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
」 新北 蘆洲 蔥油餅 弒親 結婚
立院卡軍購預算 美智庫高層:取消「親中藍白政客」簽證綠卡
國民黨與民眾黨多次聯手封殺賴政府提出的為期8年、新台幣1.25兆元軍購特別條例,引發華府高度關切。美國已有37位跨黨派參眾議員聯名致函藍白兩黨主席及立法院長韓國瑜,呼籲儘速通過相關國防預算。如今更有美國退役海軍陸戰隊上校、華府智庫高級研究員公開點名藍白,主張對相關政黨人物取消美國簽證及綠卡。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魯納(Anna Paulina Luna)日前公開37名跨黨派議員聯合致函台灣在野領袖的信件,表示「台灣的朋友們:我與國會同僚共同敦促立法院支持賴總統,批准其全部的國防預算案。北京的威脅真實存在而且日益加劇。美國與台灣站在一起,但台灣必須堅定,全世界都在關注。」而退役美國海軍陸戰隊上校、華府智庫「安全政策中心」(Center for Security Policy)高級研究員紐舍曼(Grant Newsham),近日在社群平台X轉發該貼文後,進一步評論指出,國會支援固然重要,但他認為國民黨與民眾黨內有過多「親中」政客,直言「若要採取更有效的做法,美國政府應考慮取消這些政客及其親屬的美國簽證與綠卡。」紐舍曼曾任美國印太司令部太平洋海軍陸戰隊(MARFORPAC)情報主管與外交官,長期關注台海與印太安全議題。他所屬的安全政策中心一向被視為「對中強硬派智庫」,長期主張中國對美構成重大威脅,並支持美中經濟脫鉤。(圖/翻攝自X@NewshamGrant)
春節怕叫錯人?「親戚稱呼計算機」APP超實用 網友嗨喊:希望全國普及
春節將至,不少民眾準備返鄉團圓,也擔心面對久未見面的親戚時,一時叫不出正確稱謂而陷入尷尬。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一款手機應用程式「老表你好-三姑六婆親戚稱呼計算機」,可即時查詢親屬關係對應稱呼,還具備語音播放功能,引發網路討論。發文者表示,該款APP為免費下載,介面設計仿照計算機形式,將數字鍵替換為各類直系或旁系親屬稱謂。使用者只需依照實際關係逐步點選,例如選擇「爸爸」再點選「哥哥」,畫面即顯示對應稱呼為「伯父」;若選擇「媽媽」再點選「姐姐」,則顯示為「姨媽」。透過簡易操作,即可快速確認正確叫法。貼文曝光後吸引大量留言,不少網友指出,「這個東西希望全國普及一下」、「這輩子親戚多,很好用」、「一律說您好」、「有些問題是他是我爸我媽的誰我根本不知道」、「有沒有那種掃描了就能知道他誰的程式啊」、「家裡親戚多到沒時間按這個」、「應該多加一個翻譯成台語的功能」。此外,也有網友提出另類實用叫人方式,「過年打招呼小撇步:1.看起來跟爸媽同輩的統一說『嗨!』或『你好!』2.跟自己同輩的就點頭,熟的就是『欸!』3.跟阿公阿嬤同輩的,男生統一先隨便發個音然後『公~』結尾女生統一先隨便發個音然後『婆~』結尾希望大家可以學起來!!相當好用喔。」
女子隆重下葬親人「竟埋了陌生人」 控骨灰被殯儀館搞錯
大陸河南南陽鄧州一名王姓女子近日投訴,指自己在2022年為親屬辦理後事後,竟於三個月後被告知骨灰領錯,所安葬的其實是他人的遺骸,讓她震驚又憤怒。王女士說,真正的六叔骨灰至今才發現還留在殯儀館,錯領骨灰的烏龍讓她難以接受,「生死大事不能馬虎」。(圖/翻攝自小莉幫忙)根據《看看新聞Knews》與《小莉幫忙》綜合報導,王女士說明,當年她的六叔在醫院病逝,因一生未婚、無子女,由她代為處理喪事。遺體在殯儀館火化後,家屬依照傳統儀式披麻戴孝,隆重舉行告別式,並將骨灰迎回老家安葬。不料,約三個月後,她接到殯儀館電話,對方表示「骨灰弄錯了,給成別人的了」,讓她一時難以置信。經進一步了解,原來是另一位家屬在前往領取骨灰時,發現遺失,經過追查才發現骨灰誤被王女士領走。令人錯愕的是,王女士六叔的真正骨灰當時仍存放於殯儀館中,並未下葬。王女士無奈表示,如今自家地裡竟埋著一位素未謀面的陌生人,而真正的親人骨灰卻三個月來無人聞問。對此,她多次反映,但至今已三年,未獲明確交代或道歉。對於事件,鄧州市殯儀館方面承認疏失,解釋當時經辦人員已去世,而因王家為熟識戶,流程未嚴格執行,才導致骨灰錯誤交付。他們指出,事件曝光後已協助雙方協調,將誤埋的骨灰移走,另涉事家屬也同意和解。儘管如此,王女士仍難以接受。她強調,「生死大事不能有半點馬虎」,要求殯儀館就管理漏洞正式道歉,並強化後續管理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本起事件引發當地社會關注,許多民眾批評殯儀館對生命最後一程的處理過於草率,也有網友呼籲應建立更透明、可追溯的骨灰交接機制,讓逝者得以安息,生者無遺憾。王姓女子指控河南鄧州殯儀館將骨灰領錯,導致陌生人骨灰被埋入自家祖墳,事發至今已逾三年仍無明確交代。(圖/翻攝自X,小莉幫忙)
員工親哥過世請無薪假奔喪遭開除 法院判公司賠償:違反人情常理
