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
」 教育部 大陸 警方 移民署
印尼男童凌晨2點枯坐街頭「豆腐沒賣完會挨打」 遭遇引網友怒火:什麼年代了?
近日,一段揪心的影片在印尼網路上流傳。當地一名男童,凌晨2點被發現坐在雅加達街頭,身邊放著要販售的炸豆腐,小小身軀不停搖晃著打著瞌睡。面對上前關心的路人,這名男童表示自己因為沒把豆腐賣完,不敢回家,「會被爸爸用掃帚打。」據印尼網路媒體「Jakarta Kota」報導,近日一段Tiktok影片在當地網路上瘋傳。這支由社群帳號「@fansideadandesign」發布的影片指出,當拍攝者與友人凌晨2點經在雅加達的某個購物廣場前,發現一名男孩抱腿坐在路邊,身邊放著一個裝著炸豆腐的籃子。當他們走上前去關心男孩,發現他已經睏得左搖右晃,說話時眼睛都快睜不開。後來,男童神色落寞地告訴他們,自己沒有把豆腐賣完,所以不敢回家,擔心回去會挨父親的打,「會用掃帚打。」男童小聲告訴拍攝者。不過,男孩也表示,家人告訴他,如果他能把東西賣完,就會有人替他購買開齋節穿的衣服。當拍攝者提出,願意陪他回家與父母談談時,男孩臉上留露出微微的抗拒與恐懼。當他被問到「有沒有去上學時」,男童回答自己因為要賣東西到深夜,所以沒有去上學。影片的最後,拍攝者因為同情男童的遭遇,給了他一些錢。這段影片曝光後,很快在網路上瘋傳,不少網友為此感到憤怒不已,怒斥男童的父母,「這不叫讓他努力工作,而是在扼殺他的未來!」、「請政府訂立規定,窮人不能生孩子」、「他看起來茫然、困倦、焦慮、不安,而這一切竟然來自於他父母帶給他的創傷!」、「不敢相信這是個這個年代會發生的事!」雖然也有些網友擔心這段影片的曝光,可能會讓男童的處境更加惡化,但仍有網友呼籲拍攝者應該向當地社福機構通報,要求政府力量強制介入這個明顯出了問題的家庭。 @fansaideadandesign jam 2 malem dekat area mall ada anak kecil sendirian duduk sambil bawa dagangan isinya tahu goreng dijual isi 2biji /bungkus kita samperin karna di sekitar udah gak ada orang 1pun katanya takut pulang dip*kul karna dagangan belum habis, dijanjiin di beliin baju lebaran sampek jualan larut malam, tidak sepantasnya anak kecil dagang sampai jam 2malam karna bukan kemauan dirinya sendiri melainkan suruhan orangtuanya. ya allah zaman sekarang masih ada yg seperti ini semoga kelak kamu jadi anak yg sukses dek #fyp #fypviralシ #videoviral #xybca #anakdagang ♬ suara asli - Fansa idea & design - Fansa idea & design

「鮑魚聞人」鍾文智炒股撈4億遭判30年 發監前失聯北檢急通緝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因被控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多檔TDR,最高法院12日依操縱證券交易罪、洗錢罪判刑定讞,累計刑度30年5月,並通知檢方啟動防制機制,但檢警今(13)日發現鍾文智未依規定到派出所報到,行蹤不明,北檢下午6時對鍾發布通緝,並將準備相關資料,協請刑事局發布查緝專刊。北檢表示,北檢於昨(12)日下午4時許接獲鍾文智經法院判決確定的通知後,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對鍾實施限制出境出海之境管措施。據了解,鍾文智住在北市信義區松德路上的豪宅,依規定每周一、四、六要到轄區福德街派出所報到,鍾男最近一次報到是10日上午,但警方昨晚到其住家查訪,發現鍾男尚未返家。鍾文智在今天中午之前,應到派出所報到,卻遲遲未見蹤影,警方立即通報檢方,承辦檢察官認為其有逃亡之虞,立即依《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1項但書規定簽發拘票,命警逕行拘提,因拘提無著,故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情形,於今日下午6時許,依法發布通緝。警方目前已著手調閱從周一至今的相關監視器畫面,追查鍾男行蹤,刑事局也將在收到北檢資料後,對鍾男發布查緝專刊。

