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處
」 酒駕 累犯 違規 罰單 新北市行人未按號誌鈕!駕駛開過挨罰6000 因這「2原因」駁回告訴
新北市新店區7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女駕駛行經巷口時,由於行人未按下行人按壓鈕,她便駛過該處,恰巧被路旁員警撞見,但警方未在第一時間開單,未料她返家後卻收到1張6000元罰單,讓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事後經法官審理因她確實未禮讓行人,最終遭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女駕駛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巷口,但未禮讓行人竟先行通過,結果被開罰6000元紅單、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她心生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指控該巷口設有穿越道路請先按鈕、再加上路面有黃色網狀線,她經過此處時已減速慢行,但行人未按下按鈕,她才推斷行人無過馬路意圖便開車駛過,此外若違規員警當場就可開罰。裁決處說明,員警對於目睹女駕駛未禮讓行人且僅距1個枕木寬一事,他考量到當時該處車流量大才未當場攔停開罰,隨後員警返回派出所時,在根據密錄器畫面進行比對,確認違規事實才舉發開單。法官表示,根據證物照片顯示,確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行為,至於未當場開罰的部分,則因員警判斷客觀上有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形,才在事後於派出所舉發製單,此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程序上並無不妥,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告訴,仍可上訴。
假車牌案例激增 新北警使用AI輔助巡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後,酒駕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導致民眾鋌而走險,偽造車牌案件數攀升。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7月已查獲5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案,基層警員透露,假車牌製作精良、以假亂真,難以用肉眼辨別,路檢時徒增更多時間來查證,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情節嚴重將面臨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新北市交通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自去年起,新北市的超速違規案件數雖有明顯下降,但吊扣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今年1月至6月,違規總吊扣件數達到1萬44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86%,導致許多車主為避免長時間無法上路,選擇購買偽造車牌作為替代品。購物網站中甚至出現「台灣車牌訂製」的內容。今年8月初,歐姓男子在新北市泰山區貴陽街巷口違規停車,被員警發現車牌與車輛登記資料不符,進一步盤查果然查獲大量毒品,包括海洛因、安非他命和愷他命等,假車牌成為犯罪工具之一。偽造車牌案件增加,交通部公路局日前聯合數位發展部、法務部、經濟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展開跨機關合作查緝偽造車牌行動。公路局強調,販售和使用偽造車牌不僅違反行政法規,情節嚴重者將面臨刑法第212條、216條的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名。此外,公路局也在研究受害者補救措施,未來將允許民眾持報案證明至監理機關免費更換車牌,以減輕偽造車牌帶來的困擾。公路局也已多次要求網路平台自律,下架相關商品,並將35起網路販售偽造車牌的案件移送警政署偵辦。公路局正研擬新增數道防偽機制,並建立疑似使用偽造車牌的黑名單重點檢查;警政署也將偽造車牌列為專案查緝目標,並利用AI科技輔助巡查,增加執法效率。
酒測值超標「0.01毫克」遭罰 男提行政訴訟勝訴
台中市一名邱姓男子2023年5月間開車發生車禍,遭後車追撞,邱男酒測值為每公升0.16毫克,僅些微超標,遭裁罰3萬元,並吊扣駕照與車牌、需參加講習。邱男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測試器誤差值為0.02毫克,且邱男通過酒駕狀態測試,無酒醉行為,撤銷原處分。邱男於2023年5月15日晚間6時許開車經過大里區環河路一段,遭追撞發生車禍,警員到場實施酒測後認定邱男酒駕,予以舉發。邱男認為,其酒測值僅超標0.01毫克,可能在測試器誤差範圍內,且車禍原因是後車追撞,並非邱男駕駛不慎,提起行政訴訟。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抗辯,認為邱男沒有提出測試器存在誤差的證據,應以實際測得數據為準。然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酒測值超標未逾每公升0.02毫克,應考慮儀器誤差值,納入勸導範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曾在2013年公告,呼氣酒測器及分析儀檢定公差值為每公升正負0.02毫克。法官認為,在酒測值加計容許公差之範圍內,員警應調查酒駕行為與交通事故成因是否相關,進而考量是否舉發。邱男酒測值在裁量範圍中,員警及裁決處卻未調查酒駕與事故之關聯性,因怠惰裁量而違法。且邱男通過酒駕狀態測試,法官認為其事發時並無酒醉,意識清醒,且事故輕微,以不舉發較適當,裁決撤銷原處分。
