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責任
」 勞動部 謝宜容 霸凌 公務員 行政責任謝宜容2大過免職恐無效?律師揭她「神仙護體」:動不了 結局走向曝光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行政院長卓榮泰將她記2大過並送懲戒,不過謝宜容至今依舊神隱,僅透過律師發出聲明,並PO影片道歉。對此,律師分析謝宜容之所以如此囂張,因為是事務官,「要拔掉她的身份是很難的」,更預言此案最終的結局。謝宜容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員工身故和她領導風格及行為無直接關係,公開信多達5頁共12點,王至德律師指出,或許很難證明員工輕生是因為謝宜容所致,但是無法掩蓋確實有霸凌的事實,並推測律師公開信收費應該不便宜。王至德律師透露,一般律師公開信了不起1、2頁,但謝宜容的內容很多,又逐點查證釐清,應該花費不少時間,收費絕對不低。然而,實務上要證明霸凌致輕生的機率實在太低了,因此他大膽推測,這個案子最後只有行政責任。謝宜容有公務員身份,有如神仙護體。(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另外,林智群律師也分析謝宜容態度如此強硬的原因,正因為她的職位是事務官,也就是公務員,如果是政務官,一定得道歉下台,但如果是公務員,要拔掉身份是很難的,只要不貪污不犯大錯,就連降職停職都很難,更別說免職。行政機關可以做出處分,公務員也可以提行政訴訟,要求廢棄原處分。林智群律師提到,勞動部第1份調查報告,分了幾個事件進行調查,結論看不出來可以記2大過免職,只是目前要順應民意,不得不這樣處理。假如謝宜容接下來走行政訴訟,那麼2大過免職的處分就一定會被廢掉,也可以明白為何有這樣的底氣,「她可以不甩勞動部、行政院,因為她有公務員身份保障,部長都下台了她還是不動如山」。◎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謝宜容涉霸凌案害職員輕生!律師質疑:如何證明有因果關係?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而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也宣布請辭,閣揆卓榮泰、總統賴清德更先後跳出來道歉,就連民進黨前立委賴品妤也砲轟,謝的聲明是在撇清責任。然而,親綠的林智群律師倒是有不同看法,稱「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過往發言幾乎一面倒挺綠的林智群律師,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光是謝宜容對同事(不確定吳員是否在名單內)有霸凌行為,她應該負起行政責任,勞動部應該負起政治責任,但「謝宜容要不要為吳員輕生負責(刑民責任)?還是要看兩者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林智群續稱,謝宜容有職場霸凌行為是a事件,有公務員自殺死亡是b事件兩個事件之間,「兩個事件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關鍵就在於謝宜容跟這個公務員有沒有直接業務上往來。」他假設,如果該公務員是中高層公務員,跟謝宜容間有業務往來,有line,謝宜容半夜line人家,還要求10分鐘內回應,不然隔天會叫他進去罵,「那謝宜容就有霸凌該公務員的行為,如果因此導致公務員輕生,就有因果關係。」但如果謝宜容是對一級主管、科長,該公務員是基層,彼此沒直接業務往來,甚至沒接觸,林智群質疑,要怎麼證明公務員死亡跟她有關係?「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他文末還狠酸,最常看到的,「就是一堆人言之鑿鑿,覺得必然有罪,怎麼可能沒罪?結果地檢署偵辦,認定沒因果關係,不起訴。然後一堆人就靠北地檢署壓案,黃國昌開始咆嘯。反正沒依照大家想定的結果去判,就是地檢署有問題?這種反智行為,現在很多。」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謝宜容涉霸凌公務員致死 勞動部緊急開考績會:2大過免職
