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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榮泰 立法院 特赦 行政院 個資
年度英雄1/林鴻森冒險犯難、余家昶奮不顧身 2英魂入祀忠烈祠受後人感念
2026年到來,卻有英雄因自己奮不顧身、捨己為人的偉大情操而被留在2025年,本刊因而整理出「推土機超人」林鴻森、「北車勇者」余家昶、生命最後一刻仍在為警方指路的蕭姓騎士等年度英雄,更期盼他們的義行能跨越歲月、永留人心。余家昶台北車站2025年12月19日發生隨機攻擊事件,兇嫌原定在台北車站投擲汽油彈引發火災,再丟煙霧彈趁亂砍殺路人,隨後轉移地點重複血腥殺戮,所幸57歲余家昶奮不顧身,這才避免更大災難發生,而余家昶也遭受攻擊,不幸離世。 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臨時提案通過,認為余家昶生以生命實踐忠烈精神,其行誼展現「正義守護」的最佳典範,他已確定入祀忠烈祠,入祀大典預計在2026年春祭舉行。 蕭姓機車騎士在台北車站遭張文隨機攻擊身亡,倒下時還不忘為警察指引兇手方向,英勇身影讓大眾動容。(圖/報系資料照)蕭姓機車騎士台北車站2025年12月19日隨機攻擊事件導致4死11傷悲劇,蕭姓騎士在誠品南西店外等紅燈,卻被兇手揮刀割脖,因傷勢過重而宣告不治,而他在生命最後仍想著為警方指路,英勇身影讓大眾動容。 而蕭姓騎士與家人感情深厚,他生前緊握手機,疑似想傳訊息給家人,更向路人表示「記得跟我爸媽說我很愛他們!」其胞姊還曾在深夜拿威士忌哀悼弟弟,並親筆寫下「真希望替你擋這一切」,讓無數網友瞬間淚崩。桃園挖土機行老闆林鴻森在花蓮光復鄉洪災時毅然前往救災,卻因腳部受傷而引發敗血症身亡,其義舉讓他被尊稱為「挖土機超人」,並入祀忠烈祠受後人景仰。(圖/家屬提供)林鴻森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2025年9月23日溢流,導致18人死亡、6人失聯、156人受傷,光復鄉瞬間面目全非,在桃園開挖土機行的林鴻森奮不顧身、毅然前往救災,左腳卻不慎遭刺傷而感染,引發敗血症,在10月6日中秋夜離世。 林鴻森因其義舉被稱為「挖土機超人」,內政部也認為他符合褒揚條例中「冒險犯難,忠貞不拔,壯烈成仁者」要件,核准他進入桃園忠烈祠,他以凡人之軀完成英雄使命,成為日後國人感念人物。
8旬母悶殺癱瘓兒獲總統特赦 律師感嘆:實際上已坐50多年的牢
台北市80多歲的林劉龍子,長年照顧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導致癱瘓在床的兒子逾50年,因憂心自己離世後無人接手照護,最終悶殺兒子,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12日農曆年前核准特赦,採「免刑不免罪」方式,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李怡貞也發表看法,「其實老媽媽已經實際上坐了五十多年的牢了。」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行使總統職權,批示同意特赦林劉女士。此案於1月16日定讞後,經審理法院與多位立法委員建請特赦,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案件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賴清德指出,林劉女士長年承擔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的照護責任,時間超過50年。2023年間,她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高齡與長期壓力交織下釀成悲劇。他表示,在審慎考量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決定以免刑不免罪的方式回應個案的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在司法體系之外的補位機制。此項特赦決定於農曆年前公布,引起社會討論。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個新聞真的會想哭」,認為總統選在過年前特赦老母親,令人感到細膩與溫暖。她指出,這名母親實際上已「坐了五十多年的牢」,最後要親手送走自己照顧這麼久摯愛的兒子會有多掙扎與痛苦,沒有當媽媽真的無法體會。李怡貞也提到,案件於1月16日定讞後,不到一個月即完成特赦流程,「真的揪甘心」。她在貼文中感謝賴清德總統,這項決定讓人感受到法律制度在特定情境下仍保有彈性與溫度。
賴清德批示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 免除發監執行
賴清德總統今(12)日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郭雅慧說明,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112年間,其本人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郭雅慧進一步說明,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為林劉龍子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為係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最後,郭雅慧強調,政府將以此案為鑑,把「長期照顧」視為重要人權與社會安全議題,除研議相關修法外,也將透過精進長照3.0政策,持續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網絡,接住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家庭。