緬甸移工誤交損友!用5000換偽造居留證逾期居留 遭警識破
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4段發生外籍男子偽造居留證,日前文山第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派警巡邏時,發現1名行跡可疑的機車騎士,逐向前攔查,未料發現後座的緬甸籍男子持有偽造居留證。經查後,發現該男竟已逾期居留124天,警方即刻依規定偵辦,移送移民署。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派員4日上午至文山區羅斯福路4段一帶巡邏時,發現1男子在駕駛普重機行時,疑似心虛導致車輛不穩左右搖晃,警方便遂趨前攔查。未料,後座緬甸籍的男子在出示居留證時,竟為偽造居留證,且經過調查後,發現該名緬甸男子已經逾期居留124天。該名男子表示,由於近期遭解雇,暫時還沒找到新工作,並且居留證即將到期,於是透過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一名同為緬甸國籍的友人。經過該友人的哄騙下,男子認為只要支付新台幣5000元,就能順利解決逾期居留的問題並幫助找到工作。結果卻沒想到,該「朋友」提供的居留證竟然是偽造的。偽造居留證(上)與原居留證(下)之差異。(圖/翻攝畫面)經訊問後,警方依規定偵辦偽造文書,並移送移民署桃園專勤隊辦理收容、遣返。文山第二分局表示,立法院已在2023年5月30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條文,對於外國人逾期滯留罰鍰已提高至新台幣1萬元到5萬元,且管制禁止入國期間也提高至最高7年,也提醒國人切勿非法聘僱、媒介逾期居留外籍人士,並持續查緝失聯移工及逾期居留之外籍人士,加強執法力度,確保轄區內治安及保障合法居留人士的權益。

雷雨突襲!台中警車國道疾駛失控撞護欄 便服男乘客下巴撕裂傷
苗栗縣三義路段7日中午發生一起警車自撞事故,1輛台中市東勢分局的巡邏警車,在經過國道1號南下145公里時,疑似因為天氣不佳、路面積水導致路滑,失控衝撞了外側水泥護欄,所幸事故未造成嚴重傷亡。苗栗縣消防局表示,該起事故發生在中午12時19分,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銅鑼消防救護車前往現場,事故現場並未發現有乘客被困,2名前座警員在事故中雖然有1名右腿輕微擦傷,但不願就醫,後座的郭姓男子,當時身穿便服,年約30多歲,因為顴骨紅腫且下巴處有約2公分的撕裂傷,經救護人員處理傷口並包紮止血後,隨即送往豐原醫院治療,所幸情況並無大礙。事故發生時,該輛警車正執行巡邏勤務,穿越苗栗一帶,當時正值鋒面過境,當地天氣變化劇烈,雷陣雨不斷,路面積水,能見度差,可能因此影響了警車駕駛的視線,造成警車在行駛過程中失控,事故發生後,警車引擎蓋隆起,車頂上的警示燈座也受到損毀,所幸車上3人並無重傷。目前,警方已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並提醒所有駕駛,在惡劣天氣下行駛時應特別小心,尤其是雷陣雨天,應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距離,避免發生類似意外,警方也強調,對於該起事故的後續處理將依照規定進行。

看佩佩豬順產! 醫院拿「3歲智商產婦」當宣傳遭轟
近日大陸河北省保定市第二醫院公布一則宣傳影片,內容有關「3歲智商媽媽分娩」,引發爭議,登上熱搜。對此,保定市第二醫院回應了。根據陸媒《海報新聞》報導,河北保定市第二醫院產科日前發布一則影片,內容是一名智力水平相當於3歲的女子在分娩過程中,因宮縮痛情緒失控,由於無法進行全麻,醫護人員採取播放《小豬佩奇》動畫片的方式安撫,最終順利完成分娩,母子平安。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炸鍋,不少人質疑「把恐怖當有趣,還拿來宣傳給自己貼金」、「到底警方介入此案了嗎」。對此,保定市第二醫院表示,事件目前正在調查當中,有相關負責人跟進此事,該事件涉及病人個人隱私,具體情況不便透露。對此,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植升砲轟,作為法律從業者,個人認為此事絕不能被輕描淡寫地忽略,這不僅關乎產婦本人的權利,更可能涉及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相關部門必須給出交代,「試想,一個3歲的孩子能理解婚姻的意義嗎?能自主表達結婚意願嗎?恐怕連基本的語言表達能力都未必具備,更不用說履行結婚登記的法律程序,既然如此,該女子的婚姻登記是如何通過的?」鄭植升認為,當地婚姻登記機關違反了法律規定,辦理了一起明顯不合法的婚姻登記,這不僅是行政違法,甚至可能涉及瀆職;另外,根據法律規定,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發生性關係的構成強奸罪,而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未賦予其性同意能力,這也就意味著,該女子無法合法同意性行為,因此與其發生性關係應當被認定為違背意願,從而涉嫌強奸罪。鄭植升直言,如果事實屬實,那麽不僅丈夫與其發生性關係者涉嫌強奸罪,其背後的家人若知情甚至促成此事,亦可能構成共同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陸大企業倡準時下班 員工傻曝:人生第1次被趕離公司
大陸為改革「內捲」(內耗式惡性競爭)的風氣,多家企業今年起陸續推出「準時下班」運動。對此,家電製造大廠「美的」集團傳出,強制員工必須於晚間6點20分準時下班,「一到下班時間,HR就開始到每個部門,催促大家,抓緊時間下班」,還有不少大陸網友表示,為了執行「準時下班」,時間一到,公司會進行部分設備斷電,「人生第一次被『趕出』公司」。據《極目新聞》引述「美的」集團員工說法,各部門主管近日嚴控加班,規定晚間6點20分準時下班,不允許有人在公司加班,同時也禁止員工用完餐後,再回到公司繼續加班,這讓不少員工表示,「甚至下班後,還有人會專門檢查,辦公室是否還有人加班」。另外,「美的」集團各個官方微博帳號也留言表示,「以後過了晚上六點,就找不到小編囉」、「是誰體驗過被老闆催著關燈下班,是誰我不說」、「小編準點就走」、「六點了先下班吃飯了」、「回家吧,六點一到就回家吧」。除了「美的」集團,無人機公司大疆企業的員工也表示,某日下班後,包包忘在公司,折返回公司拿,正準備刷卡進門時,HR以為她是回來加班的,一直把她趕走,「HR以為我要加班,不准我上樓,一直喊著『早點回家!不准加班』,我一時半會愣住了,吞吞吐吐回了對方『啊…好的』」。另據《證券時報》報導,過去「996」(早9晚9,一周工作6天),是互聯網和製造業的標配,這意味者,員工每週至少要工作72個小時,也引發強制加班與員工過勞的疑慮,讓愈來愈多公司加入「反內捲」行動。像是大疆深圳總部從部門主管開始落實準時下班,晚上9點則出動人資部門「掃雷式巡邏」,催促同事下班。大疆上海辦公室更直截了當,晚上9點準時關燈,讓員工想偷加班也無法。對於這樣的作法,社交平台不少人曬出「被強制下班」的經歷,還有員工笑稱「人生第一次被要求不准加班」,形成話題,不少人直呼羨慕,還有人呼籲,望更多企業改善「996」工作制的現況,預計在今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綜合整治『內捲式』競爭」,接著會有愈來愈多企業加入準時下班的活行列。美的企業官方微博帳號留言。(圖/翻攝自微博)