勞動力發展署北區分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導致一名公務員輕生,引發社會軒然大波。勞動部在民眾輿論下,今(20)日下午針對霸凌案召開考績會,讓涉事人員負起行政責任;雖然謝宜容才說她不會遞辭呈,但她確定遭記2大過免職。勞動部稍早表示,下午緊急召開考績會,晚間結果出爐,勞動力北分署長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1大過;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申誡2次;資訊處主任小過1次。勞動部讓涉事人員對霸凌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今日下午勞動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被質詢時,數度落淚外,還堅稱自己無權將謝宜容停職,得先送考績會調查才能懲處。外界一度傳出謝宜容要辭職,去國外陪孩子,但根據《中央社》報導,謝宜容本人透過訊息回覆自己沒有要辭職,如今她雖然沒打算辭職,還是遭到免職處分。勞動部昨(19)日發布北分屬自殺案調查報告,結果稱無法證實謝宜容霸凌員工,何佩珊當時也表示,謝宜容是霸凌往生公務員的主管,並非公務員本人,認為沒事證顯示輕生公務員是被霸凌才輕生,還替謝宜榮解釋「心情不好才沒出席記者會」,激起眾怒。◎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勞動部霸凌案!調查核心名單曝光「全與她有關」 粉專批:查個雕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謝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指出,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因此忍不住痛批「查個雕」。粉專《不演了新聞台》昨(19日)表示,勞動部霸凌案,調查小組核心為次長許傳盛、次長黃玲娜、參事吳雅慧等3人。粉專指出,許傳盛與被調查的謝宜容分署長是過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舊識,在調查期間,許傳盛甚至在部務會議公開表示「我認識謝很久,她只是個性急」;黃玲娜則與謝宜容同時間,都曾在許銘春辦公室服務。至於吳雅慧,粉專提到,勞動部長何佩珊8年副秘生涯的親信,空降勞動部12職等,現在在何部長辦公室,也是謝宜容過去的同事。粉專忍不住痛批,「查個雕。」針對本案,勞動部昨(19日)發聲明指出,謝宜容管理方式雖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但仍須為此負機關首長的行政責任,即日起調離北分署長一職,並降調為非主管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以至於造成其他同仁被施予職場霸凌的感受,也導致一級主管不敢反映意見,下情無法上達,這部分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議處。勞動部說明,北分署同仁的離開,主要是因為單獨從事資訊工作量過於龐大及壓力太大,又缺乏足夠資源協助,勞動部將追頒授予勞動獎章,並為他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同時,責令北分署所有資訊標案均暫時停止,重新評估研議其合理性,並同步檢討相關資訊人力配置。勞動部說,另外,直接督導資訊小組的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沒有及時檢討智能就業服務系統目標,也沒有幫助聯繫相關單位,更沒有發現同仁無助,也要負擔連帶責任,一併送考績會議處。◎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數位身分證爛攤年燒6千萬 張智倫喊凍結預算要內政部正視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17日表示,內政部年年編列預算維護數位身分證爛攤子,2025還打算編列新台幣6,300多萬元,呼籲內政部說清楚到底要不要一次了斷,否則將年年凍結維護費用抵制。數位身分證爭議延燒多年,自2021年內政部拍板暫緩換發至今,重啟始終未有時間表,為了維護換發機器基本功能,內政部年年編列預算,2025年度也再編列6,300多萬元,挨批浪費。對此,張智倫回顧,賴清德總統過去擔任行政院長時,曾推動換發數位身分證,這項政策原訂2020年早該上路,可惜因資安疑慮喊卡,當時問題在於未完備相關法令,也沒有充分進行社會溝通,當時卻無人須為此負行政責任,結果14億設置預算打水漂不說,每年還要花費6,000多萬元維護,錢這樣亂花,相當不合理。張智倫指出,第11屆第1會期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成立「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專案小組」,當時在野黨立委紛紛希望盡速釐清真相和檢討缺失,但內政部提供的文件卻使用「重度馬賽克」遮掩資訊,甚至只給目錄而沒有內文,讓立委索資受阻,簡直處處都是黑箱,令人不禁想問「政府到底在怕什麼?」張智倫認為,數位身分證一案凸顯《個人資料保護法》、《戶籍法》和《資通安全管理法》都需要修法,以精進個資、資安保護工作,呼籲內政部拿出實際作為,認真應對數位身分證這個爛攤子,否則新會期不排除凍結來年的維護費用甚至進一步刪除預算,不再無止盡地讓全民為錯誤政策埋單。
北市警上酒店互毆!分隊長暴起手骨折 2人遭記1大過
