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
」 性侵 死刑 殺人罪 詐騙 憲法法庭遭保全父拒金援偕男友鐵鎚弒親 台中留美女碩士確定免死
留美的江姓女子因為不滿擔任保全的父親在自己留學期間中斷金援,於2020年與張姓男友返台與父親爭論,後續甚至發生激烈肢體衝突,結果張男在江女的協助下,用鐵鎚重擊江父的頭部致死,後續更將江父的屍體棄置台中太平山區中。後續歷經三次審理後,最高法院於4日做出最終裁決,駁回上訴,維持一、二審的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江姓女子與其男友張姓男子在完成國內研究所學業後,於2014年赴美深造,江女的父親則以小學保全的微薄收入資助女兒的留學生活。但是到2016年時,江父因故停止經濟支援,導致這對情侶在美國的生活和學業陷入困境,因此心生怨恨。2020年11月,江女與張男返台後,多次與江父母親理論,要求繼續提供經濟援助,但屢遭拒絕,甚至遭家人報警處理,心生不滿的兩人,因此共謀商議行兇。2021年12月26日晚間,2人來到江父工作的小學,與江父發生激烈爭執。在爭吵過程中,江女抓住父親手臂,而張男則持鐵鎚多次重擊江父頭部,導致江父當場死亡。行凶後,兩人不僅試圖清理現場,還將江父遺體棄置於台中市太平區的山區溝壑中。一審法院認定,江女和張男的行為手段極為殘忍,完全泯滅人性。儘管被告雙方均坦承犯行,且經醫院鑑定有矯治教化的可能,但考慮到被害人家屬的強烈控訴,法院仍對二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合理適當,因此維持原判。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最終駁回上訴,使得此案正式定讞。
逃死確定!狠男持鐵鎚「狠砸退休女教師」再性侵 無期徒刑定讞
高雄一名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劉男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卻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判決指出,劉志明因與女友分手心生不滿,見女教師買完菜欲駕車離去之際,起念強盜車輛代步找女友,以事先買好的鐵鎚敲擊女教師頭部,見其有甦醒跡象又連續重擊頭部多次。劉男將女教師移至後座後欲將車輛駛離,卻因車輛排檔裝有暗鎖未能如願,還性侵並咬掉女教師一側乳頭吐在車內,最後將其反鎖車內離去,手段十分兇殘。一審到更三審皆判處劉男死刑,更四審卻認為劉男強盜殺人屬於隨機、偶發,非計畫性為之,犯罪情節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且劉男經精神鑑定後,不能完全排除有更生改善可能性,因此無法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繼續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過程符合憲法法庭日前釋憲判決揭示之「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更四審也認定被告乃偶發性犯罪,並非事先謀劃或針對被害人下手,且就醫療角度而言無法排除被告有更生改善可能。最高法院指出,檢方上訴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男遭地下錢莊逼「子債父還」漲3倍債務 治喪期間被劫手機拉扯重傷
台中市發生一起驚悚的討債案件,30多歲的陳男因債務壓力尋短身亡,其家人卻因為地下錢莊的暴力討債行為而受到威脅,陳男的父親因無法承擔暴力討債集團的壓力,決定向警方報案,最終導致多名嫌犯落網。據悉,陳男生前曾向詹男的地下錢莊借款,因而背負沉重的債務,詹男在得知陳男的死訊後,竟然要求陳父「子債父還」,並且強調還款日已逾10天,要求陳父連本帶利,償還當初借款的三倍,面對這樣的暴力討債行為,陳父感到非常恐慌,無奈之下選擇向警方求助。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接獲報案後,成立專案小組對此案展開調查,並迅速鎖定以吳男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據了解,詹男與其同夥在陳男治喪期間,竟然闖入陳父任職的公司進行暴力討債,甚至搶奪陳父的手機,並在強行拉扯中將陳男的父親拖行,造成其身體受傷。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成功鎖定嫌犯的身份,並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警方指出,專案小組除了掌握詹男經營地下錢莊的相關資訊外,還發現吳男是這一重利討債集團的首腦,並查獲其他遭受重利借貸的被害人。最終,警方於9月30日展開行動,成功逮捕以吳男為首的重利討債集團3名嫌犯,並查扣1支鎮爆槍、2把褶疊刀、以及其他作案工具和多部電子產品等證物,所有涉案人員均依重利、搶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傷害等罪嫌被移送偵辦。警方呼籲民眾在面對類似情況時,應立即報警,以保障自身安全,並有效打擊不法行為。
