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職教育
」 社會局 家暴 國小 霸凌 黃宜靜放養的孩子1/「無視7成民意反對」父母懲戒權被刪 家長怒斥「未成年犯法,請罰政院!」
行政院11月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無視去年民調7成家長的反對,引來全國30個家長團體怒批政府侵權,專家告訴CTWANT記者,政府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除去家長懲戒權又無配套措施,形同「放養」孩子,許多家長Po文痛斥「學校老師不敢教、家裡父母不能教,以後未成年人犯法,請處罰行政院!」現行《民法》第1085條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行政院在11月28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的「懲戒」二字刪除,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此次修法引發家長反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在12月4日聯合來自全台17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反對修法。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此次修法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為修法藉口,根本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國教盟曾在2023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3470份),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並認為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顯示家長也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目前修法缺乏支持與配套措施。」王瀚陽說。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認為,「懲戒不是暴力!現行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在合理範圍內履行教育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應偏廢家庭教育的完整性,建議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而非全面刪除。」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雖然兒虐通報案件持續增加,但只有刪除懲戒權,並不會有所幫助。《兒童權利公約》希望簽約國禁止體罰,但是也要求簽約國要有各種配套措施來幫助父母,更重要的是國家政策應該建立在對於自己國情有足夠了解的基礎上。「但這次修法並未見台灣家長管教的統計數據做支持,只拿虐童的家長作為參照,實在是以偏概全!」多數家長支持正向教養,但認為政府並未增加相關的家庭資源,也缺乏親職教育。(圖/報系資料照)對這次修法,法務部指出是參考《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及相關一般性意見,符合日本及南韓近年來的相關修正,接軌國際潮流。周明湧抨擊只學半套,他以日本舉例,「日本於1994年簽署《兒童權利公約》,便在中央成立『兒童家庭廳』、在地方依據人口數設立『兒童相談所』,給足兒少安置機構經費,官方、民間一起協力合作。」周明湧說,少子化讓日本民間機構安置的孩子減少,多出來的專業人力便與官方的兒童相談所合作,進行在地的家庭支持,類似家務指導員、親職喘息服務、育兒指導員、安親等,充分支持弱勢家庭的實際執行面,投入實際人力支持。反觀台灣,2013年兒童局併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之下的一個組織,層級調降後使得兒少權益邊緣化,兒少事務多頭馬車分散在教育部、衛福部等單位,缺乏統一調度與管理,更別說兒少預算少得可憐。王瀚陽指出,教育部對家庭教育支持長期不足,家庭教育每年僅3億元預算,占總預算不到0.1%。「政府倡導正向管教,但未提供實質支持,如果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周明湧認為應設立一個中央統籌機構,例如兒童家庭署;其次是要增加兒少預算。「政府如果真把少子化當作國安危機,應該要增加政府實質支持家庭和兒童的預算,依據兒童所在地的人口與家庭數,編列能夠進入家庭的服務的人事費與方案費用。」周明湧說,如果資源不走入家庭,永遠都只是有錢有閒的家庭能夠前往辦理講座、親子育兒課程的家庭教育中心,對於減少兒虐的幫助是薄弱的。「不去解決問題,反而削弱家長的管教權,我想未來少子化將更嚴重,因為養一個孩子的成本與代價都太高了!」
家長注意!政院修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教養禁身心暴力行為
