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任董事
」 金管會 經濟部 張國政 經營權 友訊桓鼎-KY董座鬧雙包 中國業務連年虧損「總經理幹掉董事長」
桓鼎-KY(5543)23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董事會解任原董事長張建智,由董事總經理莊宏偉兼任新董座。遭解任的張建智昨日發3點聲明,強調董事會決議無效;今莊宏偉也透過公關公司發新聞稿直指張建智主掌期間連年虧損、經營效益不彰等等,董座鬧雙包戲碼持續進行中。張建智25日發出3點聲明包括:一,8月22日公司董事會散會,無須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二,董事長之解任及選任以臨時動議為之,無效。三,綜上所述,桓鼎董事長仍為張建智,而非莊宏偉。今日莊宏偉透過新聞稿回擊,8月2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由張建智擔任會議主席,關於解任原董事長及改選新任董事長皆事先已列入董事會開會通知之討論與表決議案,並非臨時動議,然原任主席張建智竟以獨立董事未全體出席,無法表決解任董事長為由,未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逕行宣布散會,然此舉業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內容強調,在張建智自行宣布散會並自行一人離場後,現場出席董事則依照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第4項準用同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在場董事則依法互推陳帝生董事擔任會議主席,並經在職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以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依照章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以及公司法規定合法選任莊宏偉為新任董事長。新聞稿也指出,新董座莊宏偉先生於2020年加入桓鼎集團,不僅著手調整金屬建材海外銷售業務策略,更係領軍啟動綠色能源新業務佈局,包括2020年下半年100%併購台灣甲級營造廠—聯鋌營造、2021年下半年轉投資電池模組廠-佐茂,2022年成立100%持股的桓鼎能源子公司,瞄準全球能源轉型、搶灘綠色能源戰略目標,近兩年更係攜手日本經銷商Roctona Co.,Ltd.、電動車充電解決方案供應商馳諾瓦科技簽訂戰略合作備忘錄(MOU),目前已擁有2個日本商用儲能示範案場及1個台灣光儲充EV充電站示範案場等實績,今年下半年起同步與馳諾瓦規劃建置海外示範點,擴大綠色能源業務海外市場銷售佈局。莊宏偉表示,今年起金屬建材外銷自有業務接單、出貨比例已優於與德國OWA集團代工合作表現,挹注2024年上半年金屬建材海外出貨櫃數年增7成以上,不僅如此,綠色能源業務營收佔比仍保持超過5成水準,除今年上半年受惠智慧穿戴裝置、交通工具相關領域的電池模組急單需求,加上儲能牆系統產品小量出貨等貢獻,帶動上半年綠色能源業務銷售成長,且進一步觀察2021年以來至今年第一季綠色能源業務合計貢獻獲利2,542萬元,有效創造集團良好營運現金流及主要營運成長業務。對於換董理由,文中也點出,原希冀憑藉張建智豐富財務相關經驗,客觀數據化精進集團經營能力與發揮執行策略成果,以張建智主掌中國金屬建材業務佔集團營收比重約3成,近年中國業務營運管理經營效益不彰,造成2022年虧損5,406萬元、2023年虧損8,813萬元,對於中國金屬建材業務無法獲得即時充分透明,且過去3年每年皆被主管機關發內控缺失函,全然視控股公司與大陸事業體遵循內控制度與公司治理如無物。展望桓鼎集團下一步,莊宏偉表示將調整精進金屬建材整體業務體質,全力衝刺綠色能源業務動能,提供客戶新世代儲能用能解決方案定位,有機會於今年底前陸續取得歐洲IEC、日本JIS安規認證申請,助力帶動儲能牆銷售逐步放量,同步爭取與電動車充電站營運商、充電樁設備商、外銷區域經銷商、表後儲能/光儲方案商等洽談業務合作機會,以開創集團未來營運新格局。
丞相,起風了!方興未艾的「股東行動主義」 我國首例外資可成股東提案30日投票表決
112年,上市公司可成(2474)的外資股東提案修改公司章程,希望將現金股利政策從現行章程訂定由董事會決議,再改回由股東會決議,這是台股史上第一次有外資股東,以提案方式呼籲股利政策應交由股東會決議,可惜的是,可成未能正面回應外資股東的訴求,以提案內容超過二項,不符公司法規定而否決之,可成負責人因此也受到金管會裁罰24萬元。今年(113年),可成外資股東捲土重來,僅將過往提案內容中「112年」改成「113年」,再向可成提出一樣的提案,可成雖然將外資股東提案「修改公司章程案」列入113年股東常會議案,但也大動作發出聲明重申外資股東提案之構成要件事實、處理對象與條件,以及授權原因之不同,該提案應屬二項提案,為尊重主管機關之意見,故將外資股東提案列入113年度股東常會之議案。「股東提案權」,牽涉公開發行公司所獨有的「企業所有與經營分離」特色下,誰的決策才能「使公司的整體價值能被達到最大化的資源配置方式」。然而,在公司經營權倘由大股東控制之董事會所把持,加上監察人、獨立董事普遍功能不彰,在缺乏相對監督機制的情況下,公司經營者之決策與行為未必以「公司利益極大化」為其目的。另一方面,在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分散之下,一般多數股東持股數相對較少,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的影響力顯然有限,久而久之,一般股東再也不認為自己是「所有者」,而是視自己為「投資者」,如果對公司的營運表現不滿意,就在交易市場上採取出脫持股的消極手段。尤以,在我國公開發行公司多仍為家族企業,董事會成員及經營階層等要員多由該家族成員擔任的特殊性,公司資源分配決策權由家族成員組成的董事會獨享,不僅造成決策獨斷,且決策也不透明,這樣的發展,勢將成為董事掏空公司、利益輸送的犯罪溫床,不僅損害眾多股東權益,甚至連勞工權益亦遭波及,更危害投資市場的安定。因此,為解決公司經營決策寡占與自肥的問題,全球興起「股東行動主義」,認為股東應該積極參與公司之治理與監督,而非消極的、輕易的拋售股票,並以此打破公司決策階層的自肥,而積極介入公司營運,促進公司符合「公司治理」。我國公司法早就納入「股東行動主義」,於2005年增訂第172條之1股東提案權。在此之前,股東若有議題提出,只能在股東會中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出,但此又受限於公司法第172條第5項規定:「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可知股東所提之臨時動議議案之範圍,受到相當之限制,因此公司法第172之1條股東提案制度,正提供了股東向公司經營者建言的最佳管道。