死刑釋憲後首例…女師遭鐵鎚爆頭性侵慘死 兇手5度判死「逆轉逃死」定讞
男子劉志明在2014年尾隨陳姓退休女教師進入其車內後,持鐵鎚重擊她頭部13下,再加以性侵並咬掉她的乳頭,離開時更反鎖車門,造成陳女失血過多死亡,一審到更三審5度判死,但更四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犯罪且劉有更生改善可能,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後,首例逆轉逃死刑確定的案件。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嚴格秉諸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之自白補強證據規定,及同法第161條第1項之檢察官舉證責任規定,亦即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所揭示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意旨。更四審判決對於如何認定被告本案所為,乃偶發性犯罪,並非與被害人有隙,事先謀劃、針對被害人下手之理由,量刑時已審酌刑法第57條科刑有關的一切情狀,及參酌醫院之量刑前評估調查報告,及2位鑑定人之意見,以就醫療角度而言,尚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等旨。最高法院指出,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意旨仍以更四審認定劉男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等,經核係置原判決所為明白論斷於不顧,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劉男因與女友分手又被對方封鎖電話,2014年12月3日上午,他到高雄左營市場閒逛,當時59歲陳姓女老師買完菜正要上車回家,他竟想搶車代步去找女友,強行打開車門,持鐵鎚重擊陳女頭部。陳遭重擊後癱倒在副駕駛座,劉因無法發動車輛,竟再攻擊,並脫下被害人衣物性侵,甚至咬下右乳頭吐棄在車內,搜刮身上2000元後逃逸,陳女因失血過多死亡。劉涉強盜性侵部分,一審判刑10年,因未上訴確定。強盜殺人部分,歷審將他判死遭撤銷。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定,劉強盜殺人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而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經送凱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不能完全排除他有更生改善可能性,不能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併褫奪公權終身,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兒被債務逼到尋短 暴力集團竟要「子債父還」治喪期間拖行死者爸遭逮
台中30多歲陳姓男子日前向詹男的地下錢莊借錢,但被龐大債務壓的喘部過氣而瑜近日尋短,詹男竟找上陳父要求「子債父還」,還在治喪期間拖行陳父成傷,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逮捕暴力討債集團吳姓主嫌、詹嫌和李姓同夥,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父在台中港某公司任職,近日因兒子輕生而忙於治喪,討債集團卻找上陳父,表示還款日已超過10日,要求陳父連本帶利,償還當處借款的3倍,更對陳父暴力相待。討債集團在山陀兒颱風過境前一天,找到陳父的公司要求還錢,暴力搶奪陳父手機外,還粗暴拖行陳父導致被害人受傷,陳父身心受創,最終決定報警處理。台中港務警察總隊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發現詹男經營地下錢莊,吳男則是暴力討債集團的首腦,9月30出擊,逮捕吳、詹和李姓同夥,另還查獲多名重利借貸人。警方也查扣鎮爆槍1支、褶疊刀2支、球棒1支、手機6支、電腦3台、平板2台、帳冊數本及借據數張等證物,全案依重利、搶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
疑是慣犯!性侵女病患辯稱「他們沒有說不行」 變態整復師遭起訴