北市中正二分局一名偵查隊分隊長日前與中山分局一名小隊長,在和友人餐敘結束後前往中山區一間酒店續攤,隨後張姓分隊長因故突然暴起,對著小隊長一陣痛毆,直到睡醒後發現手部骨折才驚覺闖下大禍。對此,北市警局也火速回應指出,經查2人確實有涉足不正當場所情形,對2人分別各記一大過,並調離非主管職,提列教育輔導對象。據了解,中正二分局一名張姓分隊長日前在餐會上偶遇中山分局的一名彭姓小隊長,雙方原本素不相識,在餐敘結束後決定續攤,因而前往中山區一間酒店唱歌,未料張姓分隊長疑似喝茫後與小隊長爆發口角衝突,竟突然對著坐在一旁的小隊長揮拳攻擊,現場亂成一團,一旁友人見狀也火速將兩人拉開。喝茫的張姓分隊長睡醒後驚覺手部疼痛,就醫後才發現手部骨折,依稀回想起昨天疑似鑄下大錯,遂由當時參與餐敘卻未參與續攤的副分局長居中協調,向小隊長擺桌道歉,但雙方協調破局。對此,北市警局也在稍早回應,確認張姓分隊長與小隊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且有酒後滋事情事,針對2人違紀行為各記一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並持續查究釐清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北市警局強調,員警如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即依法嚴查究責,對於員警風紀將秉持 「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
北市警喝花酒出大事 30歲長官痛毆50歲下屬「2人各記1大過」
台北市警局爆發嚴重警紀事件,中正二分局偵查隊分隊長與中山分局偵查隊小隊長,餐敘後前往酒店續攤,期間爆發口角糾紛,當場在包廂互毆,最後雙方不歡而散。對此,警察局督察室已介入調查,將2員各記1大過處分。據悉,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分隊長、中山分局小隊長,9月初參加餐敘,隻後轉往酒店續攤,但雙方因細故發生口角,30歲分隊長竟出手毆打50歲小隊長,2人不歡而散,消息不脛而走,因此警察局督察組介入調查。根據調查,2人並不認識,當天餐會中才遇到,中山分局小隊長坦承被分隊長毆打,並沒有還手;中正二分局分隊長則表示,當天吃飯喝得太醉,完全斷片,不記得這件事。對此,警察局督察室獲悉後立即主動查辦,經調查張姓分隊長與彭姓小隊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確有酒後滋事等情,針對張、彭2員違紀行為各記1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並持續查究釐清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員警如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即依法嚴查究責,對於員警風紀將秉持 「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察整體優良形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農業部進口雞蛋問題多遭糾正 監委批「先斬後奏」陋習多
監察委員蔡崇義30日表示,農業部近兩年的雞蛋緊急進口專案,有明顯監管失責,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千萬不能再先斬後奏,一定要改進。農業部在2022年與2023年分別啟動進口雞蛋緊急調度計畫,宣稱為因應當時國內雞蛋產量不足而做,但包含計畫採購對象超思公司的合約、進口蛋保存期限、報廢蛋流向、銷毀程序等都存在諸多問題,執行過程質疑聲浪不斷。對此,蔡崇義與另兩名監委田秋堇、葉大華30日下午在監察院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監察院針對進口雞蛋案調查報告,具體提出調查報告,針對農業部監管失責提出5項糾正、6項檢討改善意見,其中2項更進一步分別移送檢調單位及財政部查處。蔡崇義直言,行政上的違失,在蒐集各單位資料並詳加調查後,已經查明行政責任,而民間私人部分,並非監委所能調查,必須進一步移送司法機關,把資料移交給檢察官後,有望把最後這塊拼圖完整,更可讓此案水落石出。葉大華則說,專業介入非常重要,畢竟進口雞蛋涉及採購、運輸、通路還有最重要的食品安全專業,這些都是民眾在過去這段期間監督與有疑慮之處,而當時政府啟動大宗雞蛋緊急採購時,沒有看到專門人員把關,因此疏漏橫生甚至衍生弊端,這就是不尊重專業的結果,呼籲行政院重視此案,補足採購專業人力,避免問題再發生。田秋堇表示,農業部與畜產會的決策慣性「先執行後補正驗收」,便宜行事的作法衍生很多問題,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觸法,而且承辦人力不足,經驗也不夠,這部分亟需改進。蔡崇義重申,政府辦理進口雞蛋緊急調度專案時,即使情況緊急,還是得要依法行政,因為所有機關都要依法行政,這也是承辦人自我保護。這次農業部採購案問題橫生,必須糾正,絕對不能再先斬後奏。
