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證明
」取亡父存款被要求「本人辦理」!他傻眼:把骨灰罈拿來?銀行回應了
大陸吉林省長春市1名網友抱怨,年過7旬的母親近日去銀行解鎖亡父的銀行卡時,被要求證明「丈夫是丈夫」,幾經周折跑了多個部門,後來又說要「本人辦理」,至今仍未將存款取出。對此,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分行北安路支行工作人員回應,已是簡化取款流程,只需提供死亡證明及直系親屬證明即可。《奔流新聞》報導,根據當事人PO出的影片,銀行人員表示「先生,解鎖得本人!」男子不滿地說「本人?本人死了!要我把骨灰盒給你拿來嗎?」雙方發生爭執,顧客質問「那之前為什麽讓我們跑來跑去?跑那麽多地方?都說沒有這個流程。」工作人員解釋,前幾天不是自己辦的業務,具體情況不清楚。爆料網友指出,「銀行之前要求我76歲的老母親去街道辦和民政局開夫妻證明,結果相關部門都回覆沒有這個流程,無法辦理。可銀行又說『本人才能解鎖』,令人十分不解,結果到現在還是取不出那卡上的幾千塊錢。」對此,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分行北安路支行工作人員回應,銀行已經簡化了查詢、提取款流程,只需提供存款人死亡證明及直系親屬證明,即可查詢其銀行卡餘額,直系親屬證明最好是存款人及查詢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在同一戶的戶口簿等證明親屬關係的證件(原件),否則就得去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據了解,中國銀保監會分別於2019年、2021年聯合相關部門發布《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旨在便利群眾查詢已故人存款及辦理小額存款繼承。
側室無法入籍!94歲母過世被列無名屍 兒提不出親屬證明崩潰
側室的悲哀!7月台中太平區70歲瞿姓男子的生母以高齡94歲過世,但因為生母是側室,瞿男戶籍登記在大房名下,瞿男無法提出戶籍親屬證明,殯儀館拒辦登記,暫時將瞿母以無名屍處置,直至他到戶政所完成除戶,才圓滿解決母親後事。台灣早期存在著一夫多妻,但只有大房能被寫在戶籍上,其他側室的子女多半登記在大房名下。瞿男委託生命禮儀社處理母親後事,禮儀社負責人陳子梵表示,瞿母於7月17日過逝,第一時間大體進殯儀館,但因瞿男無法提出戶籍親屬證明,殯儀館拒絕辦理登記,且以無名氏處理,依規納入聯合公祭,瞿男無法單獨為母親舉辦告別式。陳子梵協助家屬出面力爭,卻遭牽連民政顧問職務被解聘,她認為殯儀館無理刁難。瞿男崩潰找上里長幫忙,協助出示同住證明,但殯儀館承辦人員仍拒登記,最後是瞿男到戶政事務所持除戶證明,館方才未以無名氏處理,最後其母後事也圓滿解決。事後陳子梵帶伴手禮拜訪館長,當場道歉。對此,民政局表示,大體登記依規定須附上關係證明文件,是維護大體安全和尊嚴。台中生管處為提升各項殯葬服務品質,完善民眾治喪需求,絕不會無端刁難治喪民眾處理亡者身後事。
台旅客馬國車禍重傷 外交部「遭批丟包」澄清:第一時間聯繫家屬
近日一名台灣女子前往馬來西亞旅遊,遇到車禍重傷,經過1個多月的搶救後才回台,媒體報導女子父親批外交部丟包毫無作為。對此,外交部回應,第一時間即聯繫當事人在台家屬。外交部表示,我國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於本112年2月下旬接獲國人在東馬發生事故消息後,第一時間即聯繫當事人在台家屬,協助以最快速度辦理護照及親屬證明等文件,並安排儘速前往事發地點沙巴亞庇照料。外交部說,駐處隨後也派員前往距吉隆坡航程約2.5小時的亞庇,聯繫當地台商會及慈濟等單位協助聘請律師、拜會警局釐清肇事責任、洽請醫院說明治療情形及返台轉診條件等相關事宜。駐馬來西亞代表處葉非比大使也於3月26日親赴東馬探視受傷國人,給予慰問及鼓勵。外交部指出,駐處體諒當事人支付龐大醫療開銷有困難,除應當事人家屬請求,函請國內壽險公會洽查當事人投保旅遊平安險及意外險資料外,並會同台商會及民間慈善組織協助籌募善款,協助聯繫其返台後續醫療等事宜,可謂盡心盡力。外交部說明,外交部對於相關媒體未查明事實以做出衡平報導、造成民眾誤解、抹煞駐處及相關善心人士的協助感到遺憾,並也藉此再度對馬來西亞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沙巴台商會、德教會亞庇濟和善社、慈濟,以及所有在本案提供協助、捐款的人士表達崇高的敬意。
還是拿不到!為父親30萬遺產 男子花7個月辦理各式文件證明「我爸是我爸」
大陸廣東惠州一名男子,為了繼承過世父親遺留在銀行中,約人民幣7萬多元(折合新台幣約30萬元)的存款,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等地方不斷的被踢皮球、辦理各種證明文件,最後耗費7個月的時間,依舊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仍然無法取回父親的遺留存款。根據《人民網》報導指出,廣東惠州的陳姓男子,他的父親於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銀行留下7萬多元的存款。他於3月2日前往銀行,打算將存款領出。但卻無法通過銀行的人臉辨識系統無法取款,銀行告訴他,這種狀況屬於「存款繼承」,應該向本人住所地、經查居住地、銀行所在地的公證單位申請繼承權證明書,才能取款。之後,男子就陷入了各種被踢皮球的窘境,他先是帶著戶口本到公證處要申請證明,但卻被公證處說「需要派出所的親屬關係證明」,男子又跑回派出所申請,但派出所卻跟男子說「現在已經不再出具親屬證明」,因此駁回男子的要求。公證處又說,派出所複印戶口底冊也可以,但派出所又以涉及隱私為由,拒絕辦理。公證處又對男子說,可以向居委會申請開立親屬關係證明,但居委會也用各種理由拒絕,而公證處也對男子說,拿不出證明就無法辦理公證。為此,陳姓男子大半年的時間就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之間不停地跑動,耗時7個多月,卻依然無法取回父親的存款。最後男子向國務院督察組陳情後,督察組實際到廣東惠州走訪,發現男子陳述內容均為事實,最後在協調之下,陳姓男子父親的原所在單位,願意出具親屬證明,這才讓陳姓男子順利的於20日拿回父親遺留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