一名女網友8月間在社群軟體「Dcard」控訴,親友遭南投一家私人整復所劉姓負責人兼推拿師指侵,南投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劉姓整復師涉刑法對於因其他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顧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嫌,予以提起公訴。女網友在社群上發文控訴,親友7月間因長期搬重物腰痛,經介紹前往該私人整復所推拿,卻遭到劉姓負責人兼推拿師指侵。網友指稱,親友當下假藉上廁所之由逃離,劉姓推拿師還打電話、加Line持續騷擾其親友。此文一出也有其他網友留言抱怨相關經驗,直指劉姓推拿師為慣犯。南投地檢署指揮南投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8月29日傳訊劉姓推拿師後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調查認為,被告濫用被害人對其按摩專業之尊重與信賴,對被害人進行性交行為,使其身心受創;加上社群論壇上有多位網友自稱受害,雖未經該案起訴,但劉姓推拿師坦承過去「應該有碰過」,卻辯稱「他們沒有說不行」。檢方認為被害者所述為實,劉姓整復師假藉進行民俗療法整復推拿之機會,將手指伸入女性顧客陰道指侵,涉犯刑法第228條第1項之對於因其他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顧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嫌,而予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前空姐怒潑汽油點火奪命!丈夫全身80%燒傷身亡 終判刑12年定讞
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丈夫楊姓男子爭吵,竟於2021年以汽油潑灑對方,並不顧楊男的求饒,冷酷地嗆聲「I DON'T CARE(我不在乎)」後點火,引發火災,造成楊男全身80%燒傷,最終不治身亡,經過漫長的司法過程,最高法院日前最終依《殺人罪》判決李女12年有期徒刑,並駁回其上訴。據悉,李女與楊男長期有爭執,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購買汽油後返回住處,手持保特瓶和打火機進入臥室,開始對楊男進行威脅,楊男被驚醒後,感到不妙,便啟動手機錄影,試圖記錄下事發過程,過程中楊男多次懇求妻子冷靜,提醒李女「油氣會引燃」、「我還想活,不要這樣」,但李女置若罔聞,甚至嗆聲:「I DON'T CARE」。楊男頻頻求饒,但李女仍持打火機數次點火,最終引燃自己身上與楊男身上的汽油,李女身體被火焰灼傷,慌忙跑向廚房試圖滅火,無奈火勢蔓延至狹小的住宅空間,最終將楊男也困在火海中,楊男雖在火勢稍停後自行撲滅火焰,但仍因大面積燒傷,經送醫搶救不治身亡。事後,李女在法庭上多次表達對楊男父母的歉意,並表示自己當時購買汽油是出於一時衝動,沒有想到後果會如此嚴重,雖然表達悔意,並在庭上承認自己行為的危險性,但由於事發後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且未獲得家屬原諒,法院依《殺人罪》判處其12年徒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李女曾從事空服員工作,接受過專業的飛行安全訓練,應該充分了解汽油與打火機結合後的危險性,明知風險的情況下,仍選擇用極端手段傷害楊男,構成殺人罪。最終,李女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案件確定。
伸舌強吻鍾沛君!朱學恒遭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改口認罪了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指控名嘴朱學恒,在某次餐敘後藉著醉意伸出狼爪,不但對她摟抱、2次強吻,甚至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朱學恒不認罪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時,他改口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朱學恒在面臨需入監服刑的情況下,有可能滯留境外不歸,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伸舌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事件曝光後,朱學恒辯稱,案發當時他因「酒醉斷片」所以不記得發生何事,且以事發當日的時間、空間情形,斷無行強制猥褻行為的可能。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判決出爐,認定朱學恒以強暴方式接續強制猥褻鍾沛君,造成被害人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且朱學恒犯罪後毫無悔悟,故重判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不服上訴,高院二審審理認為,朱學恒雖坦承犯罪,但其所涉犯強制猥褻案件,犯罪嫌疑重大,且經一審判決有罪,有入監服刑的可能性,加上朱男為知名翻譯家與網路直播主,不僅擁有優異的英文能力,同時也具備在境外生活的能力及資力,足認他在面對可能需入監的情況下,有滯留境外不歸的高度可能性,因此裁定自10月6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專挑弱勢…南投棒球教練性侵22名男童遭終身解聘 30萬交保限制住居