開學開天窗2/徵代理教師只給棍棒不給蘿蔔 行家籲考核治擺爛校長
各級學校開學了,雖然教育部陸續提出以「退休老師代課」或「現有教師超鐘點費」因應,許多學校代理、代課老師仍然補不齊。然而看在第一線教師與專家眼中,這是校園裡積累便宜行事心態與教育環境扭曲所造成,如今民怨驟起只是長期業力引爆,覈實管考「擺爛校長」才能治本。本刊調查,六都中就屬新北、台中等兩大城市代理教師「開天窗」較為嚴重,六都之外的年輕城市新竹縣也有16名國中教師未補齊,高齡化較嚴重的雲林縣,更有18名國中代理教師缺,佔全縣國中老師總量近一成待補,可見代理教師荒襲台,無論都市或城鎮都難以倖免。「代理教師荒」看來原因千絲萬縷,然卻也可以「鄉愿擺爛」一言蔽之。一名10年資歷的國中校長揭開校園內「公開的秘密」,他直言許多校長領導無方,叫不動校內資深的正式老師兼任行政,就回頭壓榨年輕的代課老師兼行政職,試想要每年都得「重考一次」、且「沒有調薪空間」的代理老師扛責,「如果是你,願意嗎?」他道出代理教師流動率高的真正原因,就是主管缺乏擔當。該名校長不客氣地說,近期代理老師在校扛行政責任、職場霸凌問題層出不窮,教師挨告挨打等新聞更是屢見不鮮,有志投入教育的年輕人都會以「考上正式老師」為主,誰會想要毫無保障的代理或代課教師工作,政府不該利用年輕人的熱情「情勒」這些人的大好青春。他進一步指出,近年來教權團體與學校的衝突不斷,而這些團體中不少成員沒有行政經驗,或是兼任的狀況不佳,卻常常提出一些與校園行政對幹的倡議,即使有些都已相當不合理,然而在老師團體勢力愈來愈大的事實下,從中央到縣市教育行政單位也多半採取妥協、屈從態度,間接加劇行政寸步難行,更沒人要當,釀成惡性循環。「從校長考績著手,將有權聘用兼任校內組長、主任的校長覈實考績,這些主管才會動起來,否則就是繼續壓榨年輕人。」他嘆氣說。政府為鼓勵公務人員到偏遠地區服務,給予離島或山地加給,教育學者認為為了吸引代理教師投入教職,給予加給不失為一項好方法。圖為來自高雄的老師顏子矞長年投注原住民文化,培養孩子認同這塊土地。(圖/報系資料庫)台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陳延興分析,代理教師唯一較正式教師優勢之處,便是選擇學校相對稍有彈性,而在大家薪水差不多情況下,不少人選擇前往物價、房價較低廉的城鎮教書,反倒意外讓六都等大城市缺員明顯。他說,目前偏遠與離島地區有教師加給,最多每月可多領新台幣近萬元,若針對都市等生活費較高者,適度給予「都市加給」,不啻為一種解方,國外也有類似作法。陳延興進一步指出,仔細觀察缺額類科,以資訊類和理工科別為主,但在「科科等值」狀況下,不可能單就這些科別提高待遇,不妨從競賽指導獎金提高、增加欠缺師資的類科公費生著手,在兼顧平衡之下穩定這些科目師資,否則在AI浪潮方興未艾的今天,若不把科學師資補齊,「AI教育便只是作秀」。台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陳延興建議,可考慮將理工與資訊師資指導費與獎金提高,提高理工人才從事教職誘因。圖為FIRST機器人競賽 (FRC)台灣分賽。(圖/黃鵬杰 攝)台師大教育系教授王麗雲表示,過去對初出茅廬的熱血教師,可以「教育愛」等心理誘因鼓舞投入代理工作,但這些人近幾年也紛紛考取正式老師。她建議,如今教師一直在退休潮不可能中斷,而各校都得保留一定的代理教師員額,若由縣市政府「統一甄選」巡迴正式教師,每年依照各校情況機動支援,並適度補貼交通費,或許是一條彈性解方。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則說,培養1名師資生約需4到5年的時間,過去國小教師是計畫性培育,「一個蘿蔔一個坑」,現在教育大學與師範大學都面臨轉型,即使取得教師證,實際從事教職者也很難精準預測,如今各校大開天窗,而技職類科的「建築」、「製圖」等師資更是難以覓才,除了現有教師「爆肝」超鐘點授課外,或許也能媒合業界師傅,以部分時段入校授課,相信更能帶給學生實務指導,師傅也能從中獲得成就感。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貪收4451萬遭起訴 警政署開鍘:記2大過免職
台中地檢署日前偵辦案件發現,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其於擔任台中刑大大隊長期間,疑似洩密給博弈集團,並查扣其現金與存款共1200萬元,其疑似涉嫌收受4451萬餘元。台中地檢署23日偵結後,也依收賄、洩密等罪將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陳姓總裁等32人全數起訴。對此,警政署表示,將報請內政部予以林員二大過免職處分。警政署表示,林明佐身為執法人員涉及貪污等案件,收受不正利益,有確實證據且違法情節重大,經地檢署檢察官偵結起訴,嚴重損害警譽,刑事局將報請警政署轉陳內政部核予林員記二大過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絕不護短,依法嚴懲斷然淘汰。