家長注意!行政院會28日通過法務部所提《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以免「懲戒」遭誤用,並增訂「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政務委員林明昕強調,修正草案是跟進司法審判實務,現行審判早有具體紅線,就是不得傷害子女身心健康,因此待修法完成,也不致對法院判決與親職教育有翻天覆地的改變。法務部表示,《民法》第1085條所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懲戒」二字在實務上常遭誤用,或作為對未成年子女施以身心暴力行為時的藉口,為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因此提出修正草案,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尊重其人格發展,禁止暴力行為。林明昕說,修法過程已參考司法審判案件,發現法院對家長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早有具體紅線,不得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此次修法方向與法院判決趨向一致。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由法務部會同教育部、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溝通,盡速完成修法。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劉英秀透露,衛福部將配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中有關身心虐待的定義,並推出支持家庭發揮照顧教養功能的措施,教育部則負責普及與深化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強調,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衛福部將與教育部攜手,持續布建親職教育資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專委薛承祐提到,目前各縣市已設立家庭教育中心,若有親職教養疑難雜症都可以尋求協助。民間團體對修正草案皆表贊同,兒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說,日本及韓國早已明定家長不可以體罰或虐待,我國進度相對落後,據2023年調查,有89.3%民眾認同「打罵小孩不是有效管教方式」、73%民眾認同「不管任何理由,都不應打小孩」,較過去顯著成長,政府不應只是修法,更應提供家長正向教養資源及親職教育課程。
虐死高雄1歲嬰…生母遭通報家暴「2度不成立」 社會局回應了
高雄一名23歲吳姓女子涉嫌虐待1歲大兒子,雖然聲稱摔下床撞到頭,但男嬰遺體解剖顯示頭部、顏面有多處新舊傷痕,認定是兒虐案件,檢方將她羈押獲准。其實吳女過去曾2度被通報家暴,但都沒有成案,對此社會局也做出回應了。社會局6日接獲醫院通報,發現急診室一名吳姓男嬰頭部、顏面、身體有多處傷勢,疑似遭到虐待。檢警調查後認為,吳女涉嫌重大,將她裁定羈押。原本李姓同居人疑似也動手施虐,被檢察官改列被告,經複訊後,諭知以5萬元交保。據悉,吳女在去年12月和今年3月曾被婆婆通報家暴,發現孫子全身傷。社工第1次訪視時,發現男嬰身上有瘀青,但釐清後查出是撞到嬰兒床護欄,只能算是疏失,事後提供親職教育及追蹤案家確認有加裝護墊避免男嬰再受傷。社工第2次訪視時,沒有在男嬰身上發現傷勢,婆婆也無法提供證據,因此2次家抱都沒有成案。如今男嬰死亡,外界質疑社會局有疏失,對此社會局指出,截至2024年10月29日止,共訪視17次、電訪12次,今年3至10月訪視8次、電訪8次,社工訪視頻率符合衛福部規定。社會局強調,兒虐憾事是社工人員最不樂見的,本案後續將列入教材,對於傷痕判斷聯合醫療專業再提升敏感度;另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社會局主動提出獨立告訴,確保兒童權益。相關紀錄會提供司法機關,靜待司法調查結果。《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6歲童持續高燒竟是「二手安毒」肇禍! 生母淚問「氣我嗎」卻又吸毒被逮
南投一名6歲男童因持續發燒住院,因母親有藥物濫用紀錄,醫生採檢送驗後竟查出男童體內有高量安非他命,縣府因而緊急安置。然而男童生母上月底又被警方逮到吸毒,加上生父有毒品前科等,南投地院准予南投縣府聲請延長安置3個月。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南投縣府在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時許接獲通報,得知一名6歲男童因持續發燒,在6月12日住進醫院。院方考量男童生母有藥物濫用紀錄,為求謹慎採檢送驗,結果竟在男童體內驗出安非他命,縣府立刻啟動緊急安置3個月。安置期間,男童生母、生父均積極來電詢問孩子安置情形,生母還針對縣府開立的一般親職教育表示配合,但男童體內毒品含量高,父母又有施用毒品前科,為深入了解孩子吸入毒品原因,期間父母皆與孩子分別會面。觀察發現,孩子與父親依附關係正向,會主動親近及玩遊戲,與母親依附關係尚可,惟母親會哭泣及詢問孩子是否氣自己,男童不願面對母親的情緒,會有離開舉動,而母親還會追問「是否想哭」等問題。然而,男童生母在9月26日又被警方查獲吸毒並移送,父親雖有意照顧男童,但其有毒品前科,是否能夠接手照顧仍需評估;加上男童語言發展遲緩,未有自我保護能力,也沒有親友可以幫忙照顧,因此南投縣府向法院聲請延長安置3個月。法官根據上述情況,為維護男童最佳利益,准予延長安置3個月。