南投縣一所國小棒球隊的男教練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逞慾影片等共犯68罪,他羈押期間遭終身解聘,全案日前於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他認罪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慧文今年6月4日偵查終結,指教練曾獲杏壇芬芳獎,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對高達22名男童共犯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共68罪,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件偵結起訴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全案近日言詞辯論終結,教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教練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已與半數被害人達成調解,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南市老家,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一、三、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法官要求,全案判決確定前,禁止教練危害22名被害人身體,禁止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行蹤,也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立即依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組性平調查小組,經性平小組調查结果事實成立,於教練羈押期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將該教練終身解聘、永不任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安泰醫院火警9死!病患家屬崩潰哭喊媽 屏東地檢署出手要辦了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3日上午傳出火警,緊急疏散醫護人員及病患,濃煙疑似經由管線竄如D棟病房,已知共有8名病患、1員工不幸喪命;適逢颱風天又火警,意外發生疏散當下,急診室混亂如菜市場,甚至有病患家屬在事發當下,焦急得嚎啕大哭,而屏東地檢署出手要辦了。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今天(3日)上午傳出火警釀9死,病患家屬在一團混亂中焦急呼喊。(圖/三立新聞網) 從現場的畫面可見,醫護人員在協助疏散時,被濃煙嗆到不斷狂咳,急診室亂成一團,現場還有病患家屬見到眼前混亂哭喊「媽~」,崩潰癱軟被扶到一旁椅子。病患家屬焦急崩潰,一度癱軟被攙扶到椅子上休息。(圖/三立新聞網)這起火截至目前為止,一共釀成9死,其中有6人在10樓、11樓被尋獲,且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啟動大量傷患機制,縣長周春米坐鎮指揮,請相關單位盡力搶救,已救出的病患,目前已經分別送往其他醫院安置。東港安泰醫院在颱風天發生火警,強風驟雨讓搶救更困難。(圖/報系資料照)屏東縣消防局3日上午7時41分接獲報案,指出安泰醫院發生火警,緊急派遣人車前往灌救,風雨中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緊急疏散病患,一個一個病患在病床上推倒院外騎樓,還有洗腎病患緊急拔針逃生。屏東東港醫院火警多名病患和醫護人員無生命跡象,圖為病患緊急轉診。(圖/報系資料照)針對這起死亡火警,屏東地檢署也要查了,不過考量目前山陀兒颱風威脅,在不影響警消救援的前提下,將派出3組檢察官、法醫及車輛配合第一線救災待命,待現場救援告一段落後,將請火調人員、刑事專業鑑識人員進入蒐證,進一步釐清火警原因。屏東地檢署聲明,因屏東目前仍處於山陀兒颱風暴風圈之威脅,在不影響消防救災、救人第一的前提下,本署作為說明如下:1.本署指派3組檢察官支援,所有法醫及車輛均待命,配合第一線救災狀況,在不影響救災及颱風安全下,即報即驗隨時出發。2.由主任檢察官陳麗琇指揮相關人員著手調查醫院現場相關資料,並將在現場救災告一段落後,請消防、刑事專業鑑識人員,進場調查蒐證。3.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組成志工小組,啟動一路相伴機制,提供被害人關懷陪伴、急難救助、醫療照護等服務。山陀兒來襲東港安泰醫院傳火警,院方緊急撤離病患逾30人。(圖/報系資料照)