兒媳遭質疑出軌!公公轉帳2千萬購屋安撫 夫妻仍鬧離婚反遭提告
大陸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家事糾紛案。一名公公在兒子婚姻亮起紅燈之際,曾向兒媳轉帳6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萬元),作為購房補償金。事後小夫妻仍鬧離婚,公公轉而提告,要求兒子與兒媳返還該筆款項及利息,但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其全部訴求。據《看看新聞》報導,資料顯示,兒子小唐與妻子小謝於2020年12月登記結婚,公公老唐為兩人婚後生活出資購置婚房。兩年多後,夫妻關係出現裂痕,小謝懷孕期間得知小唐曾隱瞞婚史,雙方矛盾加劇。小唐更懷疑腹中胎兒非親生,堅持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證實胎兒為小唐之子,但夫妻關係仍無法修復,小謝一度表示欲流產後再提出離婚。老唐見情勢惡化,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分三次向兒媳帳戶轉帳共計650萬元,並在備註中標明「購房款」。該筆資金後用於購買徐匯區一處學區房,並登記在小謝名下。同年6月,小謝順利產子,但9月起與小唐分居,隨後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未予准許。老唐其後主張,650萬元為小謝以墮胎為要脅而向其借款,並提出小唐簽署的借條作為佐證,要求小夫妻共同返還金額及利息。小唐亦站在父親一方,承認借款事實,表示該筆款項為夫妻協議後向父親借得,願意還款。然而,小謝則主張,款項性質為老唐為補償其在婚姻中所受委屈及感謝她生下孩子而「贈與」的個人財產,並非借貸。她強調自己從未簽署借條,且轉帳備註也非「借款」,更指出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生活必要所購,應不視為共同債務。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唐所提借條僅為小唐一人簽署,並無證據證明小謝知情或事後追認;且涉案款項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不符合《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原告老唐的所有訴訟請求。
女子同時與多男交往騙婚!假父母參與終露餡 其實早有老公與孩子
一場橫跨三地、牽涉三名男子的婚姻詐騙案,近日在大陸上海浮出檯面。女子林歡歡(化名)隱瞞已婚身分,短時間內與兩名男子「結婚」,甚至生下一名女兒,更多次虛構懷孕與家人身分,透過情感關係誘使對方交付財物。事發後,受害男子難以接受,警方已介入調查,學者指出林女行為恐涉刑法詐欺罪。林歡歡與三名男子先後建立親密關係,其中一人為其合法配偶,並育有一女。根據大陸《央視網》報導,事件起於2024年底,來自山東的男子趙鑫(化名)與浙江民宿業者李文龍(化名)先後向上海警方報案,稱遭伴侶欺騙。警方深入調查後震驚發現,兩人所指的「妻子」竟是同一人、林歡歡。更令人錯愕的是,林歡歡與這兩人均未合法登記結婚,其實早在2017年便與另一男子程偉(化名)領證,並於2023年誕下一女。為讓男方信以為真,林歡歡多次雇用臨演假扮父母與對方家長見面。根據調查,林歡歡與趙鑫於2021年網路結識,趙為愛辭職遷居上海,兩人曾於山東老家舉辦婚禮。林女當時宣稱自己為失信人無法辦理登記,成功推脫合法婚姻程序,還出示假的懷孕證明博取同情,趙男信以為真,深信兩人已是夫妻。幾乎同一時期,林歡歡又在上海認識了年長她十餘歲的李文龍。李男經營民宿事業,條件優渥,迅速贏得林女青睞。兩人關係迅速發展,並於浙江舉辦婚禮。面對雙方家長見面壓力,林女甚至花費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2000元),雇請臨時演員假扮父母與男方家庭會面,並成功取得彩禮人民幣8萬8000元(約新台幣35萬2000元)。為防穿幫,林女分別安排不同演員扮演「父母」。不料後來她傳送與孩子互動的影片給李文龍時,影片中「父親」聲音與李文龍記憶中不符,引起懷疑。另一方面,趙鑫發現林女曾聲稱誕下兒子,但帶來見面的卻是女嬰,開始懷疑對方說詞。林歡歡與三名男子先後建立親密關係,其中一人為其合法配偶,並育有一女。警方查明,林女與第三名男子程偉為應付雙方父母催婚,早在2017年透過網路協議形式結婚,兩人婚後不干涉彼此生活。林歡歡後來不滿形式婚姻,遂展開網路交友,並逐步發展多段關係。為博取金援,她以懷孕、家庭經濟壓力為由,多次向男方索取金錢與資源。此案引發社會關注。大陸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張偉珂教授指出,林歡歡刻意隱瞞婚姻狀況,使對方在誤信雙方為準夫妻的情況下自願交付財物,已符合刑法詐欺罪要件。至於臨時演員的法律責任,需視其是否知情且參與詐騙目的,進一步釐清是否構成共犯。檢察機關亦表示,林女多年操作情感斂財,利用男方愧疚心理索取資源,法律意識薄弱,道德觀念缺失,已嚴重逾越法律底線,將依法究辦。
買二手車3年才發現是「事故車」 法院判撤銷合同退還11萬元