骨瘦如柴…南投1歲7月女嬰「僅5.5公斤」遭安置 生父強制接受教育
南投縣政府社工月前訪視,發現1歲7個月大的女嬰骨瘦如柴,體重僅5.5公斤,不及體重評估標準標準最低標8.3公斤,研判女嬰的父親和繼母疏於照顧,啟動緊急安置,安排女嬰先住院治療,再交由機構安置,縣府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延長安置,並強制女嬰父親接受親職教育。縣府指出,社工4月訪視時發現,1名1歲7個月大的女嬰父母離異,平時由父親和繼母照顧,疑似疏於照顧,女嬰體重僅5.5公斤,智力等發展比同齡幼兒落後許多,即使生病也未就醫,立即啟動緊急安置,7月時安排女嬰父親至機構探視,發現女嬰父親也欠缺照顧小孩的能力。女嬰經延長緊急安置,安置6個月期間,體重明顯有回升,經醫師評估,確認女嬰發展遲緩,安置機構已安排物理、職能與語言治療,不過女嬰父親的親職能力還有待加強,生母不知去向,也沒有其他親屬可立即性提供女嬰妥適照顧,因此縣府再向南投地院聲請延長安置3個月。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女嬰的父親有穩定工作收入,不過他欠缺照顧小孩的能力,親職教育有待加強,強制接受親職教育;權衡幼兒的權益和後續照顧,徵詢後其父親意見,同意縣府延長安置3個月的聲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安親班老師自責「看功課太慢」害家長全擠一起 家長曝心聲:感謝都來不及
一個孩子的教育,需要家長與學校的共同努力。在家長往往工作繁忙的現代社會,把放學後的孩子先託付給安親班,也是為上班族家長們緩解時間壓力的一種選擇。不過有年輕的安親班老師因為「看孩子的功課不夠快」,讓下班來接孩子的家長等在門外擠在一起等了十多分鐘,心理為此自責不已,於是到網上親職教育社團發問:「身為家長,會生氣嗎?」沒想到得到廣大家長的溫暖聲援,讓她感到窩心不已。一名匿名網友在臉書教育社團「小一聯盟」發問,「請問大家,如果你去安親班接小孩,小孩還沒有好,因為老師一個人看功課沒有那麼快,讓你等了10-15分鐘,身為家長,會生氣嗎?」這則提問曝光後引起許多家長的熱烈回應,「不會生氣欸 反而覺得老師好辛苦」、「老師如此認真,感謝都來不及了,哪能生氣?」、「看功課是家長的責任,安親老師協助盯孩子寫完功課我已經很感激了!」、「一小時平均只付100元,一對這麼多人,不想等趕時間,你直接帶回家處理就好了啊、氣什麼?」、「不會啊!因為「老師只有一個人」,難道寧可錢照繳,老師都隨便看應付家長?」還有一名家長留言:「不會,在門口滑手機等我也爽,千萬別把跟功課有關的東西給我處理,多等10分鐘,我可以多活1小時。」該則留言獲得近千名心有戚戚焉的家長點讚附和:「自己檢查功課真的會高血壓發作」、「講的太好了~~完全說中爸媽的心聲」、「真的…看了作業少活好幾年」、「今日你最對!」後來,這名發文者揭露真相,表示自己其實是一名安親班老師,前一天晚上七點多了,許多家長已經抵達安親班在門外等著接孩子,但是因為只有一個老師,孩子的功課看不完,讓家長在門口擠在一起。她為此感到自責不已,「今天看到留言,和班上家長反過來配合,真的很窩心!」還有不少同業、家長建議,其實如果擔心家長等待太久,也可以事先和家長溝通,孩子檢查完作業再請家長來接,「在剛開學頭2週我也差點被逼死在教室裡,還好前線老師有向家長說明+我們導師發訊息請家長慢點來,現在整個節奏好很多。」、「如果怕等太久,也可以小朋友下課後撥電話再過去,小朋友等待的時間,是他們下課後的小確幸(小朋友下課會分享他們日常的趣事)。」
3歲童全裸掛3樓!頭卡「室外機15cm縫」爆哭 鄰急架鋁梯救援
高雄市鳳山區1處民宅日前驚傳1名年約3歲的男童,頭部卡在冷氣室外機和窗戶的縫隙中,且全身沒穿衣服,小小身軀懸掛3樓高,嚇得哇哇大哭。鄰居聽到哭聲外出查看,目睹驚險一幕,趕緊報警並搬出鋁梯救援,所幸未釀成憾事。社會局調查發現,男童父母當天外出工作,將孩子委由室友照料,目前已依法開罰,並強制家長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24日下午5時許,警消接獲報案稱,鳳山區1處民宅有3歲男童卡在外牆,立即趕赴現場救援。救護人員到場時,已有2名熱心鄰居搬出鋁梯,攀爬上樓試圖將男童救下。隨後救護人員架梯子爬上3樓,先以手拖住男童身體,再由員警從屋內將他抱進房間,並將其送醫治療,所幸只有擦傷。警方事後依法進行兒少通報,並通知男童家長到派出所說明,函送社會局裁處。據悉,男童父母從事工程業,由公司提供住宿地點,當天2人外出工作,將孩子托付給室友照顧,不料對方趁男童熟睡時外出,小孩醒來後疑似想撿掉落的被子,不慎掉出窗外,卡在冷氣室外機和牆壁間僅約15公分寬的小縫隙。不過,社會局訪查時,室友否認有接受男童父母委託幫忙照顧小孩,考量家長本應負起照顧之責,因此依《兒少法》處分6小時強制親職教育課程,後續追蹤家長照顧情形。社會局呼籲,6歲以下兒童無自我保護能力,依《兒少法》規定不能獨留家中或交由不適任的人照顧,請家長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挨罰。
鄰居澆花聽到哭聲 4歲童「頭卡15公分縫隙」懸掛3樓窗外