吹牛老爹爆性侵再增120人!他曝「男女都下手」 受害者才9歲
美國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Sean ‘Diddy’ Combs)去年底接連被控從事性販運、毆打前女友等罪行,上月中旬遭逮捕、起訴。沒想到事件尚未落幕,近日又有120人控訴遭他性侵,有律師透露,他將代表大約120名男女,向這位重量級音樂大咖提告。根據律師的說法,受害人男女都有,而且年齡跨度很大,最小受害人才只有9歲。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被捕後,再次傳出有120人出面指控他性侵。(圖/達志/美聯社)根據《每日郵報》等外媒報導,來自德州的律師布茲比(Tony Buzbee)宣布,包括25名未成年人在內,共有120人打算對吹牛老爹提出民事訴訟。布茲比表示,「娛樂業最大條、實際上根本不是秘密的祕密,現在終於公諸於世了」。報導引述布茲比說法,120人當中有一半是女性,也有一半是男性,其中有25人受害時僅是未成年,「這真的令人震驚,年紀最小的受害者當時才9歲,另一人也才14歲,這些不法行為涉及的時間範圍從1991年到今年2024年,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受害者,這就是答案,這種情形已經持續長達25年」。據布茲比指出,其中年僅9歲的男孩,當年參與吹牛老爹旗下唱片公司的甄選,不料卻在錄音室被他和其他人性侵。據了解,吹牛老爹下手的場地大多在派對、聚會上,受害者被下藥後就不省人事,如果拒絕喝一杯,就會被趕出派對,事後還會被要脅不准說出去,否則將對受害者不利。吹牛老爹上月被控犯有3項刑事罪名,指控他對女性性虐待,並利用威脅和暴力手段,脅迫她們參加毒品助興的性派對,但他對刑事指控不認罪,目前續押候審。另外針對這起報導,吹牛老爹律師團表示他堅決否認此事,並強調會在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清白。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被捕後,再次傳出有120人出面指控他性侵。(圖/翻攝自X)
江蕙國慶晚會黃牛票喊價破萬! 北市警已揪8人社維法送辦
今年雙十國慶晚會將於10月5日在台北大巨蛋登場,在台語天后江蕙復出獻唱加持下,5000張免費票券在1日僅15分鐘便被搶光,網路上隨即出現不少黃牛高價兜售,價格更是被炒上1.2萬元。為避免民眾對政府執法威信產生質疑,台北市刑大隊已成立專責查緝小組,積極查緝販售國慶晚會黃牛票券之不法行為,截至2日上午已抓到8人。北市議員曾獻瑩呼籲台北市政府繼續加強查緝,也提醒當天有維安管制,民眾務必在6點前進場,且要記得攜帶證件。台北市刑警大隊表示,自9月30日中午開放索票後,網路平台即出現販售訊息,已立案偵辦。「國慶晚會黃牛票」查緝行動截至10月2日上午,共查獲8件、15張黃牛票,甚至有門票價格開到1萬元,已函請管轄警察機關依社維法第64條第2款查處。另查證有8件於臉書販售國慶晚會黃牛票之訊息為詐騙訊息,也將進一步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特別提醒,常見二手票詐騙手法是透過臉書或LINE進行交易,只要賣方封鎖、刪除帳號,則糾紛求助無門,所匯款項也直接落入歹徒口袋,隱藏極大詐騙風險。另呼籲民眾切勿藉由票券轉售圖利,更不要購買黃牛票,助長哄抬票價歪風,才可避免淪為詐欺被害人;如發現有人販售黃牛票,可向警方或相關單位檢舉,會持續打擊不法違序行為。 台北市議員曾獻瑩則提醒,國慶晚會在下午4點即可入場,索票民眾可從大巨蛋的2號、3號和4號門進場。而晚上6點到6點40分進入維安管制期間,總統隨時可能進場,維安單位將全權管理現場、嚴格禁止進入,因此民眾請務必在6點前進場。曾也提醒,由於晚會將邀請各界貴賓、外國使節及僑胞等參加,為確保會場安全,市府將要求參加者攜帶身分證,以便維安人員抽查核對身分,若維安人員發現可疑人物,查核身分而未帶證件將可能被請出場。曾獻瑩說,此次晚會亮點是江蕙復出首唱,讓民眾對期待更高,也吸引不少江蕙長輩歌迷參與,但大巨蛋階梯落差大,又沒有扶手,長輩上下進出座位必須小心預防跌倒。曾獻瑩提醒主辦單位注意,3個入口務必同時開啟,以免排隊人潮往同一個入口推擠、甚至發生踏踩事件,民眾排隊等候進場,觀傳局也務必做好分流指引,讓民眾做到有序入場。
人口販子余華英添新案重審 被害童新增至17人