但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的「股東行使提案權情形彙總表」,上市公司中有行使股東提案權者,實在是屈指可數,且這其中已為數不多的提案,又能列入股東常會議案者,恐怕又多是由公司派自己所提出的議案,實與「股東」參與公司經營的「股東行動主義」,相去甚遠。現在,台灣史上第一個外資股東提案,終於成功被納入上市公司可成(2474)今年的股東常會議案,且兩家外資投票重要參考指標機構,ISS (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 和 Glass Lewis,一改過往支持公司派的態度,支持可成的外資股東提案,並建議機構法人投下贊成票,力挺外資股東的提案,真真切切的股東行動主義,在台灣正要開始了,無論外資股東的提案是否在可成5月30日的股東常會上通過,都已為台灣公司史上劃下重要的里程碑。
亞都光環滅1/嚴長壽退休後連6年虧損 疫情重創麗緻飯店剩2家
台北老字號星級飯店品牌、上櫃公司亞都(5703),由「飯店教父」嚴長壽打響名號,卻在他2016年退休、交棒亞都創辦人二代後,連6年虧損,也從全台8大直營加盟據點,縮減剩台北及烏來2家。如今,創辦人周、林2家二代再傳不合,亞都光環不再,令人不勝唏噓。上月27日,亞都股東會在有44年歷史的台北亞都麗緻大飯店地下一樓宴會廳舉行,參與股東與關係人約莫20人上下,20分鐘內便完成會議,董座周永銘悄從員工通道離場躲避媒體,其餘人士走出會場,對於記者關心皆表示,「很順利!」看似一如往常,卻掩蓋不了今年3月份爆出的股東內鬨,以及外界對於亞都近年營運每況愈下的質疑。業界傳聞,亞都創辦人周、林2家二代的不合被搬上檯面,是因為人稱「周阿姨」的周賴秀端今年1月過世。亞都麗緻為周志榮、周賴秀端夫婦與友人林有成於1977年投資創辦,周志榮出身迪化街,為台北大地主,早年在迪化街、襄陽路、忠孝東路擁有可觀的土地資產;周賴秀端還投資了台灣第一家證券行,曾是寶來證券的大股東,也兼作丙種金主,外表樸實像個鄰家老奶奶的她,卻被市場封為「證券天后」。2016年嚴長壽卸任亞都麗緻飯店董事長時,他表示,亞都飯店創辦人周志榮與周賴秀端夫婦(如圖)是自己「一輩子的貴人」。(圖/報系資料庫)1979年台北亞都大飯店開幕,周志榮夫婦力邀房客「美國運通台灣區」時任總經理嚴長壽,跳槽接任亞都總裁,直到2016年退休,經營權交予創辦人周、林2家族二代接手,由於周家持股較多,因此推周家二代長子周永銘擔任董事長。只可惜共治的和平局面沒能維持太久,今年3月,亞都召開臨時股東會,會中決議解任崇嶽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擔任的董事職務,同時也是林家唯一在董事會中的席次。根據議事手冊對董事職務解除案的說明指出,「本公司法人董事崇嶽投資有限公司於111年7月質押股票2,400張,累積質設股數佔其持有股數高達99.45%,為了維持公司形象、股權及股價穩定性,依公司法第172條及第199條規定,建議解除崇嶽投資有限公司董事職位。」日前媒體報導,疑似因亞都在周家掌權下連續6年虧損,而林家提出希望經營團隊擬定改善措施、調整組織結構,但周家不接受,因此造成雙方嫌隙,最終周家以林家設質比例過高為由,在合法情況下,解任林家代表的董事職位。林家急跳腳不是沒來由,根據財報顯示,2016年營收9.79億元,每股獲利0.34元,嚴長壽離開後,2017年開始出現赤字,2019年營收已對半砍剩4.87億元,疫情後雪上加霜,2022年營收再砍剩2.53億元。這幾年,每年稅後淨損平均約1億元上下,每股虧損也都超過1元以上。2007年高達46層樓的台中亞緻飯店由前總裁嚴長壽(右)、前台中市長胡志強(中)、創辦人周賴秀端(左)等人主持開幕剪綵儀式,不過卻在2020年3月因租金過高加上疫情衝擊,選擇停業止血。(圖/報系資料庫)而2016年以前,亞都麗緻集團直營和加盟飯店有台北亞都麗緻飯店、陽明山中國麗緻大飯店、烏來璞石麗緻溫泉會館、台中亞緻飯店、台南大億麗緻酒店、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羅東久屋麗緻客棧,以及2016年新開幕的新竹竹湖暐順麗緻文旅,共8家飯店營運。羅東麗緻和墾丁悠活麗緻率先於2018年解除加盟合作,疫情爆發後,台中亞緻、台南大億麗緻先後宣布歇業,2021年新竹麗緻也取消合作,2022年,陽明山麗緻也轉為CHECK inn雀客系統經營管理,目前直營的僅剩台北亞都,加盟品牌也只有烏來1家。與此同時,林家持股也逐年減少。經查亞都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2017年以前,林家二代林進豐、林進呈、林進隆持股共約15%,2018年僅剩林進呈和林進豐一脈成立的崇嶽投資有限公司名列前十大股東,林進隆股權已脫手,2019年起,林進呈也頻頻轉讓持股,2022年掉出前十大股東之外,林家只剩崇嶽投資占有約8%的持股,同年,崇嶽投資代表人林峻正也於3月辭任亞都資訊部主管一職,而周家持股則早已過半,此消彼長態勢一去不復返。對於營運虧損和解任董事職務,CTWANT記者向亞都董事長周永銘提問,未得回應,麗緻餐旅集團總經理徐儷萍則透過公關系統轉述,「我們是經營者,只專注於把事情做好。」
泰山3/16股臨會「開不成」 商業法院今核准公司聲請定暫處分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10日)就泰山公司、景勛投資聲請二位獨董召集3月16日股東臨時定暫時狀態處分(禁止召開)一案,發布新聞稿說明核准且須提出150萬元擔保的理由,且可提出抗告。大股東龍邦則對此裁定結果說「深表遺憾」。泰山公司則說,欣見法院認同確無獨立董事所稱因出售全家股份而使資金有處於重大風險,亦認同針對證交所來函及獨立董事要求,確實已有諸多實際作為、改善措施及持續進行帳目查核;關於股東臨時會之爭議,希望能到此告一段落,使公司經營回歸正軌,也期盼獨立董事未來能秉持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不為特定人服務,正確、獨立、嚴謹地行使法律所賦予渠等之獨立董事權力,方能符合所有股民及社會的期待。商業法院指出,由於泰山公司至遲應於112年6月30日前召開股東常會,並於股東常會中報告出售全家股份交易之緣由,復已依證交所函文進行改善及持續進行帳目查核。召集股臨會獨董所提出證據, 並未釋明泰山公司現有8名董事均不適任或出售全家股份交易之資金有處於重大風險之情形,而有召集 3月16日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以更換經營管理團隊之必要,故泰山公司已釋明將來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等 本案訴訟之勝訴可能性。且如期召開16日股東臨時會,則景勛公司指派之代表人董事詹景超(現任泰山董事長)恐遭解任而受有剩餘1年9月之派任董事報酬損害1,164萬8,438元,其他提前解任董事亦可能向泰山公司求償,造成公司損害。又如經准許,即禁止召集16日股東臨時會,則受有支出召集該股東臨時會費用142萬3,978元之損害,至就所稱將損及獨立董事職權及股東意志行使,而受有無法回復損害,未予釋明。審理法官則斟酌將來本案勝訴可能性,並權衡處分准許與否對兩造所造成現在及將來可能之損害與程度,暨對公眾利益之影響,認為應具有保全必要性,故准許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搶普發現金「機+酒」比划算 航空業力推金門大橋、首開經武儲酒坑道