高雄鳳山日前驚傳一起意外,一名4歲男童懸空掛在3樓窗外,情況十分危險。事發當時,男童的父母因工作外出,將他留給室友照顧。不料,室友趁著男童熟睡外出買飯時,男童突然清醒,疑似因為棉被掉落想撿拾,結果爬出窗外,整個人卡在冷氣機與窗戶之間的15公分隙縫,懸掛在約3公尺高空,哭天喊地。幸好鄰居聽到後,立即通知警消,並協助將男童脫困送醫。事件發生在9月24日,當時鄰居正在澆花,突然聽到哭聲,抬頭一看,竟然看到一名男童全裸懸掛在3樓窗外掙扎,讓鄰居嚇得趕緊報警。隨後,他們迅速從二樓架起梯子,兩人合力撐住男童,以防他掉落,同時努力安撫他的情緒,並耐心等待警方到場,協助將男童脫困並送醫。據了解,這名4歲男童的父母從事鷹架工程,經常需要外出到其他縣市工作,難以找到合適的保母,也無法妥善安排托育的時間。因此,他們請求同住的室友幫忙照顧。隨著這起意外曝光,父母也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黃慧琦表示,教育局已派社工前往男童家中進行關懷訪視。經調查發現,男童的父母因外出工作,且親友無法照顧,因此才將男童託付給室友。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的規定,不得將6歲以下或需要照顧的孩子單獨留在家中,或交給不適當的人照顧。違反規定的家長或照顧者,最高可面臨15000元的罰款。社會局將要求家長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黃慧琦強調,家長必須遵守相關法律,切勿將幼童單獨留在家中、戶外或置於不熟悉的大人照看的環境中,以免發生無法彌補的遺憾。
熱門手遊疑似成兒少性剝削溫床 已逾300名孩童遭騙私密影像
日前由於色情論壇「創意私房」的曝光,掀起一波台灣對於兒少性剝削影像的打擊行動。然而,網路私密論壇終究只是部分成年人才會進入的小圈子;有親職教育專家發現,連續4年蟬聯台灣行動遊戲月活躍用戶冠軍的熱門手遊《傳說對決》,已經成為性犯罪者接觸未成年學童,並且對他們騙取私密影像的犯罪溫床。目前已知至少有超過300名未成年人的私密影像被遊戲中的不肖人士騙取,最小的受害者才11歲。由於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國小高年級和國中生,因為恐懼而不敢聲張,實際遭受害人數可能遠遠不只如此。遊戲營運商Garena則回應,由於玩家無法在遊戲內傳送任何圖像或影片,亦無法進行即時視訊或是傳輸檔案。因此網路文章所指控兒少性剝削影像,皆非在遊戲內傳播或外流。此外,遊戲官方自2023年起,便持續在遊戲內新增相關保護措施並加強宣導,提醒玩家防範陌生交友詐騙訊息。用手機玩遊戲,已經是時下學生的日常生活,然而今年4月份,親職教育專家趙逸帆就在臉書發文指出,他在手遊的聊天室中,時常發現有不肖人士利用遊戲聊天室中誰都可以發言的特點,拉近與孩子的距離,待解除孩子的心防後,騙取他們發送自己的私密影片。趙逸帆指出,常有不肖人士利用手遊中的聊天室接近未成年孩子,待解除孩子的心防後,騙取他們發送自己的私密色情影片。(圖/翻攝FB/趙逸帆)當時,趙逸帆僅以熱門手遊《傳說對決》的聊天室截圖為例發文,並表示「不是針對傳說對決,只要是可以連上線、傳訊息的遊戲,這件事都會發生!」然而,文章曝光後引起不少家長迴響,有熱心民眾聯繫趙逸帆共同在遊戲中進行訪談,調查《傳說對決》中兒少被性剝削的事件。他們在5個月內發現超過300位孩子私密影像被詐騙,最小的受害者才11歲。因此他正式在臉書大聲呼籲:「警告:親愛的中小學的家長們,傳說對決這款遊戲裡面有大量性犯罪者!」趙逸帆與民眾在5個月的調查中,發現超過300位孩子私密影像遭性犯罪者詐騙。(圖/翻攝FB/趙逸帆)趙逸帆與民眾在5個月的調查中,發現超過300位孩子私密影像遭性犯罪者詐騙。(圖/翻攝FB/趙逸帆)趙逸帆與民眾在5個月的調查中,發現超過300位孩子私密影像遭性犯罪者詐騙。(圖/翻攝FB/趙逸帆)趙逸帆指出,他們發現這款遊戲中有大量的性犯罪者,用「贈送遊戲點數」、「贈送造型」等理由,向未成年孩子索取私密影像,只要孩子對物質抵抗力較弱、或是本身警覺心較低,就有非常高的機率受害,成為孩子們一輩子的陰影。他還提到,根據官方統計數字,2022年兒少性剝削犯罪有約2200名受害者,但光是一款傳說對決,他們就查出超過300起兒少性剝削事前,且其中沒有一例是有報警或是被記錄下來的,實際的數字可能遠遠遠不只如此,讓他難過表示,「不是我想危言聳聽,但這或許已經是國安問題了吧?」趙逸帆提醒:一、希望有更多的家長、師長了解,孩子非常有可能在手遊世界裡遭受性剝削犯罪,需要大人提高警覺心。二、在讓孩子玩「交友型」手機遊戲前,要先做好足夠的性剝削防制教育、以及相關隱私權、數位界線的引導,千萬不要讓還沒有足夠判斷力的孩子親易接觸這類手遊。三、如果家中的孩子已經開始接觸各式各樣的手機遊戲,成年人要做好管控,定時跟孩子聊聊他們在遊戲中與哪些人互動,也要常常提醒孩子資料外流的嚴重性。如果孩子在遊戲中遇到騷擾或可疑訊息,一定要回報,「甚至我認為,有需要限制孩子使用聊天室功能。」四、提早跟孩子聊聊金錢觀、情感觀,用社會議題帶孩子思考,過程中機會教育,讓孩子常常保持警覺心,不要貪小便宜,也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趙逸帆回憶,自己讀書時父親也曾叮嚀他,不要去網咖、保齡球館這樣可能有危險的聲色場所。沒想到當手機遊戲的虛擬世界成為這個世代孩子的下課去處,手機遊戲就成了這個世代孩子下課後危險的聲色場所。「這些性影像倘若被散播出去後,那個後果將會是難以想像的傷害。」趙逸帆語重心長表示,「性剝削的傷,不是照片刪掉就沒了,可能會是孩子一輩子要治癒的傷痛。」最後,他仍然強調,雖然這些事件是在《傳說對決》這款遊戲中發生,但他並沒有針對該遊戲的意思,而是「只要是可以互動的手遊,這件事就有可能會發生!」因此,正確的處理方式並非禁止孩子玩手遊,因為無論在哪一個網路平台,這件事都是有可能發生的,「重點從來不是禁止,也不是罵手遊,而是『陪伴』與『引導』,孩子才能在一個個事件中建立正確的價值觀。」-----10月5日1:40更新-----針對以上報導,《傳說對決》營運商Garena向CTWANT做出以下回應:傳說對決玩家無法在遊戲內傳送任何圖像或影片,亦無法即時視訊或是傳輸檔案。網路文章所指控兒少性剝削影像,皆非在遊戲內傳播或外流。