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款項
」 詐騙集團2年前就想接回外孫、外孫女 余天「2原因」沒如願
余天次女余苑綺之前癌逝,而她和丈夫「Gary」陳鑒有2個小孩,近日Gary因為當車手被逮捕,這也讓外公余天擔心,小孩要由誰來顧,想接回余家卻找不到人,緊張了虛驚一場,而其實2年前余天就想把外孫跟外孫女接回來。據了解,余苑綺臥病在床時,就有想到兒女問題,2022年余苑綺癌逝,余天就想把外孫女、外孫接回余家,因為年輕的Gary如果再婚,外孫女、外孫在余家的教育資源較優渥。不過,Gary因為是家族長子,所以希望能照顧兒女,而余家也認為小孩不姓余,也沒有堅持己見,如今外孫女爆出下落不明,之後才知道是Gary父親照顧,讓余天虛驚一場。新北市社會局說,社工已跟家屬連絡上,也跟家屬和小孩視訊,孩子目前安全。而對於是否知道女婿犯案,余天說,「怎麼可能,之前他沒被抓到,完全沒有任何跡象,我怎可能事先知道,這種不光彩的事很丟臉,他也不可能會跟我講。」而余天也很後悔把女兒嫁給陳鑒。據悉,陳鑒疑因在家族建設公司的薪水不到5萬,所以數月前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水」,跟車手拿被害人款項,每單200到300萬,1天5單,他每單抽2%佣金。
台灣為何淪為詐騙之島?他曝人性三弱點 最新詐術「被害人也會成共犯」
儘管警政署及相關部門極力宣導,然而詐騙案件的數量始終居高不下,警察機關、調查局及地檢署面對如洪水而來詐騙案件量,明顯已經不堪負荷,甚至影響其他重大案件的偵辦能量,嚴重影響國家、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投資詐騙的手法日新月異詐騙的成功不外乎是利用人性的弱點,這些弱點不外乎是「貪念」、「恐慌」、「好色」等等心態。而投資詐騙利用的就是人性的貪念,從過去常見的靈骨塔、生前契約投資,到最近常見的境外基金、虛擬貨幣投資等等,都是以獲取暴利為誘餌來使人上鉤。最近另一種更新的詐騙手法,是利用股票買賣的詐騙,這是一種漸進式、以獲取信任為方法的詐騙手法,被害人縱使沒有不勞而獲的心態,也可能會上鉤。詐騙集團會在臉書等等社群媒體上,成立股票投資相關的社團,或直接拉通訊軟體的群組,將被害人導入到群組中,然後以投顧老師的名義發佈投資訊息,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接下來,客服人員就會向被害人推薦使用詐騙集團提供的APP程式進行股票下單,而要使用APP程式下單,就必須先透過儲值的方式先預繳費用,才能進行股票買賣。透過幾可亂真的APP程式,被害人在APP上可以看到自己下單的結果,甚至連損益的計算都精準無比,被害人往往誤以為自己確實有進行股票投資,但殊不知,這些都只是一個APP所製造出來的假象。透過三角詐騙,被害人也會變詐騙共犯這種詐騙的手法,讓被害人的錢透過儲值的方式,轉匯到他人的帳戶,這跟一般正常的股票買賣,款項都是在自己的銀行帳戶內流動,已經截然不同。當錢跑到別人的帳戶,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因此,這種詐騙通常會是當您想要回贖、將APP上的錢領出時,才發現自己受騙上當,再也拿不回已經匯出去的款項。另一種狀況是,詐騙集團會將款項匯回給被害人,但這個款項是來自另外一個詐騙案件的被害人款項,這種狀況就是所謂的三角詐騙。這種三角詐騙下,被害人或許可以拿到款項,但這些款項其實也是贓款,因此伴隨的結果,就是被其他被害人提告刑事詐欺案件,以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事件,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漫漫無期的官司程序。而且,被害人的名下帳戶也會被警示、凍結,這些帳戶都必須等到檢察官或法官作成不起訴處分書或無罪判決後,才有解除的機會,對生活而言更是大大的不便。資訊量爆炸的時代,任何訊息都必須懷疑與查證過去曾經認為,所謂真理越辯越明,資訊來源越多元、全面,越能讓人得到正確的判斷。但實際上,伴隨著當前資訊量的爆炸,人們已經沒有多餘的閒暇去理性過濾各種資訊,取而代之的是,人們利用自己的喜好來過濾資訊,只願意看自己認同的、相信的資訊。利用大數據的演算,使用者往往也只能接觸到特定偏好的訊息資料,不受使用者喜好的資訊,將被隔絕與排除。如此一來,人們長期活在自己同溫層的氛圍下,詐騙集團往往就能利用這些偏好,製造出讓被害人深信不疑的假象,而一步步落入到詐騙的圈套之中。實務上,我們常會見到詐騙集團的被害人不聽別人的規勸,而始終對詐騙深信不疑,原因就在於被害人就是被封閉在詐騙的訊息迴圈當中。要避免遭到詐騙,就是培養自己更多方的資訊管道,同時聆聽不同的想法與意見。從人性的角度而言,走出同溫層、接觸自己不認同的訊息是很痛苦的,但唯有這樣才讓自己在這資訊爆炸的年代,享有那一份安全的保障。
