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
」 柯文哲 京華城案 京華城 沈慶京 北檢![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52/396352/sm-1d691b7f124ee224d3014046e039516c.jpg)
駕駛直升機「企圖叛逃投共」!背骨仔8軍官最終下場曝
前陸軍航特部601旅中校謝孟書等8名現退役軍士官被吸收成為共諜,謝孟書企圖駕駛「CH-47契努克」直升機叛逃大陸,還有人拍攝願意投降中共解放軍的心戰影片,最高法院依貪汙等罪判處謝孟書8人各1年6月至13年不等徒刑、另軍人吳志鵬判無罪,全案確定。前陸軍軍官陳裕炘(通緝中)因案逃亡大陸,2021年透過退役軍人的商人蕭翔云,以支付工作費為由,陸續吸收退役軍人謝秉成、金防部守衛大隊情報官康奕彬、花防部少校作戰官何信儒等人提供台灣軍事機密給陳。蕭、康、何各獲62萬、70萬、60萬元報酬。另謝秉成2022年底至2023年3月,陸續吸收並行賄謝孟書、陸駿方、陸軍步兵104旅軍官洪睿洋等人,提供機密給陳。謝孟書被教唆駕駛「CH-47契努克」軍用直升機叛逃到大陸,且研擬計畫投敵,陸駿方依指示拍攝心戰影片,表示願意投降中共解放軍,中士劉立齊2023年5月20日利用值班機會,將軍事機密攜入值日官寢室竊密。高院斥責蕭翔云、謝孟書等人曾受國家栽培,深諳軍事機密攸關國家安全與利益,竟為金錢或身家安全所誘,甘為陸方刺蒐軍情,造成重要機密外洩,判處謝秉成徒刑8年,謝孟書9年、蕭翔云13年、何信儒7年4月、康奕彬7年2月、洪睿洋7年、陸駿方5年6月,劉立齊1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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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指控「索賄」!林欽榮不滿嗆告 北檢仍未收到告訴狀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了京華城容積獎勵,行賄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但沈慶京在庭訊時咬出前北市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透過「白手套」向他索賄遭拒。北檢已依據沈慶京檢舉,將林欽榮暫列貪瀆罪「他案」被告,對此,林欽榮去年曾發出聲明,強調不忍沈一再誣陷,將委任律師提告,捍衛個人清譽。不過,據了解,北檢迄今未收到林欽榮的告訴狀。民事、行政訴訟均有「以原就被」原則,是指原告起訴時,必須向被告所在地之法院提告,亦即「以原告遷就被告」的意思,雖然刑事訴訟並無「以原就被」原則,林欽榮可以在任何地檢署提告,由受理的地檢署審酌決定自行偵辦或聲請移轉至具管轄權的地檢署接手偵辦。不過,京華城案是由北檢偵辦起訴、且沈慶京是在北檢偵查期間指控林欽榮「索賄」,因此沈的加重誹謗「犯罪」發生地在北檢,北檢具有管轄權,雖說加重誹謗為告訴乃論之罪,林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但北檢迄今沒收到林的告訴狀,過程也頗令人感到好奇。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去年8月底搜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當時沈曾透過所屬發長文指柯文哲市長期間,有高官透過具有法律專業的「白手套」向他索賄,之後沈慶京又在庭訊時檢舉林欽榮向他索賄,檢方因而分「他案」,將林暫列被告。去年12月30日,林欽榮發出聲明強調,他被沈慶京一再誣陷,予以嚴厲譴責,也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追訴到底,捍衛個人清譽。林欽榮強調,起訴書已清楚說明,該案為沈慶京涉嫌行賄前市長柯文哲,過程中他與前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堅持依法行政、悍拒財團壓力。近日林洲民也多次透過貼文,還原他和林欽榮反對違法增加容積的經過。林欽榮重申,北檢起訴書清楚指出,他身為都委會主席,與林洲民立場一致,並強調任職台北市府期間,一路捍衛市民公益,不屈服於財團壓力。對於沈在庭訊時一再誣陷其索賄,散播不實資訊,除予以嚴厲譴責,也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告訴,追訴到底,捍衛個人清譽。但北檢尚未收到林的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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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新列傳/趙藤雄隨大巨蛋苦盡甘來?退居幕後養身資產惦惦增5億美金
去年爭議多年的台北大巨蛋終於啟用,歌壇天王天后周杰倫、張惠妹陸續登蛋開唱,大巨蛋周邊地價水漲船高。建造台北大巨蛋的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去年身價也增值了5億美元,資產總額來到27億美元(約888億元),名列2025年新春《富比士》台灣富豪榜排名第17名。 今年邁向81歲的趙藤雄,歷經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和大巨蛋行賄弊案,近十年來飽受官司纏身,過去凡事親力親為的他,於2018年正式交棒給長子趙文嘉全面接手集團事務,趙藤雄則轉向幕後專心調養身體,近年已鮮少露臉。花蓮遠雄悅來飯店與遠雄海洋公園於疫情間2022年投資7億元翻修,不過又因去年403地震花蓮重挫,去年營收表現不如預期。(圖/遠雄悅來大飯店提供) 去年8月,趙藤雄更將他名下全部遠雄建設持股轉讓,市場紛紛揣測,是否官司不樂觀,才提前與集團劃清界線,不過遠雄集團未做任何回應。 過去媒體曾報導,趙藤雄因官司心情大受打擊,罹患嚴重的憂鬱症,178公分的他,瘦到只剩下40多公斤;也有媒體直擊,趙藤雄看起來相當清瘦,已不若當年意氣風發。儘管如此,趙藤雄的名字仍連年名列《富比士》台灣前50大富豪中的前段班。 遠雄集團旗下共有遠雄建設(5522)、遠雄人壽(5859)、遠雄港(5607)、遠雄悅來(2712)等4家上市櫃公司,除了長子趙文嘉為趙藤雄欽點的遠雄建設接班人之外,次子趙信清則負責壽險事業,至於趙藤雄的女兒趙文瑜則負責飯店事業。