逆轉!駕駛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台中市北區2023年8月中有1名男子駕車因未禮讓行人遭檢舉,遭罰6000元,事後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表示因有違停車輛擋住視線且車流量大,為了避免造成追撞,他才未停讓快速通過,未料卻遭檢舉,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認為原處分於法不合,最終裁定撤銷,可上訴。據了解,男子在判決書中主張,收到罰單後曾到警局觀看檢舉影片,隨後便告知員警,當時因左前方有車輛違停在黃網線上,導致他被擋住視線,他越過後才看見行人,根本來不及反應,並說路口車流量很大,因網狀線禁止臨停,為了避免交通阻塞及追撞,他只能快速通過。裁決處說明,依據影像顯示,男子駕車進入行人穿越道前,早已有行人穿越,但他卻無暫停禮讓,並在距行人約2組枕木紋的距離搶快通過,縱使不是故意,但仍有過失,應當接受懲處挨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表示,法官當庭檢視採證光碟後,發現當時確實有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但也有一輛違停轎車,剛好擋住行人,導致男子駕車行經時未見到,等他發現後已為時已晚,倘若他減速慢行,仍無法停止穿越行人穿越道,法官認為他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罰則加重沒在怕!無照駕駛罰2萬4 新北市逾6千人是累犯
罰不怕!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6日公布,2024年1月至3月無照駕駛違規案件共1萬1997件,其中有將近8成、9416件是5年內累犯。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累犯案件的違規駕駛人數為6376人,雖然整體件數較去年同期下降,顯示部分駕駛仍是重複違規的情況,完全無視罰則加重。交通違規無照駕駛加重處罰新制自2023年6月30日起開始實施,汽機車駕駛若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將會加重罰則,每次違規皆處2萬4000元罰鍰,若是在酒駕吊(扣)銷駕照期間駕車,除原有罰鍰外,另再加罰1萬2000元,等於1次無照違規最高將處3萬6000元罰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新制實施加重處罰後,今年1至3月新北市共有1萬1997件無照駕駛違規,雖然較去年同期的1萬4701件,約減少18%,對於遏止違規略有成效,但是在總數當中,有9416件是5年內累犯,新北市交大統計,這些案件的違規駕駛人數為6376人,顯示部分駕駛仍是重複違規的情況,完全無視罰則加重。裁決處積案催收課課長陳宜貞指出,新北市今年1至3月各類型交通違規案件平均每月30萬件以上,雖然無照駕駛違規占比僅約1.2%,但除了超過6000人是5年內的累犯外,更有1260人是在酒駕遭吊(扣)銷駕照期間依然違規駕車。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呼籲,民眾若因名下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結清,導致無法考領駕照者,可先至各處罰機關或執行分署辦理分期付款,符合相關考領規定後,即可考領取得合格駕照,以避免因無照駕駛遭罰,並且維護所有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 他怕丟臉立馬繳清
臺中一名李姓男子於107年3月間,因5年內2次酒後酒精濃度超標,仍駕駛汽車於道路上,被巡邏員警依法開立新臺幣9萬元罰單,李男到案後雖承認錯誤,並向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分期繳納罰款,但在107年3月繳納第1期金額5,000元後,剩餘罰款8萬5,000元即拖欠不繳,案件於110年8月移送臺中分署執行。期間,臺中分署多次催促繳納,李男仍置之不理,今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農曆過年前推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執行計畫,強化執行作為,執行人員原訂於本年1月29日上午,會同移送機關及地政事務所人員至李男因繼承而取得之祖產土地,進行定位指定界線位置,並於現場插立告示牌張貼查封告示。李男於收到此項通知後,因擔心街坊鄰居親戚議論,迅即於1月18日到場將罰單金額一次繳納完畢。為實現國家債權及督促義務人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臺中分署依法查封李男名下土地,促使李男坦然面對所犯下之錯誤,終使案件能夠圓滿達成任務,彰顯公權力之實現。