傳說對決自2023年起持續新增相關保護措施並加強宣導,提醒玩家防範陌生交友詐騙訊息 : 1.系統自動偵測並封禁涉及兒少相關違規字詞,並由專人每日主動查緝違規發言。 2. 針對相關違規帳號進行禁言、封鎖或永久停權處置,每周於官網公告停權帳號名單。 3. 每小時於遊戲大廳聊天室主動發出警示訊息,禁止私下交易社群帳號等個人資訊。 4. 並於個人聊天室常設警語,提醒玩家陌生訊息存在高風險,請勿將社群帳號等個人資訊提供給陌生玩家,不要相信免費贈禮或任何交易。 5. 相關警示訊息亦設置於遊戲公告、遊戲大廳、遊戲進版圖、官網公告、粉絲團公告等明顯位置,提醒玩家提高警覺。傳說對決也再次提醒所有玩家,務必對陌生訊息保持警覺,不要進行私下交易帳號或是交換社群帳號,若發現可疑訊息請立即通報客服,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受騙。《傳說對決》營運商Garena表示,相關警示訊息已設置於遊戲公告、遊戲大廳、遊戲進版圖、官網公告、粉絲團公告等明顯位置,提醒玩家提高警覺。(圖/Garena提供)《傳說對決》營運商Garena表示,相關警示訊息已設置於遊戲公告、遊戲大廳、遊戲進版圖、官網公告、粉絲團公告等明顯位置,提醒玩家提高警覺。(圖/Garena提供)《傳說對決》營運商Garena表示,相關警示訊息已設置於遊戲公告、遊戲大廳、遊戲進版圖、官網公告、粉絲團公告等明顯位置,提醒玩家提高警覺。(圖/Garena提供)《傳說對決》營運商Garena表示,相關警示訊息已設置於遊戲公告、遊戲大廳、遊戲進版圖、官網公告、粉絲團公告等明顯位置,提醒玩家提高警覺。(圖/Garena提供)
人夫出庭獨留6歲兒在家挨罰 他不服提告結局曝
新北市一名徐姓人夫因為有案在身要出庭,放6歲兒子獨留家中,被通報依違反兒少法接受4小時輔導,而徐男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維持原判決,判他敗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徐男在去年4月12日接獲台北地方法院通報,稱他將6歲兒子獨留在家而外出至法院開庭,5月9日他填完陳述意見書後,認定他違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要接受4小時親職教育輔導,徐男不服提起訴願,衛福部予以駁回,徐男又提行政訴訟。徐男辯稱,他雖然有誤觸兒少法,但法院仔細分析後應知錯不在他,而且小孩至今安全無虞,法律既講法、理、情,於理,他也不是故意的,不能算他的錯,「法規若硬如此苛刻,更導致做人沒溫度,家庭沒溫暖。」徐男表示,「小朋友在家最安全,我趕著跑法院,小朋友自己把門鎖上我也沒辦法,我家裡也有市話,小朋友真的有事可以打電話,我也沒有說讓小朋友不安全,也沒有讓小孩子沒辦法跟外界聯絡,他也6歲了,從幼幼班就開始上課,我後來也有聯絡上媽媽,媽媽也趕過去了,沒事就好了。我不知道行政上到底是有什麼疏失,但跟我沒關係。」新北市政府表示,徐男外出開立調解庭,把兒子獨留在家中睡覺,他說前晚已與前妻來顧兒子,但他因為開庭事件心情不好,沒跟兒子同房睡,當日早上叫兒子起床,就把房門鎖起來,兒子沒回應,他也找不到鑰匙就先出門,後來前妻就趕到家中,徐男違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在卷可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官認為,徐男違法兒少法第51條,不符上開兒童權利公約保護兒童之精神與意旨,所辯之理由不足採,實有依法予其親職教育處分之必要,處以最低之4小時親職教育輔導,應屬合法合理。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鄭捷「國小立志幹大事」殺人早有徵兆 說好的「社會安全網」補到哪?
鄭捷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事前早已出現徵兆,除了自白從小學開始就立志殺人,還曾在臉書上寫著「要作大事」。儘管校方察覺異狀,還曾對鄭捷進行輔導,仍無法挽回悲劇發生。事隔10年,期間隨機傷人案件仍時有耳聞,2016年更發生4歲女童「小燈泡」遭斷頸的慘劇,讓外界不禁質疑政府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到底在哪?鄭捷犯下北捷攻擊案後,曾向警方吐露:「從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這起殺人案,對於砍人殺人的犯行一點也不後悔。」並供稱父母對他期望太高,「我從小學時就想自殺,不過沒有勇氣,只好透過殺人被判死刑,才能結束我這痛苦的一生。」而早在2014年5月9日、鄭捷行兇前12天,他當時就讀的東海大學接到示警,讓諮商中心教師會同軍訓教官約談鄭捷並進行心理輔導,可惜未見成效。鄭捷向警方供稱,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殺人案。(圖/報系資料照)鄭捷遇到眾多旅客集合以雨傘抵抗才停止砍殺。(圖/翻攝畫面)在鄭捷案後,立法院同年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是為亞洲首部針對「學校該如何協助兒少心理健康」的相關專法。行政院更於2016年2月26日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從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會救助、保護服務、兒少高風險家庭服務、社工制度、心理衛生、自殺防治、學校輔導、就業服務及社區治安維護等十項體系切入。