男大生缺錢花用竟淪詐團車手 借帳戶、幫領錢月賺1萬遭警逮
高雄一名陳姓男大生因缺錢花用,竟淪為詐騙集團車手,他在網路認識自稱從事虛擬貨幣投資的男子,要他提供帳戶讓客戶存錢,等累積到一定金額,男大生再「幫忙」轉存到其他帳戶,每次可抽取3%酬勞,他昨天到鳳山區某銀行臨櫃提領現金,卻因被列警示帳戶,行員報警逮人,男大生才坦承「兼職」1個月,提領2次約賺1萬元,警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送辦。高雄一名陳姓男大生缺錢花用,將帳戶借給詐團使用,還幫忙跑腿領錢,昨天遭到警方逮捕。(圖/讀者提供)鳳山警分局文山派出所接獲轄區銀行通報,一名持有警示帳戶的男子臨櫃領款36萬4000元,相當可疑,員警立刻到場處理,發現是22歲的陳姓男大生,員警詢問他帳戶金額來源及提領現金用途,陳男支吾其詞,員警告知他可能落入詐騙集團陷阱後才吐實。陳男說因為缺錢花用,透過網友介紹認識1名自稱從事虛擬貨幣投資的男子,對方提供打工機會,只要提供帳戶讓客戶集資匯款,等累積到一定數字,再跑腿到銀行提領出來轉存,根據金額每次可抽佣3%,他兼職1個月大概提領2次,他每次會根據金額先拿出3%作為酬勞,獲利約1萬元。員警告知男大生負責提領轉匯的行為違法,已經淪為集團車手,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清查後發現陳男帳戶又有2筆被害人款項,分別是2萬3000和3萬元,其餘金額來源有待追查,警訊後依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陳男移送高雄地檢偵辦。
不敵早安溫情攻勢!婦人深陷迷魂陣 慘淪車手當場遭逮
北市中正一分局日前接獲轄內銀行通報,表示有名婦人欲臨櫃提領新35萬元現金,疑似為車手。警方緊急到場後,也發現婦人所持有帳戶有被害人款項流入,因此認定婦人為詐欺車手現行犯,將其帶回偵辦,卻也進一步發現婦人因身陷在愛情的謊言中,遭人利用成為車手。初步了解,劉姓婦人先是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一名男子,雙方加LINE相互聊天後,在男子每日三餐噓寒問暖、花言巧語的攻勢下,劉姓婦人逐漸對男子產生信任,更萌生情愫,深覺遇到真愛,男子也見時機成熟開始向劉婦勸說投資,這都是為了雙方更美好的將來等語,先騙得劉婦的帳戶、密碼,讓劉婦慘淪為人頭帳戶,成為洗錢的工具。但僅僅只是騙得劉婦帳戶做為人頭帳戶使用還不夠,男子進一步再以「大伯需醫藥費」等理由,指示劉婦前往銀行臨櫃提款35萬元,再依指示將款項轉入另一個帳戶,所幸被機警的銀行行員察覺異狀,緊急通知警方到場。警方確認該帳戶相關金流後,確認該帳戶有被害人遭詐款項流入後,也當場認定劉婦為車手,依涉嫌《洗錢防制法》、詐欺罪車手現行犯等帶回偵辦,婦人這才大夢初醒,自始自終原來都是一場愛情騙局,除了難過外更是悔不當初。中正第一分局呼籲,社群網站、交友軟體等網路交友陷阱多,容易遭受詐騙、甚至不自覺淪為詐欺車手,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提供帳戶相關資訊,如有疑問請撥打165專線洽詢,另外也歡迎提供線索或訊息,發揮警民合作精神,警方將持續全力打擊詐欺犯罪,保護民眾財產安全。
大街上驚見男雙手上銬「連人帶椅」拖行 竟是詐騙集團黑吃黑遭報復
新北市37歲溫姓男子日前加入詐騙集團,並提供名下帳戶給成員使用,被害人款項匯入後,他竟立刻掛失存摺意圖「黑吃黑」,集團25歲彭姓主嫌以和解為名將他約出來,再用手銬腳鐐限制其行動,要求他賠償詐欺款項,溫男昨日晚間逃出,「連人帶椅」在大街上拖行被警方發現,現已將彭男等人依法偵辦。彭男將溫男以和解名議約出,實則是將他囚禁,昨日晚間被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昨日晚間,永和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溫男神色詭異地躲在路邊,身上還背負手銬腳鐐,「連人帶椅」在大街上拖行,見到警方還試圖逃跑,員警見狀直覺有異,立刻上前盤查。溫男供稱自己日前加入某詐欺集團,並提供名下銀行帳戶以作犯罪使用,待被害人款項匯入後,他又掛失存簿想私吞款項、黑吃黑,彭男以和解名義將他約出,隨即用手銬腳鐐限制其行動,要求他賠償詐欺款項,他則是趁集團成員不注意時逃出。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刻鎖定彭男等犯嫌,確認他們躲在某旅館後前往埋伏,順利將他們查緝到案,訊後依妨害自由和恐嚇等罪移送偵辦,警方也呼籲不法分子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掃蕩詐欺、幫派等不法犯行,以淨化社會治安。
