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暱對話
」 小三「太陽花小柴玲」黃郁芬出軌選舉專員!林昶佐前幕僚怒告下場曝
無黨籍前台北市議員「台灣小柴玲」黃郁芬,前年(2022年)3月與交往5年的林昶佐前幕僚符姓男子結婚,同年更生下孩子。但符男不久後就指控黃在結婚同年年底與謝男有親暱對話、擁抱和親吻等親密行為,2人甚至還曾在溫泉酒店停留4小時。對此,台北地院認為謝男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判決書顯示,黃郁芬在婚後及懷孕期間,擔任台北市議會第13屆市議員,而謝姓男子則是她的選舉專員。符男指控,謝男明知道她的家庭狀況,卻在2022年12月27日、29日、31日,與她有多次親密對話,包含「能被你喜歡真的很幸福」、「好想抱你睡喔」、「你真的是很會在我毫無準備的時候,讓我很害羞,不然我們溜出去睡覺好了」、「那天早上真的很開心」等。符男還指控,2人又曾在2022年12月26日到金山區海灣溫泉HOTEL停留約4小時,黃郁芬也向他坦承和謝男有擁抱、親吻等行為,使符男認為不知該如何繼續維持婚姻,更表示謝男與黃郁芬都是政治工作者,生活重疊度高,黃郁芬又是公眾人物,婚姻關係受大眾檢視,2人外也讓他生活陷入尷尬窘迫,承受精神痛苦須到身心科就診,故向謝男提告求償60萬元。謝男則辯稱,自己是黃郁芬的行政助理,因2人價值理念與政治想法相近,逐漸產生好感。他也透露,2022年12月26日他知道黃郁芬喜歡看海,便邀約她到某觀光農場用餐,並在金山地區用餐,結果當時看到黃郁芬因選舉失利心情沮喪,他便一時心動便擁抱和親吻她,但2人並未有進一步身體接觸。此外,2022年底至2023年初被符男發現後,黃郁芬即主動斷開私下聯繫,兩人從此很少往來。法官審理後認為,謝男和黃郁芬相互表達愛意之後,進而產生擁抱及親吻等行為,顯然已逾越朋友社交往來之界線。考慮到黃郁芬和丈夫都從事政治工作,生活及工作環境高度重疊,謝男和黃郁芬不當交往對符男影響甚鉅,因此判謝男需賠償符男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外拍小模約人夫「賓館打滾」 正宮氣炸求償百萬結局曝
一名外拍黃姓小模去年介入毛姓人夫的家庭,還傳暗示訊息問,「直接去賓館打滾?」而正宮從行車紀錄器發現人夫出軌,對小模提告求償200萬,法院判賠30萬元。判決書指出,正宮主張,她跟老公有二名子女,家庭圓滿,從去年開始老公就怪怪的,不僅行蹤不明,甚至以渴望自由為名要求離婚,而老公有天確診,雖能在家中隔離,他卻說要去外面住,他在同年7月13日離家出走。而她用情至深並未放棄,不僅獨自照顧家人,也屢屢溫情向老公表達關切之意,期盼他能返家團聚。正宮說,之後她從老公的汽車內行車紀錄器紀錄,發現黃女跟老公有親暱對話,「還是我們要直接去賓館打滾」、「現在想到要出去,只會想到要跟你在床上打滾」,黃女明知他是有婦之夫,仍長期交往,2人還發生性行為,黃女甚至希望老公能離婚,和他共組家庭,所以她要對黃女提告,求償200萬元。黃女辯稱,人妻跟毛男約8年前即感情出現裂痕,人妻長期冷暴力對待,因毛男主動熱烈追求,她才答應交往,2人沒有發生性行為,而他也提了離婚訴訟。法官認為,從對話紀錄可見,人妻跟毛男的婚姻關係仍存續,而黃女不得以2人婚姻不合為由,合理正當化破壞干擾他人婚姻關係的行為,判黃女要賠償30萬元。可上訴。
指控小三「侵門踏戶嗆聲」求償60萬 正宮1原因慘輸