臺中分署並同時呼籲,對於惡意欠繳酒駕罰鍰的義務人,將持續強力執行,以遏止酒駕歪風,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最好。酒駕挨罰9萬不繳,執行署準備插立牌貼封條,他怕丟臉立馬繳清。(圖/法務部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另一方面,高雄市一名許姓男子於111年6月6日因拒絕酒測被裁罰18萬元,並吊銷駕駛執照,因逾期未繳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高雄分署多次催繳均置之不理,今年1月3日將其位於苓雅區的透天厝查封後,才出面表達繳納意願並懇求勿拍賣房子,高雄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並勸誡勿再酒駕後,同意其分期繳納,暫緩房子的拍賣程序。去年12月8日,高雄分署與高雄區監理所、高雄市區監理所、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共同簽訂合作意向書,針對牌照已被註銷仍違規上路的車輛及欠繳交通違規罰鍰的大戶,透過科技執法的方式進行跨機關合作,以落實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及行的正義。高雄分署本月16日已透過「高雄地區欠繳大戶車輛查扣聯合通報系統」,成功鎖定一位廖姓車主的車輛,成功地拔除已被註銷之車牌,並查封車輛,這名車主累計多達244筆交通罰鍰及多筆稅費,總滯欠金額逾11萬元,高雄分署已通知車主出面處理,若其不出面繳款,將會定期拍賣車輛。房子被貼上封條,酒駕男始願繳罰鍰。(圖/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
講不聽!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公告酒駕累犯名單 強制執行金竟高達2千萬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9)日第34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44人,其中酒駕累犯2次共30人,累犯3次則有14人,裁決處統計今年7月至9月新北市酒(毒)駕共計1548件,較去年同期的1658件略為減少。本次公告名單中,洪新欽、林元兆、吳俊緯皆為10年內酒駕累犯第3次,且3人汽、機車駕照皆均因酒駕被吊(註)銷在案。裁決處表示,酒駕新法於2022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另新北市目前已累計公告達684人,其中553件已結案,38件到案辦理分期,其餘134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執行金額高達2016萬5700元。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就須吊扣該違規車輛牌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沒入該車輛,另年滿18歲同車者最高處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裁決處再次提醒酒後找代駕,平安送到家,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開車,造成終生遺憾。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3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分別連結如下:新北市:https://www.tad.ntpc.gov.tw/Drunk_Drivers.aspx臺北市:https://www.dot.gov.taipei/News.aspx?n=8E3A7133A22A0C79&sms=97D77E8D19D60170桃園市:https://traffic-tad.tycg.gov.tw/home.jsp?id=118◎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交通記點新制上路 台中吊扣牌照暴增25倍
交通違規記點新制6月30日上路,車主若非駕駛人而被逕行舉發,需辦理「違規歸責」。台中市議員張玉嬿8日指出,新制上路3個多月,中市的歸責件數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3倍;被記車輛違規吊扣牌照也比去年同期暴增25倍,要求市府簡化流程、加強宣導。台中市交通裁決處表示,會加強宣導。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指出,車主非駕駛人遭逕行舉發時,為求自保應辦理「違規歸責」,中市3個多月來高達4萬件,比去年同期多出3倍,不少民眾反映,網路申請要上傳車主身分證、被歸責駕駛人駕照、紅單、採證相片正本彩色掃描檔,流程繁瑣,對長者十分不便,不少民眾乾脆抽空臨櫃辦理。張玉嬿指出,新制規定如果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及未辦理歸責,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年若違規3次,將吊扣牌照2個月。由於宣導不足、民眾不清楚,新制實施3個多月就有362件被吊牌,比去年14件暴增了25倍,甚至比違規記點吊扣駕照的155件還多。張玉嬿、王立任、黃守達要求市府簡化申請歸責流程,建議結合台中通APP,透過內建個人身分識別讓民眾可以直接申辦,或透過未來的MaaS做好配套,也要加強吊扣牌照新制的宣導。交通裁決處長黃士哲說,歸責流程是中央規定,但議員建議的結合台中通APP應可行,會再跟相關局處討論。違規記點舊制是當場攔查才記點,逕行舉發不記,新制改為逕行舉發也會被記點,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2萬1130件被記點,記滿12點吊照共有155件,逕行舉發比例占4成;至於車輛違規部分,被記3次就會吊照2個月,6月30日到10月16日共有362件吊扣牌照。黃士哲表示,新制上路初期被記點、車輛違規件數較多,未來會持續加強宣導,盼民眾遵守相關規定,讓件數逐漸減少。
