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託付寶
」 胡亦嘉 金管會 街口投信我不是小霸王1/街口投信請法官評理「金管會罰錯了」 胡亦嘉現身「最掛念懷孕老婆安全」
有「街口小霸王」之稱的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10、11日一連兩天親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準備庭聆聽法官審理,主要是無法接受金管會2年前就「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配售案等行政裁罰,解除他擔任街口投信董事等職務,而透過行政訴訟據理力爭。胡亦嘉是台灣最早的創投銀行家之一胡定吾的小兒子,曾在美國華爾街工作,2015年看好台灣數位金融市場將崛起,回台創辦街口集團,從電子支付到投信業,目前擔任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CTWANT調查,金管會於2020年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追募額度,以配售不公開、涉及違反公平待客原則等裁罰60萬元之案,以及認定街口投信辦理「街口託付寶」,有誤導投資人,加上胡同時代理董事長、總經理職務等缺失,重罰300萬,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胡亦嘉自認不公,槓上金管會,就遭懲處事項全提起行政訴願,然去年(2021年)8月9日皆遭駁回,去年底,胡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繼續與金管會纏鬥。未料,胡亦嘉與莊郁琳預計今年4月3日補辦喜宴前一周,3月25日檢調人員大動作搜索及約談街口投信、胡亦嘉等多處與人員。當時媒體報導指出,檢方調查案由係胡亦嘉2020年擔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長期間,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配售之案,涉嫌未公平對待投資人,初估不法獲利約9000萬元等相關刑事。街口投信於5月11日在官網公布5點聲明,強調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皆遵守公平原則。(圖/翻攝街口投信官網)今日,台北高等行政法庭法官就街口投信委任律師提出的4點主張,包括「託付寶無關街口投信、未提出保證獲利、申購法人非適用《金保法》的公平待客原則、內控規範的法源依據為何」,對照金管會出席代表說明後,當場指示金管會先將裁罰事項的事實、處罰的法源依據,以條列式並製作表格說明,便於兩造與法官了解,進而釐清案情。審案法官特別提及,由於街口投信、胡亦嘉遭檢方調查涉及的「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配售案,是否與正在審理為同一案的相關適法問題,將待釐清研議是否須採行「先刑事、後行政」的審理原則。準備庭結束後,CTWANT記者詢問胡亦嘉,會不會擔心一旦「先刑事、後行政」而讓行政訴訟卡關,不知道會等到哪一年才開庭?「我覺得兩案是不同的。我有詳細跟檢察官說明整個期貨ETF的配售過程,都是依照規定,相信檢察官很快會查個水落石出的。」「有信心司法會還我們清白。」胡亦嘉受訪時,首度提起3月被檢方搜索的經歷,最掛念的就是也被檢方約談的妻子莊郁琳,「她懷孕四個多月,我很怕太太與小孩受到甚麼影響……。」被搜索這天,他在個人臉書寫下四個字,「問心無愧!」「這一年來已經很少在臉書、IG說話了,現在疫情期間比較常在家工作,還要多多照顧陪伴老婆。」街口投信今天也在官網發布聲明,即「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均恪守公平原則」的五項主張,亦是街口投信今天委託律師向行政法庭提出的要點,胡亦嘉也同步在他的臉書貼出聲明全文。
金管會大開鍘 街口投信董事胡亦嘉遭解職
