症、思覺失調症、躁鬱症、情緒障礙、身心性失眠症、重鬱症等之「罹患精神疾病員警」有94名;「心理適應困難而有異常徵候員警」計53名。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在這份報告中指出,警察是身心危勞的高風險族群,基層員警因輪值特性,日夜顛倒,作息不定,加以專案勤務及績效壓力大、停止休息的突發狀況多,不可忽視警察人員因工作環境不佳,長期累積所形成的自殺危險因子。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更在調查報告中進一步指出,員警不斷傳出輕生的同時,期間卻僅有5例曾列冊輔導或提供諮商資源,且事發前均未察覺員警異常或採取防止措施,足矣顯現警察心輔機制對於高風險對象,識別能力的不足。另據《警察人員自殺防治手冊》推估,全國約1萬名警察受到情緒困擾,其中6千人產生自殺傾向,但防治經費及服務覆蓋率卻嚴重不足,每年接受心理諮商者僅300到600人。監察委員強調,警政署並未重視警察人員心理健康的需求,已違精神衛生法及自殺防治法規定,須檢討績效評比及勤務制度的合理性,注意工作壓力、長期失眠等風險因子對警察人員健康的影攀,督導各警察機關改善內部管理及勤務編排不周之處,以落實員警心理健康的保障。◎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 學生會長發言竟遭關麥!今赴教育部抗議
國立臺北大學台北校區的男一舍、女一舍住宿生2週前被校方通知要搬遷宿舍,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今(8日)邀請范雲、陳培瑜2位教育文化委員會立法委員,以及臺灣學生聯合會翁歆媃理事長於教育部前提出抗議。北大臺北校區學生會會長陳庭楚率先表示,原預計用於整修2棟宿舍的預算遭無預警停止執行,此事件未與學生代表討論,便於會議上以前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的方式帶過,他在會議上發言詢問,卻遭一旁的校友總會理事長林錫埼關閉麥克風制止發言。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學生代表向主席李承嘉校長反應後,遭無情回覆「這不是你的麥克風,這是學校的麥克風。」此一回應明顯是在放任校友打壓學生表意權,同時表示校長根本不在乎學生的意見。陳庭楚呼籲,校方應重啟與學生的公開討論機制。三峽校區學生代表徐鉉捷則表示,不只是這次事件的不尊重,校長常常於各級會議上面打壓學生的聲音、指責學生沒禮貌、說學生曲解法規。然校方在先前新聞稿中回應「宿舍的部分是100%自籌的,財務來源不足」,此回應顯然不符合國立大學校院全數以校務基金自籌收入經費興建或購置宿舍管理原則中提到僅有「興建和購置」的要件,校方說法與本次的修繕費用毫無關聯,曲解法規的明顯是校方。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徐鉉捷也以先前圖書館學術資料庫、三期宿舍預定地改建射箭場的例子,呼籲校方應該要重視學生意見、停止打壓學生發言的權利,並重視學生權益。三峽校區學生會法務顧問黃聖恩表示,高達1.5億總預算的案子當初是拆成兩案由校務基金委員會決議通過,結果竟然可以以校長一紙公文的方式就停止執行,不但沒有找學生討論,甚至不尊重校務基金委員會的其他委員。黃聖恩直言,此舉已經違反大學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要求「和學生生活有關的事務應該與學生溝通」的規定,也悖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針對大學內部控制與大學自治、自律的規範要求,針對此一部分,必要時會協助學生會檢具相關資料依法向申訴評議委員會及教育部訴願會提起行政救濟。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同時,黃聖恩也提到,監察院112年的報告就已經指出,教育部新宿舍運動各項子計畫執行上已經造成各大學新舊宿舍走向兩極化的情況,呼籲教育部應著手調查本案的具體情況,究竟是臺北大學便宜行事要省略行政成本,還是教育部新宿舍運動各項子計畫的申請條件過度嚴格,讓各校想動也動不了。