大陸廣西近日公布1起因二手車買賣引發的民事糾紛。本案源於張男於2022年購買1輛標示「無重大事故」的二手車,後於2025年年檢時發現該車曾涉致人死亡事故,遂主張商家隱瞞事實並提起訴訟。法院事後認定雖非行業標準事故車,但商家未盡告知義務,構成重大誤解,判決撤銷合同,酌定退還2.5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1萬元),買方返還車輛。據陸媒報導,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3月,張男以人民幣4.8萬元向荔浦1間汽車公司購入1輛二手車。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該車並無重大事故、泡水或火燒車情形,並註明買方已知悉車況。然而實際情況是,這輛車早在2018年曾發生1起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雖然該事故未對車體結構造成實質性、結構性損壞,事後車輛也曾轉手,歷經3任車主,但關於曾涉致人死亡事故的資訊,張男在購車時並未被告知。直到2025年8月,張男之子替該車辦理年檢時,才意外查出該車過往曾涉及致死事故。張男父子認為,商家隱瞞車輛曾發生重大事故的關鍵事實,導致其在錯誤認知下締約,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買賣合同、退還全部購車款並支付違約金。涉案二手車公司則辯稱,交易前車輛檢驗結果正常,不構成行業標準所稱的「事故車」,公司並無欺詐行為,且買方主張撤銷權已逾法定期限,因而拒絕退款。法院審理後指出,儘管該車依行業標準並不屬於事故車,但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未盡到全面且細緻的查驗與告知義務,致使提供給張某的車況資訊不完整。從一般消費者的合理認知出發,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與張男所理解的「無事故」狀態之間存在重大落差,而此一事實足以影響車輛價值評估與購買決策。法院因此認定,張男是在重大誤解情形下簽訂合同,符合依法撤銷合同的構成要件。針對撤銷權是否逾期的爭點,法院認為應以買方實際知悉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之日,即2025年8月,作為撤銷權起算時點,故未超過90日的法定期間。最終,荔浦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張男與該汽車公司所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考量車輛已使用3年所產生的折舊、磨損以及雙方在交易中的過錯程度,酌定由商家返還2.5萬元。張男父子則須返還車輛並配合辦理過戶手續。至於請求支付違約金部分,法院認為合同既已撤銷,違約金主張失所附麗,故不予支持。
北捷被逼讓座踹飛老婦!Fumi阿姨裁定出爐「罰鍰金額」曝
台北捷運去年發生一起優先席糾紛事件,一名73歲曾姓婦人於車廂內多次揮甩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強逼乘客讓座,卻反遭對方踢飛,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踹人的乘客「Fumi阿姨」因行為觸法遭裁罰,相關裁定近日正式出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裁定書內容,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信義安和站行駛中的捷運車廂內。當時曾姓婦人因要求讓位與Fumi阿姨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過程中,Fumi阿姨先後以左右腳將對方踢倒,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6000元罰鍰。Fumi阿姨收到裁定後提出聲明異議,主張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物品的提袋撞擊其膝部,自己已多次忍讓,最終才以踢腿方式阻止對方行為,認為屬正當防衛,且雙方均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相鬥毆,加上自身為初犯,原裁處顯有不當。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姓婦人確實曾多次以隨身物品碰撞Fumi阿姨膝部,但在第四次行為遭左腳阻擋後,侵害行為即已停止。法院指出,後續踢飛行為已不符正當防衛所需的「正在進行中不法侵害」要件,因此難以採信防衛說法。法官綜合相關影像與證據指出,雙方雖皆感受到疼痛,但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彼此均有對對方施以暴行的行為,認定屬於「互相鬥毆」並無不當。考量本案發生於大眾運輸工具內,屬公眾場所,對社會秩序與安全造成影響,但同時斟酌Fumi阿姨個人素行良好,案發後亦未再滋擾,法院撤銷原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定讞,不得抗告。
石崇良稱狼醫「人都會犯錯」挨批失言 醫界:性騷、撤照不應劃上等號
台大醫院接連爆出醫師性侵病患、婦產部主任性騷擾住院醫師等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大及衛福部,而衛福部長石崇良認為「人都會犯錯」,如果一次事件就永遠廢除醫師執照,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外界質疑。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性騷事件有很多層級,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監察院近日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福部盡速完善相關法規,明確規範終止專科醫師訓練的要件、程序,或適時轉換其他科別訓練機制等事項,避免涉案人員持續執業,兼顧病人安全及醫師權益。不過,石崇良表示,「人都會犯錯,犯錯之後怎麼輔導回到正軌。」醫師有執業自由,不是一次事件就永遠廢止醫師證書、執照,還是有比例原則的考量。針對石崇良的說法,陳相國指出,石崇良仁心寬厚,應是覺得性騷有很多種層級,如果說一犯性騷,馬上就跟廢止醫師執照連在一起,對於醫師的工作權、執業權可能不太公平,「他可能基於善念才會這樣講。」