衛福部並於今年5月修正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即社會安全網2.0),旨在串連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社區組織的力量,藉由增補公私部門各類專業人力,布建社區各項服務。然而,查閱教育部2024年1~6月最新校安通報數據,國小的暴力事件才半年就達4398件,已是2012年整年968件的4倍,國小兒童保護事件(身心虐待、遭遺棄、離家出走三日內、出入不正當場所、高風險家庭)也已有9277件!再看管教衝突通報案件,無論是國小、國高中皆翻倍成長。不願具名的新北市國小陳姓老師透露,家庭功能不彰是主要關鍵,現代父母較忙碌,沒時間陪伴孩子,所以常常用「3C育兒」,久而久之孩子漸漸喪失與人溝通的能力,情緒控管能力也愈來愈差,他直言「現在情緒障礙的孩子非常多!只要一生氣就會想動手或是罵髒話,有些甚至一激動就會拿剪刀想攻擊同學。」但是,當老師尋求家長協助時,家長卻認為「大驚小怪」,讓老師嘆「沒法管,也管不動!」當家庭關係相對薄弱時,社會自然會期待學校具有輔導功能,並提供法治教育以及情緒教育。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建議《學生輔導法》應儘速修法,目前第4條規定高中以下學校應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這只是任務編制,並非正式組織,所以各縣市的運作不太一樣。如果未來打算將輔導體系納入社會安全網,組織定位必須寫得更清楚一點,才能真正落實。但是,立委洪孟楷指出,監察院2022年的報告,便載明教育部該迅速修訂《學生輔導法》,2023總統競選期間,賴清德也說要把校安納入治安工作的重要一環,同時全面強化學生輔導,進一步推動社會安全網2.0,可是與學生權益息息相關的《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卻擱置在行政院內不見天日,理由究竟為何,政院和教育部部長鄭英耀都責無旁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建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透過罰鍰或強制參與親職教育講習等方式,落實家長職責。台灣照顧管理協會常務理事張淑慧曾提出批評,她認為目前政府的強制親職教育大多是舉辦講座,建議應直接輔導偏差行為的個案家庭,才能從根本解決。
超商雙腳夾男嬰!無業狠父背景曝 與「爺孫戀」女友生娃已非首次不當照顧
雲林縣大埤鄉6日下午發生疑似虐童案件,67歲男子在超商用雙腳夾住嬰兒的頭,嬰兒苦苦掙扎,放聲大哭的模樣引發民眾憤慨,據了解,男子已非首次家暴,他也曾對18歲長子不當照顧,後又認識24歲女友,爺孫戀後才產下男嬰,雲林縣社會處發現男嬰全身多處挫傷,已將孩子緊急送往社福機構安置。根據當時畫面,該名父子正坐在超商位置上,而他將腳放在另一張椅子,竟用小腿夾住男嬰的頭,身著尿布的男嬰因而騰空,更因身體不適而苦苦掙扎、放聲大哭。男嬰的哭聲讓目擊民眾不捨心疼,有民眾上前試圖制止,男子卻稱是孩子不乖兒正在處罰他,並持續夾住男嬰頭部,有民眾將畫面拍下後放上網路,立刻引發熱議和撻伐。據了解,男子還有名18歲長子,過去因對兒子不當照顧而遭其他縣府社政單位通報,而他又結識現在的女友,2人相差43歲仍熱戀生子,男子也搬到雲林與女友同住,男子與女友皆無業,更因而時常發生爭吵。社會處獲報後深入調查,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陳舊挫傷,雖難以證實孩子受虐,但男嬰父親的行為已明顯不當,評估後決定將孩子安置到社福機構,並將對男嬰父母進行輔導並實施親職教育。◎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雲林超商驚見虐嬰!男嬰遭狠父「雙腳夾頭」爆哭 雲縣府急安置
雲林縣大埤鄉6日下午驚傳有1名67歲男子在超商用雙腳夾住男嬰頭部,任由孩子雙腳懸空掙扎,甚至哭到臉部脹紅,此舉引發民眾憤慨並怒斥「有夠可惡」,社會處深入調查此事後,發現男子為男嬰生父,後續因男嬰身上有陳舊擦挫傷不足以證明受虐,經評估後已將嬰兒安置在社福機構。據了解,男子結識20餘歲女友後,在7到8月前搬到女方雲林的舊家同住,2人均無業,不久後生下男嬰,據悉男子先前還另有1名18歲長子,但因照顧不當,被社政單位舉報,未料如今他又被爆出虐嬰,有民眾在超商拍下,他坐在椅子上並將雙腳放置在另1張椅子,隨後用小腿夾住男嬰頭部,使其騰空掙扎哭到臉部脹紅,旁觀者見狀立即制止,但他卻聲稱孩子不乖而持續犯行。社會處表示,雲林縣府社會處針對此事6日晚間已展開調查,迅速尋獲該名施虐的男子及受害男嬰,社會處社工經訪視後,發現男嬰身上有陳舊擦挫傷,雖然不足證明受虐,但其父在超商的行舉已明顯不當,經評估後將男嬰安置到社福機構並將對男嬰父母進行輔導,實施親職教育。
踢椅害女童「重摔撲地」!台南母抓腳倒吊吼:我在教小孩別管 社會局回應了