台南公布高風險駕駛 這2人違規撞死人 「馬賽克」照曝光
台南市繼去年率先公布酒駕累犯去識別化資訊後,30日又比照酒駕累犯公布方式,公布第一批高風險駕駛名單,分別是25歲傅姓男子及60歲陳姓男子,2人都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死亡,被公布臉部「馬賽克」照片,市府希望此舉能夠發揮警惕效用。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許以霖認為,2022年3月31日起各縣市分別公告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以來,從酒駕死傷數據逐年遞減,可以看出對酒駕者具有嚇阻效果。此次台南市政府公布高風險駕駛的姓名與照片的做法,是警示也是提醒國人,必須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不僅值得觀察,也期許能與公告酒駕累犯具有相同成效。今年5月8日發生3歲女童與媽媽過馬路時,不幸被杜姓孕婦駕駛小客車撞上當場身亡的事故,引發外界巨大關注。當時,市長黃偉哲探視女童家人,即承諾將比照酒駕累犯公布高風險駕駛資訊。歷經3個多月研議,8月11日市府公告施行《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市府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公告施行後有2名汽車駕駛因涉及交通違規肇事致人死亡,經裁決處分完成,交通局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後,30日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公布第一批名單,後續將定期每月彙整公布1次。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件違規案件發生在8月25日將軍區區道南312線,傅男駕車闖紅燈肇事致人死亡;第2件違規案件發生於8月30日七股區樹林里99-1號前,陳男駕車行經該處時,車道數雖相同,但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規肇事致人死亡。2人除繳納罰鍰,也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照。交通局強調,所謂高風險駕駛事件係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駕駛行為,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
就是不繳交通罰單!中市3年126萬件爆量 罰鍰總額34億元
為保障民眾行的安全,政府近來積極執行交通違規裁罰,但根據台中市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全市近3年未繳的罰單多達126萬多件,且今年截至6月未繳移送案件已逾28萬件,市議員張芬郁特別關心催繳情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調,將針對累計未繳件數達30件或金額10萬元以上的違規大戶優先執行。拿出交通局裁決處的統計數據,張芬郁說,台中市從2020年到今年3月,各式車輛違規遭開單告發件數累計有742萬多件、總金額約114億多元,但這段時間內遭告發的違規罰單有多達126萬多件至今未繳納、金額達34億8219萬元;催收罰鍰涉及執法公平性,呼籲違規民眾勿視若無睹。交通裁決處指出,民眾未繳納的罰單經催繳程序後,約半年至1年將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去年移送案達47萬多件、其中有43萬件為台中市內違規案件,共追回1億多元罰鍰。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坦言,近3年台中市因罰單未繳遭移送的案件確實逐年增加,以3年前來說,1年未繳罰單移送案件約30幾萬件,2021年開始提高至40多萬件,今年截至上半年移送案件已達28萬件;在裁罰金額部分,最高單筆有70多萬元的酒駕裁罰,另也有停車費未繳的300元罰單。台中分署強調,針對違規罰單未繳納者,分署將針對其名下財產、收入追討,追討時效最多可到10年,因移送案件量增加且裁罰類型態樣多,目前針對累計金額大的案件優先執行,另也依循程序對其他案件進行扣款及催繳。
嚴抓未停讓行人駕駛! 拒繳罰單159人遭扣押存款55人遭扣押薪資