大陸北京一名喬姓男子任職於一間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因親哥哥病危過世請無薪假奔喪,卻遭公司以擅自離崗為由開除。喬男只能提出告訴維權,案件經勞動仲裁後進入司法程序,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雇主解除勞動契約違法,須支付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根據陸媒《光明網》報導,判決指出,喬男於2023年4月8日進入某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同年8月19日,喬男因親哥哥病危,他透過微信向後廚經理申請15天假期,但對方表示無法批准如此長的假,喬男隨後提出改請無薪事假;8月20日晚間,喬男的哥哥不幸過世,喬男再度傳訊告知經理,表示當晚即返鄉處理後事。8月25日,喬男又聯繫公司稱已在返京途中,隔日可上班,卻被通知下週一報到並寫辭職信,且不用再到公司了。喬男指出,8月28日養老中心正式發出辭退通知,指稱喬男未說明與病危者的親屬關係,也未提供醫療診斷證明,在未獲公司同意下擅自離崗至8月25日,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因此決定予以解雇。喬男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申請仲裁後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相關賠償。養老中心則主張,喪假主要適用於直系親屬,兄長過世不在法定範圍內,且喬男未經批准即離崗,影響工作運作,因此解雇並無不當。不過,法院審理認為,解除勞動關係屬對勞工最嚴厲的處分,須綜合考量雇主業務性質、勞工違紀情形及對單位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喬男因親兄病危過世申請無薪事假,雇主未准假,事後又以擅自離崗為由直接解雇,違反公序良俗。在沒有其他合法解雇理由下,養老中心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最終北京三中院維持原判,認定養老中心違法解雇,須向喬男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契約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全案定讞。
8億人瑞娶68歲看護!律師痛斥證人沒良心 曝家屬「唯一解法」
台北市近日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高齡婚姻爭議。102歲王姓人瑞與照顧他長達17年的68歲賴姓女看護完成結婚登記後,家屬不滿情緒全面引爆,甚至在醫院外上演「搶人」衝突。家屬質疑,賴女疑似利用王姓人瑞精神狀況不佳時完成婚姻登記,意圖取得其名下高達8億元的龐大財產。對此,律師李怡貞也在臉書上表達看法。針對此案,律師李怡貞率先將矛頭指向戶政審查機制。她在臉書發文直言,協助這對年齡差距高達40歲的新人辦理結婚登記的戶政人員,是否過於草率。李怡貞質疑,「看到這麼奇怪的組合,都不用多問一句,就直接幫他們登記嗎?」李怡貞同時點出,依法結婚須有兩名證人,而本案中的證人分別為賴姓看護的兒子與其友人。她直言,這樣的安排,幾乎等同事先封死「婚姻無效」與「撤銷婚姻」兩條法律途徑。她指出,一旦證人到庭具結,勢必會作出有利於看護的證詞,使家屬在法律攻防上陷入極為不利的局面,直批「這兩位證人有良心嗎?」李怡貞沉重指出,若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處理此案,家屬「唯一能走的只有離婚」。她直言,離婚訴訟將是一條漫漫長路,歷經三級三審,曠日費時;更現實的是,若訴訟尚未結束,人瑞不幸離世,「遺孀依法當然有繼承權,遺產當然有得分」,風險極高。她也感嘆指出,「賺錢的方式都寫在刑法,賺大錢的方式寫在親屬法」,直指高齡婚姻與財產繼承制度中的結構性漏洞。李怡貞進一步提醒,家屬目前最重要的,是盡快啟動所有法律程序,與時間賽跑,避免財產持續外流,並語帶沉重地表示,「8億已經掉一半到外人口袋了」。據了解,王姓人瑞過去曾任土地代書,名下擁有多筆不動產,身價估計達8億元,育有10名子女,其中2人已過世。今年1月8日,子女前往新生北路住處探視父親時,才從父親口中得知,他已於1月5日與賴姓看護完成結婚登記。子女認為父親是在「不知情」或精神狀況不穩定下完成登記,隨即對賴女提出強制告訴,家庭衝突因此全面爆發。
文創暗流1/國北教大董姓教授採購親屬公司高價平板 竟刁難下屬99元預算
文化部每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去(114)年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採購案預算總金額高達799萬元。然而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主持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董姓教授「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對於下屬申報購買業務所需器材,多以「奢侈消費」駁回,自己則私下向二等姻親關係所設公司購買高價平板。文化部認定董姓教授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利益迴避原則,要求國北教大限期改正。文化部所辦理「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旨在推動文化及科技領域融合發展,計畫透過專業團隊至單位進行訪視、評估與輔導,同時規劃舉行講座與研討會,透過產官學界交流,強化文化科技領域的跨界合作。 