陳相國提到,根據《醫師法》規定,必須是犯下性侵害、重大詐欺,或極為嚴重的醫療過失,經醫師公會或衛生局等單位提出後,經「醫師倫理委員會」評議,才可執行撤照程序。陳相國說明,性騷事件有不同層級,包含言語誤解、肢體騷擾,以及最嚴重的性侵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範有很好處理,在法律面前各行各業一律平等,但現在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也聯合發布聲明,能理解民眾不安與疑慮,因醫療關係本質建立在高度信任之上,一旦發生傷害病人的行為,對受害者及社會信任都會造成深刻影響。聲明強調,「任何對病人身心造成侵害的行為,都不應存在於醫療場域。」醫療體系的首要原則,是確保病人安全與尊嚴。醫療場域應是讓人安心求助的地方,任何違反性別尊重或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不應被輕忽,醫界對此一向嚴肅看待,並支持相關事件獲得妥善調查與負責任的處理。聲明也指出,有關性別事件之調查與認定,目前已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等機制處理。對於疑涉性別不當行為之案件,應優先確保被害人保護,並透過性平機制進行專業調查,若查證屬實,醫界支持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寬貸。聲明提到,關於醫師執業資格之限制或撤銷,則依醫師法及相關法定程序辦理。醫師執業資格之管理與懲戒,中央及地方醫懲會依法有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有明確規範與審查程序,其目的正是為了在保障病人安全下,依法做出最適切且具公信力的處置,讓確定不適任者被排除於醫療體系之外。各會認為,社會期待的是「不再發生傷害」,而非僅止於討論處罰形式,持續從源頭強化預防機制、重視專業倫理與性平教育,方能建立安全、受尊重且值得信賴之醫療環境,因此各會將與主管機關持續合作,加強預防與教育,落實醫療場域的安全與尊重,也期盼透過合作與制度建構,維護醫療場域的安全與信賴,讓每位病人都能安心就醫,醫療同仁安心執業。《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人夫婚前隱瞞「無精症」!孕妻遭當眾羞辱不倫崩潰 秀親子鑑定打臉尪
南韓一名人夫婚前隱瞞自己患有無精症,得知妻子懷孕後竟質疑對方不倫,不僅在公開場合出言羞辱,甚至要求離婚。不過,女方產後進行親子鑑定,證實孩子為丈夫親生。律師指出,隱瞞重大事實恐構成婚姻詐欺,丈夫公開指控妻子不忠,可能涉及名譽毀損與精神賠償責任,婆婆若共同施壓亦可能須負連帶責任。韓國YTN電台節目《李元化律師的事件X檔案》披露,當事人A女(化名)在確認懷孕後向丈夫分享喜訊,原以為能獲得祝福,孰料對方不僅未表現出喜悅,反而懷疑孩子非親生,並以此為由要求離婚。更令人震驚的是,丈夫曾在餐廳等公共場所,當著眾人面指控妻子婚外情,並發表侮辱性言論。A女表示,自己婚後從未與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有過不正當接觸,完全無法理解婚外情指控。在被質疑與羞辱的情況下,她獨自承受整個孕期的身心壓力,最終生下孩子,並在產後立即進行親子鑑定,以證清白。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確為丈夫的親生子女。據了解,人夫之所以堅信妻子不忠,原因在於其本人患有無精症。調查發現,男方早在婚前便知曉自身病情,卻刻意隱瞞,未向A女如實說明。醫學專家說明,即便是無精症患者,仍有可能透過睪丸取精等醫療方式實現受孕,且極少數情況下亦存在自然懷孕的案例。對此,節目來賓、律師姜恩河指出,無精症屬於對婚姻生活具有重大影響的事實,若能認定「妻子若事先知情便不會結婚」,則可能構成因詐欺而撤銷婚姻的法律要件。她同時表示,丈夫在隱瞞重要事實的情況下,反而在妻子懷孕後指控其不倫,相關行為更可能被視為逃避責任,而非合理懷疑。此外,A女透露,婆婆也曾對其進行辱罵,並施壓要求離婚。姜恩河指出,若能證明當事人因此遭受嚴重精神痛苦,婆婆亦可能被認定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針對人夫在公共場合斷言妻子不忠的行為,律師分析,該行為可能涉及侮辱罪或名譽毀損罪,尤其在孕期女性身心狀態較為脆弱的情況下,其言行造成的傷害程度,將成為司法判斷的重要考量因素。不過,相關罪名屬於告訴乃論,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告訴。律師提到,目前A女除考慮刑事責任外,也可向丈夫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即使丈夫在親子鑑定後道歉,先前公開否認孩子血緣關係的言行,未來在監護權或相關訴訟中,仍可能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與姊姊關係不睦!她竟用Uber Eats寄2把刀恐嚇 下場曝光
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與姊姊關係不佳,竟使用Uber Eats外送2把全新「主廚刀」寄到姊姊租屋處,害姊姊心生畏懼,趕緊報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小美因與姊姊心存嫌隙,在2024年12月某天下午,透過Uber Eats購買全新未拆封的2把主廚刀,並寄往姊姊租屋處,嚇得姊姊報警處理,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小美到案後辯稱,自己是在購買時不小心選錯地址,矢口否認犯行,而檢察官則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罪」並無罰則,但小美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應依法論罪科刑。