趙藤雄飽受官司纏身後,就開始積極布局二代接班,目前已由長子趙文嘉接下遠雄建設董事長一職。(圖/報系資料庫)除遠雄悅來去年受到花蓮地震影響,2024年營收3.54億元,較2023年同期大幅減少45.9%,其餘事業體營收都有小幅增加。遠雄建設2024年營收223.99億元,較2023年增加2.54%;遠雄人壽2024年營收796.51億元,增加7.49%;遠雄港2024年營收34.65億元,增加19%。 其中營建本業已預期2025年將迎來入帳高峰。遠雄建設去年底公告,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六都及新竹地區進行個案開發總額度80億元,遠雄發言人謝清林透露,遠雄手上至少有2000億元以上的土地存量,今年將迎來完工爆發潮,完工量上看368億元,遠超2024年的209億元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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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人行賄還打輸千萬離婚訴訟 事後知前妻「出2倍」還與法官「吃慶功宴」
2019年,福建商人許瑞龍與妻子何美鴻離婚,2人為了爭奪財產打起了訴訟。他找上一名自稱手眼通天的「大律師」,聽其要求繳交了人民幣45萬元(約新台幣200萬元)用於「走關係」、「打點法官」。沒想到最後官司仍然告負,損失上千萬財產。許瑞龍事後才知道,這名法官不僅收了他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的賄絡,同時也收下了前妻55萬元(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賄款與各種高檔禮品。甚至在他敗訴後,這名法官還與他的前妻何美鴻一起在酒樓禮吃了一場「慶功宴」,氣得他向當地檢察院、法院、政法委、紀委遞交了檢舉資料,但全都石沉大海。直到2023年4月份,他打聽到福建省的巡視組來到附近巡視,再次遞交舉報資料,終於被立案調查。如今這名收賄的法官已經落馬入獄,而他與前妻的離婚財產訴訟,則交由廈門的法院繼續進行中。據陸媒報導,許瑞龍2019年與妻子何美鴻離婚後,兩人便打起了財產官司。當時他在酒桌上認識了一位自稱手眼通天的「大律師」林棟樑,對方宣稱自己不僅是泉州政協委員,還擁有陪審員、律師、執法監督員等一系列稱號,還辦有企業、律師事務所、商標事務所等。許瑞龍聽信林棟樑話語,遂委託他代理自己的離婚訴訟。不過在與許瑞龍溝通案件時,林棟樑安排了自己控制下律所的其他律師代理此案,並表示這樣才方便他與法官「溝通案子」,如果由他本人代理案件,就不方面與法官見面了。之後,許瑞龍在林棟樑的安排下,一審前拿出10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疏通關係」,之後果然在2020年4月30日,一審法官判決將夫妻名下4間公司股權對辦分割,再將一處房產判歸許瑞龍所有,而許瑞龍需補償前妻50萬元(約新台幣226萬元)。一審過後,2人各自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林棟樑告訴許瑞龍,自己與二審法官郭金旺是「十多年的兄弟」,2人合作過多次。遂向他討要了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去打點關係「把判決扭轉過來」。此後在林棟樑介紹下,許瑞龍在酒桌上認識了郭金旺,兩人相談甚歡,林棟樑還告訴他這證明「目前為止郭還沒有被何美鴻收買」。到了二審初次開庭後,許瑞龍又陸續聽從林棟樑要求,給郭金旺準備了價值人民幣7、8萬元(約新台幣33萬元)的禮品,要他放心「一定照你的要求判」。沒想到,之後二審開庭,許瑞龍感覺「風向不對」,果然最終在2020年11月13日,二審宣判,將大部分的財產判給了前妻何美鴻,一、二審間,許瑞龍損失財產超過千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00萬元)。事後許瑞龍不服判決申請再審,並且舉報郭金旺「枉法判決」,不過在2021年4月,他的再審申請被駁回,還得知前妻何美鴻向郭金旺行賄55萬元(約新台幣250萬元),2人在他敗訴後,還一起上酒樓吃了「慶功宴」,散席時郭金旺還額外收了何美鴻數萬元人民幣的各式貴重禮品。事後,許瑞龍找上林棟樑質問「錢花到哪去了」,林卻不斷變換說詞。他又在2022年底親自找上郭金旺,但郭對收受賄絡一事矢口否認。之後,許瑞龍多次向泉州檢察院、法院、政法委、紀委遞交了郭金旺收賄的檢舉資料,但沒有得到回音。一年後,他又向福建省檢察院、省高院投訴,同樣石沉大海。直到2023年4月份,他打聽到福建省巡視組來到泉州附近巡視,再次遞交舉報資料,終於被立案調查。2023年6月19日,郭金旺從辦公室被帶走,並於同年11月8日,由郭金旺的家鄉、安溪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郭金旺因在2005年到2020年間,利用職務便利,涉入9起收賄案件,被判刑3年6個月。除了需要退還收賄款項,還要另外繳交罰金25萬元(約新台幣113萬元)。此外,在調查郭金旺的同時,林棟樑的詐騙案也浮出水面,原來林棟樑雖大部分身分為真,但他本人一直沒有律師執業資格,靠著諸多名頭成為一名司法掮客,四處走關係行賄。由於林棟樑涉入案件比郭金旺更多,牽涉出眾多福建司法官員收賄,因此在2024年12月,林棟樑被依詐欺罪判刑11年、處罰金15萬元(約新台幣68萬元),犯受賄罪判刑一年半、再處罰金15萬元,數罪併罰,共判刑12年、處罰金30萬元。至於許瑞龍與何美鴻的離婚官司,由於泉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人員曾參與受賄,此案不宜再審,目前該案件被轉交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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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準備庭期首輪排定!柯文哲3月20日首出庭 審理時程曝光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2案被起訴,台北地院本月23日首度開庭,傳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及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3人開準備庭。李不認罪,彭、邵則認罪且獲檢方建請輕判。