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嚴格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違規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日前就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拒繳2600元罰款,遭到警告將扣押薪資,立即現身將罰款繳清。為掃除「行人地獄」汙名,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因此各縣市嚴格執行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目前受理的相關案件共298件,其中有159人遭到扣押存款,還有55人因查無存款被扣押薪資。新北分署表示,蘆洲區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店區北新路時,已經看見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卻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600元。不過事後他卻遲遲未繳納罰款,新北分署收案後給出最後通牒,通知陳男要是再不將罰款繳清,就要扣押他的薪資,陳男得知後立即在7日前往繳納。而板橋區也有一名許姓女子開車在北市襄陽路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遭裁罰1500元,而她同樣逾期未繳納罰款,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而新北分署通知許女繳納,但她卻還是不理,後續新北分署查到她有存款可供執行,在6日直接扣押其1500元。對此,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要是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呼籲安全開門!違規開關車門釀禍 連2年逾300件
新北市1名駕駛日前因下車開啟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1輛機車閃避不及撞車倒地,遭後方聯結車輾斃,類似違規事件層出不窮,根據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從2021年起,類似違規案件連2年都逾300件以上,今年1月至5月底為止,就已經有146件,呼籲駕駛與乘客依照5個步驟安全開關車門,避免意外發生。裁決處指出,該死亡車禍肇事駕駛因不服「肇事致人死亡」違規,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經法院檢視相關跡證後,認定原處分無違誤,判決汽車駕駛敗訴。據裁決處統計,新北市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違規案件,在2021年計有312件、2022年有336件,今年1至5月底為止,就已經有146件。裁決處呼籲駕駛與乘客依照5個步驟安全開關車門,包括看照後鏡、轉身向後看、確認安全無人車、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及確認安全後盡速下車並關車門;另外,騎乘自行車或機車也要小心,應與路邊車輛保持約1公尺以上間隔,就可避免事故發生。
規定範圍外取締超速不罰?民提告拚翻案 大法庭裁定「仍可開罰」
許姓民眾3年前開車超速遭罰1800元,許跑回員警測速現場查看,認為員警沒有在測速取締標誌的法定範圍內執行測速,提告請求撤銷裁罰,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24日作成統一見解的裁定,認定警方沒有在測速警告範圍內取締超速,仍然可對許的超速行為予以裁罰。2020年6月23日下午3點多,許姓民眾開車行經行車速限每小時60公里的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距測速取締標誌203公尺處,遭員警以未位於距測速取締標誌100至300公尺範圍內的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測得其行車速度每小時98公里。警方認定許開車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開單舉發,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將許裁處罰鍰1800元,記違規點數1點,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後,遭台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駁回,案經上訴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有統一見解的必要,裁定移送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本案的爭議主要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違反速限取締執法一般道路應於100至300公尺前;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至10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但員警若違反這些規定,可以對違規者開罰嗎?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開庭辯論後,認定測速執法距離規定是提醒駕駛人注意速限,維護交通安全,非以處罰為目的,這是規範舉發合法的程序要件,與汽車駕駛人違反速限規定行為的實體上,是否具有可罰性的判斷無關。大法庭裁定,執法機關對於一般道路汽車駕駛人,已在違規行為發生地點前的一般道路100至300公尺,或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於300至1000公尺,明顯設置警告標誌(測速取締標誌),汽車駕駛人通過警告標誌(測速取締標誌)後,不因執法人員使用的非固定式科學儀器未位於該距離範圍內,就認為舉發不合法,就不能予以裁罰。