刑事局前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報經內政部核予林員停職處分,並列管林員於台中市警局服務期間相關考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在案。警政署強調,「再好的績效都抵不過一件風紀案件」,重申以不掩飾、不庇縱之決心,並以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之態度及勇於處理風紀之精神,基於風紀是警察團體的命脈,攸關整體警察形象與警政工作成效,要求各級主官(管)及督察與政風人員,持續執行「靖紀工作」且應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務必主動積極查處,決不能徇私護短。
林明佐涉貪遭起訴 警政署記兩大過免職汰除
前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長、現任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嫌貪瀆等案件,台中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洩密等8罪起訴林明佐。警政署表示,將報請內政部予以林員二大過免職處分。警政署指出,林明佐身為執法人員涉及貪污等案件,收受不正利益,有確實證據且違法情節重大,經地檢署檢察官偵結起訴,嚴重損害警譽,將報請警政署轉陳內政部核予林明佐記二大過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絕不護短,依法嚴懲斷然淘汰。刑事警察局前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報經內政部核予林明佐停職處分,並列管林明佐於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服務期間相關考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在案。警政署強調,再好的績效都抵不過一件風紀案件,重申以不掩飾、不庇縱之決心,並以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之態度及勇於處理風紀之精神,基於風紀是警察團體的命脈,攸關整體警察形象與警政工作成效,要求各級主官(管)及督察與政風人員,持續執行「靖紀工作」且應確實負起勤教嚴管責任,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發現違法、違紀徵候,務必主動積極查處,決不能徇私護短。
曾因肇事逃逸被判刑 宜蘭地院資深法官酒駕被逮超高酒測值曝光
宜蘭地方法院張姓法官,19日晚間喝酒後駕車回家,在宜蘭市環市南路跟縣政2街路口因交通違規而被警方攔下,員警聞到他身上的濃濃酒味,立刻將他依法調查,更發覺其酒測值高達1.05 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20日證實此事,並將啟動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據了解,張姓法官是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1999年就在宜蘭地院服務,主要擔任民事庭法官兼辦宜蘭簡易庭法官,平時工作認真,2017年曾被無照的林姓少年撞上,張未報警便離開,事後返回現場自首,被因肇事逃逸罪判刑8個月、緩刑2年。而張姓法官19日晚間駕車回家,他因未依規定將車駛入對向車道,巡邏員警見狀上前盤查,而張姓法官一搖下車窗,警方便立刻聞到其身上的濃濃酒味,實施酒測後驚覺其酒測值超過1.05mg/L,立刻依法送辦,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宜蘭地院也證實此事,表示礙於偵查不公開不便多說,但尊重檢調單位司法程序跟調查結果,至於所涉行政責任部分,已在瞭解、蒐集資料中,視情節決定是否適時啟動自律機制,遵循相關法制處理,絕不護短。CTWANT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燒燬!霹靂小組荷槍實彈押送 市價上億毒品遭送進焚化爐