臺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翁歆媃也到場聲援,她認為學校在會議上發表歧視進修學士班學生、認為宿舍不是學生必要需求和矮化學生代表的言論,根本就是將宿舍當作對學生的恩賜,並將進修部學生當成次等學生。臺學聯要針對這種言論提出質疑,這就是臺北大學校方所謂尊重學生的態度嗎?臺北大學宿舍搬遷惹議,學生今赴教育部抗議。(圖/翻攝自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 NTPU Student Association 臉書)立委范雲則直呼傻眼,痛批臺北大學校方此舉簡直就是惡房東,校長甚至放任校友總會理事長關閉學生麥克風,根本不了解大學法的精神。她質疑,大學法第33條明確規定與學生生活、學業有關的議題應該找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一同討論,出席的學生代表沒有麥克風合理嗎?陳培瑜強調,住宿是最基本的權利,校方用校舍較為老舊的藉口要求學生搬遷,卻反手將校舍出租給其他學校的學生,難道其他學校的學生的安全不應該被重視嗎?他呼籲,當學校以財務健全為理由租給其他學生,那教育部應該出面盤點所有國立大學宿舍使用與分配的狀況是否恰當;若國立大學都在面對這樣的問題,那麼教育部應該積極處理所有大學空間使用與資源分配狀況。至於臺北大學,他也呼籲校方應該重視學生意見,而非以不民主的方式強行通過,將學生意見置若罔聞。最後,北大台北校區學生會再次與兩位立委及臺灣學生聯合會共同呼籲「退回獨裁決議,重啟學生溝通」、「大學擺爛不執行,宿舍運動推不動」,要求國立臺北大學校方及教育部重視宿舍及學生權益相關問題。此外,本會也要特別感謝柯志恩委員辦公室、張雅玲委員辦公室、葛如鈞委員辦公室皆派員到場了解,以及黃國昌委員辦公室的關心。
反對微罪不檢舉不記點 路權團體3月17日街頭抗爭:人命不應被拿來與民怨度量
行政院上週通過道交條例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查,引發民間強烈反彈。「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TVZA」等民團今(11日)召開記者會痛批修正草案戕害用路人生命,將在3月17日於全台進行快閃街頭運動、3月23日於立院門口遊行,要求政府停止大開路權倒車。交通部長王國材1月31日表示「生命價值與民怨是兩難」,2月20日「預告」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行政院3月7日通過10項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開放檢舉、記點,掀起民間譁然。台灣2023年有54萬人因交通傷亡,其中有3023人死亡,依比例約50人有1人會遇到交通事故,且死傷數字均高於人口有1.25億的日本,顯示台灣有修正考照、回訓、道路設計,以及加重處罰的必要。但政府只用不到3個月時間就大開違規之門,讓不分行人、乘客和駕駛等用路人陷於叢林法則的危險之中,TVZA就怒轟人命不應被拿來與民怨度量。陳姓代課老師6日下課騎車返家撞上違停小貨車,頭部重創慘死。(圖/翻攝畫面)TVZA理事長陳愷寧表示,該10項違規不檢舉不記點,對守法駕駛不公、侵害弱勢用路人權益,也將使違規行為常態化,且該10項都會造成嚴重死傷事故。例如違停連續4年造成7000件交通事故,近期也有台北市士林區陳姓國小老師6日騎車自撞卸貨的併排違停小貨車身亡;新竹縣湖口日前發生救護車因道路兩側被違停,導致救護車在醫院旁卻無法順利抵達事件,都顯示違停絕非「微罪」。另外界以為檢舉會害職業駕駛遭吊照失去生計,陳愷寧指出去年吊扣數不升反減,下降1萬多件;吊銷數也減少500件。另造成吊銷、吊照原因多是超速40公里等重大違規,檢舉反而是相對少數。新竹縣救護車遭違停擋住去路。(示意圖/報系資料照)陳愷寧強調,交通改革勢必有陣痛期,但交通部仍無視多個民間團體的堅決反對,一意孤行送交法院,「對話無效,只能走上街頭」。宣布將在台北、桃園、新竹、台中、高雄、台南、雲林等各縣市展開街頭行動,號召3月17日上午10點在各地快閃;3月23日在立院門口舉辦集會遊行,期盼立委擋下不合理法案。TVZA也提出改善道路工程、配套措施規劃、駕訓教育改革、加強交通執法、退回修法草案等5大訴求。「下一代學生行人路權聯盟」副召集人巫愷政也批評交通部,「這些因違規慘死路上的生命比違規人的錢包重要?每年路上多少人因這些微罪傷亡」?「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理事長林美娜指出,違規記點是淘汰不適任駕駛的重要一環,「誰能保證違規微罪不會釀禍、不會出人命,王國材你醉了嗎」?「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也感歎,連檢舉行政救濟手段都無法幫忙,身障者未來會更常因違停無法搭公車、停車位遭冒用,導致出門更加困難。