台南永康區昨(5日)發生不當管教事件,一名媽媽抓著女童的腳倒掛拉起,接著還把女童放在外面哭,讓許多民眾看不下去報警。對此,社會局回應了。原PO在《爆料公社二社》表示,台南永康區中華二路一間全家超商,一進去就聽到女童趴在地上哭,而女童的媽媽則在遠處喝飲料看她,接著把人整個倒掛拉起來走出超商;女童沿路哭不停,媽媽則把女童丟在原地,這時一名阿公看不下去,上前勸導。原PO透露,自己看到後馬上報警,店員則走出來說,該名媽媽在超商時就拿養樂多敲女童頭,還不給東西吃,甚至踢女童椅子,導致其直接摔到地上,上前制止還被嗆「我在教小孩不要管」。對此,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昨(5日)晚間接獲通報有兒少於超商遭家屬不當對待情事,即派社工介入處理,當下家屬配合度不佳,亦考量後續兒少安全,即啟動兒少緊急安置,將家屬與兒少進行隔離,後續由社工持續進行輔導。社會局指出,另有關家屬不當對待部分,將以違反兒權法第49條情事,依同法第97條、102條裁罰開立家屬強制親職教育。社會局提醒,民眾一旦發現疑似兒少虐待,可善用113保護專線、110報案,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通報者的身分資訊會完全保密,同時也能確保受害人的相關資訊不會外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網問「接受多大男童跟媽媽進女廁」 1狀況讓人牙起來
有不少女性出門在外,大多都遇過媽媽帶男童上女廁的狀況,日前有女子在網路論壇有感而發問「能接受多大的男童進女廁」,她無奈說,遇過目測國小中年級的男童,並舉出令她反感的情形;其中1狀況是爸爸就在外面,卻給媽媽帶男童進女廁,嘆「好失敗的教育」,有網友看了也批「會直接牙起來」。昨(21)日有女子在Dcard分享心情,提出心中疑問「能接受多大的男童進女廁?」她說,在賣場或觀光景點常見一些媽媽帶男童進女廁一起上廁所,但她認為明明有些外表目測國小中年級,這個年紀的男童走進女廁很不適當;她覺得上國小應該要有能力自己上廁所,但低年級得跟著媽媽她還能接受。女子舉出男童跟媽媽進女廁最令她反感且常見的情形,像是外頭有親子廁所,媽媽卻選擇帶男童進女廁;或是帶男童進女廁後大聲喧嘩,母子隔空對話、小朋友玩鬧等;而她最無法接受的就是,走出廁所後看到男童爸爸就在外等待,感嘆「好爛的家庭好失敗的教育」,因為明明可以請爸爸帶男童去男廁。原PO對於女廁遇見的狀況火速引起廣大女網友共鳴,紛紛心有戚戚焉地講述遇過的情景,「我就遇過趴在門縫找她媽」、「超同意第三點,可以理解媽媽擔心小朋友被拐走、強制被大力拉走,但如果看到爸爸根本在外面,我真的直接牙起來」、「之前在游泳池的盆洗室有一個小男孩以為我是他媽媽,硬要開我的門,好死不死門沒有鎖可以鎖,我就只能用手和腳抵住門,現在想起來還是很氣」。不過有些人也指出,在台灣親人不顧6歲以下兒童是違法的,如果只有媽媽一個人,那至少得帶進去廁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6歲以下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新竹女童「光腳踩柏油路」腳底4%二度灼傷 皮膚科嘆:恐2週無法下地走路
日前新竹一名女童大熱天光腳走在柏油路上,不斷哭喊「媽媽好燙」,但仍被媽媽強迫拉著走,熱心路人見狀也報警處理,事件發酵後引起外界關注,皮膚科醫師指出當天柏油路面溫度可能超過50°C,這樣的高溫即使是皮膚較厚的成人,3到5分鐘內也可能燙傷,更不用說小女孩了。據了解,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新竹大小事」中分享了兩段影片,從畫面中可以看到,一名女童在新竹縣新豐火車站附近被迫赤腳走在滾燙的柏油路上,期間女童也被燙得跳腳,並哭喊,「媽媽好燙」,還試圖掙脫女子的手跑到陰涼處,然而疑似其母親的女子無視女童的痛苦,強硬拉著她繼續前進,並警告她不要再拖延時間,這情況也讓一旁的路人相當心疼,直接報警處理。影片曝光後迅速引起網友熱議,新竹社會處獲報後也介入調查,表示該女童即將升上小學一年級,來自單親家庭,由母親單獨撫養,社工有確認女童腳底有4%的二度灼傷,將進一步檢查她身上是否有其他舊傷,如果發現違反兒少法的行為,將與警方介入並依法處理。此外,社會處也證實,該名單親母親過去就因多次獨留孩子在家而被通知社福介入,目前除安排醫療和親職教育外,已將女童安置,後續則將視女子情況讓孩子在適當時候返家。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皮膚科醫師黃彥愷表示,柏油路經過陽光直射,其表面溫度通常比空氣溫度高出15至20°C,14日中午新豐地區氣溫約為34°C,柏油路面溫度可能達到49至54°C,在50°C的柏油路上,大人持續接觸3至5分鐘就有可能造成一度灼傷,小朋友的皮膚較薄,容易加重到二度灼傷。二度灼傷可分為淺層和深層,兩者皆會出現水泡,伴隨劇烈疼痛及灼熱感,小女孩受傷部位需要進行傷口護理,可能需要1到2週的時間癒合,期間小女孩可能無法下地走路。
單親媽讓女兒光腳踩柏油路燙出水泡 社會處出手介入安置
新竹市近日發生不當對待案件,6歲女童與母親出門,腳上卻沒有穿鞋,讓她在炎炎夏日中赤腳踩在柏油路上,女童連連喊燙的畫面也被路過民眾拍下並放上網路,社會處證實女童為單親家庭,其母親因多次獨留孩子在家,被通知社福介入,目前已是社會處服務個案,現已將女童安置,將視後續情況讓孩子在適當時候返家。根據當時畫面,母女倆行經在新豐火車站附近,而其母親腳踩厚底拖鞋,女童卻是光腳走在滾燙的柏油路上,更因路面高溫而被燙到直跳腳,不斷哭喊「媽媽好燙」。女童試圖掙脫母親的手跑到陰涼處,其母親卻強硬地把她拉回身邊,強迫她繼續往前走,並警告孩子別再拖延時間,此畫面也被路人拍下並放上網路,路人更直接報警處理。社會處則證實,該名母親為單親媽媽,過去就因多次獨留孩子在家而被通知社福介入,而孩子腳上有4%的二度灼傷,除安排醫療和親職教育外,已將女童安置,後續則將視女子情況讓孩子在適當時候返家。
有多少錢才算「普通家庭」? 想像與現實落差超殘酷