硬要推街口託付寶,胡亦嘉痛失街口投信董事職務。金管會29日宣布,街口投信與合作機構進行的廣告文宣,有令投資人誤信保證獲利,同時意圖透過切割方式規避金管會監理,且胡亦嘉一個人掌控街口投信、街口電支、街口金科,遵法意識薄弱,破壞公司代理人制度,所以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同時街口投信被罰300萬元,並給予警告處份,限制不得受理投資人透過電子支付申購買回所經理的「街口多重資產」基金,同時街口投信前總經理莊紘富亦被停職一個月。街口投信林姓監察人未具獨立性,要求公司改選適當監察人,且要求街口投信的法人股東國票證券善盡專業股東的義務。
街口胡亦嘉率眾抗議 批金管會濫權阻礙創新
街口金融集團因旗下三家公司街口支付、街口投信與街口金科組成的「街口託付寶」與金管會槓上,僵持數月仍未有解。街口集團執行長胡亦嘉17日親上火線,強調街口託付寶三項服務並未違法,然而至今尚未上線就已屢遭定罪,痛批金管會「濫權、說謊」,以宛如「台版國安法」的方式對待街口,令人無法接受。胡亦嘉說明,託付寶是由三家公司(街口金融科技、街口電子支付、街口投信)分別提供服務所組成。簡單來說,託付寶並不是一個「產品」,而是三項服務合起來的一個創新的架構。胡亦嘉表示,以目前街口收到的函文來看,目前證期局在法規面仍質疑「保證收益」、「未經審核」兩點。先前託付寶在App內說明「預期1.5%~2.2%增長率」,他強調「預期」不等同於「保證」,而託付寶不論是在宣傳或實質上,都沒有保證收益。不過胡亦嘉也願讓步,表示若主管機關介意「預期」這個用詞,託付寶將不再有類似字眼。而針對「未經審核」,胡亦嘉則表示,街口投信僅單純提供開戶、申購、與贖回基金的服務,這原本就是投信最基本的業務,而街口電支與街口金融科技提供的服務,法規面本就不需證期局審核。胡亦嘉痛批證期局「沒有誠信」,現場出具與證期局、銀行局的郵件指出,與主管機關多次溝通,主管機關也表示沒問題,但產品上線隔天證期局居然宣稱「沒有看過此產品架構」,隨後命令關閉街口投信之保管銀行,導致託付寶無法運作。另外,胡亦嘉也表示,證期局近期陸續單獨約談街口投信員工、董事、監察人,不斷詢問是否知道某些作為「可能」違反公司內稽內控法規,更於9月11日大動作搜查街口投信,將員工隔離訊問,並帶走大批資料,他質疑「這並非正規的金融檢查,而是由證期局發動的搜索,這樣是要街口投信是要如何繼續正常營運?」胡亦嘉最後重申,一定會讓託付寶重新上線,同時向金管會喊話,要求其停止對合法企業的騷擾、並立即開啟街口投信的保管銀行,並喊話行政院長蘇貞昌、總統蔡英文,期望幫助台灣金融新創突破現行體制上的困境。
又槓上 金管會不准胡亦嘉任街口投信董座
完全無遵法意識,金管會17日對街口投信及其大股東胡亦嘉發出「紅色警告牌」,即二周內應讓街口投信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公司儘快上軌道,提供金管會相關回復及說明文件、儘快確定新任董事長與總經理,否則金管會10月即可能開罰,最重是撤銷街口投信的經營執照。同時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亦宣布,已在16日正式駁回胡亦嘉要出任街口投信董事長的認可案,主要是街口投信在8月12日提出胡亦嘉要出任董事長的人事認可申請,但即只提供書面申請表格及聲明書,但對胡亦嘉的學經歷證明等一律不提供,金管會8月20日去函要求補件,卻到今日都未收到任何文件,造成金管會根本無法審查,且認定胡亦嘉「相關遵法認知相當不足」。郭佳君強調,投信是管理大眾資金,必須保障投資人權益,若胡亦嘉及街口投信「連基本的申請書件都無法配合,在其他部分要有更多期待是比較困難」。因此駁回胡亦嘉的人事認可案,要街口投信儘快找到新的董總。同時證期局也要求街口投信持股20%的專業法人股東,即國票證券要發揮專業投資人的功能,即要督促街口投信守法,讓董事會恢復正常運作。郭佳君強調,金管會對金融創新一向支持,但任何金融創新必須在符合法令規定及保障投資人權益下進行才有意義,針對街口託付寶,金管會在7月13日就發新聞稿強調三大原則,一是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二是金融機構對合作機構要善盡調查責任;三是街口電子支付有300萬多用戶,託付寶架構影響投資人權益,金管會必須從整體流程、經濟實質去作監理。胡亦嘉先前一直說私下以電子郵件與證期局溝通,郭佳君表示,證期局亦已明確告知有保證收益的疑慮,二是街口投信從未針對託付寶架構,正式來函向證期局申請此架構。證期局在7月29日就正式發文街口投信,要求提供託付寶架構相關合作的決策流程、內部簽核評估程序,及和街口電支、街口金科三方合作契約,說明彼此間角色和功能。街口投信在8月11日回函,但對證期局提出的問題都沒提供任何書面資料,證期局又再發文請他們說明,但至今依舊沒給任何正式書面文件。在7月、8月都等不到答案,證期局只好在9月11日對街口投信進行實地查核,了解實際情況,這也是行政監理措施之一。胡亦嘉目前依舊不配合說明,反而是選擇開記者會,高調抨擊金管會。證期局也表示,相關問題正在處理中,依投信投顧法,可對街口投信及胡亦嘉祭出警告、解職、限制業務,最重就是撤照。