迎接4月中可望全面普發現金六千元,觀光旅遊業積極搶客,立榮航空(2621)與長汎假期鎖定通車數月的金門大橋發表春季新產品,以「第二人同行現折3千元」、「機+酒可省500元比來回機票還划算」關鍵字吸睛。立榮航空大股東、星宇航空創辦人張國煒於去年9月,辭去立榮航董事長後,由林志忠接任董座兼總經理;11月雲杉公司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解任董事席次,已於今年1月股臨會補選三席董事周寶裕、林文鵬、張耀婷皆為星宇投資法人代表,新任監察人則為星宇航空財務處協理張芝菻。立榮航空副總經理劉同義表示,金門跨海大橋通車,讓大金門與小金門(烈嶼)的交通時間大幅縮短,來回只要5到10分鐘;長汎旅行社副經理王寶明則強調,今年適逢金門酒廠70周年首度開放「經武儲酒坑道」,限期開放至5月31日,旅客們千萬別錯過這項難得的體驗。金門大橋長達5.4公里的S形曲線橋,擁有世界獨有的高粱穗心形橋塔,及每晚的景觀燈光秀,都是金門新增的最美地標。此次春季新產品《嗨翻金門金彩光旅玩美烈嶼3日》團費每人12988元起,於指定日期出發第2人同行現折3,000元,僅限量2團;另即日起到3月31日止金門2天1夜的機+酒行程,輸入折扣碼還可省500元,3,883元起的優惠價比只買來回機票5,111元省。
金管會修「光洋科條款」7月上路!禁市場派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奪權
今年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欲以「突襲式」有董事長合法召集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於會議中啓動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的話,恐怕在金管會修法後,最高還會吃上24萬~480萬元罰款,該條款也被解讀為「光洋科條款」,意指禁止市場派使用臨時動議爭奪公司經營權。金管會證期局今天表示,各界對修法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60日內提出;若順利的話,修正後的規定預計7月底~8月初上路。光洋科(1785)為國內靶材大廠、台積電的重要合作供應鏈廠商之一,去年爆發經營權爭奪戰,時任董座馬堅勇在自己召開的董事會上,遭臨時動議表決撤換,改由市場派台鋼推舉的律師王炯棻擔任新董座;結果事隔兩天,撤換董事長的法定程序皆已完備,前董座馬堅勇用重訊宣稱自己仍是董事長。這不但讓科技業界看傻了眼,財經官員私下也直呼不可思議。法界人士指出,現行法令並無禁止「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的相關規定,因此光洋科11月5日的董事會上,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馬堅勇就於法並無不合。而類似的「董事長被解任」一況,過去在誠美材(4960)也上演過,連近期備受矚目的「一連更換4位董事長」的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即也是遇到「突襲式解任」情況。擅長公司法的顧律師表示,《公司法》第20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董事長之「選任」屬法定應由董事會決議之事項,但董事長之「解任」法律上卻無明文規定;所以經濟部函釋,董事長之解任方式可準照選任董事長之出席人數及決議方法行之,並明確表示董事會以臨時動議解任及選任董事長,公司法尚無限制。顧律師因此分析,「金管會意在改變經濟部之前的函釋,以免以後又出現像光洋科的馬董被臨時動議解任」的情況。金管會證期局強調,為明確規範解任董事長之程序及完善公司治理精神,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如下:一,董事會重要討論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考量涉及公司經營之重大事項,董事為決策前應有充分之資訊及時間評估其議案,爰明定涉及公司經營之重大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以臨時動議提出。二,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應提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討論:公司法明定,董事長之選任應由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決議,其解任亦應由原選任之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決議為之,復基於董事長之解任與選任同屬公司重要事項,爰明定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應提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討論。
投保中心提告二審勝訴 林郭文艷仍遭解任大同董事