柯文哲則被安排在3月20日下午、接在李文宗二度出庭後進行準備程序,其餘被告將自3月4日至4月1日共分10庭期陸續審理。據《鏡週刊》報導,目前合議庭已訂的庭期如下:3月4日:下午2時30分提訊北市議員應曉薇;同日下午3時40分傳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3月11日:下午2時30分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同日下午3時40分傳喚威京集團監察人張志澄。3月20日:下午2時30分二度提訊李文宗;3時40分首度提訊柯文哲。3月25日:下午2時30分傳喚會計師端木正;同日下午3點半傳喚前都發局長黃景茂。4月1日:上午9點30分傳喚應曉薇顧問助理吳順民。台北地檢署在去年12月25日起訴京華城案,指控沈慶京行賄柯文哲、李文宗、應曉薇、吳順民,並派發獎金給朱亞虎等威京集團員工。在柯文哲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下,柯文哲還以市長職權,要求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違法通過京華城都市計畫,讓京華城案獲不法利益超過121億元。柯文哲除涉犯圖利,還涉收受210萬元賄款及1500萬元後謝。柯文哲另在政治獻金案中,被控與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侵占競選總統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餘元,涉犯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台北地院1月23日首度進行準備程序時,已獲交保停押的彭振聲出庭認罪且沒有不法所得,他說偵查期間出庭超過30次,「該講的都講了、該認罪都認了」,沒有要翻供。邵琇珮則全部認罪,且對起訴內容完全不爭執,庭訊10分鐘即結束。。至於仍在羈押中的李文宗23日出庭則不認罪,他對沈慶京心腹朱亞虎坦承透過李文宗行賄柯210萬元,並傳送「7人210,感謝560」簡訊等事項表示,「沒有參與過京華城案」,當時是透過柯文哲、蔡壁如認識朱亞虎,收到簡訊後才「幫忙市長做公關」,否認檢方起訴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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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北韓駭客比特幣試圖刺探軍事機密 南韓加密貨幣運營商遭判入獄4年
一名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運營者李姓男子,因接受北韓駭客賄賂並洩露軍事機密,近日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案件的核心人物是一名代號為「Boris」的北韓駭客,其通過Telegram聯繫42歲嫌犯李姓男子,並以價值7億韓元的比特幣進行賄賂,要求李男協助進行間諜活動。法院也認定,李男的行為對南韓的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根據《crypto news》報導指出,法院認為李男的行為並非因政治或意識形態,而是純粹出於個人經濟利益。而法官崔炅書(Choi Kyung-seo)在裁決中強調,北韓具有「反國家性質」,其目的在於推翻韓國的自由民主體制。李男的行為嚴重危及韓國的國家安全,因此判處其4年監禁並禁止其在類似職位上工作4年。報導中提到,李男在Boris的指示下,試圖招募一名現役的金姓軍官,並為其提供形似手錶的隱藏攝影機,以拍攝南韓軍方的機密文件。此外,李男還計劃協助北韓駭客將藏有駭客軟體的USB裝置走私進入南韓軍事基地。但後續由於南韓執法機構的及時攔截,所以才讓USB裝置並未進入南韓軍方基地。檢方透露,Boris是北韓國營駭客組織「110研究中心」的成員。該組織曾被美國財政部於2023年制裁,並被認為是2009年針對南韓總統辦公室及國會發起DDoS攻擊的幕後主謀。法院根據追蹤調查,確認李男接受的比特幣支付來源於該組織的活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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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合法化!洛杉磯市長辦公室捲入「封口費、賄賂、炸彈威脅」等醜聞
民主黨籍洛杉磯女市長巴斯(Karen Bass)上任後提倡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性(DEI),並承諾解決遊民和環境污染問題。然而,在本月加州野火肆虐後,《洛杉磯時報》老闆黃馨祥和洛杉磯消防局長克勞利(Kristin Crowley),批評巴斯從消防局年度預算中削減了1760萬美元,降低了該部門對野火等事件的緊急應變能力。此外,她還被指控將「腐敗合法化」,並捲入了一系列令人大開眼界的醜聞,包括:副市長因涉嫌對市政廳進行炸彈威脅,而遭到聯邦調查局的突擊搜查;支持因向國會支付封口費而被調查的前議員;在去年聘請了進步派人士好友奎諾內斯(Janisse Quiñones)擔任洛杉磯水電局(DWP)執行長兼總工程師,然而她的年薪卻高達75萬美元,是前任薪水的2倍。此外,洛杉磯市議員還被指控挪用公款、作偽證、敲詐勒索、逃稅和行賄。對此,非營利公共利益組織「消費者監督機構」(Consumer Watchdog)的主席寇特(Jamie Court)表示:「腐敗已經在洛杉磯根深蒂固了,就像電影裡的情節一樣。恐怕就是這種腐敗,加劇了火災的強烈程度。」據悉在1974年,男星傑克尼克遜(Jack Nicholson)在好萊塢電影《唐人街》(Chinatown)中,飾演1名私家偵探,述說著洛杉磯公用事業公司控制城市水源的腐敗故事。報導指出,DWP如今已變成一個龐大的官僚機構,急需進行內部改革,但因為DWP由市長和市議會控制,並從納稅人的口袋裡,掏出數十億美元的收入給市政府,因此並未受到有效的監管。去年,巴斯更聘用了好友奎諾內斯擔任DWP的CEO,並為其支付了高達75萬美元的年薪,是上一任的2倍。雖然奎諾內斯上任時曾含糊其辭地聲稱:「我的使命是糾正我們過去在基礎設施上所犯的錯誤」。但加州野火爆發前,她就被許多消防人員指責未能修理破損的消防栓,而這些消防栓在應對月初的野火災害中未能正常發揮作用。與此同時,「消費者監督機構」和《洛杉磯時報》去年也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開涉及洛杉磯市檢察官辦公室和DWP的敲詐案件中的數十份搜查令。