街口創辦人開砲「騙子小人」 黃天牧淡定回應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連日在臉書上開砲,13日點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證期局長張振山是兩個「騙子、小人」,15日又批「街口條款」。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5日下午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謝謝指教」,他強調,證期局同仁最近做的事,都是監理上必要程序。胡亦嘉為了推街口託付寶屢槓金管會。13日在臉書上指出,東南亞最大叫車平台Grab正在新加坡推廣一種新的微型投資服務「AutoInvest」亦是打出預期每年報酬率約1.8%,且會收取手續費。然而託付寶類似的服務想上路在台灣卻受阻。對於胡亦嘉的批評,黃天牧表示,「任何指正,都謝謝他的指教」,但他強調,證期局同仁最近做的事是監理上的必要程序,有關商品部分,證期局過段期間會對外說明。至於胡亦嘉直接點名黃天牧、證期局長張振山是「兩個騙子+小人」,當中是否有誤會?黃天牧連連表示:「謝謝指教」。
街口投信董總出缺 大唱空城計
街口投信繼上周董事長被撤換,28日又公告,總經理莊鈜富離職,遺缺暫時空出。對於街口投信董總從缺,公司大唱空城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8日出席台灣服務業大評鑑頒獎典禮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街口有很好創新的策略、支付在市占率上表現也很好,但提醒金融機構,還是要重視公司治理。街口執行長胡亦嘉為了推「街口託付寶」屢槓金管會,甚至說已與證期局官員多次溝通無效,表明希望能與高層溝通。金管會官員會約胡亦嘉來喝咖啡嗎?黃天牧表示,還是以分層負責為原則。但他也指出,上次金融科技座談會時就已與胡亦嘉當面溝通,胡亦嘉也有提出很多意見,「我有特別回應。」他強調,金管會永遠是開放的,歡迎業者來溝通。街口在7月22日時發布新聞搞怒批金管會不誠信、阻礙創新,每次溝通都不在同一個平面上,黃天牧認為,程序方面就不多說了,這都是過去的事,未來怎麼互動較重要,期待這家公司可更健全發展,他強調,「公司治理」問題大家都關心,會透過證期局、銀行局與街口再溝通。會希望街口進沙盒嗎?黃天牧指出,尊重胡亦嘉個人的想法,目前還沒收到任何申請。至於街口投信高層頻繁異動,黃天牧指出,證期局會處理,現階段針對街口託付寶還沒充份溝通就上路,證期局已請他陳述意見。莊鈜富2020年3月19日才接下街口投信總經理一職,但不到半年就離職,而街口投信前董事長高武忠也是一年內二度卸任,街口投信的公司治理已引發金管會高度關注。
胡亦嘉踩紅線硬是被金管會攔 街口託付寶上線三天喊卡
針對「街口託付寶」爭議,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23日強調該服務已踩紅線,包括:保證收益、墊款能力。所以保管銀行不會收款,22日託付寶也已暫停服務。邱淑貞指出,金管會歡迎金融科技創新,但金融業者任何創新、合作都要「負責任」,也不可有保障收益誤導投資人降低風險意識,「金融機構的法遵是從頭到尾看好,而不是設計一個服務出來,不知可不可行、要請主管機關幫改,金融機構法遵不是這樣做。」邱淑貞指出,金融商品交易複雜且多層次,不能以任何切割方式,讓投資人不清楚或投資人保護有斷點,金管會會從整體觀察交易流程,檢視有無揭露清楚及符合法規保障投資人權益之目的。金管會對科技創新表示歡迎,但金融監理希望金融業者或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要做到負責任創新。