酒駕男積欠罰單擺爛竟成「老母生前罣礙」 弟媳遵從遺願花21萬處理爛攤子
新北市一名60歲的廖姓男子於2022年酒駕騎車,結果被警察當場攔獲,之後更被開罰2.25萬元,而廖男擺爛不願處理,結果又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結果這事情竟成老母親臨終前的罣礙,擔憂房產因此被拍賣。後來廖男的弟媳現身,自掏腰包支付了廖男名下所有積欠的罰單,金額更是高達21萬多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7月,當時60歲的廖男酒後在新北板橋騎車,結果遭到警方攔查。警方發現廖男酒測值超標,後經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萬2500元。但廖男擺爛不肯處理,該和後來就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要求廖男於23日前繳清。沒想到時限之前,廖男沒有現身,反而是廖男的弟媳日前自行前往新北分署。弟媳表示,廖男是自己的大伯,目前擔任保全人員,過去就曾因為酒駕被關過2次,也因為酗酒問題打跑外籍配偶。但即便如此,廖男依舊無動於衷,只是現在廖男因為擔憂酒駕受罰,所以都待在家中喝酒。但廖男的罰單問題,卻成為廖男母親的罣礙,弟媳表示,婆婆臨終前希望他能幫廖男繳清全部罰款與欠費,以免自家的房產受到牽連而被查封。所以弟媳在處理完婆婆的後事後,就前來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申請代繳。只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在實際調閱資料過後,新北分署發現,廖男除了去年積欠的2.25萬元酒駕罰金外,另外在10年前還有一筆4萬多元的酒駕罰單、10多萬元的健保費用,另外還有無照駕駛、闖紅燈等交通罰單8萬多元,共計新台幣21萬元。在確認金額之後,弟媳仍然是淡定的提領現金,將廖男所積欠的罰單全部清空。弟媳也希望能藉此機會,讓廖男理解婆婆的苦心,不要在沉迷於酒精之中。
「台灣最美風景」竟吞罰單!禮讓救護車遭科技執法惹民怨 警:協助撤單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板南路口16日下午有救護車經過,當時路口的17輛機車未禮讓救護車而超越停止線,卻被科技執法拍下並開單,騎士則憤怒不已,在網路上開炮17張單收益2萬元「豐盈國庫」,中和警分局則坦承疏失,承諾會主動協助撤銷罰單。根據當時的監視器畫面,中正板南路口有多輛汽機車在停等紅燈,突然聽到後方有救護車鳴笛聲,機車們為避免擋道而主動閃避,禮讓美德本該是台灣街頭「最美風景」,卻害騎士們都背上罰單。「科技執法大收穫,一張照片17台越線,收益將近2萬元。」受罰騎士在臉書社團「我是中和人」貼文,質問警方「難道一個紅燈大家都等不了,警察大人如果耐心往下看2分鐘,就會看到救護車」,更表示申訴需要舉證,自己只是騎一台舊機車,「還得裝自救配備?」中和警方則表示,調閱科技執法監視器及路口監視器,確認該時段有救護車經過,民眾騎乘機車禮讓救護車事實,警方將主動發文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該紅單。警方也強調,中正路板南路口實施科技執法,因該處鄰近醫院,常有救護車通過,近期接獲民眾反映係因禮讓救護車致違規,惟科技偵測影像畫面經常無法將後方救護車蒐證納入,將建議延長違規蒐證影像或收錄聲音,以利後端舉發人員審認,避免舉發引起民怨。警方表示,若民眾有類似因禮讓救護車而遭科技執法開罰,請立即與中和警分局聯繫,分局將立即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主動撤銷罰單。
17車「集體闖紅燈」被開罰 中和警:確認後撤罰單
民眾日前行經新北中和一處路口,見有17車被科技執法拍到闖紅燈,但這些車輛全是為了禮讓救護車,po文者酸難怪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許多網友也砲轟禮讓救護車,還要自己申訴真的有點不合理,轄區分局表示當時確實有救護車,將主動發文交通裁決處撤銷紅單。
新北驚見17台車「集體闖紅燈」被開罰…真相超暖心 在地人抗議:不合理
闖紅燈是違規行為,但如果有不得已的苦衷,應該可以被諒解。有民眾日前行經新北市中和一處路口,結果有17台車被科技執法拍到闖紅燈,但背後原因超暖心,氣得他狠酸:「難怪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掀起一番議論。原PO在臉書「我是中和人」指出,位於新北中和中正路板南路口,科技執法大收穫,一張照片拍下17台車集體闖紅燈,收益將近2萬,「政府感謝您,坐在電腦前面動動滑鼠就輕鬆達標」,一般人便會好奇,為何台灣人真不守法,一個紅燈都等不下去?不過,如果耐心看下去,2分鐘後就會出現救護車,原來這些車輛全是為了禮讓救護車,才會闖紅燈。然而要申訴也不容易,不但要記得救護車的車牌,最好有行車紀錄加上正確時間,讓他十分傻眼:「小民只是騎一台破舊機車耶!還得裝自救配備喔!?」接著嗆政府稅收超收4500億,「感謝這些基層公務人員,感謝申訴制度的嚴謹與繁複,台灣發大財,小老百姓隨時都有機會捐款愛台灣」。民眾發文。(圖/翻攝自我是中和人臉書)消息一出,引發熱烈討論,許多網友都砲轟,「禮讓救護車還要自己申訴,真的有點不合理」、「因讓行救護車而越線被開罰,這個虧吃的很悶,還要靠自己取證核實原因,超級X」、「這路口真的希望有議員能出來幫忙和警局溝通,雙和醫院就在附近,常都要讓救護車而違規,收到罰單還要自行去申訴,造成不便」。對此,新北市議員金瑞龍也表示,會向警察局反映,對於禮讓救護車的民眾,應該要協助民眾銷單,民眾申訴時也要從寬認定。新北市議員金瑞龍回應。(圖/翻攝自我是中和人臉書)針對爭議,轄區新北市中和警分局立刻調閱科技執法監視器及路口監視器,確認該時段有救護車經過,民眾騎乘機車禮讓救護車事實,將發文交通事件裁決處撤銷該罰單。警方表示,中正路、板南路口實施科技執法,因該處鄰近醫院,常有救護車通過,近期接獲民眾反映係因禮讓救護車致違規,惟科技偵測影像畫面經常無法將後方救護車蒐證納入,將建議延長違規蒐證影像或收錄聲音,以利後端舉發人員審認,避免舉發引起民怨。此外,若民眾有類似因禮讓救護車而遭科技執法開罰,請立即與分局聯繫,分局將立即調查,若查證屬實,將主動撤銷罰單。
