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
」 黃子佼 創意私房 死刑 割頸 張文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吳念軒想回到童年 原因藏洋蔥:只有家人的日子
傅孟柏、雷嘉汭、吳念軒演出懸疑奇幻影集《那些你不知道的我》,日前三人接受台灣大哥大MyVideo專訪,被問到如果現實生活中真的出現劇中黑科技,最想回看哪一段人生時,吳念軒笑說,自己最想下載的是「小時候沒有手機、只有家人,全家一起玩的日子」,那種單純而專注的時光,反而成了現在最懷念、也最嚮往的回憶;傅孟柏則選擇回到人生某個關鍵抉擇的瞬間,「不是為了後悔,而是想重新理解,當時的自己到底在害怕什麼,又在期待什麼。」在劇中,傅孟柏化身神祕行銷員兜售一種能短時間「變臉成他人」、並在過程中百分之百理解對方內心、下載記憶的裝置。談到如果真的能使用這項科技,三人也不約而同表達了保留與猶豫。吳念軒直言:「如果是為了工作或破案,當然會好奇想試試看,但我相信一定也會帶來困擾;如果是用在感情或生活,我反而不想用,因為慢慢理解,才是真正的人與人之間的連結。」《那些你不知道的我》傅孟柏「變臉下載記憶」,引發人性拉扯。(圖/台灣大哥大MyVideo)傅孟柏也認同「不完全知道」的重要性,認為保留一些空間,讓對方選擇何時說出口,反而更能留下尊重與距離;雷嘉汭則坦白,自己是「又想又怕」的狀態,「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其實就是靠慢慢理解建立的,如果一瞬間全知道了,可能反而會失去一些美感。」一番回應,也讓這部以科技為題的作品,多了一層關於人性與情感的溫度。《那些你不知道的我》本週五即將迎來最終回,劇情全面引爆。最新發展中,左又禾(姜典 飾)為了查出被害者死亡的真正原因,鋌而走險啟動黑科技,直接借屍還魂「變成她本人」,試圖重現遇害當晚的真實經過。然而變臉之後映入眼簾的兇手身影,竟是令他大為震驚的人,同時也是當年被傅靖雪(項婕如 飾)救下的校園霸凌受害者,真相瞬間翻轉,左又禾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亂與崩潰。《那些你不知道的我》姜典目睹兇手真面目。(圖/台灣大哥大MyVideo)就在線索逐漸指向最殘酷答案之際,左又禾私下約出真兇出來談判,試圖拼湊最後一塊真相拼圖,卻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從背後遭到槍擊,命懸一線,真正的藏鏡人「大魔王」也終於浮出水面,觀眾對不斷翻轉的劇情大呼過癮。究竟誰才是真兇?又是誰在幕後操控威脅事件?所有謎團,將於本週五(13 日)在台灣大哥大MyVideo正式揭曉,而觀眾可以利用新年假期一次追完全劇。
李千娜《世紀血案》風波未歇將登公益舞台 胡瓜力挺曝她近況
李千娜日前因演出未獲被害者家屬授權的電影《世紀血案》,並於2月初與演員群出席記者會時受訪全程面帶笑容,被部分網友認為態度輕率,引發外界質疑。相關畫面與言論曝光後,輿論隨即延燒。對此,李千娜於7日透過聲明正式致歉,向林義雄本人及其家人、朋友表達歉意,並表示將把參與該片所得片酬全數捐贈給慈林基金會,作為最基本的道歉與反省,強調並非為平息爭議而為。8日李千娜再度道歉,並透過社群限時動態宣布退出高雄櫻花季演出。9日,文化總會也確定刪除她在《WE ARE 我們的除夕夜》節目中的播出內容。今(10日)胡瓜為《鑽石舞台之夜》演唱會進行彩排時受訪,透露已與李千娜通過電話。胡瓜表示,李千娜曾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取消演出,但他強調該場演唱會唱酬原本就全數捐作公益,「一切都是善的循環」。至於李千娜目前心情?胡瓜透露:「鼓勵她心情放下就好,公益活動一切向善。」因此會照常演出。胡瓜(右)今為《鑽石舞台之夜》演唱會進行彩排時受訪,透露已與李千娜通過電話。(圖/方萬民攝)事實上,事件發生後,胡瓜便曾表示,李千娜是自動自發參與這場公益性質的活動,不會因她近期的爭議而拒絕演出。他也再次呼籲外界不要將個人事件與公益活動混為一談,並強調李千娜不計酬勞、願意將演出所得捐給慈善單位,這正是善的循環,「也希望大家能繼續支持,讓公益演出順利完成」。
李千娜《世紀血案》風波延燒 文總證實《WE ARE 我們的除夕夜》演出畫面全數刪除
李千娜因演出未獲得被害者家屬授權電影《世紀血案》,且在2月初與演員群出席《世紀血案》記者會,受訪全程面帶笑容,被部分網友認為態度輕率,相關言論曝光後隨即遭到砲轟。7日李千娜透過聲明正式道歉,向林義雄本人、其家人與朋友致上歉意,並表示將把參與該片所得片酬全數捐贈慈林基金會,希望表達最基本歉意,強調此舉並非為平息爭議。受到風波影響,李千娜雖已出面致歉,仍有部分網友向文化總會投訴,要求取消她在《WE ARE 我們的除夕夜》中的演出,當時文總立即做出回應:「有關近日各界關心《WE ARE 我們的除夕夜》演出者李千娜發言一事,主辦單位文化總會表示,節目為今(2026)年1月10日預錄,經內部與演出單位討論後,節目將進行適當調整,以符合所有歷年來支持《WE ARE》好朋友們的期待。」今(9日)文總更新節目播出內容,「跨界演出陣容集結全方位流量霸主Marz23、情歌王李聖傑、金曲台語歌后黃妃、平民天后徐懷鈺、台饒先驅卜學亮、台韓混血歌手畢書盡、金曲歌后黃妃、玉女掌門人方季惟、陳明眞、許效舜、苗可麗、羅時豐、孫淑媚、黃偉晉、邱鋒澤、黃霆睿、《大嘻哈時代2》總冠軍阿跨面及壓軸魏如萱」,而李千娜演唱〈心花開〉等畫面也確定全數刪除。此外,李千娜8日已透過社群限時動態宣布退出高雄櫻花季演出。李千娜(右2)演唱〈心花開〉等畫面也確定全數刪除。(圖/文總提供)