投保中心提起訴訟主張,大同公司在2020年6月30日召開股東會,由林郭文艷擔任主席並指揮議事、裁示決定決議方法等,但她為維持其經營權執行董事業務違法,應解任董事職務,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判決投保中心勝訴,林郭文艷遭解任董事。可上訴。林郭文艷在2018年至2020年擔任大同公司董事兼董事長,並從2020年起擔任董事,投保中心主張,2020年6月股東會,林郭文艷擔任主席並指揮議事,卻稱大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扣除無表決權數已超過半數出席,未揭示何等股東、依何等法令規範而無表決權之股權數,隨即開始會議。投保中心表示,林郭文艷為阻擾股東出席股東會,拒絕交付表決票、選舉票予部分股東,並擅自以部分股東取得股份之資金來源涉及陸資為由,認定其等較早取得之10%股份無效,不得行使股東權,並刪除部分股東業經電子投票完成之表決權。此外,林郭文艷以部分股東違反企業併購法為由,逕予認定該等股東取得之股份超過10%部分無表決權,並刪除部分股東業經電子投票完成之表決權,投保中心認為林郭文艷違反公司法等規定,請求法院裁判解任林郭文艷擔任大同公司之董事職務。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准投保中心的請求,上訴後,高院認為,部分股東是否為陸資,有無違反規定,應由主管機關調查或法院審認決定,林郭文艷僭越主管機關及法院職權,以該等股東較早取得10%股份之資金來源涉及陸資為由,認定其取得之股份無效,不得行使股東權,屬於違法。高院表示,本件無法證明部分股東係共同基於同一企業併購目的而取得大同公司股份,無企業併購法之適用,林郭文艷限制該等股東表決權之行使,違反公司法、大同公司章程第12條之重大事項。合議庭指出,林郭文艷所為,造成大同公司從2020年7月2日起列為全額交割股、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不得自辦股務等節,損及大同公司商譽、影響該公司交易市場、再次支出股東會成本費用及對股東表決權平等權益侵害甚大。高院認為 ,林郭文艷在股東會逕予認定無表決權之股數高達12億餘股,佔大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53.32%,對大同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已達重大程度,構成違反法令及章程之重大事項,判命林郭文艷擔任大同公司之董事職務應予解任。
光洋科內鬥2/公司法未禁臨時提案換董座 經濟部函釋已載明合法
光洋科董事長之爭近日鬧的沸沸揚揚,11月5日召開的董事會發生董事長雙胞案爭議,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林石猛律師指出,光洋科董事會以臨時動議解任、改選董事長一事,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並無限制規定時,董事會得因公司派與市場派實力之變化與市場之因應,予以解任董事長,且得以臨時動議為之。林石猛表示,光洋科召開董事會撤換董事長時,他不在現場,不方便說誰對誰錯,但從法律和法理上來講,《公司法》並未限制董事會中以臨時動議提案解除董事長職務,實務上,《公司法》的主管機關經濟部曾在2008年7月15日,發布的經商字第 09702082340號函,就有相同見解。光洋科新任董事長王炯棻(右)在記者會,說明董事會相關爭議。(圖/報系資料照)經濟部上述函釋指出,根據《公司法》第 208 條第 1 項、第 2 項規定,董事長的選任,屬於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職權,雖然解任方式,《公司法》並無明文規定,若非章程另有規定,仍以由原選任的董事會或常務董事會決議為之。如果董事會以臨時動議解任及選任董事長,《公司法》也無限制規定。林石猛認為,經濟部該函釋是本於主管機關職權所做的有權解釋,未經法院拒絕適用前,當然可作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行使職權的參考。林石猛還舉一個「怎麼來就怎麼去」的「反面理論」,也就是既然董事長是由董事推選出來,那麼董事們當然也可以解任董事長。林石猛強調,股份有限公司的營經權本來就是講求實力原則,如需比照股東會選任或解任董事程序,而須於事前提案才得合法行使解任職權,「這樣董事會能否順利召開?召開得否作出決議?不難想像其結果。」另外,本案中,時任董事長馬堅勇被提案解任後,已經移交清冊和印鑑,但是後來卻發現公開上網公布重訊的金鑰密碼,卻還在馬的身上,該如何處理、能否經得起考驗,因為雙方都已提告,則須由法院來判斷。光洋科另一個爭議,林石猛認為是王炯棻律師在11月5日董事會當天,臨時被選任為玉璟公司代表人,出席董事會是否有爭議的問題,林石猛表示,根據媒體報導,王炯棻出席時,經過在場的律師和會計師檢查過他的相關資料後,無異議讓他出席,既然經過這個公證程序,王炯棻擔任玉璟公司代表人應無問題。
光洋科內鬥1/董事長遭撤換仍自認正統 經濟部應依法解決爭議
國內靶材大廠、護國神山台積電的重要供應鏈廠商之一的光洋科,爆發經營權爭奪戰,時任董座馬堅勇在自己召開的董事會上,遭臨時動議表決撤換,改由市場派台鋼推舉的律師王炯棻擔任新董座,結果事隔兩天,撤換董事長的法定程序皆已完備,前董座馬堅勇用重訊宣稱自己仍是董事長,不但科技業界看傻了眼,不少財經官員私下也直呼不可思議。由於光洋科是台積電的主要供應商,引發市場及政府關注。目前光洋科兩派人馬互告、爭奪公司主導權,還宣布要在12月間召開臨時股東會,這場經營權爭霸戰,勢必還會延燒下去,不少法界和財經界人士呼籲,經濟部應該趕快依法行政、解決爭議。金管會證期局認為光洋科董事會改選董事長的效力,須由經濟部認定或法院判斷。(圖/報系資料照)法界人士指出,現行法令並無禁止「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的相關規定,因此光洋科11月5日的董事會上,以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馬堅勇就於法並無不合。實務上,在公開發行公司中,以董事會臨時決議解除董事長職務的至少有3例,其中最知名的就是台苯大股東、股市名人孫鐵漢,與時任台苯董事長林文淵鬧翻後,孫鐵漢在董事會用臨時動議方式,直接解任林文淵董事長職務。第二例則是智崴資訊科技公司董事長黃仲銘在董事會中,遭董事鄭駿豪以臨時動議提議解任撤換,而本案也經過高雄地方法院的判決認可。另一件是網通廠明泰科技董事長李中旺在董事會召開後,由友訊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宋正一提案討論董事長解任議案,並通過解任董事長決議。此外,光洋科還發生一件離譜的事,11月19日將股東會選出來的獨立董事吳美慧逕自解任,一併拔除其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身分。光洋科透過一紙公告就擅自解除獨董資格,被認為是大同之亂的翻版,讓人想起去年6月30日大同公司召開股東會,林郭文艷以違反《併購法》及違法中資等名義,封存51%股東的選票,宣布自己當選下屆董事長。法界人士指出,「獨立董事」的設置,旨在強化公司治理與提升董事會的運作效能,獨董的提名、審查與選任都有明確法令規定;持有一定股份的股東及董事會得提供獨董推薦名單,經董事會評估符資格再送請股東會選任。獨董是在股東會經全體股東投票選出來,獨董的去留絕不是某個人說了算,也不應是一紙公告決定。因此,光洋科利用重訊,將股東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獨董逕自公告解任,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如果公開發行的上市櫃公司可以如此將對手陣營的獨董解任,藉此剝奪獨董召集股東臨時會的職權,公司經營秩序將蘯然無存。對此,經濟部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回應指出,光洋科以臨時動議解任選任董事長,依櫃買中心了解尚難確認該臨時動議是否符合董事會議事辦法的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但董事長改選效力,仍須視經濟部認定或法院判定為準。至於撤換獨董一事,依櫃買中心了解,尚難認定違反本會獨董辦法所定第3條第1項第5款獨立董事資格,而有當然解任之情事。另獨立董事資格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宜由司法機關認定為當。