桃園1名王姓女子的丈夫外遇賴姓女子,甚至賴女還侵門踏戶嗆正宮,「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並在臉書囂張貼出與丈夫吃飯的合照,留言「從今以後,多多指教,老公」,讓王女大受打擊,憤而向賴女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女及相關證人無法證明賴女與丈夫交往期間是否得知男方已婚,因此最終並未採信正宮的說詞,裁定駁回。王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丈夫在2014年間結婚,直到2022年9月上旬她才發現丈夫和賴女在LINE中有親暱對話,雙方對質之後,丈夫坦承外遇,事後她要求丈夫與賴女協商分手,自己則在2人分手前先搬回娘家住。不料,丈夫表面上說已斷得乾乾淨淨,但私下仍與賴女保持聯繫,賴女甚至還侵門踏戶來家裡嗆聲,「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隨後便與她丈夫搬出去租屋同居。此外,小三還在臉書貼出2人在外吃飯的合照,留言「從今以後,多多指教,老公」,甚至囂張到直接將貼文連結傳給她,與此同時丈夫則拿著擬好的離婚協議書要求她簽字,種種舉動讓她大受打擊,憤而向賴女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賴女則辯稱,是王女的丈夫主動接近自己,交往至今也均謊稱單身,身分證配偶欄甚至還經過變造,直到男方謊稱王女死賴在家中,賴女才驚覺男方根本就是有婦之夫,並多次向男生提分手,但對方卻情緒不穩威脅賴女,事後2人不但未再聯繫,也根本沒有同居過,更不可能要求男方拿離婚協議書給王女。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這起案件的爭議點在於賴女是否知悉男方已婚,仍執意交往。但自始自終,有關賴女跑到王女家嗆聲、逼迫男方拿離婚協議書回去簽名等事,卻都是陳姓證人單方面說詞,後來證人也改口說這一切都是聽王女說的,並非親自見聞。再加上,王女丈夫本人因故沒有到庭作證,僅來信陳述此事,包括聲稱2人是在2021年年中開始交往,起初賴女並不知道他已婚,後來知道了才勉強在一起,但條件是要在2022年初離婚,後來因為男方始終沒有離婚,2人才斷了聯絡。另信中也沒有提及賴女跑到住處嗆聲、逼迫拿離婚協議書簽名等事,因此最終並未採信正宮、王女丈夫和另2名證人的說詞,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女婿偷吃害女兒離婚 她舉牌控小三「底褲很溼」挨告下場曝光
一名不滿前女婿偷吃害女兒離婚的陳姓婦人,為了替愛女出氣,經常打電話「找小三」或在臉書質疑對方家教,戲謔小三的底褲很溼,甚至到對方工作場所的大門前舉牌「OOO睡人夫」,遭小三報警提告。台北地檢署審理後,於23日處分不起訴。判決書指出,陳婦前女婿於2019年5月至2021年底期間,與女下屬多次在旅館及家中發生性行為,女方還裸露身體拍照留念。後來陳婦女兒發現兩人除互傳表達愛意與親暱對話,還有性挑逗或鹹溼訊息,因此離婚並控告小三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小三當時辯稱,她曾多次拒絕示好的男方,直到對方稱要離婚才交往,但都沒有實現,她也一度提出分手,卻被對方以自殺和情緒勒索要脅持續發生性關係,事件爆發後又讓她獨自承擔後果。法官審理後認定小三明知男方為有婦之夫而交往,應賠償陳婦女兒40萬元。而不滿前女婿偷吃的陳婦,也時常打電話要求小三給個交代,或是在臉書抒發對女兒婚變的心情,並暗指小三底褲很溼,以及到對方工作大樓外舉牌。對此忍無可忍的小三除報警處理,也一併提告趕到現場協助的陳婦兒子,控告陳婦強制她接電話、在臉書及到公司外誹謗她的名譽。不過,檢察官認為,小三不是一定要接電話,因此不構成強制罪;陳婦臉書上內容有憑有據;舉牌文字都未指名道姓,已有去識別化,應不致影響名譽。最終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獨家/廖科溢二婚秦綾謙「被控劈腿」! 前女友出示同居證據...甜喊老婆、承諾結婚全變調:他說他有追求愛的權利