澎湃新聞1日報導,大陸最知名被拐賣兒童楊妞花尋親26年故事的加害人——人口販子余華英受審案,雖於去年九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因先後與姘夫及丈夫拐賣11名兒童一審被判死刑。但在二審時,因查出又涉其他拐賣兒童案,發回一審查重重審,檢方現查出,余女所涉拐賣兒童數量至少已17人。受害人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王文廣指出,余華英拐賣婦女、兒童罪一案,將於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文廣指出,除原一審法院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外,經過補充偵查,檢方還指控其涉嫌拐賣其他6名兒童,其中包括其與丈夫王加文拐賣的2名兒童。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23年9月12日,貴陽市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夥同姘夫龔顯良(已故)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拐騙11名兒童到河北省邯鄲市出賣,以其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侯通通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萬元。余華英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李素燕、張曉峰不服,分別向貴州省高院提起上訴。二審庭審中,余華英對一審認定其拐賣11名兒童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當庭認罪,僅提出了量刑過重的上訴理由;其辯護人提出余華英有坦白情節,認為量刑過重,建議從輕處罰。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提出了附帶民事部分判賠數額過低的上訴理由。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上訴人余華英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建議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2024年9月19日,余華英丈夫王加文涉嫌從監獄逃亡31年涉脫逃罪、拐賣兒童罪等案,在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王加文和余華英曾於2002年在大理將時年5歲的李聰拐賣至河北邯鄲、於2003年在麗江將時年6歲的小陳(化名)拐賣至邯鄲。庭審中,王加文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據瞭解,此次檢方增加指控余華英所犯的4起犯罪事實中,除了指控余華英與王加文作案2起,還指控余華英另與龔顯良作案2起、拐走兩對兄弟共計4名兒童,兩人將其中的3人拐賣至河北邯鄲,將另一名年齡稍大的兒童留在貴陽一家遊戲廳內。後該名兒童遇到好心人被送至派出所,在警方幫助下回到家中。
江蕙國慶晚會復出!票券難搶黃牛哄抬價格 北市刑大出手了
國慶晚會5日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此次更是江蕙首度復出開唱,票券相當搶手,網路也出現不少黃牛高價兜售,為避免民眾對政府執法威信產生質疑,北市刑大隊也在 9 月 27 日成立專責查緝小組,於各大網路平台及社群展開網路巡邏行動,積極查緝販售國慶晚會黃牛票券不法、違序行為,截至1日共查獲3名黃牛,一張票券甚至喊到1萬元。北市刑大網路巡邏發現, 9 月 30 日中午開放索票後,網路平台即出現販售訊息,統計至30日 20 時,已立案偵辦加價販售 15 件。另查證有8件於臉書販售國慶晚會黃牛票之訊息,為詐騙訊息,也將進一步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查緝小組截至1日已循線在北市中山區、苗栗縣竹南鎮及基隆市安樂區,分別查獲黃男、林男、張女等3人於網路以每張加價1萬、1,500、1,200元不等價格,各兜售國慶晚會票券2張,詢據黃、林、張等3人均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函請管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北市警局宣示,將持續全面清查網路平台,針對利用本次國慶晚會票劵施行加價販售、詐騙行為,或以不正方式、虛偽資料大量掃票等情形嚴正執法。此外,警方也特別提醒常見二手票詐騙手法是透過臉書或LINE進行交易,不僅完全沒有保障,只要賣方封鎖、刪除帳號,則糾紛求助無門,所匯款項也直接落入歹徒口袋,隱藏極大詐騙風險。另呼籲民眾切勿藉由票券轉售圖利,更不要購買黃牛票,助長哄抬票價歪風,才可避免淪為詐欺被害人;如發現有人販售黃牛票,可向警方或相關單位檢舉,會持續打擊不法違序行為。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遭批「判太輕」 法院:兩人已能覺察過錯及反省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驚傳割喉案,楊姓男同學因與林姓女同學起口角,慘遭林女教唆「乾哥」郭姓同學持彈簧刀狂砍數刀身亡。如今判決出爐,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徒刑,可上訴。