嘉義市工時制度疑違法 消防局長挨告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28日到嘉義地檢署按鈴提告嘉義市消防局長蘇耀星,原因是今年3月至11月工時制度違法,侵害消防員工作薪資權益,涉嫌違反刑法129條之2規定。市消防局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程序,讓相關情況可以被全面、客觀了解。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指控嘉義市消防局今年3月至11月工時制度違法,休息4小時是「假休息、真備勤」,嘉義市消防局長知情而不作為,侵害消防員工資權益,提告以訴求司法懲戒局長涉及行政怠惰。消權促進會指出,大法官釋字第785號已解釋消防工時制度問題,嘉市消防局今年1月起依據消防署公告「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變更勤休制度,但3月起規定1天需工作24小時只能請領20小時薪水,4小時是休息時間不算工時,卻仍要備勤。促進會又指出,消防員向消防署反映問題,卻變成消防署與消防局相互卸責、互踢皮球,中央地方不同步,因而提告捍衛權益。明年1月16日將退休的蘇耀星表示,因應中央降低工時、地方人力不足及兼顧消防員的使命是守護民眾安全,一切依法行政,做適當人力調配。嘉市消防局表示,針對提告感到遺憾,但尊重同仁行政救濟需求,該局依據消防署頒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相關規定,服勤日至少有2小時以上休息,休息時間不計入服勤時數,且可外出;定期每2個月檢討、調整勤務,力求消防人員權益保障與市民安全。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
軍情局少校藏17件公文未還!他不滿遭記過 二審結果出爐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陳姓少校新聞官,沒有將17件機密公文歸檔,反而藏在座位地板下,遭記過1次處分,陳提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屬軍情局內部管理,不得提行政訴訟,裁定駁回,陳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陳可以提行政訴訟救濟,裁定原裁定廢棄,應由北高等行政法院更為裁判。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特種情報通信室陳姓少校新聞官,遭軍方認定從2015年起未將已奉核之17件機密公文辦理歸檔,藏匿於座位地板下方,違反保密規定,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處分記過1次懲罰,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情局的處分是嚴明官兵互動分際、維繫部隊紀律所為懲罰權行使,性質屬內部管理措施,陳不得逕就該記過1次之懲罰單獨提起行政救濟,其提起本件撤銷訴訟,不備訴訟要件,且其情形無從補正,裁定駁回,陳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軍方記過處分屬影響陳的權利之具體措施,且非顯然輕微之干預,自應准予陳就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予以救濟,以落實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原裁定認軍人不得就記過懲罰提起行政救濟,以抗告人之訴不備訴訟要件,從程序上駁回,容有違誤,將原裁定廢棄,由原審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庭更為適法之裁判。