A小姐指出,計畫人員申請購買器材多被要求用借的或使用自己的,連活動所需用的平板也只能買絕版低價品。(圖/截自蘋果YouTube頻道)董姓教授所屬專案人員A小姐指出,在計畫執行過程中,訪視、講座等項目總會有缺的東西需要採買,然而董教授卻總要計畫人員自備或去借。訪視廠商時,有些老師習慣用自己的電腦,需要轉接頭,回來向董教授申報時,他堅持讓計畫人員自己去借。另一次長官要求協助提供平板觀看,董教授不准下屬購買,甚至聲稱「讓審查委員用手機看就好了」,最後實在沒辦法竟跑去向國北教大副校長借,令她不解「明明有編列預算,為何一定要省」。A小姐續指,在產出趨勢報告的過程中,計畫人員需要付費的AI及圖庫等軟體,董教授卻不准許,讓人員用免費的AI;在撰寫報告時,因部裡有提到某報的記者撰寫的文章值得學習,但需要付費,僅99塊的費用董教授仍不核准,反而回覆「去看他社群發的文章就好」。董姓教授向一家廣告公司購買最新款平板,卻被發現該公司並未販售3C產品仍開立發票,在投訴後才補上商品資料。(圖/投訴人提供)A小姐表示,通常大部分的計畫規定,若計畫執行到最後所剩預算可以掛在此計畫主持人名下,只要符合校內核銷流程,想購買任何東西都可以申報。這也令她質疑,董姓教授疑似因計畫執行過程有利可圖,因此才處處設限。相較計畫人員在採購器材時屢屢受限,董教授卻遭揭露私下以公費購買最新款平板。他以計畫名義,向某間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購買一台「11吋 iPad Air M3 WiFi 512GB」,金額高達28,700元。雖然董教授聲稱該設備用於專案,但未說明實際用途,也未公開是否列入團隊公用。A小姐指出,團隊先前為同樣用途購置平板時,卻被要求「能省就省」,最後只能選擇一款已停產、售價9,999元的 iPad 9(10.2吋)入帳,「同樣是公費,卻一個計畫兩個標準。」令人不解的是,董教授購買的這間廣告公司營業項目根本不包含3C產品,卻仍為他開立報價單與發票,疑涉逃漏稅。據了解,事件遭檢舉後,該公司才在期限內補登更正。進一步查詢後發現,該廣告公司與另一間數位科技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負責人亦為同一人,經文化部發函向董教授本人確認後得知,該數位公司董事竟是他的二等姻親。此舉已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中的利益迴避原則,引發對採購程序公正性的嚴重疑慮。對此,董教授表示,平板設備採購是因計畫執行需要,因市場缺貨才請相關廠商應急協助調貨,採購價格低於當時市價1700元,全程按規定辦理。在接獲文化部來函指示後,已即依指示取消該筆核銷、自費購回,並完成行政修正,該平板僅用於計畫執行之用途。董教授指出,計劃人員在職期間購買達近11餘萬元的設備,且於執行期間核銷達數百萬經費,自己均予以核准,未曾以「太貴了」為由予以否決。只有在同仁未依採購程序、未獲申請許可情況下逕行採購近三萬元設備(包含上萬元設備、4千多元鍵盤、1千多元螢幕保護貼等),且要求全數予以核銷時,自己提出質疑;但通過同仁解釋後,自己即同意核銷,並無刻意刁難、差別對待或不當限制的情形。董教授續指,「平板用借的」是因文化部臨時要求提供10台平板給參加會議人員使用,考量計畫本身並無編列相關預算且次數僅有2次,採購10台平板需10餘萬元,如改用租賃方式則需4萬元,經衡量後,自己採用向校內相關單位無償借用平板方式,誠無「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情事。董教授強調,計畫經費及結案事項均依相關法令、契約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並無處處設限。計畫期程雖已屆滿,然因計畫同仁於任職期間未依約善盡應負之職責、亦未於離職前回應文化部要求將計畫完善結案,目前自己依程序努力進行相關修正與補充善後,以利計畫順利結案。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身價8億人瑞娶女看護掀家庭革命!4兒子控騙婚軟禁、侵占3千多萬孝親費
台北市1名身價約8億元的102歲王姓人瑞,今年1月與照顧他長達27年的68歲賴姓看護登記結婚,引發家庭革命。王姓人瑞的子女質疑這段婚姻另有目的,認為賴女覬覦父親名下多筆不動產與龐大資產,甚至指控她限制父親行動與對外接觸,形同軟禁。3日下午,雙方更在醫院門口爆發衝突,上演「搶人大戰」,引起外界高度關注。對此,王姓人瑞的4兒子受訪直言:「看護搖身一變成女主人,嚇死人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王姓人瑞共育有10名子女,其中2人已過世,其餘子女年齡約落在60至70歲之間。1月8日,子女們前往探視父親時,卻意外得知父親已在1月5日與賴姓看護完成結婚登記。子女指出,父親過去擔任土地代書,名下擁有多筆不動產,資產估計約8億元,因此懷疑賴女以婚姻為手段,意圖奪取財產。子孫進一步指控,賴女平日限制父親與家人見面,阻斷親屬往來,形同軟禁。3日下午3時許,王姓人瑞的3名兒子、3名媳婦與4名孫子女得知賴女陪同父親外出就醫,便趁機在醫院門口將人帶走,雙方因此發生激烈衝突。4兒子憤怒表示,賴女在1月5日「拐我爸爸去結婚」,讓長年看護變成女主人,令他難以置信。