受害者家屬直呼「未免太輕」,判決理由也曝光。回顧本案,林姓女學生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往亞東醫院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討論,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直呼判得太輕、少事法過度保護犯人。判決摘要提到,被告二人於行為時均已14歲以上未滿18歲,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法官提到,被告二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生命消逝,其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法官考量被告二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指出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其偏差觀念與行為。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一審挨轟輕判…法院曝原因「2人已漸反省過錯」 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市土城區一所國中去年12月發生楊姓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身亡,今(30日)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殺人罪判持刀行兇的15歲郭姓乾哥9年徒刑、惹起事端的15歲林姓乾妹8年徒刑,被外界認為判太輕。對此,新北教育局表示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但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判決理由提到,本案「乾哥乾妹」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犯下本案,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但考量「乾哥乾妹」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與下手程度、方式等情狀,不僅符合《刑法》第18條第2項「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的減刑事由,且2人被收容、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法官認為「乾哥乾妹」仍需時間學習及調整,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的量刑,有必要藉由較長期的機構矯正處遇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2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2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本案可上訴高院二審。針對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對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事發後市府跨局處全力協助家長所需法律諮詢、醫療、社工等需求,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尊重法院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針對校園暴力與意外防制,已強化辦理各級學校預防及演練工作,全面提升教職員生的風險意識,加強學校及學生的安全教育,並依據教育部新訂「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執行校園安全檢查機制。為避免高關懷少年再觸法,新北成立「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邀集學校、教育、警察、社會、衛生、民政、經發、原民局及地方法院等單位,建置高關懷青少年輔導網絡,並整合資源輔導觸法少年。新北教育局強調,校園暴力零容忍,將持續向中央反映第一線教育人員與家長團體的訴求,呼籲檢視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如何在提供觸法少年改過機會的前提下,施行中介教育,兼顧所有學生的安全與人權,以及加強犯罪組織吸收未成年及教唆未成年犯罪的查緝與刑責、提高教師輔導管教權、國高中普設專職學務人力並評估提升學務人員待遇。
淡水男孤身談判遭8煞圍毆 辣椒水、棍棒伺候全身傷警速逮主嫌