文件顯示,FBI認為前市檢察官弗伊爾(Mike Feuer)涉嫌在支付封口費以用來掩蓋辦公室醜聞的事情上撒謊。據悉,弗伊爾在2022年也曾競選過市長,但中途退出並決定支持巴斯,此舉獲得了巴斯友善的回應,稱他是很好的同事和朋友。此外,副市長威廉斯(Brian Williams)曾於2023年2月被巴斯選中,負責監督洛杉磯警察局、消防局、城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但是,他卻被懷疑在去年9月對市政廳發出炸彈威脅。考慮到他與洛杉磯警察局的關係,此事後來交由FBI處理。12月,FBI突襲了威廉斯的住家,並最終認定他是「可能的威脅來源」。不過他尚未因此事受到指控,威廉斯的律師表示,他在此事上「堅稱自己無罪。」最後,2023年6月,洛杉磯市議員普萊斯二世(Curren Price Jr.)也捲入了P2P貪污案及涉嫌製造偽證,並被指控犯有10項與貪腐有關的刑事罪名,包括5項貪污政府資金罪、3項偽證罪和2項利益衝突罪。根據1份刑事起訴書,他被指控從開發商那裡收受超過15萬美元,以換取投票批准他們的項目。他還被指控讓市政府為他的小三支付醫療福利。對此,普萊斯二世堅決否認這些指控,目前仍在等待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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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蔘賭博電玩弊案昔牽涉197名檢警轟動全台 晚年落魄過活
台灣1980至1990年代台北市賭博電玩盛行,被稱為「電玩大亨」的周人蔘當時在大台北地區擁有數十家賭博電玩店,賺進數十億元,但1996年爆出他拿錢收買多達197名警檢,成為史上最大規模檢警貪汙案,他也遭判刑入獄;不過周人蔘出獄後改做「環保蟑螂」生意,之後又再度入獄。周人蔘晚年官司纏身,加上20億資產遭扣押,一度看病老本都沒了,如今辭世,享壽74歲。周人蔘傳出4日逝世,將於18日舉辦告別式,而他的過往也被翻出,其中「周人蔘賭博電玩弊案」更是轟動全台。周人蔘靠著電動玩具發跡,並在大台北地區經營電玩連鎖店,提供多種賭博電玩包括「拉霸」吃角子老虎、「黑傑克」二十一點、「輪盤」、「賽馬」等,讓他賺進數十億元,還獲得「電玩大亨」稱號。怎料,1996年發生賭博電玩弊案,周人蔘經營賭博電玩為了不被取締,花了數千萬元向多名警界人士和檢察官行賄,涉案人數多達197人,名單中還有多名高官,包括三線三星的前航空警察局局長曾淇水、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陳衍敏、前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程文典等多名高官,這起事件也成為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檢警貪汙案。最後周人蔘被判處1年3個月又15天有期徒刑,服刑期滿後出獄。雖然周人蔘重獲自由,但弊案發生時他擁有超過20億元的資產全遭扣押,傳出他落魄到連看病的老本都沒有,日子過得苦哈哈。在周人蔘低調多年後,遭檢警發現他改做「環保蟑螂」生意,2017年起承攬4家業者廢棄物處理,每月有約3千元至8千元不等報酬,另再向業者收取租金和清運費。周人蔘為躲避查緝,他與夥伴雇用不知情的移工,挖土、清運、傾倒、掩埋廢棄物,並利用深夜進行焚燒作業,導致大量濃煙及惡臭引來附近居民不滿,新北市府稽查人員及檢警於2019年展開調查,全案曝光。周人蔘及共犯楊姓女子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周人蔘被判1年1個月有期徒刑,沒收犯罪所得,又再度入獄。如今周人蔘傳出已在本月4日逝世,享壽74歲,目前遺體存在新北市立殯儀館,預計明(18)日下午於明倫廳辦告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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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等4人羈押3個月!高院駁回抗告理由曝光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弊案遭起訴,台北地院日前裁定二度羈押,4人不服提出抗告,昨(11)日深夜被高院駁回。高院指出,被告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裁定4人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高院裁定羈押理由指出,柯文哲被訴涉犯賄賂罪、圖利罪及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罪嫌,以及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人被訴涉犯行賄及收賄等罪,「被告等人雖否認上開罪嫌,惟有卷內證據可佐,足認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高院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等人涉犯罪嫌為重罪,考量趨吉避凶之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非少,如均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甚重,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性,審酌被告等人之身分、地位、經濟等情,足認被告等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本案審判,或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顯難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以科技監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等人之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再者,柯文哲等人抗告意旨,各以其等犯罪嫌疑並非重大,亦無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高院經核閱本案相關之卷證資料,認其等對原審羈押裁定(及禁止接見通信)所為抗告等主張,均無足採。綜上,本件被告等人之抗告俱為無理由,均應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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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案四被告全被羈押禁見 民眾黨痛心:支持依法抗告