泰豐大和解有內幕!「既往不咎」土地共同規劃
泰豐輪胎(2102)原定10月、11月兩場股東臨時會,由於大股東至少二次的會面商談,共同推出足額董事候選人,並傳出有「既往不咎,共創未來」共識,待10月15日順利完成董事改選的選舉一案,將可望讓「股臨會鬧雙胞」解套。泰豐輪胎本屆董事會其實於去年即已選出,大股東南港輪胎取得1席,仍由創辦馬氏家族等為主要經營團隊,董事長馬述健則為馬家第三代續任。南港輪胎名譽董事長林學圃曾在與馬述健會談中,提出「土地我負責,輪胎事業由你管」的建議,雙方未達進一步共識。南港輪胎遂於今年繼續加碼增加泰豐持股,到6月8日宣布已超過30%,成為泰豐輪胎最大股東,並獲股市聞人孫鐵漢支持等,以取得超過50%等共計14人股東聯署,依《公司法》規定可逕行召集召開股東臨時會,訂於10月15日於南港輪胎新竹縣新豐廠登場,全面改選9席董事(6席普董、3席獨董)。泰豐公司派與市場派,從今年初起到9月14日的這段期間,雙方透過「解任董事、獨董」、美國反傾銷高關稅議題、策反盟友、關閉中壢廠生產線、公開招標中壢廠土地、智慧商業法院判決「有條件定暫董事會決議」(即中壢廠地、子公司股權等公開招標出售案)等,針鋒相對、駁火交鋒。據悉,林學圃、孫鐵漢與馬述健在全通「委託書大王」張永祥居中邀請,三人至少聚餐會面二次以上,相談氣氛愉快,關於「拚轉型顧員工攢營收、撤回雙方的訴訟案、股權按比例提名董事席次、土地規劃交由新任董事會處理」等共識之外,也達到「封口不談細節」的默契,由最大股東南港輪胎陣營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泰豐輪胎最大股東林學圃(本圖),須趕緊與股東們找出本業輪胎的轉型策略。(圖/黃鵬杰攝)熟稔公司經營權人士分析,最終能促使泰豐大股東們合演「和解」大戲,有三個關鍵時間點轉折。第一,台苯8月初奇襲大股東、股市聞人孫鐵漢,提案於10月14日(就在泰豐輪胎10月中股臨會的前一天)召開台苯股臨會並提前全面改選董事,而當時孫鐵漢正與南港輪胎名譽董事長林學圃,聚焦等待智慧商業法院判決,期盼能成功擋下泰豐馬述健趕在南港輪胎大股東取得董事會多席次前,處分中壢廠現址土地,當時馬述健則是希望在他的手上,順利完成祖父馬歧山時代為了設廠購進的中壢土地工商綜合區、都市重劃之案。當然,孫鐵漢陣營也非省油之燈,早有準備,甚至備妥糧秣(銀彈股權、委託書通路等資源),林文淵也在本刊專訪中公開喊話「歡迎林學圃來投資台苯……」,是否能給予對方資金回防的時間壓力,仍待觀察,「孫鐵漢仍然展現智慧與強韌鬥志,足額提名台苯董事候選人,打經營權還是要靠自己,看股權說話,能取得愈多股東支持很重要!」是不爭的事實。馬述健在泰豐創立的FEDERAL品牌,在美國市場相當受歡迎,如何持續鞏固、開拓海外市場,挑戰股東們智慧。(圖/馬景平攝)第二,善用今年7月1日上路的《商業事件審理法》,公司經營權之爭「商業法院」說了算!以往上市櫃公司股東競爭董事會席次,透過相關訴訟拖延戰術取得公司經營主導權,大同公司案就是其中經典案例。當馬述健將林學圃鍾情泰豐中壢廠土地的工商綜合區、都市重劃地等規劃案,市場估算高達百億元開發價值,以董事會強勢表決通過在8月18日辦理公開招標,林學圃、孫鐵漢陣營即積極展開法律攻勢,最終在智慧商業法院判決取得重要一勝,並在四天內就支付15.5億元擔保金,及時擋下土地招標案,直接威脅馬述健經營權。第三,就是5月美國反傾銷高關稅的最終稅率判定結果出爐,嚴重衝擊泰豐輪胎本業命脈營收,南港承擔最高的101.84%,泰豐則是84.75%。南港輪胎因為有海外廠暫時解決危機,但泰豐輪胎產線皆在台灣,且市場營收以北美占了8成,泰豐今年以來累計營收11.28億元,較去年同期的36.9億元減少幅度達69.42%,迫使泰豐於6月決定關閉中壢廠、解雇180名員工。現在雖以觀音廠來負責產能之外,泰豐董事會經營團隊未來還得趕緊面臨轉型與開拓海外市場營收,才能讓泰豐輪胎本業永續經營。
股東會3種情況才可以視訊輔助! 實體股東會室內19人、戶外39人上限
金管會今天(29日)宣布8月16日至8月31日上市櫃公司實體股東會,有條件開放可採視訊輔助,並應採用集保公司提供平台之外,還修改最新版本的實體股東會室內19人、戶外39人,無須寄發明信片通知改為公告,8月16日以後「符合特定條件公司」,得同時於開實體股東會時另以視訊股東會輔助,但仍不能省卻實體股東會的舉行。金管會因應防疫需要,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於5月20日公告所有公開發行公司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並延至7月至8月間召開。金管會表示,疫情期間外界迭有利用數位化技術輔助股東會召開之建言,參考立法院相關委員之建議、考量國內股東會制度現況,並經跨部會協商,金管會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第 6 款及第 3項規定,報請指揮中心同意,宣布110年8月16日至8月31日間,除可召開實體股東會外,符合一定條件之公開發行公司得採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方式召開股東會。6月29日金管會辦理公告修正「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措施」,股東會延期召開期間(110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不變,主要修正部分說明如下:一、採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之辦理原則:考量視訊輔助方式係今年首次施行,系統設計不宜複雜,我國又有出席門檻、累積投票制、臨時動議及委託書規則等問題,與其他國家之制度及國情較為不同,故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以視訊輔助部分,應於8月16日至8月31日間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以視訊輔助作業之平台: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推動電子投票平台多年,制度運行順暢,故應採用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該公司所訂召開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之作業相關指引。