破億票房電影《富都青年》團隊再開拍《黑潮》 李心潔、王禮霖二度聯手
億萬票房電影《富都青年》製作團隊再度集結,最新電影力作《黑潮》(Dead Tide)日前開拍,由李心潔、王禮霖二度聯合監製,攜手《嗨!神獸》導演池家慶共同打造,今(6日)正式曝光主要卡司,邀來《富都青年》飾演弟弟「阿迪」的實力派演員陳澤耀,以及炙手可熱的演技派女星李沐領銜主演,兩人皆以從未嘗試過的全新造型亮相,令人耳目一新。《黑潮》故事改編自導演池家慶家鄉的真人真事,描寫兩個被世界放逐的孤獨靈魂,在馬來西亞漁村的夜色與潮汐之間相遇,一段如暖流般的愛悄然誕生,為彼此殘破的生命帶來希望。談起合作契機,監製李心潔分享,幾年前在合作慈善基金紀錄片時,導演池家慶曾向她提起《黑潮》的故事靈感,「那是一個源自他家鄉真實人物的故事,我非常感動,也希望這些人物能被看見,這和當初被《富都青年》打動的初心一樣。」由於這是李心潔第二次擔任電影監製,因此再度邀請王禮霖並肩作戰。王禮霖則表示,自己長期關注邊緣人物與更生人的題材,《黑潮》以獨特視角探討人性黑白與愛的力量,「這是一部非常顛覆的愛情故事,也是一種對大馬電影不同可能性的嘗試。」李心潔(左)第二次擔任電影監製,再度邀請王禮霖並肩作戰。(圖/甲上提供)演員陣容方面,男主角「阿忠」由陳澤耀擔綱演出。李心潔表示,忠是一個壓抑、內向、心中藏著秘密的角色,與《富都青年》的阿迪截然不同,「我們相信經過這幾年的磨練,澤耀已經能駕馭這樣內斂的角色。」陳澤耀也分享,再次與《富都青年》團隊合作既期待又感動,「這是非常沉重、壓抑的故事,對我來說是全新的挑戰。」為了角色,他提前一個半月實際到漁村生活,學習捕蝦與開船,並刻意曬黑、瘦身、剃平頭,全心投入角色,「希望觀眾能感受到我們的真誠與突破。」女主角「雪」則由甫獲第60屆金鐘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配角獎的李沐詮釋,李心潔表示早在《誰是被害者》時便注意到李沐,直言她是《黑潮》女主角的第一人選,「空洞卻迷人的眼神,瘦弱的身軀,她就是雪。」導演池家慶也稱讚李沐是一位極具靈性、感受力很強、會給驚喜的演員。表演一次次突破舒適圈的李沐坦言,被《黑潮》關於生存、存在與愛的主題深深吸引,「在任何情況下,生命都會尋找出口。」她也首度為戲染成金髮,突破過往形象,且首次長時間在馬來西亞拍攝,面臨口音與文法的挑戰,所幸整個劇組成為她最溫暖的後盾,她也分享,與陳澤耀的合作讓她感到安心與被保護,「能有這樣的夥伴,是我的好運。」《黑潮》男女主角陳澤耀(左)與李沐以從未嘗試過的全新造型亮相,令人耳目一新。(圖/甲上提供)電影《黑潮》全片即將於馬來西亞殺青,預計於 2026 年下半年上映,這部誕生於黑夜與潮汐之間的感人作品,將一段看似悲傷的生命經驗,化為關於愛、溫度與希望的溫柔凝視,靜靜等待與觀眾相遇。
女兒疑遭霸凌重傷「下肢沒力無法行走」 網紅醫:校方要被害者道歉
知名兒科醫師「柚子醫師」陳木榮日前透露,就讀台北市某國中的愛女,去年12月疑似遭男同學暴力對待,造成下肢無力走路、癲癇發作並住院治療,如今校方突通知調查「因故」延長1個月,而事發初期校方人員還要求他們夫妻倆要向全班孩子道歉,讓他忍不住質疑「為什麼要被害者道歉?」陳木榮昨天(3日)發文表示,女兒受傷的案件於2025年12月6日經媒體報導披露,依規定視同檢舉成立,依相關規定,原則上應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並提供結果,但2日他卻收到校方來信,告知調查處理期限將「因故」延長1個月。陳木榮提到,事件發生初期,校方人員曾在有孩子在內的班級群組中公開要求,希望他們夫妻倆向班級孩子致歉,而他的女兒看到訊息後,非常難過地將內容轉傳給父母,讓他疑惑道「為什麼要被害者道歉?」陳木榮指出,在事件責任尚未釐清之前,校方人員即要求被害者家長向全班致歉,這樣的處理方式,讓他們感到高度不解與震驚,而這樣的回應,已明顯偏離校園安全事件中「保護被害者、避免二次傷害」的基本原則,也讓他們對校方後續處理的中立性與適切性,產生了重大疑慮,因此為了保護孩子身心狀況、穩定其學習與生活環境,已於去年底為孩子辦理轉學。陳木榮說,現在孩子已經轉到一個老師認真盡責、同學友善的環境,雖然女兒剛開始走路仍不穩,他為孩子準備拐杖備用,很感謝老師對她非常用心,同學也願意照顧她。陳木榮回憶,女兒在事件過後住院了2次,有一段時間完全無法行走,他背女兒進急診室,每天抱著女兒去上廁所,擔心孩子心裡難過,他會強打起笑容告訴女兒「妳不要擔心,不能走路也沒關係,反正爸爸可以背著妳一輩子。」陳木榮也感嘆,「我期待,每一位孩子都能被善待、被保護;我也期待,每一件涉及孩子權益與安全的事件,都能被認真看待、妥善處理。」