民眾黨2日深夜表示,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與先前裁定一百八十度轉彎,雙標司法實在令人痛心,全力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案與2024選總統政治獻金案分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等由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偵結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度交保時提高交保金達新台幣7,000萬,經北檢再度抗告後由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2日深夜台北地院裁定,包含被告柯文哲、2024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全遭裁定羈押禁見。合議庭2日晚間如前仍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陪席法官楊世賢3人開3個法庭同時訊問,合議庭上午也發給檢辯雙方開庭通知書,請柯文哲等人於上午11點到法院報到,但由於庭期訂定倉促,柯文哲在下午1點多才到案,並暫押地下候審室約5小時。柯文哲出庭時否認犯罪,表示檢方辦案動作過大「下不了台」才一直想盡辦法羈押自己;沈慶京應訊時也否認行賄柯文哲,表示80歲了沒想過東山再起,只想解決京華城負債問題。應曉薇也不認犯罪,強調交保迄今沒有補辦手機,非常害怕聯絡行為被誤會,願意每天到警局報到,限制住居在台北,不會離開台北市;李文宗則強調,自己不認罪,但也絕不會串證,請法官放心。民眾黨直指,賴清德總統應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因為民意早已怒不可遏,此番舉動將會「破壞司法公信,成為歷史罪人」。※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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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業者行賄航港局技佐「賣遊艇駕照」!每張最高收3萬 5人遭起訴
4名代辦業者利用民眾因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希望取得駕照之心態,收取每人4000元至3萬元不等之金額,向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前技佐宋立恒行賄,由對方協助偽造駕照,並發放給購買民眾。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依貪污等罪對宋男等5人提起公訴,另247名買照民眾緩起訴。台中地檢署表示,鄭姓、賴姓、許姓、黃姓被告等人,利用民眾因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希望取得駕照之心態,向民眾收取每人4000元至3萬元不等之金額,並扣除自身的不法報酬後,以每張駕照4000元至8000元不等代價,向時任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技佐的宋立恒交付賄賂。中檢查出,宋立恒收取賄賂後,自95年起迄109年間止,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MTnet),登載不實之駕駛執照核發或換發資訊,並盜用「交通部」或「交通部航港局」之鋼印章在駕駛執照紙本上蓋用印戳,偽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再由其餘4人轉交買照民眾,足以生損害於主管機關管理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資格之正確性。中檢日前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將宋男等5人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總計新臺幣133萬3500元。其中起訴被告宋立恒所為犯嫌次數達438罪。至於購買駕照的民眾,檢察官審酌247人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爰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酌定3萬元至12萬元不等金額之緩起訴處分金,並依職權陳送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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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嗆!鄭文燦開庭律師諷起訴書「屬個人臆測」 桃檢回應:不是只有EXCEL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地院於30日二度開準備程序庭,鄭文燦律師諷刺起訴書純屬個人臆測,認為檢察官辦案草率、品質粗糙,檢察官則回嗆證據「不是只有excel檔!」,強調此案人證物證俱全。檢方調查,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在任桃園市長期間,為24億開發案護航並收賄500萬元,8月依法起訴並依貪汙罪求刑12年,桃園地院30日第二度開準備程序庭。而法庭上唇槍舌劍,鄭文燦的律師何祖舜認為起訴書中夾雜許多檢察官個人臆測,還有前後矛盾跟引用都市計畫流程的錯誤,夾敘夾議帶入檢察官臆測或主觀判斷,質疑承辦檢察官陳嘉義辦案草率、起訴書撰寫品質粗糙。