假警察國道攔車!男子持指揮棒扮執法 警到場識破開罰送辦
國道五楊高架道驚傳「假警察」攔車事件,12日晚間6時30分,林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五楊高架道南向70公里處時,竟伸出指揮棒示意內側車道的張姓駕駛停車,聲稱對方超速違規,2車隨後停靠在楊梅匝道口,並發生口角爭執,張男見狀立刻報警,國道警方趕抵現場,經查發現林男非警務人員,而是「假冒警察」執法,當場對其開罰並依法移送偵辦。該事件經網友上傳至Thread平台,引發熱議。影片中可見,林男不僅手持指揮棒攔車,甚至車身擅自裝設警示燈,車後還擺放「執行公務中」的指示牌,從外觀來看幾乎與真正的執法人員無異,張男在事後PO文怒批:「第一次在國道被攔車,不是紅斑馬,而是假警察!」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這麼想當警察怎麼不去考?」、「假冒公務員,刑責跑不掉!」警方調查後確認,林男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面臨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不等的罰鍰,另因車輛違規裝設警示燈條,可再被處以3000元至1萬8000元罰款;此外,林男冒充公務員執法,涉及《刑法》相關規定,恐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警方已將其依法送辦。國道一隊強調,民眾若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類似可疑攔車情況,應保持冷靜,避免與對方發生衝突,可透過行車紀錄器蒐證,並向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舉,警方將依據影像查證違規行為,確保用路人安全。

濫權逼供密室審訊沈慶京?北檢:謠言混淆視聽扭曲事實
京華城案仍在調查中,涉案關鍵人物包括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近期媒體爆料稱,沈慶京在出庭時指控,去年 10 月住院期間遭檢察官林俊言「密室審訊」逼供,引發輿論關注。對此,台北地檢署嚴正澄清,相關報導皆屬不實,嚴重混淆視聽。 台北地方法院於 11 日下午針對柯文哲涉貪案開庭,並提訊沈慶京。據媒體報導,沈慶京在庭上指控北檢對其「密室審訊」、「濫權逼供」,再度引發社會熱議。對此,北檢表示,沈姓被告於 113 年 8 月 30 日經法院裁定羈押,因稱身體罹病,由看守所護送至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住院兩週,並預計於 10 月 14 日接受手術治療。承辦檢察官考量其身體狀況及羈押期限即將屆至,依相關規定於 10 月 11 日下午與書記官前往醫院視察,並非進行偵訊,應予澄清。 北檢提及,為保障沈姓被告權利,檢察官已通知其三位辯護人共同在場聆聽視察期間的交談內容,並無「密室審訊」或「濫權逼供」的情事。此外,在視察結束前,沈姓被告主動要求檢察官記錄其對案件的意見,因此檢察官在三位辯護人均在場的情況下,全程錄音錄影進行訊問,並由被告及辯護人詳閱筆錄後簽名附卷,過程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 北檢強調,檢察官偵辦案件始終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的客觀中立態度,並呼籲如對偵查作為有異議,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提出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媒體放話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以維護司法公信力。