合議庭審酌,小美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竟寄送2把主廚刀恐嚇姊姊,致姊姊心生畏懼,顯然欠缺情緒管理能力及法治觀念,所為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小美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均否認犯行,到該院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兼衡小美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加上迄今未與姊姊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最終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而主廚刀及紙袋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韓電商龍頭酷澎個資外洩案影響3370萬用戶 臨時代表傳喚未到恐遭警逮捕
南韓電商龍頭酷澎(Coupang)2025年底爆發大規模個人資料外洩事件,首爾地方警察廳廳長朴正普今(26日)在記者會上透露,初步調查此案多達3370萬用戶受影響,與酷澎聲稱的數量有顯著差異;警方也指出,酷澎臨時代理執行長羅傑斯(Harold Rogers)屢次被傳喚未到,不排除直接將其逮捕。根據韓媒《韓聯社》報導,從酷澎事發後的自主調查報告指出,這起大規模個資外洩案是因為一名中國籍前員工竊取公司內部安全金鑰,非法存取多達3300萬個用戶資料,但實際上只保存到約3000個帳戶個資。不過南韓警方今日公開調查結果,透過電子設備進行分析後,確定有約3370萬個用戶受影響,外洩個資包含姓名、地址和電子郵件;受害者規模與酷澎提供的數量有巨大差距。針對酷澎是否存在刻意隱瞞外洩規模、誤導公眾的疑慮,警方已多次傳喚該公司代理執行長羅傑斯,以釐清酷澎自主調查的發布過程。但羅傑斯先前已連續於1月5日及1月14日兩度缺席傳喚,目前警方已發出第三次通知。朴正普強調,警方將審視其缺席理由,若符合法律要件,將依職權與通常程序採取強制措施,申請逮捕令,展現嚴正執法的立場。除此之外,針對外洩資料的嫌疑人中國籍前員工,他事發後已潛逃回大陸,南韓警方已透過國際刑警組織請求跨國協助,要求其出面受審,但目前尚未獲得正面回應。據悉,跨國偵查會面臨主權與法律限制等挑戰,南韓警方強調,目前的偵查目標是務必將涉案人員引渡回南韓,並依照當地法律嚴懲,以保護國民資訊安全並追究企業管理疏失之責。
不滿母親管教!桃園高職男「持刀猛刺20刀」弒母 外祖父母提告追回愛女遺產
桃園市八德區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前夕,因不滿母親管教沒收手機,竟持水果刀刺殺母親超過20刀致死。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個月;民事部分,法院認定陳男喪失繼承權,其母親遺產改由外祖父母繼承。根據檢警調查,陳男來自單親家庭,與母親同住桃園市八德區,2024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陳男因不滿母親管教,先到廚房拿水果刀,再走進母親房間,朝熟睡中的母親猛刺20多刀,刀刀刺中致命要害。陳男行兇後,於11時30分撥打119報案,警消到場急救並送醫,但陳母仍在當天下午宣告不治。據了解,陳男患有自閉、過動症等疾病,需要定期服藥、回診觀察,之後又被診斷出有反社會人格與情緒控管障礙。案發前,陳母原本還要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卻在畢業前2天遭到殺害,留下無法挽回的悲劇。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認為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一時情緒失控持刀殺害母親。今年6月,桃園地院認為陳男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弒母手段激烈,一審判處19年10月。經上訴,高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陳母留下約167萬元現金與多張股票遺產,依法陳男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不過陳男的外祖父母向法院聲請確認陳男繼承權不存在。桃園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陳男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事實明確,符合民法喪失繼承權要件,判准外祖父母請求,遺產由外祖父母繼承。
訊達電腦營收暴跌5億!董事違法賣股避損79萬 北檢起訴了
「訊達電腦」在2024年3月公告,下修2023年的12月營收金額為1.8億餘元,公司股票因此大跌,時任董事長訊達董事兼業務總監熊俊瑋疑似在利空消息發布前,禁止交易期間將訊達股票賣出,共計避損79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22日)偵結此案,依照內線交易罪起訴熊俊偉。訊達電腦2023年12月單月營收就高達6.77億元,不過會計師在查帳時發現,部分收入並未符合IFRS 15主理人要件,依法不得列為公司營收,因此後續於2024年3月11日公告更正,將該月營業額下修為1.82億元,全年營收也下調至18.65億餘元。營收數字下降以後,訊達股價從每股38.25元下跌至30.25元,跌幅高達20.9%,事後櫃買中心也因為公司資訊揭露有瑕疵裁罰20萬元罰鍰。檢方發現,熊俊瑋疑事先掌握利空資訊,且曾經前往會計師事務所參加會議,提前得知營收調整屬於重大利空消息,但未遵守資訊未公開前不得交易規定,於2024年2月26日至3月12日間,賣出11萬股訊達股票,並藉此避損79萬928元。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檢方認定熊俊瑋涉犯內線交易罪,依法進行起訴,並宣告沒收其避損的79萬928元犯罪所得。