執行官親自上門追18萬罰鍰 酒駕累犯吼:沒錢繳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配合署辦「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昨(20)日上午由行政執行官帶隊,直接前往義務人住處現場執行,其中1人在5年內酒駕3次以上,面對執行官找上門,一度還態度囂張怒吼「沒錢繳啦!」但經執行官曉以大義後,才允諾會在30日前往新北分署辦理協商處理方案。針對酒、毒駕罰鍰滯欠的情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專案,新北分署配合該專案,昨天兵分4路前往各義務人住處現場執行。其中住在蘆洲的44歲陳姓男子,5年內無照酒駕3次以上,遭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罰鍰,該案於去年9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2度針對陳男銀行存款扣押無著,今年3月間曾至陳男住處現場執行,但並未遇到陳男,因此留下通知書,要求他在4月7日親赴新北分署繳清未果,9月份通知對方據實報告應供強制執行的財產狀況,不過陳男依然故我,對於通知置之不理,新北分署遂於昨日,由行政執行官帶隊,親自前往陳男住處現場執行。行政執行官及書記官到場時,陳母得知來意後,竟還怒嗆,人都已經被關過了,為何還要被罰錢,這是什麼土匪政府。隨後行政執行官出示裁決書,告知陳母,其子已酒駕3次以上,陳母才叫陳男出來面對,不過陳男出面後,一度對行政執行官怒吼沒錢繳啦!面對義務人的態度,行政執行官以委婉口氣向其曉以大義,勸喻對方勇於面對,並且可以辦理分期繳納,陳男態度才逐漸軟化,並告知行政執行官,因為自己目前無業,無力繳款,但允諾將在12月30日親自前往新北分署辦理協商處理方案。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影響家人,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新北勢酒駕新規定上路 將公布累犯姓名與違法事宜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酒駕新法規定,9日在裁決處官網上首次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是名在新店安康路違規的邱姓男子,希望警惕酒駕累犯,遏止酒駕行為再次發生。裁決處指出,酒駕新法已於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裁決處表示,今天首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1名,在2019年9月26日第1次酒駕,又於今年3月31日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裁決處已於官網設立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酒駕新法除明定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和違規事實之外,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1萬5000元罰鍰。李忠台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嚴重還會發生交通意外而遺憾終身。
車禍後喝酒會怎樣? 新北司機6筆土地差點GG了!
新北市48歲蘇姓貨車司機去年騎機車和鄰居擦撞,雙方談好賠償事宜,就回家喝酒壓驚,不料警方找上門來發現他有酒味,認定酒駕並開單處罰,慘遭裁罰6萬7,500元,蘇男拒繳罰款,結果6筆土地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封,後來蘇男媳婦代寫申訴書才翻案撤銷罰單、並解除土地查封。家住新北市林口區的蘇姓男子,去年5月16日上午11時14分騎機車擦撞鄰居,導致對方受傷,蘇男講好賠償事宜就回家喝酒解悶,不料對方還是將車禍案報警,警方找上門來,發現他渾身酒味,酒測值超過0.55,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他6萬7,500元,蘇男自認沒錯,不願繳罰款,不料6筆持分土地遭新北分署查封,後來蘇男由老闆娘陪同於今年3月4日到新北分署,蘇男向書記官抱怨說,他是貨車司機,不可能酒後開車或騎車,當時騎車僅和鄰居機車輕微擦撞,也同意賠償對方修車費用,就直接回家喝酒。最後新北分署同意他分8期繳納罰金,老闆娘還自掏腰包代為繳納第1其罰款。蘇男回家後愈想愈不甘心,由媳婦替他寫申訴書,交通裁決處4月7日撤銷罰單,隔日向新北分署撤回執行,新北分署隨即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刑事責任部分,檢方也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