聯結車違規迴轉!騎士狂飆撞車倒地不動 ㄧ測竟是酒駕「醉」上加罪
高雄市大寮區12日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輛聯結車違規迴轉,迎面而來的機車騎士高速行駛,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聯結車後輪胎,瞬間倒地不起,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趕到現場,沒想到意外揭露更驚人的內幕,這名騎士竟然酒駕。這起事故發生在下午4點14分,地點位於大寮區鳳屏二路,45歲鄧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路口時,未依標誌、號誌指示違規迴轉,導致64歲藍姓機車騎士無法及時煞車,狠狠撞上聯結車右後側輪胎,重摔在地,目擊者見狀嚇壞,連忙報警求助,救護人員趕抵後,發現藍男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隨即將他送醫治療。警方對雙方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大跌眼鏡藍姓騎士的酒測值竟然超標,經查其當天中午在朋友家喝啤酒,心存僥倖騎車返家,沒想到途中發生事故,不僅受傷,還因酒駕觸法,最終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依規定,藍男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不等的罰鍰,並被吊扣駕照。至於違規迴轉的聯結車駕駛,則因未依規定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事故責任歸屬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但警方強調,無論駕駛何種車輛,都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僥倖,否則可能釀成更嚴重的後果。◎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百萬YTR「鞭炮嚇蝙蝠」遭網抨擊! 陽管處回應:違反國家公園法開罰3000元
百萬YouTube頻道「欸你這週要幹嘛」近期發布一則影片,內容是探訪「陽明山新景點」,沒想到他們竟在坪頂古圳涵洞內放鞭炮,試圖嚇跑蝙蝠,引發網友抨擊。對此,陽管處表示,已進行違法行為的調查,後續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陽管處13日發布聲明表示「近日有網紅於陽明山地區坪頂古圳涵洞內燃放鞭炮驚嚇干擾蝙蝠,並將影片上傳網路平臺,嚴重影響野生動物生態與水源。」透露他們目前已對此事件調查,將依法開罰並協同相關單位,強化對環境與生態的保護措施。陽管處指出,坪頂古圳位於臺北市士林區平等里,部分圳路及涵洞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燃放鞭炮驚嚇干擾蝙蝠除了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騷擾野生動物相關規定之外,同時也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4點等規定「陽管處已進行違法行為的調查,後續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涉及違反其他法令如騷擾野生動物部分,將請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查處。」陽管處也呼籲「生態保育需要所有人的一同努力,民眾進入國家公園亦不得從事各種破壞環境或影響野生動植物保育的活動,以守護我們共同擁有的自然資產。」而事情發生後,YouTube頻道「欸你這週要幹嘛」也發文道歉「感謝大家的關心及提醒,我們意識到這次影片中的行為對生態環境,特別是蝙蝠的棲息地,造成不良影響,對此我們為這不良的示範鄭重道歉。」目前已經將影片下架「未來拍攝時,我們會更謹慎評估,並以尊重生態為前提進行創作,希望透過我們的影響力,讓更多人意識到生態保護的重要性。」