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竟逃死 死者母慟問:缺哪些要素才會被認定最嚴重犯罪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殺害在長榮大學念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棄屍山區,梁育誌三度被判死,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鍾母對此判決難以接受,發布千字文質疑「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認為司法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透過媒體發聲,表示自己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母親,對於本院在本案中,將「強制性交殺人」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的結果,她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因她認為這份判決所呈現的價值判斷,已經超出了單一家庭所能承受的範圍,攸關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應極端暴力。鍾母提到,判決理由中,法院一方面明確認定,被告事先選定偏僻地點、長時間觀察女學生夜間行徑、攜帶已打好「上吊結」的麻繩作為犯案工具,並在前一次性侵未遂後,並未停止行為,反而升高犯罪強度,再度鎖定落單女學生下手;同時也認定,被告以極端殘忍的方式剝奪被害人生命,並於被害人瀕死狀態下施以性侵,對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既深且鉅之痛苦」。鍾母強調,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在本案的專業評估,均指出被告具有高度再犯風險,顯示其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屬於教化困難之對象。然而,法院在明知上述專業鑑定結果的情況下,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鍾母質疑,當專業醫療與矯治機構已明確指出再犯風險高、教化成效有限,司法卻仍以「可期待教化」作為理由,「是否已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又是否因此,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風險,置於過於樂觀的假設之中?」鍾母提到,本案已發生一次性侵未遂,卻未能阻止被告升高暴力、最終奪命,這樣的再犯風險評估,本應被視為量刑時的重要警訊,而非被輕描淡寫地納入「仍可期待更生」的結論中,且在具體認定上述高度準備行為、反覆升高暴力,以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的情況下,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的適用。鍾母質疑,當一個人帶著打好上吊結的麻繩,長時間埋伏、觀察女學生,且經專業評估顯示難以教化、再犯風險高,這樣的行為與人格危險性,「究竟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鍾母表示,當一個人攜帶明確具致命風險的工具、選定犯罪地點、反覆鎖定特定對象,並在被害人反抗時選擇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教化困難,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視為「情節最重大」,「如果連這樣的案件,都被認為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那麼,法律對於保護社會、預防再犯所要傳達的界線,究竟在哪裡?」鍾母強調,她並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緒,也不是否認被告依法受審的權利,她質疑的是現行制度在量刑判斷上,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與高度風險,另一方面卻在面對專業鑑定指出之再犯可能性時,仍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也提到,在生命最後的那段時間裡,女兒不是抽象的「被害者」,而是一個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的孩子。