何祖舜在庭上提到,陳嘉義在5月28日才接辦此案,一周內就發動傳訊、拘提、搜索、扣押、羈押等偵查手段,質疑他是否在短時間內掌握複雜的都市計畫案件規範和程序。何祖舜在庭上表示,起訴內容沒有具體說明行賄內容、時間和地點,也沒有實質憑據,僅採信對鄭不利證詞,95%有利證詞隻字未提,顯見檢察官有個人定見,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陳嘉義則回嗆,表示鄭文燦收賄案金流、行賄口供、市府會議紀錄等都非常完整,給錢和退款金流都一應俱全,人證物證完備,甚至表示「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諷刺北檢柯文哲案。檢察官邱健盛也昇,此案是罕見的人證物證都非常明確的收賄案,主任檢察官呂象吾也強調,不論有無違背職務或最後事情有沒有辦成,關鍵點都是「不能拿錢辦事」,與程序錯誤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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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3千萬不夠看!政界「交保金TOP5」出爐 他付16.1億交保破天荒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台北地檢署昨(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清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稍早他也面露微笑步出北院返家了。回顧台灣歷往犯罪記綠,其中以天價16.1億交保金居冠的就是「他」,而政治圈交保金排行榜也出爐。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遭起訴,並求刑28年6個月,法官以3000萬元諭知交保,並限制住居,然而在政治人物交保金排行中,柯文哲僅位列第二,政壇「交保金額TOP5」排行榜如下:TOP1:時任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他於2012年捲入6300萬元的貪污案,遭台北地院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TOP2: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文哲今年遭爆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兩大弊案遭起訴,法官裁定3000萬元交保。TOP3: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以2800萬元交保。TOP4:南投前縣長李朝卿李朝卿涉嫌收取災修工程回扣,遭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法院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TOP5: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賴素如於2013年捲入雙子星開發弊案,遭依貪汙罪嫌起訴;蕭景田則是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買票,被依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依收賄、洗錢等罪起訴,3人均以1500萬元交保。另外,若單以交保金額來看,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捲爭議油案,締造台灣司法有史以來最高交保金,金額高達16.1億元;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則以5億5000萬元交保金位居第二;第三名則是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均被裁定以4億元交保。其中,朱國榮去年因「棄保潛逃」已遭列通緝犯,據悉他一路逃往菲律賓、萬那杜,最後現身在俄羅斯首都莫斯科,不過至今仍未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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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交保獲自由 民眾黨批:檢方用蒼白證據編派故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起訴,而北院昨日晚間的接押庭最終裁定,以30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對此,民眾黨今日凌晨透過柯文哲的臉書發文表示,在檢方的起訴書裡,證明橘子根本不是什麼大帳房,檢方卻用這些蒼白無力的證據羅織巨大罪名,查了四個月,問了80位以上的證人,編派故事。民眾黨指出,在接押庭上,檢方還是沒有拿出任何直接有力的證據。「幸好,我們聽到了柯文哲的說法:210萬是合法的政治獻金,就是捐款,柯文哲被羈押前從未聽過,且與京華城容獎提高整整差了兩年。」民眾黨續指,檢方將沈慶京某個時間提領的現金,湊出接近1500的數字,指控成行賄,卻沒有任何收受的時間地點。而在檢方的起訴書裡,也證明橘子根本不是什麼大帳房,檢方卻用這些蒼白無力的證據羅織巨大罪名,查了四個月,問了80位以上的證人,編派故事。民眾黨還透露,最後法官問檢察官,還要查多久,才能讓案情晦暗不明程度降低?讓民眾黨傻眼的是,檢察官竟說,「再交叉詰問完所有證人」,這樣恐怕還要一年。民眾黨提到,檢察官一直釋放柯主席「拒絕出庭」、「拒絕配合調查」的消息,但民眾黨說明,真相是,一開始檢察官竟然違法濫權提訊柯主席,不先發傳票,就多次在一大早,把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柯文哲帶走,完全破壞司法正常程序。民眾黨強調,「我們已經等了四個月,等待證據說話,既然沒有證據,那請讓司法還給當事人充分時間,真正釐清真相。」最後,讓柯主席和他的辯護律師,有對等的武器為自己辯駁,給他為自己人生,一個最基本的公平防禦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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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北市三連霸議員涉「台智光弊案」!陳重文一審遭判8年6月