廖科溢去年被時報周刊CTWANT揭露婚變,與結婚九年的魏珮聿分居並協議離婚,事隔一年,廖科溢今(7日)在臉書報喜與TVBS主播秦綾謙二婚,不過這樁喜事的背後,竟藏了一個傷心的女人,有位不願具名的A小姐向本刊爆料,稱與廖科溢穩定交往一年,在台北市松山區租屋同區,廖科溢承諾年底結婚,訊息更甜言蜜語喊她為「老婆」,直到上周,A小姐驚覺秦綾謙的存在,揭開三人行後,廖科溢態度劇變,不承認劈腿,還讓廖媽媽為他擦屁股,無法好聚好散,還口出威脅,讓A小姐無法接受。A小姐提供與廖科溢的對話,廖在今年七月稱她為「老婆」,說結束松山住處租約後,要帶他回爸媽家住,還要向親戚公開「交往關係」。(圖/讀者提供)A小姐表示,她原本是廖科溢的粉絲,在確認廖科溢離婚後,雙方才正式在一起。去年十一月,她在廖科溢的提議下,在松山區租了房子,方便他就近上班,並開始同居生活。「他說才剛辦完離婚,我們要低調,一年後再帶我回家,我也就一直乖乖的等待。」A小姐表示,同居生活中,兩人互動就像一般情侶,期間的房租、電費、管理費都由她支付,對方幾度有經濟困難,A小姐都傾囊相助。其實本刊先前也曾拍過A小姐如同女主人般進出該租屋處,為廖科溢打掃、倒垃圾,可佐證A小姐的說法。廖科溢在今年七月甜言蜜語說要省錢買房子,年底結婚、明年生小孩等。(圖/讀者提供)A小姐說,廖科溢在今年七月份突然說房子到十一月後就不續租,當時還給出甜言蜜語承諾「說年底帶我回家可以住新店,也會帶我見親戚,他也說要來我家住。他說不捨得我多花錢,明年六月再開始努力生寶寶,年底結婚之後我再申請調到台北,先一起存錢準備之後買房。」訊息對話還稱呼她為「老婆」,足以證明兩人的關係,到十一月兩人仍是保持情侶般互動,在約日租套房約會。A小姐在11月初發現廖科溢手上的戒指,對方還辯稱是贊助的業配。(圖/讀者提供)直到上周,她從社群互動上發現秦綾謙,廖與秦接連在社群用「甜甜圈」當暗號傳情,A小姐立刻詢問廖科溢,男方起初卻否認與秦綾謙戀愛,在她不斷追問下,廖科溢才承認已經與秦綾謙結婚。A小姐傷心之下也向秦綾謙釐清關係,秦綾謙直白表達已經結婚兩個月。廖科溢主動向A小姐報備,稱與曾國城去看演唱會,結果是跟秦綾謙去的。(圖/讀者提供)據秦綾謙所稱,可推斷廖秦在九月份結婚,就與A小姐交往時間重疊。A小姐回想,十一月發現廖科溢手上出現戒指,對方辯稱是業配,上月二十日廖科溢主動向A小姐報備,稱與曾國城一起去看炎亞綸演唱會,結果是跟秦綾謙一起去的。廖秦火速閃婚,且連婚紗照都拍好了,讓A小姐十分震驚。A小姐上周發現被劈腿,廖科溢一度避重就輕,上周五坦承結婚。(圖/讀者提供)A小姐心碎表示:「我覺得非常憤怒,這一年租房子還有生活大小負擔都是我支出,因為他很辛苦出外景,過程我也都乖乖等待,沒想到我什麼都不是,秦小姐才是對的人。」她向廖科溢對質,廖科溢卻狠心反問「我們算是交往嗎」,後續更甩鍋不承認雙方關係,更一度辯稱這段關係是「被逼迫」的。A小姐向秦綾謙釐清關係。(圖/讀者提供)A小姐向本刊出示兩人交往這一年間的對話紀錄,有親暱對話,及男方對婚姻的承諾,A小姐氣憤表示:「這期間心安理得接受我所有對他的好,家裡大大小小的支出、打掃,在一起的親密行為,怎麼會沒有重疊呢?」被廖科溢火速踢出局後,A小姐希望廖科溢好聚好散還清借款,廖科溢還推拖,A小姐別無他法下,登門到廖家與廖媽媽說清原委,廖科溢才在這周一出面把前後八十萬的欠款還清。A小姐登門找廖媽媽尋求解決方法,廖媽媽承諾會給個交代。