北高行認證戶政資料已外流 時代力量籲內政部誠實面對別為難換證者
時代力量今(16)日表示,個資洩漏問題猖獗之下,戶政事務所拒絕民眾換發身分證的處分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主管機關內政部卻仍粉飾太平、推卸責任,簡直放任詐騙集團持續利用個資犯罪,非常要命。時代力量認為內政部必須誠實面對個資外洩問題,並儘速通知權益受損之當事人。(圖/CTWANT攝影組)3年前一名北市文山區何姓男子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要求不要在身分證上寫清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及照片等個人資訊,直斥這樣的揭露已經違反「資訊隱私權」,戶政事務所拒絕後,陳男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後頭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如今合議庭判決何男「部分勝訴」,文山戶政事務所應依判決法律見解做成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近期判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必須接受一名申請換發身分證字號者之換發請求。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細看判決,北高行首先指出,內政部函釋關於人民申請變更登記重新配發身分證字號規定,其實像身分證字號尾數為「4」、編號含3個「4」以上、或是像編號有2266等都可以申請變更。北高行也說,既然戶政事務所對於「特殊情事」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算命師說法、神明意旨、宗教因素、道教文化、外流想防止他人冒用等都能成為「改號」理由,還有民眾曾因「曾發生車禍,對方車牌號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相同,對於該號碼有恐懼感」等事由為說帖,都可以順利改號,可見身分證字號改號要件,並不以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為必要。北高行強調,隱私權來自於人性尊嚴,目的在維護個人主體性與完整人格發展,當然也保障人民自主決定是否揭露個資,還有在何時、何地向何人以什麼範圍尺度揭露的決定權,而國家即使是正當取得的個人資料,也應確保正當使用及維護資訊安全。北高行繼續指出,若不幸發生洩漏個資事件時,公務機關應以適當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有機會自行評估並關切可能的權益損害,而人民一旦認為戶政事務所配賦的身分證字號發生特殊情事者,即使還沒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也可依身分證管理相關規定,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重新配賦。時代力量對此回顧,其實早在2022年10月立法院還有時代力量立委時期,黨團就接獲爆料者提供資料,證實網路上被販售的戶政資料根本是戶政機關外流,也持續要求內政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普羅大眾,那時內政部先是否認戶政資料外流,被打臉後又稱「反正不是內政部外流就對了」,說法顛三倒四毫不負責,那時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透過111項預算提案監督內政部,要求依法通知資料外洩者並提出完整調查報告,那時內政部僅交付內容空洞的報告搪塞,至今從戶政資料的什麼環節外流仍是羅生門。時代力量呼籲,戶政資料是個資的核心,現在詐騙集團猖獗,一旦掌握姓名與居住區域,即可輕易拼湊完整自然人身分資訊,如民眾有警覺想換身分證字號,到戶政還老被刁難真是要命,內政部應立即停止為難民眾依法更換身分證字號的要求,也該正視並承認個資外洩事實依法通知人民,讓民眾得以及早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再讓台灣人繼續在不知情中被詐騙集團宰割。
國產建材營收創高加碼15億建爐石廠 徐蘭英:今年是「穩中求勝」
全球AI炙熱加速低碳商機,國產建材實業集團充分掌握,創下史上最高的年度營收紀錄。國產(2504)、中保科(9917)在南港展覽館2館舉辦旺年會,在總裁林孝信的大進場下拉開序幕,展望2026年,董事長徐蘭英表示,今年將投資15億元興建第2座爐石廠、啟用台中與汐止二廠2座預拌混凝土廠,「今年是『穩中求勝』,步步為營。」國產建材去年不僅繳出集團年度營收225.33億元、與國內本業年度營收194.84億元,雙雙創下史上最高營收好成績,同時在全台擁有龐大近45萬坪左右土地資產,除了位處東區門戶軸心南港外,還有鄰近北士科近2萬坪土地,未來具有龐大的潛在開發價值。徐蘭英表示,從2024年央行下達限貸令等措施,到去年整個發酵,今年又來個「土方之亂」,整體來說房市非常不確定、政策不確定、環境很惡劣。但不管怎樣,去年國產實業還是交出不錯的成績單,是因為國產有很多針對「低碳」的題材,尤其在結構安全上得到了很多科技廠房的認同,在一般商業大樓推案量減少的情況下,還能創造比以前更好的成績,「對於今年是『穩中求勝』,步步為營,為了贏,我們還是必須努力。」徐蘭英回顧過去的一年,國產建材2025年於全台舉辦低碳暨新產品研討發表會,吸引上千名營建、金融與學術界專業人士熱烈參與,展現低碳策略成效。去年推了「抗震模式混凝土」,在重大工程與科技廠房如晶片廠的良率提升上有很大幫助,今年會持續布局。