近年來,萬物齊漲只有薪水不漲,雖然主計處公布的平均薪資數字屢創新高,然而對於市井小民來說卻始終無感。有網友就好奇提問,在當今的社會,要達到什麼樣的條件,才有資格自稱「普通家庭」,也引起網友熱議。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很多人都說「沒錢不要生小孩」,讓她不禁思索著,到底要多有錢才能生?要多有錢才能算「普通家庭」呢?原PO分享自己的看法,認為一個「普通家庭」應該要有夫妻合計年收入達到200萬的經濟基礎,有車代步,並且擁有自己的房子,最好連房貸都已經繳清。此外,原PO還認為,這樣的家庭至少會生1個孩子或以上。網友也紛紛分享自己心目中「普通家庭」的收入標準,「以前讀某校假日班大學的老師說,夫妻年薪各100萬是中產階級」、「普通應該就是要看全台平均收入或者在pr50的人群的收入吧,我猜各7、80萬?」、「不算房貸車貸一人5萬,一家3口15萬,一家4口20萬」。但也有人認為,「普通家庭」不能只看收入決定,父母提供的情緒控制教育、親職教育、溝通能力、金錢觀、人生觀、價值觀等各種做人處事的方方面面,都在正常人的範圍內,能夠給孩子一個正常的童年,才有資格自稱「普通家庭」。事實上,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公布2021年統計資料,我國全時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55.2萬元。若再考慮進性別,則男性薪資中位數為55.7萬元,女性薪資中位數48.1萬元,以夫妻2人薪資合計約是103萬左右,比起大部分網友期望的150至200萬相去甚遠。另外,同樣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21年統計資料,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10.9萬元,平均每家庭財富為1638萬元,中位數為894萬元。若將2021年底全國家庭財富由低至高分為5等分,第1分位組(最低20%家庭)平均每戶77萬元,家庭總財富占全體之0.94%。第5分位組(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戶5133萬元,家庭總財富占全體之62.7%。
台南女童被連賞10巴掌「打到站不穩」 阿嬤吐原因:孫女不聽話又弄丟外套
台南東區崇德市場日前有一名女童,遭婦人連打10多下耳光,讓其他民眾看不下去。事後,台南市社會局和相關機關尋人,找到了該名婦人,原來是女童的阿嬤,動手的原因竟是孩子弄丟外套。影片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流傳,畫面中顯示,一名婦人在市場內賞女童巴掌,讓其他路人直呼:「唉唷喂呀,嚇死!」婦人則是憤怒對女童大喊:「不用啦!不用穿外套了」,說完又賞了女童巴掌,讓民眾趕緊出言制止:「不可以打啦!妳這樣犯法的餒」。婦人解釋打女童的原因。(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女童前後總共被賞10多個巴掌,站都站不穩,完全不敢出聲,默默跟著婦人離開現場。針對此事,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確認女童和婦人身分,今(13日)下午通知婦人到案說明,是66歲林姓阿嬤,林婦解釋當時帶孫女到菜市場買菜,期間孫女不聽話又弄丟外套,才會一時情緒失控動手。警方指出,分局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事項保障法第49條進行通報,並協助聲請暫時保護令,另通報社會局相關單位介入處理。另外,台南市社會局表示,目前已接獲警方通知,初步了解,涉案人有違反兒權法之情事,由於涉案人是女童直系親屬,將依事實認定,一旦確認違法將先請當事人上親職教育課程,如仍無改善再依法裁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爭家族長孫扶養權 科技業男「買預售屋」展現決心…法官這原因判給太太
彰化一對情侶交往5年後奉子成婚,但女方婚後發現同住婆婆為人強勢,老公對婆婆言聽計從甚至一起對她言語霸凌,因此抱著5個月大孩子回娘家並提起離婚訴訟。男方家雖駁斥指控、大打親子牌爭取主要撫養權,丈夫甚至買全新預售屋展現決心,法官仍將小孩的主要照顧者判給媽媽。法院受理妻子提出離婚後,委由家事調查官到雙方家調查。調查官發現,婆婆在家中頗為強勢,大多負面描述媳婦、先生沒從中積極解決不對等的婆媳關係。法官不採信先生「一切情節都是太太自己掰,她就是只想回娘家住」,判准離婚。另外,調查官雖做成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孩子,但建議由媽媽擔任主要照顧者以符合小孩利益,男方家為爭取家族長孫主要撫養權,做出先生換到薪水更優渥、離家更近科技公司上班;先生買全新預售屋,展示安置家人決心;先生、爺爺、奶奶參加4次親職教育等相關行動。不過,女方除表示孩子出生後都由她照顧、不堪婆婆言語霸凌帶孩子回娘家喘息,先生卻在她回娘家後傳Line「我們一刀兩斷」、「雙方戶政事務所見面」;一度回夫家還遭先生暴力威脅,擔心小孩安危再回娘家,先生卻再傳Line「我不會探視,好好照顧我們家的長孫,17年長長久久」。先生對此駁斥,自己非常在乎小孩,手機、電腦存滿與小孩互動照片和影片,並稱訊息只是雙方衝突的語言,更對調查官「媽媽主要照顧」的建議不以為然,表示是妻子先抱小孩回娘家、拒絕夫家探視,擺明想「先搶先贏」。法官審酌後認為,妻子因夫妻爭吵帶幼兒回娘家沒有違反常理,且先生明知太太回娘家還傳訊「我願意放棄一切,監護、扶養、探視,如果妳OK,我們戶政所見」,可見男方家沒有意見,故無先搶先贏;判定孩子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其中母親為主要照顧者,爸爸也有合法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