她在黑暗中遭到暴力攻擊,被拖行、被毆打、被勒住喉嚨,身體一次又一次承受重擊,無法逃離,也無法呼吸。她並非瞬間失去意識,而是在被暴打、被控制、被侵犯的過程中,清楚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死亡,卻無力阻止。對我而言,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鍾母認為,這樣的判決對被害者家屬而言不只是法律結果,而是在告訴他們,即使付出一條生命,即使過程如此殘酷,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仍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而鍾母之所以站出來發聲,是希望社會能正視,在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地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以及,被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地看見與回應?鍾母也強調,她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這不只是她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雙和醫院男主管「搓揉手部、按捏後頸」性騷3女醫 院方回應了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昨天(29日)偕同多名前雙和醫院醫師召開記者會,有女性醫師控訴,前主管曾強迫懷孕醫師值夜班,還長期對女下屬性騷擾,做出搓揉手部、磨蹭、按捏後頸等舉動,至少3人申訴後,院方卻拖延並輕懲,受害醫師只能被迫離職。對此,院方澄清絕無消極作為、包庇隱匿,已解除涉案人主管職務。據悉,涉案男子目前停診中。據了解,一名女醫師指控,前主管強迫懷孕醫師值夜班,承擔暴露游離輻射風險,甚至進行言語羞辱、計算「欠多少人情債」等方式施壓,長期性別歧視與職場霸凌。不僅如此,其中一名醫師在流產手術恢復室中,被該主管乘機用雙手包覆、搓揉其手部,還曾以「討論職場霸凌案情」為由,於辦公室內強行握手、磨蹭,還說出「妳的手比我的熱」等話。另有醫師表示,該主管曾在院內隱蔽處強行搓揉其手部、按捏後頸,即使她當下極力拒絕,對方仍不收手,最終情緒崩潰選擇離職。受害女醫師也指出,雖然至少有3名醫師申訴並成立,院方只對該主管「各記小過1次」,未比照過往院內類似案例進行全院公告,也沒有主動將懲處結果通知被害者,醫院也拒絕提供懲處的理由和調查內容。受害者痛批,醫院未能第一時間隔離加害者以保護被害人,申訴委員會也沒有盡到利益迴避職責,讓受害人擔心可能會被秋後算帳。對此,雙和醫院回應,院方在今年6月18日接獲有同仁疑似遇單位主管肢體騷擾,隨即依規定啟動初步調查與關懷機制,當日即與該同仁確認事件經過,並提供支持與協助,同時安排其辦公空間與被申訴人不同區域,可完全避免接觸,但該同仁隨後因個人職涯規劃,已在7月離職。雙和醫院說明,依法通報新北市勞工局,並於今年6月25日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成員包含2名院內委員及1名經勞動部認證的院外專家委員,並啟動調查,但期間另有2名已離職女性同仁,分別於今年7月28日、8月8日提出陳情,經評估後依規定併案處理。雙和醫院提到,考量案件涉及範圍較廣,調查期限依法由原訂2個月展延為3個月,最終於8月25日召開結案討論;調查期間共進行7次訪談,對象包含申訴人、被申訴人及相關證人,均採個別約談方式辦理,避免互相影響。雙和醫院說,經性別平等委員會8月25日決議,本案3名申訴人所提性騷擾申訴案均成立,並於8月28日正式通知3名申訴人與被申訴人調查結果,同日也召開人力資源規劃暨評議委員會,決議即刻卸除被申訴人主管職務,隔日便正式全院公告主管撤換事宜。雙和醫院強調,該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尊重司法及避免影響後續審理,院方不便就個案內容進行任何評論或回覆,將持續檢討、強化內部管理制度及性別平等教育,並配合政府、檢調及司法單位相關工作。《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法官提「讓割頸兇手孝順死者父母」? 高院澄清:未要求家屬接受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今年(2025年)12月23日二審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然而,庭畢後楊爸爸透露,法官曾問「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引發各界批評。