(圖/讀者提供)A小姐稱,後續廖科溢還說出「還你錢,可以既往不咎嗎?」這類的話,A小姐對廖科溢甩鍋的態度,相當不以為然,「他說他有追求愛的權利,那同居的我算什麼呢?」稱廖科溢作賊心虛搶先爆料外,還威脅她不准說出相關事情,否則要公開她的個資,令她非常心寒。A小姐出示當時廖科溢週轉時簽下的借據。(圖/讀者提供)對此,本刊試圖聯繫廖科溢取得回應,廖科溢尚未回覆訊息,亞洲旅遊台公關表示:「科溢跟我們是節目合作的關係,所以關於他個人生活,我們這邊也不方便代他回應。」去年10月廖科溢辦妥離婚後還翻拍身分證給A小姐確認單身。(圖/讀者提供)
老婆愛上閨蜜甜曝「第1次這麼愛1個女生」 男拿42頁對話告贏了
桃園1名陳姓男子2020年底發現結婚10年的妻子態度冷淡,沒想到竟然查出妻子外遇女閨蜜,2人對話超曖昧「第1次這麼愛1個女生」、「愛妳」等詞語,完全戀愛ING。陳男氣炸告上法院,更提出妻子和閨蜜長達42頁的對話紀錄,求償30萬元。經審理後,法官認為陳妻和閨蜜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2人須連帶賠償陳男十萬元。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妻子結婚10年,育有2子,前年間他發現夫妻倆關係冷淡,查看妻子手機後,發現她與女同事兼閨蜜互傳曖昧訊息「我很想妳」、「我第1次這麼愛1個女生」、「目前只能給我獨享喔,別人不許」等訊息,甚至甜喊對方「正宮」、「文青」。陳男因此質問妻子,未料對方竟大方坦承2人有牽手、親吻、擁抱等動作,並解釋「我不確定我是不是喜歡女生,但我覺得跟女生在一起比較自在」,陳男聞言如同五雷轟頂,他認為閨蜜明知妻子已經結婚,仍像戀人一般互動曖昧、約會出遊,已經侵害其配偶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不過,陳妻、閨蜜異口同聲反駁,指陳男提出的對話紀錄為文字檔,可以任意被編輯、儲存,並非原始對話。女閨蜜更強調,縱使對話為真,也只能證明2人「姊妹情深」感情很好,內容純屬閨蜜的親暱對話,陳男主張全屬臆測。法官認為,陳男提出的對話紀錄內容長達42頁,時間從2020年8月到12月,對話內容多為妻子和閨蜜2人日常生活、工作、心情等瑣事分享,從相關卷證認定文字檔並無竄改之虞,妻子和閨蜜對話顯露投入愛戀情感、欲獨占享有的事實,認為陳男求償有據,判應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荳荳心碎!采子、何孟遠親暱對話遭曝:妳是雲我是妳的太陽
近日《全明星運動會》中備受關注的藝人何孟遠與謝采紋(采子)遭爆彼此之間有曖昧情愫,傳出采子狠奪閨蜜何紫妍(荳荳)的男友何孟遠,引來外界一片撻伐聲浪。而采子4月初與何孟遠的對話截圖中,更可看到2人情侶般親密的對話,彼此互訴情意,其中提到「雲與太陽」更和2人IG暱稱相符,引起外界熱議。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只見采子和何孟遠2人之間的對話親密,何孟遠對采子說著「我好愛你」、「妳是雲,我是妳的太陽」,采子則回應「我好想你」、「只想給你撲」等。對話中更證實何孟遠煮湯去給采子喝,對她儼然像自己的女友般呵護關懷,最後還說「如果需要我,我隨時在」、「有我這顆太陽在妳身後」。荳荳15日晚間也在IG發文揭發何孟遠劈腿的謊言,相當不捨這段感情就這樣收場,表示2人一起走了那麼久,經歷過許多高低潮,這2個月吃不好也睡不好,「後來才發現,原來你去幫采子煮湯了」。而荳荳的眾多圈內友人們也紛紛在貼文下方為她留言加油打氣。
人夫「狗喝水」引女同事嬌喘連連 正宮聽現場錄音崩潰提告