他說自己今年72歲,「我認識我老爸72年了,我都不能去看我老爸」,語氣中充滿震驚與不滿。4兒子也提到,2週前農曆12月初七、即國曆1月25日是父親生日,兒孫原本打算替父親慶生並接回團聚,卻遭賴女拒絕開門,無法見面。他認為父親遭到挾持,憤而前往派出所報警並提告強制罪,直指賴女形同拘禁父親,並質疑她為了錢財才與父親結婚,甚至聲稱「她已經拿了很多我爸爸的房子還有錢。」此外,4兒子還指控賴女連父親存放3千多萬元現金的金庫也企圖侵占,而該筆現金是子孫每月固定給父親的孝親費。由於王姓人瑞目前無法正常表達,只能簡單回應「嗯、好、不好」,幾乎沒有思考與判斷能力,且已有醫師診斷證明,家屬已委請律師提告,並在律師建議下聲請監護權,希望避免賴女左右父親的財務與生活。4兒子透露,王家往年除夕圍爐皆由子孫輪流主辦,去年由2哥負責,今年原定輪到弟弟承辦,且依往例會提前圍爐,避免接近除夕餐廳難訂。如今成功將父親接回,家屬心情相當高興,父親也認得他,只是因年事已高身體老化,表情較為僵硬,他表示可以理解。目前整起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後續發展仍有待釐清。
102歲人瑞突娶68歲看護遭疑「粉紅收屍隊」 律師逆風:陳松勇也是
台北市中山區某醫院近日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名身價約8億元102歲阿公由68歲台灣籍看護陪同前往醫院回診,未料在離開醫院大門時,竟遭自稱家屬者當場將人推走,看護被推倒在地並高喊「警察救人」。由於對方動作迅速,早已離開現場,醫院保全雖一度試圖攔阻,但對方表示自己是家屬,且聲稱後方有人欲追趕,現場人員一時難以判斷,只能放行,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事件爭議源自這名102歲人瑞在今年1月與長年照顧他的賴姓看護完成結婚登記,部分輿論質疑看護是否涉及財產動機。對此,網紅律師「巴毛律師」陳宇安在臉書粉專發文,提出不同於主流輿論的觀點,呼籲外界換個角度思考。陳宇安指出,許多人一看到102歲人瑞與看護登記結婚,第一時間便認定人瑞遭到欺騙,看護動機不單純,但也不排除事實可能正好相反。她提出疑問,「有沒有可能這個阿公的子女平常都沒有照顧關心他,就把它丟給看護。反而是這個照顧他多年的看護對他照顧的無微不至,讓他覺得有被關心被關愛,同時又對子女感到心寒的狀態下,所以願意跟看護結婚把財產留給看護。」陳宇安也以已故藝人陳松勇為例指出,陳松勇過世前,曾在遺囑中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印尼籍看護Yule,並認對方為乾女兒,當時同樣引發社會討論,但也反映長期照顧所建立的情感關係。不過,陳宇安也強調,整起事件的關鍵仍在於人瑞登記結婚時的精神狀況。她指出,經手的戶政事務所人員已確認當事人能正常對答,才會協助完成結婚登記,且依法也須有2名證人確認雙方具備結婚真意。在目前資訊下,將看護直接標籤為「粉紅收屍隊」並不公平,但同時也必須說明,看護並無法律權力禁止親屬探望人瑞。針對家屬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陳宇安分析,若子女要提告撤銷婚姻,須先證明人瑞在登記結婚當下已喪失判斷能力,例如提出失智症相關醫療紀錄,或證明證人資格或見證過程存在瑕疵,相關細節可向護理師或醫療人員查證。然而目前不論戶政事務所或醫護人員,皆表示人瑞可正常溝通,家屬主張恐怕面臨困難。陳宇安最後強調,即便已高齡102歲,只要具備清楚的意思表示,仍依法享有婚姻自由與自主決定權,外界不應僅因年齡或身分,就否定當事人的選擇。
領年終獎金才發現被扣稅 國稅局解惑!超過這金額要扣5%
年終獎金被許多上班族視為1年辛勞的回饋,近日有不少民眾等到年終獎金入帳,部分人卻發現被「預扣稅款」,感到不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年終獎金屬於薪資所得的一部分,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超過一定金額需扣繳稅款,呼籲勞雇雙方應多加留意相關規定。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年終獎金與三節獎金在稅法上被歸類為「非每月固定給付之薪資所得」。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6條第2項及第7條第2項規定,當次發放金額若達到「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中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的起扣點,即115年度的90501元時,扣繳義務人(公司)應先行扣取5%稅額,並在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反之,若民眾的年終獎金低於此門檻,則無需先行扣繳,但該筆獎金仍須併入員工年度薪資總額,由公司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為了讓民眾更易理解,國稅局舉例指出,若某公司於115年2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甲與乙,金額分別為8萬元與10萬元。員工甲因獎金未達90501元的門檻,不需預扣稅款,全額入帳;員工乙則因獎金已達起扣標準,公司發放時須先預扣5000元(100000元×5%)的稅款,因此乙實際領到的金額為95000元。國稅局特別提醒,公司預扣的5%稅款並非最終的納稅金額,而是預繳性質。員工在隔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這筆已扣繳的稅款可以列入計算並抵減應納稅額,採取「多退少補」原則。除此之外,無論獎金是否達到扣繳門檻,扣繳義務人都應於法定期限內完成扣(免)繳憑單的申報。建議民眾可先檢視自己的獎金金額,提前做好個人稅務規劃,避免對入帳金額產生誤解。