國產建材今舉辦集團旺年會,席開200桌,最大獎是3台Toyota corolla cross油電車,比去年加碼1台。(圖/林榮芳攝)為了「擁材料自重」,目前董事會已經通過投資15億元,在所屬的台北港埠興建第二座爐石研磨廠,預計今年3月動工、2027年Q4左右完工,屆時2座爐石廠年總產能可達到110萬公噸,不管是砂石或材料,希望能把混凝土的要件都備齊,大大發揮「材料為王」的多元優勢佈局。針對土方問題,她也提到,可以將廢棄物加上土石做成「再生混凝土」,用於假設工程或導溝。徐蘭英也提到,過去幾年在台北港建立國家級TAF認證實驗室、廠區也開始導入先進的AI解決方案,現在繼續投資興建高端低碳的第二座爐石研磨廠,為目前「精緻砂石、精緻粉體」創新先進製程,構築最厚實的優勢基礎,減碳最高可達50%左右,讓國產建材集團掌握創新研發優質低碳混凝土產品。在市場的擴展方面,2026年啟用台中與汐止2座預拌混凝土廠,屆時集團擁有全台業界最多的28座混凝土廠,持續墊高營運動能。展望未來一年,徐蘭英強調,國產建材不僅自己邁向優質的低碳願景,近年更加速推動全建材集團綠色營運佈局,旗下的惠普、國宇建材、重置資源科技等關係企業也表現十分亮眼,一起撐高集團營收,更力挺全台龐大低碳建設需求。2026年也持續精進相關先進研發進程,推出具有競爭力的低碳相關產品,為國產建材厚植營運優勢,繼續蟬聯「史上雙高」的好成績。
稅欠費逾430萬拒不清償! 塑膠公司負責人遭拘提深夜裁定管收
台南市某塑膠公司長期滯欠多項公法費用,累積金額高達新台幣430萬5,897元,包含民國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07年至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以及106年至111年度勞工保險費,另有106、107及109至111年度的勞工退休金費用未繳。相關案件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等機關移送後,交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惟義務人始終未積極履行清償責任。行政執行官調查指出,63歲蔡姓男子為該公司負責人,在106年至113年間,其個人帳戶累計支出金額高達4億3千餘萬元,但卻從未優先用於清償公司所滯欠的稅捐與保險費用。更引人注意的是,該公司於105年至114年間仍持續有營業行為,總銷售額超過3億元。即便蔡男辯稱部分貨款未實際收回,但經查證後,實際入帳金額仍高達1億6千餘萬元,明顯具備清償能力,卻刻意未履行法定義務。台南分署於1月14日上午依法將蔡男拘提到案,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其行為已符合多項管收要件,包括「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卻故意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以及「對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基於上述事實,台南分署隨即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院當日晚間開庭審理後,於7點10分裁定准予管收,蔡男隨即被解送至管收所。行政執行署強調,對於惡意欠稅、欠費且具清償能力卻刻意規避者,將持續依法強力執行,以維護國家財政及勞工、被保險人權益,並呼籲企業負責人切勿心存僥倖。
教育部認定未納入國際標準 仍判台大副校長廖婉君未違學倫
本刊去年6月披露,國立台灣大學副校長廖婉君疑似經歷造假,並藉此累積多項學術與行政成就。教育部長鄭英耀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將請校方進行調查。然而,本刊近期再度接獲知情者投訴指出,教育部雖已認定廖婉君相關經歷確屬不實,卻仍採信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的法規論述,最終判定其行為未違反學術倫理,引發外界譁然。廖婉君過去長年對外宣稱,其研究成果被納入國際通訊標準,包括 ITU-T H.323 Annex-H 與 ETSI TiPHON 專案;但經查證相關國際標準正式文獻,均未見其技術內容紀錄。她卻憑藉上述經歷,獲選「全國十大傑出女青年」,並一路升任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最終於2023年出任台大副校長,期間更數度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並取得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最高榮譽「Fellow」資格。不過,此經歷遭知情者踢爆,指出廖婉君的研究成果不僅未被納入國際標準,甚至相關標準最終亦未成功成案。事實上,台大早在2022年即成立學術倫理委員會,調查廖婉君多項送審資料與論文內容真實性,但最終僅認定其「對國際標準有貢獻」的用詞不當,並未構成學術倫理違規。本刊報導刊出後,教育部要求台大重新調查。歷經半年調查,教育部於去(114)年底完成審認,明確指出「廖師之研究成果於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確實有被納入討論,但後續經不斷修正與演變,並未於最終結果中直接被納入。」然而,令知情者無法接受的是,教育部既已確認研究成果未成為國際標準,卻仍認同台大學倫會結論,認為廖婉君行為未達「違法」或「違反學術倫理」之構成要件。知情人士痛批,不論是否曾參與討論,未被納入國際標準卻對外宣稱「被納入」,本質即為誠信問題;若學校與主管機關選擇縱容,無異於鼓勵學術造假。該人士更直指,此一認定結果「極具諷刺性」,難以符合社會最基本期待。去年有高中生因不實宣稱「優良辯士」資格,遭四所醫學系撤銷錄取;近日有台大電機系學生因考試作弊遭處分。相較之下,廖姓副校長不實宣稱所獲取的職位、榮譽與資源,影響層面與獲利程度遠高於前述案例,且事後仍持續對社會作出錯誤陳述,教育部與台大卻認定其未違反學術倫理,公信力何在?此外,知情人士指出,除國際標準爭議外,廖姓副校長將低階獎項誇大為高階獎項,並據此申請多項榮譽,相關事證明確,情節顯然較學生不實申報更為嚴重。只是高中生與大學生無權無勢,而廖身居副校長高位,難道真是「刑不上大夫」?這樣的處理標準,不僅重創學術倫理,也形同向社會傳遞錯誤訊息,恐使台灣高教的誠信基石全面動搖。