邱淑貞強調三點:一、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二、金融機構對合作的對象要作盡職調查及瞭解;三、金融監理為保護投資人是從總體流程、經濟實質作監理。邱淑貞指出,投資人與金管會都有一樣的疑問,包括:投資人是否知悉贖回款項係由街口金科墊款(即投資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以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臺幣6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會在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資人資料的保護。該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責任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及投資人充分說明。邱淑貞表示,金融機構對合作對象要做盡職調查與了解,在監理沙盒內實驗規模限制3億元、有風控。但街口有100萬客戶、每人投資2萬,就是200億元,這麼大規模,若街口無法做流動性提供的話,這個機制就會做不到,如何讓投資人確保他拿到錢?其調度資金能力、資金來源如何?萬一投資人二天內拿不到錢,對投資人也是一個傷害。至於已開始投資的5千人、1.5億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用電支商品買商品交易成功後才會有扣款問題,現在透過託付寶申購基金,保管銀行拒收申購款,就表示交易不成功,資金就會退還給客戶。由於保管銀行本身有監督基金運作的義務,保行會自己評估其適法性所以不會收受該帳戶資金。蔡麗玲指出,在代墊款部份,現在在監理沙盒中群益證、群益投信交割帳戶就已在做這樣的實驗,就是有擔保放款概念,若街口託付寶想做代墊款實驗,不涉保證收益,也歡迎進沙盒實驗。街口託付寶到底違反哪條法?蔡麗玲指出,依據投信事業管理規則19及22條,投信不得使人誤信能保證本金的安全或保證獲利,也不能約定或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負擔損失,來促銷受益憑證,所謂「保證獲利」就不是投資,而且不管直接、間接保證都不行。
街口託付寶首日吸金1.5億 嗆金管會:不須要核准
街口託付寶上線首日吸金1.5億元,監管爭議也浮上檯面,很多人用「台版餘額寶」比喻街口支付寶,其實台灣、大陸兩地法規不同,很難這樣類比,而街口此次使用街口電支、街口金融科技、街口投信的「三方架構」到底是什麼?簡單說給你聽。用個最簡單的比喻,王媽媽手上有些閒錢,聽聞鄰居黃先生是個投資高手,看到最近台股漲得亂七八糟,尤其大家都在說台積電好,所以就請黃先生「幫忙投資」,但王媽媽心臟比較小顆,堅持只買台積電,所以只投資台積電、台積電ADR或權證。這一天王媽媽兒子生病,突然要筆龐大的醫藥費,於是跟黃先生說「那個台積電投資你統統幫我賣掉,我要錢」,黃先生說「OK」,不過因為贖回需要時間,王媽媽卻是立刻需要錢,想說就先「墊」給王媽媽,等交割款入帳再小扣個手續費也不吃虧。這樣的情境,時常發生在你我身邊,回到託付寶的架構,王媽媽其實就是街口用戶、黃先生就是託付寶(街口金融科技),台積電相關標的就是街口投信的基金。街口與金管會爭議之一是宣稱報酬率,因為投信賣基金其實是不能的,街口用「預期年收益率」帶過,這是文字遊戲,討論這沒意義。根本問題是宣稱的人是街口金融科技,不是街口投信,就跟王媽媽問黃先生「啊我投資台積電可以賺多少?」黃先生可能跟王媽媽說,「賺個3、5%應該OK啦,比定存好耶!」爭議之二是用戶與街口金融科技間的「借貸」關係,一般來說,民眾贖回基金要2~7天錢才會入帳,但每個都想要馬上贖、馬上拿到錢,但中間街口金融科技跟用戶間沒有「人情」,不像王媽媽跟黃先生可以「道義支援」,契約關係得白紙黑字化,就必須用「借貸」為雙方關係解套。因為如果撇除「人情」這件事,其實黃先生就是先掏自己的錢,「借」給王媽媽,然後拿賣掉股票的款補回來,同樣是「借貸」關係,只是沒有白紙黑字罷了。回到金管會、街口吵的本身,金管會介意的是這個「中間人」,也就是託付寶的架構沒有被核准。但尷尬的是,中間人這個角色,其實是種商業行為,他就像民間很多融資公司般,雖是金融活動,並不歸金管會管轄,也沒有法規可以直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