新北市淡水區29日深夜爆出群毆事件,23歲張男與22歲許男為改裝車友,日前因發生衝突在網上隔空互嗆,於昨日相約談判,怎料許男竟找來7名同夥以辣椒水、棍棒攻擊,造成張男多處受傷送醫,警方獲報後立刻將涉案人通知道案,進一步釐清案情。據了解,張男和許男為改裝車友關係,日前在社群上引發口角,於昨日相約淡水區北投子談判,許男竟找來7名同夥助陣,對張男進行圍攻,淡水警獲報趕抵後,僅剩被害人在場,頭部5公分撕裂傷且全身有多處擦挫傷,送往醫院救治。警方於現場採證發現多枚塑膠BB彈,循線追查後在30日0時許於聖約翰科技大學前攔獲主嫌許男,將其帶返分局釐清事發經過,後續將相關涉案人的7名男子通知到案,至於是否有使用槍枝仍待釐清,全案訊後依刑法妨害秩序及傷害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欺下害上1/不甩總統交辦 疫苗救濟委員會堅持「對付」被害人
一位女律師為疑接種新冠疫苗而喪命的年輕女性爭真相,進而向賴清德總統告「御狀」,總統府三日內火速回覆要求衛福部依法辦理,然而衛福部不僅堅拒提供疫苗受害相關的審議資料,甚至還增加律師團陣容來「對付」被害人,令人直呼:「配合國家政策,換來就是這種不對等的對待。」本刊日前披露,一名在大學工作的年輕女性施打新冠疫苗後,腦部急性水腫猝死,留下猝不及防的先生和小孩,即使家屬持三軍總醫院開出的「死亡與疫苗有關」證明,衛福部仍駁回這項救濟申請。家屬不滿之餘委任律師向賴總統陳情,總統府則迅速回覆「已請衛福部針對家屬要求『提供會議記錄錄音』、『審查學術文獻篇名』,予以卓處」。但衛福部花了近一個月方時間才回覆陳情人,並聲稱疫苗受害審議理由均公佈於疾管署網站,也通知申請者;至於受害人家屬質疑審查「黑箱化」,要求「提供」開會過程錄音、引用文獻篇名,衛福部仍堅持專家審查「專業、謹慎、客觀」,請受害者家屬要信任,婉拒提供資料,並言明不服者就是可提行政訴訟,讓家屬抱怨官方答覆猶如「鬼打牆」,如何能信任政府官僚的話。律師翁伊吟很感謝總統府迅速回復疫苗受害人陳情,但不解衛福部卻仍拒絕提供疫苗救濟審查會議的記錄、錄音紀錄及學術文獻,質疑其中是否另有隱情。(圖/記者劉耿豪攝)向賴總統陳情的年輕女律師翁伊吟說,接種新冠疫苗而猝死的女性(42歲)在國立大學工作,無慢性病史,按當時政府規定施打兩劑AZ疫苗後再混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接著卻引發腦部急性水腫後過世,三總在醫師診斷書與死亡證明書上,記載死因確與新冠疫苗有關,但家屬申請訴願被駁回、申請更被衛福部打回票。「感謝總統感同身受家屬的悲苦,並迅速要求衛福部研議。」翁伊吟說,府方沒有規避,也正視受害人家屬的訴求,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簡稱疫苗救濟審議會)的「黑箱」審議程序早為民眾詬病,衛福部卻仍堅持己見,甚至開會明明有錄音,卻未保存,居心何在?還是背後另有不可告人隱情?翁伊吟也向衛福部長邱泰源喊話,政府推動公衛政策,呼籲民眾接種新冠疫苗,就必須落實「配套」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而且應「實質審查」,而非自行設立限制嚴審,配合政策、卻又受害的國人情何以堪?她認為衛福部未曾秉持「人溺己溺」的同理心,比照韓國在一審民眾勝訴案件就不再上訴,讓受害人早日得到救濟,現在衛福部不僅堅持上訴,甚至又增聘三位律師對付受害人家屬,無視家屬為求真相聲淚俱下,衛福部不擔心影響民眾打疫苗意願嗎?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截至2024年4月底止,審議疫苗受害申請案4835件,核給救濟案505件,救濟通過率僅為10.44%,遠不如鄰近日本(通過率為90%),香港54.78%,紐西蘭42.39%,芬蘭32.94%,挪威28.2%,加拿大23.22%,通過率在先進國家中排倒數第二,救濟率只比設立多家新冠疫苗大廠的美國高。去年疫苗受害預算編了1.56億,今年只有1.17億。綠營內部傳出蔡英文總統任內,曾有意派時任立委的邱泰源(圖右)接替參選的衛福部長陳時中,不過陳時中卻力薦次長薛瑞元(圖左)出任,雙方有了芥蒂。(圖/記者周志龍攝)本刊調查,綜合立院公報、法院判決書內容顯示,現行新冠疫苗救濟申請案審查過程,是由衛福部先對案件「初步分類」,區分標準為「有無血栓」,接著由2到3位衛福部醫院、部外醫院醫師,針對收案再做初步鑑定,然後由衛福部彙整、草擬審查結論草稿,供疫苗救濟審議委員最後作成最終結論。「問題就在審議無明確流程規定,直到受害者家屬一狀告上法院,法院要求衛福部應提出相關文件。」翁伊吟指出,透過法院蒐集到的簽到單、初步鑑定意見等有限的書面資料,以及立委廖偉翔揭露後,外界才漸漸拼湊出來審查程序,並懷疑其中程序有重大瑕疵。其中包括救濟審查委員會應有19到25位各領域委員參與審查,但是實際完整參與審查人數恐怕僅有5、6人;審議採共識決,卻沒有針對成會人數、表決流程有所規範,僅由會議主席主導會議進行,是否真有進入實質審查,包括委員發言內容、不同意見處理都引發外界質疑,更可能發生「主席說了算」,在第215次審查會議上,竟發生平均一案僅審查51.5秒的離譜情況,實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