旅遊YTR爆「違法招私團」收天價團費 觀光局開罰了!小象喊冤這樣說
旅遊YouTuber「小象愛出門」經常在頻道上分享美食與旅行經驗,受到不少粉絲喜愛,先前才剛爆出疑似酒駕的她,如今又被網友踢爆「違法招募旅行團」,遭到觀光局查證屬實並開罰。針對私自攬客出國,小象也做出回應了。一名網友在Dcard曬出「觀光局來函」截圖,內容顯示有民眾投訴部落客「小象愛出門」在網路刊登招攬旅遊訊息,疑涉違法經營旅行業務一案,經查違規情事屬實,觀光局將依法裁罰。原PO透露,當時小象在開天價團的時候,就已經被提醒「個人不可以任意開團接客」,不過她卻無視台灣觀光法規,「她就一直用她在美國開了旅行社來當藉口,觀光局已經認定這是違法的行為了。」對此,小象今(18日)深夜也在IG發文回應,針對被檢舉「在台招攬」遭觀光局開罰一事,目前正在行政救濟中,「美國旅行社那邊會等訴訟結果出來後再做後續決定,相信司法能夠給我一個清白」,待判決出爐,會再向大眾說明。
失意英雄1/連抓大批槍毒破海關紀錄 他竟遭調職打入冷宮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2018年連破大案,分別於4、5月抓到109把走私槍枝和710公斤K他命,關務署一時間風頭無兩,當天擔任夜勤主任的稽核蔡俊華更被列為首功,經行政院表揚並獲頒一等關徽獎座,但其他原屬於蔡俊華的功獎卻被「做掉」,他在當年9月更遭調職冷凍,從此不能再站在查核第一線,蔡俊華如今已提出訴訟,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我知道海關的水很深,但我一直在崗位上兢兢業業,沒想到有一天搶功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7月12日上午,記者與蔡俊華約在蔡家見面,而在蔡家整面書牆中,蔡俊華的一等關徽獎座尤其耀眼,述說著國家對他的感謝與肯定,而曾經的榮譽如今卻成為他心中最大傷痛。 可疑貨櫃先後經歷3次X光檢驗,最終找到藏在工業機器中的槍枝。(圖/讀者提供、報系資料照,CTWANT合成)蔡俊華表示,他在海關服務近30年,2018年間擔任第九職等稽核,而當年4月,他除了白天的查緝工作外,晚間還得幫摔斷腿的股長輪值夜勤主任,而在4月27日晚間楊姓關員呈上一張可疑艙單,他一看就發現有問題。「那是兩台注塑機,正常情況下都是用公司行號申請報關,這次卻是以個人名義進來。」蔡俊華回憶,以他的經驗法則立刻便判斷此貨艙必有蹊蹺,而該船預定於29日進入基隆港,他則帶著查緝團隊在港邊守株待兔。 蔡俊華說,該貨艙先後經過3次檢測,第一次是整個貨櫃照X光,因貨品繁雜而未發現異樣,第二次則是單一貨品檢查,確認貨櫃中裝著的是工業用注塑機,第三次則拿最小的X光機來照,果然發現異樣,而他曾擔任憲兵,一眼就發現機器中夾藏M16步槍,立刻要求把機器拆開檢驗。注塑機被大解八塊後,海關人員果然發現109把制式長短槍和逾1萬2000發子彈,海關則通知檢警追查貨主,最終鎖定竹聯幫弘仁會板橋分會長廖緯蒼,而此批武器火力強大,幾可匹配國軍一個連隊,市價高達5000萬元,號稱當時國內近10年來最大宗走私槍械案,更是關務署查獲走私槍枝案件史上數量最高紀錄。不法分子在注塑機中夾藏109把制式長短槍和逾1萬2000發子彈,倘若進入台灣恐將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圖/讀者提供,CTWANT合成)基隆關副關務長張世棟表示,在槍枝和毒品案件中蔡俊華都擔任夜勤主任,屬於「被動接受」關員呈上的可疑艙單,海關也肯定他付出的努力和辛苦,槍枝案予以一大功獎勵,毒品案則有20多人提報敘獎,但因功獎分配,予以當時篩選艙單和查看X光的2位科員小功,其他同仁則是在考績上註記優異表現,其他同仁則對此獎勵沒有異議。至於蔡俊華在連破大案中被調走,張世棟則表示,他當時在稽查組已任職3年,而海關在人事調度上有防弊規定,會看機關業務需求調整,這才將他調至機動稽核組,而該組工作也具查緝機能,絕無將他冷凍,也尊重他尋求行政救濟,目前他的訴求已被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如今在等待最高行政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