台北市議會國民黨「3連霸」議員陳重文,涉嫌收受監視器廠商「台智光」的行賄贓款,助台智光獲得台北市府監視器標案,遭檢方依法起訴並羈押禁見。對此,台北地院今(27日)宣布判決,依涉犯圖利等罪,判處陳重文8年6月有期徒刑,另1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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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3000萬交保 黃珊珊喊話「這場仗現在才開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被控涉犯收賄、圖利、侵占政治獻金,遭檢方起訴。昨(26)日台北地方法院開接押庭,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交保,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發文表示「阿北回家,這場仗現在才開始。」檢方以柯文哲家裡搜到的硬碟中,其中一筆Excel檔案「2022/11/1-小沈-1500」字眼,以此認定柯文哲收受沈慶京賄賂1500萬元,還說柯文哲傳訊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以此為證據。對此,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還原時間軸,稱此訊息是2023年11月,當時是總統大選期間在討論募款事宜,柯文哲的確有傳訊給她「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他財務也不好」,黃珊珊認知是指對方應該有捐過款,不宜再去勸募,和一年前威京提領的1600萬,完全不相干。黃珊珊指出,檢察官針對柯文哲收賄1500萬,只有3個證據,威京提領1600萬、一個沒辦法證事的Excel表格、時間點在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黃珊珊質疑,起訴書沒有拿出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等相關證據,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且是親自交付給柯文哲的金錢,檢方查了4個月卻只有「某時地」,痛批檢方羅織入罪,故意要陷害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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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3000萬獲釋臉書再發文 痛批檢方「濫權提訊」破壞司法程序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處28年6月重刑,27日凌晨3時許法院裁定柯以3000萬元交保。柯文哲臉書粉專凌晨2點多發文,痛批檢方拿不出有力的證據,就指柯文哲收賄沈慶京1500萬,卻沒有指出任何收受的時間地點。柯文哲臉書發文表示,檢察官一直釋放柯「拒絕出庭」、「拒絕配合調查」的消息,但真相是一開始檢察官「竟然違法濫權提訊柯主席」,不先發傳票,就多次在一大早、把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柯文哲帶走,指控檢方破壞司法正常程序。而被羈押的這4個月以來,檢方拿不出證據,民眾黨呼籲司法還給當事人充分時間,真正釐清真相,「讓柯主席和他的辯護律師,有對等的武器為自己辯駁,給他為自己人生,一個最基本的公平防禦的機會。」以下為柯文哲臉書全文:今晚在法庭上,我們終於看到了許久不見的柯主席,四個月過去,他的身形消瘦、面色憔悴,聲音因為長時間問訊變的沙啞,但柯主席依舊仔細聆聽檢方對他的指控,清楚的答辯,為自己捍衛清白。在接押庭上,檢方還是沒有拿出任何直接有力的證據。幸好,我們聽到了柯文哲的說法:ㄧ、210萬 #合法政治獻金 ,就是捐款,不但柯文哲被羈押前從未聽過,且與京華城容獎提高整整差了兩年。二、檢方將沈慶京某個時間提領的現金,湊出接近1500的數字,指控成行賄,卻沒有任何收受的時間地點。三、在檢方的起訴書裡,也證明橘子根本不是什麼大帳房。但檢方卻用這些蒼白無力的證據羅織巨大罪名,查了四個月,問了80位以上的證人,編派故事。最後法官請問檢察官,還要查多久,才能讓案情晦暗不明程度降低?檢察官的回答竟是:再交叉詰問完所有證人,那恐怕還要一年!辯護律師更進一步完整引據都市容積獎勵適用的法規,除了都市計劃法還有土管條例,提供20%容獎沒有違法!柯文哲主席更直視檢察官,堅定地說:他從未如起訴書所言,有指示任何祕書去施加壓力、且如有這個祕書,檢方為何沒有任何人證?但種種對柯文哲的證據,檢察官都拒不採用。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檢察官一直釋放柯主席「拒絕出庭」、「拒絕配合調查」的消息。真相是,一開始檢察官竟然違法濫權提訊柯主席,不先發傳票,就多次在一大早、把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柯文哲帶走,完全破壞司法正常程序。柯文哲的辯護律師請法官明鑑:既然相關人士的手機早被查扣,所有對話被不斷翻找比對,還有什麼串證、滅證可能?還有什麼接押的理由?柯文哲也明確表示,他對台灣民眾黨有責任,他絕對不可能冒著讓台灣民眾黨陷入危機的風險而逃亡。我們已經等了四個月,等待證據說話。如今既然沒有證據,那請讓司法有充分時間,真正還原真相。讓柯主席和他的辯護律師,有對等的武器為自己辯駁,給他為自己人生,一個最基本的公平防禦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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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沈慶京砸千萬保京華城 遭求刑17年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年6月。