遭求處死刑! 尹錫悅法庭內怒吼89分鐘:我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윤석열)因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引發社會動盪,遭控觸犯「內亂罪」及多項重罪,南韓特別檢察組昨天(13日)在結案庭上向法院求處死刑,稱其為「違憲叛國的主謀」。對此,尹錫悅在庭上進行了長達89分鐘的最後陳述,拒絕道歉及認罪,並強調實施戒嚴是為了保護國家和憲法。綜合《韓聯社》等韓媒報導,此次庭審自13日上午9時30分開始,一直持續到14日凌晨2時25分才結束,歷時16小時55分鐘,而尹錫悅於14日凌晨0時11分開始最後陳述。當尹錫悅聽見自己被求處死刑後,一度輕笑環視法庭,而他在做最後陳述時,臉漲得通紅,聲音沙啞並眉頭緊鎖地宣讀事先準備好的文稿約89分鐘,期間辯護律師尹甲根(윤갑근)還忍不住打瞌睡。尹錫悅在庭審過程中拒絕道歉,重申戒嚴令是一種「警告」,而他宣布戒嚴是由於「反國家勢力的暴政」。尹錫悅直言,「這不是壓迫人民的軍事獨裁,而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恢復憲法」、「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指緊急戒嚴)被全國乃至全世界報導,卻在2、3個小時後因為國會下令停止而平息?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是空槍進行的?」尹錫悅聲稱,只有實施戒嚴才能讓公眾意識到國家選舉委員會所指控選舉舞弊的嚴重性,而民主黨正在實行「違憲的議會獨裁」,並指責民主黨企圖顛覆國家自由民主、自由市場經濟以及與自由世界團結一致的路線,「他們的目標是推翻整個體制!」尹錫悅批評檢察官團隊是「瘋狂的劍舞者」,象徵著肅清和壓迫,更形容對方是一群聽著民主黨哨聲而盲目行動的狼;而他還怒視著特別檢察官,並質疑「你們是要透過戒嚴令來實施長期獨裁統治嗎?為什麼不事先通知我?讓我好好學怎麼做?」、「我負責調查和審判工作已有26年,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混亂的調查」。辯護律師金洪一(김홍일)則主張,特檢團隊試圖將此案引導至政治審判,並得出預先設定的結論,因此他請求對此案作出無罪判決,「因為此案的起訴是非法的,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而且沒有任何證據。」金洪一抗議道,除了宣布戒嚴令外,特別檢察官所聲稱的違憲和非法行為根本沒有發生,「戒嚴令的目的不是為了破壞憲法,而是為了向人民傳達一個訊息,這絕不是一場內戰。」報導指出,法院預計在2月中旬宣布判決。
報名俄羅斯行程被害慘!旅行社幫辦「1證件」 台灣身分竟遭註銷
旅遊Podcaster花爺近日公開一段親身經歷,引發外界熱議。他原本單純計畫前往俄羅斯旅遊,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宣稱可代辦簽證並協助快速通關,讓他安心交付相關手續。未料實際上,旅行社卻替他申請了一本「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導致整趟行程出現問題,就連台灣身分也因此遭到註銷。花爺透過影片中表示,自己當初透過旅行社報名行程,對方強調可以代辦俄羅斯簽證,也可以快速通關,不料旅行社幫他申請的是「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結果他返台後隨即接獲移民署通知,要求前往辦理登記,並被認定違反相關規定,台灣身分因此遭到註銷。事實上,移民署過去曾提醒,以往曾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旅遊時,向中國旅行社報名俄羅斯旅遊團,卻因誤信旅行社宣稱的「代辦俄羅斯簽證」及「快速通關」等話術,導致國人申領了一次性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移民署強調,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違反者,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另依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知悉臺灣地區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應即通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臺灣戶籍。移民署說明,倘接獲其他機關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即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依權責辦理。移民署表示,「在臺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生效,對於許可已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申請回復身分,採取較嚴謹的規範,新增積極要件。移民署特別呼籲,國人於中國大陸旅遊期間,切勿為至中國鄰國短期旅遊,貪圖便利而領用中國邊境旅遊護照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