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
」 美國 川普 裁員 開除 大陸
才升職就被炒!尾牙吃完秒被資遣 原因讓同事心寒
尾牙剛結束,竟有員工隔天就被資遣,原因還是「請假太多」。一名網友日前在Dcard上發文,揭露其任職公司的離譜人事處理,他指出,公司一名已服務六年的員工,在去年才剛獲得升職,卻在今年尾牙結束隔日,無預警遭到資遣。讓人震驚的是,公司給出的理由就是「請假太多」,即便該員工所有假期均依法申請、流程完備,仍難逃解僱命運。這名原PO表示,他在公司工作三年,早有耳聞「尾牙後會有人被裁員」的傳言,沒想到這回真的發生。他描述,這位被資遣的同事在職期間表現穩定,去年升職一事也象徵公司對其肯定。然而在上週五公司辦完尾牙聚餐後,這位同事竟被人資部門通知解除聘僱。原PO質疑,所謂的「請假太多」實則站不住腳。他解釋,該同事的特休和事假均符合規定、按程序申請、主管核准,且無曠職或未交接情形。工作內容也都準時完成,並未影響團隊運作。更讓人感到不平的是,原PO指出辦公室中經常有人上班時間滑手機、聊天甚至整天使用LINE,這些行為長期存在卻未見公司處理,反而是依法休假的同事遭到開除。他感慨表示:「真的很寒心,看完這件事,什麼努力會被看見、升職代表肯定,都變得很可笑。原來升職不是保護色,依法請假也可能成為被處理的藉口。」文章一出,迅速引發網友討論,有人認為這反映出部分公司藉尾牙後進行人力調整,將「請假」作為資遣藉口,有效達到成本控制;也有人指出這是台灣職場常見的「潛規則」,就算請假合法,也可能因此被視為不穩定因素。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共鳴,有人說「這根本是打壓勞工請假權利」、「升職真的只是表面功夫」、「尾牙變告別式」,也有人建議原PO的同事應尋求法律協助或申訴。雖然當事人並未透露公司名稱,但相關貼文仍於網路上引發廣泛討論,成為近期網路熱搜焦點之一。這起事件再次引發大眾對職場制度與員工保障的重視,尤其在年終與年節過後的人事變動頻繁時,更凸顯職場穩定與企業責任之間的張力。
工作4年沒簽約!47歲女員工因泡奶茶被開除 一查結果大翻轉
職場問題多!大陸一名在便利商店工作4年的47歲女子阿花,不久前遭雇主以「上班期間沖泡奶茶」開除,讓她很心寒,因為這些年來公司從未簽訂勞動契約,如今用這種理由辭退她。這起勞資糾紛經當局調查,發現「喝奶茶」這個理由只是雇主經營壓力下需要裁員的託辭;最終雙方已達成和解,公司也給予阿花補償金。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47歲女子阿花從4年前就在一間便利商店工作,但雇主一直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契約,她原本不當一回事,直到2025年3月的某天,雇主突然通知,因為她某天上班期間沖泡奶茶飲用,所以將她解僱。阿花當下感到憤怒又心寒,正好又因為雙方沒有勞動契約,她得不到任何資遣費。對此,阿花憤而決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地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介入調查,發現雇主其實是因經營壓力欲裁員才以此為藉口。負責此案的專職調解員指出,涉事公司實際上是一間僅有5名員工的小型便利商店,但雇主經營不善的壓力下,為了節省裁員成本而隨意編造一個託辭。據悉,這類情況在大陸中小企業中屢見不鮮。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採取「背對背」溝通方式,一方面對企業進行普法教育,強調即便經營困難,裁員也必須依法行事;另一方面則向阿花解釋法律規定,說明工作滿一年後依法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約,因此部分訴求在法律認定上存在落差。最終在情理與法理的雙重溝通下,雇主坦承裁員是無奈之舉並表達補償意願,阿花也同意下修賠償預期。雙方在調解會現場握手言和,公司當場給付補償金,阿花則撤回仲裁申請,而雙方也確認解除勞動關係。
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高雄「老牌周燒肉飯」違反勞基法挨告 判賠2退休員工逾百萬
高雄知名「老牌周燒肉飯店」爆出勞資糾紛,陳姓負責人因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遭2名資深員工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姓員工40萬9418元、陳姓員工56萬7861元,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18年9月7日起受僱擔任櫃檯收銀人員,陳女則自2018年9月15日起擔任現場烤肉人員,月薪均為3萬3000元。2025年1月20日,陳負責人以店面將進行內部裝修為由,依勞基法第11條第3款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但未依規定預告,也未給付當月薪資。阮女主張,陳負責人遲至2024年9月24日才為她投保就業保險,導致離職時就保年資未滿1年,無法領取失業給付。她於契約終止時已滿45歲,原可領取9個月失業給付,每月1萬9800元,因此請求賠償損失17萬8200元。陳女則指出,陳負責人於任職期間未依法為她投保勞保,導致她自2025年2月起請領的老年年金每月短少2022元。陳女現年64歲,依高雄市女性平均餘命計算,請求賠償8年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負責人長期未依規定為2人投保,阮女的就保年資確實不足,陳女的老年年金也因此每月短少2984元。此外,2人在職期間從未休過特休假,資方也未給付特休未休工資,加上未依法預告即解僱,應補發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高雄地院資方違反勞基法多項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女資遣費10萬2848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及失業給付損失17萬8200元;陳女資遣費10萬2489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及勞退金短付14萬2890元。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