知名餐飲品牌涉環保犯罪!非法廢棄物處理鏈曝光 不法獲利逾3億
士林地檢署近日破獲1起橫跨十餘年的重大環保犯罪案件,多家知名餐飲企業與黑心業者聯手,非法處理大量有害廢棄物,嚴重破壞環境。涉案企業包括貴族世家、鬍鬚張等,檢方估計不法所得超過新台幣3億元,目前已起訴18人,另有10人獲緩起訴。這起案件的調查由檢察官林思吟主導,聯合新北市調查處及台北市、新北市環保局,經過長時間的追查,揭開了一個龐大的非法廢棄物處理網絡。調查發現,1名蔡姓環保業者自2010年起,承攬多家企業的油脂截油槽保養工程,卻未依法取得清運許可,反而將業務非法轉包給洪添福、洪昭明、潘東裕及童鈞毅等人。這些業者非法清運超過13000公噸的廢油泥,並將污染物排放至市區水源及排水系統,嚴重威脅公共衛生。蔡男透過非法轉包獲利超過2億元,而童鈞毅在2014年至2023年間,非法清運2000餘公噸泥漿廢棄物,獲利達2000萬元。其他業者則長期透過「混合污水、偷排市區」的方式,節省處理成本,累積不法所得數千萬元。為掩蓋非法行為,涉案業者還指示開立假發票。環保業者蔡東元供稱,當企業委託清運廢棄物時,他會明確要求:「發票上不能寫『廢油泥清運』,只能寫『污水清運』!」此外,企業內部還主動銷毀證據。例如,周宇軒在2023年12月4日,調查局即將搜索土石堆置場前,指示員工刪除雲端存檔的清運紀錄,試圖湮滅證據。檢方已依《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將其起訴。新北市環保局的化驗結果顯示,本案非法棄置的廢棄物中含有重金屬與毒性化學物質,嚴重影響地下水與水源安全。檢方指出,這些非法清運的廢棄物包括高濃度油脂、重金屬及清潔劑殘留的廢油泥,來自金屬加工與電鍍廠的電解槽廢液,含鉛、鉻、銅等重金屬,恐影響飲用水安全。此外,建築泥漿廢棄物中含有石灰粉及化學添加劑,長期排放恐對農作土壤造成嚴重影響。涉案的知名餐飲品牌在日常營運中產生大量廢油泥,卻為節省成本,委託非法業者處理,導致污染問題擴大。企業內部員工供述:「我們會把油跟水肥攪在一起,然後進污水處理廠。」這些廢油泥與污水混合後,直接偷排至市區排水孔或污水處理場,導致管線堵塞、病菌孳生,嚴重危害市民生活環境與健康。在檢察官林思吟持續偵辦後,共查出28人涉案,其中18人遭起訴,10人獲緩起訴處分,須繳納100萬元至5,000元不等的處分金。檢方查扣涉案資金5000餘萬元,並沒收3輛涉案車輛。依《刑法》第38條之1規定,檢方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並追徵犯罪獲利。士林地檢署也強調,「這次的查緝只是開始,未來將全面清查企業違法行為,嚴防環保犯罪!」此案涉及企業範圍廣、影響層面大,且牽涉長達十餘年的非法廢棄物處理鏈。未來將加強執法,持續追查企業是否有更深層的環保違規行為。

車輛「1情況」上路!最高罰10800元 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公路局自10日起,在「監理服務網」開放法人車主申辦「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法人車主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後,於線上提出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郵寄至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將會寄送停駛證明供車主留存,車輛後續如有使用道路之需求,應先至監理所(站)辦理復駛。公路局提醒,完成停駛登記車輛,不得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違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公路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申辦服務,前已推出「自然人車主申辦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車牌報廢與繳銷線上申請服務」及「廢車回收一站通」等各項線上服務,113年已完成約20萬件申請案件,民眾不再受空間及時間限制,隨時隨地均可辦理。公路局也表示,為擴大嘉惠更多使用族群使用「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自今年3月10日起,增加開放法人車主線上申辦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將可大幅節省民眾臨櫃洽公及往返公路監理機關時間。公路局提醒,車輛因故暫時不使用,建議可辦理停駛登記,以暫停計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惟完成停駛登記車輛,不得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公路局指出,如違規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又一航空公司禁用行動電源!航班中不得使用 容量不可超過100Wh
先前因韓國釜山航空疑似發生行動電源起火事件,導致飛行安全受影響,全球多家航空公司陸續強化對行動電源的管理規範。台灣國籍航空公司包含華航、長榮、星宇及虎航等六家航空公司,自3月起全面禁止乘客在飛行途中使用行動電源。而如今新加坡航空也宣布實施類似規定,要求乘客不得在航班中使用行動電源,並須隨身攜帶,禁止放入托運行李。新加坡航空近日在官方臉書發文表示,為遵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對危險物品的運輸規範,所有航班乘客必須將行動電源隨身攜帶,禁止放入托運行李,以防止因貨艙氣壓變化導致膨脹起火或爆炸。根據新加坡媒體報導,該航空公司規定,乘客可攜帶行動電源的容量不得超過100Wh,若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則需獲得航空公司批准,而超過160Wh則完全禁止攜帶。韓國航空公司也強化了行動電源的管理措施,要求所有備用電池必須隨身攜帶,且不得放入托運行李。此外,行動電源須在端口貼上絕緣膠帶,並個別裝入透明塑膠夾鏈袋密封。近日也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經驗,指出在搭乘韓籍航空時,因行動電源未標示Wh(瓦特小時)容量,遭安檢人員當場丟棄。此事引發廣泛討論,不少網友紛紛回應:「現在去韓國的行動電源都要有標Wh喔,我的就被丟掉了」、「行動電源標示模糊,結果在機場被沒收」。針對此情況,Facebook粉專「韓國觀光公社 台北支社」發文提醒,韓國航空公司對行動電源的攜帶有嚴格規定,建議乘客確保行動電源上有清楚的Wh標示,僅標示mAh可能仍會被丟棄。100Wh以下的行動電源最多可攜帶5個,100Wh至160Wh則需獲航空公司批准,且最多攜帶2件,超過160Wh則禁止帶上飛機。隨著各國航空公司加強對行動電源的管理,旅客應提前了解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並確認行動電源標示清楚,以避免影響行程。特別是前往韓國的旅客,需確保行動電源符合規範,避免在機場安檢時遭到沒收。

