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治
」北市監理所弊案延燒 基隆監理站長收賄40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區監理所弊案,案情如雪球般越滾越大,追查發現基隆監理站長李明正亦涉嫌收受業者賄賂,昨(31)日再發動第3波搜索,並依《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約談李等7名被告到案,檢方今日凌晨訊後諭令李明正以40萬元交保。台北市區監理所所長袁國治涉嫌收受王姓停車場租賃業者約9萬元賄賂,並與業者黃慶利、開駕訓班的業者李宏章共同投資體檢診所,作為監理所委託代辦駕駛人的體檢診所,本月3日北檢約談袁、李男等人到案,訊後2人收押禁見。檢廉繼續追查,2018年至2019年間,李宏章為了獲取競爭業者的資料,涉嫌提供中油加油儲值卡給李明正,甚至代繳李明正名下的車輛保險費、稅費及罰款,不法金額共約5萬多元,李明正則競爭業者的營業訊息及駕訓班評鑑考核等資訊給李宏章。北檢昨日指揮廉政署發動第3波搜索,並以涉嫌人身分約談李明正7人、提訊在押的李宏章調查,另傳喚8名證人查證,訊後諭令李明正等5人各以5萬元至4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李宏章則還押看守所。
北市監理所貪汙案滾雪球 車輛管理科長今晨聲押
台北監理所所長袁國治涉嫌與業者勾結貪汙案,法務部廉政署再擴大追查出另名監理所車輛管理科陳姓科長也涉嫌於2017年擔任汽車代驗廠考核小組委員時,向盧姓業者收賄,協助盧的代驗廠順利通過升等,昨日廉政部搜索約談陳姓科長等6名嫌犯到案,並於今(19)日清晨移送北檢複訊,訊後,檢方將陳姓科長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則裁定以5萬至20萬元交保。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台北監理所所長袁國治貪汙案,再擴大查出台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陳姓科長,他擔任代驗廠考核小組委員,負責考核代驗廠,涉嫌於2017年間協助盧姓業者順利升等後,與盧男相約見面,收受賄款。檢廉昨日大舉搜索11處地點,約談陳、盧6名涉嫌人到案漏夜偵訊至今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其中陳姓科長由檢方向北院聲押,其餘被告則裁定交保。廉政署指出,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各監理所站年度考核汽車代驗執行要點」,監理所必須對轄區內的汽車代驗廠進行考核,業者若順利通過升等或維持等級,對於業者的業務有極大助益。
北市監理所長投資代辦體檢診所年分130萬 涉貪遭聲押禁見
台北市監理所所長袁國治,涉嫌投資診所代辦駕駛人體檢業務,並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賄、圖利,台北地檢署昨指揮廉政署展開搜索及約談行動,將袁等7人傳喚到案,經漏夜偵查後,今(4)日凌晨北檢向法院聲請羈押袁及李姓業者2人,另5人則各以10至25萬元交保。根據了解,台北市監理所所長袁國治涉嫌在外投資經營體檢診所,再委託診所代辦職業駕駛人等體檢業務,1年分紅130萬元,另利用本身職務之便,在審核業者申請成立停車場時,收賄約9萬元,涉嫌貪汙、圖利罪。台北地檢署3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6路搜索台北市區監理所、袁男住處,並約談袁男7名涉嫌人調查,另傳喚6名證人查證。經檢方漏夜複訊後,今天凌晨以袁國治、李姓業者2人涉及貪汙重罪,有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另黃姓、王姓業者及員工5人各以10萬、15萬、25萬元交保。檢廉指出,依據規定,職業駕駛人每3年要體檢1次,68歲至70歲駕駛則要到大型醫院體檢,另75歲以上駕駛人換領駕照,亦須體檢。檢廉據報,指袁國治於2018年至2019年間,出資20多萬元,與黃姓、李姓金主2人共同投資士林承德診所,袁再以監理所長職務,委託該診所代辦駕駛人體檢業務,依投資比例分紅,袁每年可獲利130萬元,涉嫌圖利罪。另袁國治身為監理所長,負責管理停車場設置跟變更業務,2018年至2019年間,王姓租賃者要在台北市以及新北市、桃園市鄰近台北地點承租土地經營停車場,向台北市區監理所申請時,為求審核過關,涉嫌行賄袁男約9萬元,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