此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收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5250萬元,建議量處有期徒刑16.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而賄賂的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於羈押庭應訊時還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也被依監督事務圖利與行賄罪起訴,建議求刑17年,併科3300萬元罰金。北檢指出,沈慶京因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因此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於2020年與柯文哲單獨會面時,陸續與聽從柯文哲指示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與時任都委會執秘邵琇珮聯絡,讓柯文哲以便當會裁示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使鼎越公司不法獲得121億餘元之不法利益。沈慶京因不服京華城公司刪除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其提訴願也同樣被駁回後,竟在無情事變更與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為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相異認定之下,讓柯文哲幫開後門,柯於2020年3月的便當會議中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為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際上卻是將210萬元賄賂與柯文哲,事後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還向柯文哲報告後,傳訊息給朱亞虎表示感謝。後續並在柯文哲出席京華城廣場動土典禮後,沈慶京交代秘書從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將其中的1500萬元交付給柯文哲。北檢指出,沈慶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於2017年至2022年期間,先是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前後交付5250萬元與363萬餘元等,讓應曉薇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更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全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甚至還在都發局與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有適法性問題時,「拜託」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放水」、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為簽呈公文進度,以此排除簽辦過程障礙、指明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電話問責、責罵或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資,造成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順利護航沈慶京取得最高20%的容積獎勵建照執照。北檢表示,審酌沈慶京不法賄賂柯文哲在內等公務員與市議員,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還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試圖串證,更聯繫柯文哲與應曉薇刪除彼此間有關案件之相關訊息,甚至還在羈押庭時當面怒嗆法官,「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都用現金」等,顯見其挑性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依照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褫奪公權8年,並依賄賂罪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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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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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千萬收賄遭起訴 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全案26日偵結,北檢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及背信等4大罪遭檢方起訴。。北檢對外說明如何認定柯收賄1500萬元,表示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佩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111年9月12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111年9月20日起令吳男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鼎越公司於111年10月18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 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