對此,台灣高等法院26日深夜發布新聞稿說明,因被告的辯護律師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才向被害人家屬說明,經家長當場拒絕,法官也並未要求家長接受此方案。楊爸爸指出,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孩子的母親立刻就當場回應「不要」,並表明無法接受,但法官這番言論,讓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對此,高院26日深夜11時49分發布新聞稿澄清,此案的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於準備程序中,因少年被告的辯護人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故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也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高院表示,法官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而以「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經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後,法官即諭知本案「修復式司法」暫不處理,並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高院也解釋,「修復式司法」主要是通過有建設性的參與及對話,在尊重、理解及溝通的氛圍下,尋求彌補被害人的損害、痛苦及不安,以真正滿足被害人的需要,並修復因衝突而破裂的社會關係。高院說,為能貫徹精神並提升成效,法官會依被告聲請,於聽取檢察官、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的意見後,得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由專業的修復促進者以更充分的時間及更完整的資源來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割頸案被害者父崩潰痛哭惹網淚! 捐款專戶「還沒達標」倒數6天截止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郭、林兩人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死者家屬淚控殺人犯不知悔改,「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心疼,紛紛想伸出援手。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在案件發生之初,即設立捐款專案,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楊家,目前進度僅72%尚未達標,截止期限倒數6天。成績不錯的楊生,為了照顧身障姊姊,放棄明星國中選擇與姊姊同校,未料竟發生悲劇。楊生父親日前聽到二審判決以後,悲痛走出庭外,並怒喊「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父親淚訴:「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受害者都沒有被保護到」。受訪影片曝光後,讓許多網友看了相當不捨,紛紛盼望能夠幫忙到楊家人。事實上,新北市社會局早自2024年1月16日就推出「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募款,截止今(25)日上午為止,距截止日12月31日只剩6天,離目標500萬元還差141萬3600元,達成率72%。若民眾想要捐款,可至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官網,進入「我要做愛心」頁面,可使用匯款或是信用卡方式捐款,最低捐款金額100元,必須於匯款單備註欄註記:「指定 楊生校園重大事件家庭照護專案」;若需聯絡可洽(02)2960-3456分機2670。(圖/新北市好日子愛心大平台)
12歲女兒遭狠母騙去日本「賣淫」!少女現況曝光