馬如龍之子猝逝!黃人龍家中昏倒搶救無效享年48歲 相驗初判心因性猝死
已故資深演員馬如龍(本名:黃政雄)之子黃人龍,2日晚間在住處跌倒後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仍不治,享年48歲。4日下午,檢警與法醫在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初判死因為心因性猝死,家屬對此並無異議,遺體也已發還,由家屬辦理後續喪葬事宜。根據《東森新聞》報導,4日下午2時左右,檢警與法醫前往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以釐清黃人龍的死因。當時黃人龍的妻子、年幼女兒及胞姊均到場配合,三人神情哀戚,妻子更情緒激動,緊抱女兒場面令人動容。檢警完成相驗後,初步研判死因為心因性猝死,無他殺或外力介入跡象,家屬對此無異議。遺體也已發還,由家屬負責後續喪葬事宜。黃人龍生前患有慢性疾病,2日當天才剛與四姊黃詠淇一同前往健檢,未料傍晚6時許,便被薛姓妻子發現倒臥於新北市中和區的住處內,當場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經搶救無效,宣告身亡。四姊黃詠淇事後在社群平台發文證實弟弟猝逝,並貼出黃人龍與父親馬如龍的合照,悲慟寫下:「老弟,不知道你看見爸爸和我兒子了嗎?好突然,好想你、好捨不得、好難接受,以後真的沒有靠山了。」她回顧事發當時,2日下午曾急切發文請求網友集氣:「我親弟弟意外跌倒,送往醫院急救中,拜託大家幫我集氣。」未料短短4小時後,她於深夜再次貼文哀喊:「好痛…真的好痛,你怎麼跟二姐開這樣的玩笑。弟弟放心地跟菩薩走,現在的你是不是看見爸爸跟博鈞了。」據了解,黃人龍的父親馬如龍於2019年病逝後,他便長期與家人低調生活,未料突遭此變,讓親屬悲痛不已。黃人龍四姊黃詠淇在社群平台貼出弟弟與父親馬如龍的合照,哀痛發文:「以後真的沒有靠山了。」(圖/翻攝自臉書,黃詠淇)
被獎金羞辱?尾牙獎金入帳84元 他崩潰怒問:這是在趕人嗎
農曆新年前夕,各大企業紛紛舉辦尾牙,並發放獎金慰勞員工。不過,近日一名上班族在網路上分享自己領到的「季獎金」,金額竟只有84元,讓他大感錯愕,引發大量網友熱議。這名網友在論壇《Dcard》上曝光一張銀行轉帳明細,內容顯示「薪資獎金」入帳金額為新台幣84元。他在貼文中寫道,「今天拿到公司發的獎金,只有84塊錢」,並提出質疑:「我是不是該離職了?」消息一出,許多網友留言回應,對這筆金額表達驚訝與不滿。「這是在羞辱人嗎?」、「我以為你打錯了,結果是真的84元」、「直接找主管問清楚吧」、「發這種數字真的會讓人氣炸」等評論湧入討論區。也有部分留言帶點調侃語氣,像是「不如拿去請全辦公室喝飲料,留個傳說」、「是不是快離職,公司在暗示你走人?」對於企業獎金發放的公平性,也有不少人藉此討論「獎金制度是否過於形式化」,認為若金額過低,不如不發,以免造成員工士氣打擊。此外,有網友提醒,若幸運領到高額年終獎金,須注意稅務相關規定。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6條第2項與第7條第2項,一次性獎金若超過特定金額門檻,即需辦理扣繳。以115年度為例,針對未婚且無受扶養親屬者,當發放獎金超過新台幣9萬501元時,雇主需按5%預扣稅款。因此,領獎金時除了關注金額多寡,也得了解實際入帳與稅負影響。年終獎金在員工眼中,象徵著過去一年努力的回報與企業對工作的肯定。這起「84元事件」儘管金額微薄,卻真實反映出許多勞工在職場中感受到的無奈與落差。
陸處決緬北白家犯罪集團4罪犯!涉案金額高達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2日宣布處決4名被指控在緬甸經營詐騙和賭博活動,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且涉案金額超過42億美元的罪犯,但聲明並未說明具體執行時間。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名罪犯執行了死刑。報導補充,去年11月3日,深圳中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去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第1審判決、第2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法依法核准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死刑。