毒品戕害國人身心甚鉅,新北警16日上午在共計銷燬第三、四級毒品證物19箱,總重量75.26公斤,市價高達新臺幣近億元,並出動20名員警荷槍實彈押送毒品,新北警局政風及督察人員會同監燬,確認毒品數量無誤並確實銷毀,並展現警方緝毒決心。警方表示,本次銷燬毒品中,仍以俗稱「喵喵」之第三級新興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咖啡包為最大宗,共計705包,其次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共計329包,另外包含常見的「約會強暴藥丸」FM2、一粒眠等新興毒品及K盤、K卡等施用毒品器具。此外,本次毒品銷毀作業首見以α-PiHP合成卡西酮類毒品摻入菸草而製成之「彩虹菸」,這類毒品以新穎、鮮豔包裝吸引青少年,甚至號稱能吞出彩虹煙霧,加以價格低廉且偽裝成一般市售香菸,降低青少年用毒戒心,吸引年輕族群施用,成癮後甚至尋求更強力之毒品;彩虹菸除混入卡西酮類毒品,更可能摻雜愷他命、搖頭丸等毒品,因毒品交互作用而提高致死風險。新北警呼籲,毒品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更衍生施毒後駕車等影響公共安全之犯罪,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針對各級毒品均訂有相關處罰規範,無論是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等行為均須負起相關之刑事及行政責任,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新北警也將持續查緝各類毒品犯罪,以營造安居新北之生活環境。
喝醉就打110!1個月187通 警不忍了將他送辦
每26秒就一通報案電話!台中市警察局統計去年110報案高達112萬通,但南屯區張姓男子多年來飲酒後心情不好就狂打110以及第四警分局南屯派出所電話報案,稱自己酒醉想輕生、家裡有糾紛等事,但警方前往探查,張男行為脫序,甚至拒絕開門,家人也對他無可奈何,警方通知他說明皆未到,7月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張男函送裁罰。警方調查,張男多年來喝酒後心情不好,常狂打110及南屯所電話,謊稱自己喝醉想輕生、有事情要報案、需要警察協助,甚至要投訴警察等事由報案,但警方到場查看都未有張男所說的事情,張男也偶有行為脫序、拒絕開門等行為,同住家人對他也無可奈何。台中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統計,張男謊報電話在113年6月打給110報案134通、南屯所53通,共計187通,且警方到場都查無報案事證,規勸張男別再亂報案占線遭不理,因此舉已影響其他民眾報案權益也造成執勤困擾。但張男對警方的規勸置之不理,通知他到案說明也沒理會,台中警方7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將張男函送法院裁罰,若認定事實明確,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台中市警局表示,去年110報案量就高達112萬件,等於每26秒就有一件報案,基層為治安、交通已疲於奔命,呼籲切勿無故撥打專線影響急需報案民眾的需求,謊報等行為也恐涉及刑事、行政責任。◎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拒讓寶林變懸案 消基會宣布啟動團體訴訟正式收件
消基會今天宣布,將為「寶林茶室」中毒案,6位死者家屬,及24位輕重不同傷病的受害者提起團體訴訟,從即日起開始收件,一旦團體訴訟的人數達到20人以上,完成所有訴前準備工作,就會依法向法院提起團體訴訟。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日前曾說明,試算寶林案相關喪葬費、醫療費等費用,若以3倍懲罰性賠償金去求償,總金額有機會超過1億元,另外,考量寶林創辦人黎仿軒資金有問題,廚師與店長都將會列為求償對象,並考慮向出租攤位的遠百公司求償。吳榮達今天表示,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卻奪走了6條寶貴的生命,及24名被害者輕重傷病,想不到民眾平日常吃的「炒粿條」、「滑蛋河」或「炒河粉」,竟會如此輕易的造成消費者死亡傷病,令人心痛不已。消基會說,寶林茶室的食物中毒案,讓國人看到「邦克列酸菌」的可怕威力,這種細菌一旦污染到食物,不僅引起嘔吐、腹瀉,更可能威脅生命安全。餐飲業者真的要格外小心,民眾更不能掉以輕心。吳榮達說,消基會已在6月13日,針對寶林案6位死者的家屬,及24位輕重不同傷病的受害者舉行團體訴訟說明會,詳細說明團體訴訟的流程、可爭取的權利項目,及必需提供文件資料,後續將從6月17日起正式收件,等委由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人數達到20人以上,就依法向法院提起寶林案團體訴訟。消基會指出,迄今為止,已表達對消基會提團體訴訟有意願的受害消費者,共有30人,但仍需受害消費者儘速完成填寫表格,和提供證據資料等,才能早日進入團訟程序,再次提醒本件被害的消費者,儘速完成需配合的事項,讓消基會儘快進入訴訟審理程序。吳榮達說明,消基會已開過3次義務律師團會議,啟動訴訟策略討論,及法律攻防的研析,雖然相關行政責任調查程序及刑事責任偵查程序尚未完結,但消基會會儘速完成團訟訴前準備工作,盡早向法院提起團體訴訟。此外,也會隨時緊盯行政責任調查結果及刑事責任偵查結果,適時納為團訟的有利主張。消基會強調,團體訴訟是必需結合眾多人、物力的法律行動,祈請受害者、受害者家屬,甚至主管單位的協力,合作與耐心配合,讓大家一起為受害者、受害者家屬,及更多消費者,共同爭取應有權益。