日前一名年僅12歲的泰國少女,被親生母親賣去東京一間非法按摩店裡進行性交易,生母隨後便消失的無影無蹤,經泰國警方調查後發現,生母從日本出境後,是來到台灣疑似從事賣淫行業,現已在台灣被逮捕並在23日遣送回泰國。針對該少女的現況,最新消息指出日本政府與泰國駐日大使館正進行最後協調,近期將安排少女返國,並預計將在當地的保護機構生活。日本警方透露,12歲少女被生母騙到東京賣淫,1個月被迫性服務約70個人。(圖/翻攝自X)根據日媒報導,該名12歲少女於6月下旬,持15天短期滯在簽證與 29 歲的母親一同入境日本。經警方調查後發現少女在約 40 天的期間內,於該按摩店被迫為約 70 名男性顧客提供性服務。少女抵達日本兩週後,生母就告訴她自己要先回家了,「請妳工作,等我來接妳」;少女左等右等都不見媽媽蹤影,於是獨自跑去東京出入國管理局求助。她當時向警方供稱:「我其實想跟她回家,但我沒說因為我怕她會生氣」,她還跟警方說:「想見祖父母,想回國(泰國)上中學」。12歲少女生母在台涉賣淫,在泰國更涉嫌人口販運,今(23)日遭移民署遣返回泰國。(圖/翻攝畫面)最新消息指出,少女目前作為人身買賣(人口販運)的被害者,暫時安置於日本國內的支援機構。泰國大使館、警察廳及外務省正就返國日程等細節進行協議;少女返國後預計將在當地的保護機構生活。台灣移民署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生母23日被規定執行遣送返泰。該女子以免簽證方式自泰國入境我國,入境後在臺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逾期停留,經警方查獲後移送至移民署收容。移民署指出,收容期間經刑事局及移民署與日、泰警方共同溝通協調遣返及偵辦等事宜後,由移民署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遣送該女回原籍國。日本警方逮捕讓12歲泰國少女下海的51歲老闆。(圖/翻攝自X)《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嗆廢死就是集體虛偽 王世堅:不服的人拜託請你移民
北捷日前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24)日表示,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ㄧ年半執行一位,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還沒有執行完畢;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王世堅表示,嚴格執行死刑、不要廢死,這跟錯假冤案完全是兩回事,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所有罪證都非常清楚,而且還有他們的自白書,法律就是為人民服務,九成以上台灣人民主張什麼罪怎麼罰,罪大惡極時當然是死刑。王世堅指出,死刑光一個目的就不該廢死,也就是「還被害者公道」,殺人償命是千古不變的定律,若一再縱容死刑犯,反而會讓法治崩解,人民會認為把武器權還給人民,人手一槍、人手一刀,如果政府無法維護被害人公道,就讓人民自己維護、自己討回來,可以這樣嗎?這樣法治是不是就崩解?王世堅直言,只有被害人有原諒權益,所以不要在那邊假仁假義,任何第三者都沒有這個權力去原諒,跟你何干?光憑自己的正義感,是法治社會的成員,就應該支持法治,說三道四幹什麼呢?用廢死凸顯自己假仁假義嗎?王世堅強調,廢死就是集體虛偽,社會很清醒,絕大多數民眾不會去犯這毛病,不要陷入集體虛偽。王世堅表示,現在所有在判刑案件,其他的重大案件,哪一些是錯假?大家拿來討論啊,講什麼呢?大家不要再浪費時間,國家還有更重大的事情,不要把單純事情複雜化,公權力來自公信力,如果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何人民幹嘛授權政府呢?對於廢死主張,王世堅表示,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北歐有一兩個國家主張廢死很好啊,他們的法律為他們國家的人民服務,那是他們,但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對於先前質疑過死刑執行率太低,王世堅直言,卓榮泰上任後執行了一位,非常肯定卓榮泰跟鄭銘謙當時很積極的進行,但大家想一想,一年半執行一位,還有36位,早就該執行了,「那等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都還沒執行完畢」。王世堅表示,既然全民共識如此,當罪大惡極、罪無可逭、罪證確鑿時,那就執行了。他特別針對法務部要求,執行死刑是法務部責任跟職責,有無針對釋憲要求事項列出來,趕快來補足,應該把事情簡單化,這也是維護法治尊嚴,同時還給被害人公道,只有被害人跟被害人家屬才有原諒的權利,其他人不要慷被害人之慨。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新北少年割喉案二審判12年 侯友宜:應從重量刑讓正義回歸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加害者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侯友宜今日前往三重玫瑰立體停車場多目標新建工程視察時表示,他完全能夠感受到被害者的傷痛,司法正義是最後一道防線,應該要讓被害者的傷痛能夠減少最低,所以對加害者我們更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