深圳中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對此,卡達《半島電視台》指出,這次的處決是北京對東南亞詐騙活動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在東南亞,詐騙公園已經發展成為1項產業規模的生意,尤其是在緬甸、柬埔寨和寮國。部分被販賣的勞工對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數位詐騙,其中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專家表示,這些中心大多由中國主導的犯罪集團與緬甸武裝團體合作運營,利用緬甸在持續戰爭中的不穩定局勢牟利。而緬甸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對暴力視而不見,但在過去1年裡,在主要軍事支持者中國的遊說下,軍政府大肆宣揚鎮壓行動。10月,緬甸當局突襲了位於緬甸與泰國邊境的臭名昭著的詐騙中心KK園區,逮捕了2,000多人。然而,據觀察人士稱,政府發動的突襲行動是宣傳活動的一部分,旨在緩解來自北京的壓力,同時又不損害軍方民兵盟友的利潤。
中市府將啟動「台中有鈣讚計畫」 盧秀燕:落實多元健康營養補充政策
台中市政府今(2)日表示,將於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2月23日)啟動「台中有鈣讚計畫」,計畫啟動前,市長盧秀燕親赴合作通路門市視察並模擬演練兌換流程,與學(幼)童一同實際體驗乳品兌領方式和流程,也讓孩子親自感受到這項政策的方便和友善。盧秀燕表示,為了孩子們的健康,更快樂的成長,台中市受惠的學童大約有24萬人,經費高達2.8億,新的學期,市府將提供學童免費領取牛奶或豆漿。盧秀燕指出,「台中有鈣讚計畫」提供台中市公立國小及公私立幼兒園學(幼)童,於學期中每週可兌領一瓶乳品,品項除鮮奶外,也提供豆漿等選擇,兼顧乳糖不耐學童需求,落實多元、健康的營養補充政策,而為了養成孩童規律喝牛奶或豆漿的習慣,以及每週都能獲得充足的營養,計畫規定須當週領取。盧秀燕補充,因為有17種牛奶、18種豆漿品牌可供選擇,後續將觀察第一週的實施情形,預估牛奶和豆漿的領取比例,市府將密切與七大通路配合,調整供貨。為了讓計畫能夠進行順利,今日進行演練與壓力測試,確認超商是否準備好、教學孩子如何領取,同時也宣傳新措施及福利,且為了減輕學校教職員工的行政負擔,這次市府選擇直接在七大超商通路進行作業。盧秀燕視察過程中,與學童一同進入門市選取鮮乳或豆漿,並於櫃檯實際操作感應兌領,確認系統流程順暢無誤;同時也提醒學童,因乳品需存放於7度以下,若離開冷藏後應於30分鐘內飲用完畢,以確保食品安全;若領取後於超商飲用,要記得把垃圾丟入垃圾桶或直接交由店員處理。教育局說明,計畫兌領方式彈性便利,學童可憑數位學生證或台中有鈣讚數位卡證,於每週一至週日,至配合的七大通路(包含7-ELEVEN、全家、OK來來、萊爾富、楓康超市、全聯福利中心、美廉社)全台門市兌領每週1瓶乳品;學童也可由家長或親屬代為領取,無須學生本人到場,貼近家庭實際生活情境,減輕家長負擔。若學生證不慎遺失,也可於補發申請期間透過學號或卡號進行手動兌領,制度設計周延完善。教育局強調,孩子的健康是城市最重要的投資,「台中有鈣讚計畫」不僅補充學童成長所需的關鍵營養,也透過多元通路與數位化管理,提升政策可近性與便利性。未來市府將持續檢視執行成效,精進相關配套,攜手學校、家長與合作通路,共同打造健康、有活力的台中。
Toyz服刑中傳喜訊!爆獄中與「篠崎泫登記結婚」成台灣女婿
香港籍網紅Toyz於2021年因涉嫌透過網路販賣二級毒品大麻菸彈遭查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定讞。Toyz於前年5月16日入獄服刑,獄中編號為3469,至今已服刑超過1年9個月。儘管身陷囹圄,近日傳出他已在獄中與篠崎泫結婚。據《鏡週刊》報導,女方友人透露,Toyz近期已在獄中與篠崎泫完成結婚登記。此消息曝光後引發關注,因Toyz為香港籍,若順利與中華民國籍配偶結婚,未來有機會取得台灣身分,進而降低出獄後遭驅逐出境的風險,可說是雙喜臨門。據了解,Toyz入獄前已將個人投資事業及網路頻道交由他人代為管理,期間仍透過內容創作維持曝光度。外界也曾關注他在獄中的生活狀況,顯示其即使服刑,仍持續維繫網路影響力。依照判決,Toyz若服滿刑期,預計於2028年7月16日出獄;若假釋申請順利,最快可於今年11月恢復自由身。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因此是否具備台灣身分,將成為他出獄後能否留台發展的重要關鍵。此次婚訊傳出後,篠崎泫低調回應「之後有好消息會跟大家說。」未進一步說明細節。根據民法相關規定,若當事人因服刑等特殊因素,無法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可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申請,由公務人員協助完成相關手續。以Toyz的情況為例,第一步須向看守所提出「結婚申請報告」,載明結婚意願,並檢附相關文件,經獄方核准後,才會安排戶政事務所人員進入看守所辦理登記程序。此外,獄中結婚的受刑人,若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還有機會申請使用專設的懇親宿舍。該制度允許受刑人與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規定期間內同住,藉此穩定情緒、協助重返社會。一般而言,懇親宿舍每月可申請一次,每次最長7天。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宜蘭南澳男童疑遭母親男友長期虐打 家屬驚見他頭上滿頭傷急報警