京華城案驚見柯市府金流有異 游淑慧籲北市府告發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14日下午表示,7月將完成「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專案報告」,除了會送報告到監察院決定接下來是否糾正、彈劾外,也發現涉及金流的機敏資訊,議會調查小組已具體建議市府,向廉政署告發。據了解,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所有訪談已結束,14日第8度開會,聚焦重點是調查報告撰寫方向,也討論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的行政責任,目前暫定再開2至3次會議,有望7月定稿。游淑慧說明,針對京華城案,市府給予高比例容積獎勵,監察院已經針對此行政處分結果糾正市府,議會專案小組則著重調查起因,首先該案為何會送到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究竟是誰給的指點,進一步針對適法性、對價性與公益性問題,都有種種疑點,遑論在疑雲重重之下,市府為何仍給予破天荒的超高都更獎勵,7月調查報告都會載明。游淑慧直言,訪談期間多次邀請柯文哲、彭振聲說明,二位都不願正面回應,調查小組將不會再等待,14日會議便針對現有資料,開始討論調查報告撰寫方向。她說,京華城公司針對逾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提行政訴訟敗訴後,柯市府當時有人建議京華城提案改提都更容獎,再進一步送都委會,其實雙方都有相關文字紀錄,時任柯市府官員現在卻沒人認帳,後續只好將資料交由廉政署調查。游淑慧批評,彭振聲是全案專案領導人,當時還兼任北市府都委會主席,此案由時任市長指示交辦、副市長擔任專案領導人,對於公務機關和審議委員來說,這就是市府的態度,最後卻被推稱委員會共識決,就是柯文哲在卸責,何況柯文哲當時若覺得都委會決議有問題,市長權力可以不公告。游淑慧預告,下次會議訂於6月24日,預計再開會2至3次,7月就會定稿。她也重申,議會調查小組沒有完全的法律專業與公權力,最後彙整資訊,仍將回歸廉政署與司法單位。
北捷警員被挑釁!「巴頭推倒街友」畫面瘋傳 捷運警察隊:依法究辦
台北捷運景美站12日傳出警民衝突,一名40歲林姓街友霸佔充電區,還與站務人員發生爭執。捷運警察隊二分隊俞姓見狀上前處置,過程中因不滿林男挑釁、攻擊,因此推打對方,過程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討論。對此,捷運警察隊回應,依法送辦。從畫面中可以看見,警方出手巴了街友的頭,接著把人推倒在地。影片曝光後,引發議論,不少人直呼「警察好派」。不過多數民眾仍認為,不知前因後果,不妄加評斷。對此,捷運警察隊表示,事件發生時間為12日晚間9時20分,經查俞姓員警在捷運景美站守望勤務時,發現站務人員與一名男子發生爭執,因此上前查處;經了解,林姓男子為無業街友,且長期占用捷運站充電區,而在處理過程中,街友以不當言詞辱罵、挑釁,俞姓員警一時情緒失控予以回擊。捷運警察隊指出,針對男子言語挑釁、出手攻擊員警以及俞姓員警情緒失控、過度使用強制力部分,除從重追究相關行政責任之外,並依法送辦。捷運警察隊強調,將加強警員法紀教育,要求執法務必遵守程序正義及依法行政,若警員有違法情事絕不護短、不姑息,必定嚴懲送辦。
松山分局巡佐涉嫌包庇色情業者!50萬交保限制出境 警火速停職
北市松山分局4日再傳警紀案件,松山分局一名陳姓員警涉嫌自2017年包庇轄內色情業者,收受賄賂,並違法善查車籍與前科資料。對此,陳男訊後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而松山分局也將其報請停職,靜候司法調查並從嚴追究。松山分局指出,陳姓巡佐偵辦色情案件疑涉不法,分局獲悉後主動調查,由市警局政風室及督察室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同步前往陳員住家及辦公處所實施搜索,查扣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本案係陳員前於2017 年間偵辦妨害風化案件疑有涉及不法,疑似涉嫌包庇色情業者。檢察官訊問後諭知 5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松山分局強調,陳員涉案情節重大,分局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予以停職,靜候司法調查並從嚴追究相關考監人員行政責任,另持續清查,如發現其他員警涉案,依法嚴辦,秉持「警紀警辦」 、「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