(二)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考量國際上召開視訊股東會多無開放股東得提臨時動議及股東會議案修正,故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股東,應事先向公司登記並同意放棄提出與行使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案之投票,及同意放棄參與實體股東會。(三)電子投票股東參與視訊部分:考量系統穩定性及提高尚未行使表決權之股東以視訊參與股東會之順暢性,已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因已計入股東會出席數及表決權數,故不得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惟仍得出席實體股東會發言,且集保公司將於指引中明訂,公司應提供前開股東會前之提問管道及公司回應方式,俾保障股東權益。 (四)採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召開之公開發行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1、股東常會無董事監察人選舉議案或有董事監察人選舉議案,但其候選人人數未超過應選席次。2、股東常會未有解任董事或監察人議案。3、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應以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事務為限。二、原寄發延期召開股東會通知之方式改為公告:考量公司為因應疫情變化,可能有需重新召開董事會決議變更開會方式或日期等情形,且因公開發行公司股東人數眾多,如重新印製紙本通知,需耗費時間與額外成本,不符節能減碳之精神,且恐於郵務寄送過程中增加染疫風險,故將公司原須於股東會開會日15日前,寄發明信片或以簡便郵件通知各股東,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規定,修正為公司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並於股東會專區增列股東會相關更新資訊,另鼓勵各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及證券商於其網站配合設置專區公告,並透過證券商下單APP、集保e存摺推播等管道,使股東能藉由多元化管道得知股東會最新訊息。三、實體股東會場地之容留人數: 邇來部分公司及代辦股務機構,反映疫情下合適之股東會場地不易尋找及部分股東仍有出席股東會意願,考量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係屬法定義務,雖有前揭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之方式,但公司仍均有召開實體股東會,須降低群聚感染風險之情形,故規定疫情3級警戒下,並兼顧防疫需求,實體股東會場地之容留人數為各室內不得20人以上,各室外不得40人以上,公司並應遵守指揮中心所訂防疫措施及相關指引,本會並已督導集保公司將強化防疫措施訂於「因應疫情3級警戒召開股東會防疫作業指引」。四、周邊單位配合辦理相關事項:(一)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將金管會之公告內容,函轉各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及公開發行公司,並輔導各公司辦理股東會延期召開相關事宜。(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集保公司將儘速擬定外界關心問題及答案(QA)於其官網公佈。(三)集保公司將儘速公布召開實體股東會並以視訊輔助之作業指引,並於視訊輔助系統上線前,與公開發行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等間進行系統測試,並加強對外宣導及成立諮詢窗口,讓外界能儘早瞭解相關規定及作業方式,以利股東會順利進行。金管會呼籲,因應疫情特殊情況環境,請所有公司、投資人與市場參與者大家共體時艱,共同努力與配合,俾使股東會順利召開。本次公告內容及相關防疫資訊可直接上金管會證期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瀏覽,網址:https://www.sfb.gov.tw/ch/home.jsp?id=967&parentpath=0,投資人並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公司網站了解相關股東會延期訊息。
南港輪胎大反攻1/泰豐急賣金雞母中壢廠 馬述健對戰林學圃一決勝負
南港輪胎奇襲泰豐輪胎的經營權大戰,終於燒到泰豐輪胎「金雞母」——4.4萬坪的桃園市中壢廠土地。泰豐輪胎以美國反傾銷稅率案將上路為由,董事會日前決議關閉中壢廠,預計9月底公開標售這塊祖產,要趕在10月股東臨時會前售出。這一絕招,讓砸了30多億元、買進泰豐輪胎逾3成股權的南港輪胎氣急敗壞。「馬家踐踏股東權益,謊話連篇!」南港輪胎副董趙國帥揪出泰豐輪胎急售土地4大疑點,並已向金管會等主管機關陳情,打算訴諸司法凍結土地處分。馬家第三代、泰豐輪胎董事長馬述健主導公開招標中壢廠地案,引發大股東南港輪胎的全力反擊。(圖/王永泰攝)近一年來,泰豐輪胎(2102)與大股東南港輪胎(2101)的經營權大戰,從互相解任董事獨董、打廣告戰,一路打到中壢廠關廠賣地。47歲的泰豐輪胎董事長馬述健似要以「焦土戰略」,打算趕在今年10月底臨時股東會改選董事前,與73歲的南港輪胎名譽董事長林學圃一決勝負。目前成軍67年的泰豐輪胎,面對前所未有的兩大外患,一是南港輪胎從去年初迄今,已買進泰豐輪胎股權逾三成,二是美國對台灣輪胎業者課徵反傾銷稅。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6月23日公告,泰豐輪胎終判高達84.75%反傾銷稅率,美國商務部預計7月初發布,回溯至元旦。稅率之高,足以令一間輪胎廠滅頂。年營收約新台幣58億元的泰豐輪胎,八成倚靠美國市場,因此馬述健去年底趕緊將載滿輪胎開往美國的貨船調頭回來,並緊急減產,卻仍不敵月月虧損。6月15日,泰豐輪胎董事會決議,中壢廠停產關廠,資遣180位員工,並提案將中壢廠的4.4萬坪土地公開招標出售,以支付資遣費、退休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大房三子張國政狀告張榮發基金會 北院指董事委任關係仍存在