寶林茶室中毒案奪6命!北檢核發千萬「被害補償金」家屬各獲180萬
台北信義遠百A13素食餐廳「寶林茶室」去年3月發生食物中毒案,導致6人死亡、27人傷,經罹難者家屬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決議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補償6名死者家屬各180萬元,而這也是國內首例核發的「食安事件犯罪被害補償金」。去年3月轟動全台的「寶林茶室中毒案」,共導致6人不幸罹難,第一位死者為新北市39歲呂姓男子、第二位死者為新北市66歲楊姓男子、第三位死者為馬來西亞籍40歲男子、第四為死者為40歲女性、第五位死者為53歲女性、第六位死者為46歲女性。事發後,法務部保護司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罹難者家屬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者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可請領「犯罪被害補償金」額度為新台幣180萬元。根據《中國時報》報導,經台北地檢署開會審議後,認定該案為分店人員因過失侵害被害人生命,造成被害人家庭破碎、天人永隔,決議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補償6名死者家屬各180萬元,合計共1080萬元。

操縱TDR狂撈4億!股市炒手鍾文智遭判刑30年5月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4億4132萬多元,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須入獄服刑,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鍾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檢方日後將聲請定執行刑。檢方起訴指出,鍾在2010年間因新加坡掛牌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在台發行的存託憑證(TDR),認有利可圖,自2010年9月8日起利用10多個人頭戶,炒作揚子江TDR等獲利4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將鍾文智判刑17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4億4132萬2161元,鍾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鍾上訴理由主要爭執原審採證,一部分已於原判決說明,另部分是對判決無影響之枝節事項,上訴無理由,駁回鍾上訴。至於鍾另操縱歐聖、超級、明輝、特藝等4檔TDR有價證券價格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這4罪起訴後繫屬於法院已超過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因此4罪撤銷各改判決4年、4年6月、3年3月、7年4月。最高法院指出,鍾文智涉揚子江TDR部分及2件利用人頭洗錢的部分,審理時間並未超過8年,不適用《速審法》減刑,3罪駁回鍾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的9年10月、8月、10月刑期。鍾文智7罪總計刑期為30年5月,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期,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滿貫刑度」為30年。

急診壅塞問題未解!衛福部訂3方向 盼留住護理師
急診壅塞問題未解,起因於護理人員大量流失,衛福部長邱泰源12日再度出席與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的定期協商會議,雙方歷經2小時,邱泰源會中當場裁示,將會針對「護理師跨科支援」、「護理費確實落入口袋」,以及「颱風天出勤」訂定明確的指引,希望改善護理師的職場環境,把人留下來。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趙麟宇表示,會議主要達成3點共識。第一是解決「護理師跨科支援」現象。他指出,護理師長期有兒科調急診、精神科調不相干科系的不定期跨科支援現象,造成護理人員很大的壓力,也是導致護理師想離職的禍首,感謝部長裁示會針對跨科支援做出指引,護理人員不會再無故被調動。第二點則是要求健保增加護理費給付時,讓護理師真正拿得到。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副理事長郭蕢瑩強調,過去健保的護理費,被醫院用很多名目濫用,包括拿去買護理人員的衣服、推車等,錢都進入醫院大水庫,醫護根本拿不到錢,這次部長承諾健保會建立制度,讓護理師的專業能夠獲得保障。第三則是去年迄今,許多颱風來襲,有許多醫療人員因醫院規定要出勤,工會也提供颱風天指引給衛福部,醫事司承諾做為參考。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工會跟衛福部預定3個月之後會再召開協調會。相關的共識及建議,衛福部都會帶回研議並列管,儘快在妥適的時間優先實施。另近日許多醫院負荷加重,讓許多護理師萌生離職之意,但卻傳出有醫院頻頻要求護理師應留任直到新護理師到任後始得離職,勞動部官員表示,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終止權為「形成權」,意謂提出後不待事業單位同意即可離職,但提醒勞工若未依勞基法所訂期限預告離職,則屬違約行為,雇主可請求損害賠償。部分醫院透過綁約,勞動部官員強調,只有雇主提供簽約金或是如機師等長達數年且費用龐大的專業技術培訓等才能要求最低服務年限,並且不得超過合理範圍,否則恐被認定為無效。