宜蘭縣南澳鄉一名幼童疑似遭到母親現任男友長期虐打,家屬透過親友轉述得知,小男孩頭上遍布大小瘀青,更表示還疑似遭男友持菸頭燙傷。對此,家屬也在第一時間通報警察單位,男童生命安全暫時無虞,相關單位與社工也均介入處理。據了解,男童為家中第四個最小的孩子,生父入獄、其平時由母親照顧,母親與前夫離婚後,將四個孩子帶在身邊照顧,並與周姓男子結為新歡,未料卻在近期傳出,男童母親的親友因恰好與男童父親親友認識,發現男童頭上遍布大小瘀青,詢問男童這才得知,這些淤清全是母親的周姓男友打的,其甚至還會菸頭燙他。所幸男童親友第一時間得知後即通知相關單位,社會局獲報後立即會同警方前往南澳,將男童帶離保護,並送醫驗傷,後續也將申請保護令,以確保孩子生命安全,同時連繫男童其餘親屬,以安排安置,並提供心理輔導諮商,以孩童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餵食惹禍?野象突襲觀光車「車門遭扯飛」 旅客帶娃逃命全都錄
南亞國家斯里蘭卡近日發生一起野象攻擊遊客的情況,一群俄羅斯旅客在當地進行野生動物觀光時,因試圖餵食這頭野象,竟導致大象發怒摧毀他們的車輛,場面一度驚險萬分。這隻重達約三噸的大象猛烈搖晃他們租用的車輛,甚至讓車身兩輪離地,迫使全家人在恐慌中逃命。旅客事後仍心有餘悸:「這趟旅行,我們永生難忘。(圖/翻攝自IG,miklovsky)從社群平台上的影片可見,事發時,這家人原本正透過車窗向路邊的野象餵食水果。不料大象隨後將長鼻伸進車內,試圖尋找更多食物,更用鼻子扯下車門。兩名親屬見狀立刻從車輛另一側跳出奔逃,當中一名11歲男童在逃離時甚至忘了穿鞋,只能赤腳逃跑。目擊的一名遊客莉莉亞(Liliya Mikhailovskaya)回憶當時情況:「我們差點沒了性命。幾分鐘前我還在錄影,完全沒想到餵食會變成這樣的混亂。」莉莉亞表示,他們一家原本只是想欣賞野生動物,卻意外遭遇險境。「我們永遠不會忘記這次斯里蘭卡之行……就在那段甜蜜餵食的畫面前幾分鐘,我毫不知情。現在這又成了新的恐懼經驗。」所幸在另一輛遊覽車接近並鳴笛吸引大象注意後,這頭野象才逐漸離開現場。期間還傳出一聲警告性鳴槍,以驚嚇方式試圖阻止大象靠近。莉莉亞補充,兒子當時嚇得僵在原地,車子也失去了車門。但所幸這次意外中無人受傷。混亂過後,家人發現手機被震得粉碎,但慶幸前擋風玻璃有防護設計保住了安全。儘管車門掉落,他們仍繼續開著這輛車離開現場。遊客們事後表示,這次經歷讓他們對繼續觀賞大象失去興趣,「我們不想再看那些大象了!感謝上帝我們還活著!今天我們改去主廟參觀。」莉莉亞最後說:「感謝天佑一切都平安,只是大家還在震驚中,我們現在正在繼續旅程⋯⋯我們會一直感激這一切。」斯里蘭卡一頭野象伸鼻攻擊觀光車,當場扯下車門,畫面驚險。(圖/翻攝自X,@TheSun)
男子「死而復生」!剛辦完喪禮他竟回來了 家屬嚇壞掘墓查真相
泰國清萊府日前發生一起離奇的誤認遺體事件。一名48歲男子被誤通報死訊,家屬悲痛辦完葬禮後,男子竟突然「死而復生」現身家門,讓親人驚愕萬分。最終發現,家屬錯將他人遺體當成至親埋葬,緊急請求救難隊協助掘墓,將真正死者的遺體送還給正確的家屬。根據泰國《Khaosod》與《เด่นออนไลน์》報導,事件發生於2026年1月上旬。死者家屬接獲通報稱,一名在清邁身亡的男子為其親人,遂於1月9日為該遺體舉行宗教儀式並下葬。由於遺體外觀難辨,加上親屬情緒悲痛,未進一步核對身分,造成誤認。然而,這場喪禮結束不久後,該名被認定為死亡的男子卻毫髮無傷地出現在清萊家中。突如其來的「復活」讓家屬一度驚嚇不已,在確認是本人無誤後,眾人頓時錯愕,驚覺誤葬了他人遺體。事後,家屬冷靜下來,立即通報塔帕揚美占救難隊(หน่วยกู้ภัยทัพยั้งแม่จัน)協助開棺掘墓。救援人員於1月24日前往清萊府的墓地,挖出遺體後確認其真實身分,並將其轉送至清萊府湄素縣(อ.แม่สรวย),交由真正的家屬依宗教儀式妥善處理。目前當地相關單位已介入調查,釐清整起事件中遺體辨識、通報與交接過程中的疏失環節,以避免類似誤認狀況再度發生。家屬辦完葬禮後,男子竟毫髮無傷走回家,引發認屍錯誤風波。(圖/翻攝自X,@amarintvhd)
不滿母親管教!桃園高職男「持刀猛刺20刀」弒母 外祖父母提告追回愛女遺產