台灣電信詐騙犯!29人從西班牙押解到大陸 被重判4年半至14年
29名台籍電信詐欺犯2016年12月在西班牙被捕,西國依國家法院裁判、大陸和西國引渡條約,將嫌犯移交大陸,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31日宣判,認定29人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4年6個月,並處罰金。根據大陸的《環球網》報導,被告人郭政瑝2016年6月至12月糾集被告人吳岱樺、蔡君緯等人,在西班牙組建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對生活在大陸、香港的大陸居民,以出入境管理局、公安局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等身份,虛構被害人因個資外洩而涉嫌犯罪等事實,需要接受審查、資產保全等為名,先後騙取14名被害人款項共計61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650萬元。台灣電信詐騙犯被押至大陸受審。(圖/翻攝自新華社)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到,郭政瑝等人為共同實施詐騙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且具有詐騙老年人、在校學生財物的情節,酌情應予從重處罰。而郭政瑝等人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予以從寬處理。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法院也強調,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郭政瑝等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旁聽了宣判。
專挑弱勢下手26天64人受害 北檢大怒求刑2主犯逾20年
顏姓、劉姓男子組成電信詐騙集團,專挑年紀大、退休公務員、小市民下手詐騙,去年8、9月間,短短26天,行騙得逞700多萬,計有64人受害,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顏、劉及詐團成員共9人,並具體求處重刑。檢方痛斥顏、劉2名主謀犯後態度惡劣,犯罪情節重大,非予長期監禁難以矯治,以2人在26天之內的64次犯行,從重合併求處20年以上徒刑。本案是自2017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將詐騙集團納入處罰範圍後,北檢起訴詐團案件並具體求處20年重刑的首起案例。起訴書指出,顏男、劉男、陳男自2019年7月間起,參與微信暱稱「皮卡丘」、「賤兔」、「小飛俠」等人發起的詐騙集團,顏男指派陳男負責指揮詐團,陸續購買帳戶存摺、提款卡,並由劉男、陳男保管提款卡,另招募大批年輕男女分別擔任取簿手、車手、水房成員。起訴書表示,顏男、劉男的詐團再以假冒親友借款、冒稱網路商店人員及金融機構職員,打電話向年紀大或退休公務員,佯稱急需借款、或其網路購物時誤遭設定為重覆扣款,須操作帳戶取消,要求被害人操作自動櫃員機或使用網路銀行操作程式,將被害人款項匯至人頭帳戶內。檢警調查,估計,顏、劉2人的詐團自2019年8月8日至9月2日,短短26天內,就詐騙逾700萬元,共有64人受害,其中被害最高金額為30萬元。顏、劉及成員共可抽佣12%,其中顏為5%、劉男等及車手分別可抽佣1%、1.5%、2%。檢方認為,顏、劉2人否認犯罪並狡飾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審酌2人為詐團主謀,被害人逾60人,犯罪情節重大,非予長期監禁難以矯治並防止其繼續詐騙,且以2人涉犯64次加重詐欺罪,從重合併量處2人有期徒刑20年以上之刑。由於顏、劉等詐團成員共9人,因涉犯組織犯罪,另予宣告強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