已故航運大王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不滿張榮發基金會的董事會結構,向台北地院提告,請求確認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董事張國華及張國明等人,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台北地院則認定,去年3月9日基金會對14名董事及董事長的委任關係合法,昨天駁回張國政的請求,還可上訴。北院指出,張榮發基金會在張國煒辭任董事後,第11屆董事剩鍾德美等14人,但因董事間對於董事選舉方式意見分歧,導致董事會遲未能以特別決議方式改選次屆董事,基金會曾數度發函教育部,請求許可改以普通決議改選,當時張國政並沒有爭執。至於教育部去年2月5日發函給基金會一事,北院認為是基於實現其評估是否依《財團法人法》規定,許可改以普通決議之行政目的,促請基金會召開董事會,這是行政指導性質,並非行政處分,也不是解任董事。由於張國政沒有提出其他證據,能證明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因此判他敗訴。
小強又來攪局?南港泰豐輪胎互告 上演「大同、蟑螂」之亂
泰豐輪胎(2102)經營權爭奪戰,今天由公司大股東南港輪胎揭開序幕,首場即是大打法律戰,董事趙國帥按鈴申告董事長馬述健涉嫌背信、偽造文書,泰豐5點聲明回擊,還強調公司與馬述健將追究南港及趙國帥誣告、妨害商業信用及名譽之罪責,雙方互告情勢對峙,讓6月股東會還未登場前,兩派陣營即砲火猛烈,搶攻媒體版面。泰豐輪胎去年才完成董事改選,由創辦人家族馬家第三代馬述健續任董事長,公司派也在9個席次中,獲得5席董事與3席獨立董事,而大舉買進泰豐股權的南港輪胎則是取得1個董事席次,並於今年委任前華航董事長趙國帥擔任該席的泰豐董事。泰豐輪胎的股東、南港輪胎委派董事趙國帥,赴北檢按鈴申告董事長馬述健。(攝影/黃耀徵)儘管泰豐今年並無董事會選舉,6月17日舉行的股東會中,罕見地列入「解任董事趙國帥」、「解任獨立董事李天祥、左偉莉、周倖如」等提案,即公司派與市場派為鞏固泰豐經營權之役,在董事會中繼續展開的對決。接著,本周一起連續三天,署名「泰豐輪胎小股東們」在報紙刊登半版廣告,公開嗆聲董事長馬述健說「想方設法只為保護馬家經營權及個人榮華富貴」,指控土地出售涉黑箱作業,辦理損人利己的現增及私募,拒絕提供股東名冊涉違反公司法等。今天上午10時,趙國帥在律師陪同下親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並遞狀控告泰豐董事長馬述健,篡改股東提案、混淆投票,危及股東會決議無效,將面對民事訴訟等損及公司等,儼然是「大同之亂」翻版。現場並有聲稱是泰豐小股東的林先生出席,並拿出蟑螂的飼育箱,控訴泰豐董事會運作已有「假蟑之亂」。泰豐則5點聲明回應說,均按股東原提案文字列入,未做任何文字修改,絕無涉偽造文書及背信之情事,且股東名簿涉及股東個資,泰豐依法應負保護之責,不得任意洩露。泰豐並強調,對於某特定人士以泰豐小股東名義,指稱馬述健主導董事會,通過「損人利己」現金增資及私募案,係為馬家榮華富貴,侵害股東權益,以及捏造土地出售採取黑箱作業,嚴重侵害泰豐及馬述健的商業信用及名譽,將追究加重妨害信用及誹謗罪之外,還會提出洩密及背信告訴,維護泰豐、股東的權益。
永大兩獨董鬥法全揭露! 陳世洋:我很榮耀為日立的眼中釘、肉中刺
永大機電工業(1507)前獨董陳世洋會計師,今天(8日)再次發表聲明,主張提案解任其獨董身分的獨董黃福雄律師,為日本日立製作所支持,非為公司利益召開永大機電股臨會,挾日立股權過半之多數股權暴力,召集股東臨時會無正當理由濫權解任另一獨立董事,對此深感榮耀與遺憾。永大兩大股東日立、寶佳互爭經營權之戰役繼續延燒,去年12月獨董黃福雄發動,提案於今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另一名獨董陳世洋,可說是日立透過公開市場買進永大股權過半達51.1%的大動作宣示之外,進一步要扳回董事會的多數席次,鞏固經營永大的實權。陳世洋是先前於2019年4月日立公開收購卡在停止過戶兩個月期間內,發動召開股臨會全面改選董事會,助寶佳與現任董事長許作名在9個席次中,取得5個席次(3董事、2獨董)。後於2020年有兩席董事辭職,董事會則改為共7個席次。如今陳世洋遭獨董黃福雄律師提案解任,雙方在「鬥法律、言詞筆戰」針鋒相對的過程中,可說是刀刀見血,令外界見茶壺裡的風暴,風生雲起地看了更加入戲。永大機電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主要就是表決解任獨董陳世洋及同額補選新任獨董。(攝影/馬景平)根據今天永大股臨會議事手冊資料,提案解任陳世洋的獨立董事黃福雄律師主張,以陳世洋擔任永大第18屆、19屆獨立董事期間,過往其獨憑己見屢屢杯葛永大董事會決議,惟於續任第19屆獨董時,卻一反往常,不再獨特異見與董事會決議相抗擷,成為以永大公司經營團隊馬首是瞻,附和及背書經營階層意見之士。陳世洋於第19屆獨立董事任期中,越權做成配發股利建議案,另未積極督促永大完成經理人定位暨薪酬修訂案,顯未踐行獨立董事的監督責任;其於第18屆任期中,則無端指控特定董事及獨立董事立場,製造董事會對立,阻礙公司政策推行,且恣意召集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改選全體董事,執意妨礙特定股東參與,致改選結果無法反映正確且即時之股東意向。黃福雄認為,於此明顯違背對永大所應盡之職責,並嚴重損及永大之利益,實難期能公正且超然履行職務,已不適宜繼續擔任永大的獨立董事,有必要召開股臨會,由永大全體股東決議是否解任陳世洋之獨董職務。永大獨立董事黃福雄律師(中)。(攝影/馬景平)陳世洋會計師則以全文1605字聲明強調,為導正永大公司治理,遏止無正當理由解任董事之歪風,將依公司法訴請賠償所受損害,要求黃福雄連帶賠償剩餘董事任期之薪酬損失,並將所獲款項於扣除稅費後,半數以上捐給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對於解任理由中提到的「股利分配案」,陳世洋解釋說,審計委員會縱非「應召開」審議,亦必屬「得召開」審議,但絕非「禁止召開」審議。台積電、聯發科、玉山金、東元、統一、裕隆之盈餘(股利)分派案,亦係依法先經審計委員會討論先行決議做成建議案後,再送交董事會議決及股東常會最終承認。若日立支持之獨董黃福雄,於去年4月認為本人召集審計委員會,係屬『違法召集』,則為何不當下即鳴鼓而擊之的提出解任要求,卻拖到半年後日立單獨取得永大過半股權即51%多,可獨斷專為後才提出,此足證日立自知理虧並確知無法取得其他股東含外資的同意解任。永大公司係於55年7月9日成立,自65年以來,已逾40餘年,年年均有發放股利,且股利政策更為支撐永大公司股價之重要因素。因公司已歷經2次董事會均因日立派董事之阻擋,仍懸而未決應如何配發股利,故本於公司治理之職責及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109年4月27日召開審計委員會,以會計師專業監督永大公司章程第29條之2所定股利平衡政策及發放金額。