桃園市八德區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前夕,因不滿母親管教沒收手機,竟持水果刀刺殺母親超過20刀致死。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個月;民事部分,法院認定陳男喪失繼承權,其母親遺產改由外祖父母繼承。根據檢警調查,陳男來自單親家庭,與母親同住桃園市八德區,2024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陳男因不滿母親管教,先到廚房拿水果刀,再走進母親房間,朝熟睡中的母親猛刺20多刀,刀刀刺中致命要害。陳男行兇後,於11時30分撥打119報案,警消到場急救並送醫,但陳母仍在當天下午宣告不治。據了解,陳男患有自閉、過動症等疾病,需要定期服藥、回診觀察,之後又被診斷出有反社會人格與情緒控管障礙。案發前,陳母原本還要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卻在畢業前2天遭到殺害,留下無法挽回的悲劇。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認為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一時情緒失控持刀殺害母親。今年6月,桃園地院認為陳男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弒母手段激烈,一審判處19年10月。經上訴,高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陳母留下約167萬元現金與多張股票遺產,依法陳男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不過陳男的外祖父母向法院聲請確認陳男繼承權不存在。桃園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陳男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事實明確,符合民法喪失繼承權要件,判准外祖父母請求,遺產由外祖父母繼承。
勞退新制修法5重點一次看!雇主拒繳恐挨罰 月退30天內可改一次領
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老年生活保障及經濟安全為廣大勞工關心的議題。根據最新一期的統計資料,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強制提繳規定的事業單位約有60萬餘家,勞工人數約有783萬餘人,而擁有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人數則達到1,310萬餘人,顯示勞工退休金已經成為我國勞工老年經濟重要保障。勞動部指出,實務上發現,有少部分事業單位為節省行政作業,拒絕為勞工申報並繳納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但卻無相關罰則可督促雇主履行。此外,也曾發生部分勞工因不諳法令規定,或因企業行政作業問題,致誤選擇月退休金而無調整的機會;以及未成年之遺屬在成年後才知悉原本有權利可以繼承親屬的退休金,卻因已超過10年可請求的期間,導致無從請領等等,以上情形,皆影響勞工權益。為強化雇主法遵義務、明確勞工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之雇主責任、保障勞工未成年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益,勞動部研擬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勞動部表示,為使本次修正內容更為周延妥適,經邀集專家學者、勞雇團體及相關單位等召開數場研商會議,共研擬10條修正條文,重點包含:一、明定雇主不得拒絕申報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且不得拒絕代為收繳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違反者可處罰加徵滯納金。二、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首次撥付入帳之日起30日內的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三、勞工未成年之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請領退休金,可請求的10年期間,自成年之日起算。四、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保障遺屬請領權益。五、明定欠繳退休金之事業單位如有變更負責人,欠繳期間之新、舊負責人均應連帶負清償責任。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希望透過本次修法,能精進勞工退休金法令與制度,強化雇主提繳退休金義務,並擴大保障勞工及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之權益與彈性,讓勞工老年經濟生活更為安穩。本草案除公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外,也同步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刊登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https://laws.mol.gov.tw)。本次法規修正草案自即日起預告30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勞動部。(圖/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