灰色地帶2/融資公司法推動困難 納入金保法監管成效仍有限
融資亂象橫生,卻無法規可管,民團及立委多次呼籲金管會設立《融資公司法》,金管會承諾先將融資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可金保法僅針對消費者做保護,終究與融資業者規範無關,許多亂象仍無法合理納管。回顧過去,早在2008年,行政院就曾提出《融資公司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但因無法界定主管機關且遭逢金融風暴而擱置,至今專法已延宕近20年,經濟部與金管會互踢皮球,稱不在其管轄範圍內,融資公司就在這樣的灰色地帶中逐漸壯大,目前國內被稱為「薯條三兄弟」的中租、裕融及和潤等三大融資公司資產規模均已突破2000億元,規模甚至比多家銀行還要大。去年,立委黃珊珊、王世堅接連提出規範融資公司的草案,法條包含將融資業務納入金融特許行業,須向金管會申請營業許可營業;明定利率、利息、費用、違約金之計算及上限;對於債務催收行為予以相關規定等,民團更多次透過立委與金管會溝通,希望儘速加以管理。對此,金管會去年8月承諾先將融資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處理,因立專法程序較複雜,須送至立院逐條審理。對於民團、立委接連提出草案,金管會承諾先將融資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管理,預計7月實施。圖為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圖/黃耀徵攝)然而,金管會拖延半年時間,直到近期才宣布將規模較大的上市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規範,規劃7月實施。融資業法推動連線(台北律師公會消債委員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台灣社會福利總盟)3日舉行記者會控訴金管會監管怠惰,對於如此嚴重的金融亂象仍抱持消極態度,不僅無法有效保護借款人,甚至可能讓詐騙與超貸等社會問題變本加厲。「實際上即便納管,仍無法真正解決許多問題」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進一步指出,金保法僅規範金融行為,例如:合約是否對消費者不利、廣告內容是否不實、金融商品是否合宜等,提供消費者申訴與調解途徑,卻未對現今融資公司非法行為做出規範,唯有設立專法,才可以真正從源頭做管制,減少亂象發生。本刊去年踢爆去年中部一間3C店涉嫌以做業績賺獎金,雖然聲稱無卡分期買電腦及手機,卻誘使大學生與融資公司簽約,從中獲取上千萬元不當利益,數百名大學生受害。(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多個民間法律團體提出的民間版草案已於去年年中完成,法規除管控借款條件不透明、金額不合理、與詐騙勾結以及惡意催收等問題,更加入子公司、孫公司如觸法,將連帶母公司一同處罰等規範,盼能盡速送審。截至目前為止,融資公司納管討論仍停留在研擬加入金保法中,立委所提草案須待納管後才可進一步排審,儘管專法仍有年月可待,此動作依舊引起不少業者反彈,王世堅日前更發文指出,野黨幾名立委替三大融資公司開協調會議,將金管會要推動的金保法擱置,稱監管可能會讓中小企業借不到錢,頗有替業者開脫之嫌。台北律師公會消債委員會召集人林永頌表示,近年已經有詐騙案件與融資公司問題產生灰色連結,導致相當多社會問題,大學生、高中生等年輕族群也有受害者。金管會應盡速公告將融資公司納入金保法,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融資公司法研議;同時也向財委會與各黨團呼籲,盡入排審融資公司法,讓該件重大社會議題能夠公開討論。