陳世洋會計師、永大前獨立董事。(圖/報系資料照)會議中經質詢公司總經理、經營管理處主管及會計主管,並經審議營業預算、預估現金流量、現金壓力測試、自由現金流量、財務彈性(無銀行借款,且履約保證額度動用狀況佔總額度5.3%)及股利平衡政策等多項因素後,審計委員會始做出「綜上,預估現金流量應屬充足,惟預計現金股利發放之金額,仍待董事會決議通過之」之建議案決議,以協助董事會及股東常會作出妥適之現金股利金額決議,以免因過度保留盈餘而降低股東對永大已連續40餘年派發股利之互信基礎,並影響永大股票的長期投資價值。陳世洋認為就法律程序、公司章程及財務評估上,均克盡獨董職責,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但如今卻即將被不懂的董事召集股東臨時會,不敢全面改選,而只單挑他一位獨董,由日立不必配票的以過半股權暴力解任,並補選日立派的1名獨董,這對我國公司治理形成極大的諷刺,更違背累積投票制之立法目的。陳世洋並說他瞭解,自己雖是永大公司治理及已合法節稅1000萬元(以後每年亦可合法節稅約1000萬元)之功臣,但就日立的公開收購價格而言,他則因雄厚的會計師專業評價能力,而很榮耀的成為日立的眼中釘、肉中刺。陳世洋也呼籲為遏止剛好過半的大股東,規避全面改選及累積投票制,惡意的無正當理由召開股臨會,僅解任1席他方董事,並同額補選己方董事1席;兹建議修改公司法第199條,强制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解任董事之決議,應一律再提高股東出席比例及表決權比例,而不可仍由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但在修法之前,則應先由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所要求公開發行公司修改章程,提高股東出席比例及表決權比例,如此方能保障市場派董事及獨立董事執行公司治理並監督公司經營之席次。期盼政府能藉由本件負面教材,積極修法,那麼本人遭無正當理由濫權解任,亦值得矣,更倍感榮耀。
長榮「弟弟派」反將一軍獲勝!台北地院今宣判 鍾德美慈善基金會董座無委任關係
長榮集團兄弟鬩牆案,台北地院今(6)日宣判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與鍾德美自今年4月18日起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另確認該慈善基金會與吳景明自同樣自今年4月18日起,董事長委任關係存在。此為大房次子張國明、三子張國政「弟弟派」的一項勝訴。今年4月17日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召開董事會後,宣布散會。傾向「弟弟派」張國政等9名董事則於散會後,繼續開會並解任董事長鍾德美一職,同時推選吳景明為新任董事長。吳景明等人還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與董事長鍾德美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長榮集團二個相當於大股東地位的張榮發文教、慈善基金會,5月29日分別於上午、下午召開。已故創辦人張榮發長子與2個弟弟對峙力爭公司經營權,雙方陣營皆有法律攻防形成僵局,各提起相關法律之訴,由法官來為這場「長榮兄弟內鬨」給予解方。今日下午台北地院宣判今年4月18日起鍾德美非董事長,確認吳景明自今年4月18日起董事長委任關係存在。不過,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則裁定,指派7人為臨時董事,全面接管長榮集團最大股東「張榮發文教基金會」。由於該7席臨時董事全是傾向「哥哥派」張國華一派所推薦人選,雖被視為哥哥派的一項勝利, 弟弟派已提出抗告,力爭到底。
東林經營權之爭延燒至8月22日臨股會決勝
公司經營權再傳紛爭,LED驅動器及安定器廠東林科技上個月股東會後,因新任董事會成員因意見不合分成兩派,兩派都公告在下個月22日召開臨時股東會,提案解任董事及獨董並重新改選,讓這場臨時股東會鬧雙胞,一場經營權大戰方興未艾。東林前十大股東東及開發表示,對於8月22日同一天召開兩場的東林公司股東臨時會,但只要有一邊獲得過半股權支持,另一場就會因出席股東人數不足5成而流會。東林董事李懷原再次強調,目前東及開發陣營握有股東支持而開立的持股證明書,比例已超過總發行股數5成以上,對於此次取得東林公司過半董事席次相當有信心。過去曾擔任凱基證券泰國分公司執行副總及曾任泰國國寶證券董事暨總經理的李懷原,因在東協市場擁有廣沛人脈資源,而被東林前董事長高明仁邀請作為策略聯盟的夥伴,參與東林的經營。李懷原表示,去年因政府力推新南向政策,加上東協各國LED照明市場高速成長,單以泰國來看,不但LED占整體照明市場的滲透率已經高於12%,年複合成長率更達到30%的水準,雙方一拍即合,獲得公司前經營團隊的支持,也是東及開發為何參股投資等策略聯盟的主要原因。對於市場派東及開發的說法,東林現任董事長顏德新表示,東林在6月22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7席董事(含獨立董事3席),「德鑫投資」提名的人選獲得過半席次,當選董事顏德新、林靜宜,以及獨立董事黃秋鴻、江榮隆,其中最高票董事當選人獨立董事陳國華,因遲遲不召開董事會,導致新任董事長難產。由於新董事長並未如期選出,獲得過半席次的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7月8日召開董事會任命張晉嘉為新任總經理,隨後再於10日的董事會,選出顏德新為新任董事長。
投保中心告趙藤雄敗訴 趙氏父子暫保董座大位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多起弊案遭起訴,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已影響投資人權益,2018年間對趙藤雄、遠雄建設、公司董事長趙文嘉及董事許自強提民事解任董事訴訟,台北地院審結,今判投保中心敗訴,趙等人暫保職位,全案仍可上訴。趙藤雄所涉弊案,包括大巨蛋、新北市土地開發、眷村改建、掏空遠雄人壽等,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現由法院審理中。投保中心於2018年提起解任董事訴訟,請求解任趙藤雄、趙文嘉、許自強董事職務,審理期間兩度停止訴訟,過了2年,全案今上午11點宣判。趙藤雄所涉刑事案件,移審法院時獲裁定5.5億元交保,每天上午應至派出所報到,他近期疑因在家跌倒受傷,須定期回診,日前聲請解除定期報到,本月1日北院開庭調查,委任律師表示若無法解除,希望能減少報到頻率,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