台中一名已婚人夫,無視自己與正宮在同一公司任職,多次與女同事大搞外遇,曾多次在車內偷情激戰,這些偷情的過程都被車內的行車記錄器記錄下來,最後是正宮檢視行車記錄器內容時,發現詳實記錄了兩人偷情時的「現場錄音」,正宮當場崩潰,事後更對小三女同事提告,最後法院判決女同事必須賠償35萬元給正宮。根據《ETtoday》報導指出,正宮表示自己與丈夫、女同事都是同一間公司的員工,三人感情交好,甚至多次共同出遊。但沒想到過程中丈夫竟然與女同事暗生情愫,甚至演變成婚外情關係,兩人也毫不避諱的在辦公室大搞親暱互動,引發其他同事議論,正宮雖然有耳聞風言風語,但他依舊選擇相信自己的丈夫。但未料有一次,正宮先是發現,丈夫多次謊稱外出運動,卻是開車載著女同事出遊,丈夫甚至承認兩人有發生性關係。正宮事後也在查閱行車記錄器檔案時,發現兩人在車內偷情的記錄,內容包含丈夫與女同事之間的親暱對話,「癢癢的老公幫妳抓癢」、「老公用舌頭幫妳抓癢」、「有點衝動」、「想把你騎上去」。聽聞這些內容後,崩潰的正宮就對女同事提出告訴。經法院調查,發現兩人甚至有「串供套招」,表示如果未來遇到正宮對兩人提告,就說是丈夫性侵女同事,希望能以此卸責,事後法院認定兩人發生婚壞情屬實,女同事必須賠償正宮35萬元。
「新娘不是我」怒求60萬貞操賠償 法院認定未違法騙做愛
劉姓女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殷姓男子,雙方以結婚為前提交往2年多,最後分手收場。劉女發現殷男分手後3個月就結婚,才驚覺對方早有「穩交」女友,自己原來是小三,氣得告殷男侵害貞操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審結,認為雙方發生性關係是出於自由意志,難認殷男有詐欺行為,判劉女敗訴,可上訴。劉女提告主張,殷男2017年4月間在Beetalk上佯裝單身,以結婚為前提追求她,她用情甚深,與殷男多次發生性關係。2018年8月底殷男稱公務出差1年,從此態度冷淡,隔年1月突然斷絕聯繫,後來才知道殷男早在2017年間就有穩定交往的結婚對象。劉女說,殷男騙她發生性行為,已逾社會客觀所能容忍的程度,不符男女交往最低道德層面要求,害她虛擲青春,更造成她精神痛苦,多次至精神門診就醫。殷男已侵害她的貞操權,故請求精神賠償60萬元。殷男抗辯,與劉女交往時確實單身,兩人於2018年8、9月間分手,他才在同年12月11日與配偶結婚迄今。交往期間因認為劉女個性過於激烈,某些觀念也有很大差異,他常須無奈配合,擔心父母反對兩人交往,才忍痛斷絕聯繫,就算劉女認為分手作法可議,也不代表他有欺騙或侵害貞操權。劉女提出殷男配偶的母親臉書截圖,圖中有「請女婿」、「共進晚餐」等字眼,另提出殷男配偶IG截圖,圖中也以「未來姊夫」等語稱呼殷男,她再提出同一時期與殷男交往的LINE對話紀錄,以證明自己受騙。法官審理後認為,「請女婿」等字眼未特定對象,「未來姊夫」的時間點則是2018年4月,但劉女主張與殷男發生性行為時間只到2017年5月6日止,兩者並無重疊;劉女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雖有親暱對話,但未提及性關係情節,均不足以認定殷男有「佯裝單身騙做愛」的事實。法官指出,未婚男女本有自由交往異性及發展性關係的自主權,劉女、殷男都是有相當社會經歷的成年人,對男女關係有相當認識,雙方交往、發生性關係是出自情愛間的自由意志,不能因為感情破裂,就認為交往時有詐欺行為,且情侶間交往僅涉道德約束,而非法定義務,就算殷男隱瞞有其他女友,也不構成違法或侵權行為,故判劉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