灰色地帶1/融資公司避規法網 受害者求助無門盼設立專法
繼2006年雙卡風暴後,銀行對借貸管制加嚴,民眾轉向新興融資貸款,卻因無專法管制,導致融資亂象橫生,許多借貸人落入陷阱,遭不公平、不透明契約剝削,甚至被恐嚇還債,難以翻身。融資公司提供民眾借錢、貸款,據經濟部資料統計,全台融資公司超過2000家,業務包含資金融資、租賃借貸等。因法律上屬「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受金管會管理。融資公司雖不屬銀行,借貸金額卻大多來自銀行,以低利率方式向銀行貸款,再以高利率借給民眾,長期以來受人詬病。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多年來扶助債務人脫離債務,自救會向記者指出,2021年疫情期間開始有一類受害人大量出現,都是欠下車貸、商品貸,明明只值5萬塊的機車,卻超額貸款45、50萬,詢問之下才發現,都是向融資公司貸下巨款,卻發現不知為何越還越多,似乎永遠還不完。融資公司與詐騙集團僅有一線之隔,台中市某融資公司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由詐團先以假投資等方式詐騙民眾,榨乾其存款後再慫恿被害人抵押房產借款。(圖/報系資料照)A小姐創立公司正逢疫情時期,正需資金週轉時接到融資公司主動聯絡,在經理及業務口頭再三保證「上市公司不必擔心」下,A小姐放心貸下400萬,貸款年限4年,年利率為5%,每月需付本息8.8萬元。A小姐向記者訴說,公司當時只給A小姐320萬元,也未在合約中標明利息,因對方稱「上市公司的合約都是這樣的」,期間甚至多次換合約,A小姐卻直到第三次換合約時,才發現自己一直沒有收到先前的合約,也不清楚利息。17個月後,A小姐詢問對方自己還了多少,得到的答案竟是還利息不到100萬,本金不到70萬,A小姐火大反擊,5%利率怎麼算都不會是100萬利息,更表示要向立委舉發,這才收到85萬息事寧人的封口費。然而再過10個月後換合約時,她再次發現自己的本金竟變為363萬元,驚覺已深深落入融資公司的陷阱。然而這僅是融資公司的手法之一,據了解,債務人案例還有讓債務人簽空白本票、利息不標明、假買賣真貸款等等,輔大社會系教授、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吳宗昇表示,債務人通常急著用錢,可能是原本有欠債,或家裡有負債需幫忙還,因此簽合約時也來不及仔細看。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曾多次呼籲政府盡快設立融資公司專法,對於汽機車超貸等行為進行管制,更喊話債務人債務可以被解決,重要的是珍惜生命。(圖/翻攝自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臉書)吳宗昇透露,這些融資公司與詐騙集團有著「模糊邊界」,許多借貸人被詐騙集團騙的分文不剩後,就會收到詐團傳來的連結,指名可以到某融資公司借貸,這樣的模式幾乎快變成一套公式,將債務人掏空。律師張靖珮說明,融資公司設立僅受《公司法》規範限制,只需做登記就可成立,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資金不可做放款等金融行為,融資公司就以「商品貸」、「車貸」等交易外觀包裝,也可規避《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中的無擔保條例。有些受融資公司剝削的債務人會找上法律服務基金會,尋求救濟方式,長期代表債務人協商的律師趙興偉嘆指,這樣的亂象沒有任何主管機關在管理,債務人債務發生,所有案件只能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先做調解,但通常融資公司不願出面調解,於是就透過「清算」或「更生」途徑,讓債務人按程序還上債務。可借貸過程中借貸人所遭受的合約不明、利率過高、假商品貸都無法以法律追溯,只因債務人太過急迫,又或是掉入業務的話術中,就屬雙方合意,無法追究。趙興偉表示,「一些年輕人本抱持著衝勁,想做出一番事業,貸款成立公司、做投資,卻不慎陷入債務漩渦,很多人就這樣覺得生活沒有希望,選擇尋短。」台北律師公會消債委員會召集人林永頌呼籲,金管會應立刻研擬並提出《融資公司法》,將融資業者納入有效的監管機制,唯有專法管理,才能確保借款人不再淪為融資剝削的受害者,減少融資亂象。

藍白否決總預算、財劃法覆議案 創下史上首次單日兩案雙殺
立法院12日下午進行總預算、財劃法覆議案表決,下午4時許開始投票,並於近5時開票,112位立委(前立委吳春城缺額尚未補)皆出席,在國民黨、民眾黨人數優勢下,兩案均以61票對51票否決覆議案,創下歷史上首次單日兩覆議案雙殺局面。行政院認定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其中第8條、第16條之1、第30條,以及立法院決議通過的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有窒礙難行之處,2月27日透過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提案,呈經總統同意後,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昨起處理總預算、《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覆議案,立法院今天召開全院委員會,針對行政院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覆議案,邀卓榮泰報告及備詢。今下午16時10分召開院會,進行總預算案及財劃法覆議案投票。總預算案、財劃法覆議案表決結果,均為贊成維持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61票,反對維持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51票,無效票0票。針對決議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財劃法覆議案,韓國瑜宣告,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人數」,因此本院原決議予以維持。根據1月21日立法院三讀結果,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原編列約新台幣3兆1325億元,審議結果共計減列約2075億元,歲出降為約2兆9248億元。而經行政院自行統計,凍結數則達1381 億餘元。《財政收支劃分法》去年12月20日在藍白立委聯手下三讀修正通過。當時財政部指出,近年來中央積極支援地方財政,持續透過統籌分配稅款搭配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挹注地方財源,114年度達1兆151億元,修法後再增加釋出3753億元,嚴重衝擊中央施政能量,恐影響經建發展、社會福利及國防社會安全等施政。行政院必須接受覆議結果,總統府也有義務公布。不過卓榮泰於稍早質詢時也已表明,若是覆議失敗,根據合法、合憲的程序,最後的選擇就是尋求憲政救濟,只有用憲法來解釋,是否合乎憲法的規定與精神。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早也預告,黨團準備好提出釋憲和暫時處分,這也是挽救總預算和憲政秩序的方法。

交通部長「這個絕對是國恥」 陳世凱擬對未禮讓行人修法提高罰則
台灣交通被外媒以「行人地獄」形容,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有366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等於每天就有1人喪命。交通部長陳世凱今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行人在斑馬線上被撞傷、撞死,「這個絕對是國恥」,未禮讓行人而肇事的罰則,今年會推動加嚴。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未禮讓行人一律罰6000元,機車不停讓行人罰1200元。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機車罰2400元、汽車罰7200元。未禮讓行人而肇事,罰7200元至3萬6000元。根據交通部規劃,將檢討肇事後的處罰,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率以最高3萬6000元處罰。致人輕傷原吊扣駕照1年,檢討提高為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3年原3年不得考領,提高為4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